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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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要明下監察。

    ” 十一月初三,任命西中郎長史始安王蕭遙光為揚州刺史,晉壽太守王洪範為青、冀二州刺史,尚書令王晏領太子少傅。

    四日,給大司馬尋陽公王敬則等十三人各晉封爵位和食邑不一。

    下诏取消新林苑,土地皆還原主,原欠債務作價抵銷。

    十日,立皇子蕭寶義為晉安王,蕭寶玄為江夏王,蕭寶源為廬陵王,蕭寶寅為建安王,蕭寶融為随郡王,蕭寶攸為南平王。

    十四日,下诏說:“鄉鎮負責人俸祿微薄,不夠代替種田,雖然當地經常有所供給,也很勞費,從現在起全都取消。

    ”又下诏“宣城國五品以上官員都按優等政績予以晉升獎勵。

    五品以下,都可随便自尋去處。

    有願意做官的,可根據其興趣作适當安排。

    ”十五日,追尊始安貞王為景皇,妃為懿後。

    十六日,任命輔國将軍聞喜公蕭遙欣為荊州刺史,甯朔将軍豐城公蕭遙昌為豫州刺史。

    十七日,下诏:“中署、材官、車府等處的一精一巧工匠,允許分期分批交替放假休息。

    ”十八日,立蕭寶卷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的人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普遍予以獎勵和表彰。

    住宅貼上光榮榜,并賜給南齊書束帛。

    ”十九日,下诏:“太子初立,各地有的送來慶禮,應該一律停止。

    ”二十二日,任命新上任的征虜将軍江夏王蕭寶玄為郢州刺史。

    永明年間,禦史中丞沈淵曾上表反映百官年齡一到七十歲,都令他們退休了,他們在家裡很窮困。

    三十日,下诏說:“近日允許各部門老年官員自己提出要求,東西二省的官員,還有些俸祿,一旦退休了,便榮譽和收入都沒有了,為了體現一愛一老的一精一神和同情的心情,對到達退休年齡的官員,一律按照永明七年以前的晉升獎賞辦法辦理。

    ”對皇上在輔政期間誅殺的各位宗王,都在這個月裡恢複了地位,并封他們的兒子為侯。

     十二月十二日,下诏說:“光憑在上層觀察政治難免有遺漏,而處在下層的不容易把意見反映上來。

    所以古人歌頌《甘棠》詩是贊美一體察民情,詠贊肺石是希望能允許提意見。

    以後我每月要看一次有關報告,如有含冤者未予申平的,正直者沒被舉薦的,有關部門要承擔責任。

    ” 建武二年(495)春正月初一,下诏“京師在押囚犯,已判死刑的,降為五年徒刑。

    三署在押囚徒已判五年以下徒刑的,全都釋放。

    王公以下官員,都要推薦人才。

    并和王公卿士内外群僚一起,指出我的缺點錯誤,可以肆無忌憚地提意見。

    ”索虜寇掠司、豫、徐、梁四州。

    初二,派遣鎮南将軍王廣之督師司州征讨,右衛将軍蕭坦之督師徐州征讨,尚書右仆射沈文季督師豫州征讨。

    初九,下诏對京師兩縣被毀被挖的墳垅進行适當修理。

    又下诏說:“民以食為天,蠶是生活之本,這是古代聖王極為重視的,前哲的典範便是後王的準則,這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

    我身居皇位,心懷天下,日理萬機,不暇休息,早晚考慮,坐卧不忘。

    各地長官是百姓的主人,負有調理風俗的職責,應該嚴格對待農桑生産,不要讓百姓懈怠懶惰,而應努力生産,發揮地利,加固堤防,考核成績。

    如果糧蠶生産上去了,就要把成績上報,對那些遊閑荒怠生産的人,也要揭發檢舉,有關負責部門要詳細核實處理。

    ”二十五日,索虜攻打鐘離,被徐州刺史蕭惠休擊敗。

    二十六日,加太尉陳顯達使持節、都督西北征讨諸軍事。

    二十七日,内外戒嚴。

     三月戊申日,下诏“由于南徐州僑舊民丁,很多人都到軍隊服役去了,特免除今年的各種賦稅徭役。

    ”已未日,司州刺史蕭谌配合衆軍,擊破敵虜。

    下诏“雍、豫、司、南兖、徐五州受到寇掠的人家,都免交今年的稅調。

    有與敵虜勾結者,一概免予追究以前的罪過。

    ”丙寅日,免去青州的麥租。

    敵虜從壽春退去。

    十五日,撤銷戒嚴。

     夏四月初一,下诏“京城三百裡境内的官司案件,都集中到京師來,即日聽候閱處。

    此外各地的官司案件由州郡長官審訊處理。

    三署的囚徒奴隸,适當減刑或釋放。

    ”索虜包圍漢中,被梁州刺史蕭懿打退了。

    二十一日,任命新上任的黃門郎裴叔業為徐州刺史。

     五月二十六日,寝廟落成,下诏“監作長帥人員,賜給職位一等,在役人員放假休息一年,非在役人員放假期間免征租稅。

    ” 六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