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本宗教的主導概念(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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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本性的看法肯定是錯誤的,對此科學已經作了證明。

    因此,宗教建議或指定給人們的行動方式很少能夠帶來有用的效果,淨化儀式并不能治療疾病,祭祀和諷頌也不可能使莊稼生長旺盛。

    所以,我們針對自然崇拜學說所提出的反駁意見,看來是适用于任何可能存在的解釋體系的。

     盡管如此,還是有一種解釋從上述反駁之中逃脫掉了。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倘若宗教所滿足的是另一種截然不同的需要,而不是我們适應于可感對象的需要,那麼宗教就不會因為不能滿足這種需要,或不能很好地滿足這種需要而有受到削弱的風險了。

    如果宗教信仰産生的目的并不是為了使人類與物質世界相互協調起來,那麼它在人與世界的鬥争中所能給人造成的傷害,就不會危及它的起源了,因為它另有來由。

     倘若人類的信仰并非出于上述原因,那麼當這些原因與各種事實之間發生龃龉的時候,人類還會繼續堅持這種信仰。

    我們甚至可以想象,這種信仰應該是非常強烈的,它不僅維護了這些矛盾,而且也可以對它們産生否定作用,使信仰者看不到這些矛盾的重要性所在;這樣,這些矛盾就被轉化成為絲毫無損于宗教的東西。

    當宗教情感非常活躍的時候,人們就不會承認宗教是錯誤的,他們随時随地提出各種解釋,使宗教表現出一副清白無辜的樣子。

    如果儀式并沒有産生人們預期的效果,那麼這種失敗就會被歸咎為在執行儀式的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失誤,或者是另一位與之對立的神祇的介入。

    為此,這些宗教觀念必然是從其他某種情感中産生出來的,而不是因為人們受到了各種經驗騙局的蒙蔽,否則,其抵抗力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3 然而,問題還不僅限于此。

    即使人們确有理由頑固地堅持以宗教的方式來表達宇宙現象,而不顧其中的所有錯誤,那麼其理由必然具有可以提供解釋的性質。

    而它們又是在什麼時候獲得了這種屬性的呢?這裡,我們再次發現,在我們的面前,又出現了一個僅僅因為沒有受到批判,就被想當然地接受下來的假設。

    有人聲稱,在物質力量的天然作用之中,就包含着能夠在我們的内心中引發出神聖觀念所需要的任何要素,這是不言而喻的真理;然而,當我們仔細檢驗這種論斷的依據時&mdash&mdash順便提一下,這些依據是極其簡約的&mdash&mdash就會發現它們不過是一種偏見而已。

     這些人經常談論人類發現世界時所感受到的驚異之情。

    然而,在現實中,自然生活所表現出來的特點卻往往是近乎單調的規律性。

    每天早晨,太陽從地平線上升起,每天晚上,太陽再落下去;每個月,月亮都會運轉一個周期;在河床中,河流始終在奔流不息;同樣的季節周而複始,經常給人們帶來同樣的感覺。

    當然,有時候,不管是在什麼地方,都會有意想不到的事件發生,比如日蝕、雲遮月、河水泛濫等等。

    但是,這些暫時的變化隻能産生同樣暫時的印象,有關這些現象的記憶即刻就會消失;它們不可能成為構成宗教的那些穩定而又持久的觀念體系和儀軌體系的基礎。

    通常,自然的過程是始終如一的,而一緻性從來不會帶來強烈的情緒。

    我們說野蠻人對這些非凡的事物充滿了驚異之情,這隻不過是由于我們把近來産生的某種感情放到了曆史之初罷了。

    原始人對自然是非常習慣的,他們不可能對自然感到驚訝。

    要想擺脫習慣的束縛,發現這種規律性本身的神奇之處,人類就必須要有文化和反思。

    此外,正像我們曾經指出過的那樣[37],對某個對象的驚異并不足以使它顯得神聖,換言之,驚異之情并不足以表明:任何與這種事物的直接接觸都帶有亵渎和玷污的性質。

    如果我們把所有驚異和驚奇的印象都與宗教感情混為一談,那麼我們就誤解了宗教情感的真實性質。

     不過,這些人也認為,即使人類在自然面前沒有産生驚異之情,也會情不自禁地感受到一些此類印象。

    在人接觸自然的過程中,他每時每刻都會感受到自然要比自己偉大得多。

    無邊無際的自然征服了人類。

    人類對于其周圍無限延伸的空間,無限亘綿的時間,以及無比優越的力量的感覺,似乎不可能不在其心中喚起這樣的觀念:在他以外,存在着他所賴以存在的無限力量。

    恰恰是這種觀念,構成了神性概念的基本要素。

     不過,我們應該牢牢記住,我們所要探究的問題究竟是什麼。

    我們應該努力去發現,人類為什麼會想到現實中存在着兩種性質迥異而且不可比拟的事物範疇。

    而自然的圖景何以會使人産生這種兩重性的觀念呢?自然始終是等齊劃一的。

    自然無限擴張的問題并不重要,因為在我們目力所及的極限之外的自然,與我們此時此地所感受到的自然并無二緻。

    在我們的想象中,超出視界之外的空間依然還是空間,那與我們見到的空間并沒有什麼區别。

    無始無終不斷流逝的時間是由許多瞬間構成的,而這些瞬間與我們所經曆的各種瞬間也并無不同之處。

    廣袤與綿延一樣,都在無限地重複自己;如果我們所觸及到的部分并不具有神聖性質,那麼其他部分的神聖性質又是從何而來的呢?誠然,我們沒有親眼看見它們,但這并不足以使它們發生轉變。

    [38]凡俗事物所組成的世界也可能是無限的,但它仍然是凡俗的。

    這些人不也說過,與我們有關的物質力量遠遠超出了我們自身的力量了嗎?實際上,神聖力量與凡俗力量之間的區别并不僅僅是因為它擁有着更強大的力量,神聖力量也是各不相同的,它們各自具有其他力量所不具備的特質。

    然而,恰恰相反,體現宇宙的所有力量卻都具有同樣的性質,不管這些力量是在我們内部的還是在我們外部的。

    尤其是,這裡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使我們賦予一種事物相對于其他事物的顯赫地位。

    如果宗教确實是我們在尋找自然現象之根源的過程中産生的,那麼借此構想出來的力也不應該比今天科學家為了說明同樣的事實而構想出來的力更加神聖。

    [39]這等于是說,神聖事物根本就不存在,因而宗教也不存在。

     即使我們假設這種被&ldquo傾倒&rdquo的感覺确實能夠引發各種宗教觀念,它也不可能對原始人産生效果,因為原始人并沒有這種感覺。

    原始人絕對不會意識到宇宙的力量會遠遠超出自己的力量。

    既然科學還沒有教給他謙恭地行事,他就會認為自己擁有主宰各種事物的權威;盡管他實際上并沒有這種權威,但是他對此抱有的幻想已經足以使自己擺脫被支配的感覺了。

    如上所述,原始人認為自己通過某個手勢,就可以操控萬物,呼風喚雨,改天換日,諸如此類。

    [40]宗教本身會給他帶來安全感,因為他相信宗教以其統轄自然的力量武裝了自己。

    同樣,宗教儀式也是幫助他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世界的手段。

    因此,宗教的形成絕對不能歸結為由于人類在宇宙面前感到非常渺小而産生的情感,恰恰相反,宗教完全是由一種截然相反的情感激發出來的。

    甚至可以說,正是那種最高尚、最理想的情感才具有确保人類與各種事物相抗争的作用:宗教告訴人們,信仰本身就能夠&ldquo移山填海&rdquo,能夠支配自然力量。

    如果這種信念源自軟弱無能的感覺,那麼它如何得以産生呢? 最後,如果各種自然對象确實是因為它們體現出了各種氣勢非凡的形式或力量而變得神聖,那麼首先被賦予這種尊貴地位的,應該是太陽、月亮、天空、山脈、海洋、風,概言之,應該是巨大無比的宇宙力量;因為沒有什麼東西能比這些更加吸引感覺和想象的注意力了。

    然而事實上,它們的神聖化過程卻是緩慢形成的。

    我們在以下幾章裡将會發現,膜拜最初所針對的事物恰恰是一些非常卑賤的、或者至少是與人平等的植物和動物:如鴨子、兔子、袋鼠、蜥蜴、蠕蟲、青蛙等等。

    它們的客觀屬性肯定不是激發出宗教情感的原因。

     注釋 [1]無疑,這就說明了諸如曼哈特之類的民俗學家為什麼對泛靈論的觀念抱有好感。

    泛靈論認為,不管是在通行的宗教中,還是在低級的宗教中,這些次級秩序裡的精神存在始終占據着首要位置。

     [2]這個原則是在題為《比較神話學》(參見紙書第47頁及以下諸頁)的文章中得以闡發的。

     [3]阿達爾伯特·庫恩:《火之源與神之飲》,柏林,1859年(新版由恩斯特·庫恩編寫,1886年)。

    參見《蠻人獵手射殺太陽鹿》,載于《德國哲學雜志》,第1卷,1869年,第89&mdash169頁;《神話的發展階段》,德國柏林大學論文,1873年。

     [4]施瓦茨:《神話學的起源》,柏林,1860年。

     [5]米歇爾&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