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本宗教的主導概念(續)
關燈
小
中
大
多相似之處,但有人卻對這種說法的真實性提出了質疑。
其中,缪勒對這個問題的诠釋尤其讓人懷疑:這些名字會不會根本不是非常原始的宗教的标志,而是語言之間直接借鑒或自然交流而逐漸産生的呢?[27]而且,人們也不再認為這些詞根曾經作為自主的實在存在于一種隔離狀态之中,不再認為這些詞根可以使我們重新構建印歐人的原始語言,即使這僅僅是一種假設。
[28]另外,最近的研究表明,并不是所有的吠陀神明都具有馬克斯·缪勒及其學派所賦予它們的那些特定的自然崇拜特征的。
[29]不過,我們撇開這些問題不談,因為要想讨論這些問題,就必須具備語言學家的專門技能,我們隻想直接切入對這個體系的一般原則的探讨。
在這裡,非常重要的是我們不要将自然崇拜理論與這些已經受到質疑的假設混淆起來;因為很多持有自然崇拜觀點的學者都不像馬克斯·缪勒那樣,認為語言在自然崇拜中扮演着首屈一指的角色。
人類對了解其周圍世界總是很感興趣的,因此人類自誕生之日起就對這個世界進行了反思,這是每個人都樂于接受的說法。
對人類來說,他們必須同這些與自己聯系非常密切的事物進行合作,因此他們不可能不去設法獲取有關這些事物性質的知識。
然而,如果真的像自然崇拜說所說的那樣,宗教思想産生于這些反思,那麼我們就不可能解釋,為什麼宗教思想在人們藉此作出了解事物性質的最初努力之後還能夠繼續存在下去;它得以維持自身的這種持久性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我們之所以有了解事物性質的需要,是因為想要使這些事物能夠以适當的方式發揮作用。
然而,對宗教,尤其是早期形式的宗教而言,它們隻能為人類提供殘缺不全的宇宙概念,很難即刻形成比較實用的儀軌。
各種事物變成了有生命有思想的存在和心靈,或者是如同宗教想象所設想出的宇宙現象的代理者那樣的人格。
按照這種形式來構想事物,根據這種概念來看待事物,是無法讓它們為人的目的服務的。
人們向這些事物祈禱,用宴飲和祭祀的方式進行慶賀,或者強迫自己禁食和禁欲,也不可能阻止它們作惡,或讓它們為自己效勞。
如果人們靠實施這類手段而獲得成功,那也僅僅是一種例外的情況,換言之,是一種奇迹。
因此,即使宗教得以存在的原因為我們提供的世界概念,可以引導我們與這個世界建立聯系,它也沒有條件發揮其功能。
人們很快就會發覺這一點,因為遠遠多于成功的失敗表明,他們所遵循的是一條完全錯誤的路線;而這些不斷産生的矛盾,每時每刻都在動搖着宗教,使其無法繼續存在下去。
毋庸置疑,謬誤在曆史進程之中總歸會永遠存在下去的;但是,除去極端例外的環境的綜合作用以外,謬誤要永遠這樣存在下去,就必須在實踐上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即使它們無法在理論上向我們提供有關事物的确切觀念,也必須能夠充分地表達出事物影響我們的方式,而不管這種影響是好的還是壞的。
在這些情況下,根據謬誤所決定的行動總有可能,或者至少一般說來有可能成為恰當的行動,這樣,我們就很容易解釋出這些謬誤能夠經過經驗證據的檢驗而幸存下來的原因了。
[30]但是,導緻,或者隻能導緻錯誤而無效的儀軌的謬誤,特别是這種謬誤的體系,卻是根本沒有機會存在下去的。
而信徒們試圖影響自然的儀式與科學教導我們利用自然的方法的共同之處又是什麼呢?&mdash&mdash我們現在知道,後者才是唯一有效的辦法。
如果這種無用的儀式就是人類在宗教中所要獲得的東西,那麼我們就不可能理解宗教是如何維持下去的,除非宗教有巧妙的花招避人耳目,使人們看不到它無法向他們提供他們所期望的東西。
然而,這又必然會使我們再次回到18世紀的那種過于簡單的解釋。
[31] 所以說,自然崇拜僅僅在表面上逃避了我們剛才針對泛靈論所提出的反駁意見。
正因為自然崇拜把宗教還原為一個毫無客觀價值的沒有遮攔的比喻,所以它也将宗教變成了一個幻覺體系。
誠然,它為宗教提供了一個現實的起點,從而證實了自然現象在我們内心之中激發出來的各種感覺;然而,通過語言的蠱惑作用,這種感覺很快就轉變成了極其誇張的各種概念。
除非我們立即用由神話帶來的各種寓言般的信仰所編織而成的厚厚的帏帳,将宗教思想掩蓋起來,将宗教思想的原貌隐藏起來,否則宗教思想就無法與實在建立相互聯系。
于是,信仰者便俨然如同谵妄的人一樣,生活在僅僅作為言語的各種存在與事物所堆砌而成的世界之中,其實,馬克斯·缪勒自己也認識到了這個問題,他曾經把神話看成是智識疾病的産物。
起先,缪勒把神話說成是語言的疾病,不過在他看來,既然語言和智識是不可分的,那麼兩者實際面臨的處境也就沒有什麼不同了。
他說:&ldquo當我試圖解釋神話學最内在的本質時,我把它說成是語言疾病而不是思想疾病&hellip&hellip當我在我的&lsquo思想科學&rsquo(laSciencedelaPensée)中充分解釋了語言和思想密不可分,以及語言疾病即是思想疾病的觀點之後,我的意思無疑還是始終如一的。
如果我們想到,至高無上的神犯下了各種罪行,受到了人類的蒙騙,對他的妻子氣勢洶洶,肆意虐待他的孩子,等等,那麼這肯定是病态的或思想反常狀态的證據,或者更确切地說,是真正陷入了瘋狂狀态的證據。
&rdquo[32]上述論說,不僅有效地批駁了馬克斯·缪勒及其學派的理論,而且也批駁了以任何形式出現的自然崇拜學說的原則。
無論我們怎樣去做,如果宗教把表達自然力作為自己的主要目的,那麼我們從中看到的就隻能是一個虛構體系,倘若這個體系能夠繼續存在下去,那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正因為馬克斯·缪勒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所以他便通過将神話和宗教徹底區分開來,将神話置于宗教之外等手段,以圖逃避這種反駁意見。
他聲稱,隻有那些符合聖明的道德體系和理性的神學所設立的各種規定的信仰,才擁有保留宗教之名的權利。
神話隻是寄生物,它們在語言的影響下附着于這些基本概念,并使其改變了性質。
例如,隻有在希臘人把宙斯看成是至高無上的神、人類之父、各種法律的保護者、各種罪行的報複者等等的情況下,對宙斯的信仰才是宗教意義上的;而所有有關宙斯的傳記、婚姻及其冒險經曆的說法都不過是神話而已。
[33] 這樣的區分是很武斷的。
誠然,神話與宗教史都具有美學的意義,但無論如何神話也是宗教生活的基本要素之一。
假如我們把神話從宗教中排除出去,那麼我們也必然應該把儀式排除出去;因為儀式通常是針對确定的人格而言的,這些人格有名字、有性格、有确定的德性,也有曆史,并随着人們構想這些人格的方式而不斷發生變化。
對神的膜拜取決于我們賦予神的性格,而神話恰恰确定了這種性格。
通常說來,儀式隻是将神話付諸行動的形式。
基督教的聖餐儀式與有關最後晚餐的神話就是密不可分的,聖餐儀式的全部意義恰恰是從這個神話中派生出來的。
然而,如果說所有神話都是一種言語谵妄所帶來的結果的話,那麼我們就很難觸及到我們所提出的問題了,膜拜的存在,特别是膜拜的持續存在就變得不可解釋了。
這樣,我們便很難理解千百年來人類為什麼始終會毫無目的地去做某些事情。
此外,神話不僅确定了神聖人格的獨特品格,而且有一些神或者精神存在管轄着自然界的各個部分的觀念在本質上也是神話的,盡管人們用以表現它們的方式多種多樣。
[34]倘若我們把所有有關神作為宇宙代理人的觀念都從以往的宗教中一筆勾銷,那麼還會留下什麼東西呢?是神性本身的觀念嗎?是人類所依賴、所仰仗的超驗力量的觀念嗎?然而,這些觀念隻不過是人類有史以來的任何宗教中都沒有充分實現的抽象概念和哲學概念罷了;對宗教科學來說,它們毫無意義。
[35]因此,我們必須避免對各種宗教信仰妄加分别,我們絕不能因為有些信仰看起來是真實的或合理的,就把它們保留下來,有些信仰使我們驚栗和迷惑,就把它們棄之一邊。
所有神話,甚至是我們以為最不合理的神話都是有人相信的。
[36]有些人對這些神話的信仰要比對自身感覺的信任還要堅定;他們的行為就是以這些神話為基礎的。
所以,不管神話具有什麼樣的表象,它們都不可能沒有客觀基礎。
不過,我們可以這樣說,無論采取什麼方式對宗教作出解釋,宗教對事物的真
其中,缪勒對這個問題的诠釋尤其讓人懷疑:這些名字會不會根本不是非常原始的宗教的标志,而是語言之間直接借鑒或自然交流而逐漸産生的呢?[27]而且,人們也不再認為這些詞根曾經作為自主的實在存在于一種隔離狀态之中,不再認為這些詞根可以使我們重新構建印歐人的原始語言,即使這僅僅是一種假設。
[28]另外,最近的研究表明,并不是所有的吠陀神明都具有馬克斯·缪勒及其學派所賦予它們的那些特定的自然崇拜特征的。
[29]不過,我們撇開這些問題不談,因為要想讨論這些問題,就必須具備語言學家的專門技能,我們隻想直接切入對這個體系的一般原則的探讨。
在這裡,非常重要的是我們不要将自然崇拜理論與這些已經受到質疑的假設混淆起來;因為很多持有自然崇拜觀點的學者都不像馬克斯·缪勒那樣,認為語言在自然崇拜中扮演着首屈一指的角色。
人類對了解其周圍世界總是很感興趣的,因此人類自誕生之日起就對這個世界進行了反思,這是每個人都樂于接受的說法。
對人類來說,他們必須同這些與自己聯系非常密切的事物進行合作,因此他們不可能不去設法獲取有關這些事物性質的知識。
然而,如果真的像自然崇拜說所說的那樣,宗教思想産生于這些反思,那麼我們就不可能解釋,為什麼宗教思想在人們藉此作出了解事物性質的最初努力之後還能夠繼續存在下去;它得以維持自身的這種持久性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我們之所以有了解事物性質的需要,是因為想要使這些事物能夠以适當的方式發揮作用。
然而,對宗教,尤其是早期形式的宗教而言,它們隻能為人類提供殘缺不全的宇宙概念,很難即刻形成比較實用的儀軌。
各種事物變成了有生命有思想的存在和心靈,或者是如同宗教想象所設想出的宇宙現象的代理者那樣的人格。
按照這種形式來構想事物,根據這種概念來看待事物,是無法讓它們為人的目的服務的。
人們向這些事物祈禱,用宴飲和祭祀的方式進行慶賀,或者強迫自己禁食和禁欲,也不可能阻止它們作惡,或讓它們為自己效勞。
如果人們靠實施這類手段而獲得成功,那也僅僅是一種例外的情況,換言之,是一種奇迹。
因此,即使宗教得以存在的原因為我們提供的世界概念,可以引導我們與這個世界建立聯系,它也沒有條件發揮其功能。
人們很快就會發覺這一點,因為遠遠多于成功的失敗表明,他們所遵循的是一條完全錯誤的路線;而這些不斷産生的矛盾,每時每刻都在動搖着宗教,使其無法繼續存在下去。
毋庸置疑,謬誤在曆史進程之中總歸會永遠存在下去的;但是,除去極端例外的環境的綜合作用以外,謬誤要永遠這樣存在下去,就必須在實踐上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即使它們無法在理論上向我們提供有關事物的确切觀念,也必須能夠充分地表達出事物影響我們的方式,而不管這種影響是好的還是壞的。
在這些情況下,根據謬誤所決定的行動總有可能,或者至少一般說來有可能成為恰當的行動,這樣,我們就很容易解釋出這些謬誤能夠經過經驗證據的檢驗而幸存下來的原因了。
[30]但是,導緻,或者隻能導緻錯誤而無效的儀軌的謬誤,特别是這種謬誤的體系,卻是根本沒有機會存在下去的。
而信徒們試圖影響自然的儀式與科學教導我們利用自然的方法的共同之處又是什麼呢?&mdash&mdash我們現在知道,後者才是唯一有效的辦法。
如果這種無用的儀式就是人類在宗教中所要獲得的東西,那麼我們就不可能理解宗教是如何維持下去的,除非宗教有巧妙的花招避人耳目,使人們看不到它無法向他們提供他們所期望的東西。
然而,這又必然會使我們再次回到18世紀的那種過于簡單的解釋。
[31] 所以說,自然崇拜僅僅在表面上逃避了我們剛才針對泛靈論所提出的反駁意見。
正因為自然崇拜把宗教還原為一個毫無客觀價值的沒有遮攔的比喻,所以它也将宗教變成了一個幻覺體系。
誠然,它為宗教提供了一個現實的起點,從而證實了自然現象在我們内心之中激發出來的各種感覺;然而,通過語言的蠱惑作用,這種感覺很快就轉變成了極其誇張的各種概念。
除非我們立即用由神話帶來的各種寓言般的信仰所編織而成的厚厚的帏帳,将宗教思想掩蓋起來,将宗教思想的原貌隐藏起來,否則宗教思想就無法與實在建立相互聯系。
于是,信仰者便俨然如同谵妄的人一樣,生活在僅僅作為言語的各種存在與事物所堆砌而成的世界之中,其實,馬克斯·缪勒自己也認識到了這個問題,他曾經把神話看成是智識疾病的産物。
起先,缪勒把神話說成是語言的疾病,不過在他看來,既然語言和智識是不可分的,那麼兩者實際面臨的處境也就沒有什麼不同了。
他說:&ldquo當我試圖解釋神話學最内在的本質時,我把它說成是語言疾病而不是思想疾病&hellip&hellip當我在我的&lsquo思想科學&rsquo(laSciencedelaPensée)中充分解釋了語言和思想密不可分,以及語言疾病即是思想疾病的觀點之後,我的意思無疑還是始終如一的。
如果我們想到,至高無上的神犯下了各種罪行,受到了人類的蒙騙,對他的妻子氣勢洶洶,肆意虐待他的孩子,等等,那麼這肯定是病态的或思想反常狀态的證據,或者更确切地說,是真正陷入了瘋狂狀态的證據。
&rdquo[32]上述論說,不僅有效地批駁了馬克斯·缪勒及其學派的理論,而且也批駁了以任何形式出現的自然崇拜學說的原則。
無論我們怎樣去做,如果宗教把表達自然力作為自己的主要目的,那麼我們從中看到的就隻能是一個虛構體系,倘若這個體系能夠繼續存在下去,那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正因為馬克斯·缪勒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所以他便通過将神話和宗教徹底區分開來,将神話置于宗教之外等手段,以圖逃避這種反駁意見。
他聲稱,隻有那些符合聖明的道德體系和理性的神學所設立的各種規定的信仰,才擁有保留宗教之名的權利。
神話隻是寄生物,它們在語言的影響下附着于這些基本概念,并使其改變了性質。
例如,隻有在希臘人把宙斯看成是至高無上的神、人類之父、各種法律的保護者、各種罪行的報複者等等的情況下,對宙斯的信仰才是宗教意義上的;而所有有關宙斯的傳記、婚姻及其冒險經曆的說法都不過是神話而已。
[33] 這樣的區分是很武斷的。
誠然,神話與宗教史都具有美學的意義,但無論如何神話也是宗教生活的基本要素之一。
假如我們把神話從宗教中排除出去,那麼我們也必然應該把儀式排除出去;因為儀式通常是針對确定的人格而言的,這些人格有名字、有性格、有确定的德性,也有曆史,并随着人們構想這些人格的方式而不斷發生變化。
對神的膜拜取決于我們賦予神的性格,而神話恰恰确定了這種性格。
通常說來,儀式隻是将神話付諸行動的形式。
基督教的聖餐儀式與有關最後晚餐的神話就是密不可分的,聖餐儀式的全部意義恰恰是從這個神話中派生出來的。
然而,如果說所有神話都是一種言語谵妄所帶來的結果的話,那麼我們就很難觸及到我們所提出的問題了,膜拜的存在,特别是膜拜的持續存在就變得不可解釋了。
這樣,我們便很難理解千百年來人類為什麼始終會毫無目的地去做某些事情。
此外,神話不僅确定了神聖人格的獨特品格,而且有一些神或者精神存在管轄着自然界的各個部分的觀念在本質上也是神話的,盡管人們用以表現它們的方式多種多樣。
[34]倘若我們把所有有關神作為宇宙代理人的觀念都從以往的宗教中一筆勾銷,那麼還會留下什麼東西呢?是神性本身的觀念嗎?是人類所依賴、所仰仗的超驗力量的觀念嗎?然而,這些觀念隻不過是人類有史以來的任何宗教中都沒有充分實現的抽象概念和哲學概念罷了;對宗教科學來說,它們毫無意義。
[35]因此,我們必須避免對各種宗教信仰妄加分别,我們絕不能因為有些信仰看起來是真實的或合理的,就把它們保留下來,有些信仰使我們驚栗和迷惑,就把它們棄之一邊。
所有神話,甚至是我們以為最不合理的神話都是有人相信的。
[36]有些人對這些神話的信仰要比對自身感覺的信任還要堅定;他們的行為就是以這些神話為基礎的。
所以,不管神話具有什麼樣的表象,它們都不可能沒有客觀基礎。
不過,我們可以這樣說,無論采取什麼方式對宗教作出解釋,宗教對事物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