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豕渡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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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為防,廷尉評(去聲)為評,若此甚衆。
(《筆記》) 宋蔡忠惠創洛陽橋,俗傳移檄海神,一卒應募,得醋字還。
解曰:“酉月二十一日。
”此事亦奇。
然實明朝蔡錫之事,《名賢錄》雲:“蔡錫字廷矛,鄞人,中永樂癸卯鄉試,入國監,以學行選授兵科給事中,升知泉州府。
時洛陽橋圮,發故石,有刻文雲:‘石頭腐爛,蔡公再來。
’遂捐俸修之,橋故跨海潮,日奔氵砉,施工極難。
錫乃為文檄海神,募赉批者,莫應,忽有一醉卒跄踉而前日:‘我能往。
’乃飲酒大醉,自沒于海,若有神接之者,遂得批以還,複于錫,上有一醋字。
錫妄意曰:‘得非八月二十一日耶?’刻以是日興工,潮不至者旬日,橋遂訖工,更其名為萬安。
民德之,立祠其旁,配享端明,錫累官至湖廣巡撫。
”(《博學彙編》) 世俗言太白在采石,因醉泛舟,見月影俯而取之,遂緻溺死;其說甚誕,不足信也。
按李陽冰作《太平草堂序》雲:“陽冰試弦歌于當塗,公疾亟,草稿若幹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簡,俾為序。
”又李華作公墓志,亦雲:“賦臨終歌而卒。
”然則捉月之說正與杜子美食白酒牛炙而死者同矣。
(陳焯《與同人書》) 《諾臯記》有三說,《西溪叢語》據巫臯事,以駁晁氏非也。
《抱樸子》諾臯蓋六甲神名之類,必三說備,乃盡之。
(《續說郛》) 元魏時,侯莫陳悅殺賀拔勝,侯莫陳三字姓也。
陳眉公《通鑒》自以為精洽矣,乃誤為兩人,已屬可笑。
乃閱《通鑒金丹》并除侯莫二字,隻書陳悅,更為可異。
若《綱目》于梁元帝子蕭方等,誰不知為方諸兄弟,而以誤脫等字為譏,亦獨何耶?(《嘯虹筆記》) 古樂府詞,河中之曲,詠莫愁雲:“頭上金钗十二行,足下絲履五文章。
”後人多誤使為金钗者十二行,不知一人獨插十二行金钗,古婦人髻非今比。
(《稿簡贅筆》) 母在堂,乃稱舅為渭陽,得母自詛其親?(《雜纂》) ◎稱謂誤 因其名稱其人習焉,勿覺而忽,告之曰:“此大誤也。
”則世必駭嗟乎,與不駭也?而終誤也。
既已誤也,而終不自信誤也,若此者亦聽其稱謂之雲耳,又何必辨? 《列子》述孔子曰:“西方有聖人。
”佞佛者以為指釋氏而言,皆妄也。
《國語》姜氏曰:“西方之書有之曰:‘懷與安實疾大事。
’”注雲:“《周語》誰将西歸,西方之人,皆謂周也。
”予謂孔子果有是言,謂昔文王也,于佛何與?至王通直指佛為西方聖人,其學可知矣。
(《坦齋通編》) 《周禮》:媒氏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是月也,奔者不禁。
此雖後世昏淫之主,亦無此法,曾是周公制禮而有是乎?予按古有聘則為妻,奔則為妾之言,以奔對聘,是明有奔之一說矣。
意奔也者,當是草率成婚,若今鄙野小家之為,不能如聘者之六禮全備耳。
蓋荒侵死喪,或孤弱而不能自存,必待備禮而需以歲年,則遲歸無時,男女之失所多矣。
故先王通此一格,以濟大禮之窮,不待其既亂而為之所也。
其曰令者,媒氏令之也,既有令者,非私合矣。
不禁,不禁其阙禮也,豈誠逾牆行露之謂哉?不然,判妻入子且書之,遷葬嫁殇且禁之,而于佻達淫冶之私,反為之導引,豈理也哉?(《雲谷卧餘》) 國号上加大字,始于元,及明因之,以别于小明王也。
其言大漢大唐大宋者,乃臣子及外國尊稱之詞,近見新安刻《曆祚考》一書,于漢唐宋及司馬晉皆加大字,失其初矣。
(《湧幢小品》) 晉人有字父者,晉胡母輔之(字彥國)一日正飲,子謙之厲聲曰:“彥國年老,不得為爾将,令我尻背東壁。
”又王美姿容,嘗攬鏡自照,稱其父字曰:“王文開生如此兒耶?”有字夫者,呂後微時,嘗字高祖為季。
有字叔者,袁種字其叔父盎曰:“絲能日飲幾何?”按《儀禮》,子祭父必稱父字,蓋古人冠而字之,敬其名也,乃知字為古人所重,不以為諱,明矣。
今人諱名并諱字,非也。
又生曰名,死曰諱,故廟諱曰諱,禦名曰名。
(《說儲》) 生名死諱,周制也,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将諱之,然臨文不諱。
近日士大夫文字中,稱生者之名,亦曰諱某,非禮也。
(《綠雪亭雜言》) 偶閱《宋史》,陶本姓唐,以避石敬塘諱而改。
然當時唐姓者,豈止一人,如唐景思者,敬塘時為貝州行軍司馬,曆事出帝,未聞改姓也。
以逢迎取媚,其人品已見此矣,即改于晉代可耳。
漢周宋易代之後,何不複耶?因思古人以避諱而改其名稱者,在當時或有所不得已,易世之後,相沿不改,甚無謂也!約略舉之,以恒山為常山,避漢文帝諱也。
正月作平聲,避秦始皇諱也。
以慶湖為湖,避漢安帝諱也。
以虎林為武林,避唐世祖諱也。
避漢明帝諱而蒯徹為蒯通,避司馬昭諱而以昭君為明妃,莊君平莊子陵避漢明帝諱,皆改莊為嚴。
以唐太宗諱,凡世皆稱代,以宋孝宗諱,凡慎皆從謹,而慎德秀亦改為真德秀。
若吳主女諱二十,至今猶以二十為念,時已過而不複,習而不察耳。
自元明至今,偏名嫌名俱不諱,誠度越千古也。
(《雲谷卧餘》)。
近時娶婦,新婦以帕或绫紗蒙其首,其禮不知起于何年。
按《通典》,杜佑議曰:“婚姻王化,人倫之本,拜時之婦,《禮經》不載。
自東漢魏晉,及于東晉,鹹有此事。
”按其議或時屬艱虞,歲遇良吉,急于嫁娶,為此制,以紗蒙女氏之首,而夫氏發之,因拜舅姑,便成婦。
六禮悉舍合卺,複乖隳政教之大方,成容儀之弊法。
由是觀之,蒙首之法,其傳已久,但古為失時急娶不備禮者而然,而今遂為通行耳。
(《彙書》) 嘗閱《李氏刊誤》曰:“婚期雲來日婦于庭拜舅姑,次谒夫之長屬,
(《筆記》) 宋蔡忠惠創洛陽橋,俗傳移檄海神,一卒應募,得醋字還。
解曰:“酉月二十一日。
”此事亦奇。
然實明朝蔡錫之事,《名賢錄》雲:“蔡錫字廷矛,鄞人,中永樂癸卯鄉試,入國監,以學行選授兵科給事中,升知泉州府。
時洛陽橋圮,發故石,有刻文雲:‘石頭腐爛,蔡公再來。
’遂捐俸修之,橋故跨海潮,日奔氵砉,施工極難。
錫乃為文檄海神,募赉批者,莫應,忽有一醉卒跄踉而前日:‘我能往。
’乃飲酒大醉,自沒于海,若有神接之者,遂得批以還,複于錫,上有一醋字。
錫妄意曰:‘得非八月二十一日耶?’刻以是日興工,潮不至者旬日,橋遂訖工,更其名為萬安。
民德之,立祠其旁,配享端明,錫累官至湖廣巡撫。
”(《博學彙編》) 世俗言太白在采石,因醉泛舟,見月影俯而取之,遂緻溺死;其說甚誕,不足信也。
按李陽冰作《太平草堂序》雲:“陽冰試弦歌于當塗,公疾亟,草稿若幹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簡,俾為序。
”又李華作公墓志,亦雲:“賦臨終歌而卒。
”然則捉月之說正與杜子美食白酒牛炙而死者同矣。
(陳焯《與同人書》) 《諾臯記》有三說,《西溪叢語》據巫臯事,以駁晁氏非也。
《抱樸子》諾臯蓋六甲神名之類,必三說備,乃盡之。
(《續說郛》) 元魏時,侯莫陳悅殺賀拔勝,侯莫陳三字姓也。
陳眉公《通鑒》自以為精洽矣,乃誤為兩人,已屬可笑。
乃閱《通鑒金丹》并除侯莫二字,隻書陳悅,更為可異。
若《綱目》于梁元帝子蕭方等,誰不知為方諸兄弟,而以誤脫等字為譏,亦獨何耶?(《嘯虹筆記》) 古樂府詞,河中之曲,詠莫愁雲:“頭上金钗十二行,足下絲履五文章。
”後人多誤使為金钗者十二行,不知一人獨插十二行金钗,古婦人髻非今比。
(《稿簡贅筆》) 母在堂,乃稱舅為渭陽,得母自詛其親?(《雜纂》) ◎稱謂誤 因其名稱其人習焉,勿覺而忽,告之曰:“此大誤也。
”則世必駭嗟乎,與不駭也?而終誤也。
既已誤也,而終不自信誤也,若此者亦聽其稱謂之雲耳,又何必辨? 《列子》述孔子曰:“西方有聖人。
”佞佛者以為指釋氏而言,皆妄也。
《國語》姜氏曰:“西方之書有之曰:‘懷與安實疾大事。
’”注雲:“《周語》誰将西歸,西方之人,皆謂周也。
”予謂孔子果有是言,謂昔文王也,于佛何與?至王通直指佛為西方聖人,其學可知矣。
(《坦齋通編》) 《周禮》:媒氏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是月也,奔者不禁。
此雖後世昏淫之主,亦無此法,曾是周公制禮而有是乎?予按古有聘則為妻,奔則為妾之言,以奔對聘,是明有奔之一說矣。
意奔也者,當是草率成婚,若今鄙野小家之為,不能如聘者之六禮全備耳。
蓋荒侵死喪,或孤弱而不能自存,必待備禮而需以歲年,則遲歸無時,男女之失所多矣。
故先王通此一格,以濟大禮之窮,不待其既亂而為之所也。
其曰令者,媒氏令之也,既有令者,非私合矣。
不禁,不禁其阙禮也,豈誠逾牆行露之謂哉?不然,判妻入子且書之,遷葬嫁殇且禁之,而于佻達淫冶之私,反為之導引,豈理也哉?(《雲谷卧餘》) 國号上加大字,始于元,及明因之,以别于小明王也。
其言大漢大唐大宋者,乃臣子及外國尊稱之詞,近見新安刻《曆祚考》一書,于漢唐宋及司馬晉皆加大字,失其初矣。
(《湧幢小品》) 晉人有字父者,晉胡母輔之(字彥國)一日正飲,子謙之厲聲曰:“彥國年老,不得為爾将,令我尻背東壁。
”又王美姿容,嘗攬鏡自照,稱其父字曰:“王文開生如此兒耶?”有字夫者,呂後微時,嘗字高祖為季。
有字叔者,袁種字其叔父盎曰:“絲能日飲幾何?”按《儀禮》,子祭父必稱父字,蓋古人冠而字之,敬其名也,乃知字為古人所重,不以為諱,明矣。
今人諱名并諱字,非也。
又生曰名,死曰諱,故廟諱曰諱,禦名曰名。
(《說儲》) 生名死諱,周制也,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将諱之,然臨文不諱。
近日士大夫文字中,稱生者之名,亦曰諱某,非禮也。
(《綠雪亭雜言》) 偶閱《宋史》,陶本姓唐,以避石敬塘諱而改。
然當時唐姓者,豈止一人,如唐景思者,敬塘時為貝州行軍司馬,曆事出帝,未聞改姓也。
以逢迎取媚,其人品已見此矣,即改于晉代可耳。
漢周宋易代之後,何不複耶?因思古人以避諱而改其名稱者,在當時或有所不得已,易世之後,相沿不改,甚無謂也!約略舉之,以恒山為常山,避漢文帝諱也。
正月作平聲,避秦始皇諱也。
以慶湖為湖,避漢安帝諱也。
以虎林為武林,避唐世祖諱也。
避漢明帝諱而蒯徹為蒯通,避司馬昭諱而以昭君為明妃,莊君平莊子陵避漢明帝諱,皆改莊為嚴。
以唐太宗諱,凡世皆稱代,以宋孝宗諱,凡慎皆從謹,而慎德秀亦改為真德秀。
若吳主女諱二十,至今猶以二十為念,時已過而不複,習而不察耳。
自元明至今,偏名嫌名俱不諱,誠度越千古也。
(《雲谷卧餘》)。
近時娶婦,新婦以帕或绫紗蒙其首,其禮不知起于何年。
按《通典》,杜佑議曰:“婚姻王化,人倫之本,拜時之婦,《禮經》不載。
自東漢魏晉,及于東晉,鹹有此事。
”按其議或時屬艱虞,歲遇良吉,急于嫁娶,為此制,以紗蒙女氏之首,而夫氏發之,因拜舅姑,便成婦。
六禮悉舍合卺,複乖隳政教之大方,成容儀之弊法。
由是觀之,蒙首之法,其傳已久,但古為失時急娶不備禮者而然,而今遂為通行耳。
(《彙書》) 嘗閱《李氏刊誤》曰:“婚期雲來日婦于庭拜舅姑,次谒夫之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