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實錄卷之十七

關燈
屯二城,徙吳三桂入關屯宿近郊,以衛京師;廷臣皆以棄地非策,亦竟不行。

     張獻忠陷巫山縣;前巡撫陳士奇謂奸商掠鹽,不之援。

    獻忠連陷夔州、奉節、雲陽,至萬縣之小江。

     戊子,大學士陳演乞休;許之,賜金、币。

    始,上憂秦寇,演謂無足慮;至是,不自安,求去。

     甯武關陷。

    寇薄關,傳檄「五日不下,且屠之」!總兵周遇吉悉力拒守,以大炮擊殺賊萬餘人;會火藥盡,或言「賊勢重,可款也」!遇吉曰:『戰三日,殺賊且萬;若輩何怯耶!能勝之,一軍盡為忠義;萬一不支,縛我以獻,若輩可無降』!于是開門奮擊,殺賊千人。

    賊懼,欲退;賊謀曰:『我衆彼寡;但别識我軍,以十擊一,蔑不勝矣』!賊引兵複進,遂大敗。

    遇吉阖室自焚,揮短刀力鬥,被執;罵賊,縛于市,磔焉。

    遂屠甯武,龆龀誅戮無遺。

    李自成既殺遇吉,歎曰:『使守關将盡若周将軍者,吾安得至此』! 寇犯大同,兵民皆欲降;命城守,不應。

    總兵朱三樂引刀自刎,巡撫大同右佥都禦史衛景瑗、督理糧儲戶部貴州司郎中徐有聲、朱家仕俱死之——景瑗,韓城人。

    又大同諸生李若葵阖家九人自缢,先題曰「一門完節」。

    自成入大同六日,殺代府宗室殆盡。

     上召兵部尚書張缙彥于中左門,問『真定陷,李建泰遇害,知之乎』?對曰:『不聞』。

    上曰:『朕宮中皆知之,卿何諱也』!曰:『臣未見塘報』。

    上曰:『彼城已破,誰設塘報;且卿獨不為遠偵耶』!曰:『設偵騎,必須工食;臣部無一缗,安得偵騎!今日之事,惟陛下命之』。

    上推案而起。

     三月己醜朔,召戎政兵部尚書張國維、庶吉士史可程、進士朱長治、陳州諸生張鑻于中左門。

    鑻言三策,首請皇太子監國南京,擇大臣輔之;遂命國維往浙江募兵督饷。

     庚寅,召文武大臣科道于中極殿,問今日方略;奏對可三十餘人,皆漫應支吾,無他語。

     李自成發陽和,兵備佥事于重華郊迎;遂長驅向宣府。

     命部院、廠衛司捕各官訊察奸宄,申嚴保甲;巷設邏卒,禁夜行,巡視倉庫、草場。

    命内監分守九門,稽出入。

    京師武備積弛,禁兵皆南征,太倉久罄;至是,命襄城伯李國桢提督城守,各門勳臣一人、卿貳二人。

    谕文武各官輸助。

    初,議佥民兵,魏藻德曰:『民畏賊,如一人遁,大事去矣』。

    上然之,禁民上城。

     魏藻德再請出京議饷;不許。

     李建泰奏請南遷,願奉皇太子先行。

     壬辰,襄城伯李國桢守西直門,召對平台;谕各臣曰:『李建泰奏請南遷;國君死社稷,朕将安往』!大學士範景文、左都禦史李邦華、少詹事項煜請先奉太子撫軍江南;兵科給事中光時亨曰:『奉太子往南,諸臣意欲何為』?諸臣默然。

    上歎曰:『朕非亡國主,諸臣盡為亡國臣矣』!遂拂衣起。

     大學士蔣德璟緻仕。

     封遼東總兵官左都督吳三桂平西伯、平賊将軍總兵左都督左良玉甯南伯、薊鎮總兵右都督唐通定西伯、鳳廬總兵左都督黃得功靖南伯,各給敕印。

    山東總兵左都督劉澤清進實職一級,江北總兵都督同知劉良佐、山西總兵左都督周遇吉、援剿先鋒總兵高傑、宣府總兵王承胤、都督佥事劉芳名、甘肅總兵李栖鳳、援剿江楚應皖總兵馬科、保定總兵馬岱、大同總兵姜鑲、薊鎮西協總兵孔希貴、關遼登津水師總兵黃蜚、甯夏總兵葛汝芝、關門總兵高第、天津總兵曹友義、河南總兵許定國等各進署銜一級。

     福王、周王、潞王、崇王各南奔,會于淮安。

     李建泰兵潰于真定,中軍郭中傑缒城出降,建泰被執。

    監軍禦史金毓峒不屈,入三皇廟投井死,阖門自盡。

     始棄甯遠,征遼東總兵吳三桂、總督薊遼王永吉率兵入衛。

    甲午,召密雲總兵唐通、山東總兵劉澤清入衛;澤清方命移鎮彰德,因縱掠臨清,南奔。

    監軍禦史霍達奉命調勤王兵追澤清兵,不及。

     命禦馬太監謝文舉監視山西,仍察宣大總兵王繼谟所在。

     複頒罪己诏于天下曰:『朕承天禦宇以來,十有七年;夙夜不遑,思臻上理。

    流寇又作,調兵措饷,實非得已。

    乃年年征戰,加派日多;本欲安民,未免重累:朕之罪也。

    貪官污吏乘機巧取,加耗鞭樸,日為爾苦;朕深居九重,不能體察:朕之罪也。

    将懦兵驕,莫肯用命;焚殺淫掠,視爾如仇:朕任用非人,朕之罪也。

    以緻寇勢鸱張,脅從愈衆;如豫、楚、秦、晉,偏地受害;百姓忍怨吞聲,無所控訴。

    思我皇祖休養爾等近三百年,至今橫遭慘毒,有如此極;朕實痛之,有如焚灼!今巳調各路兵——天下忠憤之志倡義勤王、志取封爵者,水陸并進,為民報仇。

    今與爾士民約:錢糧、剿饷,巳行蠲免;郡縣官有私征私派、濫罰濫刑,朕不時密訪正罪。

    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