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南遺老集卷之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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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而施行,以示至公,其誰敢議,顧乃狥吉甫之私情,而為之報怨。

    牛、李之隙有自來矣,帝每以朋黨疑臣下,而不知己為朋黨之根也。

     唐武後時,徐元慶父爽為縣尉趙師韫所殺,元慶複手殺師韫,後欲赦死。

    陳子昻議以為枕戈雠敵,人子之義誅,罪禁亂王法之綱,非義不可訓人,亂綱不可明法。

    且元慶所以能義動天下者,以其忘生,而反于徳也。

    若釋之,以利其生,是奪其徳,虧其義,非所謂殺身成仁,全死忘生之節,宜正國之典,寘之以刑,然後旌其闾墓,可也。

    時韪其言,後栁子厚駁之,曰:旌與誅不得并。

    誅其可旌則黯刑,旌其可誅則壊禮。

    若師韫以私怨虐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而元慶能報之,是守禮而行義也。

    執事者宜有慚色,将謝之不暇,而又何誅其,或父不免于罪,而師韫之誅,不愆于法,是死于法,而非死于吏。

    雠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淩上也。

    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

    當取公羊受誅不受誅之義,以斷之。

    元和中,梁悅報父雠,殺秦杲,報有司曰:據禮經則義不同天,征法令則殺人者死。

    禮法二事,皆王政之大端,宜令詳議。

    韓退之曰:聖人丁寕其義于經,而深沒其文于律,将使法吏一斷于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而議也。

    宜定其制,凡複父雠者,事發具申尚書省集議奏聞,酌其宜而處之。

    勅杖恱一百,流循州。

    明皇時,張瑝、張秀亦以父雠殺楊汪,議者多言宜加矜宥。

    張九齡欲活之,而裴耀卿、李林甫以為亂國法,帝然之,謂九齡曰:孝子之情義不顧死,殺人而赦,此塗不可啟也。

    乃下敕曰:國家設法,期于止殺,各伸為子之志,誰非狥孝之人,展轉相雠,何有限極?臯陶作士法在必行,曽參殺人亦不可恕。

    使河南府杖殺之。

    考比三事,惟明皇所處為不可易。

    子昻等議似髙,要非正法。

    蓋禮記、周官及公羊氏複雠之說,皆亂世事,不足信也。

     楚靈王聞羣公子被殺,自投于車下,曰:人之愛其子,亦如餘乎?侍者曰:甚焉。

    王曰:予殺人子多矣,能無及此乎?唐文宗惑楊賢妃之谮,幾廢太子永,已而永暴薨後,帝因觀樂見童子縁橦,而其父來往走其下,泫然流涕曰:朕為天子,不能全一子,乃誅教坊宮人嘗構害太子者十數人。

    嗟夫,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父子之道出于天性。

    靈王因己子之死,而始悟殺人子之為非;文宗見他人之愛子而後知己子不全之可恨者,昏蔽如此,宜其懵于天下之理也。

     溫公極稱周世宗之羙,而曰:大功未成,中道而夭,蓋太平之業,天将啟聖人而授之,非人謀之所及。

    予謂溫公歸之天數是矣,以為将啟聖人,則媚主之辭也。

    世宗天資豈宋祖之所敢望,而如宋祖者,其足謂之聖人乎?使世宗而在太平之期,可以立待,何必宋祖哉? 宋主征李煜,煜遣徐铉朝京師,言其師出無名,且曰:煜以小事大,如子事父,未有過失,奈何見伐?宋主曰:爾謂父子為兩家,可乎?铉無以對而退。

    歐公載其事于五代史而論之,曰:嗚呼,大哉何其言之簡也。

    王者之興天下,必歸于一統,可來者來之,不可者伐之,期于掃蕩一平而後已。

    周世宗征淮南,诏捃摭前事,務較曲直以為辭,何其小哉。

    慵夫曰:歐公之言過矣。

    自古出師未嘗無名,而加人之罪者,必有辭而後可。

    曲直之理,正所當較也。

    宋主此舉果何名而何辭哉?偶铉及父子之喻,因得以是而折之。

    夫父子固不當為兩家矣,而宋之與唐何遽有父子之分哉?天下非一人之所獨有也。

    此疆彼界,容得分據而并立。

    小事大,大保小,亦各盡其道而已。

    有罪則伐,無罪則已,自三代以來,莫不然,豈有必皆掃蕩使歸于一統者哉。

    世宗既服江南,清源莭度使劉從效請置進奏院于京師。

    直隸中朝诏,報曰:江南近服,方務綏懐。

    卿若置邸上都,與彼抗衡,受而有之,罪在于朕。

    勉事舊君且宜如故,如此則于卿笃始終之義,于朕盡柔逺之宜,锺谟入貢。

    帝問曰:江南亦治兵修守偹乎?對以不敢。

    帝曰:向時則為仇敵,今日則為一家,大義以定,保無他虞。

    然人生難期,至于後日事不可知,歸語汝主,可及吾時完城郭,繕甲兵,據守要害,為子孫計。

    世宗徳度如此,其視宋主何啻天壌,而反以較曲直為小乎?宋主之初出師撫曹彬背曰:會取會取,彼本無罪,隻是自家,着他不得。

    此則情實之語也。

    歐公一代正人,而曲媚本朝,妄飾主阙,在臣子之義,雖未為過,而史書垂世之言,安可不出于大公至正耶,不載可也。

     唐将劉臣容讨黃巢,幾擒而後縱之,曰:國家喜負人,不若留賊以為富貴之資。

    議者議其以鷹犬自期,其言誠是。

    然如巨容軰何足責哉。

    宋主太祖命曹彬平江南,許以使相,及回,惟賜錢五十萬,曰:更為朕平太原,然後與卿,此非以鷹犬使人耶?而宋儒每稱其吝惜名器。

    夫人君之于臣,遇之以禮,而示之以誠,故人樂為之用,果惜名器,則如勿許。

    然宋祖素多權詐,本不為名器計也。

    嗚呼,使彬而君子何必以此待之,如其小人,則亦不複肯盡力矣。

    嘗以彬之行事考之,蓋所謂君子者,則宋祖非惟失所以使人,而又見其不能知人也。

    (權術,待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