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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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之,死則哀以莅焉,祭祀則莅之以敬,如此而成於孝子也。

    」言如此而後成爲孝子也。

    《晉語》曰:「祁奚辭於軍尉。

    」言辭爲軍尉也。

    文六年《穀梁傳》曰:「閏月者,附月之餘日也,積分而成於月者也。

    」言積分而成爲月也。

    是「於」與「爲」亦同義。

    「爲」、「於」同義,故二字可以互用。

    《晉語》曰「稱爲前世,韋注曰:「言見稱譽於前世。

    」義於諸侯」,《韓詩外傳》曰「民不親不愛,而求於己用,爲己死,不可得也」,皆以「爲」、「於」互用。

    此雲「見柔懦者侵,則務爲剛毅;見剛毅者亡,則務於柔懦」,亦以「爲」、「於」互用。

    《主術篇》曰「爲智者務爲巧詐,爲勇者務於鬬争」,即其明證也。

    又《史記·孟嘗君傳》「君不如令弊邑深合於秦」,《西周策》於作「爲」。

    《張儀傳》「韓梁稱爲東藩之臣」,《趙策》爲作「於」。

    蓋「爲」、「於」聲近而義同,故字亦相通也。

    然則「務於柔懦」,即務爲柔懦。

    《道藏》本「於」下復有「爲」字者,後人不知「爲」、「於」之同義,故又加「爲」字耳。

    劉本、朱本同。

    茅本不删「爲」字而删「於」字,斯爲謬矣。

    莊本同。

     本無主 「此本無主於中,而見聞舛馳於外者也」。

    陳氏觀樓曰:「『本無主於中』當作『無本主於中』。

    上文雲『有本主於中,而以知榘彠之所周』,正與此『無本主於中』相對。

    下文亦雲:『中有本主以定清濁。

    』」 不謳 「譬猶不知音者之歌也,濁之則鬱而無轉,清之則憔而不謳」。

    各本「憔」誤作「燋」,依注改。

    高注曰:「謳,和也。

    」陳氏觀樓曰:「『謳』當作『調』,故注訓爲『和』。

    今作『謳』者,因下句『謳』字而誤。

    」 無不霸王者 無不破亡者 「今謂彊者勝則度地計衆,富者利則量粟稱金,若此則千乘之君無不霸王者,而萬乘之國無不破亡者矣」。

    念孫案:「無不霸王」、「無不破亡」,兩「不」字皆後人所加。

    此言千乘小而萬乘大,若彊者必勝,富者必利,則是千乘之君必無霸王者,萬乘之國必無破亡者矣。

    而不知國之興亡在得道與失道,不在大與小也。

    故下文曰:「存在得道而不在於大,亡在失道而不在於小。

    」後人不曉文義而妄加兩「不」字,其失甚矣。

     處彊大勢位 何謀之敢當 「二君處彊大勢位,脩仁義之道,湯、武救罪之不給,何謀之敢當」。

    念孫案:「處彊大勢位」本作「處彊大之勢」,與「脩仁義之道」相對爲文。

    今本脫「之」字,衍「位」字,「位」字因上文「務高其位」而衍。

    則與下句不對。

    高注雲「當其居彊大之勢,各本「居」誤作「君」,「君」下又衍「也」字,今改正。

    不能自知所行之非」,則「勢」下無「位」字明矣。

    《羣書治要》引此正作「處強大之勢」。

    又案:「何謀之敢當」,「當」字義不可通。

    《羣書治要》引作「何謀之敢慮」,是也。

    「慮」字隷書或作「」,因誤而爲「當」。

     溺死 「直躬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尾生與婦人期而死之。

    直而證父,信而溺死,雖有直信,孰能貴之」。

    念孫案:「信而溺死」本作「信而死女」。

    言信而爲女死,則信不足貴也。

    今本「死女」作「溺死」者,涉上注「水至溺死」而誤。

    「直而證父」、「信而死女」相對爲文,且「女」與「父」爲韻,若作「溺死」,則文既不對而韻又不諧矣。

    《文子·道德篇》正作「信而死女」。

     局曲直 「是故聖人論事之局曲直,與之屈伸偃仰,無常儀表」。

    念孫案:此言「屈伸偃仰」,皆因乎事之曲直。

    「曲直」上不當有「局」字,蓋衍文也。

    《文子·道德篇》無「局」字。

     卑弱柔 本矜 「時屈時伸,卑弱柔如蒲韋,非攝奪也;剛強猛毅,志厲青雲,非本矜也」。

    念孫案:「本」當爲「誇」。

    「誇矜」與「攝奪」相對爲文。

    「誇」字或書作「」,形與「本」相似,因誤爲「本」。

    《文選·甘泉賦》注引此正作「誇」。

    又案:蒲、韋皆柔弱之物,故曰「時屈時伸,弱柔如蒲韋」,「弱柔」上不當有「卑」字,此涉下文「屈膝卑拜」而誤衍也。

    《荀子·不苟篇》雲:「言己之光美,擬於舜、禹,參於天地,非誇誕也;與時屈伸,柔從若蒲韋,非懾怯也;剛彊猛毅,靡所不信,非驕暴也。

    」語意略與此同。

    「柔從若蒲韋」之上亦無「卑」字。

     車裂 「昔者萇弘,周室之執數者也,天地之氣,日月之行,風雨之變,律曆之數,無所不通,然而不能自知,車裂而死」。

    《太平禦覽·刑法部十一》引此同。

    念孫案:《左傳》《國語》皆言周殺萇弘,而不言車裂,他書亦無車裂之事。

    案:《莊子·胠篋篇》「萇弘胣」,釋文:「崔雲:『胣,裂也。

    』《淮南子》曰:『萇弘鈹裂而死。

    』」據此,則古本本作「鈹裂」,今作「車裂」者,涉下文「蘇秦車裂」而誤也。

    注内「車裂」同。

     無問 「故人有厚德,無問其小節;而有大譽,無疵其小故」。

    念孫案:「問」當爲「閒」。

    《方言》曰:「閒,非也。

    」襄十五年《左傳》「且不敢閒」,《論語·先進篇》「人不閒於其父母昆弟之言」,《孟子·離婁篇》「政不足閒也」,趙岐、陳羣、孔穎達諸儒皆訓「閒」爲「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