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則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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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肯出來遜位。
次日,該臨軒的時候,順帝又逃到宮内。
王敬則便帶着乘辇入宮來接順帝,動員他出來。
順帝拍着王敬則的手說:“如果能保證我的安全,我賞你十萬錢。
” 建元元年(479),王敬則出任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南兖、徐、青、冀五州軍事、平北将軍、南兖州刺史,封尋陽郡公,食邑三千戶。
加封王敬則妻懷氏尋陽國夫人。
建元二年,王敬則進号安北将軍。
敵虜寇掠淮、泗一帶,王敬則害怕,丢下鎮守所不管跑回了都城,老百姓都驚恐逃散,皇上考慮到王敬則的功勞,不予追究,任命他為都官尚書、撫軍将軍。
不久,王敬則被任命為使持節、散騎常侍、安東将軍、吳興太守。
吳興郡過去有很多搶掠現象,王敬則便把一個十多歲的在路上撿遺物的小孩,殺了示衆,從此這裡便路不拾遺,不再有劫盜現象了。
王敬則又抓住一個小偷,便把小偷的親屬全部叫來,當着他們的面鞭打小偷,然後讓小偷去掃大街,一段時間以後,讓小偷檢舉其他小偷來替代自己,其他小偷怕被認出來,都逃走了,境内于是清平了。
王敬則出行,從市裡走過,看見賣肉的挂大秤的橫木,便感歎說:“這玩藝兒過去這裡還沒有,是我少年時在這裡制作的呀。
” 王敬則遷任護軍将軍,常侍官如故,以家為将軍府。
建元三年(481),因為給母親改葬辭去了職務,皇上下诏贈其母為尋陽國太夫人。
改授王敬則為侍中、撫軍将軍。
太祖在遺诏中讓王敬則任丹陽尹。
不久遷任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會稽、東陽、新安、臨海、永嘉五郡軍事、鎮東将軍、會稽太守。
永明二年(484),配給鼓吹一部。
會稽的邊境連着湖海,民間丁壯不論士人還是一般人都要服保塘役,王敬則看到用不着這麼多人,便把出役折合為出錢,送到中央作為機動經費,皇上批準了。
竟陵王蕭子良上啟道: 我認為三吳内地,是國家的關輔,是一切用度的依賴,那兒的民衆悲傷流離,不斷陷入困難疲憊,蠶業和農業收獲很少,饑寒更加嚴重,如果富有的人再要稍稍增加些富有,那麼貧窮的人就要更受其弊,狀況令人痛心,難以言盡。
近來錢貴物賤,差不多成倍上漲,各類産品都是如此。
耕種如此艱辛,而一斛米才值數十錢,紡織何等勤苦,一匹才值三百錢,之所以會如此,也是有原因的:每年的歲調,都有規定的限期,即使是僮恤上交的,也都是現錢。
而東邊一帶的錢多有剪鑿,很少有完整的,但朝廷征收的錢,又必須既圓又大,兩個才能頂一個,老百姓如果交不起,就會被鞭打或關押起來,這更讓他們無法生存。
我過去也在會稽任過職,對當地的情況略有所知,塘丁費本來是并不入官的。
出費主要是因為湖池之處容易壅塞,道路橋梁必須暢通,這些工程費用都要由老百姓自發地湊錢維護修整。
如果這一段出現了問題,則這一帶這一年就要作修整;如果那一段還很完好,那麼那一帶這一年就沒勞役。
現在郡裡要他們統統都依數交錢,把錢都弄到中央來,這就等于在租稅之外多出一項攤派,而且這樣将造成塘路崩蕪,湖源洩散,更嚴重地危害人民損害政治。
建元初年,敵虜侵擾,軍費開支很大。
浙江五郡,每丁交稅一千,弄得不少人賣兒當妻,來完成征收,民間的窮困愁苦,不忍聽不忍看。
還有不少人拖欠逃避,被抓了起來,我當時就此問題曾上啟皇上,使這裡得到了寬免。
而此年的租稅,逃欠的有三分之一,明知是徒然騷擾民衆,其實也是給國家自找麻煩。
我認為塘丁一項,應該趕緊恢複原來的辦法,所有逃欠的民衆,要考慮給予适當的減免。
凡是南齊書該交的錢,不論大小,還是讓當地折算成布帛。
如果老百姓有其他軍國所需的東西,也允許他們折價抵稅,不必全都要現錢,這樣既不影響國家的用度,老百姓還會感激上面的優待。
當初東晉初遷江南,一切都在草創中,絹布的價錢,是現在的十倍,賦稅勞役的多少,也是因時不同有所增減的。
永初年間(420~422),官布一匹,價值一千錢,而民間上交的錢,九百就可以了。
到了元嘉時期(424~453),東西漸漸不值錢了,私價每匹達六千,而官家征收隻按五百算,所以每回要優惠民衆,都要降點價,如上交給國家的好布,每匹才一百多錢,而各地民衆還要按舊辦法上交。
所以過去是上頭吃虧,現在是下頭
次日,該臨軒的時候,順帝又逃到宮内。
王敬則便帶着乘辇入宮來接順帝,動員他出來。
順帝拍着王敬則的手說:“如果能保證我的安全,我賞你十萬錢。
” 建元元年(479),王敬則出任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南兖、徐、青、冀五州軍事、平北将軍、南兖州刺史,封尋陽郡公,食邑三千戶。
加封王敬則妻懷氏尋陽國夫人。
建元二年,王敬則進号安北将軍。
敵虜寇掠淮、泗一帶,王敬則害怕,丢下鎮守所不管跑回了都城,老百姓都驚恐逃散,皇上考慮到王敬則的功勞,不予追究,任命他為都官
不久,王敬則被任命為使持節、散騎常侍、安東将軍、吳興太守。
吳興郡過去有很多搶掠現象,王敬則便把一個十多歲的在路上撿遺物的小孩,殺了示衆,從此這裡便路不拾遺,不再有劫盜現象了。
王敬則又抓住一個小偷,便把小偷的親屬全部叫來,當着他們的面鞭打小偷,然後讓小偷去掃大街,一段時間以後,讓小偷檢舉其他小偷來替代自己,其他小偷怕被認出來,都逃走了,境内于是清平了。
王敬則出行,從市裡走過,看見賣肉的挂大秤的橫木,便感歎說:“這玩藝兒過去這裡還沒有,是我少年時在這裡制作的呀。
” 王敬則遷任護軍将軍,常侍官如故,以家為将軍府。
建元三年(481),因為給母親改葬辭去了職務,皇上下诏贈其母為尋陽國太夫人。
改授王敬則為侍中、撫軍将軍。
太祖在遺诏中讓王敬則任丹陽尹。
不久遷任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會稽、東陽、新安、臨海、永嘉五郡軍事、鎮東将軍、會稽太守。
永明二年(484),配給鼓吹一部。
會稽的邊境連着湖海,民間丁壯不論士人還是一般人都要服保塘役,王敬則看到用不着這麼多人,便把出役折合為出錢,送到中央作為機動經費,皇上批準了。
竟陵王蕭子良上啟道: 我認為三吳内地,是國家的關輔,是一切用度的依賴,那兒的民衆悲傷流離,不斷陷入困難疲憊,蠶業和農業收獲很少,饑寒更加嚴重,如果富有的人再要稍稍增加些富有,那麼貧窮的人就要更受其弊,狀況令人痛心,難以言盡。
近來錢貴物賤,差不多成倍上漲,各類産品都是如此。
耕種如此艱辛,而一斛米才值數十錢,紡織何等勤苦,一匹才值三百錢,之所以會如此,也是有原因的:每年的歲調,都有規定的限期,即使是僮恤上交的,也都是現錢。
而東邊一帶的錢多有剪鑿,很少有完整的,但朝廷征收的錢,又必須既圓又大,兩個才能頂一個,老百姓如果交不起,就會被鞭打或關押起來,這更讓他們無法生存。
我過去也在會稽任過職,對當地的情況略有所知,塘丁費本來是并不入官的。
出費主要是因為湖池之處容易壅塞,道路橋梁必須暢通,這些工程費用都要由老百姓自發地湊錢維護修整。
如果這一段出現了問題,則這一帶這一年就要作修整;如果那一段還很完好,那麼那一帶這一年就沒勞役。
現在郡裡要他們統統都依數交錢,把錢都弄到中央來,這就等于在租稅之外多出一項攤派,而且這樣将造成塘路崩蕪,湖源洩散,更嚴重地危害人民損害政治。
建元初年,敵虜侵擾,軍費開支很大。
浙江五郡,每丁交稅一千,弄得不少人賣兒當妻,來完成征收,民間的窮困愁苦,不忍聽不忍看。
還有不少人拖欠逃避,被抓了起來,我當時就此問題曾上啟皇上,使這裡得到了寬免。
而此年的租稅,逃欠的有三分之一,明知是徒然騷擾民衆,其實也是給國家自找麻煩。
我認為塘丁一項,應該趕緊恢複原來的辦法,所有逃欠的民衆,要考慮給予适當的減免。
凡是南齊書該交的錢,不論大小,還是讓當地折算成布帛。
如果老百姓有其他軍國所需的東西,也允許他們折價抵稅,不必全都要現錢,這樣既不影響國家的用度,老百姓還會感激上面的優待。
當初東晉初遷江南,一切都在草創中,絹布的價錢,是現在的十倍,賦稅勞役的多少,也是因時不同有所增減的。
永初年間(420~422),官布一匹,價值一千錢,而民間上交的錢,九百就可以了。
到了元嘉時期(424~453),東西漸漸不值錢了,私價每匹達六千,而官家征收隻按五百算,所以每回要優惠民衆,都要降點價,如上交給國家的好布,每匹才一百多錢,而各地民衆還要按舊辦法上交。
所以過去是上頭吃虧,現在是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