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賈假甄真與曹家舊事(2)

關燈
寶玉乃上半部不寫者”,那就等于告訴我們下半部是要寫他的;說有些陪房在南方執事是作者的伏筆,也就可知後來有寫江南甄家的情節。

    再結合“蓋真事欲顯,假事将盡”之語來看,也就可以證明我們前面推斷後半部可能多寫真事是不錯的,而且在八十回之後不久就該寫到了。

    此外,甄士隐注解《好了歌》說:“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皆謗。

    ”脂評特指出是“甄玉、賈玉一幹人”,也可見後來要寫到甄寶玉跟賈寶玉遭遇一樣,也是“貧窮難耐凄涼”和蒙受“世人诽謗”的;而且還不隻是通過旁人之口提到幾句而已,因為那樣由旁人提及的寫法,是在上半部用的。

    這在脂評看來,隻能算作是“不寫者”的。

     說到這裡,就應該提出與我們上一節所說的有關的一個問題了。

    小說既是石頭所記之見聞,那麼,難道甄寶玉也有一塊同樣的通靈玉嗎?如果沒有,他與賈寶玉不曾見過面,石頭又何從獲悉遠隔千裡的南京之事,又如何能正面描寫甄府和甄寶玉呢?甄寶玉肯定是沒有通靈玉的。

    否則,賈雨村對冷子興說起甄寶玉種種異常時,為什麼不說呢?而且任何人都沒有說過,可見他是沒有通靈玉的。

    因此,要由對“假賈”的描寫轉到對“真甄”的描寫,除非通靈玉也随之而轉移,才不至于使這部假托石頭所記的小說,在情節結構上前後發生矛盾。

    這又是曹雪芹在構思全書時,早就安排好了,并且被脂評所證實了的。

    通靈玉确是由于某種我們尚未弄清楚的原因,而轉到了甄寶玉的手中。

    小說寫元春歸甯時點了《豪宴》等四出戲,脂評就戲名一一揭示出作者的隐意,其中對《仙緣》一出評曰: 《邯鄲夢》中,伏甄寶玉送玉。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 還指出:“所點之戲劇,伏四事,乃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

    ”《邯鄲夢》是馬緻遠等人從唐傳奇《枕中記》情節中脫胎而成的雜劇,演鐘離權使呂岩從一枕黃粱中省悟過來而出世成仙的故事。

    則“甄寶玉送玉”,應是使賈寶玉由失而複得的通靈玉,觸發了他追昔撫今的悲感,并由此頓悟了“萬境歸空”的道理,終至“懸崖撒手”,棄家為僧。

    他以前曾幾次發作“癡狂病”,摔玉說:“我也不要這勞什子了!”但都未摔成。

    這一次大概是真的将它摔掉了。

    這樣,石頭也就最終完成了它經曆興衰的任務,可以向警幻仙子銷号,回到青埂峰下去寫他的《石頭記》了。

    倘若像後人篡改那樣,賈寶玉是石頭投胎,那麼,小說也就非要寫到賈寶玉死了不可;隻要寶玉活着,哪怕是做了和尚,石頭也是不能提前離世的。

    曹雪芹當然不會這樣構思。

    不過,我們還是回過頭來說說通靈玉落到甄寶玉的手裡吧。

     石頭的轉移,是出于生活場景轉換的需要。

    在“家亡人散各奔騰”之後,故事再也不能隻限于大觀園為背景了,何況事敗、抄沒,曹家的真事本發生在南京。

    從現有線索看,下半部有許多情節都越出了賈府甚至都中的範圍。

    獄神廟就不是在賈府,“芸哥仗義探庵”,也不會是探望栊翠庵,鳳姐有“哭向金陵”事,妙玉也流落到“瓜洲渡口”(據靖藏本第四十一回脂評):此外,還有巧姐“遇難成祥,逢兇化吉”的曲折遭遇,諸子孫流散等等,總之,如脂評所說“後日更有各自之處也”(庚辰本第四十六回)。

    當然,對于這些,石頭毋需都亦步亦趨,衆多事件可以各有各的寫法,詳略亦可不同,但場景變化很大,頭緒紛繁,不像上半部那麼單一,則是顯然的。

    與其讓石頭依舊挂在賈寶玉的脖子上,使其見聞受到限制,倒不如根據情節發展的需要,讓它變動一下地方,以利于它的深入觀察更好。

    所以,通靈玉也就有了一些不尋常的遭遇。

    提到這塊玉的下落的脂評還有兩條: (正文“襲人伸手從他項上摘下那通靈玉來,用自己的手帕包好,塞在褥下;次日帶時,便冰不着脖子,那寶玉就枕睡着了”一段)交代清楚。

    塞玉一段又為《誤竊》一回伏線。

    (甲戌本第八回) (正文寫寶玉走至怡紅院的“穿堂門前”)妙!這便是鳳姐掃雪拾玉之處,一絲不亂。

    (庚辰本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