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圖騰信仰(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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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騰動物與人 但是圖騰形象并不是唯一的聖物。

    有一些真實的事物也是儀式的對象,因為它們與圖騰有關。

    首當其沖者,便是圖騰物種的生物和氏族的成員。

     1 首先,既然表現圖騰的圖案能夠激發宗教情感,那麼很自然,這些圖案所反映的事物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應該具有同樣的屬性。

     這些事物大部分是動物或植物。

    植物乃至動物的凡俗用途都是日常食品,而圖騰動物或圖騰植物的神聖性則表現為對它們的食用禁忌。

    當然,它們既然是聖物,就可以制成某種秘膳,我們将會看到,它們實際上有時候是名副其實的聖餐;不過,通常說來,它們還不能被用作日常食品。

    誰要是觸犯了這一規定,誰就會大禍臨頭。

    這并不是說群體總是要人為地懲罰這種犯禁行為,而是人們相信亵渎會自動地招來死亡。

    在圖騰植物或動物中,始終存在着一種令人敬畏的本原,這種本原一旦進入凡俗的有機體,就必然會被擾亂或者破壞。

    [1]至少在某些部落中,隻有長者才可以不受這種禁忌的限制,[2]稍後我們就會搞清楚其中的原因。

     然而,即使這一禁忌在大多數部落中是相當嚴格的[3](下文将會讨論到某些例外情況),随着舊有的圖騰組織發生混亂,它也會無法避免地趨于衰弱。

    可是,那些遺留下來的限制表明,禁忌的削弱并不是輕而易舉就可以被接受的。

    例如,即使在允許吃圖騰植物或動物的時候,也不可以随意造次,每次隻能吃一小點兒;如果超過了這個限量,那就是具有嚴重後果的儀式過錯。

    [4]另外,對于那些最被珍視的部分,也就是最為神聖的部分,如卵和脂肪[5],其禁忌仍然一如既往。

    還有其他的一些部分,也是不允許食用的,除非這個動物還沒有完全長成;[6]在這種情況下,無疑是因為人們認為它的神聖性還發育得很不完全。

    所以,對圖騰生物進行隔離和保護的界限雖然在退讓,但其速度卻是很緩慢的,其抵抗力是很頑強的,這也可以表明禁忌最初曾經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況。

     誠然,依據斯賓塞和吉蘭的說法,這些限制并不是業已失勢的宗教禁忌的殘餘,而是一種剛開始建立的禁忌的開端。

    這兩位作者認為[7],起初,飲食是完全自由的,目前的限制直到相當晚近才出現。

    他們以為他們發現了能夠證明這一理論的兩點論據。

    首先,就像我們剛才所說的那樣,在某些鄭重的場合,氏族成員和他們的首領不僅可以,而且必須吃下圖騰動物或植物。

    其次,有些神話講到,作為氏族創建者的偉大祖先經常食用他們的圖騰;于是他們主張,除非認為這些故事反映了一個不存在目前這些禁忌的時代,否則對它們就沒法理解了。

     但是,在某些莊重的儀典中食用圖騰的現象以及相應的節制乃是儀式的需要,而絕不意味着那曾經是一道普通的菜肴。

    恰恰相反,在秘膳中所吃的食物本質上是神聖的,因而要禁絕凡俗。

    至于神話,如果這麼容易就被賦予了曆史文獻的價值,那多少要在整體上予以批判才行。

    一般說來,神話的目的是诠釋現存的儀式,而不是紀念過去的事件;它們是對當前的解釋,而不是對曆史的解釋。

    就此而言,傳說時代的祖先吃掉他們的圖騰所依據的傳統,與現在一直有效的信仰和儀式完全相符。

    老人和那些獲得了較高宗教地位的人,都不受那些普通人才受其約束的限制。

    [8]他們之所以可以吃聖物,是因為他們本身就是神聖的。

    這條規則可以見于形形色色的宗教,絕非圖騰制度所獨有。

    如今祖先英雄們已經近乎于神,因而他們去吃神聖的食物就再自然不過了,[9]但是,卻沒有理由把這一特權授予尋常的凡人。

    [10] 不過,禁忌并不一定總是絕對的,也不可能總是絕對的。

    在必要的情況下,它總會暫時解除,例如當一個快要餓死的人在除了圖騰以外沒有其他東西可以果腹的時候。

    [11]當圖騰是人不可或缺的食物時,這樣做的理由就更加充分了。

    例如有為數衆多的部落以水為圖騰,這時嚴格的禁忌顯然是不可能存在的。

    然而,即便如此,被準予的特權也要服從某些限制,這些限制嚴加約束水的使用,這清楚地表明它們與公認的本能是背道而馳的。

    在凱蒂什和瓦拉蒙加,水圖騰的人不允許随意飲水,也不可以自己取水,他隻能從另一胞族成員的手中接受水。

    [12]這些限制所帶來的複雜程序以及它們所引起的難堪局面,再一次證明了聖物是不可以随意接近的。

    一些中部部落出于必要,或是由于别的什麼原因要食用圖騰時,也實行了同樣的規則。

    應該補充的是,當這種繁文缛節無法實施的時候,也就是說在獨自一人或身邊隻有同胞族的成員的時候,他出于不得已,可以不通過中介來取用水。

    顯然禁忌是容許各種修改的。

     雖然如此,禁忌在人們的頭腦裡還是太根深蒂固了,即使它最初存在的原因已經不在了,它往往仍然能夠繼續流傳。

    我們已經知道,一個胞族的不同氏族很有可能隻是一個已經分化的原初氏族的分支,因此,有一個時期所有氏族都緊密結合在一起,都擁有同一個圖騰。

    所以,無論在哪兒,隻要對共同起源的記憶還沒有完全淡漠,每個氏族就仍然會有彼此相連的感覺,仍會認為他們的圖騰并非毫不相幹。

    由于這個原因,一個個體不可以随意吃掉他所歸屬的胞族中的其他氏族的圖騰,他隻能接觸另一胞族成員給予他的禁忌植物或禁忌動物。

    [13] 另一個遺留下來的同樣類型是關于母系圖騰的禁忌。

    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圖騰首先是傳自同母異父家系的。

    因此,無論在什麼地方出現了父系繼承,此前都必然有一個相當長的時期,這一時期所采用的是與之相反的原則,即子女都有和母親一樣的圖騰,以及這一圖騰所附帶的全部禁忌。

    而今,在一些按父系繼承圖騰的部落中,仍然遺留着原來保護母系圖騰的某些禁忌,所以子女不能随意食用母系圖騰。

    [14]然而,在目前情況中,已經不再有與這種禁忌相應的事物了。

     對圖騰的飲食禁忌往往附有宰殺禁忌,當圖騰是植物的時候就附有采摘禁忌。

    [15]不過,也有例外或寬容的情況。

    特别是在必要的情況下,例如當圖騰是一種危險動物的時候[16],或者當人饑無所食的時候。

    甚至有些部落雖然禁止為自己獵取他們用以命名的動物,但卻可以為了其他圖騰的人去獵殺。

    [17]然而,通常用來完成這一行動的方式清楚地表明,這是某種違反禁忌的行為。

    他要像犯下過錯一樣請求諒解,要表白他所遭受的懊惱,他所體會的反感,[18]同時要采取措施以使圖騰動物盡可能少受痛苦[19]。

     除了這些基本的禁忌以外,還有一些禁止人和他的圖騰相接觸的例子。

    例如在奧馬哈的駝鹿氏族裡,任何人都不可以觸及雄駝鹿身體的任何部分;在野牛亞氏族裡,不允許觸及野牛的頭部。

    [20]在貝專納人中,沒有人敢穿用圖騰動物的皮。

    [21]但是這些情況很少見。

    因為通常一個人必須通過穿着顯出他的圖騰形象,或者是某種可以使人聯想到圖騰的東西,所以上述情況自然應該是一種例外情況。

    如果所有接觸都是被禁止的,那麼就不可能有文身和圖騰服飾。

    還應該強調的是,這種禁忌不見于澳洲,而隻見于圖騰制度已較其最初形式大為前進了的社會;因此,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