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泛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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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兵馬下落。
(初疏語不錄) 巡撫都察院右佥都禦史鄭為黔兵焚掠徽民,鄉勇憤鬥樹敵,據報情繇,謹先上聞,仍俟察明,再行奏奪事。
(初疏語不錄) 鄭按台覆題,為遵旨确察密奏,以憑聖裁事。
六月初七日,具疏報聞,正在候旨。
七月二十八日,忽接塘兵小帖雲:“今有鳳督差兵在路揚言,朝廷賞我鳳兵擒叛大功。
前日徽州殺我黔兵,皇帝将府縣官拿去正法,鄉民盡要砍頭。
我鳳兵豈比左兵,任百姓抵敵等語。
”職未接咨禦,未知此語何來?竊恐傳布入徽,徽民必洶洶忄匡懼,山郡又構一亂萌也。
今得督臣馬士英全本,抄閱之,以八百人馬,盡喪于祁門,以故殺之罪,全歸于推知,宜皇上有赫然逮吳翔鳳等,以究其殺是兵之繇也。
弟督臣疏中,所列情形,隻憑差官萬民安口禀,萬民安隻據道役鄭天卿口傳,此中不無可商。
先是萬民安至太平,以前途戒嚴難行,求職一文回報。
職語之雲:“此事方在察奏,總督差汝,正要前探實信,豈可不去?”職給之照牌,着本官至饒州方得下落等語。
不謂萬民安僅至旌德而回,旌去祁三百裡,傳報且未足憑,而況得之途說哉?夫黔兵之被殺,實自樂乎始,數月以來,事迹著明,遠近共知,非職一人所能妄有虛實,職請直捷為我皇上再陳之,可乎?按徽州婺源縣與饒州、樂平、德興接壤,三月二十四婺源縣接有黔将劉召等飛票,而民以改道無印疑之。
既而祁門接有浮梁之票,初雲奉調黔兵,再雲入援沐兵,而民則愈疑之。
其至樂平也,據署印同知邬文明申報江撫雲:“黔兵自三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馳{穴友}于饒州、德興之間,殺在田農夫十三人,奸一女子立死,放火焚居,無物不掠,鄉兵尾而圍之城下,至萬人,謝上用不知下落,劉召、李華玉、姜美投監身免。
夫以萬人鬥數百人,其不留餘類可知,三将投監,職行徽州府往察之。
據樂平六月初三日回文雲:“轉解至府,現系饒州府獄。
”本月十四日,督臣監紀通判方象乾見職雲:“三将已至樂平,即回到營。
”則其未至祁門,又不辨而自明矣。
其入祁門者,系三月二十五日,該縣差役偵探,報人馬實百九十餘,縣官令于城外祠堂安歇,黔兵強居民房,停宿二日,拿婦潑飲,百姓憤怨。
二十八日行至塔兒頭,殺居民楊冬等數十人。
時黟休鄉勇,各在界口把截,見其僧婦雜處,認定是賊,拚一死敵,又被黔兵殺傷黃五、許樸等數十人。
黔兵勒馬闖回南岸,奪入汪氏宗祠,鄉勇圍柱,放火焚祠,黔兵殺傷奔逸不等。
此百九十餘人,鬥于祁門之始末也。
當知縣趙文光給與米酒,并撥與馬匹,百姓謂其迎賊,幾至鼓噪。
鄉官緊守城門,不敢出。
祁距府百八十裡,知府唐良懿聞報,自往救止,而變起瞬息,已無及矣。
道臣張文輝駐旌德四百裡而遙,差官飛報,不一而足,而亦無救于臨時矣。
推官吳翔鳳,清官也,署休甯縣事,去祁百三十裡。
聞警料理城守,晝夜匪惶,實未出休城半步,督臣所聞,殆亦傳聞之誤。
黟縣知縣朱世平曾跟督鄉兵至西武嶺,亦未至祁也。
金翰林者,原任庶吉士金聲也,頃鎮兵風鶴時,徽之鄉鎮,各立義社共保境宇。
本宦捐資飨士,募子弟千五百人,扼諸嶺隘,休人賴以無恐。
其器械衣裝視他隊鮮明,故金翰林鄉兵之名,藉甚道路。
其與祁黟敵黔兵者,本宦募兵有在焉,謂本宦臨陣而指揮之,職不敢為本宦誣也。
本宦守禮者也,豈其以衰親金革之事乎?昨職會同督臣,委安慶推官來集之往徽察勘,本宦回覆,實實如是,但馬匹無幾。
一聞兩院有察追之檄,各已滅迹,亦隻可量賠馬價耳。
職複令本宦至壽州見督臣,面陳颠末,不知督臣甯無悔任耳之已甚否?蓋督臣黔人也,其軍中參佐,大半皆黔産也。
督臣方收黔兵為長技,一聞是信,不唯歎兵馬可惜,亦且苦錢糧無銷。
黔之兵将,多有子弟親戚在數百人中,不勝憤恨。
遂使督臣激控于皇上,請殺鄉紳,殺有司,殺百姓,以快士卒之心;而不知自古用兵,無殺鄉紳百姓,為兵報仇之理也。
職聞監紀李章玉一路不能钤束劉召等,故章玉自與包玉等,從水路而下,而召等自改道饒徽,兵離監紀,未有不亂,而況黔卒之犷悍又異常乎?其李之晟所押一枝,聞在湘陰縣,兵嘩殺之晟二丁,之晟未知下落,兵各潰逃。
繇是觀之,則黔兵之紀律可見矣。
司馬法嚴明,亦所不貸,而特不幸發自百姓耳。
百姓誠有罪,然無他,為父兄妻子死鬥也。
有司者能令百姓坐視父兄見殺、妻子見辱,而制使勿動乎?青磷白骨之中,半是黔鬼,半是土魂,職不知其誰冤号,其誰殘暴也?若如督臣所雲衆軍怨憤,不可不洩;則自兵興以來,客兵經過,毒害生靈,不知多少。
左兵之至,江左男婦被殺擄,不下二萬。
繁昌小邑,婦女之守節投溺者,八百餘人,職所建醮以度之。
嗚呼!此亦民怨滿盈之日也,而誰與洩乎?又何怪楚民之激而從賊乎?兵心一去,不可為兵;民心一去,不可為國!安危之幾,全系如此,是在皇上之妙有裁奪而已。
除徽甯道張文輝,徽州府知府唐良懿候處外,推官吳翔鳳、知縣朱世平、鄉官金聲謹會同撫臣鄭,遵旨提解來京。
但徽屬六縣,見在五無印官,倉庫獄囚,須接管有人,方可離任。
職一面議委署印交盤,即行起解,不敢延緩。
祁門縣趙文光被察回籍已久,容職另行移提。
其下手兵丁,奉旨枭首,六邑人衆,豈可勝誅?驅使骈首,定激他變,合無量察為首者數人,以伸國法。
其馬匹器械,迫取必緻驚擾,合無令職等會議,量估價賞值,解赴軍前,另行買造。
被殺屍驅,職已行地方瘗埋,令再行緻祭訖。
至解提各官,職各保其無故意誘殺之情,而地方有變,自當受過,予奪矜全,出自聖恩。
知府唐良懿清廉威惠,為民所戴,今既束身,則府署已空矣。
當民情洶沸之日,境内旱荒之年,皇上不可不為重郡安危計也。
職重察情形,密速飛奏,若有一語偏護,則治職之罪,以告兵民,伏乞聖鑒施行。
(《鄭按院覆疏》) 鄭撫台覆題為遵旨确察密奏,仰候聖裁事。
(《鄭撫台覆疏》不錄) 原任翰林院庶吉士,加授山東道監察禦史,今丁憂金聲揭為據疏略辨事。
(揭文不錄) 金聲疏雲:“臣甫筮仕,讀書中秘,痛憤主憂,奉命倉卒,從事戎行。
臣受皇上特知殊恩,雖以病歸田,而讀書學道,期得一當,以副皇上奠安天下之心。
庶幾君臣道合,用垂千古。
日夜磨厲,不遑逸安,而君恩未酬,父命旋隕。
去冬聞京師告警,苫塊之中,不能奮飛。
繼值闖賊披猖,大帥南遁,亂賊公行,檄文盡冒勤王官兵,沿江屠毀,漸逼金陵,東南震恐,望風潰徙。
蒙撫按檄行郡縣各屬防守,臣從郡縣有司,及士大夫之後,以為欲抗賊氛,先定民志。
日宣高皇帝六谕,告以入事父母,各保井裡,出事君上,共固封疆之大義,與民同命,效死勿去。
臣效空言,民有至性,聞之無不泣下感奮者。
不意三月念四夜,忽傳婺源縣報文,稱四遊擊将軍之兵,自黔入鳳,既舍大江孔道,又不渡江,繇皖陸路直行。
乃纡回千裡,涉崇山峻嶺,繇江西樂平思入婺而到徽州。
絕無鳳督明文,而又适當賊陷蕲、黃之後,合郡皇皇,舉疑為賊,以為警在徽南一路也。
至念五日,而徽西祁門縣突又有報文,稱沐國公兵,合郡人見兵不同名号,而又分道并入,定相攻襲。
至廿七日而郡人被殺掠,自祁奔入者,稱兵已到祁城,皆楚人,江右人,及徽本郡人,且雜剪發人、婦人,實無黔人,而又絕無黔将。
則合郡鼎沸,決以為賊矣。
是時各鄉諸亡賴,分兩路而走祁婺者如市,諸面生可疑,及久外之人,忽歸而布各鄉者,所在見告,婦女之畏辱而自盡者,不可勝記。
是時各縣各嚴城守,臣鄉居,不敢徙入城,身鎮定以安人心,謹相約各設備以待。
至廿九日而郡人自祁奔入者,報賊廿八日已過祁東,與祁黟二縣居民兩相格鬥,幸未入休境,而聞鬥已畢,賊已遁矣。
至四月初三日,傳得婺報所稱姜、劉、謝、李四遊擊将軍之兵,全未入婺。
以三月廿五日,盡為江西樂平居民所憤殺。
傳其兵為鳳督監紀李章玉所募之黔兵,其将劉召、李華玉、姜美三人,現監樂平獄,其兵少有得脫者。
樂平申江西各詳,内稱盡舉而殲之。
樂平印信報文,現在郡縣諸當事處也。
殊不意料李章玉反指殺掠祁門之寇,認為黔兵,而逞其偏詞,激怒鳳督,置樂平而反求徽人,徽人不能應命,遂蒙疏參。
嗟呼!章玉何心,其于饒之樂平,既縱兵作賊,盡喪其兵而不敢言;而于徽之祁門,複故認賊為兵,喪于樂者責于徽。
不惟可蔽鳳督以自解說其無罪,且圖以遂其當初繇樂入徽之念,而洩其中阻于樂不得入徽之私忿。
臣不知督臣疏中,參臣何語?顧督臣讀聖賢書,自号知兵,竟不問兵随将轉,将在何處,兵在何處耶?且督臣受诏為皇上殺賊安民,臣誼切同仇,望其旦夕滅闖擒獻,以解主憂,而拯民難。
督臣豈不見諒,而監紀曰徽人殺兵,即疏參曰徽人殺兵,竟不察監紀當日{穴友}遣兵改道,事屬詭異,已違督臣節制。
自非真欲攻襲,萬無再分兵别行,複異名号,而兩路并入之理,豈可以其一路之兵,而遂并冒認他路之賊耶?念此一舉,隻因合郡有司,合郡士大夫,仗皇上威靈,奉當路嚴檄,相率百姓,徒以疇昔相誓,聞賊不走之故,不意遂緻有臨難相助,見賊出禦之事。
郡縣而皆若此,其于國家之事,豈無小補?此亦何所開罪于督臣而必不相容?徽區區一郡,不難以是非聽之公論,禍福聽之聖裁,而念此逆賊未靖,人心危疑,将過江東南諸郡縣,盡以守禦為畏途,以奔潰為上策,相率動色,以徽事為戒。
其于委而去者,反尤而效之,民志不固,将何藉以抗賊氛?項唐報獻賊臨楚省城,鄉民方奮勇格殺,縛賊報官,官谕以恐系官兵,不得輕殺。
民遂奔潰,而省城随陷,宗藩生靈,一時俱盡。
此亦皇上之所恫念,而督臣之所宜寒心者也。
(《備陳守禦全疏》) 金公據實破謊疏,及初辨揭,文繁不錄。
鄉紳士民公揭,為山邑之禦賊甚苦,黔兵之卸禍太奇,備陳颠末,仰祈公鑒事。
(揭丈不錄) 黟縣待罪知縣朱世平揭為欽遵朝廷功令,恪守上台憲檄,與民效死,幸保危疆,謹陳颠末,以明職守,以白民冤事。
(揭文不錄) 甯國府公揭為蠱勢已極,震鄰可駭,急明殺奸之心,用固守禦之志事。
(揭文不錄) 徽州六縣耆民陳王前、畢勝、汪澄、盧從朱、孫康、程大定等,揭為詳述徽祁禦賊之颠末,直白監紀嫁禍之情形,懇天代題,安民固國事。
(揭文不錄) 是時金公仍有複吳四尊劄,與撫按兩台公祖書。
五月又上撫按兩台書,與黃劬庵書,與朱震青書,與陳雪灘書,與陳韋庵道尊書,與汪源駕部書,與方慕庵書,與史大司馬書,與熊谏垣書,專與撫台鄭公書,俱娓娓數千言,詳金太史《燕贻閣文集》中,茲不複載。
奉聖旨,這所奏是否确情,姑俟吳翔鳳等解究奏奪,數百黔兵,橫罹峰刃,豈得不問?何為為兵報仇?鄭昆貞俟回道時,嚴加考核,該部知道。
(《批鄭按院疏》) 北部看得督臣馬士英調募之新兵為徽祁所屬陷,八百士卒,付之一炬。
此其事怪而且慘,由于推官吳翔鳳,鄉紳金翰林,首發大難而知縣朱世平、趙文光羽翼狂逞,遂為江南一奇變。
四官俱已奉旨逮問,亦可以正厥罪,而洩死者之恨矣。
至徽甯道張文輝、知府唐良懿先時曾接撫按之檄,臨時又折諸青矜之請,奈何不嚴行禁戢,坐視屬官士紳,專擅不顧,冥行而罔忌乎?各應降三級,戴罪管事,其枭下手兵丁,追還馬匹器械,收殓俠骨,招祭忠魂,即責成二宮,以為自贖之地可也。
(《北部考功司看語》) 是時有顧子方(諱杲)上□□□□□書,及錢牧齋與金正希書,與鄭撫台書。
又有張受先(諱采)與顧瑞屏(諱錫疇)書,顧瑞屏與鄭撫台書,鄭撫台複顧瑞屏書,皆言黔兵事,極其懇切,文繁不錄。
鄭按台複徽州鄉紳書雲:今天下竭郡邑之物力,以事督撫,一旦寇至,有司無以圖存,則惟鄉之大夫,與其子弟,相與殚力固圉。
天子亦曰:“誰非臣子者,自衛其室家,即以衛朝廷之疆宇。
”故協守有叙,倡逃有罰,鄉義勇訓練有命。
夫苟鄉紳富室,捐資飨士,壯者出力荷戈,守令督帥嚴明,天下皆如此也,其效乃在督撫上矣。
祁之役民以死鬥,不幸而曰兵也,則以征調之士卒,奈何殺之?不知今之用兵者正為兵之殺民,與賊無異,且有甚焉。
故有賊之地,民甯從賊,無賊之地,民亦仇兵。
何則?賊容有不殺民之時,而兵則決無不苦民之事也。
鳳督黔人,視黔卒加倍,而幕中參佐,無一非黔,更有親戚兄弟,在戕殺中,挑激之無所不至。
劉召等,自樂至,又自諱其事,是以歸罪于徽者獨苛,然而通國知其非公論也。
今聞其乃補疏續參饒南,削祁門之說,不攻自破,而賢大夫與道府有司之無罪,亦不白自明矣。
貞于十六日拜有小疏,凡可以為貴鄉剖雪者,亦頗委曲詳盡。
第關密奏,未敢暴其辭,恐聞者愈以賈罪。
況日月光華,中樞妙用,隻令始末昭晰于諸公,決無稍礙。
但明旨既宣,自宜奉行,雨露中回,更顯聖德。
平心靜氣以俟之,使言者深悔任耳之過,則事機旋轉,複不費力。
凡一切展辨,宜自暫省,不知有當于列位台台之萬一否?若蒸黎自捍頭目,初無纖過,聖天子豈以兵易吾民?貞待罪未去,終當以身蔽之,幸台台集而慰谕之。
有督撫之護兵,不可無地方官之護民,貞也雖愚,知所從事矣。
(複書全抄) 外有鄭撫台複正希書,與唐太尊書,鄭按台複正希書,外□□□答馬瑤草書,又程兵尊複正希書,俱不及盡錄。
史大司馬複徽州衆紳書:謹複,今天下之所最厭苦者,惟賊與兵,乃兵之足為患者,或自以為兵,而郡邑莫能禦之。
又或人以為兵,而群坐而俟之。
是故兵之所恃以逞者。
賊亦冒之以為名,而居者不察,此郡邑之所以淪亡而不可救也。
貴鄉号僻壤,又殷富,不見兵革,此其為豺虎屬目久矣。
三月祁門之役,衆志成城,一以扼險殺敵為勸,使天下之人,盡如貴邑,寇盜不難平也。
而議論呶呶若此,何以為地方綢缪計耶?所谕敬心識之,方冗率複,伏望鑒原!(複書全抄) 史大司馬與金正希書:老年台之名,在天下無知與不知,皆能言之。
若淮陰之距新安數百裡,又受事有年,而高山之懷,發于寝寐,上林之雁,不通數行,平生疏拙之辜,誠不可以擢發論。
以祁門三月之役,貴鄉諸生,曾一通其颠末于淮上,而後知老年台之忠孝,為不可及也!當今之為國家患者賊,而殺賊則兵也。
兵能殺賊則兵;兵不能殺賊,而所殺非賊,則并不得為兵。
夫兵之不得為兵久矣,至兵之假号為援剿,為勤王,而實快其鹵掠殺百姓之志,此憂時之士,所以當食而放箸也。
又況纡塗縱掠,明明賊之行徑,而欲責地方之不疑,胡可得耶?前已有字緻當事,乃其複弟者,以各兵自明其非賊,将馬匹器械,一切交付,而地方于深夜圍而火之,弟亦正疑此舉之太過。
及讀台翰,則此語又似為募兵官之故為妝點也。
台谕雲:“與賊入而後有悔,毋甯禦之而後有悔。
”夫禦之一字,既難言之,而悔之一字,尤難言之。
今江北之民之蒙難者,曆十餘歲矣。
苟其一心禦之,即未必悔,苟不禦而即悔,則亦必禦。
而以悔之恐後,而禦之獨先,此固明哲之事,而何當事者之不見諒也?老年台身居苫塊之中,而力負疆場,志安桑梓,身任而不勞,怨至而不悔,慷慨激烈之氣,發于楮墨,灑灑累千百言,使人悚服。
聖明在上,晦霾之日月,何可不揭中天而行也?大教謹一一心識之,弟法适以南樞員缺,謬膺簡命,今且揚帆次真州矣。
正值旁午,諸不遑及,惟老年台鑒之嗣将另布,不盡欲言。
(複書全抄) 馬督複徽州衆鄉紳書:恭惟台台,聖世臯夔,清時山鬥,五百年之名世,夫豈異人?億萬載之皇圖,實惟永奠。
固英所景仰瞻依,奉為師範者,況忝榆之末,濫疆場之寄,所望于覆露者,又豈穎楮所能罄哉?黔兵被殺一案,事出意外,大非得已,英豈樂為是紛呶耶?按台公祖密疏中所雲:“英倚黔兵自強,兵馬遠來,可惜錢糧不能銷算,各将士親戚子弟,多在此中,不平之鳴亦不外此區區耳。
”英自永城歸壽,隻聞祁門之事,未知樂平之舉,而各将士哭聲震天,憤欲南渡。
英固八百人之屍主,七百餘騎之失主也,不得不據萬民安所報徽甯差役之言,以入告。
若使彼時貴府有司,據實相聞,留一活口相示,何敢以樂平之數,盡歸祁門?繼知樂平亦殺,戈陽亦殺,而樂平更多,亦即陸續據實上聞,亦何敢膠執前誤,獨仇祁門也哉?當日自武陵發兵東下,步兵從舟,而馬不可越洞庭,涉長江,不得不取道長沙者,勢也。
江路險而梗,且兵多,陸路坦而甯,且兵少,監紀官之取水不從陸,亦勢也。
原拟騎兵出九江,會于皖口,不意左兵在秋浦,逼使繇徽,此意外之變局也。
又不意押馬諸将,以人馬衆多,店舍槽鍘不便,分先後兩路而行,則又變局中之變局也。
然豈料前途有人焉,設穴而殺之也哉?在祁門者三百人,無孑遺焉。
在樂平者五百餘人,止存十一人焉。
戈陽者二十人,亦俱喪元焉。
祁門啟釁之故,無人可問矣。
樂平者止駐一夕,次日行二十裡而被圍,有何積怨于地方,然猶曰人衆也。
戈陽之二十人,又豈淫掠之故哉?嗟乎!此八百人者,皆将吏親戚,頭目精銳,非無籍犷悍之兵也。
使果圖淫掠為不逞,則惟恐不合其黨,張其勢,又肯輕為分折,零星受屠耶?然此往事矣,三百餘人無噍類矣,不淫掠耶,誰為質問?果淫掠耶,法亦何加?但數百之冤魂,其父母妻子,令英作何安頓?數百之戰馬,數萬之金錢,令英作何歸着?惟乞台台設身處地,為英一籌耳。
貴府有司,及公私揭帖,但雲原無黔兵入徽;監紀懼罪,以樂平之事,移禍于祁,想亦非公論耶?昨日按台密疏,所以罪英者至矣,而疏中所察情形,則似乎止争多寡,不争有無也。
止罪黔兵以淫掠,而未嘗諱殺兵之事也,即萬民安所報者,不全屬于虛也。
其言英不平之故,言言皆英隐痛,英何言哉?至兵之入樂入祁,監紀何知?江楚異路,監紀何罪?英疏具在,自據萬民安所報入告,時李章玉在浦護諸怨軍,不使南渡,其夢夢猶英也。
何罪可懼,何禍可嫁,何謗可造,而欲代殺兵者分罪,又欲未死之黔兵,與死者同罪,不亦甚乎?然英所言者,公事也,非私怨也。
鄭公祖之疏,英甘唾面,不敢有異同焉。
既以入告,則以威福聽皇上,是非聽公論,寬嚴聽執法,察給聽撫按,亦更不執一毫成心,不敢出一贅語,但欲得戰馬以濟急,器甲以禦寇。
嗟乎!萬裡招來,實英作之孽,送入鬼門,實左兵為之梗,而無故被戮,實衆人宿生之冤債。
但所惜艱難之時,一壺千金,而精兵猛将,良馬堅甲,不得為國家效毫發之用,則英所謂嘔血腐心,警魂堕魄,淚下沾襟而不能自已者也。
然今之鳳督,亦極難且苦矣。
大江南北,楚豫之樞,無事不相瓜葛,而一丁一馬,一甲一器,一鉛一炭,無不取之數千裡外。
絲忽孰非國家之金錢,而泥沙棄之,土芥抛之,誰非臣子,誰忍置之度外?想亦台台所垂憐而心亮者。
時事方棘,血戰經年,鳳兵肝腦塗地于江南,似不無小補,亦未必無緩急相需時,想亦台台所深念也。
軍書旁午,草勒肅複,愦愦不知所言,英無任惶悚之至。
(複書全抄) 後馬督與阮圖海書内雲:“弟自守不暇,甯樂與人為難?”又雲:“大約徽人之下毒手,則不欲開此路耳。
樂平、戈陽釁起于圖馬,亦不同也。
聞按台公祖已有疏,據樂平、祁門之報,以聞上矣。
弟之為軍吏,按台之為地方,易地皆然。
”又雲:“樂平殺官三十餘員,祁門幾殺二十員,内包萬春、範成,則萬夫敵也。
”又雲:“樂平之事,業已補牍,祁門之案,自然解網。
弟區區苦衷,無所告訴,又不便徑達之鄭公祖,伏乞便間,以弟萬不已之情,處無可奈何之遭轉達,但求設身處地,為弟一思,則弟之苦,可蒙鑒原矣。
” 又正希先生緻馬督撫書,亦數千言,不錄。
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馬督行牌,一運越金萬兵馬,二運黃總鎮兵馬,三運劉總鎮兵馬,四運中軍楊副将兵馬,五運本部院内營楊副将兵馬,會同太監盧刻期渡江剿獻,水路廬州、蕪湖、九江、南昌、袁州繳,陸路廬州、蕪湖、甯國、徽州、祁樂、袁州等處繳。
雖朱批再谕祁、樂,雲不得已而假道,萬無縱兵私行報仇之理,各宜安心;然而人心惶惶,舉郡不甯。
嗣後賴諸當事及正希先生、史大司馬力,馬督兵不渡江,民心始安。
弟恐傷老母心,北行之事,隐不敢以告,行行且止,為老母數日遣人一追,真無奈何行也。
今且将北渡矣,郡事,弟一到都便可決了。
惟家下事不能不系念。
恐其見弟北行,而乘虛入郡,欲有所為,則歙中諸紳,不得不努力。
邑士民無主,惟兄勿避勞怨,與邑中諸公商計,使弟一無所慮,則幸耳!數蒙挂念,舟次草勒,匆卒不盡願言。
子弟幸時教誨之!(《正希公與程希呂先生書》) 巡視上下江禦史黃為仰體新恩,酌量情法,措補軍資,重法首禍,以結欽案事。
奉聖旨,徽人慘殺黔兵,掠奪馬匹,情罪可恨。
但已經大赦,姑從寬結案,汪爵依拟,監候處決。
趙文光提到另究,張文輝、唐良懿姑準開複。
吳翔鳳降二級,用銀給與該營死者,着該府縣官,遵旨緻祭遺骸,該部知道。
(巡按來牌) 崇祯十六年十一月初十日,上傳總兵官唐通,着回鎮用心整練兵馬,相機戰守,有功日優叙隆酬。
其死事劉之綸着從優議恤即奏,金聲速與起用,該部知道。
(《邸報》) 敝郡人無本業,天下幸得無事,散而之四方,種種求衣食以自活。
遭敵寇交棘,兵火相侵,其失業竄歸,而朝不及夕,無以自存者半郡中,今且什八九矣。
頃議補軍資數千金,遠人不知,以為郡中宜若易易,而不知事勢之戛戛其難,已未可一二言盡,乃蒙黃侍禦傳貫陽台旨,必追首事,用兩人重罪以結案。
夫當日事端,本由于先時備禦,既家自為守,而機遂發于急難倉卒,則人各捍患,必坐何人為首,此實不能,而且定重罪,尤難乎其為獄辭。
群人之傳讀貴陽督鳳時題疏也,内有言曰:“黔将蔣正秀為南樞臣,留以堵禦左兵,有功題叙。
”今有司将定重罪,是固不得概罪以堵兵,而直可專罪以堵黔也。
郡人之傳讀貴陽督鳳時報書也,内有言曰:“兵之入樂入祁,監紀何知?原議騎兵出九江,會于皖口,不意左兵在秋浦,逼使由徽,此意外變局也。
又不意押馬諸将,以人馬衆多,分兩路而行,則又變局中變局也。
”始知意外變局,雖鳳中不及知,既而變局中變局,雖自押馬同行之官,亦不及知。
而萬山中人,能逆斷一變局,知入樂之是黔,又能再逆斷一變局中變局,知入樂之外,複有入祁之皆黔,此必不能。
今将定重罪,是固不得直罪以知黔也。
夫實不知為黔,而相與共出死力,貴陽鑒原而矜其意,即不敢望比于蔣正秀之堵禦,而按其過,亦堵禦之過,毋亦是宥過無大,其誰不欣悅于無我之公明,而懾服于不殺之神武?追憶去春過□宗伯,宗伯為不孝述楊龍友之言曰:“天下原有兩是之事,黔兵與新安一案是也。
”不孝唯唯,當煩宗伯為不孝通意鳳中,亦即以龍友此言,通不孝意也。
黔人不能無所防而不改道,既改道,或不能無紛纭。
徽人不能無所防而不堵禦,既堵禦,必不能無相傷。
大抵同一不得已之勢也,于黔人乎何罪?于徽人乎亦何罪?固初不必定一有罪而後可以明一無罪也。
貴陽今秉國均,不與督鳳同,愈弗喜怒,四海觀望,鬥柄所指,天下春秋,固宜郡人之日夜望恩于督鳳時尚加進也。
誠令重罪二人,而但傷一郡之心,而實有所關系于天下之勸誡,而大有所贊益于貴陽之盛德,亦何敢為一二郡人愛其死?《傳》不雲乎?“居彼人之所,則恐其詈我也;今為我妻,則欲其為我詈人也。
”貴陽今以天下為家,密迩郡縣,旦夕緩急,今亦郡人,将為貴陽詈人時也。
願台台幸為婉語,請一笑而釋。
(《與陳雪灘書》) 此弘光時金公與陳雪灘書也,黔案于此遂結。
(初疏語不錄) 巡撫都察院右佥都禦史鄭為黔兵焚掠徽民,鄉勇憤鬥樹敵,據報情繇,謹先上聞,仍俟察明,再行奏奪事。
(初疏語不錄) 鄭按台覆題,為遵旨确察密奏,以憑聖裁事。
六月初七日,具疏報聞,正在候旨。
七月二十八日,忽接塘兵小帖雲:“今有鳳督差兵在路揚言,朝廷賞我鳳兵擒叛大功。
前日徽州殺我黔兵,皇帝将府縣官拿去正法,鄉民盡要砍頭。
我鳳兵豈比左兵,任百姓抵敵等語。
”職未接咨禦,未知此語何來?竊恐傳布入徽,徽民必洶洶忄匡懼,山郡又構一亂萌也。
今得督臣馬士英全本,抄閱之,以八百人馬,盡喪于祁門,以故殺之罪,全歸于推知,宜皇上有赫然逮吳翔鳳等,以究其殺是兵之繇也。
弟督臣疏中,所列情形,隻憑差官萬民安口禀,萬民安隻據道役鄭天卿口傳,此中不無可商。
先是萬民安至太平,以前途戒嚴難行,求職一文回報。
職語之雲:“此事方在察奏,總督差汝,正要前探實信,豈可不去?”職給之照牌,着本官至饒州方得下落等語。
不謂萬民安僅至旌德而回,旌去祁三百裡,傳報且未足憑,而況得之途說哉?夫黔兵之被殺,實自樂乎始,數月以來,事迹著明,遠近共知,非職一人所能妄有虛實,職請直捷為我皇上再陳之,可乎?按徽州婺源縣與饒州、樂平、德興接壤,三月二十四婺源縣接有黔将劉召等飛票,而民以改道無印疑之。
既而祁門接有浮梁之票,初雲奉調黔兵,再雲入援沐兵,而民則愈疑之。
其至樂平也,據署印同知邬文明申報江撫雲:“黔兵自三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馳{穴友}于饒州、德興之間,殺在田農夫十三人,奸一女子立死,放火焚居,無物不掠,鄉兵尾而圍之城下,至萬人,謝上用不知下落,劉召、李華玉、姜美投監身免。
夫以萬人鬥數百人,其不留餘類可知,三将投監,職行徽州府往察之。
據樂平六月初三日回文雲:“轉解至府,現系饒州府獄。
”本月十四日,督臣監紀通判方象乾見職雲:“三将已至樂平,即回到營。
”則其未至祁門,又不辨而自明矣。
其入祁門者,系三月二十五日,該縣差役偵探,報人馬實百九十餘,縣官令于城外祠堂安歇,黔兵強居民房,停宿二日,拿婦潑飲,百姓憤怨。
二十八日行至塔兒頭,殺居民楊冬等數十人。
時黟休鄉勇,各在界口把截,見其僧婦雜處,認定是賊,拚一死敵,又被黔兵殺傷黃五、許樸等數十人。
黔兵勒馬闖回南岸,奪入汪氏宗祠,鄉勇圍柱,放火焚祠,黔兵殺傷奔逸不等。
此百九十餘人,鬥于祁門之始末也。
當知縣趙文光給與米酒,并撥與馬匹,百姓謂其迎賊,幾至鼓噪。
鄉官緊守城門,不敢出。
祁距府百八十裡,知府唐良懿聞報,自往救止,而變起瞬息,已無及矣。
道臣張文輝駐旌德四百裡而遙,差官飛報,不一而足,而亦無救于臨時矣。
推官吳翔鳳,清官也,署休甯縣事,去祁百三十裡。
聞警料理城守,晝夜匪惶,實未出休城半步,督臣所聞,殆亦傳聞之誤。
黟縣知縣朱世平曾跟督鄉兵至西武嶺,亦未至祁也。
金翰林者,原任庶吉士金聲也,頃鎮兵風鶴時,徽之鄉鎮,各立義社共保境宇。
本宦捐資飨士,募子弟千五百人,扼諸嶺隘,休人賴以無恐。
其器械衣裝視他隊鮮明,故金翰林鄉兵之名,藉甚道路。
其與祁黟敵黔兵者,本宦募兵有在焉,謂本宦臨陣而指揮之,職不敢為本宦誣也。
本宦守禮者也,豈其以衰親金革之事乎?昨職會同督臣,委安慶推官來集之往徽察勘,本宦回覆,實實如是,但馬匹無幾。
一聞兩院有察追之檄,各已滅迹,亦隻可量賠馬價耳。
職複令本宦至壽州見督臣,面陳颠末,不知督臣甯無悔任耳之已甚否?蓋督臣黔人也,其軍中參佐,大半皆黔産也。
督臣方收黔兵為長技,一聞是信,不唯歎兵馬可惜,亦且苦錢糧無銷。
黔之兵将,多有子弟親戚在數百人中,不勝憤恨。
遂使督臣激控于皇上,請殺鄉紳,殺有司,殺百姓,以快士卒之心;而不知自古用兵,無殺鄉紳百姓,為兵報仇之理也。
職聞監紀李章玉一路不能钤束劉召等,故章玉自與包玉等,從水路而下,而召等自改道饒徽,兵離監紀,未有不亂,而況黔卒之犷悍又異常乎?其李之晟所押一枝,聞在湘陰縣,兵嘩殺之晟二丁,之晟未知下落,兵各潰逃。
繇是觀之,則黔兵之紀律可見矣。
司馬法嚴明,亦所不貸,而特不幸發自百姓耳。
百姓誠有罪,然無他,為父兄妻子死鬥也。
有司者能令百姓坐視父兄見殺、妻子見辱,而制使勿動乎?青磷白骨之中,半是黔鬼,半是土魂,職不知其誰冤号,其誰殘暴也?若如督臣所雲衆軍怨憤,不可不洩;則自兵興以來,客兵經過,毒害生靈,不知多少。
左兵之至,江左男婦被殺擄,不下二萬。
繁昌小邑,婦女之守節投溺者,八百餘人,職所建醮以度之。
嗚呼!此亦民怨滿盈之日也,而誰與洩乎?又何怪楚民之激而從賊乎?兵心一去,不可為兵;民心一去,不可為國!安危之幾,全系如此,是在皇上之妙有裁奪而已。
除徽甯道張文輝,徽州府知府唐良懿候處外,推官吳翔鳳、知縣朱世平、鄉官金聲謹會同撫臣鄭,遵旨提解來京。
但徽屬六縣,見在五無印官,倉庫獄囚,須接管有人,方可離任。
職一面議委署印交盤,即行起解,不敢延緩。
祁門縣趙文光被察回籍已久,容職另行移提。
其下手兵丁,奉旨枭首,六邑人衆,豈可勝誅?驅使骈首,定激他變,合無量察為首者數人,以伸國法。
其馬匹器械,迫取必緻驚擾,合無令職等會議,量估價賞值,解赴軍前,另行買造。
被殺屍驅,職已行地方瘗埋,令再行緻祭訖。
至解提各官,職各保其無故意誘殺之情,而地方有變,自當受過,予奪矜全,出自聖恩。
知府唐良懿清廉威惠,為民所戴,今既束身,則府署已空矣。
當民情洶沸之日,境内旱荒之年,皇上不可不為重郡安危計也。
職重察情形,密速飛奏,若有一語偏護,則治職之罪,以告兵民,伏乞聖鑒施行。
(《鄭按院覆疏》) 鄭撫台覆題為遵旨确察密奏,仰候聖裁事。
(《鄭撫台覆疏》不錄) 原任翰林院庶吉士,加授山東道監察禦史,今丁憂金聲揭為據疏略辨事。
(揭文不錄) 金聲疏雲:“臣甫筮仕,讀書中秘,痛憤主憂,奉命倉卒,從事戎行。
臣受皇上特知殊恩,雖以病歸田,而讀書學道,期得一當,以副皇上奠安天下之心。
庶幾君臣道合,用垂千古。
日夜磨厲,不遑逸安,而君恩未酬,父命旋隕。
去冬聞京師告警,苫塊之中,不能奮飛。
繼值闖賊披猖,大帥南遁,亂賊公行,檄文盡冒勤王官兵,沿江屠毀,漸逼金陵,東南震恐,望風潰徙。
蒙撫按檄行郡縣各屬防守,臣從郡縣有司,及士大夫之後,以為欲抗賊氛,先定民志。
日宣高皇帝六谕,告以入事父母,各保井裡,出事君上,共固封疆之大義,與民同命,效死勿去。
臣效空言,民有至性,聞之無不泣下感奮者。
不意三月念四夜,忽傳婺源縣報文,稱四遊擊将軍之兵,自黔入鳳,既舍大江孔道,又不渡江,繇皖陸路直行。
乃纡回千裡,涉崇山峻嶺,繇江西樂平思入婺而到徽州。
絕無鳳督明文,而又适當賊陷蕲、黃之後,合郡皇皇,舉疑為賊,以為警在徽南一路也。
至念五日,而徽西祁門縣突又有報文,稱沐國公兵,合郡人見兵不同名号,而又分道并入,定相攻襲。
至廿七日而郡人被殺掠,自祁奔入者,稱兵已到祁城,皆楚人,江右人,及徽本郡人,且雜剪發人、婦人,實無黔人,而又絕無黔将。
則合郡鼎沸,決以為賊矣。
是時各鄉諸亡賴,分兩路而走祁婺者如市,諸面生可疑,及久外之人,忽歸而布各鄉者,所在見告,婦女之畏辱而自盡者,不可勝記。
是時各縣各嚴城守,臣鄉居,不敢徙入城,身鎮定以安人心,謹相約各設備以待。
至廿九日而郡人自祁奔入者,報賊廿八日已過祁東,與祁黟二縣居民兩相格鬥,幸未入休境,而聞鬥已畢,賊已遁矣。
至四月初三日,傳得婺報所稱姜、劉、謝、李四遊擊将軍之兵,全未入婺。
以三月廿五日,盡為江西樂平居民所憤殺。
傳其兵為鳳督監紀李章玉所募之黔兵,其将劉召、李華玉、姜美三人,現監樂平獄,其兵少有得脫者。
樂平申江西各詳,内稱盡舉而殲之。
樂平印信報文,現在郡縣諸當事處也。
殊不意料李章玉反指殺掠祁門之寇,認為黔兵,而逞其偏詞,激怒鳳督,置樂平而反求徽人,徽人不能應命,遂蒙疏參。
嗟呼!章玉何心,其于饒之樂平,既縱兵作賊,盡喪其兵而不敢言;而于徽之祁門,複故認賊為兵,喪于樂者責于徽。
不惟可蔽鳳督以自解說其無罪,且圖以遂其當初繇樂入徽之念,而洩其中阻于樂不得入徽之私忿。
臣不知督臣疏中,參臣何語?顧督臣讀聖賢書,自号知兵,竟不問兵随将轉,将在何處,兵在何處耶?且督臣受诏為皇上殺賊安民,臣誼切同仇,望其旦夕滅闖擒獻,以解主憂,而拯民難。
督臣豈不見諒,而監紀曰徽人殺兵,即疏參曰徽人殺兵,竟不察監紀當日{穴友}遣兵改道,事屬詭異,已違督臣節制。
自非真欲攻襲,萬無再分兵别行,複異名号,而兩路并入之理,豈可以其一路之兵,而遂并冒認他路之賊耶?念此一舉,隻因合郡有司,合郡士大夫,仗皇上威靈,奉當路嚴檄,相率百姓,徒以疇昔相誓,聞賊不走之故,不意遂緻有臨難相助,見賊出禦之事。
郡縣而皆若此,其于國家之事,豈無小補?此亦何所開罪于督臣而必不相容?徽區區一郡,不難以是非聽之公論,禍福聽之聖裁,而念此逆賊未靖,人心危疑,将過江東南諸郡縣,盡以守禦為畏途,以奔潰為上策,相率動色,以徽事為戒。
其于委而去者,反尤而效之,民志不固,将何藉以抗賊氛?項唐報獻賊臨楚省城,鄉民方奮勇格殺,縛賊報官,官谕以恐系官兵,不得輕殺。
民遂奔潰,而省城随陷,宗藩生靈,一時俱盡。
此亦皇上之所恫念,而督臣之所宜寒心者也。
(《備陳守禦全疏》) 金公據實破謊疏,及初辨揭,文繁不錄。
鄉紳士民公揭,為山邑之禦賊甚苦,黔兵之卸禍太奇,備陳颠末,仰祈公鑒事。
(揭丈不錄) 黟縣待罪知縣朱世平揭為欽遵朝廷功令,恪守上台憲檄,與民效死,幸保危疆,謹陳颠末,以明職守,以白民冤事。
(揭文不錄) 甯國府公揭為蠱勢已極,震鄰可駭,急明殺奸之心,用固守禦之志事。
(揭文不錄) 徽州六縣耆民陳王前、畢勝、汪澄、盧從朱、孫康、程大定等,揭為詳述徽祁禦賊之颠末,直白監紀嫁禍之情形,懇天代題,安民固國事。
(揭文不錄) 是時金公仍有複吳四尊劄,與撫按兩台公祖書。
五月又上撫按兩台書,與黃劬庵書,與朱震青書,與陳雪灘書,與陳韋庵道尊書,與汪源駕部書,與方慕庵書,與史大司馬書,與熊谏垣書,專與撫台鄭公書,俱娓娓數千言,詳金太史《燕贻閣文集》中,茲不複載。
奉聖旨,這所奏是否确情,姑俟吳翔鳳等解究奏奪,數百黔兵,橫罹峰刃,豈得不問?何為為兵報仇?鄭昆貞俟回道時,嚴加考核,該部知道。
(《批鄭按院疏》) 北部看得督臣馬士英調募之新兵為徽祁所屬陷,八百士卒,付之一炬。
此其事怪而且慘,由于推官吳翔鳳,鄉紳金翰林,首發大難而知縣朱世平、趙文光羽翼狂逞,遂為江南一奇變。
四官俱已奉旨逮問,亦可以正厥罪,而洩死者之恨矣。
至徽甯道張文輝、知府唐良懿先時曾接撫按之檄,臨時又折諸青矜之請,奈何不嚴行禁戢,坐視屬官士紳,專擅不顧,冥行而罔忌乎?各應降三級,戴罪管事,其枭下手兵丁,追還馬匹器械,收殓俠骨,招祭忠魂,即責成二宮,以為自贖之地可也。
(《北部考功司看語》) 是時有顧子方(諱杲)上□□□□□書,及錢牧齋與金正希書,與鄭撫台書。
又有張受先(諱采)與顧瑞屏(諱錫疇)書,顧瑞屏與鄭撫台書,鄭撫台複顧瑞屏書,皆言黔兵事,極其懇切,文繁不錄。
鄭按台複徽州鄉紳書雲:今天下竭郡邑之物力,以事督撫,一旦寇至,有司無以圖存,則惟鄉之大夫,與其子弟,相與殚力固圉。
天子亦曰:“誰非臣子者,自衛其室家,即以衛朝廷之疆宇。
”故協守有叙,倡逃有罰,鄉義勇訓練有命。
夫苟鄉紳富室,捐資飨士,壯者出力荷戈,守令督帥嚴明,天下皆如此也,其效乃在督撫上矣。
祁之役民以死鬥,不幸而曰兵也,則以征調之士卒,奈何殺之?不知今之用兵者正為兵之殺民,與賊無異,且有甚焉。
故有賊之地,民甯從賊,無賊之地,民亦仇兵。
何則?賊容有不殺民之時,而兵則決無不苦民之事也。
鳳督黔人,視黔卒加倍,而幕中參佐,無一非黔,更有親戚兄弟,在戕殺中,挑激之無所不至。
劉召等,自樂至,又自諱其事,是以歸罪于徽者獨苛,然而通國知其非公論也。
今聞其乃補疏續參饒南,削祁門之說,不攻自破,而賢大夫與道府有司之無罪,亦不白自明矣。
貞于十六日拜有小疏,凡可以為貴鄉剖雪者,亦頗委曲詳盡。
第關密奏,未敢暴其辭,恐聞者愈以賈罪。
況日月光華,中樞妙用,隻令始末昭晰于諸公,決無稍礙。
但明旨既宣,自宜奉行,雨露中回,更顯聖德。
平心靜氣以俟之,使言者深悔任耳之過,則事機旋轉,複不費力。
凡一切展辨,宜自暫省,不知有當于列位台台之萬一否?若蒸黎自捍頭目,初無纖過,聖天子豈以兵易吾民?貞待罪未去,終當以身蔽之,幸台台集而慰谕之。
有督撫之護兵,不可無地方官之護民,貞也雖愚,知所從事矣。
(複書全抄) 外有鄭撫台複正希書,與唐太尊書,鄭按台複正希書,外□□□答馬瑤草書,又程兵尊複正希書,俱不及盡錄。
史大司馬複徽州衆紳書:謹複,今天下之所最厭苦者,惟賊與兵,乃兵之足為患者,或自以為兵,而郡邑莫能禦之。
又或人以為兵,而群坐而俟之。
是故兵之所恃以逞者。
賊亦冒之以為名,而居者不察,此郡邑之所以淪亡而不可救也。
貴鄉号僻壤,又殷富,不見兵革,此其為豺虎屬目久矣。
三月祁門之役,衆志成城,一以扼險殺敵為勸,使天下之人,盡如貴邑,寇盜不難平也。
而議論呶呶若此,何以為地方綢缪計耶?所谕敬心識之,方冗率複,伏望鑒原!(複書全抄) 史大司馬與金正希書:老年台之名,在天下無知與不知,皆能言之。
若淮陰之距新安數百裡,又受事有年,而高山之懷,發于寝寐,上林之雁,不通數行,平生疏拙之辜,誠不可以擢發論。
以祁門三月之役,貴鄉諸生,曾一通其颠末于淮上,而後知老年台之忠孝,為不可及也!當今之為國家患者賊,而殺賊則兵也。
兵能殺賊則兵;兵不能殺賊,而所殺非賊,則并不得為兵。
夫兵之不得為兵久矣,至兵之假号為援剿,為勤王,而實快其鹵掠殺百姓之志,此憂時之士,所以當食而放箸也。
又況纡塗縱掠,明明賊之行徑,而欲責地方之不疑,胡可得耶?前已有字緻當事,乃其複弟者,以各兵自明其非賊,将馬匹器械,一切交付,而地方于深夜圍而火之,弟亦正疑此舉之太過。
及讀台翰,則此語又似為募兵官之故為妝點也。
台谕雲:“與賊入而後有悔,毋甯禦之而後有悔。
”夫禦之一字,既難言之,而悔之一字,尤難言之。
今江北之民之蒙難者,曆十餘歲矣。
苟其一心禦之,即未必悔,苟不禦而即悔,則亦必禦。
而以悔之恐後,而禦之獨先,此固明哲之事,而何當事者之不見諒也?老年台身居苫塊之中,而力負疆場,志安桑梓,身任而不勞,怨至而不悔,慷慨激烈之氣,發于楮墨,灑灑累千百言,使人悚服。
聖明在上,晦霾之日月,何可不揭中天而行也?大教謹一一心識之,弟法适以南樞員缺,謬膺簡命,今且揚帆次真州矣。
正值旁午,諸不遑及,惟老年台鑒之嗣将另布,不盡欲言。
(複書全抄) 馬督複徽州衆鄉紳書:恭惟台台,聖世臯夔,清時山鬥,五百年之名世,夫豈異人?億萬載之皇圖,實惟永奠。
固英所景仰瞻依,奉為師範者,況忝榆之末,濫疆場之寄,所望于覆露者,又豈穎楮所能罄哉?黔兵被殺一案,事出意外,大非得已,英豈樂為是紛呶耶?按台公祖密疏中所雲:“英倚黔兵自強,兵馬遠來,可惜錢糧不能銷算,各将士親戚子弟,多在此中,不平之鳴亦不外此區區耳。
”英自永城歸壽,隻聞祁門之事,未知樂平之舉,而各将士哭聲震天,憤欲南渡。
英固八百人之屍主,七百餘騎之失主也,不得不據萬民安所報徽甯差役之言,以入告。
若使彼時貴府有司,據實相聞,留一活口相示,何敢以樂平之數,盡歸祁門?繼知樂平亦殺,戈陽亦殺,而樂平更多,亦即陸續據實上聞,亦何敢膠執前誤,獨仇祁門也哉?當日自武陵發兵東下,步兵從舟,而馬不可越洞庭,涉長江,不得不取道長沙者,勢也。
江路險而梗,且兵多,陸路坦而甯,且兵少,監紀官之取水不從陸,亦勢也。
原拟騎兵出九江,會于皖口,不意左兵在秋浦,逼使繇徽,此意外之變局也。
又不意押馬諸将,以人馬衆多,店舍槽鍘不便,分先後兩路而行,則又變局中之變局也。
然豈料前途有人焉,設穴而殺之也哉?在祁門者三百人,無孑遺焉。
在樂平者五百餘人,止存十一人焉。
戈陽者二十人,亦俱喪元焉。
祁門啟釁之故,無人可問矣。
樂平者止駐一夕,次日行二十裡而被圍,有何積怨于地方,然猶曰人衆也。
戈陽之二十人,又豈淫掠之故哉?嗟乎!此八百人者,皆将吏親戚,頭目精銳,非無籍犷悍之兵也。
使果圖淫掠為不逞,則惟恐不合其黨,張其勢,又肯輕為分折,零星受屠耶?然此往事矣,三百餘人無噍類矣,不淫掠耶,誰為質問?果淫掠耶,法亦何加?但數百之冤魂,其父母妻子,令英作何安頓?數百之戰馬,數萬之金錢,令英作何歸着?惟乞台台設身處地,為英一籌耳。
貴府有司,及公私揭帖,但雲原無黔兵入徽;監紀懼罪,以樂平之事,移禍于祁,想亦非公論耶?昨日按台密疏,所以罪英者至矣,而疏中所察情形,則似乎止争多寡,不争有無也。
止罪黔兵以淫掠,而未嘗諱殺兵之事也,即萬民安所報者,不全屬于虛也。
其言英不平之故,言言皆英隐痛,英何言哉?至兵之入樂入祁,監紀何知?江楚異路,監紀何罪?英疏具在,自據萬民安所報入告,時李章玉在浦護諸怨軍,不使南渡,其夢夢猶英也。
何罪可懼,何禍可嫁,何謗可造,而欲代殺兵者分罪,又欲未死之黔兵,與死者同罪,不亦甚乎?然英所言者,公事也,非私怨也。
鄭公祖之疏,英甘唾面,不敢有異同焉。
既以入告,則以威福聽皇上,是非聽公論,寬嚴聽執法,察給聽撫按,亦更不執一毫成心,不敢出一贅語,但欲得戰馬以濟急,器甲以禦寇。
嗟乎!萬裡招來,實英作之孽,送入鬼門,實左兵為之梗,而無故被戮,實衆人宿生之冤債。
但所惜艱難之時,一壺千金,而精兵猛将,良馬堅甲,不得為國家效毫發之用,則英所謂嘔血腐心,警魂堕魄,淚下沾襟而不能自已者也。
然今之鳳督,亦極難且苦矣。
大江南北,楚豫之樞,無事不相瓜葛,而一丁一馬,一甲一器,一鉛一炭,無不取之數千裡外。
絲忽孰非國家之金錢,而泥沙棄之,土芥抛之,誰非臣子,誰忍置之度外?想亦台台所垂憐而心亮者。
時事方棘,血戰經年,鳳兵肝腦塗地于江南,似不無小補,亦未必無緩急相需時,想亦台台所深念也。
軍書旁午,草勒肅複,愦愦不知所言,英無任惶悚之至。
(複書全抄) 後馬督與阮圖海書内雲:“弟自守不暇,甯樂與人為難?”又雲:“大約徽人之下毒手,則不欲開此路耳。
樂平、戈陽釁起于圖馬,亦不同也。
聞按台公祖已有疏,據樂平、祁門之報,以聞上矣。
弟之為軍吏,按台之為地方,易地皆然。
”又雲:“樂平殺官三十餘員,祁門幾殺二十員,内包萬春、範成,則萬夫敵也。
”又雲:“樂平之事,業已補牍,祁門之案,自然解網。
弟區區苦衷,無所告訴,又不便徑達之鄭公祖,伏乞便間,以弟萬不已之情,處無可奈何之遭轉達,但求設身處地,為弟一思,則弟之苦,可蒙鑒原矣。
” 又正希先生緻馬督撫書,亦數千言,不錄。
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馬督行牌,一運越金萬兵馬,二運黃總鎮兵馬,三運劉總鎮兵馬,四運中軍楊副将兵馬,五運本部院内營楊副将兵馬,會同太監盧刻期渡江剿獻,水路廬州、蕪湖、九江、南昌、袁州繳,陸路廬州、蕪湖、甯國、徽州、祁樂、袁州等處繳。
雖朱批再谕祁、樂,雲不得已而假道,萬無縱兵私行報仇之理,各宜安心;然而人心惶惶,舉郡不甯。
嗣後賴諸當事及正希先生、史大司馬力,馬督兵不渡江,民心始安。
弟恐傷老母心,北行之事,隐不敢以告,行行且止,為老母數日遣人一追,真無奈何行也。
今且将北渡矣,郡事,弟一到都便可決了。
惟家下事不能不系念。
恐其見弟北行,而乘虛入郡,欲有所為,則歙中諸紳,不得不努力。
邑士民無主,惟兄勿避勞怨,與邑中諸公商計,使弟一無所慮,則幸耳!數蒙挂念,舟次草勒,匆卒不盡願言。
子弟幸時教誨之!(《正希公與程希呂先生書》) 巡視上下江禦史黃為仰體新恩,酌量情法,措補軍資,重法首禍,以結欽案事。
奉聖旨,徽人慘殺黔兵,掠奪馬匹,情罪可恨。
但已經大赦,姑從寬結案,汪爵依拟,監候處決。
趙文光提到另究,張文輝、唐良懿姑準開複。
吳翔鳳降二級,用銀給與該營死者,着該府縣官,遵旨緻祭遺骸,該部知道。
(巡按來牌) 崇祯十六年十一月初十日,上傳總兵官唐通,着回鎮用心整練兵馬,相機戰守,有功日優叙隆酬。
其死事劉之綸着從優議恤即奏,金聲速與起用,該部知道。
(《邸報》) 敝郡人無本業,天下幸得無事,散而之四方,種種求衣食以自活。
遭敵寇交棘,兵火相侵,其失業竄歸,而朝不及夕,無以自存者半郡中,今且什八九矣。
頃議補軍資數千金,遠人不知,以為郡中宜若易易,而不知事勢之戛戛其難,已未可一二言盡,乃蒙黃侍禦傳貫陽台旨,必追首事,用兩人重罪以結案。
夫當日事端,本由于先時備禦,既家自為守,而機遂發于急難倉卒,則人各捍患,必坐何人為首,此實不能,而且定重罪,尤難乎其為獄辭。
群人之傳讀貴陽督鳳時題疏也,内有言曰:“黔将蔣正秀為南樞臣,留以堵禦左兵,有功題叙。
”今有司将定重罪,是固不得概罪以堵兵,而直可專罪以堵黔也。
郡人之傳讀貴陽督鳳時報書也,内有言曰:“兵之入樂入祁,監紀何知?原議騎兵出九江,會于皖口,不意左兵在秋浦,逼使由徽,此意外變局也。
又不意押馬諸将,以人馬衆多,分兩路而行,則又變局中變局也。
”始知意外變局,雖鳳中不及知,既而變局中變局,雖自押馬同行之官,亦不及知。
而萬山中人,能逆斷一變局,知入樂之是黔,又能再逆斷一變局中變局,知入樂之外,複有入祁之皆黔,此必不能。
今将定重罪,是固不得直罪以知黔也。
夫實不知為黔,而相與共出死力,貴陽鑒原而矜其意,即不敢望比于蔣正秀之堵禦,而按其過,亦堵禦之過,毋亦是宥過無大,其誰不欣悅于無我之公明,而懾服于不殺之神武?追憶去春過□宗伯,宗伯為不孝述楊龍友之言曰:“天下原有兩是之事,黔兵與新安一案是也。
”不孝唯唯,當煩宗伯為不孝通意鳳中,亦即以龍友此言,通不孝意也。
黔人不能無所防而不改道,既改道,或不能無紛纭。
徽人不能無所防而不堵禦,既堵禦,必不能無相傷。
大抵同一不得已之勢也,于黔人乎何罪?于徽人乎亦何罪?固初不必定一有罪而後可以明一無罪也。
貴陽今秉國均,不與督鳳同,愈弗喜怒,四海觀望,鬥柄所指,天下春秋,固宜郡人之日夜望恩于督鳳時尚加進也。
誠令重罪二人,而但傷一郡之心,而實有所關系于天下之勸誡,而大有所贊益于貴陽之盛德,亦何敢為一二郡人愛其死?《傳》不雲乎?“居彼人之所,則恐其詈我也;今為我妻,則欲其為我詈人也。
”貴陽今以天下為家,密迩郡縣,旦夕緩急,今亦郡人,将為貴陽詈人時也。
願台台幸為婉語,請一笑而釋。
(《與陳雪灘書》) 此弘光時金公與陳雪灘書也,黔案于此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