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武力點評(21) -- 單挑 與 混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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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頭疼的戰例:

    忽後城中一将默然跳起,引數百人徑上城樓,來殺蔡瑁、張允。此人是誰?身長八尺,面如重棗,目似朗星,如關雲長模樣,武藝獨魁。江表義陽人也,姓魏,名延,字文長。延大呼曰:“劉使君乃仁德之人也!汝等何投曹賊?以圖爵祿,非義士之所為!吾今願請使君,入城誅賊!”輪刀砍死守門将,遂開城門,放下吊橋,大叫:“劉皇叔領兵殺入城,以讨國賊!”張飛躍馬,欲引軍入城,玄德急扯住曰:“休驚百姓!”飛因城上人放箭,恨不得踏平襄陽,争奈玄德不肯。魏延正言語中間。一将飛馬引軍至,叱之曰:“汝是無名下将,安敢亂言以犯上耶?”其人身長八尺,面貌雄偉,南陽宛城人也,姓文,名聘,字仲業,乃荊州之大将也,挺槍躍馬,直取魏延。兩下軍在城混戰,喊聲大震。玄德曰:“本欲保民,反害民也!吾不願入襄陽矣!”孔明曰:“江陵乃荊州緊要錢糧之地,不如先取江陵為家,勝襄陽多矣!”玄德曰:“正合吾心。”于是百姓盡離襄陽大路,望江陵走。襄陽城中百姓,多有乘亂逃出城來,跟玄德而去。魏延戰文聘,從已至未,手下人皆盡折,匹馬出城。後面蔡瑁、張允又趕。魏延不見玄德,自投長沙太守韓玄去了。

    (感謝遼東管甯兄摘引羅本)

    在上邊這段文字中,文聘、魏延交鋒的事被提到三次,第一次是“姓文,名聘,字仲業,乃荊州之大将也,挺槍躍馬,直取魏延”,這裡看來具有非常濃重的兩将單挑色彩,因為:

    (1)對出場兩将都有形貌特寫,給讀者比較強烈的感覺是要突出個人勇武;(2)典型的正在進行時和現場直播式的交鋒描寫;然而緊接着一句“兩下軍在城混戰,喊聲大震”,卻又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單挑的色彩。有朋友會說:也可以理解為兵對兵、将對将啊,所以還是單挑啊。先按下不表,繼續往下看。

    第二次提到二人交鋒是“魏延戰文聘,從已至未,手下人皆盡折,匹馬出城。”由於“魏延”一詞與“匹馬出城”詞組之間沒有句号分割,且“匹馬出城”也找不到其他主語,因此“魏延”必然是“匹馬出城”的邏輯主語,因此可以判定此處之“魏延”指代魏延本人,而非其所部軍馬。前面的“手下人”也證明了這一點,因為如果将“魏延”理解為“魏延所部”的話,那麼“魏延所部”怎麼會有“手下人”呢?顯然是不合邏輯的。因此此處之魏延必指其本人。但是那個文聘究竟是指代其本人呢,還是其所部軍馬呢?本人以為,按照通常的寫作習慣,如果一句話中提到交鋒雙方,如果一方為個體,那麼另一方也該是個體。

    第三次提到二人交鋒是“因文聘,魏延厮殺”,這裡的文、魏自然指代各自所部。但這裡是事後的總結性評論,并非對正在進行中的戰事所進行的現場直播,因此這裡的文、魏雖指代各自所部,但并不影響上面的判定。

    結論:此戰基本上是魏延與文聘的兩将單挑。即:兩人單挑長達2個時辰之久(約160-180合)。

    至於蔡瑁和張允,由於文中寫明是在魏延已經終止單挑、“匹馬出城”後,二人才追來的,而且此處疑為二人所部而非蔡、張本人,還有就是在文、魏交鋒過程中原文未提及蔡、張參戰,因此可以基本判定:蔡、張與文、魏單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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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歸納一下“單挑”與“混戰”的判定标準:

    标準1

    如果文中僅出現“某某死戰”之類的文字,不能輕易判定其為單挑,而必須要結合上下文來分析;如果上下文中明确提到“兩将如何如何”,或者有“某某縱馬舞刀直取某某”這種極具限定性和針對性的文字,那麼就可以非常有把握地判定此戰為單挑了。如果沒有這些文字,卻反而有“某某引軍如何如何”,那麼隻能判定為混戰。

    标準2

    以事後一筆帶過的形式簡述的、且隻報結果不表交鋒場景的戰事,均判定為“戰事”或“混戰”,不判定為“有效單挑”。(具體如“張飛殺散夏侯淵”)尤其應該注意以武将姓名指代其所部軍馬的用法。

    他情況隻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