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回 茅焦解衣谏秦王李牧堅壁卻桓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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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後别置酒以宴茅焦,謝曰:“使吾母子複得相會,皆茅君之力也。
”秦王乃拜茅焦為太傅,爵上卿。
又恐不韋複與宮闱相通,遣出都城,往河南本國居住。
列國聞文信侯就國,各遣使問安,争欲請之,處以相位,使者絡繹于道。
秦王恐其用于他國,為秦之害,乃手書一緘,以賜不韋。
略曰: 君何功于秦,而封戶十萬?君何親于秦,而号稱尚父?秦之施于君者厚矣!嫪毐之逆,由君始之,寡人不忍加誅,聽君就國。
君不自悔禍,又與諸侯使者交通①,非寡人所以寬君之意也。
其與家屬徒居蜀郡,以郫之一城,為君終老。
呂不韋接書讀訖,怒曰:“吾破家扶立先王,功孰與我?太後先事我而得孕,王我所出也,親孰與我?王何相負之甚也!”少頃,又歎曰:“吾以賈人子,陰謀人國,一婬一人之妻,殺人之君,災人之祀,皇天豈容我哉?今日死晚矣!”遂置鸩于酒中,服之而死。
門下客素受其恩者,相與盜載其一屍一,偷葬于北邙山下,與其妻合塚。
今北邙道西有大塚,民間傳稱呂母塚,蓋賓客諱言不韋葬處也。
秦王聞不韋已死,求其一屍一不得,乃盡逐其賓客。
因下令大索國中,凡他方遊客,不許留居鹹陽,已仕者削其官,三日内皆要逐出境外,容留之家,一體治罪。
有楚國上蔡人李斯,乃名賢荀卿之弟子,廣有學問,向遊秦國,事呂不韋為舍人。
不韋薦其才能于秦王,拜為客卿。
今日逐客令下,李斯亦在逐中,已被司裡驅出鹹陽城外。
斯于途中寫就表章,托言機密事,使郵傳上之秦王。
略曰: 臣聞太山②不讓土壤,故能成其高;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衆庶,故能成其德。
昔穆公之霸也,西取繇餘于戎,東得百裡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芈豹公孫枝于晉;孝公用商鞅,以定秦國之法;惠王用張儀,以散六國之從;昭王用範睢,以獲兼并之謀。
四君皆賴客以成其功,客亦何負于秦哉?大王必欲逐客,客将去秦而為敵國之用,求其效忠謀于秦者,不可得矣。
秦王覽其書,大悟,遂除逐客之令,使人馳車往追李斯,及于骊山之下。
斯乃還入鹹陽,秦王命複其官,任用如初。
李斯因說秦王曰:“昔秦穆公興霸之時,諸侯尚衆,周德未衰,故未可得兼并之術。
自孝公以來,周室卑微,諸侯相并,僅存六國,秦王之役屬諸侯,非一代矣。
夫以秦之強,大王之賢,掃蕩諸國,如拂竈塵。
乃不及此時汲汲圖功,坐待諸侯複強,相聚‘合從’,悔之何及!”秦王曰:“寡人欲并吞六國,計将安出?”李斯曰:“韓近秦而弱,請先取韓,以懼諸國。
”秦王從其計,使内史騰為将,率師十萬攻韓。
時韓桓惠王已薨,太子安即位。
有公子非者,善于刑名法律之學,見韓之削弱,數上書于韓王安,韓王不能用。
及秦兵伐韓,韓王懼,公子非自負其才,欲求用于秦國,乃自請于韓王,願為使聘秦,以求息兵。
韓王從之。
公子非西見秦王,言韓王願納地為東藩;秦王大喜。
非因說之曰:“臣有計可以破天下之‘從’,而遂秦兼并之謀。
大王用臣之謀,若趙不一舉,韓不亡。
楚、魏不臣,齊、燕不附,願斬臣之頭,以徇于國,為人臣不忠者之戒。
”因獻其所著《說難》、《孤憤》、《五蠹》、《說林》等書,五十餘萬言。
秦王讀而善之,欲用為客卿,與議國事。
李斯忌其才,谮于秦王曰:“諸侯公子,各親其親,豈為他人用哉?秦攻韓,韓王急而遣非入秦,安知不如蘇秦反間之計?非不可任也。
”秦王曰:“然則逐之乎?”李斯曰:“昔魏公子無忌,趙公子平原,皆曾留秦,秦不用,縱之還國,卒為秦患。
非有才,不如殺之,以翦韓之翼。
”秦王乃囚韓非子雲陽,将殺之。
非曰:“吾何罪?”獄吏曰:“一栖不兩雄。
當今之世,有才者非用即誅,何必罪乎?”非乃慷慨賦詩曰:《說》果難,《憤》何已?《五蠹》未除,《說林》何取!班以香消,麝以臍死。
是夜,非以冠纓自勒其喉而死。
韓王聞非死,益懼,請以國内附稱臣。
秦王乃诏内史騰罷兵。
秦王一日與李斯議事,誇韓非之才,惜其已死。
李斯乃
”秦王乃拜茅焦為太傅,爵上卿。
又恐不韋複與宮闱相通,遣出都城,往河南本國居住。
列國聞文信侯就國,各遣使問安,争欲請之,處以相位,使者絡繹于道。
秦王恐其用于他國,為秦之害,乃手書一緘,以賜不韋。
略曰: 君何功于秦,而封戶十萬?君何親于秦,而号稱尚父?秦之施于君者厚矣!嫪毐之逆,由君始之,寡人不忍加誅,聽君就國。
君不自悔禍,又與諸侯使者交通①,非寡人所以寬君之意也。
其與家屬徒居蜀郡,以郫之一城,為君終老。
呂不韋接書讀訖,怒曰:“吾破家扶立先王,功孰與我?太後先事我而得孕,王我所出也,親孰與我?王何相負之甚也!”少頃,又歎曰:“吾以賈人子,陰謀人國,一婬一人之妻,殺人之君,災人之祀,皇天豈容我哉?今日死晚矣!”遂置鸩于酒中,服之而死。
門下客素受其恩者,相與盜載其一屍一,偷葬于北邙山下,與其妻合塚。
今北邙道西有大塚,民間傳稱呂母塚,蓋賓客諱言不韋葬處也。
秦王聞不韋已死,求其一屍一不得,乃盡逐其賓客。
因下令大索國中,凡他方遊客,不許留居鹹陽,已仕者削其官,三日内皆要逐出境外,容留之家,一體治罪。
有楚國上蔡人李斯,乃名賢荀卿之弟子,廣有學問,向遊秦國,事呂不韋為舍人。
不韋薦其才能于秦王,拜為客卿。
今日逐客令下,李斯亦在逐中,已被司裡驅出鹹陽城外。
斯于途中寫就表章,托言機密事,使郵傳上之秦王。
略曰: 臣聞太山②不讓土壤,故能成其高;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衆庶,故能成其德。
昔穆公之霸也,西取繇餘于戎,東得百裡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芈豹公孫枝于晉;孝公用商鞅,以定秦國之法;惠王用張儀,以散六國之從;昭王用範睢,以獲兼并之謀。
四君皆賴客以成其功,客亦何負于秦哉?大王必欲逐客,客将去秦而為敵國之用,求其效忠謀于秦者,不可得矣。
秦王覽其書,大悟,遂除逐客之令,使人馳車往追李斯,及于骊山之下。
斯乃還入鹹陽,秦王命複其官,任用如初。
李斯因說秦王曰:“昔秦穆公興霸之時,諸侯尚衆,周德未衰,故未可得兼并之術。
自孝公以來,周室卑微,諸侯相并,僅存六國,秦王之役屬諸侯,非一代矣。
夫以秦之強,大王之賢,掃蕩諸國,如拂竈塵。
乃不及此時汲汲圖功,坐待諸侯複強,相聚‘合從’,悔之何及!”秦王曰:“寡人欲并吞六國,計将安出?”李斯曰:“韓近秦而弱,請先取韓,以懼諸國。
”秦王從其計,使内史騰為将,率師十萬攻韓。
時韓桓惠王已薨,太子安即位。
有公子非者,善于刑名法律之學,見韓之削弱,數上書于韓王安,韓王不能用。
及秦兵伐韓,韓王懼,公子非自負其才,欲求用于秦國,乃自請于韓王,願為使聘秦,以求息兵。
韓王從之。
公子非西見秦王,言韓王願納地為東藩;秦王大喜。
非因說之曰:“臣有計可以破天下之‘從’,而遂秦兼并之謀。
大王用臣之謀,若趙不一舉,韓不亡。
楚、魏不臣,齊、燕不附,願斬臣之頭,以徇于國,為人臣不忠者之戒。
”因獻其所著《說難》、《孤憤》、《五蠹》、《說林》等書,五十餘萬言。
秦王讀而善之,欲用為客卿,與議國事。
李斯忌其才,谮于秦王曰:“諸侯公子,各親其親,豈為他人用哉?秦攻韓,韓王急而遣非入秦,安知不如蘇秦反間之計?非不可任也。
”秦王曰:“然則逐之乎?”李斯曰:“昔魏公子無忌,趙公子平原,皆曾留秦,秦不用,縱之還國,卒為秦患。
非有才,不如殺之,以翦韓之翼。
”秦王乃囚
非曰:“吾何罪?”獄吏曰:“一栖不兩雄。
當今之世,有才者非用即誅,何必罪乎?”非乃慷慨賦詩曰:《說》果難,《憤》何已?《五蠹》未除,《說林》何取!班以香消,麝以臍死。
是夜,非以冠纓自勒其喉而死。
韓王聞非死,益懼,請以國内附稱臣。
秦王乃诏内史騰罷兵。
秦王一日與李斯議事,誇韓非之才,惜其已死。
李斯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