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雜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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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所名小人者,非加之狥私謀利之徒也。
狥私謀利之徒,則謂之惡人,豈小人哉!吾所謂小人者,斤斤自守之人也。
自一身之外,即為胡、越;自全一身名節之外,即無學問。
苟有利于人,而損己之名,決不為也;即千萬分有利于人,而一二分有損于名,亦決不為也。
夫人一身抟六合之廣,攢人物之夥,而聚為大骸。
今總不注思遊神于其間,獨認自首至足七尺之骸以為我,而日扃其蓋天蓋地之物以為之閑縢守護,竊竊焉避毀而遁譏,是孟子之所謂「從小體而不從大體」者也,雖欲不謂之小人,不可得矣。
故大人者,譬諸海洋變化,種種蛟龍,種種珠寶,然糞壤宿屍,亦溷其中也。
小人者,譬諸尺潭,清瑩徹底,雖置寸鱗,猶驚怖不定也。
然世人但睹海洋之濁,而不覩其變化之大;但取尺潭之清,而不知其一無所用,此大人之所以棄置于世也。
故當春秋之世,則接輿、沮溺為小人,而孔子之轍環列國為大人。
當戰國之世,則陳仲子之徒為小人,而孟子之後車數十,從者數百,以應币聘者為大人。
然孔、孟二大人,固已當其身不免于季路、彭更之疑。
而接輿、陳仲子,百世之後,尚有好事者收入<高士傳>。
甚矣,大人之難知,而小人之有述也! 漢、唐以來,大人之學不及孔、孟,而校其一時并肩之賢,則小人之品,亦未當不莛楹隔也。
故叔孫強谏之時,則有張子房為大人。
顧廚挑禍之日,則有陳太丘為大人。
裴炎廷争之日,則有狄梁公為大人。
謝、劉去國之日,則有李文正為大人。
當其迎四皓、吊張讓,褫裘牝朝、周旋逆豎之時,比肩共事之人,誰不厭其作僞,罪為谄佞、诟其穢濁,而卒之大有濟于時艱。
其從旁怒罵之小人,亦陰受其在覆而不知。
固無異小兒飽噉熟眠,忘其為大人之賜也。
雖然,餘所謂小人者,真小人也。
若陽樹名節,陰獵顯膴,此又小人之罪人矣。
○論用才 君子有才者,如張子房、諸葛孔明、謝安石,房、杜、韓、範諸公是也。
君子無才者,如萬石君父子、盧懷慎、王介甫諸公是也。
小人有才者,如韓非、商鞅、桑弘羊諸公是也。
小人無才者不足論,有才君子如神龍然,飛天駕雲,膏沃萬裡。
無才君子如仙鶴孔雀,置之園囿,足以妝點風景。
有才小人如俊鷹快馬,可以擊狐搏兔,負重緻遠。
無才小人,則凡羽冗毛,遍地皆是也。
大抵神龍難得,而仙鶴也、孔雀也,鷹也、馬也,人間不乏。
故為豢鶴之道者,處之茂林修竹清流之間而已。
為畜鷹養馬之道者,多與粱肉,以緻其死力;慎加縧缰,以妨其揚去。
然後使之擊狐搏兔,負重行遠,則無不如意也。
若夫凡羽冗毛,彼泛泛然生天地間,聽其自活自死,不必問也。
故清階雅秩,林水也。
重爵厚祿,粱肉也。
文法者,縧缰也。
劇地沖邊,則搏擊負載之任也。
故孟子曰:「尊賢使能。
」尊者,隆以禮數也;使者,畀以事權也。
又曰:「賢者在位,能者在職。
」位則虛位,職則實職也。
蓋自古待賢能之道,其不同如此矣。
故夫介潔自好之人,而處以劇地,困以沖邊,是駕鸾放鶴,而望其獲禽也。
長駕遠馭之才,而列之卿寺閑散之署,是絷鷹翮而縛馬足也。
卒使兩長俱匿,而國家不收其毫末之益,豈天所以生此兩人之意哉?然心術可赝,而展錯難僞,故有才之小人常易見,而無才之君子常難知。
晚世過信德而過疑才,重無用而輕有用,崇虛而黜真,進名而退實,非古人察能授官之義也。
○不肖 君子不器,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
夫不成器,不克肖,此衣冠之蠹也,裡闬所穢,而題才者所擲也。
而大才全才,不幸似之,非真正具眼豪傑,豈能賞識于牝牡外乎!然不器不肖,所謂大才,世不恒出,其近似者,則漢武帝所謂跅弛之士是已。
其人往往狂妄任達,不拘繩墨,亦非肉眼所能辄賞。
如陳平一縣盡笑;羅友好伺人祠,往丐餘食;狄梁公縱博朝堂,褫佞幸裘;張齊賢前揖群盜,乞食受金;寇萊公飛鷹走犬,緻母投鐘流血。
嗟夫!此等行徑,似未可向緻堂諸公道也。
○讀子瞻範增論 子瞻<範增論>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殺增。
」又謂其去當于羽殺宋義時。
餘竊謂不然。
宋義承敝之策甚疎,且狠愎自用,聽其所為,必至敗事。
項羽殺之,未為過也,增曷以此去哉?兩虎不俱生,當義、羽相持之時,羽不殺義,義必殺羽,事在呼吸,不容遲疑。
乃于立談之頃,立斬上将,如晴空轟雷,掩耳不及。
諸将股悚毛豎,不敢支吾。
當是時兵未至巨鹿,足未履秦關,而已氣蓋天下矣。
增功名士,遇此英傑,得其主矣,奈何言去?救趙之役,增為末将安然,殺義之謀,非增教之耶?觀鴻門示玦,至于再三,其決于殺沛公也,固知其決于殺義也。
至于發疽以死,則增實自取之,非羽之罪也。
安有為人臣,當主前援劍撞鬥,大罵豎子,而其主不艴然大怒者?然羽竟不怒,待之如初,其知增信增何如?在後之疑增,則迫于平之奇謀詭策,非羽本心也。
增剛悍之性,稍見侵慢,辄怒發裂眦,悻悻求去。
倘能濡忍旦
狥私謀利之徒,則謂之惡人,豈小人哉!吾所謂小人者,斤斤自守之人也。
自一身之外,即為胡、越;自全一身名節之外,即無學問。
苟有利于人,而損己之名,決不為也;即千萬分有利于人,而一二分有損于名,亦決不為也。
夫人一身抟六合之廣,攢人物之夥,而聚為大骸。
今總不注思遊神于其間,獨認自首至足七尺之骸以為我,而日扃其蓋天蓋地之物以為之閑縢守護,竊竊焉避毀而遁譏,是孟子之所謂「從小體而不從大體」者也,雖欲不謂之小人,不可得矣。
故大人者,譬諸海洋變化,種種蛟龍,種種珠寶,然糞壤宿屍,亦溷其中也。
小人者,譬諸尺潭,清瑩徹底,雖置寸鱗,猶驚怖不定也。
然世人但睹海洋之濁,而不覩其變化之大;但取尺潭之清,而不知其一無所用,此大人之所以棄置于世也。
故當春秋之世,則接輿、沮溺為小人,而孔子之轍環列國為大人。
當戰國之世,則陳仲子之徒為小人,而孟子之後車數十,從者數百,以應币聘者為大人。
然孔、孟二大人,固已當其身不免于季路、彭更之疑。
而接輿、陳仲子,百世之後,尚有好事者收入<高士傳>。
甚矣,大人之難知,而小人之有述也! 漢、唐以來,大人之學不及孔、孟,而校其一時并肩之賢,則小人之品,亦未當不莛楹隔也。
故叔孫強谏之時,則有張子房為大人。
顧廚挑禍之日,則有陳太丘為大人。
裴炎廷争之日,則有狄梁公為大人。
謝、劉去國之日,則有李文正為大人。
當其迎四皓、吊張讓,褫裘牝朝、周旋逆豎之時,比肩共事之人,誰不厭其作僞,罪為谄佞、诟其穢濁,而卒之大有濟于時艱。
其從旁怒罵之小人,亦陰受其在覆而不知。
固無異小兒飽噉熟眠,忘其為大人之賜也。
雖然,餘所謂小人者,真小人也。
若陽樹名節,陰獵顯膴,此又小人之罪人矣。
○論用才 君子有才者,如張子房、諸葛孔明、謝安石,房、杜、韓、範諸公是也。
君子無才者,如萬石君父子、盧懷慎、王介甫諸公是也。
小人有才者,如韓非、商鞅、桑弘羊諸公是也。
小人無才者不足論,有才君子如神龍然,飛天駕雲,膏沃萬裡。
無才君子如仙鶴孔雀,置之園囿,足以妝點風景。
有才小人如俊鷹快馬,可以擊狐搏兔,負重緻遠。
無才小人,則凡羽冗毛,遍地皆是也。
大抵神龍難得,而仙鶴也、孔雀也,鷹也、馬也,人間不乏。
故為豢鶴之道者,處之茂林修竹清流之間而已。
為畜鷹養馬之道者,多與粱肉,以緻其死力;慎加縧缰,以妨其揚去。
然後使之擊狐搏兔,負重行遠,則無不如意也。
若夫凡羽冗毛,彼泛泛然生天地間,聽其自活自死,不必問也。
故清階雅秩,林水也。
重爵厚祿,粱肉也。
文法者,縧缰也。
劇地沖邊,則搏擊負載之任也。
故孟子曰:「尊賢使能。
」尊者,隆以禮數也;使者,畀以事權也。
又曰:「賢者在位,能者在職。
」位則虛位,職則實職也。
蓋自古待賢能之道,其不同如此矣。
故夫介潔自好之人,而處以劇地,困以沖邊,是駕鸾放鶴,而望其獲禽也。
長駕遠馭之才,而列之卿寺閑散之署,是絷鷹翮而縛馬足也。
卒使兩長俱匿,而國家不收其毫末之益,豈天所以生此兩人之意哉?然心術可赝,而展錯難僞,故有才之小人常易見,而無才之君子常難知。
晚世過信德而過疑才,重無用而輕有用,崇虛而黜真,進名而退實,非古人察能授官之義也。
○不肖 君子不器,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
夫不成器,不克肖,此衣冠之蠹也,裡闬所穢,而題才者所擲也。
而大才全才,不幸似之,非真正具眼豪傑,豈能賞識于牝牡外乎!然不器不肖,所謂大才,世不恒出,其近似者,則漢武帝所謂跅弛之士是已。
其人往往狂妄任達,不拘繩墨,亦非肉眼所能辄賞。
如陳平一縣盡笑;羅友好伺人祠,往丐餘食;狄梁公縱博朝堂,褫佞幸裘;張齊賢前揖群盜,乞食受金;寇萊公飛鷹走犬,緻母投鐘流血。
嗟夫!此等行徑,似未可向緻堂諸公道也。
○讀子瞻範增論 子瞻<範增論>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殺增。
」又謂其去當于羽殺宋義時。
餘竊謂不然。
宋義承敝之策甚疎,且狠愎自用,聽其所為,必至敗事。
項羽殺之,未為過也,增曷以此去哉?兩虎不俱生,當義、羽相持之時,羽不殺義,義必殺羽,事在呼吸,不容遲疑。
乃于立談之頃,立斬上将,如晴空轟雷,掩耳不及。
諸将股悚毛豎,不敢支吾。
當是時兵未至巨鹿,足未履秦關,而已氣蓋天下矣。
增功名士,遇此英傑,得其主矣,奈何言去?救趙之役,增為末将安然,殺義之謀,非增教之耶?觀鴻門示玦,至于再三,其決于殺沛公也,固知其決于殺義也。
至于發疽以死,則增實自取之,非羽之罪也。
安有為人臣,當主前援劍撞鬥,大罵豎子,而其主不艴然大怒者?然羽竟不怒,待之如初,其知增信增何如?在後之疑增,則迫于平之奇謀詭策,非羽本心也。
增剛悍之性,稍見侵慢,辄怒發裂眦,悻悻求去。
倘能濡忍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