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卷 行亂政外藩屢叛 據雄封衆士鹹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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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二江既敗,始安又誅,左右捉刀應敕之徒,皆恣橫用事,時人謂之“刀敕”。

    以蕭坦之剛狠而專,勸帝殺之,帝便領兵圍坦之宅,殺之。

    又谮劉暄有異志,帝曰:“暄是我舅,豈應有此?”法珍曰:“明帝乃武帝同堂,恩遇如此,猶滅武帝之後,舅焉可信耶?”遂召之入省,賜死。

    曹虎吝而富,有錢五千萬,他物稱是,帝利其财殺之。

    三人所除新爵,皆未及拜而死。

    先是明帝臨終,戒帝曰:“作事不可在人後。

    ”故帝數與近習謀誅大臣,皆發于倉猝,決意無疑。

    由是在位大臣,莫能自保。

    中郎将許準,孝嗣心腹也,陳說事機,勸行廢立。

    孝嗣謂必無用幹戈之理,須俟帝駕出遊,閉城弗納,然後召百僚集議廢之,雖有此懷,而終不能決。

    諸嬖幸亦稍憎之。

    沈文季自托老疾,不豫朝權,以求免禍,仍為嬖幸所忌。

    其侄昭略謂文季曰:“叔父行年六十,為員外仆射,欲求自免,豈可得乎?朝野所望,惟叔父與孝嗣兩人,不行大事,豈唯身家不保,亦社稷何賴?”文季不應。

    一日,帝召孝嗣、文季、昭略并入,文季登車顧左右曰:“此行恐不反。

    ”及入,賜晏于華林國,省坐方定,忽見武士數人,登階而上。

    茹法珍持藥酒前曰:“有诏賜公等死,可飲此。

    ”孝嗣、文季皆失色,昭略怒罵孝嗣曰:“廢昏立明,古今令典,宰相無才,緻有今日。

    ”以瓯擲其面曰:“使作破面鬼。

    ”三人皆飲藥死,孝嗣二子亦坐誅。

    昭略弟昭光,聞收至,家人勸之逃,昭光不忍舍其母,入執母手悲泣,收者殺之。

    昭光侄昙亮,逃已得免,聞昭光死,歎曰:“家門屠滅,何以生為!”絕吭而死。

    先是陳顯達自以高、武舊将,當明帝時,已懷危懼,深自貶損。

    每乘朽敝車馬,道從鹵薄,止用羸弱數人。

    嘗侍宴酒酣,啟明帝借枕,明帝令與之,顯達撫枕曰:“臣年衰老,富貴已足,惟欠枕上一死,特就陛下乞之。

    ”明帝失色曰:“卿醉矣。

     ”及東昏即位,顯達彌不樂。

    在建康,得江州甚喜,常有疾不令治,既而自愈。

    及帝之屢誅大臣也,暄傳當遣兵襲江州,顯達聞之歎曰:“死生有命,與其坐而待死,不若舉事而死。

    ”乃舉兵于尋一陽一,緻明朝貴,數帝過惡。

    帝聞其反,命胡松率水軍據梁山,左興盛率步騎屯杜姥宅,顯達晝夜進兵,敗胡松于采石。

    至新林,潛領一精一選夜渡江,直攻台城。

    諸軍聞之,奔還,宮城大駭。

    台軍出拒,顯達執馬槊,引數百步騎,親自搏戰,手殺數将。

    台軍屢卻,俄而塑折,台軍繼至。

    顯達不能抗,退而走,馬蹶墜地,為台軍所殺。

    兵士見主将死,一時盡潰,大難立平。

     然帝自誅顯達後,益事驕恣,漸出遊走,又不欲令人見之。

    每出,先驅斥道路,所過人家,唯置空宅。

    尉司擊鼓蹋圍,鼓聲所聞,居人便奔走不暇,犯禁者應手格殺。

    一月幾二十餘出,出則不言定所,東西南北,無處不驅。

    常以三四更後,鼓聲四出,火光照天,幡戟橫路。

    士民喧走,老小震驚,啼号塞道,處處禁絕,不知所适。

    四民廢業,樵蘇路斷,甚至吉兇失時,一乳一婦寄遠處生産,或輿病棄一屍一,不得殡葬。

    街衢巷陌,悉懸布幔為高障,置仗人防守,謂之“屏除”,亦謂之“長圍”。

    嘗至沈公城,有一婦人臨産不去,因剖視其腹,以驗男一女。

    又嘗至定林寺,有沙門老病不能去,藏草間,命左右射之,百箭俱發,矢集其身如猬而死。

    又帝有膂力,牽弓至三解五鬥,好擔白虎幢,幢高七丈五尺,于齒上擔之跳躍,雖折齒不倦。

    待衛滿前,逞諸變一态,曾無愧色。

    每乘馬,身着軟繡袍,頭戴金薄帽,手執七寶槊,急裝縛褲,淩冒雨雪,不避坑阱。

    馳騁渴乏辄下馬解取腰邊蠡器酌水飲之,複上馬馳去。

    又選無賴小兒善走者為逐馬,左右五百人,常以自随,環回宛轉,周遍城邑。

    或出郊射雉,置射場二百九十六處,奔走往來,略不休息。

    一日,行至西州觀顯達墜馬處,忽疑豫州刺史裴叔業有異志,聲言必殺之。

    叔業兄子裴植為直閣,聞之,懼先及禍,潛奔壽一陽一謂叔業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