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思想對客觀性的第一态度;形而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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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格。
(例如說:上帝具有公正、仁慈、威力、智慧等特性。
)另一方面,它們同時又必須是無限的。
按照這個觀點,對于這種矛盾,隻能通過各種特性之量的增加的辦法得到一個模糊溶解,而将上帝的各種特性引到不确定的惝恍迷離的至高無上的感覺(Sensumeminentiosem)之中。
附釋:舊形而上學中的理性神學部分,其目的在于确定理性的本身究竟能夠認識上帝到什麼限度。
無疑地,通過理性去認識上帝是哲學的最高課題。
宗教最初所包皮含的都是些關于上帝的表象。
這些表象彙集為信條,自幼便傳授給我們當作宗教的教義。
隻要個人相信這些教義,覺得它們是真理,他便算具有作一個基督徒應有的條件。
但神學是研究這種宗教信仰的科學。
但如果神學隻是一些宗教教義的外在的列舉與彙集,則這種神學尚不得稱為科學。
即以現時極盛行的單純對于宗教對象的曆史的研究而論(例如關于這個或那個神父所說的話的報告),也還不能使神學具有科學性。
要想使神學成為科學,首先必需進而對于宗教達到思維的把握,這就是哲學的任務了。
所以真正的神學本質上同時必是宗教哲學,即在中世紀,那時的神學也是宗教哲學。
試對舊形而上學中的理性神學細加考察,便可看出這種神學不是探讨上帝的理性科學,而隻是知性科學,其思維僅僅活動于抽象的思想規定之中。
這裡所要探讨的是上帝的概念,卻以上帝的表象作為關于上帝的知識的标準。
但思維必須在自己本身内自由運用,不過同時卻須注意,自由思維的結果與基督教的教義應該是一緻的,因為基督教的教義就是理性的啟示。
但理性的神學卻說不上達到了這種一緻。
因為理性神學所從事的,在于通過思維去規定上帝的表象,因此所得到的關于上帝的概念隻是些肯定性和實在性的抽象概念,而排斥一切否定性的概念,于是上帝就被界說為一切存在中的最真實的存在。
但是任何人也易于看出,說這個萬有中的最真實的存在沒有任何否定性,恰好是他應當如此,和知性以為他是如何的反面。
他不僅不是最豐富最充實的存在,由于這種抽象的看法,反而成為最貧乏最空虛的東西。
人的性靈很正當地要求具體的内容。
但這種具體内容的出現,必須包皮含有規定性或否定性在自身内。
如果上帝的概念隻是被認作抽象的或萬有中最真實的存在,則上帝将因而對于我們隻是一缥缈的他界,更說不上對于上帝可能有什麼知識。
因為如果沒有規定性,也就不可能有知識。
純粹的光明就是純粹的黑暗。
理性神學的第二問題涉及到上帝存在的證明。
這問題的主要之點,就是按照知性的觀點所謂證明,指此一規定依賴另一規定而言。
在知性的證明裡,先有一個固定的前提,從這一前提推出另一個規定,因此必須指出某一規定依賴某一前提。
如果用這種方式去證明上帝的存在,這意思就是說,上帝的存在是依賴另一些規定,這些規定構成上帝存在的根據。
我們立即會覺得這顯然有些不對,因為上帝應是一切事物的絕對無條件的根據,因此絕不會依賴别的根據。
由于這種緣故,所以近代有人說,上帝的存在是不能【用理智】證明的,而須直接體認。
但理性,甚至健康的常識所了解的證明與知性所了解的證明,完全兩樣。
理性的證明誠然仍須以一個不是上帝的“他物”作出發點,不過在證明的進程裡,理性不讓這個“他物”作為一個直接的東西、存在着的東西,而是要指出,這個出發點乃是一個中介的東西和設定起來的東西,因而最後歸結到同時認為上帝是自己揚棄中介、包皮含中介在自身内、真正直接的、原始的、自依而不依他的存在。
譬如我們說:“試向外谛觀自然,自然将會引導你到上帝,你将會察見絕對的天意。
”“這話并不是說,上帝是從自然裡産生出來的,而是說,這隻是我們憑借一有限事物以達到上帝的進程,在這進程裡,上帝一方面好象是後于有限事物,但同時又是先于有限事物,而為它的絕對根據。
因此二者的地位便恰好颠倒。
那最初好象是在後的,經揭示出來成為在先的根據,而那最初好象是在先的根據,經指明而降為在後的結果了。
理性證明的進程也是這樣。
根據前此的一番讨論,試再對于舊形而上學的方法加以概觀,則我們便可見到,其主要特點,在于以抽象的有限的知性規定去把握理性的對象,并将抽象的同一性認作最高原則。
但是這種知性的無限性,這種純粹的本質,本身仍然隻是有限之物,因為它把特殊性排斥在外面,于是這特殊性便在外面否定它,限制它,與它對立。
這種形而上學未能達到具體的同一性,而隻是固執着抽象的同一性。
但它的好處在于意識到,隻有思想才是存在着的事物的本質。
這種形而上學的材料是從古代哲學家、特别經院哲學家那裡得來的。
在思辯的哲學裡,知性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個“階段”(Moment)或環節,但這個環節卻是不能老伴滞不前進的“階段”。
柏拉圖并不是這種【抽象的獨斷的】形而上學家,亞裡士多德更不是,雖說有許多人常常以為他們也是這樣的形而上學家。
(例如說:上帝具有公正、仁慈、威力、智慧等特性。
)另一方面,它們同時又必須是無限的。
按照這個觀點,對于這種矛盾,隻能通過各種特性之量的增加的辦法得到一個模糊溶解,而将上帝的各種特性引到不确定的惝恍迷離的至高無上的感覺(Sensumeminentiosem)之中。
附釋:舊形而上學中的理性神學部分,其目的在于确定理性的本身究竟能夠認識上帝到什麼限度。
無疑地,通過理性去認識上帝是哲學的最高課題。
宗教最初所包皮含的都是些關于上帝的表象。
這些表象彙集為信條,自幼便傳授給我們當作宗教的教義。
隻要個人相信這些教義,覺得它們是真理,他便算具有作一個基督徒應有的條件。
但神學是研究這種宗教信仰的科學。
但如果神學隻是一些宗教教義的外在的列舉與彙集,則這種神學尚不得稱為科學。
即以現時極盛行的單純對于宗教對象的曆史的研究而論(例如關于這個或那個神父所說的話的報告),也還不能使神學具有科學性。
要想使神學成為科學,首先必需進而對于宗教達到思維的把握,這就是哲學的任務了。
所以真正的神學本質上同時必是宗教哲學,即在中世紀,那時的神學也是宗教哲學。
試對舊形而上學中的理性神學細加考察,便可看出這種神學不是探讨上帝的理性科學,而隻是知性科學,其思維僅僅活動于抽象的思想規定之中。
這裡所要探讨的是上帝的概念,卻以上帝的表象作為關于上帝的知識的标準。
但思維必須在自己本身内自由運用,不過同時卻須注意,自由思維的結果與基督教的教義應該是一緻的,因為基督教的教義就是理性的啟示。
但理性的神學卻說不上達到了這種一緻。
因為理性神學所從事的,在于通過思維去規定上帝的表象,因此所得到的關于上帝的概念隻是些肯定性和實在性的抽象概念,而排斥一切否定性的概念,于是上帝就被界說為一切存在中的最真實的存在。
但是任何人也易于看出,說這個萬有中的最真實的存在沒有任何否定性,恰好是他應當如此,和知性以為他是如何的反面。
他不僅不是最豐富最充實的存在,由于這種抽象的看法,反而成為最貧乏最空虛的東西。
人的性靈很正當地要求具體的内容。
但這種具體内容的出現,必須包皮含有規定性或否定性在自身内。
如果上帝的概念隻是被認作抽象的或萬有中最真實的存在,則上帝将因而對于我們隻是一缥缈的他界,更說不上對于上帝可能有什麼知識。
因為如果沒有規定性,也就不可能有知識。
純粹的光明就是純粹的黑暗。
理性神學的第二問題涉及到上帝存在的證明。
這問題的主要之點,就是按照知性的觀點所謂證明,指此一規定依賴另一規定而言。
在知性的證明裡,先有一個固定的前提,從這一前提推出另一個規定,因此必須指出某一規定依賴某一前提。
如果用這種方式去證明上帝的存在,這意思就是說,上帝的存在是依賴另一些規定,這些規定構成上帝存在的根據。
我們立即會覺得這顯然有些不對,因為上帝應是一切事物的絕對無條件的根據,因此絕不會依賴别的根據。
由于這種緣故,所以近代有人說,上帝的存在是不能【用理智】證明的,而須直接體認。
但理性,甚至健康的常識所了解的證明與知性所了解的證明,完全兩樣。
理性的證明誠然仍須以一個不是上帝的“他物”作出發點,不過在證明的進程裡,理性不讓這個“他物”作為一個直接的東西、存在着的東西,而是要指出,這個出發點乃是一個中介的東西和設定起來的東西,因而最後歸結到同時認為上帝是自己揚棄中介、包皮含中介在自身内、真正直接的、原始的、自依而不依他的存在。
譬如我們說:“試向外谛觀自然,自然将會引導你到上帝,你将會察見絕對的天意。
”“這話并不是說,上帝是從自然裡産生出來的,而是說,這隻是我們憑借一有限事物以達到上帝的進程,在這進程裡,上帝一方面好象是後于有限事物,但同時又是先于有限事物,而為它的絕對根據。
因此二者的地位便恰好颠倒。
那最初好象是在後的,經揭示出來成為在先的根據,而那最初好象是在先的根據,經指明而降為在後的結果了。
理性證明的進程也是這樣。
根據前此的一番讨論,試再對于舊形而上學的方法加以概觀,則我們便可見到,其主要特點,在于以抽象的有限的知性規定去把握理性的對象,并将抽象的同一性認作最高原則。
但是這種知性的無限性,這種純粹的本質,本身仍然隻是有限之物,因為它把特殊性排斥在外面,于是這特殊性便在外面否定它,限制它,與它對立。
這種形而上學未能達到具體的同一性,而隻是固執着抽象的同一性。
但它的好處在于意識到,隻有思想才是存在着的事物的本質。
這種形而上學的材料是從古代哲學家、特别經院哲學家那裡得來的。
在思辯的哲學裡,知性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個“階段”(Moment)或環節,但這個環節卻是不能老伴滞不前進的“階段”。
柏拉圖并不是這種【抽象的獨斷的】形而上學家,亞裡士多德更不是,雖說有許多人常常以為他們也是這樣的形而上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