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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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六十年。
乙卯。
七月。
乙醜。
蠲免湖北江陵、監利、潛江、天門、京山、荊門、沔陽、漢川等八州縣。
并沔陽、荊州、荊左、荊右等四衛。
乾隆五十九年分被水災民額賦。
○丙寅。
谕曰、畢沅等奏、大兵剿辦苗匪。
運付口糧。
湖南省于轉運較便之水次各州縣。
核其倉儲額數。
酌量撥動碾米。
解應供支。
核計通省常平額貯谷石。
動用不及十分之二三。
委無購之廛市。
擾及闾閻各弊等語。
前因官兵剿捕逆苗。
需用米石稍多。
若向市肆采買。
恐民間米價或緻增昂。
曾降旨饬詢該督等。
令其妥協辦理。
今據奏碾運米糧。
俱于附近州縣倉儲動撥。
并不向民間采買。
楚南連歲豐稔。
通省糧價中平。
現在早稻登場。
糧價更漸減落。
農有餘粟。
民不知兵。
該督等所辦尚是。
覽此稍慰。
所有湖南辦理糧運司道府州縣、俱着交部議叙。
○又谕、據福康安、和琳奏、貴州提督鼓廷棟、自駐劄正大營以來。
統率将弁。
晝夜巡防。
不辭勞瘁。
染患時症。
猶複力疾在城樓駐劄防守。
醫藥罔效。
旋即身故等語。
彭廷棟、于本年苗匪滋事時。
即馳赴正大營沖開賊圍。
進城堅守。
屢次打仗殺賊。
甚為出力。
即染患時症。
經福康安等囑令。
前赴銅仁調養。
而該提督堅意不肯。
仍複力疾駐守。
竟在正大營身故。
實堪憐憫。
着加恩追贈太子太保。
并賞銀一千兩。
俾令料理喪葬。
其長子着賞給頭品蔭生。
所有餘子等、着甘肅總督查明年、已長成才具較優者。
一并送部引見。
以示轸恤而嘉忠荩。
總兵花連布、随同福康安等節次攻解圍城。
打仗殺賊。
極為奮勇出力。
所有貴州提督員缺。
即着花連布補授。
副将那丹珠、此次随征苗匪。
亦為奮勇。
所有貴州安籠鎮總兵員缺。
亦着那丹珠補授。
用示獎勵。
○又谕、據福甯奏、臬司阿彰阿、現在患病。
請解任調理等語。
阿彰阿、着準其解任調理。
新升貴東道常明。
現在軍營随同福康安等、帶兵攻剿苗匪。
甚為出力。
所有貴州按察使員缺。
即着常明補授。
賞給穆精阿巴圖魯名号。
蘇靈在鎮筸一路。
帶兵搜剿賊匪。
較為出力。
亦着賞給奇琛巴圖魯名号。
俱照例各賞銀一百兩。
又據福康安等奏、雲南臨沅鎮總兵田永秱。
駐守黔省後路。
堵禦賊匪。
駕馭降苗。
安撫難民。
甚為奮勉等語田永秱、着賞戴花翎。
以示鼓勵。
○谕軍機大臣等、官兵現已乘勝渡過大烏草河。
賊匪無險可恃。
且與鎮筸一路官兵、業經會合。
賊人不過在猿猴寨、及鴉酉鴨保一帶竄匿。
不緻蔓延。
但鎮筸、永綏、乾州三廳、暨保靖辰溪一帶、及四川酉陽、貴州、銅仁等處。
在在苗疆。
道裡綿長。
苗戶甚多。
倘必悉數剿辦。
不特兵力不敷搜捕。
兼恐餘黨聞知。
以罪在不赦。
轉堅其死守之念。
朕意此時福康安、和琳、自應遵照續降谕旨、于擒獲首逆吳半生等四犯後。
再将各處焚搶為首有名賊目查拏懲辦外。
其餘被脅附和各犯。
及一聞官兵進剿。
而即畏罪乞降者。
俱可毋庸深究。
自以殲。
厥渠魁、脅從罔治為正辦。
至此次連克賊寨。
奪過大烏草河。
皆由福康安、和琳、調度得宜。
而在事将弁兵丁、亦俱奮勇出力。
且伊等當此炎風烈日之際。
不辭勞瘁。
觸暑進攻。
實堪嘉獎。
福康安、和琳、着各賞大小荷包、上用奶餅一匣。
額勒登保、德楞泰、花連布、那丹珠、常明、俱各賞給荷包。
又發去奶餅七匣。
交與福康安、和琳、分賞巴圖魯侍衛章京、及在事奮勇出衆之鎮将弁兵、暨屯練降番等。
俾得分嘗珍味。
以示勸勵。
統俟擒獲首逆大功告成。
再沛恩綸。
普加懋賞。
又據福康安等奏、夯柳苗人。
見官兵勢大。
即抛擲器械乞降。
道員常明、不準所請。
仍督率将備并力追擊。
賊衆紛紛潰竄等語。
所辦可嘉。
賊匪經官兵剿辦之後。
臨陣乞降。
若遽爾允準。
安知其不心懷叵測。
乘間狡逞。
為官兵肘腋之患。
常明不準所請。
極為有見。
伊甫擢道員、現又加恩補放貴州臬司。
并賞給巴圖魯名号。
仍着福康安、和琳、傳知各路帶兵之員。
遇有
乙卯。
七月。
乙醜。
蠲免湖北江陵、監利、潛江、天門、京山、荊門、沔陽、漢川等八州縣。
并沔陽、荊州、荊左、荊右等四衛。
乾隆五十九年分被水災民額賦。
○丙寅。
谕曰、畢沅等奏、大兵剿辦苗匪。
運付口糧。
湖南省于轉運較便之水次各州縣。
核其倉儲額數。
酌量撥動碾米。
解應供支。
核計通省常平額貯谷石。
動用不及十分之二三。
委無購之廛市。
擾及闾閻各弊等語。
前因官兵剿捕逆苗。
需用米石稍多。
若向市肆采買。
恐民間米價或緻增昂。
曾降旨饬詢該督等。
令其妥協辦理。
今據奏碾運米糧。
俱于附近州縣倉儲動撥。
并不向民間采買。
楚南連歲豐稔。
通省糧價中平。
現在早稻登場。
糧價更漸減落。
農有餘粟。
民不知兵。
該督等所辦尚是。
覽此稍慰。
所有湖南辦理糧運司道府州縣、俱着交部議叙。
○又谕、據福康安、和琳奏、貴州提督鼓廷棟、自駐劄正大營以來。
統率将弁。
晝夜巡防。
不辭勞瘁。
染患時症。
猶複力疾在城樓駐劄防守。
醫藥罔效。
旋即身故等語。
彭廷棟、于本年苗匪滋事時。
即馳赴正大營沖開賊圍。
進城堅守。
屢次打仗殺賊。
甚為出力。
即染患時症。
經福康安等囑令。
前赴銅仁調養。
而該提督堅意不肯。
仍複力疾駐守。
竟在正大營身故。
實堪憐憫。
着加恩追贈太子太保。
并賞銀一千兩。
俾令料理喪葬。
其長子着賞給頭品蔭生。
所有餘子等、着甘肅總督查明年、已長成才具較優者。
一并送部引見。
以示轸恤而嘉忠荩。
總兵花連布、随同福康安等節次攻解圍城。
打仗殺賊。
極為奮勇出力。
所有貴州提督員缺。
即着花連布補授。
副将那丹珠、此次随征苗匪。
亦為奮勇。
所有貴州安籠鎮總兵員缺。
亦着那丹珠補授。
用示獎勵。
○又谕、據福甯奏、臬司阿彰阿、現在患病。
請解任調理等語。
阿彰阿、着準其解任調理。
新升貴東道常明。
現在軍營随同福康安等、帶兵攻剿苗匪。
甚為出力。
所有貴州按察使員缺。
即着常明補授。
賞給穆精阿巴圖魯名号。
蘇靈在鎮筸一路。
帶兵搜剿賊匪。
較為出力。
亦着賞給奇琛巴圖魯名号。
俱照例各賞銀一百兩。
又據福康安等奏、雲南臨沅鎮總兵田永秱。
駐守黔省後路。
堵禦賊匪。
駕馭降苗。
安撫難民。
甚為奮勉等語田永秱、着賞戴花翎。
以示鼓勵。
○谕軍機大臣等、官兵現已乘勝渡過大烏草河。
賊匪無險可恃。
且與鎮筸一路官兵、業經會合。
賊人不過在猿猴寨、及鴉酉鴨保一帶竄匿。
不緻蔓延。
但鎮筸、永綏、乾州三廳、暨保靖辰溪一帶、及四川酉陽、貴州、銅仁等處。
在在苗疆。
道裡綿長。
苗戶甚多。
倘必悉數剿辦。
不特兵力不敷搜捕。
兼恐餘黨聞知。
以罪在不赦。
轉堅其死守之念。
朕意此時福康安、和琳、自應遵照續降谕旨、于擒獲首逆吳半生等四犯後。
再将各處焚搶為首有名賊目查拏懲辦外。
其餘被脅附和各犯。
及一聞官兵進剿。
而即畏罪乞降者。
俱可毋庸深究。
自以殲。
厥渠魁、脅從罔治為正辦。
至此次連克賊寨。
奪過大烏草河。
皆由福康安、和琳、調度得宜。
而在事将弁兵丁、亦俱奮勇出力。
且伊等當此炎風烈日之際。
不辭勞瘁。
觸暑進攻。
實堪嘉獎。
福康安、和琳、着各賞大小荷包、上用奶餅一匣。
額勒登保、德楞泰、花連布、那丹珠、常明、俱各賞給荷包。
又發去奶餅七匣。
交與福康安、和琳、分賞巴圖魯侍衛章京、及在事奮勇出衆之鎮将弁兵、暨屯練降番等。
俾得分嘗珍味。
以示勸勵。
統俟擒獲首逆大功告成。
再沛恩綸。
普加懋賞。
又據福康安等奏、夯柳苗人。
見官兵勢大。
即抛擲器械乞降。
道員常明、不準所請。
仍督率将備并力追擊。
賊衆紛紛潰竄等語。
所辦可嘉。
賊匪經官兵剿辦之後。
臨陣乞降。
若遽爾允準。
安知其不心懷叵測。
乘間狡逞。
為官兵肘腋之患。
常明不準所請。
極為有見。
伊甫擢道員、現又加恩補放貴州臬司。
并賞給巴圖魯名号。
仍着福康安、和琳、傳知各路帶兵之員。
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