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兵事本末
關燈
小
中
大
院;凡四年。
其王李熙再上書請歸大院君,不許;仍許歲遣吏省問。
熙亦不遣也。
長慶既平朝鮮亂,駐師漢城;日人大失望。
花房義質要狹不遂,聲言決絕去;朝鮮懼,介建忠留之仁川,派全權就仁川議。
朝鮮請命於建忠,建忠授之辭,使磋議。
乃朝人畏日甚,卒償金五十萬,開揚華鎮市埠,推廣元山、釜山、仁川征程地,宿兵王京,與長慶對鎮;若公同保護焉。
是年秋,給事中鄧承修、翰林侍讀學士張佩綸請乘兵威伐日本,責琉球事;付鴻章議。
鴻章以『海軍未備,渡遼遠征非計』覆奏;不果行。
朝鮮志士,奮起言新學,號維新黨,目執政為守舊黨,相持甚急。
光緒十年,維新黨金玉均、洪英植、樸泳孝、徐光範、徐載弼等謀殺執政而代之。
玉均等曾遊日本,暱日人;至是,倚為援。
英植時總郵政,延中國商務總辦及各國公使與朝鮮各官宴於郵署,日人預其謀,公使竹添進一郎不至,預運械入使館;酒間火起,亂黨入,傷禁衛大將軍閔泳翊、殺朝官數人於座。
外賓驚散,日本兵排門入景祐宮,金玉均等直入寢殿;挾其王,矯令速日兵入衛,殺其輔國閔臺鎬等八人。
次日,亂黨自署官:洪英植為右參政,泳孝等管兵。
議廢立,欲幽王於江華島,而日使欲緻諸日京,議未決,而勤王兵起。
朝鮮臣民籲長慶靖難,長慶責日使撤兵,不答;其臣民固請長慶兵赴王宮,及闕,日兵發槍拒焉。
長慶疑國王在正宮,恐傷王,未還擊;而日兵連發槍斃華兵甚多,乃進戰於宮門外,金玉均等皆出助戰,王乘間避至北闕廟;華軍偵知之,迎王歸於軍,斬洪英植及其徒七人以徇。
泳孝、光範、載弼奔日本,而日使自焚使署,走濟物浦。
朝民彌仇日人,長慶聚其官商妻孥,衛之出王京。
朝鮮具疏告變,命吳大澂為朝鮮辦事大臣、續昌副之,赴朝鮮籌善後。
日本派全權大使井上馨至濟物浦,以五事要朝鮮:一、修書謝罪;二、卹日本被害人十二萬圓;三、殺其大尉磯林之兇手處以極刑;四、建日本新館,朝鮮出二萬圓充費;五、日本增置王京戍兵,朝鮮任建兵房。
朝鮮皆聽命成約,而日本怨中國乃愈深矣。
光緒十一年春,日本遣宮內大臣伊藤博文、農務大臣西鄉從道來津議朝鮮約。
鴻章為全權大臣、吳大澂副之。
與議定約三款:一、兩國屯朝鮮兵,各盡撤還;二、朝鮮練兵,兩國均不派員為教練官;三、將來兩國如派兵至朝鮮,須互先行文知照。
當時鴻章左右皆不習國際法學,有此巨謬,成公同保護之條約;鴻章不之知,舉國亦無人詰其謬誤,猶泰然曰:『朝鮮,我屬國也』。
以至於甲午,遂啟大爭,成中國之巨禍,皆此約成之也。
先是,俄人伊犁界務糾葛,將失和,以兵艦駛遼海;英人亦以兵艦至,踞朝鮮之巨文島,以泥俄人。
及伊犁約成,英人慮擾東方大局,冀中國始終護朝鮮,屢為總署言;總署漫不為備,至是日人謀朝鮮益急。
光緒十二年秋,駐英、法、德、俄使臣劉瑞芬緻書李鴻章謂:『朝鮮毗連東三省,一有搖動,震撼邊疆;宜乘其內敝,收其全國,改建行省;此上策也。
如以久脩職貢,不忍利其土地,則約同英、美、俄列強公同保護,亦足以保安全』。
鴻章韙之,上之總署;總署不可,事遂寢,鴻章亦深惜焉。
光緒十五年,朝鮮饑。
其鹹鏡道觀察使趙秉式禁糶,日人詬焉。
至明年禁弛,日人謂其元山米商折本十四萬餘元,責償於朝鮮;朝鮮為罷秉式官,許償六萬元;不可,日人至三易公使以爭償金。
至光緒十九年,卒償金十一萬元,事乃寢。
今總統袁公世凱時充朝鮮商務總辦,朝鮮倚中國,其執政尤善袁公,日人深忌之。
償金之役,久乃決,日人疑袁公陰持之。
朝鮮執政閔泳駿,閔妃之族也;素疾日本,而國中新進厚自結於日人。
朝鮮亂事,金玉均、樸泳孝等皆逃於日本,日人深庇之;朝鮮極欲得玉均等,李逸植、洪鍾宇乃分往刺之。
鍾宇,英植子也;痛其父為玉均所煽被誅,欲甘心於玉均,乃佯交歡之。
光緒二十年二月,鍾宇偕玉均來遊上海,同寓於東和館,日人所設旅館也。
鍾宇擊斃玉均於旅舍,滬官捕繫之,以詰朝鮮;朝人謂玉均叛黨、鍾宇其官也,請歸其獄自讞之;乃以鍾宇暨玉均屍歸於朝鮮。
朝鮮戮玉均屍,以鹽漬其首;而擢鍾宇官。
日人大譁,乃為玉均發喪,赴者數百人。
李逸植亦刺泳孝於日本,未中;日人捕獲逸植斃之,朝鮮不敢問。
朝、日之隙日深,而日人怨中國亦愈甚;圖朝鮮之謀,乃益亟矣。
洎朝鮮東學黨變起。
東學者,起於崔福成;刺取儒家佛老論說,轉相衍授。
當同治四年,朝鮮禁天主教,捕治教徒,並捕東學黨喬某戮之,其黨卒不衰。
至光緒十九年,黨人詣王宮訟喬冤,乞昭雪,不許,請益亟,乃捕治其魁數人,憤益思逞。
民久怨政府,思暴發,黨人乘機煽之。
光緒二十年春,乃倡亂於全羅道之古阜縣。
朝主以洪啟勳為招討使,假中國「平遠」兵艦、「蒼龍」運船自仁川渡兵至長山浦,擊亂黨於全州。
初戰甚利,亂黨逃入白山。
朝兵躡之,中伏大敗,幾覆師;亂黨由全羅犯忠清兩道,兵皆潰,城陷,揚言直搗王京。
朝鮮大震,來乞援師。
鴻章派直隸提督葉志超、太原鎮總兵聶士成率蘆、榆防兵東援,屯牙山縣;按光緒十一年條約,電諭駐日公使汪鳳藻告日本外部:以朝鮮請兵,中國顧念藩服,遣兵代平其亂。
日本外務卿陸奧宗光復藻書謂:『貴國雖指朝鮮為藩服,而朝鮮從未自承為屬於貴國』;鳳藻以聞。
日本既聞中國出師援朝,亦以兵北渡。
其駐朝公使大鳥圭介適歸國,因命其以兵八百先入王京;大隊繼至,前後八千餘人;命其駐京公使小村壽太郎以出師平朝鮮亂,照約告於中國。
總署復書謂:『我朝撫綏藩服,因其請兵,故命將平其內亂,貴國不必特派重兵;且朝鮮並未向貴國請兵,貴國之兵,亦不必入其內地』。
日使復書謂:『接本國復電,本國尚未認朝鮮為中國藩屬。
今照日、朝兩國「濟物浦條約」及中、日兩國「天津條約」派兵至朝鮮;兵入朝鮮內地,亦無定限』。
朝鮮亂黨聞中國兵至,棄全州遁。
朝兵收會城,亂平;而日兵至不已。
中國約日本退兵,日人要改朝鮮內政,約兩國各簡大臣至朝代其更革。
駐日使臣汪鳳藻復書謂:『整頓內治,任朝鮮自為之,我中國不顧幹預;貴國既認朝鮮為自主之國,尤不應預其內政。
至彼此撤兵,請稽和約專條行之』。
中國屢以「朝鮮自主」之文彰諸公牘,而又屢稱朝鮮為藩服,背馳已極;而總署以及外交官不悟其大謬,至啟大爭,以迄喪敗,國中尚鮮明此義者。
日本堅不肯撤兵,復書謂:『中日兩國同心預其內治,則朝鮮足以安全;萬不料中國概置不講,而但要我國之退兵!英政府善意調停,而中國膠執殊甚;若因此而啟兵端,實惟貴國執其咎』。
蓋其意已決用兵矣。
日本以朝鮮請兵中國,皆閔族所為;惡其執政閔泳駿,遂惡王妃。
以執政親中國,疑朝鮮拒日皆中國駐朝總辦袁世凱所為,殊怨袁公;欲藉兵力改革其內政,去泳駿等,收其國權,以遏中國,故堅不肯撤兵。
日兵皆據王京要隘,而中國屯牙山兵甚單。
袁公屢約志超,電請北洋發戰艦至仁川,並增陸軍駐馬坡以備日本。
鴻章始終欲據條約要日本退兵,恐增兵益為日本藉口,終不許;並戒志超勿以兵近王城,妨啟釁。
各國使臣居間調
其王李熙再上書請歸大院君,不許;仍許歲遣吏省問。
熙亦不遣也。
長慶既平朝鮮亂,駐師漢城;日人大失望。
花房義質要狹不遂,聲言決絕去;朝鮮懼,介建忠留之仁川,派全權就仁川議。
朝鮮請命於建忠,建忠授之辭,使磋議。
乃朝人畏日甚,卒償金五十萬,開揚華鎮市埠,推廣元山、釜山、仁川征程地,宿兵王京,與長慶對鎮;若公同保護焉。
是年秋,給事中鄧承修、翰林侍讀學士張佩綸請乘兵威伐日本,責琉球事;付鴻章議。
鴻章以『海軍未備,渡遼遠征非計』覆奏;不果行。
朝鮮志士,奮起言新學,號維新黨,目執政為守舊黨,相持甚急。
光緒十年,維新黨金玉均、洪英植、樸泳孝、徐光範、徐載弼等謀殺執政而代之。
玉均等曾遊日本,暱日人;至是,倚為援。
英植時總郵政,延中國商務總辦及各國公使與朝鮮各官宴於郵署,日人預其謀,公使竹添進一郎不至,預運械入使館;酒間火起,亂黨入,傷禁衛大將軍閔泳翊、殺朝官數人於座。
外賓驚散,日本兵排門入景祐宮,金玉均等直入寢殿;挾其王,矯令速日兵入衛,殺其輔國閔臺鎬等八人。
次日,亂黨自署官:洪英植為右參政,泳孝等管兵。
議廢立,欲幽王於江華島,而日使欲緻諸日京,議未決,而勤王兵起。
朝鮮臣民籲長慶靖難,長慶責日使撤兵,不答;其臣民固請長慶兵赴王宮,及闕,日兵發槍拒焉。
長慶疑國王在正宮,恐傷王,未還擊;而日兵連發槍斃華兵甚多,乃進戰於宮門外,金玉均等皆出助戰,王乘間避至北闕廟;華軍偵知之,迎王歸於軍,斬洪英植及其徒七人以徇。
泳孝、光範、載弼奔日本,而日使自焚使署,走濟物浦。
朝民彌仇日人,長慶聚其官商妻孥,衛之出王京。
朝鮮具疏告變,命吳大澂為朝鮮辦事大臣、續昌副之,赴朝鮮籌善後。
日本派全權大使井上馨至濟物浦,以五事要朝鮮:一、修書謝罪;二、卹日本被害人十二萬圓;三、殺其大尉磯林之兇手處以極刑;四、建日本新館,朝鮮出二萬圓充費;五、日本增置王京戍兵,朝鮮任建兵房。
朝鮮皆聽命成約,而日本怨中國乃愈深矣。
光緒十一年春,日本遣宮內大臣伊藤博文、農務大臣西鄉從道來津議朝鮮約。
鴻章為全權大臣、吳大澂副之。
與議定約三款:一、兩國屯朝鮮兵,各盡撤還;二、朝鮮練兵,兩國均不派員為教練官;三、將來兩國如派兵至朝鮮,須互先行文知照。
當時鴻章左右皆不習國際法學,有此巨謬,成公同保護之條約;鴻章不之知,舉國亦無人詰其謬誤,猶泰然曰:『朝鮮,我屬國也』。
以至於甲午,遂啟大爭,成中國之巨禍,皆此約成之也。
先是,俄人伊犁界務糾葛,將失和,以兵艦駛遼海;英人亦以兵艦至,踞朝鮮之巨文島,以泥俄人。
及伊犁約成,英人慮擾東方大局,冀中國始終護朝鮮,屢為總署言;總署漫不為備,至是日人謀朝鮮益急。
光緒十二年秋,駐英、法、德、俄使臣劉瑞芬緻書李鴻章謂:『朝鮮毗連東三省,一有搖動,震撼邊疆;宜乘其內敝,收其全國,改建行省;此上策也。
如以久脩職貢,不忍利其土地,則約同英、美、俄列強公同保護,亦足以保安全』。
鴻章韙之,上之總署;總署不可,事遂寢,鴻章亦深惜焉。
光緒十五年,朝鮮饑。
其鹹鏡道觀察使趙秉式禁糶,日人詬焉。
至明年禁弛,日人謂其元山米商折本十四萬餘元,責償於朝鮮;朝鮮為罷秉式官,許償六萬元;不可,日人至三易公使以爭償金。
至光緒十九年,卒償金十一萬元,事乃寢。
今總統袁公世凱時充朝鮮商務總辦,朝鮮倚中國,其執政尤善袁公,日人深忌之。
償金之役,久乃決,日人疑袁公陰持之。
朝鮮執政閔泳駿,閔妃之族也;素疾日本,而國中新進厚自結於日人。
朝鮮亂事,金玉均、樸泳孝等皆逃於日本,日人深庇之;朝鮮極欲得玉均等,李逸植、洪鍾宇乃分往刺之。
鍾宇,英植子也;痛其父為玉均所煽被誅,欲甘心於玉均,乃佯交歡之。
光緒二十年二月,鍾宇偕玉均來遊上海,同寓於東和館,日人所設旅館也。
鍾宇擊斃玉均於旅舍,滬官捕繫之,以詰朝鮮;朝人謂玉均叛黨、鍾宇其官也,請歸其獄自讞之;乃以鍾宇暨玉均屍歸於朝鮮。
朝鮮戮玉均屍,以鹽漬其首;而擢鍾宇官。
日人大譁,乃為玉均發喪,赴者數百人。
李逸植亦刺泳孝於日本,未中;日人捕獲逸植斃之,朝鮮不敢問。
朝、日之隙日深,而日人怨中國亦愈甚;圖朝鮮之謀,乃益亟矣。
洎朝鮮東學黨變起。
東學者,起於崔福成;刺取儒家佛老論說,轉相衍授。
當同治四年,朝鮮禁天主教,捕治教徒,並捕東學黨喬某戮之,其黨卒不衰。
至光緒十九年,黨人詣王宮訟喬冤,乞昭雪,不許,請益亟,乃捕治其魁數人,憤益思逞。
民久怨政府,思暴發,黨人乘機煽之。
光緒二十年春,乃倡亂於全羅道之古阜縣。
朝主以洪啟勳為招討使,假中國「平遠」兵艦、「蒼龍」運船自仁川渡兵至長山浦,擊亂黨於全州。
初戰甚利,亂黨逃入白山。
朝兵躡之,中伏大敗,幾覆師;亂黨由全羅犯忠清兩道,兵皆潰,城陷,揚言直搗王京。
朝鮮大震,來乞援師。
鴻章派直隸提督葉志超、太原鎮總兵聶士成率蘆、榆防兵東援,屯牙山縣;按光緒十一年條約,電諭駐日公使汪鳳藻告日本外部:以朝鮮請兵,中國顧念藩服,遣兵代平其亂。
日本外務卿陸奧宗光復藻書謂:『貴國雖指朝鮮為藩服,而朝鮮從未自承為屬於貴國』;鳳藻以聞。
日本既聞中國出師援朝,亦以兵北渡。
其駐朝公使大鳥圭介適歸國,因命其以兵八百先入王京;大隊繼至,前後八千餘人;命其駐京公使小村壽太郎以出師平朝鮮亂,照約告於中國。
總署復書謂:『我朝撫綏藩服,因其請兵,故命將平其內亂,貴國不必特派重兵;且朝鮮並未向貴國請兵,貴國之兵,亦不必入其內地』。
日使復書謂:『接本國復電,本國尚未認朝鮮為中國藩屬。
今照日、朝兩國「濟物浦條約」及中、日兩國「天津條約」派兵至朝鮮;兵入朝鮮內地,亦無定限』。
朝鮮亂黨聞中國兵至,棄全州遁。
朝兵收會城,亂平;而日兵至不已。
中國約日本退兵,日人要改朝鮮內政,約兩國各簡大臣至朝代其更革。
駐日使臣汪鳳藻復書謂:『整頓內治,任朝鮮自為之,我中國不顧幹預;貴國既認朝鮮為自主之國,尤不應預其內政。
至彼此撤兵,請稽和約專條行之』。
中國屢以「朝鮮自主」之文彰諸公牘,而又屢稱朝鮮為藩服,背馳已極;而總署以及外交官不悟其大謬,至啟大爭,以迄喪敗,國中尚鮮明此義者。
日本堅不肯撤兵,復書謂:『中日兩國同心預其內治,則朝鮮足以安全;萬不料中國概置不講,而但要我國之退兵!英政府善意調停,而中國膠執殊甚;若因此而啟兵端,實惟貴國執其咎』。
蓋其意已決用兵矣。
日本以朝鮮請兵中國,皆閔族所為;惡其執政閔泳駿,遂惡王妃。
以執政親中國,疑朝鮮拒日皆中國駐朝總辦袁世凱所為,殊怨袁公;欲藉兵力改革其內政,去泳駿等,收其國權,以遏中國,故堅不肯撤兵。
日兵皆據王京要隘,而中國屯牙山兵甚單。
袁公屢約志超,電請北洋發戰艦至仁川,並增陸軍駐馬坡以備日本。
鴻章始終欲據條約要日本退兵,恐增兵益為日本藉口,終不許;並戒志超勿以兵近王城,妨啟釁。
各國使臣居間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