第九章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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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性與性格的起源
一般而言,性格是指當個體嘗試着調整自己以适應世界時,出現的某種特定表達模式。
性格是一個社會概念,隻有當考量一個人與他所處社會環境的關系時,我們才會說他的性格特征。
像小說《魯濱孫漂流記》的主人公魯濱孫·克魯索一樣遠離社會的人,他的性格類型如何并不重要。
性格還是一種心理上的态度,是個體為融入社會環境所采用方法的本質和性質。
性格也是個體用社會情感來描述自己努力意義的一種行為模式。
大多數人的行為以優越感、權力和征服他人為目标。
這個目标指引着個體的世界觀和行為模式,并将個體的各種心理表達導向具體的渠道。
性格特征隻是每個人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模式的外在表現。
個體通過這種方式使我們理解他對所處的環境、他人、社會以及所面臨的各種挑戰的态度。
性格特征是人格的一部分,被用來作為個體獲得認可和價值的工具。
它們在人格的整體框架中相當于個體用于應對生活的&ldquo技術&rdquo。
性格特征并不是遺傳的,也不是天生的。
它們類似于一種生存模式,使得每個人無須有意識地去思考,就能在任何情況下生存和表達自己的個性。
性格特征不是對個體所繼承權力的表達或傾向,而是為維系生活中的特定習性而服務的。
例如,一個孩子不是天生懶惰,而是因為懶惰是使他的生活更輕松的最佳辦法,同時還能使他保持着價值感。
在某種程度上,尋求權力的态度可以表達為一種懶惰。
此外,個體可通過關注自己的先天性缺陷,将其用作失敗時挽回面子的借口。
這種内省的慣用表達是:&ldquo如果我沒有這個缺陷的話,我一定會将才能發揮到極緻!可惜我有這種先天缺陷!&rdquo還有一類人緻力于争權奪利,需要長期與所處的環境進行鬥争,因此發展出許多适合于争鬥的性格特征,包括有野心、嫉妒和猜疑等。
誠然,這些性格特征無法從人格中區分出來,但它們既不是遺傳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進一步研究表明,這些性格特征是個體行為模式發展的充要條件,形成于童年早期,并持續終生。
由于人格的隐秘目的,性格被迫成為個體發展的次要因素,而非主要因素。
研究者必須從目的論的角度來評價它們。
個體的生活、行為和世界觀風格都與他的生活目标密切相關。
如果頭腦中沒有清楚的目标,就無法思考和行動。
在兒童的靈魂深處,生活目标早已形成,引導着他的早期心理發展。
目标賦予每個人不同的生活形式和性格特征。
個體的目标既有共同點,也有獨特性,導緻個體所有的行為和表達模式都是為實現目标而服務,使得每一個人都是有别于他人,獨特而謹慎的統一體。
換而言之,一旦了解了個體的行為模式,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以點及面洞悉他的内心活動。
就個體的心理現象和性格特征而言,遺傳的作用相對較小。
目前并沒有研究支持性格的遺傳決定論。
從生長發育史中,研究個體的各種心理特定現象時,似乎都能看到遺傳的影子。
來自同一家庭、同一國家,或者同一種族的人都有一些共同的性格特征,是因為個體會通過模仿共同生活的群體中的他人,或在他人活動中識别自己身份的過程中獲得這些性格特征。
在當今社會的青少年群體中,某些生理和心理活動的特定表現、特點和形式都有着特别的意義,會引起模仿。
例如,對于某個弱視兒童而言,渴望&ldquo看見&rdquo可以表現為對知識的渴望,在他們的性格特征中就會發展出強烈的好奇心,盡管個體本身并不需要這種性格特征。
與此相反,如果兒童的行為模式需要&ldquo好奇心&rdquo這種特征,對知識的渴望有可能會發展成另一種性格特征:兒童可能會通過檢視、拆卸或者破壞東西來滿足自己。
當然,在環境中其他因素的作用下,這名兒童也可能會成為書呆子。
同理,可以推測那些有聽力障礙的兒童會有多疑的性格特征。
在當代文明社會,聾人生活的環境危險四伏,他們需要通過異常敏銳的注意力來覺察危險。
此外,他們會被嘲笑、貶低,且經常被視為殘廢者。
這些因素對于他們形成多疑的性格至關重要。
此外,由于聾人無法享受正常人的許多樂趣,他們會對正常人抱有敵意。
但是,聾人生性多疑的這一假設卻毫無根據。
同理,罪犯的性格特征是先天決定的也是謬論。
有研究者用同一個家庭中常出現多個犯罪成員這一現象來得出上述結論。
但是,可以看到,在同一個家庭中,傳統觀念、生活态度、壞榜樣、一脈相承等與同一家庭多個成員出現共同的犯罪模式密切相關。
例如,在這些家庭中,孩子自小就被灌輸&ldquo偷竊隻是一種生存手段&rdquo的觀念。
個體努力獲得他人認可的性格特征也是如此。
每個兒童在現實生活中面臨着很多困難,因此他們試圖去追求生活的意義。
努力的形式是可以相互影響的。
個體都有自己的方法來處理生活意義的問題。
有觀點認為,兒童的性格特征與父母相似。
因為兒童在追求生活的意義時,會很容易将周圍環境中已經功成名就、受人尊敬的個體當作榜樣。
每一代人通過這種方式向自己的祖先學習,而對權力的追求是個體所保存的、在艱難困苦的環境中學會的東西。
優越感是個體的隐秘生活目标,社會情感的存在有利于防止它畸形發展。
但是,人們通常會用僞善的面具隐藏這一目标,使得這一目标秘密地發展壯大。
然而,如果人們想要更好地理解彼此,優越感這一目标應該被摒棄。
個體目光長遠,能夠擦亮眼睛更透徹地觀察他人的性格,不僅能更好地保護自己,還能抑制他人對權力的過度追求。
這時,個體擁有的、遮遮掩掩地追求權力的生活目标就會無影無蹤。
為了這一目的,我們應該根據以往的實驗證據,對優越感的性格特征影響因素進行更充分的考察。
此外,由于複雜的文化因素在性格形成的過程中起作用,如何發展恰當的生命教育課程顯得步履維艱。
一直以來,人們一直否認發展兒童心理敏銳度的教育方法的重要性。
迄今,号稱新教育模式的學校的唯一價值仍是向兒童灌輸能學或認為他們該學的知識材料,而不是激發兒童對這些知識的興趣。
人們甚至認為這類學校的數量遠遠不夠,供不應求!心理敏銳度是理解人性的最重要前提,但至今仍被人們忽視。
在守舊的學校中人們學習到衡量人類的标準。
在所謂新體制學校中,人們學會如何區分好壞,讓自己與衆不同。
然而,在教育模式發展的過程中,人們始終沒能從所受的教育中掌握如何修正自己的觀念,以至于在生活中備受束縛。
當今社會,作為成年人,人們仍對童年期形成的偏見和謬誤敬若神明,沒有意識到複雜的文化因素已經讓自己一葉障目。
那些讓人們對事物本質尋根究底的觀點也許并不成立。
在後面的分析中,我們将從通過提高自尊,從而形成更強大的自我的角度來對此做出解釋。
社會情感在性格發展中的重要性
性格是一個社會概念,隻有當考量一個人與他所處社會環境的關系時,我們才會說他的性格特征。
像小說《魯濱孫漂流記》的主人公魯濱孫·克魯索一樣遠離社會的人,他的性格類型如何并不重要。
性格還是一種心理上的态度,是個體為融入社會環境所采用方法的本質和性質。
性格也是個體用社會情感來描述自己努力意義的一種行為模式。
大多數人的行為以優越感、權力和征服他人為目标。
這個目标指引着個體的世界觀和行為模式,并将個體的各種心理表達導向具體的渠道。
性格特征隻是每個人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模式的外在表現。
個體通過這種方式使我們理解他對所處的環境、他人、社會以及所面臨的各種挑戰的态度。
性格特征是人格的一部分,被用來作為個體獲得認可和價值的工具。
它們在人格的整體框架中相當于個體用于應對生活的&ldquo技術&rdquo。
性格特征并不是遺傳的,也不是天生的。
它們類似于一種生存模式,使得每個人無須有意識地去思考,就能在任何情況下生存和表達自己的個性。
性格特征不是對個體所繼承權力的表達或傾向,而是為維系生活中的特定習性而服務的。
例如,一個孩子不是天生懶惰,而是因為懶惰是使他的生活更輕松的最佳辦法,同時還能使他保持着價值感。
在某種程度上,尋求權力的态度可以表達為一種懶惰。
此外,個體可通過關注自己的先天性缺陷,将其用作失敗時挽回面子的借口。
這種内省的慣用表達是:&ldquo如果我沒有這個缺陷的話,我一定會将才能發揮到極緻!可惜我有這種先天缺陷!&rdquo還有一類人緻力于争權奪利,需要長期與所處的環境進行鬥争,因此發展出許多适合于争鬥的性格特征,包括有野心、嫉妒和猜疑等。
誠然,這些性格特征無法從人格中區分出來,但它們既不是遺傳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進一步研究表明,這些性格特征是個體行為模式發展的充要條件,形成于童年早期,并持續終生。
由于人格的隐秘目的,性格被迫成為個體發展的次要因素,而非主要因素。
研究者必須從目的論的角度來評價它們。
個體的生活、行為和世界觀風格都與他的生活目标密切相關。
如果頭腦中沒有清楚的目标,就無法思考和行動。
在兒童的靈魂深處,生活目标早已形成,引導着他的早期心理發展。
目标賦予每個人不同的生活形式和性格特征。
個體的目标既有共同點,也有獨特性,導緻個體所有的行為和表達模式都是為實現目标而服務,使得每一個人都是有别于他人,獨特而謹慎的統一體。
換而言之,一旦了解了個體的行為模式,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以點及面洞悉他的内心活動。
就個體的心理現象和性格特征而言,遺傳的作用相對較小。
目前并沒有研究支持性格的遺傳決定論。
從生長發育史中,研究個體的各種心理特定現象時,似乎都能看到遺傳的影子。
來自同一家庭、同一國家,或者同一種族的人都有一些共同的性格特征,是因為個體會通過模仿共同生活的群體中的他人,或在他人活動中識别自己身份的過程中獲得這些性格特征。
在當今社會的青少年群體中,某些生理和心理活動的特定表現、特點和形式都有着特别的意義,會引起模仿。
例如,對于某個弱視兒童而言,渴望&ldquo看見&rdquo可以表現為對知識的渴望,在他們的性格特征中就會發展出強烈的好奇心,盡管個體本身并不需要這種性格特征。
與此相反,如果兒童的行為模式需要&ldquo好奇心&rdquo這種特征,對知識的渴望有可能會發展成另一種性格特征:兒童可能會通過檢視、拆卸或者破壞東西來滿足自己。
當然,在環境中其他因素的作用下,這名兒童也可能會成為書呆子。
同理,可以推測那些有聽力障礙的兒童會有多疑的性格特征。
在當代文明社會,聾人生活的環境危險四伏,他們需要通過異常敏銳的注意力來覺察危險。
此外,他們會被嘲笑、貶低,且經常被視為殘廢者。
這些因素對于他們形成多疑的性格至關重要。
此外,由于聾人無法享受正常人的許多樂趣,他們會對正常人抱有敵意。
但是,聾人生性多疑的這一假設卻毫無根據。
同理,罪犯的性格特征是先天決定的也是謬論。
有研究者用同一個家庭中常出現多個犯罪成員這一現象來得出上述結論。
但是,可以看到,在同一個家庭中,傳統觀念、生活态度、壞榜樣、一脈相承等與同一家庭多個成員出現共同的犯罪模式密切相關。
例如,在這些家庭中,孩子自小就被灌輸&ldquo偷竊隻是一種生存手段&rdquo的觀念。
個體努力獲得他人認可的性格特征也是如此。
每個兒童在現實生活中面臨着很多困難,因此他們試圖去追求生活的意義。
努力的形式是可以相互影響的。
個體都有自己的方法來處理生活意義的問題。
有觀點認為,兒童的性格特征與父母相似。
因為兒童在追求生活的意義時,會很容易将周圍環境中已經功成名就、受人尊敬的個體當作榜樣。
每一代人通過這種方式向自己的祖先學習,而對權力的追求是個體所保存的、在艱難困苦的環境中學會的東西。
優越感是個體的隐秘生活目标,社會情感的存在有利于防止它畸形發展。
但是,人們通常會用僞善的面具隐藏這一目标,使得這一目标秘密地發展壯大。
然而,如果人們想要更好地理解彼此,優越感這一目标應該被摒棄。
個體目光長遠,能夠擦亮眼睛更透徹地觀察他人的性格,不僅能更好地保護自己,還能抑制他人對權力的過度追求。
這時,個體擁有的、遮遮掩掩地追求權力的生活目标就會無影無蹤。
為了這一目的,我們應該根據以往的實驗證據,對優越感的性格特征影響因素進行更充分的考察。
此外,由于複雜的文化因素在性格形成的過程中起作用,如何發展恰當的生命教育課程顯得步履維艱。
一直以來,人們一直否認發展兒童心理敏銳度的教育方法的重要性。
迄今,号稱新教育模式的學校的唯一價值仍是向兒童灌輸能學或認為他們該學的知識材料,而不是激發兒童對這些知識的興趣。
人們甚至認為這類學校的數量遠遠不夠,供不應求!心理敏銳度是理解人性的最重要前提,但至今仍被人們忽視。
在守舊的學校中人們學習到衡量人類的标準。
在所謂新體制學校中,人們學會如何區分好壞,讓自己與衆不同。
然而,在教育模式發展的過程中,人們始終沒能從所受的教育中掌握如何修正自己的觀念,以至于在生活中備受束縛。
當今社會,作為成年人,人們仍對童年期形成的偏見和謬誤敬若神明,沒有意識到複雜的文化因素已經讓自己一葉障目。
那些讓人們對事物本質尋根究底的觀點也許并不成立。
在後面的分析中,我們将從通過提高自尊,從而形成更強大的自我的角度來對此做出解釋。
社會情感在性格發展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