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文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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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命中注定”不是飛黃騰達之人,定是一名文士書生。其“征兆”之一端就是從小喜歡“弄筆”為文。為文之際,還代人“捉刀”。

    作詩填詞要另談,此處隻講一個“文”字。最早的“捉刀”之例是某鄉古廟久荒,殿宇将頹,熱心者為保存古建築籌劃修葺,這要有一篇“募化”的啟事文。那位先生先是找了一個本地“能文”者作了一篇,不太滿意,來求父親。父親對修廟不“内行”,為文感到語意空泛,有點兒為難。于是我就鬥膽代筆。結果頗受鼓舞,以為比那已有的簡陋不成文的啟事稿好多了,既有辭藻,也能打動人的情懷。

    一位設塾課徒的劉先生見了,甚加稱贊,但他提出一個疑問:開頭叙中華寺廟的起源時,用了一個“鼻初”的詞語,說從未見過,擔心不太妥當。我當時的理由是鼻字本有“始”義,故人稱最早的祖先叫做“鼻祖”(似乎古謂人在胎中,最先成形的是鼻子)。如此,鼻初即最早的萌芽,怎麼不可以?

    “捉刀”之例也替父親作過親友間的挽詩,早不記憶其詞句了。到燕京大學時,我讀西語系,卻不知緣何有了“文名”。一次,名教授張東荪先生受友人之囑托,要為一部書法史制序,張先生很為難,因為對書法并無研究,隻講哲學。于是想找個代筆人。其時整個燕園無法尋到能擔承者。哲學系的吳允曾兄(他已是教師,但與我是“同輩”,我隔六年才又回校“當學生”),就來找我。我應命交卷。

    張先生很高興,因素不相識,仍由吳兄作伴,邀一晚餐為謝。(記得我初到張先生家隻有王鐘翰先生在座,他是鄧之誠先生的高足。)

    再有就是不止一次為張伯駒先生代筆了,有七律,有信劄。記得郭沫若貶《蘭亭序》為僞迹時,張先生非常反對,定要上書于周總理,命我代筆撰呈函。我也作了,但心知這根本無用——周總理如何能管得了這樣的奇事?

    至于不屬代筆捉刀的自己為文之例,也舉二三,以存雪鴻爪迹,彩“豹”斑痕——

    我還在初中之時,年隻有十六歲,每逢星期日,二哥必來探看,因星期日可以不請假而出校,故偶爾相伴到附近走走。一次,在學校西側隔馬路不太遠,忽發現一處鹿苑,空場中養着不少梅花鹿,有大有小,十分可愛。問知此乃樂仁堂老藥店樂家的地方,養鹿專為取茸取角以為珍貴藥材。二人觀賞半日,不忍離開。

    随後,二哥忽萌一念,可以說是本無可能的“妄想”。原來,我家一位老表親劉子登,在吉林經營木行,他有一年慨贈爺叔(我父親)一對鹿,養在我們小院裡的西北角上木欄裡。那鹿是用巨大木籠運來。因他隻買到雄梅花鹿,配了一個不相稱的高大的母麋鹿,而且在路上傷了後腿,成了瘸子——這不成“對”的夫妻無法生養小鹿。二哥的奇想是:向樂家主人洽商要一個小母鹿,不知能成與否。反正不成也無妨,他就讓我寫信去“撞”一回試試。

    于是我得到了“弄文”的機會,依囑寫好付郵。

    這本來是“異想天開”的事,也未敢真抱什麼希望。誰知,樂家主人對一名初中學生的如此一份不情之請,竟然很快回信,慨然願贈小鹿,囑派人前去領取。

    二哥高興極了,馬上信函報告于父親。這一新聞性消息在敝鄉傳為罕聞的盛事佳話。

    幼年往事,尚非真正本領;等到升高中,直到入大學,因家境不豐,難支費用,皆是靠成績及一份獎學金申請書來辦大事。

    我的年級,不算小學的多次停課耽誤,單說中學,本應是1937年畢業生,隻因日寇侵擾,我到1939年方得投考燕京大學,次年入學,文學院長是周學章先生,批準了“全免”的獎學金數額。抗戰勝利後1947年才又以“插班”身份再次考入燕大。這次入學,則周院長早已作古——我回燕大,先是向他夫人聯系尋求協助的。重到燕大時文學院長是梅贻寶先生(巧極了,周、梅二公皆津沽人也)。手續逐一辦畢後,方見院長,呈上各種單據、選修課表請審核簽字(方能交注冊課,算是正式入學,否則無效)。我見梅院長時,他問了我兩句話,用眼打量我,似有所思,然後簽了字,我緻謝而退。

    以後,有同學張光裕兄者,為梅先生作助理工作,一見我,必然先說:“梅院長誇你是個才子!”我問梅先生從未看過我的文字呀!他說:“梅先生說你的申請書寫得最好,怎麼說沒見過你的文筆?”

    此言張兄特别津津樂道,僅是向我重複講說,就不止再三了。

    那時的文字,仍很幼稚,但能獲梅先生的青鑒,卻感很大光榮,至今難忘。

    詩曰:

    書生弄筆似尋常,獎學年年賴主張。

    更有奇情兼盛事,梅花乞鹿樂仁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