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厚誣他人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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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紅學家研究的初步結果,隻是别人沒有最終發現,也不敢大膽提出而已。

    比如他談甲戌本說:“紅學家大多不承認胡适‘最早古本’的結論,而傾向于認為是相當晚的過錄本子。

    ”“抄本決不是什麼稿本,甚至也不是接近原稿的過錄本,它們隻能是文化水準較低的抄手的産品。

    ”說到所有脂本是:“大多數研究者認為,現存的脂本,都不是曹雪芹的原本,而是相當後出的過錄本,并且還很難說是曹雪芹原作的直接過錄本。

    ” 這些話就算你說得全對,(其實也非真對:“相當晚”也未必晚到程甲本刊出之後;“不是接近原稿的過錄本”,如何衡量接近不接近,你知道原稿是怎麼樣的嗎?“抄手的産品”不就是“過錄本”嗎?)還是跟你得出的結論毫不相幹。

    現存的脂本都是過錄本,這沒有錯。

    作者的原稿和脂硯齋等人抄閱加評的原本都不存了,正因為如此,那些保存下來的過錄本才有價值。

    胡适怎麼說的且不管,多數研究者說甲戌本最早,其次是己卯、庚辰本,都是指其今已不存的底本而言的,并不是說它們過錄的時間,這是兩碼事。

    甲戌本的過錄時間可以遲于己卯、庚辰本,這有什麼難理解的呢?決定抄本價值的不是過錄的早遲,而是:一、底本本身的價值;二、過錄的質量(過錄者改動多不多,抄錯的程度如何)和數量(保存的回數,抄錄脂評的多少)。

    “文化水準較低的抄手的産品”,未必都價值低,抄錯較多,固然不好,少一點自作聰明的妄改,卻是好的。

    抄錯、改動,甚至像程、高那樣從頭到尾的整理(得失是另一回事),都與歐陽健說的存心作僞有着嚴格的區别。

    歐陽健在甲戌本中找出一個“玄”字,沒有減筆省去末了一點或另寫作“元”字,即沒有避康熙的諱,就以為抓到了抄本出自民國的證據①。

    這是靠不住的。

    小說是通俗讀物,抄本是私藏的,抄手又非飽學之士,當然不會像官場行文或公開刊本那樣恭肅謹慎,留心避諱(底本上如何還不得而知)。

    道光年間被俄國人從我國攜走的列藏本,據文章介紹,原收藏者還在修補裝訂時,将乾隆《禦制詩》拆開反折起來,作了這部“淫書”的頁間襯紙,這豈非比未避“玄”字更大逆不道?然而事實就是如此。

     既然歐陽健對抄本的避諱字看得那麼重要,為什麼不敢談談己卯、庚辰本中的避諱呢?從他文章的引語看,他是讀過吳恩裕、馮其庸先生詳談這方面問題的文章的。

    1975年,吳、馮兩位在這兩個本子中發現了多處避諱的“”字和“”字,從而确定了己卯本(一般認為不如說成“己卯本的底本”更穩妥些)是怡親王府的抄本,是怡親王弘曉(允祥之子)組織人力進行過錄的本子。

    這從雍正要曹完全聽從怡親王允祥看管的兩家特殊關系看,是完全可信的。

    吳、馮二位為證實此事,還核對了钤有“怡親王寶”等幾種圖章的原抄本《怡府書目》中對這兩個字的寫法,發現避諱與己卯本完全一樣。

    這有力的内證足以說明“民國之後制造”己卯、庚辰本雲雲,純屬極端荒謬的無稽之談。

    不必說為迎合胡适考證需要的書賈絕對無法制造出來,除去當時深谙怡親王與曹家關系的圈内知情人外,即便是清末之前的任何考據家也決計想不到這一層關系上去的。

     歐陽健還把戚序本(有正本,實則指其底本)等一批明明在程甲本之前的脂本,都颠倒說成在程甲、程乙之後。

    所舉理由是序寫得早,不等于本子也早;今存的本子上有批語,而作序時是沒有的,都還是“白文本”。

    (真能别出心裁!)何以見得呢?他說:一、“戚序隻回答了‘未窺全豹’即八十回的問題,而沒有回答批語的問題。

    ”舒序本、甲辰本的序中也“同樣未說到批語的事”。

    可見批語都是後來加上去的。

    二、“假如上述批語确實寫于乾隆年間,那麼在彌漫浸淫于‘乾嘉學風’的整個清代,是沒有理由不把這些關涉作品作者考證大事的批語棄置不顧的。

    ” 前人寫書序與今天出版書寫“前言”或“出版說明”往往面面俱到不同,一般都很簡短,集中地隻談書本身的價值、影響。

    如果書隻有半部,那自然要交代;或者以往隻有半部,現在忽成“全璧”,那當然更會作為主要内容來談。

    至于評點,若非專刻(抄)某家的,又說不清究竟是以前推評的,即使編入了,也肯定不會談到(當然,這裡也還有對評語價值的認識問題);要提到也不在序中說,如甲辰本隻在第十九回的總評中說到“原本評注過多,未免旁雜,反擾正文,今删去……”,程乙本隻在“引言”中說到(與“序”性質不同,都談具體問題)“但創始印刷,卷帙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評點”。

    因而序中未說到批語事,根本不能證明就是白文本。

    相反的,從甲辰本總評、程乙本引言所述看,倒可推知以前的抄本多數是帶有評語的,而不是白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