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圖騰信仰(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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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個體。
在兩種情況下,我們都可以發現同樣的信仰,都認為事物和人生死攸關,而且前者具有特殊的力量,它的人類盟友能夠分享它的好處。
我們還發現,兩種圖騰都具有用與人有關的事物給人命名的習俗,以及給這個名字加上标記的習俗。
圖騰是氏族的庇護者,就如同個人的圖騰是個體的庇護者一樣。
所以重要的是,我們的術語應該使這兩個體系的關系一目了然。
正因為這樣,我和弗雷澤才都把每個個體對他的庇護者的膜拜定名為個體圖騰制度。
在有些情況下,原始人自己也采用這個詞來指稱氏族的圖騰和個體的動物佑護者,這就使我們表達的合理性得到了進一步的證明。
[34]至于泰勒和鮑威爾則不同意這個術語,而主張用别的詞來命名這兩種宗教制度,這是因為,依據他們的觀點,集體圖騰不過是一個名字或标簽,毫無宗教色彩。
[35]但是我們則相反,我們知道集體圖騰是一種聖物,而且遠比擁有保護力量的動物更加神聖。
更何況,我們的研究還将表明,這兩種圖騰制度為何是密不可分的。
[36] 當然,不論這兩種制度多麼親近,它們之間還是存在着重要的區别。
氏族相信它是從圖騰動物或植物衍生而來的,而個體就不再認為他與個人的圖騰有任何傳承關系。
個體圖騰是一個朋友,一個夥伴,一個保護者,而不是親戚。
人可以享受個體圖騰的品性所帶來的好處,但是他們并非出自同一個血統。
其次,隻需要遵守必要的規矩,氏族成員就允許相鄰的氏族吃掉他們集體以之為名的動物;但是,與此相反,個體對他個人的圖騰所屬的物種十分尊崇,他要保護它不受外人的侵害,至少要保護人與動物休戚相關的那些部位。
不過,這兩種圖騰的首要差異還在于獲得它們的方式是不同的。
集體圖騰是每個個體族内身份的一個部分,它一般是世代相傳的,在任何情況下,它都與生俱來,單靠人們的願望是于事無補的。
孩子的圖騰有時候來自母親(卡米拉羅伊、迪埃裡、烏拉本納等),有時候來自父親(納裡涅裡、瓦拉蒙加等),有時候來自母親懷上他的那個地方的占有主導地位的圖騰(阿蘭達、洛裡查)。
與之相反,個體圖騰是主動獲得的,[37]是通過一整套必要的儀式操作确定的。
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一般采取如下方式:大約是在青春期,當成年禮即将來臨之時,年輕人就被調往遠處的一個地方,比如到叢林中去。
在幾天到幾年不等的時間裡,他就要在那兒經受各種令人精疲力竭的殘酷鍛煉。
他禁食禁欲,自傷自殘。
他時而四處遊蕩,發出狂暴的叫喊和名副其實的怒号;時而伸展四肢,凝然而凄楚地躺在地上;時而手舞足蹈,祈求并召喚他那些常在的神性。
就這樣,他最終使自己進入了一種亢奮的極端狀态,走向了神志失常的邊緣。
而一旦他到了這個當口,他的表現就很容易具有幻覺的性質。
海克維爾德說:&ldquo一個男孩子在成年禮的前夕,要交替進行禁食和服藥。
他任何東西都不能吃,還得服下令人作嘔的藥劑。
他不時喝下一些調制好的麻醉藥,直到他果真神思恍惚為止。
然後,他就産生了幻象和非同尋常的夢境,或者說他以為他産生了幻象和夢境&mdash&mdash當然這是此前所有訓練的必然結果。
他想象自己在天空飛翔,在地下挺進,跨越峽谷,在山巅之間來回跳躍,降伏了巨人和怪物。
&rdquo[38]如果在這一境界中,在半夢半醒之間,他看到了&mdash&mdash或者是他相信他看到了,這都是一回事&mdash&mdash一頭動物似乎在向他表達善意,那麼他就以為自己已經發現了他所期待的庇護者。
[39] 然而,澳洲卻很少使用這一程序。
[40]在澳洲大陸,個人的圖騰似乎是在出生時[41]或者是在成人禮上[42]由第三方授予的。
一般是由一個親戚來擔任這一角色,要麼就是一個賦有特殊力量的人物,比如老人或者巫師。
有時候也為此而占蔔。
例如,在夏洛特灣、貝德福德角或普羅瑟派恩河,祖母或其他老婦人會猛烈地旋轉一個還連着胎盤的臍帶,同時另一個老婦人就說出各種不同事物的名稱,恰好在臍帶斷裂時說出來的事物,就被用來作為個體的圖騰。
[43]在約克角的亞萊坎納人中,當一個年輕的初成年者的牙齒被敲下來之後,他們就會給他一點水漱口,并讓他吐在一桶水裡,這時老人們就會仔細驗看吐出來的血和唾液的凝塊,與之形狀相似的自然事物就被當作這個年輕人的個人圖騰。
[44]在其他地方,圖騰是從一個個體傳給另一個個體的,比如父親傳給兒子,或叔伯傳給侄子。
[45]這種方式在美洲也有使用。
在托特所報告的一個個案中,主事者是一個薩滿,[46]他想要把他的圖騰傳給他的侄子。
&ldquo伯伯拿着他的司那姆(他的個人圖騰),這回是一張幹的鳥皮,吩咐他的侄子向上吐氣。
然後他自己也向上面吐氣,還說出一些神秘的話,于是,這張幹鳥皮對保羅(他的侄子)來說就好像變成了一隻活鳥,圍繞着他們飛舞一番然後就消失了。
随後,伯伯就指示保羅當天弄來一張和伯伯一樣的那種鳥皮,并把它戴在下身。
這些完成以後,當天夜裡他就做了一個夢,在夢中司那姆化作人形來到他面前,向他透露了可以用來召喚它的神秘名字,并許諾了對他的保護。
&rdquo[47] 個體圖騰是要争取的而非被給定的,而且,通常也不是非得獲得一個不可。
首先,在澳洲有大量部落對這一習俗似乎全然無知。
[48]其次,即使在有這一習俗的地方,要不要個體圖騰也往往是自願的。
例如在埃瓦拉伊,雖然所有的巫師都有個體圖騰,并從中汲取力量,但衆多這個行當以外的人卻根本沒有。
若能得到巫師所賜予的圖騰是很榮幸的,但巫師要留給他的朋友、他所喜愛的人或者是渴望做他這一行的人。
[49]與之類似,在一些薩利什人中,隻有那些特别想在戰鬥或狩獵中取勝的人,或者有志于成為薩滿的人,才為自己謀求這種保護者。
[50]所以至少在某些民族中,個體圖騰似乎僅被認為是一種優勢與便利條件,并不是必不可少的。
有它固然是好事,沒有也照樣可以過活。
反過來說,一個人也沒必要把自己限定在一個圖騰上,如果他想得到更充分的保護,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他多找幾個圖騰[51];如果已有的
在兩種情況下,我們都可以發現同樣的信仰,都認為事物和人生死攸關,而且前者具有特殊的力量,它的人類盟友能夠分享它的好處。
我們還發現,兩種圖騰都具有用與人有關的事物給人命名的習俗,以及給這個名字加上标記的習俗。
圖騰是氏族的庇護者,就如同個人的圖騰是個體的庇護者一樣。
所以重要的是,我們的術語應該使這兩個體系的關系一目了然。
正因為這樣,我和弗雷澤才都把每個個體對他的庇護者的膜拜定名為個體圖騰制度。
在有些情況下,原始人自己也采用這個詞來指稱氏族的圖騰和個體的動物佑護者,這就使我們表達的合理性得到了進一步的證明。
[34]至于泰勒和鮑威爾則不同意這個術語,而主張用别的詞來命名這兩種宗教制度,這是因為,依據他們的觀點,集體圖騰不過是一個名字或标簽,毫無宗教色彩。
[35]但是我們則相反,我們知道集體圖騰是一種聖物,而且遠比擁有保護力量的動物更加神聖。
更何況,我們的研究還将表明,這兩種圖騰制度為何是密不可分的。
[36] 當然,不論這兩種制度多麼親近,它們之間還是存在着重要的區别。
氏族相信它是從圖騰動物或植物衍生而來的,而個體就不再認為他與個人的圖騰有任何傳承關系。
個體圖騰是一個朋友,一個夥伴,一個保護者,而不是親戚。
人可以享受個體圖騰的品性所帶來的好處,但是他們并非出自同一個血統。
其次,隻需要遵守必要的規矩,氏族成員就允許相鄰的氏族吃掉他們集體以之為名的動物;但是,與此相反,個體對他個人的圖騰所屬的物種十分尊崇,他要保護它不受外人的侵害,至少要保護人與動物休戚相關的那些部位。
不過,這兩種圖騰的首要差異還在于獲得它們的方式是不同的。
集體圖騰是每個個體族内身份的一個部分,它一般是世代相傳的,在任何情況下,它都與生俱來,單靠人們的願望是于事無補的。
孩子的圖騰有時候來自母親(卡米拉羅伊、迪埃裡、烏拉本納等),有時候來自父親(納裡涅裡、瓦拉蒙加等),有時候來自母親懷上他的那個地方的占有主導地位的圖騰(阿蘭達、洛裡查)。
與之相反,個體圖騰是主動獲得的,[37]是通過一整套必要的儀式操作确定的。
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一般采取如下方式:大約是在青春期,當成年禮即将來臨之時,年輕人就被調往遠處的一個地方,比如到叢林中去。
在幾天到幾年不等的時間裡,他就要在那兒經受各種令人精疲力竭的殘酷鍛煉。
他禁食禁欲,自傷自殘。
他時而四處遊蕩,發出狂暴的叫喊和名副其實的怒号;時而伸展四肢,凝然而凄楚地躺在地上;時而手舞足蹈,祈求并召喚他那些常在的神性。
就這樣,他最終使自己進入了一種亢奮的極端狀态,走向了神志失常的邊緣。
而一旦他到了這個當口,他的表現就很容易具有幻覺的性質。
海克維爾德說:&ldquo一個男孩子在成年禮的前夕,要交替進行禁食和服藥。
他任何東西都不能吃,還得服下令人作嘔的藥劑。
他不時喝下一些調制好的麻醉藥,直到他果真神思恍惚為止。
然後,他就産生了幻象和非同尋常的夢境,或者說他以為他産生了幻象和夢境&mdash&mdash當然這是此前所有訓練的必然結果。
他想象自己在天空飛翔,在地下挺進,跨越峽谷,在山巅之間來回跳躍,降伏了巨人和怪物。
&rdquo[38]如果在這一境界中,在半夢半醒之間,他看到了&mdash&mdash或者是他相信他看到了,這都是一回事&mdash&mdash一頭動物似乎在向他表達善意,那麼他就以為自己已經發現了他所期待的庇護者。
[39] 然而,澳洲卻很少使用這一程序。
[40]在澳洲大陸,個人的圖騰似乎是在出生時[41]或者是在成人禮上[42]由第三方授予的。
一般是由一個親戚來擔任這一角色,要麼就是一個賦有特殊力量的人物,比如老人或者巫師。
有時候也為此而占蔔。
例如,在夏洛特灣、貝德福德角或普羅瑟派恩河,祖母或其他老婦人會猛烈地旋轉一個還連着胎盤的臍帶,同時另一個老婦人就說出各種不同事物的名稱,恰好在臍帶斷裂時說出來的事物,就被用來作為個體的圖騰。
[43]在約克角的亞萊坎納人中,當一個年輕的初成年者的牙齒被敲下來之後,他們就會給他一點水漱口,并讓他吐在一桶水裡,這時老人們就會仔細驗看吐出來的血和唾液的凝塊,與之形狀相似的自然事物就被當作這個年輕人的個人圖騰。
[44]在其他地方,圖騰是從一個個體傳給另一個個體的,比如父親傳給兒子,或叔伯傳給侄子。
[45]這種方式在美洲也有使用。
在托特所報告的一個個案中,主事者是一個薩滿,[46]他想要把他的圖騰傳給他的侄子。
&ldquo伯伯拿着他的司那姆(他的個人圖騰),這回是一張幹的鳥皮,吩咐他的侄子向上吐氣。
然後他自己也向上面吐氣,還說出一些神秘的話,于是,這張幹鳥皮對保羅(他的侄子)來說就好像變成了一隻活鳥,圍繞着他們飛舞一番然後就消失了。
随後,伯伯就指示保羅當天弄來一張和伯伯一樣的那種鳥皮,并把它戴在下身。
這些完成以後,當天夜裡他就做了一個夢,在夢中司那姆化作人形來到他面前,向他透露了可以用來召喚它的神秘名字,并許諾了對他的保護。
&rdquo[47] 個體圖騰是要争取的而非被給定的,而且,通常也不是非得獲得一個不可。
首先,在澳洲有大量部落對這一習俗似乎全然無知。
[48]其次,即使在有這一習俗的地方,要不要個體圖騰也往往是自願的。
例如在埃瓦拉伊,雖然所有的巫師都有個體圖騰,并從中汲取力量,但衆多這個行當以外的人卻根本沒有。
若能得到巫師所賜予的圖騰是很榮幸的,但巫師要留給他的朋友、他所喜愛的人或者是渴望做他這一行的人。
[49]與之類似,在一些薩利什人中,隻有那些特别想在戰鬥或狩獵中取勝的人,或者有志于成為薩滿的人,才為自己謀求這種保護者。
[50]所以至少在某些民族中,個體圖騰似乎僅被認為是一種優勢與便利條件,并不是必不可少的。
有它固然是好事,沒有也照樣可以過活。
反過來說,一個人也沒必要把自己限定在一個圖騰上,如果他想得到更充分的保護,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他多找幾個圖騰[51];如果已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