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雜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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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平謀必露。

    平謀露,則羽待增當益厚,當此時,楚兵正強,君臣謀合,秦氏之鹿,未知所歸也。

    乃不勝匹夫之忿,發疽以死,何為者哉?況羽倚增為謀主,雖策不盡用,不可謂非知己。

    士為知己者死。

    即羽事不成,亦當白首同歸,何忍掉臂棄之哉!子瞻不惟取其去,而又惜其去之不早,何說乎?大抵增一褊急之夫,終非王佐之才。

    張良以黃石之柔道,佐高帝之忍恥,固能就帝業。

    以增之好剛使氣,佐羽之喑啞叱咤,未有能濟者也。

    而蘇子謂增不去,項羽不亡,亦過矣。

     ○論留侯邺侯蹤迹 留侯、邺侯,智謀既埒,即一生蹤迹,亦多合者。

    兩侯俱儒者,運籌帷幄,料敵疑神,此一合也。

    留侯學辟谷導引輕身,邺侯亦辟谷導引,骨節珊然,人謂之鎖子骨,此二合也。

    漢易太子,留侯安之。

    唐易太子,邺侯安之,此三合也。

    呂後強留侯食,代宗強邺侯食肉,為取妻,此四合也。

    留侯遇黃石授記,為王者師。

    而邺侯遇懶殘曰:「勿多言,領取十年宰相。

    」此五合也。

    兩公俱全身名以殁,此六合也。

    兩公真難優劣也。

     然而為留侯易,為邺侯難。

    何也?留侯言聽計從,而邺侯憂讒畏譏故也。

    一厄于楊國忠而身全,再厄于李輔國而身全,三厄于元載而身全,四厄于常衮而身全。

    非有蓋世之智,其免乎?要之,兩公蓋神仙遊戲人世者也,非濁骨能幾也。

     ○論謝安矯情 謝安石新亭從容,及圍棋賭墅等事,餘少時每服其量,而疵其矯也。

    今乃知安石妙處,正在矯情。

    若出自然,有何難乎?譬如懸河之辨,一旦緘口;一石之量,忽然止酒,乃見定力。

    若口吃而不言,惡醉而不飲,其誰不能乎?且自古英雄,未有不矯而成功者也。

    怯者矯之,以至于勇;勇者矯之,以至于怯。

    拂之乃成,順則罔功,此類甚衆,難以悉數。

    即如荊轲、韓信諸人,非世人所謂殺人不眨眼英雄哉!然而句踐怒叱,則隐嘿逃去;市人窘辱,則匍伏胯下。

    非世人所謂矯勇為怯者耶?若安石,則真能矯怯為勇矣。

    佛氏亦稱無生法忍。

    忍之也者,矯之也。

    貧者必憂,矯以樂;富者必僭,矯以禮。

    聖人之道也。

    人易自高,矯之以下;人易為雄,矯之以雌。

    老氏之學也。

    若是,則謝安石之矯,吾猶恐其未至也,而又何疵焉。

     ○讀淵明傳 口于味,四肢于安逸,性也。

    然山澤靜者,不厭脫粟;而噉肥甘者,必冒寒出入,沖暑拜起之勞人也。

    何口體二性相妨如此乎?人固好逸,亦複惡饑,未有厚于四肢,而薄于口者。

    淵明夷猶柳下,高卧窗前,身則逸矣;瓶無儲粟,三旬九食,其如口何哉?今考其終始,一為州祭酒,再參建威軍,三令彭澤,與世人奔走祿仕以餍饞吻者等耳。

    觀其自薦之辭曰:「聊欲弦歌,為三徑資。

    」及得公田,亟命種秫,以求一醉。

    由此觀之,淵明豈以藜藿為清,惡肉食而逃之哉?疏粗之骨,不堪拜起;慵惰之性,不慣簿書。

    雖欲不歸而貧,貧而餓,不可得也。

    子瞻隐括<歸去來辭>為<哨遍>,首句雲:「為口折腰,因酒棄官,口體交相累。

    」可謂親切矣。

    譬如好色之人,不幸禀受清羸,一縱辄死,欲無獨眠,亦不可得。

    蓋命之急于色也。

     淵明解印而歸,尚可執杖耘丘,持缽乞食,不至有性命之憂。

    而長為縣令,則韓退之所謂「抑而行之,必發狂疾」,未有不喪身失命者也。

    然則淵明者但可謂之審緩急,識重輕,見事透徹,去就瞥脫者耳。

    若蕭統、魏鶴山諸公所稱,殊為過當。

    淵明達者,亦不肯受此不近人情之譽也。

    然而自古高士,超人萬倍,正在見事透徹,去就瞥脫。

    何也?見事是識,去就瞥脫是才,其隐識隐才如此,其得時而駕,識與才可推也。

    若如蕭、魏諸公所雲,不過惡嚣就靜,厭華樂淡之士耳。

    世亦有禀性孤潔如此者,然非君子所重,何足以拟淵明哉! ○儉約 盧懷慎奉身之具,才一布囊,以席蔽雨。

    範蜀公與同遊各攜茶行。

    溫公以紙為帖,蜀公用小黑木盒子盛之。

    溫公驚曰:「景純乃有茶具!」杜衍第室卑陋,享客多用髹器,客有面稱歎者。

    衍命盡取白金燕具陳于前曰:「非乏,雅自不好耳。

    」此三公,皆天性儉樸,非由矯飾。

    第五倫身為二千石,而其妻不免自爨;王良身為司徒,而使其妻曳柴,則我不能知矣。

    若馮道居茅庵,卧一束薪,以憂歸裡,躬自樵爨,清苦極矣,若淡然無欲者;然而事四姓,奉十主,忍不可忍之辱,而不忍棄一官,又何也? 吾親見吾裡數人儉啬事,極可笑。

    其一以赀雄谷升村,食惟稀糜,獨能厚饷插秧傭,然每食一粥一醬。

    傭者食畢去,而雞遺矢案邊,其人見而嗟惜,以為醬也,遂舐之。

    其一為吾同村人,手緻千金,病且笃,不肯餌藥。

    親友勸之,沈吟半響,乃應曰:「吾聞葛道人藥殊驗,然無奈價太高何,不如且服陳打茭草藥耳。

    」未幾死,聞者皆大笑。

    此輩豈知惜福之理,不過為兒子積耳。

    然如某子甲喜放債,子錢極重,家累萬金。

    老矣,尚無子,食兩粥,間日噉枯魚,與衆雜作,通身瘠黑。

    若此人者,惜福乎,癡乎?吾不能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