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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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三司使廨舍,禮部寓焉。

    日給太官常膳湯茗薪炭有差。

     五月十二日,左右仆射赴上于都堂。

    是日,郎中、員外班迎仆射。

    拜廳訖,各判祥瑞等三案,遂引學士兩省官賀于廳上。

    禦史中丞、尚書已下百官班于廷中,東西相向,引仆射降階就褥位。

    直省官贊揖,朱衣吏引禦史中丞出班,北向躬緻辭賀,複位贊拜,百官皆拜,仆射答拜。

    班退,尚書省侍郎已上、兩省給、舍已上、禦史中丞、學士皆禦賜寓,百官就食幕次。

     七月,勑職事官常膳,許變料供應,蓋異恩也。

     禮部王員外修說文畢,作進書表以示同舍。

    仆因言《前漢藝文志》裨應作「稗」。

    官之說,亦自可用。

    有一士人遽雲:「富丞相曾用此故事。

    」衆人問:「如何」乃曰:「貪以敗官。

    」一坐皆笑。

    此與坊州取杜若無以異。

     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天慶節、上元節同,天聖節、夏至、先天節、中元節、下元節、降聖節、臘各三日,立春、人日、中和節、春分、社、清明、上巳、天祺節,立夏、端午、天贶節、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社、秋分、授衣、重陽、立冬,各一日,上中下旬各一日,大忌十五,小忌四,而天慶、夏至、先天、中元、下元、降聖、臘皆前後一日。

    後殿視事,其日不坐。

    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七夕、秋分、授衣、立冬、大忌前一日,亦後殿坐,餘假皆不坐,百司休務焉。

     大忌日,百官集于相國寺,先至齋院,左右巡使禦史兩赤令夾街。

    宰相過,百官立班于庭中。

    宰相揖訖,方行香。

    既畢,禦史台知班,複傳呼立班,而朱衣吏乃曰:「相公傳語,請不立班。

    」遂退。

    百官見宰相故事皆廢,獨此僅存焉。

     禮部侍郎謝公言:有一養珠法。

    以今所作假珠,擇光瑩圓潤者,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

    伺其口開,急以珠投之,頻換清水,夜置月中。

    蚌蛤采月華,玩此經兩秋,即成真珠矣。

     詳定禮文所言:「古者神民不雜,禮刑異制。

    故治禮之官常得以治禮,事神之官常得以事神。

    如左氏所謂:使名姓之後,率舊典者為之宗。

    自漢以來,治禮事神之官,不得其職,始雜以他官。

    故《後漢志》:太尉掌郊祀亞獻,光祿掌三獻。

    大尉,秦漢用以掌兵,今為三公坐論道者也;光祿本掌宮殿門戶;皆非祠官之任。

    」勑今後南北郊,執政官為初獻,禮部尚書、侍郎為亞獻,太常少卿為終獻。

    諸祠祭,禮部尚書、侍郎、太常卿疊為初獻;太常少卿、禮部祠部郎中、員外郎為亞獻,太常博士為終獻。

    宗廟,親王、宗室、使相、節度使為初獻,宗室正任以上為亞獻、終獻。

    若南郊宗廟,即戶部、兵部随所用牲,以尚書、侍郎薦徹腥熟。

    如常祀,即戶部、兵部郎中、員外郎薦徹。

    文宣王,以國子祭酒、司業、丞、博士為三獻。

    武成王,以祭酒、司業為初獻、亞獻、終獻。

    自如故事差官。

    中祠,即禮部祠部郎中、員外郎為初亞獻,太常博士為終獻。

    小祠即禮部祠部郎中、員外郎與太常博士、互差一獻。

    祭馬者四,皆以太、仆、卿、少。

    七祀,皆以太廟令為獻官焉。

     七月五日,迎氣西郊,六日,孟享太廟,皆當差工部郎中薦徹。

    而工部乃輪差水部郎中攝事。

    師授據《文獻通考》應作「受」。

    誓于尚書省,有司舉糺,方改差工部員外郎。

    不預誓成,直赴祠所,監祭使卻之,彈劾以聞。

     祠部歲比天下僧尼道士,凡二十四萬,然死者亦常萬人。

    按杜牧《杭州南亭記》:「文宗語宰相曰:『古者三人共食一農人,今加兵、佛,一農人乃為五人所食。

    』」武宗會昌五年,出四禦史按行天下,凡除寺四千六百,僧、尼并女冠二十六萬五百。

    蓋自有唐以來,數常如此,何其盛哉! 中書丞相蔡公太夫人康甯,門下侍郎章公尊親,以通議大夫緻仕、戶部尚書安公具慶,重茵列鼎,可以言榮養矣。

     凡三省官假日,唯接見賓客,不許出谒,新制也。

     七月二十八日,以國史成,曲宴于垂拱殿。

    兩省給、舍以上,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