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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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
升太仆寺少卿王志舉、為通政使司右通政使。
以故明侍郎熊奮渭、為大理寺卿 ○丙辰。
初、以胡類古、喀爾岱葉成格等有功。
各複其家。
至是、授胡類古子沙洪、為三等甲喇章京。
喀爾岱、葉成格、為牛錄章京 ○丁巳遣侍郎喀喀木等率滿漢官兵。
往征鄖陽。
○賞進貢鄂爾多斯部落塞棱台吉等暨其從人蟒緞、布疋、白金有差。
○賞喀爾喀部落投誠都思噶爾貂帽、朝衣、貂裘、雕鞍、馬匹、甲胄、弓、矢、金銀器皿、緞疋等物、及白金五千兩 ○增織造絨褐價值因原議價輕、恐累機戶也。
○戶部侍郎碩詹、啟心郎布丹、理事官綽貝、雅秦、牛翁尼雅哈、艾木布、車克、副理事官鐘谷、禮部理事官董果洛、兵部理事官郎宰、綽爾濟、鐘托赉、古祿古、副理事官阿遇時、理藩院副理事官羅多禮、莽嘉、以考滿稱職、各加半個前程。
○牛錄章京吳巴泰、以造弓有功、加為三等甲喇章京。
○以故牛錄章京魏美叔之子孟格圖、襲職。
○宴敖漢部落郡王墨爾根巴圖魯等于禮部。
○升江西提學道副使張嶙然。
為福建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漳南道。
陝西洮岷道副使桂繼攀、為本省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佥事、分巡靖遠道。
河南大梁道佥事衛之琯、為湖廣布政使司參議、兼按察使司佥事、分巡荊南道。
○戊午。
升宣大總督兵部右侍郎馬國柱、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江南、江西、河南等處。
○己未。
江南水利道李爾育、坐擅用漢篆關防革職。
○陝西藍田等十九州縣蝗食苗殆盡。
人有擁死者。
巡撫黃爾性以聞。
○庚申。
升吏部郎中張鼎延、為太仆寺少卿。
○浙閩總督張存仁疏報、莒州洞賊李長蛟等陷建甯府。
總兵官李應宗、副将曹允吉。
死之。
○升江南馬政道佥事盧世揚、為本省布政使司參議、兼按察使司佥事、徽甯兵備道江甯府同知範承祖、為本省按察使司佥事、馬政道。
○壬戌。
遣河南道監察禦史王顯、巡按蘇松等處。
貴州道試監察禦史匡蘭兆、巡視漕運。
○癸亥。
紮魯特部落桑圖台吉等進貢。
宴赉如例。
○以原委招撫江西副使趙世臣、為福建掌印都司 ○甲子。
宴科爾沁國國舅桑噶爾寨等于禮部。
○以廣東初定、特頒恩诏诏曰。
自平定中原以後、粵東尚為唐藩諸逆所阻。
以故嶺海之外聲教未達稅畝增科。
越年橫斂爾百姓辛苦墊隘、已非一日朕甚憫焉遂移平南之師、席卷惠潮省會但殲僞孽罔治脅從諸郡悉平全省厎定念爾官民僻處遐荒久切來蘇之望。
初無後至之心。
朕用是肆赦生□月菑。
冀百姓同沾恩赉所有該省合行恩例、開列于後。
一、自順治四年正月初一日昧爽以前、官吏兵民人等犯罪、無論輕重大小、已發覺未發覺。
已結正。
未結正鹹與赦除。
有以赦前事相訟告者、以其罪罪之。
一、廣東人丁地畝本折錢糧、并衛所屯糧、俱自順治四年正月初一日起、通照前朝萬曆四十八年則例徵收。
天啟崇祯年間加派、盡行蠲免。
一、文武各官。
并行間兵士、俱着該部通行察叙、以憑封賞。
凡戰守盡節者、督、撫、按題到、該部勘覆、察例贈蔭祭葬。
立祠恤赉。
一、官吏貪贓、最為民害。
朝廷特嚴懲貪之典。
枉法受贓、律有明條其餘犯罪輕重大小、一、如律行。
一、新定地方、頒時憲曆、使官民遵行正朔一、南海諸國。
暹羅、安南、附近廣地。
明初皆遣使朝貢。
各國有能傾心向化、稱臣入貢者、朝廷一矢不加。
與朝鮮一體優待、貢使往來、悉從正道、直達京師。
以示懷柔。
一、官吏兵民人等、前因兵燹、流徙他鄉。
今望恩來歸者、地方官加意招撫。
一、文武會試、鄉試、已有定期。
凡舉人不系緣事黜革者、仍準會試。
各儒學廪增、附食廪肄業、優免、及每學恩貢一名、正貢一名、俱照平定中原恩诏例行各學貧生、地方官核實、申文該學政、于所在學田内動支錢米、酌量赈給一、山林隐逸之士、有懷才抱德、堪為時用者、撫、按、據實舉薦、以憑核用。
但不得概薦廢紳、緻滋幸窦一、所在應祭壇廟。
有司務竭誠緻祭毋緻亵慢曆代帝王陵寝、及名臣賢士墳墓、被人毀發者。
即與修理。
禁止樵牧。
一、廣東起解戶、禮、兵、工四部折色錢糧、金花、黃白蠟、烏梅、五棓子、螣黃、黑鉛、桐油、黃熟銅、圓眼、菉筍、荔枝、香蕈、木耳、石□宿砂、核桃、蜂蜜、藥材、四司料價、胖襖、胭脂木、南棗木、紫榆木、紫竹、梨木、翠毛、均一料、魚油料、麻、鐵、鐵稅、會試、會同館協濟昌平本色錢糧、黃白蠟、芽茶、葉茶、銀朱、貳朱、生漆、錫、生銅、藥材、廣膠、并鋪墊水腳銀兩、俱照萬曆四十八年額數。
自順治四年正月初一日以前、已徵在官者、起解充饷拖欠在民者、悉行蠲免。
一、本省鹽課。
照萬曆四十八年舊額、按引如數徵解。
其天啟、崇祯年間加派、盡行蠲免。
一、丁銀雖有定額、但生齒凋耗、年老殘疾盡苦追徵甚至包納逃亡、贻累戶族、殊堪憫恻。
自今以後、各撫按官嚴行有司
升太仆寺少卿王志舉、為通政使司右通政使。
以故明侍郎熊奮渭、為大理寺卿 ○丙辰。
初、以胡類古、喀爾岱葉成格等有功。
各複其家。
至是、授胡類古子沙洪、為三等甲喇章京。
喀爾岱、葉成格、為牛錄章京 ○丁巳遣侍郎喀喀木等率滿漢官兵。
往征鄖陽。
○賞進貢鄂爾多斯部落塞棱台吉等暨其從人蟒緞、布疋、白金有差。
○賞喀爾喀部落投誠都思噶爾貂帽、朝衣、貂裘、雕鞍、馬匹、甲胄、弓、矢、金銀器皿、緞疋等物、及白金五千兩 ○增織造絨褐價值因原議價輕、恐累機戶也。
○戶部侍郎碩詹、啟心郎布丹、理事官綽貝、雅秦、牛翁尼雅哈、艾木布、車克、副理事官鐘谷、禮部理事官董果洛、兵部理事官郎宰、綽爾濟、鐘托赉、古祿古、副理事官阿遇時、理藩院副理事官羅多禮、莽嘉、以考滿稱職、各加半個前程。
○牛錄章京吳巴泰、以造弓有功、加為三等甲喇章京。
○以故牛錄章京魏美叔之子孟格圖、襲職。
○宴敖漢部落郡王墨爾根巴圖魯等于禮部。
○升江西提學道副使張嶙然。
為福建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漳南道。
陝西洮岷道副使桂繼攀、為本省布政使司參政、兼按察使司佥事、分巡靖遠道。
河南大梁道佥事衛之琯、為湖廣布政使司參議、兼按察使司佥事、分巡荊南道。
○戊午。
升宣大總督兵部右侍郎馬國柱、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江南、江西、河南等處。
○己未。
江南水利道李爾育、坐擅用漢篆關防革職。
○陝西藍田等十九州縣蝗食苗殆盡。
人有擁死者。
巡撫黃爾性以聞。
○庚申。
升吏部郎中張鼎延、為太仆寺少卿。
○浙閩總督張存仁疏報、莒州洞賊李長蛟等陷建甯府。
總兵官李應宗、副将曹允吉。
死之。
○升江南馬政道佥事盧世揚、為本省布政使司參議、兼按察使司佥事、徽甯兵備道江甯府同知範承祖、為本省按察使司佥事、馬政道。
○壬戌。
遣河南道監察禦史王顯、巡按蘇松等處。
貴州道試監察禦史匡蘭兆、巡視漕運。
○癸亥。
紮魯特部落桑圖台吉等進貢。
宴赉如例。
○以原委招撫江西副使趙世臣、為福建掌印都司 ○甲子。
宴科爾沁國國舅桑噶爾寨等于禮部。
○以廣東初定、特頒恩诏诏曰。
自平定中原以後、粵東尚為唐藩諸逆所阻。
以故嶺海之外聲教未達稅畝增科。
越年橫斂爾百姓辛苦墊隘、已非一日朕甚憫焉遂移平南之師、席卷惠潮省會但殲僞孽罔治脅從諸郡悉平全省厎定念爾官民僻處遐荒久切來蘇之望。
初無後至之心。
朕用是肆赦生□月菑。
冀百姓同沾恩赉所有該省合行恩例、開列于後。
一、自順治四年正月初一日昧爽以前、官吏兵民人等犯罪、無論輕重大小、已發覺未發覺。
已結正。
未結正鹹與赦除。
有以赦前事相訟告者、以其罪罪之。
一、廣東人丁地畝本折錢糧、并衛所屯糧、俱自順治四年正月初一日起、通照前朝萬曆四十八年則例徵收。
天啟崇祯年間加派、盡行蠲免。
一、文武各官。
并行間兵士、俱着該部通行察叙、以憑封賞。
凡戰守盡節者、督、撫、按題到、該部勘覆、察例贈蔭祭葬。
立祠恤赉。
一、官吏貪贓、最為民害。
朝廷特嚴懲貪之典。
枉法受贓、律有明條其餘犯罪輕重大小、一、如律行。
一、新定地方、頒時憲曆、使官民遵行正朔一、南海諸國。
暹羅、安南、附近廣地。
明初皆遣使朝貢。
各國有能傾心向化、稱臣入貢者、朝廷一矢不加。
與朝鮮一體優待、貢使往來、悉從正道、直達京師。
以示懷柔。
一、官吏兵民人等、前因兵燹、流徙他鄉。
今望恩來歸者、地方官加意招撫。
一、文武會試、鄉試、已有定期。
凡舉人不系緣事黜革者、仍準會試。
各儒學廪增、附食廪肄業、優免、及每學恩貢一名、正貢一名、俱照平定中原恩诏例行各學貧生、地方官核實、申文該學政、于所在學田内動支錢米、酌量赈給一、山林隐逸之士、有懷才抱德、堪為時用者、撫、按、據實舉薦、以憑核用。
但不得概薦廢紳、緻滋幸窦一、所在應祭壇廟。
有司務竭誠緻祭毋緻亵慢曆代帝王陵寝、及名臣賢士墳墓、被人毀發者。
即與修理。
禁止樵牧。
一、廣東起解戶、禮、兵、工四部折色錢糧、金花、黃白蠟、烏梅、五棓子、螣黃、黑鉛、桐油、黃熟銅、圓眼、菉筍、荔枝、香蕈、木耳、石□宿砂、核桃、蜂蜜、藥材、四司料價、胖襖、胭脂木、南棗木、紫榆木、紫竹、梨木、翠毛、均一料、魚油料、麻、鐵、鐵稅、會試、會同館協濟昌平本色錢糧、黃白蠟、芽茶、葉茶、銀朱、貳朱、生漆、錫、生銅、藥材、廣膠、并鋪墊水腳銀兩、俱照萬曆四十八年額數。
自順治四年正月初一日以前、已徵在官者、起解充饷拖欠在民者、悉行蠲免。
一、本省鹽課。
照萬曆四十八年舊額、按引如數徵解。
其天啟、崇祯年間加派、盡行蠲免。
一、丁銀雖有定額、但生齒凋耗、年老殘疾盡苦追徵甚至包納逃亡、贻累戶族、殊堪憫恻。
自今以後、各撫按官嚴行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