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理念(DieId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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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的、靜止的、固定的同一性。

    因為理念(b)是主觀性,從另一方面看來,上面那個說法也同樣是錯誤的。

    因為剛才所提及的統一,僅表達真正的統一的自在性、實體性。

    按照這種看法,無限與有限,主觀與客觀,思維與存在,好象隻是中和了似的。

     但是在理念的否定的統一裡,無限統攝了有限,思維統攝了存在,主觀性統攝了客觀性。

    理念的統一是思維、主觀性和無限性,因此本質上須與作為實體的理念相區别,正如這統攝着對方的思維、主觀性、無限性必須與那由判斷着、規定着自身的過程中被降低成片面的思維、片面的主觀性、片面的無限性相區别。

     附釋:理念作為過程,它的發展經曆了三個階段。

    理念的第一個形式為生命,亦即在直接性形式下的理念。

    理念的第二個形式為中介性或差别性的形式,這就是作為認識的理念,這種認識又表現為理論的理念與實踐的理念這雙重形态。

    認識的過程以恢複那經過區别而豐富了的統一為其結果。

     由此就得出理念的第三個形式,即絕對理念。

    這就是邏輯發展過程的最末一個階段,同時又表明其自身為真正的最初,并且隻是通過自己本身而存在着。

     (a)生命(DasLeben) §216 直接性的理念就是生命。

    概念作為靈魂,而實現在肉體裡,靈魂是憑借肉體的外在性,以直接地自己和自己加以聯系着的普遍性。

    肉體同樣也是靈魂的特殊化,所以肉體除了表示在它那裡的概念規定外,不表示任何别的差别。

    最後,肉體的個體性作為無限的否定性,乃是它的彼此外在存在着的客觀性的辯證法,這客觀性從獨立持存的假相返回到主觀性。

     所以肉體内一切器官肢體,均彼此在不同時間内互為目的,互為手段。

    所以生命既是開始的特殊化作用,又是達到否定的自為存在着的統一的結果,因而生命在它的肉體裡隻是作為辯證的過程和它自身相結合。

    所以生命本質上是活生生的東西,而且就它的直接性看來,即是這一活生生的個體。

    在生譯者命範圍裡,有限性的特點即由于理念的直接性的緣故,靈魂與肉體才是可分離的,這就構成了有生命者之有死亡性。

    但隻有當有生命者死亡時,理念的這兩方面,靈魂與肉體,才是不同的組成部分。

     附釋:肉體上各個器官肢體之所以是它們那樣,隻是由于它們的統一性,并由于它們和統一性有聯系。

    譬如一隻手,如果從身體上割下來,按照名稱雖仍然可叫做手,但按照實質來說,已不是手了。

    這點亞裡士多德早已說過。

    從理智的觀點出發,人們常把生命認作是個神秘的甚或不可思議的東西。

    這足以表示理智或知性自己供認它的有限性和空疏性。

    事實上生命不僅不是不可思議的,甚至可說,在生命裡,我們即可看到概念本身,或确切點說,可看到作為概念存在着的直接的理念。

    這樣也就同時說出了生命的缺陷之所在了。

    生命的缺陷即在于概念和實在尚未達到真正的彼此符合。

    生命的概念是靈魂,而靈魂則以肉體作為它的實在或實現。

    靈魂好象是貫注于它的肉體内,在這種情形下,靈魂才是有感覺的,但尚未達到自由自覺的存在。

    生命進展的過程于是就在于克服那還在束縛其自身的直接性,而這個過程本身又是三重性的,其發展的結果就出現在判斷形式中的理念,亦即作為認識的理念。

     §217 有生命之物是一推論,【即包皮含有三個成分的矛盾統一體】,這統一體裡面,各環節本身又各自成一體系和推論【或統一體】(參看§198、§201、§207各節)。

    它們是主動的推論、【或推移】過程,而在有生命之物的主觀統一性内隻是一個過程。

    所以有生命之物乃是自己與自己結合的過程,這個結合過程本身又經曆了三個過程。

     §218 (1)第一過程就是有生命之物在它自身内部的運動過程。

    在這過程裡它自身發生分裂,它以它的肉體為它的客體,為它的無機本性。

    這種無機性,作為相對的外在性,分化為它的各環節的差别與對立,這些不同的對立的環節彼此互相争奪,互相同化,在不斷地自身産生着的過程中而保持自身。

    但有生命之物的各肢體官能的這種活動,隻是那有生命的主體的一個活動,這個活動的各種産物,必須回複到主體的活動,以緻在這種内部過程中,隻是産生了有生命的主體,換句話說,隻是那主體自身在再生。

     附釋:有生命之物自身的内部過程在自然界又可分為三種形式,即敏感、反感和繁殖。

    作為敏感,有生命之物是直接簡單的自我關系,即靈魂,靈魂到處瀰漫内在于它的肉體内,肉體各部分的彼此外在,對靈魂來說,已根本沒有真理性了。

    在反感過程時,有生命之物表現自身有了分裂,到了再生或繁殖的階段則它便從它的各肢體各官能的内在差别裡繼續不斷地恢複其自身。

    有生命之物僅恃自身内部這種不斷地更新的過程而持續其存在。

     §219 (2)但是概念的判斷為了自由地前進,便放任客觀的無機體,使其成為一個離它而獨立的全體,并且使有生命之物對自身的否定聯系,成為直接的個體性,成為與它自己對立的無機自然的前提。

    有生命之物的自身否定,正是它的概念本身的一個環節,這就表示它與它的概念(同時是一具體的普遍)相比較便有了缺陷。

    揚棄那自在地帶有虛幻性的客體的辯證法,乃是一自身确信的有生命之物的能動性,這有生命之物于反抗它這種無機自然的過程裡因而保持、發展并客觀化其自身。

     附釋:有生命之物與一個無機的自然相對立,它是後者的主宰力量,并同化後者以充實自身。

    這種過程所獲得的結果,并不象在化學過程裡那樣隻是一種中和的産物,在這個産物裡,那互相對立、彼此獨立的兩方面都同樣被揚棄了。

    反之,那有生命之物卻表明自己是統攝着它的對方的,而它的對方卻不能抵抗它的力量。

    K被有生命之物所征服的無機自然之所以忍受這種征服,就是因為無機自然是自在的生命,而生命則是自為的無機自然。

    所以有生命之物在對方裡隻是和它自身相結合。

    當靈魂離開了肉體時,客觀性的那些基本力量就開始發揮它們的作用了。

    這些力量可說是不斷地在準備着飛躍,以求在有機的肉體裡開始其過程,而生命便不斷地在那裡與無機力量作鬥争。

     §220 (3)有生命的個體,在第一過程裡居于主體和概念的地位,在第二過程裡,它同化它的外在的客觀性,因而它自身便取得一種真實的規定性,于是它現在就成為潛在的族類(Gattung)、實體性的普遍性。

    “族類”的特殊化就是一個有生命的主體與另一同類的主體的聯系,判斷就是“族類”與這些彼此對立的特定“個體”的相互關系。

    這就是性的差别(Geschlechtsdi?e?eerenz)。

     §221 “族類”的發展過程使它成為自為存在。

    因為生命還隻是直接的理念,它就分裂成兩方面:一方面那最初被假定為直接性的東西,現在就作為一中介性的、被産生的東西出現了。

    但另一方面,有生命的個體性由于它最初的直接性的緣故,與普遍性處于否定的關系中,便沉沒在這個有較高力量的普遍性裡。

     附釋:有生命之物要死亡,因為生命就是矛盾:它自在地是族類,是普遍性,但直接地卻僅作為個體而存在。

    在死亡裡,族類表明其自身為支配那直接的個體的力量。

    就動物來說,族類的過程乃是它的生命力的頂點。

    但生物在它們的族類裡并不能達到自為的存在,而是屈服于族類的力量。

    在族類的過程裡,直接的有生命之物有了自身的中介,并提高其自身以超出其直接性,但隻是為了不斷重新又沉陷在直接性裡。

    因此生命最初隻是沒完沒了地走向壞的無限進展的過程。

    但從概念看來,生命的過程所獲得的結果,即在于揚棄并克服尚束縛在生命形态中的理念的直接性。

     §222 但是生命的理念因而不僅必須從任何一個特殊的直接的個體性裡解放出來,而且必須從這個最初的一般的直接性裡解放出來。

    這樣,它才能夠達到它的自己本身,它的真理性。

    從而,它就能進到作為自由的族類為自己本身而實存。

    那僅僅直接的個體的生命的死亡就是精神的前進。

     (b)認識(DasErkennen) §223 理念自由地自為地實存着,因為它以普遍性作為它的實存的要素,或者說,理念是作為概念的客觀性本身,即理念以它自身為對象。

    理念作為被規定為普遍性的主觀性,是在它自身内的純粹差别,——是直觀,這直觀在這種同一的普遍性内保持其自身。

    但理念作為特定的差别,就是進一步的判斷,它把作為全體性的自身從自身中排斥出去,因而首先假定其自身為一外在的宇宙。

    于是便有了兩個判斷,這兩個判斷雖潛在地是同一的,但還沒有實現其同一性。

     §224 這兩個理念,就其潛在地和作為生命來說是同一的,但它們的關系卻是相對的,而這種相對性便構成它們在這個範圍内的有限性的規定。

    這就是反思關系,由于在反思關系裡,理念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