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九
關燈
小
中
大
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六十年。
乙卯。
正月。
己亥。
上禦奉三無私殿。
賜皇子、皇孫、皇曾孫、皇元孫、親王等宴。
○敕谕荷蘭國王喴口□林嘩<口蘭>咥哪嗖曰。
朕仰承昊縡。
寅紹丕基。
臨禦六十年來。
四海永清。
萬方向化。
德威遠播。
噙福畢臻。
統中外為一家。
視臣民若一體。
推恩布惠。
罔間寰瀛。
億國梯航。
鱗萃徕賀。
朕惟勵精圖治。
嘉納款誠。
與爾衆邦共溥無疆之庥。
甚盛事也。
咨爾國重洋遙隔。
丹悃克抒。
敬赍表章。
備進方物。
叩祝國慶。
披閱之下。
周詳懇切。
詞意虔恭。
具見慕義輸忱。
良可嘉尚。
爾邦自貿易岙門。
曆有年所。
天朝懷柔遠人。
無不曲加撫恤。
如博爾都噶裡亞、意達哩亞、<口英>咭唎等國。
效順獻琛。
天朝一視同仁。
薄來厚往。
爾邦諒備聞之。
今來使雖非爾國王所遣。
而公班衙等、能體爾國王平時慕化情殷。
囑令探聽天朝慶典。
具表抒忱。
茲值天朝六十年國慶。
公班衙等、因道遠不及禀知爾國王。
即代為修職來庭。
則感被聲教之誠。
即與爾國王無異。
是以一律優待。
示朕眷懷。
所有赍到表貢之來使。
小心知禮。
已令大臣帶領瞻觐。
錫予筵宴。
并于禁苑諸名勝處。
悉令遊覽。
使其叨茲榮寵。
共樂太平。
除使臣恩赉疊加、及各官通事兵役人等、正賞加賞各物件、另單饬知外。
茲因爾使臣歸國。
特頒敕谕。
錫赉爾王文绮珍物如前儀。
加賜彩緞羅绮文玩器具諸珍。
王其祇受。
益笃忠貞。
保乂爾邦。
永副朕眷。
欽哉。
○庚子。
谕曰、蘇淩阿奏、拏獲殺妻在逃之原任刑部郎中李容、及兇惡奸僧、分别定拟二摺。
所辦均未為得當。
李容殺妻脫逃。
前經山東省奏到。
朕因該員曾任郎中。
辄将伊妻砍斃。
并不聽候定拟。
乘間逃匿。
情節可惡。
是以将該員革職。
通饬嚴緝務獲審拟。
今經江省拏獲。
如審明李容平日實有寵妾淩妻、及别項酷虐情事。
則伊身為職官。
無故殺妻。
又負罪潛逃。
雖立寘重典。
亦不為過。
今伊妻楊氏。
私将蟒袍賣錢花用。
經李容查知斥責。
楊氏向其混罵。
複拾剪摔擲。
是楊氏本屬潑悍之婦。
李容将伊砍斃。
乃系出于一時忿激。
與故殺者不同。
即或因其負罪潛逃。
究非現任。
亦止須照例問拟絞候。
已足蔽辜。
何必遽請即行正法。
至僧人雨堂、本系長随披薙為僧。
平日将其徒衆毆罵火烙。
複圖占下院。
将别寺僧人文鐘等拘拏。
私刑拷打。
迨差拏到案時。
又用假辮金頂。
貂帽袍褂。
情節甚為可惡。
若僅拟發伊犁。
此等奸徒到戍後。
仍可逞刁脅騙。
不足示懲。
雨堂竟當永遠枷号。
每月派役管押。
帶赴各寺院輪流示衆。
遇赦不赦。
方足以儆兇暴而垂法戒。
外省督撫辦理事務。
非失之不及。
即失之過當。
即如蘇淩阿所辦李容及僧人雨堂二案。
一則過于從嚴。
一則不免寬縱。
朕于庶獄。
無不權衡重輕。
斟酌悉當。
雖屬尋常案件。
一經披閱。
其間情節稍有未能允協之處。
皆即為改正。
以昭情法之平。
各督撫等、嗣後于定拟案件。
務宜悉心綜核。
無枉無縱。
以仰副朕明刑弼教。
折衷至當之意。
○辛醜。
谕、朕于乾隆六年。
曾親祭傳心殿。
明年即屆歸政之期。
自應親詣行禮。
用申企慕。
茲擇于二月初二日吉期。
親往緻祭。
禮畢郎臨禦經筵。
所有典禮。
着該衙門照例豫備。
○又谕、前經降旨普免天下節年民欠銀糧。
令各督撫查明細數具奏。
茲據畢沅查明山東省節年民欠正耗銀谷、并民欠河道夫食正耗借領土方等銀、及民欠出借耔種常社米谷等項數目。
開單具奏。
東省地連畿輔。
節經加恩蠲貸兼施。
茲以歸政在即。
允宜普予豁除。
俾得慶盈甯之福。
所有山東省節年未完地丁正銀十六萬二千九百九十九兩零。
耗銀二萬二千八百十九兩零。
五十八年分、民欠正銀三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二兩零。
耗銀十一萬一千三百二十六兩零。
節年因災緩帶正耗銀三百四十七萬六千六百七兩零。
民欠河道夫食正耗、及借領土方銀二十三萬七千五十八兩零。
節
乙卯。
正月。
己亥。
上禦奉三無私殿。
賜皇子、皇孫、皇曾孫、皇元孫、親王等宴。
○敕谕荷蘭國王喴口□林嘩<口蘭>咥哪嗖曰。
朕仰承昊縡。
寅紹丕基。
臨禦六十年來。
四海永清。
萬方向化。
德威遠播。
噙福畢臻。
統中外為一家。
視臣民若一體。
推恩布惠。
罔間寰瀛。
億國梯航。
鱗萃徕賀。
朕惟勵精圖治。
嘉納款誠。
與爾衆邦共溥無疆之庥。
甚盛事也。
咨爾國重洋遙隔。
丹悃克抒。
敬赍表章。
備進方物。
叩祝國慶。
披閱之下。
周詳懇切。
詞意虔恭。
具見慕義輸忱。
良可嘉尚。
爾邦自貿易岙門。
曆有年所。
天朝懷柔遠人。
無不曲加撫恤。
如博爾都噶裡亞、意達哩亞、<口英>咭唎等國。
效順獻琛。
天朝一視同仁。
薄來厚往。
爾邦諒備聞之。
今來使雖非爾國王所遣。
而公班衙等、能體爾國王平時慕化情殷。
囑令探聽天朝慶典。
具表抒忱。
茲值天朝六十年國慶。
公班衙等、因道遠不及禀知爾國王。
即代為修職來庭。
則感被聲教之誠。
即與爾國王無異。
是以一律優待。
示朕眷懷。
所有赍到表貢之來使。
小心知禮。
已令大臣帶領瞻觐。
錫予筵宴。
并于禁苑諸名勝處。
悉令遊覽。
使其叨茲榮寵。
共樂太平。
除使臣恩赉疊加、及各官通事兵役人等、正賞加賞各物件、另單饬知外。
茲因爾使臣歸國。
特頒敕谕。
錫赉爾王文绮珍物如前儀。
加賜彩緞羅绮文玩器具諸珍。
王其祇受。
益笃忠貞。
保乂爾邦。
永副朕眷。
欽哉。
○庚子。
谕曰、蘇淩阿奏、拏獲殺妻在逃之原任刑部郎中李容、及兇惡奸僧、分别定拟二摺。
所辦均未為得當。
李容殺妻脫逃。
前經山東省奏到。
朕因該員曾任郎中。
辄将伊妻砍斃。
并不聽候定拟。
乘間逃匿。
情節可惡。
是以将該員革職。
通饬嚴緝務獲審拟。
今經江省拏獲。
如審明李容平日實有寵妾淩妻、及别項酷虐情事。
則伊身為職官。
無故殺妻。
又負罪潛逃。
雖立寘重典。
亦不為過。
今伊妻楊氏。
私将蟒袍賣錢花用。
經李容查知斥責。
楊氏向其混罵。
複拾剪摔擲。
是楊氏本屬潑悍之婦。
李容将伊砍斃。
乃系出于一時忿激。
與故殺者不同。
即或因其負罪潛逃。
究非現任。
亦止須照例問拟絞候。
已足蔽辜。
何必遽請即行正法。
至僧人雨堂、本系長随披薙為僧。
平日将其徒衆毆罵火烙。
複圖占下院。
将别寺僧人文鐘等拘拏。
私刑拷打。
迨差拏到案時。
又用假辮金頂。
貂帽袍褂。
情節甚為可惡。
若僅拟發伊犁。
此等奸徒到戍後。
仍可逞刁脅騙。
不足示懲。
雨堂竟當永遠枷号。
每月派役管押。
帶赴各寺院輪流示衆。
遇赦不赦。
方足以儆兇暴而垂法戒。
外省督撫辦理事務。
非失之不及。
即失之過當。
即如蘇淩阿所辦李容及僧人雨堂二案。
一則過于從嚴。
一則不免寬縱。
朕于庶獄。
無不權衡重輕。
斟酌悉當。
雖屬尋常案件。
一經披閱。
其間情節稍有未能允協之處。
皆即為改正。
以昭情法之平。
各督撫等、嗣後于定拟案件。
務宜悉心綜核。
無枉無縱。
以仰副朕明刑弼教。
折衷至當之意。
○辛醜。
谕、朕于乾隆六年。
曾親祭傳心殿。
明年即屆歸政之期。
自應親詣行禮。
用申企慕。
茲擇于二月初二日吉期。
親往緻祭。
禮畢郎臨禦經筵。
所有典禮。
着該衙門照例豫備。
○又谕、前經降旨普免天下節年民欠銀糧。
令各督撫查明細數具奏。
茲據畢沅查明山東省節年民欠正耗銀谷、并民欠河道夫食正耗借領土方等銀、及民欠出借耔種常社米谷等項數目。
開單具奏。
東省地連畿輔。
節經加恩蠲貸兼施。
茲以歸政在即。
允宜普予豁除。
俾得慶盈甯之福。
所有山東省節年未完地丁正銀十六萬二千九百九十九兩零。
耗銀二萬二千八百十九兩零。
五十八年分、民欠正銀三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二兩零。
耗銀十一萬一千三百二十六兩零。
節年因災緩帶正耗銀三百四十七萬六千六百七兩零。
民欠河道夫食正耗、及借領土方銀二十三萬七千五十八兩零。
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