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婆羅門宗教意識之反狂迷的、儀式主義的性格

關燈
《律法書》])則将個人的整體社會關系都納入其規制範圍内[11]。

    整個生活是如此地被一個儀式典禮的規則之網所籠罩,将這些規則徹底而正确地實踐出來這件事,有時被推展到一切可能的極限。

     婆羅門(以及在其影響之下的知識階層)由于地位而受制約于巫術與儀式,這和古希臘城邦文化的知識分子形成對比,有必要作個比較[12]。

    古希臘的氏族卡理斯瑪祭司貴族(例如埃提歐布塔德家族)[13],由于軍事性城市的發展而被奪去一切實際的影響力,說不上是任何精神價值的擔綱者(尤其是埃提歐布塔德家族,簡直就是愚蠢之土地貴族的典型)。

    相反的,婆羅門總是以祭獻與巫術來保持其侍奉于王侯的關系。

    在所有這些方面,婆羅門的内在心态及其出處進退與影響方向,無不與儒教文化的擔綱者相似。

    兩者都是高貴的知識身份階層,其巫術性卡理斯瑪乃奠基于&ldquo知識&rdquo,此種典禮的、儀式主義的知識是以一種偏離日常用語的神聖語言書寫于神聖經典上。

    在兩者身上都程度相當地表現出教養上的驕矜與堅定的信念:認為隻有以此種知識作為基本德行,才是一切福祉的關鍵所在,而無知乃是最大的惡,注定了種種的不幸。

    同時,兩者也都發展出所謂的&ldquo理性主義&rdquo&mdash&mdash就其拒斥救贖追求的一切非理性的形式而言。

     拒斥所有類型的狂迷,是婆羅門和中國士人所共通的。

    并且,就像儒教士人之看待道教的巫師那般,婆羅門亦貶斥所有那些未受吠陀教養訓育的巫師、祭典祭司與救贖追求者,認為他們是非古典的、可鄙的,應加以根絕&mdash&mdash雖然(無論是儒士或婆羅門)實際上當然無法完全做到。

    因為,當婆羅門成功地阻擋了一個統一的、組織化的、非古典的祭司階層的發展之後,其代價則是我們後面很快就會看到的:許許多多秘法傳授者層級制,部分直接從外部,部分則從自己的階層内部産生出來,并因而使得救贖理論的統一性分解為各種教派的救世論。

     類此,以及與此相關聯的其他一些和中國的發展大異其趣的差别,關鍵在于這兩個知識身份階層的社會基本結構不同。

    兩者所經曆過的發展階段,有時極為類似,不過,到了最後階段時,卻呈現出很尖銳的外在差異:一邊是官職與官職候補者階層的士大夫,另一邊則是婆羅門&mdash&mdash一個知識階層,有的擔任王侯的助祭司,有的則為顧問、教學神學者、法學者、祭司與靈魂司牧者。

    當然,雙方皆隻有身份階層中的一小部分人踞其階層特有的典型地位。

    正如許多沒有官職俸祿的中國士人,部分在官員底下任職、部分受雇于各種社會團體以謀食,婆羅門也是很早以來即充任各式各樣的職位,其中包括頗得極為世俗的王侯信任的位置。

    不過,誠如我們所見的,婆羅門本身的&ldquo官職經曆&rdquo,對這個階層而言不僅不是典型的,而且反而是與典型直接相對反的東西;然而對中國的士大夫而言,官職經曆卻正是唯一值得讓人去追求的。

    高貴的婆羅門的典型俸祿,絕非國家薪俸及家産制國家的官職規費收益機會或官職巧取豪奪的機會,而是固定的土地租金與貢租年金。

    并且,不像中國士大夫的俸祿之随時可被取消且極有時限,這些年金通常是被永久賦予的&mdash&mdash或為終身,或延續數代,或永遠地給予個人或組織(修道院、學校)。

     相反的,倘若我們将中國的戰國時代與印度古老的《本生經》時代或婆羅門在中古時期的擴張時代相比較的話,中國與印度的知識分子階層在外表上呈現出最為類似的狀态。

    當時,印度教的知識分子在相當程度上是個經典與哲學訓練之擔綱者的階層,獻身于有關儀式、哲學與學術問題的讨論與思辨。

    他們有的隐居深思、肇建學派,有的周遊出仕于王侯與貴族之家,盡管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然而終究而言,他們仍自覺為一個統一的文化擔綱者的團體。

    他們是一個個王侯與貴族在私人問題與政治問題上的咨詢顧問,也是在正确的教義基礎上組織起國家的人。

    這相當類似于戰國時代的中國士人,隻不過兩者間仍存在着某種重大的差異。

     婆羅門的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