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關燈
小
中
大
從其言。
以書招谕之。
○庚午。
酉刻太白見。
有白氣自西南至東北。
○遣固山額真葉臣、率将士平定山西一路地方。
○升戶科右給事中劉昌。
為太常寺少卿。
○辛未以故明臨清副将王國棟、署臨清總兵官事。
以擒斬僞将功也。
○壬申。
升刑部郎中陳鵬舉、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河間道。
真定府同知程紹孔、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宣府口北道。
○遣官祭先師孔子。
○故明參将唐虞時啟言、逆賊張獻忠、自江西轉掠江南、勢甚猖獗。
臣惟南京形勝之地。
閩浙江廣等處、皆視其順逆、以為向背。
今宜乘其危懼。
即頒令上□日賞格。
臣赍往南京。
宣谕官民。
江南之地、可傳檄而定也。
若慮張獻忠、左良玉首鼠兩端。
則有原任鎮臣陳洪範、可以招撫。
乞即用為招撫總兵。
臣子起龍、乃洪範壻。
曾為史可法标下參将。
彼中将領多所親識。
乞令其赍谕往招。
則近悅遠來、一統之功可成矣。
下所司知之。
○癸酉。
攝政和碩睿親王谕禮部曰。
古來定天下者、必以網羅賢才為要圖。
以澤及窮民為首務。
我國家求賢之心。
衆已共曉。
而京城内流賊蹂躏之後。
必有鳏寡孤獨、謀生無計。
及乞丐街市者。
着一一察出。
給與錢糧恩養。
○甲戌。
兵部右侍郎金之俊啟言、聖朝之德意方新。
畿甸之望恩甚切。
乞先下蠲租之诏于直隸、以大慰民望。
下所司速議。
○攝政和碩睿親王谕京城内外軍民曰。
我朝巢□刀寇定亂。
建都燕京。
深念民為邦本。
凡可以計安民生者、無不與大小諸臣、實心舉行。
乃人民經亂離之後。
驚疑未定。
傳布訛言。
最可駭異。
聞有訛傳七八月間東遷者。
我國家不恃兵力。
惟務德化。
統馭萬方。
自今伊始。
燕京乃定鼎之地。
何故不建都于此、而又欲東移。
今大小各官、及将士等、移取家屬。
計日可到。
爾民人豈無确聞。
恐有奸徒、故意鼓煽。
并流賊奸細、造言搖惑。
故特遍行曉示。
務使知我國家安邦撫民至意。
○順天巡按柳寅東啟言察吏務清其源安民務定其志。
吏部掌铨衡、統百官、吏治之源也。
若監司守令各當其職。
自然政治廉平。
太平可緻。
近見升除各官。
凡前朝犯贓除名、流賊僞官、一概錄用。
雖雲寬大為治。
然流品不清。
奸欺得售。
非慎加選擇之道。
其為民害不可勝言是所當亟清其源也。
民值亂離之後。
心志彷徨。
鼎革以來政教未敷蠢然之民。
莫知所守。
奸惡之輩。
靡所顧忌。
蓋聞帝王弼教、不廢五刑。
鞭責不足以威衆。
明罰乃所以敕法。
宜速定律令。
頒示中外。
俾民不敢犯。
而禍亂自清矣。
攝政和碩睿親王報曰。
經綸方始。
治理需人。
凡歸順官員。
既經推用。
不必苛求。
此後官吏犯贓審實立行處斬。
鞭責似覺過寬。
自後問刑。
準依明律。
副予刑期無刑之意。
○柳寅東又啟言時已屆秋廟堂宜早定大計。
今日事勢、莫急于西賊。
欲圖西賊、必須調蒙古以入三邊。
舉大兵以收晉豫。
使賊腹背受敵。
又須先計扼蜀漢之路。
次第定東南之局。
攝政和碩睿親王是其言。
○故明三邊總督李化熙、遣官上所部兵馬數目、及地方土寇情形。
具啟歸順。
攝政和碩睿親王優答之。
即令入朝。
效用。
○盛京四郊塔工成。
賜諸喇嘛宴。
及鞍馬币帛器皿等物有差。
○丙子。
攝政和碩睿親王谕衆官民等曰。
明國之所以傾覆者。
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賄賂公行。
功過不明。
是非不辨。
凡用官員有财之人雖不肖亦得進。
無财之人、雖賢才亦不得見用。
所以賢者皆抱恨隐淪。
不賢者多夤緣幸進。
夫賢既不得進國政何由而理。
不賢用。
賄得官。
焉肯實心為國。
甚至無功者以行賄而冒功。
有功者以不行賄而功掩。
亂政壞國。
皆始于此。
罪亦莫大于此。
今内外官吏。
如盡洗從前貪婪肺腸。
殚忠效力。
則俸祿充給。
永享富貴。
如或仍前不悛。
行賄營私。
國法具在。
必不輕處。
定行枭示。
○丁醜。
以故一等梅勒章京查雅翰瞻子巴特瑪、二等甲喇章京趙萬璧子國珍、三等甲喇章京邱國玉子紀從、襲職。
○升刑部郎中甘文奎、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順廣道。
○戊寅。
侍衛巴泰等自燕京來複命。
攝政和碩睿親王多爾衮附表奏謝言臣等恭聞皇上诏谕、不勝歡忭竊思臣等同心戮力擊破流寇平定燕京實由上天眷祐皇上弘庥所緻今更仰仗天威自大同以西黃河以北、盡皆底定燕京以南、順德以北、俱已來歸。
疆圉日擴。
一統有基矣。
○宣府巡撫李鑒啟言、上谷一府。
在明朝為邊鎮。
在我朝為腹裡。
前定經制。
兵多而員冗。
今宜急議裁汰。
查得宣鎮原額經制官軍七萬六千九百二十九員名。
索之簿籍則有兵。
用之戰守則無兵。
總由前朝法紀廢弛
以書招谕之。
○庚午。
酉刻太白見。
有白氣自西南至東北。
○遣固山額真葉臣、率将士平定山西一路地方。
○升戶科右給事中劉昌。
為太常寺少卿。
○辛未以故明臨清副将王國棟、署臨清總兵官事。
以擒斬僞将功也。
○壬申。
升刑部郎中陳鵬舉、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河間道。
真定府同知程紹孔、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宣府口北道。
○遣官祭先師孔子。
○故明參将唐虞時啟言、逆賊張獻忠、自江西轉掠江南、勢甚猖獗。
臣惟南京形勝之地。
閩浙江廣等處、皆視其順逆、以為向背。
今宜乘其危懼。
即頒令上□日賞格。
臣赍往南京。
宣谕官民。
江南之地、可傳檄而定也。
若慮張獻忠、左良玉首鼠兩端。
則有原任鎮臣陳洪範、可以招撫。
乞即用為招撫總兵。
臣子起龍、乃洪範壻。
曾為史可法标下參将。
彼中将領多所親識。
乞令其赍谕往招。
則近悅遠來、一統之功可成矣。
下所司知之。
○癸酉。
攝政和碩睿親王谕禮部曰。
古來定天下者、必以網羅賢才為要圖。
以澤及窮民為首務。
我國家求賢之心。
衆已共曉。
而京城内流賊蹂躏之後。
必有鳏寡孤獨、謀生無計。
及乞丐街市者。
着一一察出。
給與錢糧恩養。
○甲戌。
兵部右侍郎金之俊啟言、聖朝之德意方新。
畿甸之望恩甚切。
乞先下蠲租之诏于直隸、以大慰民望。
下所司速議。
○攝政和碩睿親王谕京城内外軍民曰。
我朝巢□刀寇定亂。
建都燕京。
深念民為邦本。
凡可以計安民生者、無不與大小諸臣、實心舉行。
乃人民經亂離之後。
驚疑未定。
傳布訛言。
最可駭異。
聞有訛傳七八月間東遷者。
我國家不恃兵力。
惟務德化。
統馭萬方。
自今伊始。
燕京乃定鼎之地。
何故不建都于此、而又欲東移。
今大小各官、及将士等、移取家屬。
計日可到。
爾民人豈無确聞。
恐有奸徒、故意鼓煽。
并流賊奸細、造言搖惑。
故特遍行曉示。
務使知我國家安邦撫民至意。
○順天巡按柳寅東啟言察吏務清其源安民務定其志。
吏部掌铨衡、統百官、吏治之源也。
若監司守令各當其職。
自然政治廉平。
太平可緻。
近見升除各官。
凡前朝犯贓除名、流賊僞官、一概錄用。
雖雲寬大為治。
然流品不清。
奸欺得售。
非慎加選擇之道。
其為民害不可勝言是所當亟清其源也。
民值亂離之後。
心志彷徨。
鼎革以來政教未敷蠢然之民。
莫知所守。
奸惡之輩。
靡所顧忌。
蓋聞帝王弼教、不廢五刑。
鞭責不足以威衆。
明罰乃所以敕法。
宜速定律令。
頒示中外。
俾民不敢犯。
而禍亂自清矣。
攝政和碩睿親王報曰。
經綸方始。
治理需人。
凡歸順官員。
既經推用。
不必苛求。
此後官吏犯贓審實立行處斬。
鞭責似覺過寬。
自後問刑。
準依明律。
副予刑期無刑之意。
○柳寅東又啟言時已屆秋廟堂宜早定大計。
今日事勢、莫急于西賊。
欲圖西賊、必須調蒙古以入三邊。
舉大兵以收晉豫。
使賊腹背受敵。
又須先計扼蜀漢之路。
次第定東南之局。
攝政和碩睿親王是其言。
○故明三邊總督李化熙、遣官上所部兵馬數目、及地方土寇情形。
具啟歸順。
攝政和碩睿親王優答之。
即令入朝。
效用。
○盛京四郊塔工成。
賜諸喇嘛宴。
及鞍馬币帛器皿等物有差。
○丙子。
攝政和碩睿親王谕衆官民等曰。
明國之所以傾覆者。
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賄賂公行。
功過不明。
是非不辨。
凡用官員有财之人雖不肖亦得進。
無财之人、雖賢才亦不得見用。
所以賢者皆抱恨隐淪。
不賢者多夤緣幸進。
夫賢既不得進國政何由而理。
不賢用。
賄得官。
焉肯實心為國。
甚至無功者以行賄而冒功。
有功者以不行賄而功掩。
亂政壞國。
皆始于此。
罪亦莫大于此。
今内外官吏。
如盡洗從前貪婪肺腸。
殚忠效力。
則俸祿充給。
永享富貴。
如或仍前不悛。
行賄營私。
國法具在。
必不輕處。
定行枭示。
○丁醜。
以故一等梅勒章京查雅翰瞻子巴特瑪、二等甲喇章京趙萬璧子國珍、三等甲喇章京邱國玉子紀從、襲職。
○升刑部郎中甘文奎、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順廣道。
○戊寅。
侍衛巴泰等自燕京來複命。
攝政和碩睿親王多爾衮附表奏謝言臣等恭聞皇上诏谕、不勝歡忭竊思臣等同心戮力擊破流寇平定燕京實由上天眷祐皇上弘庥所緻今更仰仗天威自大同以西黃河以北、盡皆底定燕京以南、順德以北、俱已來歸。
疆圉日擴。
一統有基矣。
○宣府巡撫李鑒啟言、上谷一府。
在明朝為邊鎮。
在我朝為腹裡。
前定經制。
兵多而員冗。
今宜急議裁汰。
查得宣鎮原額經制官軍七萬六千九百二十九員名。
索之簿籍則有兵。
用之戰守則無兵。
總由前朝法紀廢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