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滅燭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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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獻忠在湖南之長沙,獻忠謂士慶曰:“吾欲号汝為老神仙,而恐軍中不盡知也,今為汝申令于軍中可乎?”乃命其兵,人持一幾來,頃之得幾數十萬。

    獻忠命軍士累幾為台,高且百丈,教士慶登其巅。

    士慶愕然曰:“吾身不能騰空,焉能蹑之而上也?”獻忠曰:“不登且殺汝。

    ”命軍中數十萬人,持弓矢環之,且曰:“吾有呼,則全軍皆呼。

    ”上慶登其半欲止,獻忠命軍士引滿拟之;士慶懼而上,遂登其巅。

    獻忠呼曰:“老神仙!”左右皆呼曰:“老神仙!”軍士皆呼曰:“老神仙!”聲殷然震山谷,自是軍中皆稱為老神仙,不知其姓名,而士慶因亦自匿其姓名,不以告人也。

    在緬甸時,蜀人劉[B13P]與之善,許為士慶作傳。

    乃為告其姓名,及遇仙始末如此。

    其後李定國死,士慶随其養子白某入邊投誠,而病死于騰整州。

    戴子曰:“餘讀陳士慶事,洵奇怪,然竊歎其挾有異術如此,而為賊用,可惜也!吾又聞降将王安者,自言在賊中時,嘗從老神仙取藥矣。

    見其聚群婦人,而剜取其陰上肉方寸,置爐中,雜以藥熬之。

    須臾而爐中火起,光滿室中,其火着物而不燃,老神仙曰:‘藥成矣。

    ’複投以藥而火息。

    然則士慶之術,非為賊亦不能試也。

    嗚呼!殺人以活人,其術又烏足尚哉?”(《陳士慶傳》) ◎人妖 物怪人妖,不敢現于太平之世,而說者乃謂十日出堯年,蚩尤生上古,亦獨何欤?駭見驚聞謂為窮,奸宄诘疑獄者告。

     天順中,揚州有民妻,一孕五兒,體貌無異,森然無一夭者,母亦無恙。

    成化間,諸子争财析居,巡撫畢公案莅蘇州,決其事。

    (《西樵野記》) 成化庚子,京師有寡婦善女紅,少而艾,足不盈四寸,諸富貴家相薦引,以教室女刺繡。

    見男子辄羞避,有問亦不答,夜必與從教者共寝,亦必手自綸戶,嚴于自防,由是人益重之。

    有晉州聶村生員高宣慕寡婦,必欲與私,乃以厥妻绐為妹,賂鄰妪往延寡婦。

    婦至,生潛戒其妻将寝,則啟戶如廁。

    妻如戒,生遽入滅燭,婦大呼,生扼其吭,強犯之,則男子也。

    厥明系送于官,訊鞫之,姓桑名,年才二十四。

    自幼即縛足極小,圖富貴家女,與之私。

    法司上其獄,憲宗以為人妖,極典。

    (《蓬軒别記》) 弘治末,随州應山縣女子生髭,長三寸餘,見于邸報。

    鄭陽一婦美色,颔下生須三缭,約數十莖,長可數寸,人目為三須娘雲。

    (《庚巳編》) 成化辛醜,蘇衛數軍士,被公遣赴崇明,事畢泛海歸,遇大風,飄至島麓。

    一人從林中出,長可三四丈,深目黑面,獰醜異常。

    見數人悉以藤貫掌心,系于樹下,已而複入,衆極力斷之而竄。

    始放舟,長人追上,以手攀舷;舟中一勇士,急掣刀斷其指,始獲舍舟而去。

    辨之乃一指中一節耳。

    試以小尺度之,足有四寸,因獻嘉定,今貯藏中。

    (《酉樵野紀》) 明成化辛醜,宿州有婦人,自肋下生一男。

    先是母娠時,肋腫如癰,就褥,母亦昏暈不知。

    比蘇,視肋已平,斑癰甫合,乃知肋下生也。

    (《志異》) 嘉靖乙醜,有遊食樂工乘騎者七人,至綿州,其持舞衤闌衫服,整潔鮮明,抛戈擲甕,歌喉宛轉,腔調琅然。

    适餘憲副至,舉城士夫商賈,無不欣悅,以為奇遇,搬作雜劇,連宵達旦者數日,久而情洽。

    一日绐衆曰:“今夕改作雜劇手眼,以新說聽。

    ”遍索士夫富室,陳列珍玩器具,衣着織金彩服,乃令本地樂工,代司鼓樂。

    至夜闌人倦,忽隐幾者大半,乘機催迫,鼓樂喧震,作雞鳴渡關,七人以次入甕,久之寂然。

    破甕索之,了無所得,陳列諸物,俱化烏有,此即遁身掩形之法。

    (《宦遊紀聞》) 彭節齋為經略使,有一浙人寓江西,招一尼教女刺繡,女忽有娠。

    父母究問雲:“是尼也。

    ”告官屢驗,皆是女形,以鹽肉水漬其陰,令犬舐之,已而陰中果露陽。

    彭判妖物難拘常律,奏聞斬之。

    (《稗史》) 姚江書生使其館童入内,從主母索一絲發。

    主母怪之,便從屋後馬坊中摘取牡馬尾鬃一根,持與。

    其人至夜,書符作法,坊中馬不勝淫,怒掣斷缰勒,奔号至書舍中,直突書生。

    書生惶遽,便跳上屋梁,馬亦躍上,棟宇牆壁,悉被蹋圮。

    書生乃穿屋而下,疾走投眢井中,馬亦随入,尋被齧死。

    (《秋水集》) 萬曆丙戌年,洛中二行賈最友善。

    忽一年少者腹痛不可忍,其友亟為醫治,幸不死,旬餘化為女。

    事上撫按,具奏于朝,适二賈皆未婚,奉旨配為夫婦。

    (《稗史》) 南京華嚴寺僧,遊食貴州,聞此中苗俗,有人能變鬼法,或男子,或婦人,變形為羊豕驢騾之類,齧人至死,吮其血食之。

    宣慰土官法禁而不能絕,人戒僧雲:“卧時善防之。

    ”僧與數人宿寺中,夜深時聞羊鳴戶外,少頃一羊入室,就睡者身連嗅之。

    僧念曰:“得非向人所雲乎?”即運禅杖,力擊其腰下,羊踣地,遂複本形,乃一裸體婦人,執而擊之,将以聞官,婦人哀叫不已。

    天明倩人往報其家,家人齊來寺中,羅拜求免,出白金三百兩為僧贖婦命。

    僧受之,乃釋婦使去。

    他日僧出郊,見土官導從布野,方執人生瘗,問旁觀者雲:“亦捉得變鬼人也。

    ”(《說海》) 京師有婦女嫁外京人為妻妾者,初看時以美者出拜,及臨娶以醜者換之,名曰戳包兒。

    過門信宿,盜其所有逃去者,名曰拿殃兒。

    又有幼男,詐為女子,縛纏其足,情态逼真過門時乘其不意,即逃去。

    成化間,常有嫁一監生者,适無覺可逃;及暮近之,乃男子也,執于官,并其媒罪之。

    (《稗史》) 明張任鉛山,有道士善隐形之術,多淫人婦女。

    公命擒之至,痛鞭之,了無所苦,既而并其形遁去。

    公托以他出,突至其居,縛之而歸。

    乃用印于其背,而複以蒜醋穢物潑其頂,然後杖之,随聲叫嗥竟死杖下。

    (《鉛書集》) 一茂才身不滿三尺,頭半其身,須長過膝,陰莖不及半寸,細如小指,不能近女,而陰詭善訟,心力過于恒人。

    又一娼家劉姓生一子,蠢陋不慧,兩股之間,皮肉壅腫模糊,如莖如囊。

    囊之上一小孔,出溺不自其莖,因令之牧羊,日與諸僮遊。

    已而腹漸大,或谑之曰:“将毋抱妊乎?”群啟股視之,俨然一女身也。

    蓋始與牧童偶戲,觸其囊上之孔,兩股間潰爛如瘡,如掌大,忍痛不敢語,已而瘡愈痂落,乃成女身。

    後産一男,雄壯穎慧,能延其姓。

    (《蘇譚》) 萬曆壬子小人國入貢,泊石城。

    其人身長二尺,绀發綠睛,衣綠衣,多折縫,戴方帽。

    有大晨雞重五十斤,高四尺。

    其人禦之如滇南人之貢象,以小禦大,見者駭之。

    (《蘇譚》) 黃谷蠱毒,福建諸州,大抵皆有益毒,而福之古田長溪為最。

    其種有四:一曰地蠱,二曰金蠱,三曰蜈蚣蠱,四曰蝦蟆蠱。

    皆能變化,隐見不常,皆有雌雄。

    其交合有定日,近者數月,遠者二年。

    至期主家備禮迎降,設盆水于前,雌雄遂出于水中,交則毒浮其上;乃以針眼刺取,必于是日毒一人。

    蓋陰陽化生之氣:納諸人腹,而托以孕育,越宿則不能生;故當日客至,不暇恤親。

    (《夷堅志》) 凡中蠱毒,無論年代遠近,但煮一雞卵,插銀钗于内并含之,約一食頃取出,雞卵俱黑即中毒也。

    其方用倍子二兩,硫黃末一錢,甘草三寸。

    一半泡出火毒,一半生丁香木香麝香各十文輕粉三文,糯米二十粒,共八味。

    入小沙瓶内,水十分煮取其七,候藥面生皺皮,為熟絹漉去滓,通口服。

    病人平正仰卧,令高頭,覺腹間有物沖心者三,即不得動。

    若吐出,以桶盛之,如魚鳔之類,乃是惡物。

    吐罷,飲茶一盞,瀉亦無妨。

    旋煮白粥補,忌生冷油膩酢醬。

    十日後,眼解毒丸三兩丸,又輕旬日平複。

     左慈入羊群,冷謙藏甕中,何妨遊戲鋒镝之世?萬曆末,妖書一事,忽一夕黏宮中,與城坊皆遍。

    後緝獲一生光,以當之,乃僞刻各衙門印者,彭又朔有容成黃冶之術,能推案入壁,凡數易其形。

    楊大洪左蒼嶼遇之,皆言其不免。

    左公《神易》一卷,即此人所受也。

    (《物理小識》) 沅江土司,世傳蠱法,其藥最毒而最奇。

    凡郡守新任,例必設宴迎風,藥已入腹矣。

    在任理事,藥不即發也。

    但兩目瞳子變黑而為藍,面色淡黃,狀類浮腫。

    至離任十月,則阖門并命矣。

    (《南中雜記》) 緬人之蠱,不用藥而用鬼,世傳神咒,能于四十九日,咒牛皮如芥子,号曰牛皮蠱。

    咒犁頭鐵亦大如芥子,号曰犁頭蠱。

    卞蠱之法,但藏芥子于指甲之内,對人彈之,藥已入腹矣。

    漢人中毒而還,彼又計其道裡之日月,複誦神咒,則蠱毒大發,肌瘦而腹脹,數月而死。

    騰越所屬二司中,有楊招把者,亦能誦神咒,拔出蠱毒,活漢人而殺緬人。

    佛書所謂毒藥及藥物還加于彼人也。

    (同上) 滇俗重财而好養女,女長則以歸寄客之流落者。

    然貌陋而才下,慮賦谷風,則密以此藥投之,能變蕩子之耳目,視奇醜之物,美如西施。

    又有戀藥媚藥飲之者,則守其戶而不忍去,雖資本巨萬,治裝客遊,不出二站,即廢然而還,号曰留人洞。

    (同上) 永平縣一老妪,年五十許,号曰蕭歪嘴者,有異術,能解和合藥。

    或稍有身家之人,誤飲狂藥,而其父兄子弟,必欲其棄醜物而歸裡者,則密與歪嘴計之。

    豫定一僧舍,給狂人入其中,約數人制其手足;歪嘴以藥物灌之,大吐二三日,毒盡乃止。

    其人即羸瘦異常,日以清粥素菜調之,一月而進粱肉,百日而複舊。

    引之複視醜物,則棄之如糞土,翻然思歸矣。

    嗟乎!滇中留人洞不下百萬,安得數百蕭歪嘴布滿十八郡中,藥此浪子也!然歪嘴甚珍其術而索謝亦不少,恐破人和合,為同侪所忌也。

    又年過五十,則不可活,血氣既衰,不任吐藥。

    也。

    (同上) 順治間,金壇有少尼往來人家講經典,避男人甚謹,衆以為是善禅修者也。

    有周生獨不信,伺其至某家,命童子窺之,則立而溺如男人。

    率衆擒之,果非尼,邑令素風力,立斃杖下。

    (《樗鄉集》) ◎虎 讀眉公虎荟,有不為之色變者幾人。

    雖然,何地無虎,必深山哉。

    談虎于山,亦曰姑論夫世之虎其形者。

     虎不行曲徑,遇之者引至曲路,即可避去。

    (《虎苑》) 于梓人者,湖廣武岡州人,童年資性聰警,州将愛之,因其父藝,以梓命名。

    及長有俊才,且多異術,舉洪武乙醜進士,曆官登州郡守。

    府部有訴其家人傷于虎者,守命卒持牒入山捕虎,卒泣不肯行。

    守笞之,更命兩卒曰:“第焚此牒山中,虎自來。

    ”兩卒入山焚牒,火息而虎至,弭耳帖尾,随行入城。

    虎至庭下,伏不動;守厲聲叱責,杖之百而舍之,虎複循故道去。

    尋為部民告讦,以為妖術惑衆,有诏逮治,數月庾死獄中,棄其屍,家人發喪成服。

    忽一夜聞叩門聲,問為誰?答是梓人。

    驚為鬼,曰:“吾實逃去,死者詐也。

    ”家人不信,謂鬼衣無縫,驗之不然,遂内之。

    梓人不自晦匿,日與故舊遊宴,或泛舟不用楫,逆水而上,以為樂。

    裡人劉氏怨家也,執白知州伍芳請奏聞,芳不許。

    劉詣阙告,朝命法官推按。

    未至一日,忽失梓人所在,但存鐵索而已。

    劉無以自明,竟坐欺罔,得重譴,梓人自是亦不複見。

    梓人号七十一峰道人,詞翰遒逸可觀。

    (《已瘧編》) 包實夫泸溪人也,世業儒,希魯先生其父也。

    明經力學,事親惟謹。

    洪武元年,館于邑之太常裡,是冬歸省而複之焉。

    至後□,忽一虎突前,進退莫能避。

    虎如伏狀,類拜者,徐起銜其衣之左腋,曳之行。

    實夫随往,至林莽中,虎釋而蹲。

    實夫亦對而踞,乃語之曰:“汝虎也,得無陷吾肉,殪于汝,吾複何憾?然吾二親俱年七十餘,汝能容吾畢其養乎?吾命應虎食,終歸于汝。

    ”虎乃起曳其衣裾,複至故處而去。

    故名拜虎崗,在晉賢縣西五十裡。

    (《陳太史善記》) 利州賣飯人,其子婦山園采菜,為虎所取,經十二載複還。

    自雲入深山石窟中,本謂被食,久之相與寝處。

    窟中舊有四虎,妻婦人者最老。

    老虎每持麋鹿等肉,還以哺妻,或時含水吐其口中。

    婦人欲出,辄為所怒,驅以入窟。

    積六七年,後漸失餘虎,老者獨在。

    後一日,忽夜不還,婦人心怪之,欲出而不敢。

    又一日,乃徐出行數十步,不複見虎。

    遂極力行五六裡,聞山中伐木聲,往就之。

    伐木人疑是鬼魅,以礫石投擲。

    婦人大言其故,乃相率诘問,婦人言已是某家新婦。

    諸人有鄰裡者,先知婦人為虎所取,衆方信之,鄰人脫衫衣之。

    将還,會其夫已死,翁老憫而收之;婦人亦憨戆乏精神,恒為往來之所狎。

    (《廣異紀》) 正德間木工丘高奉化人,附東吳主人李七船,造番中,至海傍渡舟山,遘厲将死,衆棄之山麓而去,數日不死。

    忽一虎來,耽耽咆哮,欲齧而不,若憫其将死者。

    高始怖甚,既見其不,沾沾可親,因指口求食。

    虎去,以兔豕來,不可食。

    虎雌虎也,故相依坐身畔,飼以乳。

    高得虎乳,日益強健,數日起行,德虎之甚。

    幾高有言,虎必帖耳聽受。

    高度渡舟山,曠不可居,迹得炭山穴深而燠,命虎負,渡河居之;拾陶子棄窯,燃火于燧石。

    虎暮必以獸歸,始為烹饪,兼野蔬山果而食之,漸有牝牡之事,一如夫婦燕婉矣。

    後有雄虎來求配,虎怒相搏,高持竿逐之,去遠始已。

    虎欲說高遺獸以饒,高鬻于山中,不乏蓄積饣侯糧。

    生二子,性俱猛,年十二,力舉數百斤。

    或薦于浙省督都胡公,捧檄招來,破倭立功,授上賞。

    虎與高死,合葬成冢,諸虎冢雲。

    (《彙書》) 嘉靖間,閩縣有孕婦摘蔬園中,虎逾園攫取婦,坐之。

    婦驚怖神散,良久家人共驅虎去,婦稍蘇。

    後生一虎,棄之;再産一子,虎首而人身,又棄之;三産人也,而面目猶虎,及長無他,但多力耳。

    (《耳談》) 黃州陳京之兄,愚人也。

    一夕微雨,遇虎于萬庾鋪,時止持一傘。

    虎當路咆哮,欲噬者再。

    陳畏卧,無以為計,因以所着油靴擊之,有聲。

    虎再三雲:“好殺!好殺!”一躍而去。

    又一人七月入山采樵,遇虎,時天暑,止戴一笠帽檐,因取擲虎,虎作聲雲:“來來來!”遂銜帽檐去。

    過數日複至前所,虎已張口死,為帽檐刺其唇下,不能合也。

    (《耳談》) 池州江上,有人釣得巨鼋,閉之豬圈中,以待明發宰殺。

    而其地有虎往已耽耽其豬。

    是夜來,以為豬也,伸足爪入搏之;鼋齧其足:虎吼,鼋縮首益堅。

    至明,人群來殺虎,因念為民除害,實鼋之功,遂縱鼋浮江上。

    (《耳談》) 休甯西五裡,過魯公堤,有楊山寺,丁令應泰時,老農夫婦刈草堤上,日方午,虎攫農于地,村民鳴鑼争逐虎。

    虎躍入寺中,誤以泥塑判官為人,齧其足,像倒壓虎死。

    後重新泥像,并于足下塑虎雲。

    (《嘯虹筆記》) 吏部司務夏公官明往計偕在京,與數舉子遊于西山,探奇迤逦,遂至幽僻。

    日入欲返不能,隐隐見林際燈光,趨之數裡,始得高門大廈。

    應門者曰:“相公何來?”衆告以故,曰:“且止,待入白主人。

    ”有頃,數人舁一肥大美婦人出曰:“佳客枉臨山中,卒不能授餮奈何?”衆曰:“樂而忘返,但得托宿于華居足矣。

    ”于是宿客堂中,又強令從人宿内室。

    夜半數人複舁前婦人出,作嗔呼曰“諸公可出矣。

    ”衆呼從人,婦人曰:“去遲禍及,公等安得呼奴?”衆錯愕奔出,莫知其故,立山頭回望,天已曙,盡失故宿處。

    再往覓從人,惟有殘骸,或首或足,挂樹梢,鮮血淋漓,皆股栗膽落,痛哭而返,亦莫知其故。

    肥大婦人,其虎鬼耶?(《耳談》) 嘉靖戊申,海鹽有虎,從海上來,匿劉侍禦墓草間。

    數日,城中人聞而往觀者,無慮數百,虎亦堅卧不妄傷人。

    衆方以為可狎也,拾瓦礫擲之。

    有陸堯者,擊中虎目,虎怒,奮而起,獨爪堯于稠人中,傷其胸脘,流血數鬥死。

    餘人披靡竄,自相踐傷者,不勝計。

    虎遂東走海上,揭竿相逐者數百人,虎亦失勢窘迫,赴海浪湧不得前。

    返而登岸,倉惶以頭觸石,陷石罅中不得出。

    有褚姓者,乘勢鞭之數百,虎亦狼狽垂尾不動。

    褚意其已死,利其皮,欲全而取之,舉杖轉石,石罅開,虎固無恙也。

    忽躍出大吼,噬褚擲地,兩肋間如斬,立死。

    衆踉跄奔命虎,亦不顧北走,出境而去,莫知所之,衆以為神虎。

    (《海鹽圖經》) 萬曆三十六年二月十九日,徽府治内,有虎自東城壞缺入。

    行至府城邊,聞更夫鳴鑼,驚跳入通判衙園内。

    次早夫人同小仆取菜,遇見,喊叫衙役殺死。

    當時被傷七人,幸未死。

    太守同知通判皆告疾乞休,以虎入城,非吉兆也。

    祁門縣是月亦一虎入城,人不敢近,數日後方殺死。

    (《先曾祖日記》) 天啟丙寅,澄城路從廣任臨清州判,嘗于關帝廟壁間畫虎。

    崇祯間,道士諷經,至夜三鼓時,見虎雙眸炯然,從壁而下,抖搜跳躍,若将及人。

    道士錯愕,不知所措,急取斧格之,虎壁忽不見。

    (《陝西通志》) 威縣多虎患,白晝攫人,日向酉,居民不敢出戶外半武。

    有某氏者,夕大醉,辄啟戶如東廁;婦強争不可得,辄持刃尾其後。

    時星月朦胧,蘆葦肅索,見一虎張口厲齒,離數十尋蹲踞,以侯其定也而撲之,庶無不得當也。

    婦遑遽不慮其他,挺槍直入,貫腮及胸,鋒刃從左肋而出。

    虎負痛狂奔,及其夫之側也而死之。

    而婦猶以為虎未遽死也,狂奔及其夫之側,奮空拳捶數十下。

    視其夫已奄奄震驚似死,遽負之亟歸掩戶。

    鄰裡震驚,鹹秉燭持湯糜呼救,漸乃氣蘇,不暇顧其婦也。

    而婦以力盡,竟沒持湯糜,呼救之,卒不可得。

    (《古處集》) 偶宿民家,犬為虎銜去。

    明日至寺,問山中有虎乎?曰:“無有。

    ”問何以無有?曰:“山中皆大林木,虎安敢來?”複曰:“林木森森,虎所隐芘,何以不來?”曰:“大木上多栗鼠,虎過其下,鼠必鳴噪,自拔其毛,投于虎身;着處必生蟲,久則遍身爛瘡,以至于死,故畏不敢至。

    ”方悟宣城包氏畫虎,皆平原曠野,茆葦聚薄中,止有棘枝尋丈,未嘗作林木者,以此。

    隋文帝雲:“辟之猛虎,人不能害,反為毛間蠱所蠹損。

    ”又可證也。

    (《稗史》) 虎威在頸項二肘間,如一字,三寸許。

    虎鏡在當心,皮裡膜外,若脆骨然。

    取而佩之,臨官則能威衆,常人則無憎疾者。

    虎帶在胸,而通前左右三足,乃大斤也,可為帶底,故名。

    前胫骨三棱,後胫骨圓直,色皆桃紅,而不空虛。

    有微眼,以唾濕其一頭,吹之少有沫焉。

    其腸為馬缰,雖劣者可禦。

    (同上) 虎畏尖,不越籬。

    虎畏日,與枭同。

    畏火,愛毛也。

    不栖高林,畏枝上雀糞,爛其毛也。

    離山必一吼啞。

    魯有飛虎,長尾奮翅。

    虎來其氣不可當,蟲鳥皆伏地。

    虎盜犬彘去,急舂空碓數十聲,有以磚塞竈門者,有以木覆篩掩碓口;虎即齒酸,得犬彘不能食。

    今野人有怒虎奪虎氣者,虎置銜物而去;蓋虎饑則難犯,飽則易制。

    行人張蓋而虎不犯者,蓋虎疑也。

    又有設襁膠布制虎法,中{十懸}曰:“屈木而藏械,發之曰襁膠布,虎蹈則噪而困。

    ”□喧曰:“虎聞人呵喝聲,則伏匿不動,守虎待張,及深山樵采,行旅過者,恒用此法。

    其食物也,依月食首尾中,餘以柴掩之。

    ”(《物理小識》) 漢中山有虎生角,道家雲:“虎千年則牙蛻而生角。

    ”(《稗史》) 凡虎類能識人氣,未至百步,辄伏而嗥,聲震山谷。

    須臾奮躍搏人,人有勇者,不為之動,虎止而坐,逡巡弭耳而去。

    又虎雖咫尺淺草,能伏身,及其吓然作聲,則嵬然大矣。

    又虎不食小兒,兒癡不知虎之可懼而不動,故不能食。

    又不食醉人,必坐守以俟其醒,俟其懼也。

    凡死于虎者,衣服巾履,皆别置于地,非虎威能使自解,是鬼之為也。

    凡食男子,必自勢起,婦人必自乳起;惟不食婦人之陰,或遇之者,當作勢與敵者屢退。

    引至曲路,即可避去,虎不行曲路故也。

    虎面值人不取,須自遠作勢,撲過人首,而齧其衣領以去。

    人但持苦竹槍直立當之,虎畏槍礙腹,不敢躍也。

    入山勿鳴鑼鼓,虎反尋聲而至,無益也。

    惟畏火器,及纟散,人以纟散張向之,不敢犯。

    虎所至,伥鬼為先驅,辄壞獵人機械,當以烏梅楊梅布地;此鬼嗜酸而不役虎,虎乃可擒。

    虎将至則鵲噪,或有腥風襲人,義興山民能辨之。

    虎交時,其牝絕痛,故不再交。

    虎不入深林,不便跳躍也。

    有見人而不搏者,俗謂神虎。

    非也,此未食人,不知其味耳。

    若人血着齒,無不搏噬者。

    占城國虎黑色而小,能化為人,雜市裡間,誘人食之。

    土人有能識此類者,見則擒變,能化形為虎。

    凡虎視則以一目放光,一目看物。

    獵人捕得,記其頭籍之處,須至日黑掘之,尺餘方得,如石子,色琥珀狀。

    此是虎目精魄淪入地,而成琥珀之珍,用此主療小兒驚痫疾。

    凡虎須拔得者,将剔蟲牙,無複疼痛,凡月暈虎必交。

    (《升庵外集》) ◎雷 聖人且必變矣,霹靂一聲,人皆悚然,何怪乎?然不知雷鼓有靈,胡不擊李林甫、章悼于生前,而必俟之為妓為畜時也? 萬曆戊午六月初十夜,雷雨大作,平湖圖澤居民馬若虛家,有布裙在庭中,見紅印數十,字畫俱天文,不可識。

    舉家惶懼,請道士以符水經忏禱之,投裙于火,火焰騰光中,見佛壽二字,佛壽渠家僮名也。

    又見雷神露一手,手執鼓,光怪變異,究莫測其故。

    (《平湖縣志》) 茅元儀《野杭史話》曰:“南唐陸昭符刺常州,雷雨暴至,電光如金蛇繞案,昭符叱之,雷雨遽收,惟得鐵索。

    ”老父曰:“餘遊陵雲寺,雷電中忽飛一石,長七尺,乃信火氣騰迅,常遇物與挾而來。

    ”或曰:“怪乎?”曰:“宋五石隕,六飛,而内史叔興以為非吉兇所在。

    ”管辂為王基筮曰:“君家有二怪,而非所憂。

    ”基家卒無患,君子信其常而已。

    (《物理小識》) 姑蘇一富人,諱某,暑月坐堂中,令栉工理發。

    忽暴雷起,繞柱奮擊遲回,其人驚死複活。

    乃堂前砌石上,繪有梅花一枝,紋理精妍。

    (《博學彙書》) 世傳雹者,蜥蜴所吐,而不知虹霓亦有吐之者。

    伍均澤與其婿劉宏濟行隴間,聞鱗甲珊珊聲,有雙蟲出自樹下,首尾皆蛇,而腹如憋,四足如虬。

    并行至樹颠,昂首張口,氣出吻間,一紅一綠,成虹亘天。

    乃複循樹下,入土而去,有頃虹始漸散。

    蓋虹くぐ,字皆從蟲,而狀又複冬蟄,有吐之者,似乎無疑。

    霹靂之中,亦有物焉,其形如猴而小,尖嘴肉翅,雷收聲後,亦入蟄。

    山行之人,往往多于土穴中得之,謂之雷公,不畏者恒啖之。

    本草則謂之震肉,且曰無毒,止小兒夜驚;大人因驚失心,亦作脯與食之。

    (《客中間集》) 鎮江有渡舡,人已滿矣,忽雷電繞船轟擊,電光中隐隐見一金字,船上大呼曰:“何人姓金?速請登岸,免累我輩。

    ”姓金者自度不免,泣涕上坡,步步驚怛。

    雷電稍息,船乃開行,比到江心,遭風而覆,人盡溺死,惟金姓者獨全。

    (《讠刃庵偶筆》) 孝感縣一婦不孝于姑,雷下擊之,婦急以血蒙頭;雷為所厭,然墜地,形如鷹而稍大。

    其家以香湯沐浴之,奉于香火座上,雷仍自褫其翅羽。

    其家又為作法事,一旦風雨飛騰。

    而此婦自為得計,每出入必挾血片自随。

    一日河邊漂衣,天無纖雲,忽聞雷轟,婦已斃矣。

    (周上) 蘇之婁門内,有曹參将,白晝雷擊其門,遺一楠木,上有朱籀,無識者。

    時張天師寓元妙觀,攜往辨之雲:“前造孽,今種德,劈門牆,須警醒。

    ”曹弁昔為無賴鹽徒,拒捕傷人甚衆,後投誠革面。

    有地名顧山,裡人皆私通海線,提督張天祿欲屠之;曹弁奉牌行,力請殲其首,餘悉縱免,此亦德之所種。

    (《西臯外集》) 丹徒縣一田婦新産,雷神起牖外,為所厭不能升。

    百裡内外觀者潮湧,見雷神長丈許,雞形人手。

    觀其執斧鑿處,則火光迷離,三日後一震而升。

    (《樗鄉集》) 康熙癸醜,上海縣有人以假銀買豬三十六頭,又有他人以錢四百,托買一頭,同載入舟。

    俄而疾雷揭篷,轟擊三十六頭,一時皆死;獨一頭無恙,則用錢所買者也。

    賣豬人将銀買貨,為人所執,訟之于縣。

    縣官诘之,供雲:“實系賣豬得來,非某假造。

    ”“汝識其人否?”曰:“買豬人雖認得,不識其住處,而裝豬之船,現在郎家橋。

    ”于是押同船戶,蹤迹其人,果獲之,縣官痛責枷示。

    (《讠刃庵偶筆》) ◎墳 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宜其于萬斯年安枕廣柳也。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