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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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raphiaIndica)。
兩個雜志裡刊載着胡爾采(Hultzsch)、弗利特(Fleet)以及特别是必勒(Bühler)等人精彩的專題研究。
可惜作者手邊無法找到胡爾采的《南印度碑文》(SouthIndianInscriptions)與《印度碑文集成》(CorpusInscript.Indic)。
在無以數計的文獻資料中,吠陀經典最重要的部分已有德文與英文的翻譯。
此外,社會學角度的研究可參考皮歇爾(Pischel)與葛德納(Geldner)的精彩著作《吠陀研究》(VedischeStudien);關于婆羅門的發展可參考布倫菲德(Bloomfield)的《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r,inGrundrissderIndo-arischenPhilologie,BühlerEd.,Strassburg,1899);在宗教發展方面則可參考奧登堡(H.Oldenberg)的《吠陀的宗教》(DieReligiondesVeda)。
史詩當中,《摩诃婆羅多》(Mahābharata)與《羅摩衍那》(Ramayana)已有部分被翻譯出來,關于前者可參考達曼(S.J.Dahlmann)所著的《兼為史詩與法典的摩诃婆羅多》(DasMahābharataalsEposundRechtsbuch,Berlin,1895)。
關于首陀羅的文獻,目前已翻譯出來的可于《東方聖書》(SacredBooksoftheEast)中找到。
前面提及的費克、戴維斯夫人和霍普金斯等人關于佛教早期印度社會的研究,所根據的是早期佛教徒非常重要的傳說《本生經》(Jataka,已翻譯為英文),其次為Apastamba,Manu,Vasishtha,Brihaspati,Baudhāyana諸法典(都已收入《東方聖書》中)。
關于印度的法律,我們特别是參考了喬利(Jolly)的著作(收于必勒編的GrundrissderIndo-arischenPhilologie)以及必勒與魏斯特(West)合著的《印度法律彙要》(DigestofHinduLaw,Bombay,1867-1869)。
希臘的資料由麥克葛林德(McGrindle)收集,以英譯文出版。
中國人法顯的遊記則有理雅各(Legge)的譯本。
《梵書》(Brahmana)與《富蘭那書》(Purāna)時期數量頗為可觀的固有宗教文獻當中,隻要是被翻譯出來且被利用到的,皆于本書第二部中注出。
對于印度教于今之為一種宗教體系,先前提及的普查報告書刊當中已有入門性與概括性的介紹。
至于曆史性的叙述,則見于比較宗教學方面的種種彙集資料及《印度帝國》中。
另參見巴斯(Barth)的《印度的宗教》(LesReligionsdeL'Inde,Paris,1879),威廉斯(MonierWilliams)的《印度的宗教思想與生活》(ReligiousThoughtandLifeinIndia,PartI,1891)。
其他利用到的著作與專題論文則于第二部中引用。
大多數的專題論文可在下列期刊中找到:JournaloftheRoyalAsiaticSociety(J.R.A.S),JournalAsiatique(J.A.),ZeitschriftderDeutschenMorgenländischenGesellschaft(Z.D.M.G.)。
可惜我手邊沒有關于各州的《地名辭典》(Gazetters)可以參考,《孟加拉的亞洲協會期刊》(JournaloftheAsiaticSocietyofBengal)也隻看到一部分。
關于印度文學,整體而言,參見溫特尼茨(Winternitz)的《印度文學史》(GeschichtederindischenLiteratur,Leipzig,1908)。
*** [1]CastesandTribesofBengal,Calc,1891-1892. [2]IndiaOldandNew,NewYork,1911.
兩個雜志裡刊載着胡爾采(Hultzsch)、弗利特(Fleet)以及特别是必勒(Bühler)等人精彩的專題研究。
可惜作者手邊無法找到胡爾采的《南印度碑文》(SouthIndianInscriptions)與《印度碑文集成》(CorpusInscript.Indic)。
在無以數計的文獻資料中,吠陀經典最重要的部分已有德文與英文的翻譯。
此外,社會學角度的研究可參考皮歇爾(Pischel)與葛德納(Geldner)的精彩著作《吠陀研究》(VedischeStudien);關于婆羅門的發展可參考布倫菲德(Bloomfield)的《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r,inGrundrissderIndo-arischenPhilologie,BühlerEd.,Strassburg,1899);在宗教發展方面則可參考奧登堡(H.Oldenberg)的《吠陀的宗教》(DieReligiondesVeda)。
史詩當中,《摩诃婆羅多》(Mahābharata)與《羅摩衍那》(Ramayana)已有部分被翻譯出來,關于前者可參考達曼(S.J.Dahlmann)所著的《兼為史詩與法典的摩诃婆羅多》(DasMahābharataalsEposundRechtsbuch,Berlin,1895)。
關于首陀羅的文獻,目前已翻譯出來的可于《東方聖書》(SacredBooksoftheEast)中找到。
前面提及的費克、戴維斯夫人和霍普金斯等人關于佛教早期印度社會的研究,所根據的是早期佛教徒非常重要的傳說《本生經》(Jataka,已翻譯為英文),其次為Apastamba,Manu,Vasishtha,Brihaspati,Baudhāyana諸法典(都已收入《東方聖書》中)。
關于印度的法律,我們特别是參考了喬利(Jolly)的著作(收于必勒編的GrundrissderIndo-arischenPhilologie)以及必勒與魏斯特(West)合著的《印度法律彙要》(DigestofHinduLaw,Bombay,1867-1869)。
希臘的資料由麥克葛林德(McGrindle)收集,以英譯文出版。
中國人法顯的遊記則有理雅各(Legge)的譯本。
《梵書》(Brahmana)與《富蘭那書》(Purāna)時期數量頗為可觀的固有宗教文獻當中,隻要是被翻譯出來且被利用到的,皆于本書第二部中注出。
對于印度教于今之為一種宗教體系,先前提及的普查報告書刊當中已有入門性與概括性的介紹。
至于曆史性的叙述,則見于比較宗教學方面的種種彙集資料及《印度帝國》中。
另參見巴斯(Barth)的《印度的宗教》(LesReligionsdeL'Inde,Paris,1879),威廉斯(MonierWilliams)的《印度的宗教思想與生活》(ReligiousThoughtandLifeinIndia,PartI,1891)。
其他利用到的著作與專題論文則于第二部中引用。
大多數的專題論文可在下列期刊中找到:JournaloftheRoyalAsiaticSociety(J.R.A.S),JournalAsiatique(J.A.),ZeitschriftderDeutschenMorgenländischenGesellschaft(Z.D.M.G.)。
可惜我手邊沒有關于各州的《地名辭典》(Gazetters)可以參考,《孟加拉的亞洲協會期刊》(JournaloftheAsiaticSocietyofBengal)也隻看到一部分。
關于印度文學,整體而言,參見溫特尼茨(Winternitz)的《印度文學史》(GeschichtederindischenLiteratur,Leipzig,1908)。
*** [1]CastesandTribesofBengal,Calc,1891-1892. [2]IndiaOldandNew,NewYork,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