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曆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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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提督張勇之子也。
張勇封侯,其子有戰功,故襲封爵侯,調來鎮守江南全省,兼攝文武事務。
初到,人以為奇,及至坐後,件件要賤買。
帶來家丁、内司等,約有千餘,每日支用白米、柴炭、油、燭、魚、肉、雞、鵝、牛、羊、果品、酒、面之類,件件要賤買,且當場取貨,後日領價,百姓受累之極。
我郡自順治十八年馬提督去後,從無各色當官及賤買供給之例,其如新提督帶來人多,需用綢緞、騷帽、布匹等項,動辄要準百鋪行難堪,重新議當官,與匠工等項亦議當官,百姓苦極。
一月之後,有大學士沈繹堂夫人,系張提督師母,每至朔旦,張必往候安,因而相見言及;百姓苦極,你在此鎮守,撫綏為是,何苦要賤買民物?綢緞、布匹等項及米、酒、豆、面、魚、肉之類,鋪行本業有限,所趁之利亦有限,一旦貨物奉命取去,候領價時轅門森密,伺候煩難。
況松郡連歲災荒,即田中二麥,民命攸賴,今營馬千匹,縱放食踐,為民上者,你何忍心至此乎!提督于是将買辦兵丁捆打,插箭遊城,自後俱發現銀平買,各營不許放馬出城,民命稍蘇。
是年荒甚,不獨小戶無從設處,即大戶無不虧空,捉襟露肘,煩難異常,而陳知縣貪酷并行,征漕用大斛,急甚,苦甚。
十二月初四日出邑,為收拾談公瑛官司,明日逐件安放訖。
初六下午,大雪大冷,黃浦内有冰牌塞斷,乘潮至華泾口過夜,明朝到葉家橋踏膏而歸。
此時有人将陳知縣劣迹貼到蘇州、松江,府城、省城遍地俱有,而府廳官不以為意。
貼雲:“封封拆欠,斛斛淋尖。
官官相護,說也徒然。
”此四句捷徑好極,上台亦置不問。
向來我地生産棉花,縱有荒歲,從未絕種,惟是乙亥、丙子二年全荒,花種俱絕,陳花賣盡。
四處八路,俱販客花來賣。
要花種者俱到太倉嘉定,沿鄉沿鎮田戶人家,零星收買,尚有将客花插入混賣者。
時花價三分,如本地及真太倉花,直要每斤紋銀三分六厘,或大錢四十文,花核每斤賣二十大錢。
我年七十,未曾見我地人,俱到外邊販花歸來賣者,真奇事也。
其年米價幸亦賤甚,每石糙者六錢半,白者七錢三分。
豆價每擔五錢半,後竟漲至七錢有零。
腌鮮肉價每斤二分五厘。
果品年貨俱賤,獨是銀錢甚貴。
兼之花價貴而布賤,民命難堪。
更遭陳知縣貪酷無比,與百姓為仇,每區連次差人需索無休,另将大斛斛漕,必要加色耗增,無害不為。
至歲暮,忽訛聞本年漕糧朝廷有蠲免之意,大家小戶無不歡悅,倉内亦停兌,後因旗軍噪鬧,隻得又兌,不道虛傳。
及至新年,賤米不完,反完貴代兌,大誤蒼生。
康熙三十六年歲次丁醜,是年餘七十歲。
正月甚冷,元旦三日竟好,嗣後非大風即小雨,十二日立春,亦雨雪竟日。
元宵有月色,邑中陳知縣挂燈,聞說極甚。
十七日縣中開印,餘于是日出邑,到壽山候大嫂畢,即進城。
是夜因地上泥濘穿釘鞋,由縣東西看過,至曲尺灣而南,至店衣行,東至東門而返,轉至縣橋西,覺得足上勞頓矣。
每逢路口,必有燈台,城内外共三十餘座,俱搭五色布幔,密挂珠燈紗燈。
自史公去後,無複盛燈,至此又一再見耳。
十九日,往東舍内去,因舊年風潮後未曾去看也。
二十日即由周鎮而歸。
陳知縣亦于十九出門往上台拜節,直至江甯候範總督,至次月初五日方回。
二十七日至館中開館。
二月初六日祭丁。
初七日即比較起,酷甚,一概責差人三十闆,自此以後,日日如此,民間窘甚,大家小戶俱無設法。
二月初九日,莫孟嘉與吳允之之子陳上宮遞和息,十二日請酒定局。
些須小事起見,孟嘉子三官一時短見,竟領幾人将吳允之一打,豈料允之原來有病,因而卧床五十日而死。
先期保甲在縣投準人命,知縣自來相驗,帶縣收鋪,頃刻将奠孟嘉做幾千金,人财、家業、田地、屋宅變賣殆盡。
幸而講和,兩受其益。
十四日,毛八起邑中病歸,二十日身故,亦為于中議和,勉強出城,感冒風寒而卒,可惜,可惜!未半月而孟嘉亦死。
記此可見打人非好事也。
此時聞皇上歲暮回京,見舊秋張提台報水災疏,發部議赈。
又聞部駁:據巡撫、總督疏稱水災,止言水高四尺,今提督報稱水高一丈二尺,與督、撫兩疏大不相符,合着該地方官核實,以議欺诳隐匿之罪。
因此張提台星夜着人到松江,取舊秋百姓所控荒呈,并石董漕(按:名文焯,正白旗人)署府印時所收荒呈,飛送到京備審。
三月十三日清明,餘十一日下午館中歸,十二日同平侯北去候莫孟嘉,聞其病甚也,值李茂芝王君藩俱在,亦為安放虧空債務,并分析所存些須耳。
幾千金事業頃刻而盡,而性命找接,慘極,慘極!十五日出邑,因天雨坐在壽公家一日。
十七早印兒到,即出城标墓,在壽山吃飯過,即往東舍内去。
十八日又雨,住一日。
十九日由周浦鎮而歸。
二十日到館。
時陳知縣比較,夾拶并行,民間三十四年分溜、白,三十五年分漕、白,四項并征,逼死逼活,典鋪俱當空,田地無賣處,大戶人家俱準備打闆子矣。
突有浦西一帶饑民,遍貼報條,約合縣饑民,要與知縣讨常平倉每年所積之谷赈濟,日有幾百在縣堂擠擁。
初時陳縣亦餒,以後竟不作準矣。
時有北橋鎮秀才黃象九者,到堂應比,語言不遜。
知縣自己動手,兩相結扭,将陳縣大罵,出醜盡暢。
知縣自己扭到大鋪收禁,彼猶罵不絕口。
明日學官各衙來勸,不肯出來,可謂笑柄。
坐有半月,值閏三月二十二日,陳縣正在比較,忽有百姓幾百人,扛龍亭到儀門,知縣喝拿,皂隸出,扛者俱逃開,隻得拿候比者四人上去,每人責二十闆,亦知冤屈,随即釋放。
此番震動,密訪為首者浦西郭複可、丁紀超等六名,備文申報上台,俱批着府審覆。
申文内将黃象九亦砌在内,及至解府時,龔太守細問批差,問黃象九幾時收鋪的,批差答曰:“前月收鋪的。
”太守曰:“他在鋪裡又出來扛龍亭麼?一虛則百虛,竟皆釋放歸農,本府詳報上台就是了。
”一哄而出,各自歸家。
自後太守恐陳知縣不合民情,詳請上台分撥府佐貳官下縣比,上海撥董海防來。
又聞朝廷北征大捷,班師回京,有頒赦之意。
四月十七日龔太守關門,為有科臣姓屠,系海鹽人,論太守七款,鑿鑿有據,幸發總漕審。
又聞範總督亦壞。
五月初一日,餘館中歸,初六日出邑,值董海防到在知縣處吃酒,候比者擠路求董海防。
知縣對海防說:“上海民苦處,故初不比,以後每日抽比幾區而已。
”此時有宋撫台停忙告示到縣中,匿不張挂。
比三十四年漕白、三十五年漕白并雜項,件件酷比,海防、知縣各衙,下午起打至天明而退。
海防随來青紅班、青紅帽,俱要講貫,每區有錢四千者,有二千者,差人要紙包者,種種花費,概縣約費萬金。
二十日内,四個限期共完有三萬餘,海防之意要分縣中火耗,及至二十六日要去,因此項不到,改期二十七日。
知縣往送,揪住就打,将陳縣外套都扯碎,陳縣忍氣而回。
出堂比較,海防亦不去。
不料比至半夜時,打死一人。
百姓群起拍手喧噪,知縣急退,被百姓趕至宅門外大罵,随将堂上什物桌椅頃刻打盡,并石碑亦推倒。
俄聞有家丁持刀殺出,被百姓打倒,奪其刀,擁出又擠倒廿人,垂死,因人衆踐踏壞者。
随将時辰亭、儀門、頭門、縣場、照壁俱打毀,大叫擁至南倉,喊禀海防。
海防隻得起身出坐公堂,百姓亂禀。
海防曰;“能事者上來幾個,慢慢的說。
”随有能事者說太爺:“上海百姓從來不是欠糧的,隻因自陳老爺到任,連遭四載奇荒,民困已極。
而陳縣不惜民隐,濫差酷刑,重勒火耗,當此民窮财盡,飛簽火票,每區差人廿名,坐索酒飯,又要包兒,所以耗費正項,限受血杖。
今值農忙之候,五日一限,又改三日一限。
凡系糧戶,逐限候比,無暇回家設處,惟有聽其杖死而已。
更有奇者:舊冬完過漕米,業經倒串者,執據在手,不意今又飛簽來催,即現在打死者是也。
至今新年以來完過代兌漕糧,臨限将倉收收進,不付甲戶半些憑據,及至唱比,仍照舊額追比。
似此欠糧者斷無完清之日,如此作為,真白日之強盜,萬姓之仇敵也。
”海防曰:“你們且去,我就寫文書申詳上台就是。
”百姓方出,又往禀白守備。
守備安慰曰:“陳縣我曾極力勸他寬比,其如素性執頑,不納好言,怪你們不得,但事有關系的所在,你們不可去。
”衆人謝了一聲出來,又去海關。
海關曰:“你們百姓且散,明日囑陳知縣,耍他寬比就是了。
”衆人一哄而轉,複至縣場,擁進私宅門外,大罵盡暢。
然後又到他書院,書院者陳縣所買王家園也。
其園系鄉紳喬古江所建,其後屬于王氏。
王氏衰落,拆去大半,今賣陳縣,做退居之地,将廳堂通新修整,窗槅精華,描金彩漆,重鋪地平,光滑堅固。
西側兩間,平頂地閣,紗窗繡槅,似乎洞天。
廳前原有高山四座,峰岚聳翠,旁臨深池,布種木石,疊成徑路。
沿池傍山,密栽花卉。
池之西南種桃廿株,又于廳後拟造大樓五間,新料俱已完備,堆在廳内。
自乙亥年起經營三載,刮盡民脂民膏,役使工匠扛負大石,搬運木料,挑堆泥土,裝石為山。
将寶山城載回大城磚,在舊牆之外另砌高城磚為牆。
城外造儀門,儀門内另有客座,别成清淨世界,供設佛像在内,請和尚住持,廚房、精舍,件件完備,書畫、玩器充塞。
其意欲于官退之日,在此受用者也,故将錦屏、桌、椅、床、櫥等項,間閱塞滿,書籍、畫片、玩器諸物,先藏其中。
讵料百姓恨已徹骨,在縣中大罵,竟至書院,将大門打開,叫出和尚,登時放火。
燒至明日下午,火猶未息。
其時白守備并城守千總俱到,對衆百姓曰:“但燒陳縣之物,燒盡罷了,不要害傍近居民,快些救。
”因此把火打斷,并不延燒。
合邑通稱有天理,真大快事也!五更時,海防公即發三梆,傳馬快,送發文書報上台矣。
次日早,海關法主事來候海防,衆口皆雲:“此是陳縣央來緻囑周全者。
”讵料海防報文已去遠。
早飯時海防傳陳縣,隻得勉強家丁皂快簇擁而去,相見時想必埋怨幾聲。
随後即去謝白守備,謝海關,謝學官,此番大費周折。
二十九日即往蘇州去。
據跟官者回說,撫台不相見,陳縣被大廳埋怨盡情,又去求藩司周全,破費三千金而回。
一面先托張捕衙門工房,星夜将照壁、太門、儀門及時辰亭修好,遮掩上司耳目;一面由府中周緻,托人打點各衙門。
初六日回縣,初七日總督差到,要陳縣上去,此時在九團相屍,捕衙星飛趕去同回,即下舡前去。
因朝審事例,各憲俱在常州,因而知上海之事,想必又費周折而回。
二十一日起限,即将原差簽一概二十闆,将白銷摘票俱銷,獨漕糧簽押不銷,每區仍差人四五隊,惟是闆子稍輕而已。
又将十梖溜糧倒串,串書收押,查出梖上侵吞漕糧七千有餘,俱稱後司家丁等通同舞弊,已至朋侵,其後司有心,先已辭去。
有一家丁系陳縣信任總管,聞知侵糧事露着急,在閘上投水而死。
嗣後收書夾打備至,開出所侵甲戶名下欠額,五日一比,而甲戶欠額如舊。
陳縣投文時,每朝禀單準百,隻不肯除額,益見如強盜之所為。
自六月二十一日比起,依然嚴刑痛比糧戶,上台置若罔聞。
六月二十六日,太守辭印赴審。
董海防署府事,二十八日公座。
七月四日府中考童生。
張勇封侯,其子有戰功,故襲封爵侯,調來鎮守江南全省,兼攝文武事務。
初到,人以為奇,及至坐後,件件要賤買。
帶來家丁、内司等,約有千餘,每日支用白米、柴炭、油、燭、魚、肉、雞、鵝、牛、羊、果品、酒、面之類,件件要賤買,且當場取貨,後日領價,百姓受累之極。
我郡自順治十八年馬提督去後,從無各色當官及賤買供給之例,其如新提督帶來人多,需用綢緞、騷帽、布匹等項,動辄要準百鋪行難堪,重新議當官,與匠工等項亦議當官,百姓苦極。
一月之後,有大學士沈繹堂夫人,系張提督師母,每至朔旦,張必往候安,因而相見言及;百姓苦極,你在此鎮守,撫綏為是,何苦要賤買民物?綢緞、布匹等項及米、酒、豆、面、魚、肉之類,鋪行本業有限,所趁之利亦有限,一旦貨物奉命取去,候領價時轅門森密,伺候煩難。
況松郡連歲災荒,即田中二麥,民命攸賴,今營馬千匹,縱放食踐,為民上者,你何忍心至此乎!提督于是将買辦兵丁捆打,插箭遊城,自後俱發現銀平買,各營不許放馬出城,民命稍蘇。
是年荒甚,不獨小戶無從設處,即大戶無不虧空,捉襟露肘,煩難異常,而陳知縣貪酷并行,征漕用大斛,急甚,苦甚。
十二月初四日出邑,為收拾談公瑛官司,明日逐件安放訖。
初六下午,大雪大冷,黃浦内有冰牌塞斷,乘潮至華泾口過夜,明朝到葉家橋踏膏而歸。
此時有人将陳知縣劣迹貼到蘇州、松江,府城、省城遍地俱有,而府廳官不以為意。
貼雲:“封封拆欠,斛斛淋尖。
官官相護,說也徒然。
”此四句捷徑好極,上台亦置不問。
向來我地生産棉花,縱有荒歲,從未絕種,惟是乙亥、丙子二年全荒,花種俱絕,陳花賣盡。
四處八路,俱販客花來賣。
要花種者俱到太倉嘉定,沿鄉沿鎮田戶人家,零星收買,尚有将客花插入混賣者。
時花價三分,如本地及真太倉花,直要每斤紋銀三分六厘,或大錢四十文,花核每斤賣二十大錢。
我年七十,未曾見我地人,俱到外邊販花歸來賣者,真奇事也。
其年米價幸亦賤甚,每石糙者六錢半,白者七錢三分。
豆價每擔五錢半,後竟漲至七錢有零。
腌鮮肉價每斤二分五厘。
果品年貨俱賤,獨是銀錢甚貴。
兼之花價貴而布賤,民命難堪。
更遭陳知縣貪酷無比,與百姓為仇,每區連次差人需索無休,另将大斛斛漕,必要加色耗增,無害不為。
至歲暮,忽訛聞本年漕糧朝廷有蠲免之意,大家小戶無不歡悅,倉内亦停兌,後因旗軍噪鬧,隻得又兌,不道虛傳。
及至新年,賤米不完,反完貴代兌,大誤蒼生。
康熙三十六年歲次丁醜,是年餘七十歲。
正月甚冷,元旦三日竟好,嗣後非大風即小雨,十二日立春,亦雨雪竟日。
元宵有月色,邑中陳知縣挂燈,聞說極甚。
十七日縣中開印,餘于是日出邑,到壽山候大嫂畢,即進城。
是夜因地上泥濘穿釘鞋,由縣東西看過,至曲尺灣而南,至店衣行,東至東門而返,轉至縣橋西,覺得足上勞頓矣。
每逢路口,必有燈台,城内外共三十餘座,俱搭五色布幔,密挂珠燈紗燈。
自史公去後,無複盛燈,至此又一再見耳。
十九日,往東舍内去,因舊年風潮後未曾去看也。
二十日即由周鎮而歸。
陳知縣亦于十九出門往上台拜節,直至江甯候範總督,至次月初五日方回。
二十七日至館中開館。
二月初六日祭丁。
初七日即比較起,酷甚,一概責差人三十闆,自此以後,日日如此,民間窘甚,大家小戶俱無設法。
二月初九日,莫孟嘉與吳允之之子陳上宮遞和息,十二日請酒定局。
些須小事起見,孟嘉子三官一時短見,竟領幾人将吳允之一打,豈料允之原來有病,因而卧床五十日而死。
先期保甲在縣投準人命,知縣自來相驗,帶縣收鋪,頃刻将奠孟嘉做幾千金,人财、家業、田地、屋宅變賣殆盡。
幸而講和,兩受其益。
十四日,毛八起邑中病歸,二十日身故,亦為于中議和,勉強出城,感冒風寒而卒,可惜,可惜!未半月而孟嘉亦死。
記此可見打人非好事也。
此時聞皇上歲暮回京,見舊秋張提台報水災疏,發部議赈。
又聞部駁:據巡撫、總督疏稱水災,止言水高四尺,今提督報稱水高一丈二尺,與督、撫兩疏大不相符,合着該地方官核實,以議欺诳隐匿之罪。
因此張提台星夜着人到松江,取舊秋百姓所控荒呈,并石董漕(按:名文焯,正白旗人)署府印時所收荒呈,飛送到京備審。
三月十三日清明,餘十一日下午館中歸,十二日同平侯北去候莫孟嘉,聞其病甚也,值李茂芝王君藩俱在,亦為安放虧空債務,并分析所存些須耳。
幾千金事業頃刻而盡,而性命找接,慘極,慘極!十五日出邑,因天雨坐在壽公家一日。
十七早印兒到,即出城标墓,在壽山吃飯過,即往東舍内去。
十八日又雨,住一日。
十九日由周浦鎮而歸。
二十日到館。
時陳知縣比較,夾拶并行,民間三十四年分溜、白,三十五年分漕、白,四項并征,逼死逼活,典鋪俱當空,田地無賣處,大戶人家俱準備打闆子矣。
突有浦西一帶饑民,遍貼報條,約合縣饑民,要與知縣讨常平倉每年所積之谷赈濟,日有幾百在縣堂擠擁。
初時陳縣亦餒,以後竟不作準矣。
時有北橋鎮秀才黃象九者,到堂應比,語言不遜。
知縣自己動手,兩相結扭,将陳縣大罵,出醜盡暢。
知縣自己扭到大鋪收禁,彼猶罵不絕口。
明日學官各衙來勸,不肯出來,可謂笑柄。
坐有半月,值閏三月二十二日,陳縣正在比較,忽有百姓幾百人,扛龍亭到儀門,知縣喝拿,皂隸出,扛者俱逃開,隻得拿候比者四人上去,每人責二十闆,亦知冤屈,随即釋放。
此番震動,密訪為首者浦西郭複可、丁紀超等六名,備文申報上台,俱批着府審覆。
申文内将黃象九亦砌在内,及至解府時,龔太守細問批差,問黃象九幾時收鋪的,批差答曰:“前月收鋪的。
”太守曰:“他在鋪裡又出來扛龍亭麼?一虛則百虛,竟皆釋放歸農,本府詳報上台就是了。
”一哄而出,各自歸家。
自後太守恐陳知縣不合民情,詳請上台分撥府佐貳官下縣比,上海撥董海防來。
又聞朝廷北征大捷,班師回京,有頒赦之意。
四月十七日龔太守關門,為有科臣姓屠,系海鹽人,論太守七款,鑿鑿有據,幸發總漕審。
又聞範總督亦壞。
五月初一日,餘館中歸,初六日出邑,值董海防到在知縣處吃酒,候比者擠路求董海防。
知縣對海防說:“上海民苦處,故初不比,以後每日抽比幾區而已。
”此時有宋撫台停忙告示到縣中,匿不張挂。
比三十四年漕白、三十五年漕白并雜項,件件酷比,海防、知縣各衙,下午起打至天明而退。
海防随來青紅班、青紅帽,俱要講貫,每區有錢四千者,有二千者,差人要紙包者,種種花費,概縣約費萬金。
二十日内,四個限期共完有三萬餘,海防之意要分縣中火耗,及至二十六日要去,因此項不到,改期二十七日。
知縣往送,揪住就打,将陳縣外套都扯碎,陳縣忍氣而回。
出堂比較,海防亦不去。
不料比至半夜時,打死一人。
百姓群起拍手喧噪,知縣急退,被百姓趕至宅門外大罵,随将堂上什物桌椅頃刻打盡,并石碑亦推倒。
俄聞有家丁持刀殺出,被百姓打倒,奪其刀,擁出又擠倒廿人,垂死,因人衆踐踏壞者。
随将時辰亭、儀門、頭門、縣場、照壁俱打毀,大叫擁至南倉,喊禀海防。
海防隻得起身出坐公堂,百姓亂禀。
海防曰;“能事者上來幾個,慢慢的說。
”随有能事者說太爺:“上海百姓從來不是欠糧的,隻因自陳老爺到任,連遭四載奇荒,民困已極。
而陳縣不惜民隐,濫差酷刑,重勒火耗,當此民窮财盡,飛簽火票,每區差人廿名,坐索酒飯,又要包兒,所以耗費正項,限受血杖。
今值農忙之候,五日一限,又改三日一限。
凡系糧戶,逐限候比,無暇回家設處,惟有聽其杖死而已。
更有奇者:舊冬完過漕米,業經倒串者,執據在手,不意今又飛簽來催,即現在打死者是也。
至今新年以來完過代兌漕糧,臨限将倉收收進,不付甲戶半些憑據,及至唱比,仍照舊額追比。
似此欠糧者斷無完清之日,如此作為,真白日之強盜,萬姓之仇敵也。
”海防曰:“你們且去,我就寫文書申詳上台就是。
”百姓方出,又往禀白守備。
守備安慰曰:“陳縣我曾極力勸他寬比,其如素性執頑,不納好言,怪你們不得,但事有關系的所在,你們不可去。
”衆人謝了一聲出來,又去海關。
海關曰:“你們百姓且散,明日囑陳知縣,耍他寬比就是了。
”衆人一哄而轉,複至縣場,擁進私宅門外,大罵盡暢。
然後又到他書院,書院者陳縣所買王家園也。
其園系鄉紳喬古江所建,其後屬于王氏。
王氏衰落,拆去大半,今賣陳縣,做退居之地,将廳堂通新修整,窗槅精華,描金彩漆,重鋪地平,光滑堅固。
西側兩間,平頂地閣,紗窗繡槅,似乎洞天。
廳前原有高山四座,峰岚聳翠,旁臨深池,布種木石,疊成徑路。
沿池傍山,密栽花卉。
池之西南種桃廿株,又于廳後拟造大樓五間,新料俱已完備,堆在廳内。
自乙亥年起經營三載,刮盡民脂民膏,役使工匠扛負大石,搬運木料,挑堆泥土,裝石為山。
将寶山城載回大城磚,在舊牆之外另砌高城磚為牆。
城外造儀門,儀門内另有客座,别成清淨世界,供設佛像在内,請和尚住持,廚房、精舍,件件完備,書畫、玩器充塞。
其意欲于官退之日,在此受用者也,故将錦屏、桌、椅、床、櫥等項,間閱塞滿,書籍、畫片、玩器諸物,先藏其中。
讵料百姓恨已徹骨,在縣中大罵,竟至書院,将大門打開,叫出和尚,登時放火。
燒至明日下午,火猶未息。
其時白守備并城守千總俱到,對衆百姓曰:“但燒陳縣之物,燒盡罷了,不要害傍近居民,快些救。
”因此把火打斷,并不延燒。
合邑通稱有天理,真大快事也!五更時,海防公即發三梆,傳馬快,送發文書報上台矣。
次日早,海關法主事來候海防,衆口皆雲:“此是陳縣央來緻囑周全者。
”讵料海防報文已去遠。
早飯時海防傳陳縣,隻得勉強家丁皂快簇擁而去,相見時想必埋怨幾聲。
随後即去謝白守備,謝海關,謝學官,此番大費周折。
二十九日即往蘇州去。
據跟官者回說,撫台不相見,陳縣被大廳埋怨盡情,又去求藩司周全,破費三千金而回。
一面先托張捕衙門工房,星夜将照壁、太門、儀門及時辰亭修好,遮掩上司耳目;一面由府中周緻,托人打點各衙門。
初六日回縣,初七日總督差到,要陳縣上去,此時在九團相屍,捕衙星飛趕去同回,即下舡前去。
因朝審事例,各憲俱在常州,因而知上海之事,想必又費周折而回。
二十一日起限,即将原差簽一概二十闆,将白銷摘票俱銷,獨漕糧簽押不銷,每區仍差人四五隊,惟是闆子稍輕而已。
又将十梖溜糧倒串,串書收押,查出梖上侵吞漕糧七千有餘,俱稱後司家丁等通同舞弊,已至朋侵,其後司有心,先已辭去。
有一家丁系陳縣信任總管,聞知侵糧事露着急,在閘上投水而死。
嗣後收書夾打備至,開出所侵甲戶名下欠額,五日一比,而甲戶欠額如舊。
陳縣投文時,每朝禀單準百,隻不肯除額,益見如強盜之所為。
自六月二十一日比起,依然嚴刑痛比糧戶,上台置若罔聞。
六月二十六日,太守辭印赴審。
董海防署府事,二十八日公座。
七月四日府中考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