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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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結果,我在另外一本著作中已經闡述過了。

     按照這個原理,一個人如果想與世隔離,不依賴任何人,完全由自己滿足自己的需要,其結果隻能是很糟糕的。

    他甚至不能生存下去,因為,當他發現整個土地都由你和我所占有,而他隻有孑然一身的時候,他從哪裡得到他所需要的東西呢?我們在脫離自然的狀态時,也強使别人脫離了這個狀态;沒有一個人能夠不管其他的人怎樣做他都要停留在這種狀态;當不可能在這種狀态中生活的時候,如果還想呆在這種狀态中的話,那才是真正地脫離了這種狀态哩,因為自然的第一個法則是保衛自己的生存。

     我們這樣做,就可以使一個孩子在沒有真正地成為社會的一個活動的成員以前,在他的心中逐漸地形成社會關系的概念。

    愛彌兒發現,他自己要使用工具,别人也要使用工具,因此他可以用他的工具去交換他所需要而别人又能提供的工具。

    我很容易地使他感覺到了進行這些交換的必要,使他能夠利用它們來滿足他的需要。

     "大人,我要生活呀,"一個窮困的諷刺文作家在一位大臣罵他所搞的這門職業是很不體面的時候說了這樣一句話。

    "我看不出這有什麼必要,"那位顯要的人冷冷地回答道。

    這樣回答,從一位大臣說來,是講得很漂亮的,但如果出自他人之口,就顯得很粗魯和虛僞。

    所有的人都要生活。

    這個論點,每一個人将随他懂得的人情世故的多少而産生或多或少的同感,但在我看來,從講這句話的人來說,是無可辯駁的。

    既然在大自然賦予我們的一切厭惡感中,最強烈的是對死亡的厭惡,那麼由此可見,無論哪一個人在沒有任何其他辦法生活的時候,由于厭惡死的心理的驅使,是可以采取一切手段生活下去的。

    講節操的人在輕視其生命和殉其職責的時候,所根據的原則跟這個簡單的原理是絕不相同的。

    在有些民族當中,一個人用不着努力修養也能成為善良的人,而且,在沒有道德的軌範可資遵循的時候也能做事公正,這樣的民族才是幸福的民族!如果說在這個世界上确實有一種惡劣的境地,使處在這種境地的人不為非作惡就不能生活,使處在這種境地的人民由于生活的需要而不能不做騙子,那麼,該絞死的不是這個幹壞事的人,而是那些促使他去幹壞事的人。

     一到愛彌兒知道什麼是生命的時候,我首先關心的是教他怎樣保持生命。

    一直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講過職業、等級和财産的區别,我在以後也不去講這些東西的區别,因為各種身分的人都是一樣的,富人的胃也并不比窮人的胃更大和更能消化食物,主人的胳臂也不見得比仆人的胳臂更長和更有勁,一個偉大的人也不一定比一個普通的人更高,自然的需要人人都是一樣的,滿足需要的方法人人都是相同的。

    應該使一個人的教育适應他這個人,而不要去适應他本身以外的東西。

    由于你培養他唯一無二地隻能适應于一種社會地位,所以就使得他對其餘的一切地位無法适應了,如果命運同你開玩笑,則你除了使他變成一個很可憐的人以外,是得不到其他結果的,這一點,你難道還不明白?一個大貴族已經變成了叫化子,而在窮愁潦倒之中還在誇他的出身,這豈不是可笑之至?一個破了産的富翁,一想到人們對窮人的輕視,就覺得自己變成了人類當中最卑賤的人,這豈不是糟糕透了?前一種人隻好去作流氓騙子,後一種人隻好去作哈躬彎腰的奴才,見人就說這句好聽的話:"我要生活呀。

    " 你想依賴現時的社會秩序,而不知道這個秩序是不可避免地要遭到革命的,而且,你也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預料或防止那将要影響你的孩子的革命。

    大人物要變成小人物,富人要變成窮人,貴族要變成平民;你以為你能避免命運的打擊嗎?危機和革命的時代已經來臨。

    誰說得上你将來會變成什麼樣的人呢?凡是人所制造的東西,人就能夠把它毀掉;隻有大自然刻畫的特征才是不可磨滅的,然而大自然是從來不制造什麼國王、富翁和貴族的。

    這位大官,你當初隻教育他追逐富貴,将來落到卑賤的地位時怎麼辦呢?這個隻知道靠黃金生活的稅吏,将來窮困的時候怎麼辦呢?這個虛有其表的蠢人,無一技之長而全靠他人之力生活,到了一無所有的時候又怎麼辦呢?一個人要能夠在自己的地位發生變化的時候毅然抛棄那種地位,不顧命運的擺布而立身做人,才說得上是幸福的!企圖在衰敗的王權下瘋狂掙紮的這個破落的國王,你們愛怎樣稱頌他就怎樣稱頌他,可是我是看不起他的;我認為,他隻不過是靠他的王冠生活,如果他不是國王,他便一文不值;但是,如果他失去王位而能夠不靠王冠生活的話,那麼他的品位倒是遠遠在國王之上了。

    他已經從國王的地位(懦夫、流氓或瘋子都可以取得這個地位)升到了隻有極少數的人才能取得的人的地位。

    這時候,他戰勝了命運,敢于把命運不看在眼裡,他一切都依靠他自己;當他除了自身之外便别無他物可以炫耀于人的時候,他才能夠說他不是廢物,他才能夠說他有幾分用處。

    是的,我甯可要一百個在科林斯學校中教書的錫拉丘茲王,甯可要一百個在羅馬做錄事的馬其頓王,而不要一個可惡的塔昆尼烏斯,因為他隻知道做國王,隻想成為三個王國的繼承人,任何人都拿他作嘲笑的對象,鄙視他那種潦倒的樣子;他從這個宮廷奔擊到那個宮廷,到處求别人的幫助,到處受别人的侮辱;他一無所長,沒有從事一門職業的能力。

     一個人和一個公民,不論他是做什麼的,除了他自身以外,便沒有另外的東西可以拿來投入社會;當一個人富起來的時候,或許他不去享受他的财富,或許由公衆享受他的财富。

    在前一種情況下,那是因為他從别人那裡竊取了他本來沒有的東西;在第二種情況下,不能因此就說他對公衆做了貢獻。

    要是他隻拿出他的财富的話,他對社會的債務還是一點也沒有償付。

    "我的父親在掙得他的财産的時候,對社會就有了貢獻"。

    誠然,他付了他的債,但他沒有付你的債。

    既然你一生下來就過着優厚的生活,所以你欠他人的債,比你在沒有财産的情況下出生,還欠的多。

    把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用來解除另一個人對社會的債務,那是一點也不公正的;因為每一個人的債都是他自己欠的,所以隻能由他自己還,任何一個父親都不能使他的兒子有權成為一個對同胞一無用處的人;你也許會說,他把他的财産傳給兒子的目的就在于此,而他的财産就是他的勞動的證明和代價。

    一個人在那裡坐吃不是他本人掙來的東西,就等于是在盜竊;在我看來,一個人如果一事不做而靠政府的年金生活的話,就同搶劫行人的強盜沒有分别。

    處在社會之外與世隔離的人,對任何人都沒有負債務,所以他愛怎樣生活就可以怎樣生活;但在社會之中,他必然要借他人之力而生活,他應該用勞動來向他們償付他生活的費用;這是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

    所以,勞動是社會的人不可或免的責任。

    任何一個公民,無論他是貧或是富,是強或是弱,隻要他不幹活,就是一個流氓。

     在人類所有一切可以謀生的職業中,最能使人接近自然狀态的職業是手工勞動;在所有一切有身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