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南遺老集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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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去,未能自決,乃問太師,少師曰雲雲,太師若曰雲雲,誠得治國。

    國治身死,不恨為死,終不得治遂亡,則微子既巳去矣,而複記箕子之所以奴,比幹之所以死,而終之曰:微子以為父子有骨月,而臣主以義屬。

    父有過,子三谏不聽,則随而号之;人臣三谏不聽,則可以去矣。

    于是太師少師乃勸微子去,遂行何邪?此殆似夢中語也。

     殷紀雲:纣淫亂不止,微子數谏不聽,乃與太師、少師謀,遂去;比幹強谏纣,纣剖比幹,觀其心;箕子懼,佯狂為奴,纣又囚之。

    殷之太師、少師乃持其祭樂器奔周。

    按尚書微子篇所謂太師少師即箕子、比幹也。

    今乃言奔周,與書所記異矣。

    而周紀又雲:纣殺王子比幹,囚箕子,太師疵,少師強,抱其樂器而奔周,則遷所謂太師少師者,其樂工邪。

    若殷紀所稱,亦止于樂工,則微子何至與此輩謀決去就,而此輩之奔,亦何為并持祭器乎?至宋世家則曰:武王克殷,微子持其祭器造于軍門,前後參差,殆不可曉。

     齊世家雲:武王自盟津還師,與太公此作泰誓。

    魯世家雲:武王伐纣,至牧野,周公佐武王,作牧誓。

    按尚書二篇皆王言也,而一以為與太公作,一以為周公佐之而作,何所據也。

    且作泰誓何加一此字。

     書序雲:武王既勝殷邦,諸侯班宗彜,作分器。

    分器自是篇名,而周紀乃雲作分殷之器物,失其名矣。

     金縢一書,蓋周公嘗請代武王之死,已乃納冊匮中,而秘其事。

    武王既喪,群叔流言毀公,公東征二年,罪人斯得作鸱鸮之詩,以贻成王,而未敢诮及。

    因天變以啟金縢之書,得公代武王之說,于是悔過自新,而迎公以還。

    其文甚明,史記魯世家既載周公納冊金縢,及羣叔流言、周公東征之事,至于封康叔,營洛邑,還政成王,則又雲:初成王少時,病周公,自揃其爪,沉之于河,以祝于神,曰王少未有識,奸神命者乃旦也。

    亦蔵其冊于府。

    成王病有瘳,及王用事人,或譛公,公奔楚。

    成王發府見公禱書,乃泣,反公,公卒之後,始有因天變啟金縢事,如書之所記,戾于經矣。

    然蒙恬對胡亥,亦引周公揃爪及奔楚之事,則戰國以來,固已有此陋說,而子長愛竒,因以亂之耳。

    抑不知所謂小子,其迎者認為何義也。

     周本紀雲: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逸。

    魯世家雲:周公恐成王有所淫逸,乃作多士無逸。

    自今考之,多士為殷民而作者也,無逸為成王而作者也。

    在本紀則并無逸為告殷民,在世家則并多士為戒成王,混淆差互,一至于此。

    蓋不惟抵牾于經,而自相矛盾亦甚矣。

    至世家雜舉二篇之旨,支離錯亂,不成文理,讀之可以發笑。

     衛康叔世家舉酒诰之旨,雲诰以纣所以亡者,以淫于酒;酒之失,婦人是用。

    故纣之亂自此始。

    案酒诰之文,曷嘗有用婦人語。

     燕世家雲:周公攝政,當國踐阼;召公疑之,作君奭,君奭不悅周公,周公乃稱湯時有伊摯格于皇天雲雲。

    夫既雲召公疑之作君奭,而又雲君奭不悅周公,周公以告之。

    尚書所載之語無乃重複乎?且謂之君者,猶爾汝也。

    或但稱君或連其名,皆周公面呼之辭,而遂雲君奭不悅周公可乎。

     周紀雲:成王既崩,召、畢二公以太子钊見于先王廟,申告以文王、武王之為王業之不易,務在節儉,毋多欲,以笃信臨之,作顧命。

    今其書但載成王末命使之率,循天卞爕,和天下以答,揚文、武之訓而已,曷嘗有二公申告之事哉。

     周紀雲:康王即位,徧告諸侯,宣告以文武之業,以申之作康诰。

    以書考之,此篇乃康王之诰耳。

    若康诰則成王所以命康叔者也。

    其謬誤如此。

    且本紀既先序周公作康诰、酒诰等篇,而于此複雲書,豈有兩康诰邪。

     周紀雲: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冏申誡太仆國之政,作冏命複寕,絶不成文理。

     淮夷徐戎反,伯禽帥師伐之于肹,誓曰雲雲。

    作此肹誓,何用四字。

     或謂太史公文皆不見先秦古書,故其記二帝三王事,多與尚書不同。

    此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