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種姓秩序的宗教救贖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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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看到,印度教本身對于教義(mata)方面有着非比尋常的容忍度,而将重點完全置于儀式義務(Dharma)上。
然而,印度教還是有某些&ldquo教條&rdquo(Dogma)&mdash&mdash這是我們現在要讨論的&mdash&mdash如果教條指的是信仰真理(Glaubenswahrheit),完全不信者會被視為&ldquo異端&rdquo,而一個團體(不隻是個人)若是不信即會被逐出印度教共同體。
首先,印度教承認某些公認的學說體系。
我們将在下面讨論到知識階層之救贖宗教時,簡短地加以說明。
此處,我們感興趣的是,某些異端的哲學思想确實存在。
其中有兩個特别經常被提及,亦即唯物論者的哲學與佛陀(佛教徒)的哲學。
何以後者的教說特别成為異端?因為即使是印度教的種姓也有拒斥婆羅門權威的情形。
一切種姓皆可獲得救贖的思想也見之于印度教内部。
接納來自各個種姓者成為修道僧的做法,倒可能是使其成為一個禮儀上不淨的教派種姓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佛教徒拒絕承認吠陀與印度教的禮儀有助于解脫,并且自有一套(部分而言)比婆羅門更加嚴謹的法(Dharma)。
這使得他們不但在禮儀上被指責為失卻種姓性格,更甚者是尚且抱持着異端教說&mdash&mdash姑不論這是否真的是他們不被承認為印度教徒的真正理由。
然而,其故安在?是什麼使得他們和&ldquo唯物論者&rdquo的異端共同對立于正統派的義理? 佛教徒和唯物論者一樣,否定&ldquo靈魂&rdquo的存在,至少否定&ldquo自我&rdquo這樣一個單位的存在[1]。
這點,并且如後文所述恰是決定性的一點,對于佛教徒而言具有幾乎是純粹理論性的意義。
然而這似乎也就是(異端的發展在理論層面上)最重要的沖擊所在。
因為,整個印度教哲學,以及除了純粹的禮儀主義外我們仍可稱之為印度&ldquo宗教&rdquo者,端在于靈魂的信仰。
沒有任何印度教徒會否認印度教的兩個基本宗教原理:靈魂輪回信仰(Samsāra)與業報的教義(Karma)。
這兩者,而且唯有這兩者,是整個印度教真正的&ldquo教條性的&rdquo教義,并且與印度教所特有的、蘊生于既存社會秩序亦即種姓秩序的神義論,有着密不可分的關聯。
靈魂輪回的信仰是直接來自相當普遍的一個觀念,亦即關于死後精神命運的問題。
這在世界各地皆有,印度古代亦然。
由于動物的繁殖狀态以及不同膚色人種的共存關系,印度自然成為此種觀念的發源地。
《羅摩衍那》裡所記載的出現在南印度的猿猴軍,很有可能就是黑色的德拉威人。
不管對不對,猿猴顯然是被視同為人類,而這種看法就南印度而言倒是很可以理解的,因為那兒是黑色民族的居住地,在雅利安人看來,他們和猿猴差不多。
正如同其他地方,離了肉體的靈魂原先在印度也很少被視為&ldquo不死&rdquo的。
葬禮是為了使死者安息并撫平他們對幸運的生存者的嫉妒與憤怒。
&ldquo祖先&rdquo到底住到哪兒去了,确實是個大問題。
在婆羅門看來,若不供奉犧牲,就會使他們餓死,因此供奉一事意義重大。
有時候,人們也會祈禱神祇&ldquo長壽&rdquo,慢慢地就累積出這樣一個想法:不管是神還是人,在彼岸的存在都不會是永遠的[2]。
當婆羅門開始思考其自身的命運時,逐漸得出&ldquo再死&rdquo這樣一個教義,亦即逝去的精神或神祇會再度有另一個存在。
此種存在同樣是顯現于此一世間的想法,也出現在世界其他各處,并且和&ldquo獸靈&rdquo的觀念相結合。
以此,便得出了教義的根本要素。
靈魂輪回的教義與報應教義&mdash&mdash善行與惡行的報應乃是通過更尊貴或更恥辱的再生來完成&mdash&mdash的結合,同樣的并不隻見于印度,亦見之于他處,例如希臘。
隻是,婆羅門的理性主義所特有的兩項原理使得如此的教義帶有極端徹底的意味:1.徹底相信任何與倫理相關的行為必然會影響到行為者的命運,并且沒有任何的影響會消失掉,此即&ldquo業&rdquo的教義;2.業報的觀念是與個人在社會組織裡的命運相結合的,換言之,相聯結于種姓秩序。
個人所有的(禮儀或倫理的)功德與過失構成一種銀行賬戶,戶頭裡的收支差額無可避免地決定了靈魂再生時的命運,命運好壞的程度則端視賬戶中或盈或虧的大小而定[3]。
&ldquo永恒的&rdquo報償或懲罰是不會有的&mdash&mdash這對于一時的作為當然是絕對不對稱的,不管是天堂還是地獄,個人所待的時間終究是有限的。
這兩者一般而言隻扮演次要的角色。
天堂原先也隻是婆羅門或戰士的天堂。
地獄則是可以逃脫的,即使是罪大惡極之人&mdash&mdash隻要在
然而,印度教還是有某些&ldquo教條&rdquo(Dogma)&mdash&mdash這是我們現在要讨論的&mdash&mdash如果教條指的是信仰真理(Glaubenswahrheit),完全不信者會被視為&ldquo異端&rdquo,而一個團體(不隻是個人)若是不信即會被逐出印度教共同體。
首先,印度教承認某些公認的學說體系。
我們将在下面讨論到知識階層之救贖宗教時,簡短地加以說明。
此處,我們感興趣的是,某些異端的哲學思想确實存在。
其中有兩個特别經常被提及,亦即唯物論者的哲學與佛陀(佛教徒)的哲學。
何以後者的教說特别成為異端?因為即使是印度教的種姓也有拒斥婆羅門權威的情形。
一切種姓皆可獲得救贖的思想也見之于印度教内部。
接納來自各個種姓者成為修道僧的做法,倒可能是使其成為一個禮儀上不淨的教派種姓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佛教徒拒絕承認吠陀與印度教的禮儀有助于解脫,并且自有一套(部分而言)比婆羅門更加嚴謹的法(Dharma)。
這使得他們不但在禮儀上被指責為失卻種姓性格,更甚者是尚且抱持着異端教說&mdash&mdash姑不論這是否真的是他們不被承認為印度教徒的真正理由。
然而,其故安在?是什麼使得他們和&ldquo唯物論者&rdquo的異端共同對立于正統派的義理? 佛教徒和唯物論者一樣,否定&ldquo靈魂&rdquo的存在,至少否定&ldquo自我&rdquo這樣一個單位的存在[1]。
這點,并且如後文所述恰是決定性的一點,對于佛教徒而言具有幾乎是純粹理論性的意義。
然而這似乎也就是(異端的發展在理論層面上)最重要的沖擊所在。
因為,整個印度教哲學,以及除了純粹的禮儀主義外我們仍可稱之為印度&ldquo宗教&rdquo者,端在于靈魂的信仰。
沒有任何印度教徒會否認印度教的兩個基本宗教原理:靈魂輪回信仰(Samsāra)與業報的教義(Karma)。
這兩者,而且唯有這兩者,是整個印度教真正的&ldquo教條性的&rdquo教義,并且與印度教所特有的、蘊生于既存社會秩序亦即種姓秩序的神義論,有着密不可分的關聯。
靈魂輪回的信仰是直接來自相當普遍的一個觀念,亦即關于死後精神命運的問題。
這在世界各地皆有,印度古代亦然。
由于動物的繁殖狀态以及不同膚色人種的共存關系,印度自然成為此種觀念的發源地。
《羅摩衍那》裡所記載的出現在南印度的猿猴軍,很有可能就是黑色的德拉威人。
不管對不對,猿猴顯然是被視同為人類,而這種看法就南印度而言倒是很可以理解的,因為那兒是黑色民族的居住地,在雅利安人看來,他們和猿猴差不多。
正如同其他地方,離了肉體的靈魂原先在印度也很少被視為&ldquo不死&rdquo的。
葬禮是為了使死者安息并撫平他們對幸運的生存者的嫉妒與憤怒。
&ldquo祖先&rdquo到底住到哪兒去了,确實是個大問題。
在婆羅門看來,若不供奉犧牲,就會使他們餓死,因此供奉一事意義重大。
有時候,人們也會祈禱神祇&ldquo長壽&rdquo,慢慢地就累積出這樣一個想法:不管是神還是人,在彼岸的存在都不會是永遠的[2]。
當婆羅門開始思考其自身的命運時,逐漸得出&ldquo再死&rdquo這樣一個教義,亦即逝去的精神或神祇會再度有另一個存在。
此種存在同樣是顯現于此一世間的想法,也出現在世界其他各處,并且和&ldquo獸靈&rdquo的觀念相結合。
以此,便得出了教義的根本要素。
靈魂輪回的教義與報應教義&mdash&mdash善行與惡行的報應乃是通過更尊貴或更恥辱的再生來完成&mdash&mdash的結合,同樣的并不隻見于印度,亦見之于他處,例如希臘。
隻是,婆羅門的理性主義所特有的兩項原理使得如此的教義帶有極端徹底的意味:1.徹底相信任何與倫理相關的行為必然會影響到行為者的命運,并且沒有任何的影響會消失掉,此即&ldquo業&rdquo的教義;2.業報的觀念是與個人在社會組織裡的命運相結合的,換言之,相聯結于種姓秩序。
個人所有的(禮儀或倫理的)功德與過失構成一種銀行賬戶,戶頭裡的收支差額無可避免地決定了靈魂再生時的命運,命運好壞的程度則端視賬戶中或盈或虧的大小而定[3]。
&ldquo永恒的&rdquo報償或懲罰是不會有的&mdash&mdash這對于一時的作為當然是絕對不對稱的,不管是天堂還是地獄,個人所待的時間終究是有限的。
這兩者一般而言隻扮演次要的角色。
天堂原先也隻是婆羅門或戰士的天堂。
地獄則是可以逃脫的,即使是罪大惡極之人&mdash&mdash隻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