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種姓的種類與種姓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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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普查專家正确地将種姓區分為&ldquo部族種姓&rdquo與&ldquo職業種姓&rdquo這兩種基本類型。
關于前者,我們前面已有所叙述,現在僅加以補充。
從曆史上追究起來,源自部族與客族之印度教化的種姓,為數恐怕相當可觀,種姓階序的圖像看起來之所以那麼不合理,主要是他們的緣故。
無疑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當一個部族于其印度教化之際即定居于自己固有的土地上時,自然會比純粹的(也已印度教化的)&ldquo賤民&rdquo部族享有更高的階序,而提供傭兵與職業軍人的部族就更是如此了。
指認部族種姓的辦法有以下數端,首先是從其名稱上來識别(盡管不少部族在印度教化時采用了職業名稱);其次是他們往往擁有一個共同的祖先(高級種姓通常會有個次種姓的祖先);或者他們保有圖騰組織的遺習;或者保有部族神,特别是保有部族祭司為種姓祭司;最後,種姓成員全都隻來自某一特定地區。
最後這兩個特征隻有在與一個或其他特征配合時,方有其重要性,因為純粹的職業種姓也可以全然是地域性的,以及擁有自己固有的祭司。
此外,部族種姓的族内婚形式較不那麼嚴格,而且其&ldquo部族&rdquo的性格愈強,對于異種姓成員之加入的排斥性也就愈小。
純粹的職業種姓在所有這些方面是最具排他性的,一個證明是:種姓在禮儀上的排他性特别是取決于種族的異同,而并不隻是反映在宗教層面上。
部族種姓最容易被辨認出來的情況是:在屬于同一職業的許多種姓當中,總有一些是除了職業種姓名稱之外,還冠有部族名稱者。
至于種姓原先即為部族種姓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則不易确知。
下級種姓倒有可能多數是從客族和賤民部族轉化而來的。
不過,總之不是全部。
相對而言,很少上層手工業者,特别是城市的自由工匠與賦役制工匠,以及古來的商人種姓,有此種起源。
他們恐怕大多是經濟專業化與所有&mdash勞動分殊化的産物,唯其進而轉化為&ldquo種姓&rdquo一事,正是印度特有的發展,而有加以說明的必要。
有别于部族之編入種姓秩序的方式,如今隻有從種姓之分裂一途才能完整說明。
種姓的分裂往往是以(全然或部分)拒絕通婚與同桌共食的形式表現出來,此種情形首先可能是由于種姓成員的遷徙。
因為遷出者在種姓的禮儀義務上頗有可疑,至少無法考察是否忠實遵守此種義務[1]。
既然唯有印度本土,以及唯有在正确的種姓秩序建立的情況下,方才是禮儀上的淨土聖地,以至于從嚴格的禮法觀點上看來,即使是在印度境内的遷徙&mdash&mdash遷徙到禮儀相異的環境裡,都是頗為可疑的,所以除非絕對必要,否則不宜外出旅行。
因此,印度境内的遷徙,比起經濟情勢的劇烈變遷所預期的,要有限得多。
九成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其出生地,一般而言,唯有古老的村落族外婚制才導緻遷居到另一個村落。
倘若部分種姓成員長期性地遷居于外地,結果通常是分裂為新的次種姓,因為居留原地的種姓成員并不完全承認遷出者子孫的種姓成員資格。
由于印度教體系是由恒河上遊向東擴展,所以在其他條件一緻的情況下,大體而言,同一種姓的東部次種姓在階序上比不上西部。
種姓分裂的另一種情形是:部分種姓成員不再遵守某些既有的禮儀規範,或者反過來,實行新的儀式義務。
其原因不一而足,諸如:1.屬于某一教派,并不承認某些禮儀規定或采用新規。
此種情況并不多。
2.貧富的分化,緻使富有的種姓成員采行高級種姓的禮儀義務,以便跻身于其行列,或至少提升目前的階序,其前提條件是不與原先的種姓同胞通婚及同桌共食。
單以貧富的等差作為共同體分裂的原因,是現今極為常見的一個現象。
3.職業的改變。
就嚴格的習俗觀點而言,不隻是偏離傳統的行業而轉事他行,有時就連單純的勞動技術變遷,都可以被傳統的遵循者拿來當作宣告共同體分裂的口實。
即使實際的結
關于前者,我們前面已有所叙述,現在僅加以補充。
從曆史上追究起來,源自部族與客族之印度教化的種姓,為數恐怕相當可觀,種姓階序的圖像看起來之所以那麼不合理,主要是他們的緣故。
無疑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當一個部族于其印度教化之際即定居于自己固有的土地上時,自然會比純粹的(也已印度教化的)&ldquo賤民&rdquo部族享有更高的階序,而提供傭兵與職業軍人的部族就更是如此了。
指認部族種姓的辦法有以下數端,首先是從其名稱上來識别(盡管不少部族在印度教化時采用了職業名稱);其次是他們往往擁有一個共同的祖先(高級種姓通常會有個次種姓的祖先);或者他們保有圖騰組織的遺習;或者保有部族神,特别是保有部族祭司為種姓祭司;最後,種姓成員全都隻來自某一特定地區。
最後這兩個特征隻有在與一個或其他特征配合時,方有其重要性,因為純粹的職業種姓也可以全然是地域性的,以及擁有自己固有的祭司。
此外,部族種姓的族内婚形式較不那麼嚴格,而且其&ldquo部族&rdquo的性格愈強,對于異種姓成員之加入的排斥性也就愈小。
純粹的職業種姓在所有這些方面是最具排他性的,一個證明是:種姓在禮儀上的排他性特别是取決于種族的異同,而并不隻是反映在宗教層面上。
部族種姓最容易被辨認出來的情況是:在屬于同一職業的許多種姓當中,總有一些是除了職業種姓名稱之外,還冠有部族名稱者。
至于種姓原先即為部族種姓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則不易确知。
下級種姓倒有可能多數是從客族和賤民部族轉化而來的。
不過,總之不是全部。
相對而言,很少上層手工業者,特别是城市的自由工匠與賦役制工匠,以及古來的商人種姓,有此種起源。
他們恐怕大多是經濟專業化與所有&mdash勞動分殊化的産物,唯其進而轉化為&ldquo種姓&rdquo一事,正是印度特有的發展,而有加以說明的必要。
有别于部族之編入種姓秩序的方式,如今隻有從種姓之分裂一途才能完整說明。
種姓的分裂往往是以(全然或部分)拒絕通婚與同桌共食的形式表現出來,此種情形首先可能是由于種姓成員的遷徙。
因為遷出者在種姓的禮儀義務上頗有可疑,至少無法考察是否忠實遵守此種義務[1]。
既然唯有印度本土,以及唯有在正确的種姓秩序建立的情況下,方才是禮儀上的淨土聖地,以至于從嚴格的禮法觀點上看來,即使是在印度境内的遷徙&mdash&mdash遷徙到禮儀相異的環境裡,都是頗為可疑的,所以除非絕對必要,否則不宜外出旅行。
因此,印度境内的遷徙,比起經濟情勢的劇烈變遷所預期的,要有限得多。
九成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其出生地,一般而言,唯有古老的村落族外婚制才導緻遷居到另一個村落。
倘若部分種姓成員長期性地遷居于外地,結果通常是分裂為新的次種姓,因為居留原地的種姓成員并不完全承認遷出者子孫的種姓成員資格。
由于印度教體系是由恒河上遊向東擴展,所以在其他條件一緻的情況下,大體而言,同一種姓的東部次種姓在階序上比不上西部。
種姓分裂的另一種情形是:部分種姓成員不再遵守某些既有的禮儀規範,或者反過來,實行新的儀式義務。
其原因不一而足,諸如:1.屬于某一教派,并不承認某些禮儀規定或采用新規。
此種情況并不多。
2.貧富的分化,緻使富有的種姓成員采行高級種姓的禮儀義務,以便跻身于其行列,或至少提升目前的階序,其前提條件是不與原先的種姓同胞通婚及同桌共食。
單以貧富的等差作為共同體分裂的原因,是現今極為常見的一個現象。
3.職業的改變。
就嚴格的習俗觀點而言,不隻是偏離傳統的行業而轉事他行,有時就連單純的勞動技術變遷,都可以被傳統的遵循者拿來當作宣告共同體分裂的口實。
即使實際的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