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對原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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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抱怨着,被告席上的被告惱怒地屈身向前。

     海維韋薩對當事人的惱怒毫不在意。

     “請你回答我的問題。

    ” “我想,”勞倫斯平靜他說。

    “是我。

    ” “你說‘想’,這是什麼意思?懷哥哥沒有孩子,将由你繼承它,是麼?” “是的。

    ” “哦,那很好。

    ”海維韋薩帶着一種殘忍的親切語氣說。

    “你還将繼承大部分财産,是麼?” “說實在,歐内期特爵士,”法官提出了異議,“這些問題是無關的。

    ” 歐内斯持爵士點點頭,繼續發射出他的利箭。

     “七月十七日,星期二那天,我相信,你曾和另一位客人去拜訪過塔明斯持紅十字醫院的藥房,是麼?” “是的。

    ” “當你碰巧單獨待着幾秒鐘的時候,你曾打開毒藥櫥檢查過一些瓶子麼?” “我——我——可能是這樣。

    ” “我看你是肯定這樣吧?” “是的。

    ” 歐内斯特爵士緊接着又迳直朝他射出了第二個問題。

     “你有沒有特别檢查過一隻瓶子?” “沒有,我沒有這麼想。

    ” “注意,卡文迪什先生。

    我說的是一小瓶士的甯鹽酸。

    ” 勞倫斯的臉色刷地發青了。

     “沒——沒——有,我真的沒有。

    ” “那麼你怎麼來解釋你在它上面留下一清二楚的指紋這一事實呢?” 這種威吓手法對于神經過敏的脾性極為靈驗。

     “我——我想,我一定拿過這隻瓶子了。

    ” “我也這樣想!你取過瓶子裡的東西沒有?” “确實沒有。

    ” “那你為什麼拿它?” “我曾學過醫,這類東西自然使我感興趣。

    ” “啊!這麼說毒藥‘自然使你感興趣’,是麼?還有,你是等到獨個人時才來滿足你的‘興趣’的吧?” “那純粹是巧合。

    即使其它人在那兒,我同樣也會這麼做的。

    ” “可是,這事發生的時候,其它人不在那兒吧?” “是的,不過——” “事實上,在那整個下午,你隻有幾分鐘獨自一人,而你對士的甯鹽酸表現出‘自然的興趣’,就發生——我說的是,就發生——在這幾分鐘内,是麼?” 勞倫斯可憐地結結巴巴說: “我——我——” 歐内斯特爵士露出滿意的表情說道: “我沒有更多的東西要問你了,卡文迪什先生。

    ” 這幾分鐘的盤問引起了法庭上的極大騷動。

    在座的許多衣着時髦的女人都忙忙碌碌地交頭接耳着,她們的低語已經影響到這樣的程度使得法官生氣地威脅說要是再不立刻靜下來,他就要把她們清除出庭了。

     還有一件證據,請來了幾位筆迹專家,就藥店毒藥出售登記簿上的“阿弗雷德-英格裡桑”這個簽名聽取了他們的看法。

    他們都一緻斷言,這确實不是他本人的筆迹,他們的看法是,這也許是被告的筆迹。

    經過詢問,他們承認這可能為被告所巧妙地僞造。

     歐内斯特-海維韋薩爵土的、開始使案情有利于被告的講話雖然不長,但是态度十分堅決有力。

    他說,在他漫長的經曆中,從來都不知道憑這麼一點證據可以控告一個人犯謀殺罪。

    它們不僅完全是一些次要的間接證據,而且其中極大部份實際上未經證實。

    讓他們來看看他們聽過的以及在公正地審查的這些證據吧,在被告房間的一隻抽鬥裡發現了士的甯。

    正如他所指出的,這隻抽鬥并未上鎖,他認為,并無證據證明把毒藥藏在那兒的就是被告。

    事實上,這是某個第三者企圖把罪名栽在被告身上的惡毒陰謀的一部分。

    檢察當局拿不出一點證據來證實他們的論點:向派克森商店訂購黑胡子的是被告。

    有關被告和他的後母之間發生的争吵,被告早已坦率地承認,但是這件事以及他在經濟上的困境都被嚴重地誇大了。

     他的同行——歐内斯特漫不經心地向菲利普斯點了點頭——說,如果被告是個無辜的人,在警察法庭審訊時他就應該站出來解釋清楚,争吵的是他,而不是英格裡桑先生。

    他認為事實因而被歪曲了。

    真買的情況是這樣的:星期二晚上,被告一回到家裡,别人就非常可靠地告訴他,英格裡桑夫婦倆發生了激烈的争吵。

    被告沒有想到有人會有可能把他的聲音錯當作英格裡桑的。

    他自然而然地也就斷定他的後母有過兩次争吵了。

     檢察當局斷言,七月十六日,星期一那天,被告僞裝成英格裡桑先生去過村子裡那家藥店。

    恰恰相反,當時被告正在一個叫做馬斯頓叢林的荒涼處所,他被一張匿名字條召喚到那兒,字條上都是訛詐的言詞,威脅說,要是不照條子上的要求去做,就要向他的妻子揭露某些事情,因此被告到了指定的地點,可是在那兒空等了半個小時,之後才返回家來。

    不幸的是來回的路上沒有碰到一個人可以證明他的故事的真實性,可是僥幸的是他還保存着那張字條,它可以作為證據。

     至于有關燒毀遺囑的供述,被告以前曾做過開業律師,他清楚地知道,一年前所立的那份于他有利的遺囑,由于他的後母再嫁已經作廢。

    他可以提出證據來表明是誰燒毀了這份遺囑,從而也許有可能出現一個有關本案的全薪的見解。

     最後,他給陪審團指出,除了約翰-卡文迪什外,還有着告發别人的證據。

    他要他們注意下列事實:告發勞倫斯-卡文迪什的證據如果說不比告發他的哥哥多的話,至少也是不相上下。

     這時他劉被告招呼了一下。

     約榆往被告席上表現得很好。

    在歐内斯特爵士巧妙的安排下,他令人信服、滿意地叙述了自己去叢林的事。

    他拿出他收到的那張匿名字條,把它交給陪審團審查。

    他欣然承認了他在經濟上的困難,以及和後母的意見不一,這對他的否認謀殺具有很大意義。

     申述結束,他停頓了一下,說: “有一件事我想要明确聲明。

    我堅決拒絕、絕不贊同歐内斯特-海維韋薩爵士對我弟弟所暗示的懷疑。

    我認為,在這一罪行中,我的弟弟決不會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