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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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目的。

    如果打獵可以作為一種無害的娛樂,适合于成年人搞的話,那我們在目前就應當利用它了。

    愛彌兒具備了所有一切從事打獵的條件:他身體強壯,手腳靈巧,又有耐心,又不知疲勞。

    毫無疑問,他将對這種運動發生興趣,他将把他這個年齡的一切勁頭都投入這種運動;至少在一個時期内,他将失去由于生活舒适而産生的危險的傾向。

    打獵可以使他的心變得同他的身體一樣的堅強,使他見慣流血和殘酷的情景。

    人們說黛安娜是愛情的敵人,這個比喻是很恰當的:愛情的纏綿完全是從舒适甯靜的生活中産生的,激烈的運動将窒息一切溫柔的情感。

    在森林和田野中,情人和獵人的感受是這樣的不同,以至他們對相同的事物所産生的印象竟大相徑庭。

    在前者看來是清涼的樹蔭,是小灌木林,是幽會之地,而在後者看來則是一片牧場,是野獸藏身之處;在這些地方,前者所聽到的是笛聲和黃莺的歌聲,而後者所聽到的則是号角聲和狗吠聲;前者在心目中好象是看到了森林女神,而後者則以為是看到了獵人、獵狗和馬匹。

    你陪着這兩種人去散步,聽一聽他們不同的語言,你馬上就會明白這個世界的樣子在他們看來是完全不同的,他們的思想也象他們的愛好一樣,是迥然兩樣的。

     我當然知道怎樣把這兩種興趣結合起來,怎樣才能最終獲得時間去領略它們。

    但是,青年人的熱情是不能這樣劃分的:使他唯一去搞他所喜愛的事情,不久就會把其他一切完全忘掉的。

    不同的欲望産生于不同的知識,隻有我們最初的喜好才能成為我們長期追求的目标。

    我不希望愛彌兒把他整個的青年時期都用去屠殺野獸,我更不贊許他熱中于這種殘忍的行為,我的目的隻是用它去延遲另外一個更加危險的欲念的到來,以便在我向他談到這個欲念的時候,他能保持冷靜,容許我從從容容地描述,而不使他的心裡感到騷動。

     在人的一生中,有一些時期是永遠不能忘懷的。

    愛彌兒現在正在接受我所闡述的這種教育,這段時期,對他來說就是永遠不能忘記的,它對他今後的一生都要産生影響。

    所以,我們要深深地把它印在他的腦子裡,使它永不磨滅。

    我們這個時代的錯誤之一,就是過多地使用了冷靜的理智,好象人除了理智以外,就沒有什麼可利用的了。

    由于我們忽視了影響想象力的表象的語言,我們便失去了語言之中最有力的語言。

    說話的印象總是很淡然的,我們通過眼睛比通過耳朵更能說動一個人的心。

    由于我們隻講一番道理,結果遂使我們的教訓流為空談,不能實踐。

    單單憑理性,是不能發揮作用的,它有時候可以約束一個人,但很少能夠鼓勵人,它不能培養任何偉大的心靈。

    事事講一番道理,是心胸狹窄的人的一種癖好。

    有氣魄的人是有另外一種語言的;他通過這種語言,能說服人心,作出行動。

     我發現,近幾個世紀以來,人和人之間除了用暴力和利害關系互相控制以外,便沒有其他的辦法,而古代的人彼此間大都是采用勸導和心靈感召的辦法的,其原因是由于他們知道利用表象的語言。

    所有一切的契約都是很莊嚴地達成的,以便使它們不至受到任何破壞。

    在實行暴力以前,神就是人類的主宰;在神的面前,人們訂立條約,結成聯盟,宣布他們的信約;地球的表面就是一部記載這些事情的書。

    岩石、樹木和一堆堆的石頭,由于經曆了這些行為都變成為神聖的東西,受到野蠻人的尊敬;它們就是這本書的篇頁,時時刻刻都展現在人的眼前。

    宣誓的井,活的和看得見人的井,芒布累的古老的橡樹,作見證的石堆,所有這些,盡管是很簡陋的紀念物,然而是很莊嚴的,象征着契約的神聖,沒有哪一個人敢用犯罪的手去亵渎它們,這些無言的證人遠比今天的嚴酷的空洞的法律更能堅定人的信念。

     在政府的統治下,王權的威儀壓制着人民。

    尊貴的表記,如王座、王笏、紫袍、王冠和紋章,在他們看來都是神物。

    用這些赫赫的表記把一個人裝扮起來,就能受到他們的敬重。

    這個人不用軍隊和威脅的手段,隻要一開口,人們就服從。

    現在,人們要取消這些表記,這樣蔑視的結果怎樣呢?王室的威嚴将從所有的人的心中消失,國王隻有使用軍隊才能得到人民的服從;臣民之所以尊敬他,完全是由于害怕受到懲罰。

    國王固然是再也用不着戴什麼王冠,貴族也用不着戴什麼顯示他們的尊貴的标記;但是,要執行他們的命令,他們就非要有十萬人的軍隊不可。

    這樣做,盡管在他們看來也許還覺得更好一點,但是我們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長此下去,終究對他們是不利的。

     古代的人能仗他們的口才達到他們的目的,這一點固然是很奇妙的;但是,這種口才不僅表現在措辭的美,而且,從來就是說話的人所說的話越少,他所取得的效果反而越大。

    說話之所以顯得生動,不在于說了些什麼辭,而在于使用什麼符号來表達;不是說得生動,而是演得生動。

    把一個東西呈現在人的眼前,就能燃起他的想象,引起他的好奇,使他一心等着你要說些什麼話;單單這個東西往往就能說明全部的問題。

    思臘西布路斯和塔昆尼烏斯割掉罂粟的果實,亞曆山大在他所寵幸的人的嘴上蓋上他的钤記,戴奧吉尼斯走在芝諾的前面,他們這樣做,豈不是比發表長篇的演說更能說明他們的意圖嗎?要反來複去地說多少話才能把這些觀念說得清楚呢?大流士在同西塞人以兵戎相見的時候,收到西塞王送來的一隻鳥、一隻青蛙、一隻老鼠和五枝箭。

    使者把這些禮物放下以後,一言不發地就轉身回去了。

    要是在我們今天,這個人就會被大家當作瘋子。

    大流士明白了西塞王的可怕的意思,趕快就收兵回國了。

    假使用一封信來代替這些東西,它愈說得氣勢洶洶,它就愈吓不倒人,大流士必然把它看作是虛張聲勢,一笑置之的。

     羅馬人是多麼注意表象的語言啊!他們所穿的衣服,是随着年齡和身分的不同而有差異的;禮袍、長褂、錦衣、小金結子、緣飾、寶座、棍杖、權标、斧子、金冠、葉冠、花冠、小凱旋、大凱旋,所有這些在他們那個時候都是很考究的,都代表一定的意思和禮儀的,在公民的心目中都産生了一定的印象。

    國家所注意的是:人民是不是應該集中在這個地方而不集中在那個地方,是不是瞻仰過神殿,是不是傾向元老院,是不是選擇在哪一天審議政事。

    被告人要另外換一身衣服,候選人也要穿另外一種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