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種姓在印度的曆史發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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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不外乎客族發展行進的軌道。
然而,正由于城市裡廣大的工商階層之間存在着客族職工彼此在人種與種族上的隔閡,因而阻礙了類似西方之市民(popolo)團體的發展。
究極而言,市民階層的兄弟關系本身之成為西方古代城邦與(至少)南歐中世紀城市那種最高度發展的軍事力量的擔綱者,是絕無僅有的。
世界其他各地的現象毋甯是君侯的軍隊直接取代了騎士階層。
在印度,由于各個救贖宗教之非政治的(apolitisch)性格,城市及其市民階層一般而言,在相當特殊的意義上,是非軍事的、宗教和平主義的。
随着行會的社會權勢為王侯所打倒,西方風格的城市發展之根苗就此凋萎,婆羅門勢力與家産制王侯的勢力相結合,并相應于印度的大陸性格,仰賴鄉村組織為其軍隊和稅收的來源。
不過,在鄉村地區,客族的勞動分工以及古村落工匠的實物給付制仍占主導地位。
在城市裡則隻有工商業數目的增加和富裕商人及計價勞動者行會的形成。
根據&ldquo主顧原則&rdquo,婆羅門與村落工匠建立起一套生計分配和世襲性的主顧分配的規則。
支持此一發展的,同樣又是無論何處皆為不證自明的氏族卡理斯瑪主義。
由王侯所賦予的地區間商業的獨占權,也由于每每和客屬商業民族聯結在一起,而走上相同的道路。
氏族與村落的外婚制、客族的内婚制,以及諸客族間持續在禮儀和祭典上相互隔閡&mdash&mdash從未被境内支配性的自治市民階層之祭典共同體性格所打破,種種情況皆使得婆羅門有機會在将社會秩序予以禮儀性地規制時,在宗教上定型化既有的情勢。
婆羅門這麼做自有其利益的考量,亦即借此得以保全自身的權力地位,而此種權力地位乃是由于其自古以來即獨占巫術資格、巫術性的強制手段以及必要的訓練與教導,并且愈來愈坐大。
借着王侯的權勢,婆羅門取得必要的手段來對付一切非婆羅門的勢力,諸如:市民所信奉的異端救贖宗教,上層工商行會向來所保有的甚或推陳出新的、非婆羅門但要求婆羅門位階的、各部族的和行業的司祭者,以及這些團體被認為侵害婆羅門權力的自治權[4]。
由一個巫師階層轉變成一個氏族卡理斯瑪的身份團體,并不是印度特有的現象。
希臘古代(例如Milet城)殘存的碑文顯示,有某種神聖舞者的行會貴為支配性的身份團體。
不過,在城邦(市民)兄弟關系的基礎上,是容不下客族的工匠及部族彼此之間在祭典與禮儀上那種普遍存在着異質性的現象的。
純就職業觀點而言,換言之,得以自由地選擇職業的工匠與商人,的确存在于印度,然而也隻不過是部分的現象;若就禮儀的觀點言之,支配着絕大多數職業的,仍舊是對于慣習的服從。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正是這種職業團體在禮儀上的閉鎖性,絕對保證了他們對于&ldquo生計&rdquo獨占的正當性。
和西方各處所見一樣,家産官僚制政權當初并未阻止工商行會的閉鎖性,反倒是加以鼓勵,并且在行政政策遂行的第一個階段,僅以某些跨區域性的職業團體來取代城市經濟純粹地區性的獨占。
到了第二個階段,西方王侯的政策則是與資本結合,用以向外伸展勢力,但在印度,則由于其大陸性格及其對可以任意加碼的地租稅收的偏愛,這根本是不可能的。
在行會的全盛時代,王侯在财政上強烈地依賴着行會。
當王侯權勢厭倦了此種令他們煩惱的依賴關系,而不再采用資本主義的方法,卻代之以賦役制的課稅方式來滿足行政費用的支出時,非軍事性的市民階層毫無反抗的餘地。
家産制王侯尋求婆羅門的援助以對抗剛處于萌芽階段并時而頗有勢力的行會市民階層。
婆羅門的教說對于臣民在宗教上的馴服具有無與倫比的貢獻。
最後,入侵而來的伊斯蘭教外族支配也隻是讓婆羅門的權力壟斷更為加強而已。
一來,婆羅門最重要的競争者&mdash&mdash騎士階層與行會在城市裡的殘存勢力,被外來的征服者視為包藏着政治危險的固有勢力而加以鏟除。
再者,征服者在一段狂熱的偶像破壞和猛烈的伊斯蘭教宣傳時期之後,最終接受了印度教文化繼續存在的事實,而使得婆羅門的權勢愈益增大,因為,在異族征服之下,教權的力量對被征服者而言是個現成的避難處,對異族支配者而言則是使臣民馴服的好手段,這是全世界共通的現象。
随着經濟情勢的日趨穩定,禮俗各自相異的客族與賤民部族即愈來愈被編整到(在前述動機下)日益擴張的種姓秩序裡去。
從2世紀起,直到伊斯蘭教統治之始,一千年間,種姓秩序已成為如此普遍性的支配體系,盡管因伊斯蘭教的宣傳而暫時趨緩,然其發展趨勢銳不可當且持續擴張。
作為一個封閉性的體制,種姓秩序徹頭徹尾是
然而,正由于城市裡廣大的工商階層之間存在着客族職工彼此在人種與種族上的隔閡,因而阻礙了類似西方之市民(popolo)團體的發展。
究極而言,市民階層的兄弟關系本身之成為西方古代城邦與(至少)南歐中世紀城市那種最高度發展的軍事力量的擔綱者,是絕無僅有的。
世界其他各地的現象毋甯是君侯的軍隊直接取代了騎士階層。
在印度,由于各個救贖宗教之非政治的(apolitisch)性格,城市及其市民階層一般而言,在相當特殊的意義上,是非軍事的、宗教和平主義的。
随着行會的社會權勢為王侯所打倒,西方風格的城市發展之根苗就此凋萎,婆羅門勢力與家産制王侯的勢力相結合,并相應于印度的大陸性格,仰賴鄉村組織為其軍隊和稅收的來源。
不過,在鄉村地區,客族的勞動分工以及古村落工匠的實物給付制仍占主導地位。
在城市裡則隻有工商業數目的增加和富裕商人及計價勞動者行會的形成。
根據&ldquo主顧原則&rdquo,婆羅門與村落工匠建立起一套生計分配和世襲性的主顧分配的規則。
支持此一發展的,同樣又是無論何處皆為不證自明的氏族卡理斯瑪主義。
由王侯所賦予的地區間商業的獨占權,也由于每每和客屬商業民族聯結在一起,而走上相同的道路。
氏族與村落的外婚制、客族的内婚制,以及諸客族間持續在禮儀和祭典上相互隔閡&mdash&mdash從未被境内支配性的自治市民階層之祭典共同體性格所打破,種種情況皆使得婆羅門有機會在将社會秩序予以禮儀性地規制時,在宗教上定型化既有的情勢。
婆羅門這麼做自有其利益的考量,亦即借此得以保全自身的權力地位,而此種權力地位乃是由于其自古以來即獨占巫術資格、巫術性的強制手段以及必要的訓練與教導,并且愈來愈坐大。
借着王侯的權勢,婆羅門取得必要的手段來對付一切非婆羅門的勢力,諸如:市民所信奉的異端救贖宗教,上層工商行會向來所保有的甚或推陳出新的、非婆羅門但要求婆羅門位階的、各部族的和行業的司祭者,以及這些團體被認為侵害婆羅門權力的自治權[4]。
由一個巫師階層轉變成一個氏族卡理斯瑪的身份團體,并不是印度特有的現象。
希臘古代(例如Milet城)殘存的碑文顯示,有某種神聖舞者的行會貴為支配性的身份團體。
不過,在城邦(市民)兄弟關系的基礎上,是容不下客族的工匠及部族彼此之間在祭典與禮儀上那種普遍存在着異質性的現象的。
純就職業觀點而言,換言之,得以自由地選擇職業的工匠與商人,的确存在于印度,然而也隻不過是部分的現象;若就禮儀的觀點言之,支配着絕大多數職業的,仍舊是對于慣習的服從。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正是這種職業團體在禮儀上的閉鎖性,絕對保證了他們對于&ldquo生計&rdquo獨占的正當性。
和西方各處所見一樣,家産官僚制政權當初并未阻止工商行會的閉鎖性,反倒是加以鼓勵,并且在行政政策遂行的第一個階段,僅以某些跨區域性的職業團體來取代城市經濟純粹地區性的獨占。
到了第二個階段,西方王侯的政策則是與資本結合,用以向外伸展勢力,但在印度,則由于其大陸性格及其對可以任意加碼的地租稅收的偏愛,這根本是不可能的。
在行會的全盛時代,王侯在财政上強烈地依賴着行會。
當王侯權勢厭倦了此種令他們煩惱的依賴關系,而不再采用資本主義的方法,卻代之以賦役制的課稅方式來滿足行政費用的支出時,非軍事性的市民階層毫無反抗的餘地。
家産制王侯尋求婆羅門的援助以對抗剛處于萌芽階段并時而頗有勢力的行會市民階層。
婆羅門的教說對于臣民在宗教上的馴服具有無與倫比的貢獻。
最後,入侵而來的伊斯蘭教外族支配也隻是讓婆羅門的權力壟斷更為加強而已。
一來,婆羅門最重要的競争者&mdash&mdash騎士階層與行會在城市裡的殘存勢力,被外來的征服者視為包藏着政治危險的固有勢力而加以鏟除。
再者,征服者在一段狂熱的偶像破壞和猛烈的伊斯蘭教宣傳時期之後,最終接受了印度教文化繼續存在的事實,而使得婆羅門的權勢愈益增大,因為,在異族征服之下,教權的力量對被征服者而言是個現成的避難處,對異族支配者而言則是使臣民馴服的好手段,這是全世界共通的現象。
随着經濟情勢的日趨穩定,禮俗各自相異的客族與賤民部族即愈來愈被編整到(在前述動機下)日益擴張的種姓秩序裡去。
從2世紀起,直到伊斯蘭教統治之始,一千年間,種姓秩序已成為如此普遍性的支配體系,盡管因伊斯蘭教的宣傳而暫時趨緩,然其發展趨勢銳不可當且持續擴張。
作為一個封閉性的體制,種姓秩序徹頭徹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