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逸史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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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諸人,稍寬捷而力诋之麟、孫振、光鬥。
馬士英不悅,拟谕诘責。
回奏上,獲免。
尋以安遠侯柳祚昌薦,起用阮大铖;正宸又力争,且曰:「朝廷如此舉動,邸報流傳,見臣姓名尚挂仕版,必相顧駭愕,謂負掖垣職掌,萬死何辭!乞先放臣歸裡」。
士英輩忌正宸居言路,遂用為大理寺丞。
已見國事日非,請假歸。
魯王監國,起吏部左侍郎,不受,仍署舊官。
事敗,棄家為僧,不知所之(謹據王鴻緒撰明史稿補)。
朱之瑜字楚嶼,至海外複字魯嶼,又号舜水,餘姚人。
少伉爽有志概。
有持譜獻者,謂朱文公子為餘姚令,家于此,族人欲附之。
之瑜曰:「中有一世訛脫,即難征信。
且人貴自立,不必攀附紫陽也」。
寄籍松江,成諸生。
提學禦史元某以才備文武上諸禮部,癸未、甲申兩奉征辟。
明社既屋,福王建号江南,總兵方國安薦授江西按察副使兼兵部職方司郎中,監國安軍。
馬士英方用事,遣私人周某偕同邑何進士東平招之。
之瑜念方、馬終誤大計,力辭。
台省劾偃蹇不奉诏,将逮捕,會南都亡,遂解。
黃斌卿奉表閩中勸進,唐王加斌卿肅鹵伯,鎮舟山;之瑜往依焉。
于斌卿強悍不法,數有所救正。
承制授昌國知縣,又表授監察禦史,管理屯田事務,聘軍前贊畫,均不應。
禦史馮京第之自湖州軍破也,間關入四明王職方翊軍中。
時内地單弱,欲藉海外之師為響應。
京第勸斌卿乞師日本,斌卿因命弟孝卿副京第往,之瑜從之。
撒斯瑪王許發罪人三千及洪武錢數十萬,京第先歸,之瑜留;而師不果出。
己醜,魯王駐舟山,安洋将軍劉世勳疏薦監紀推官,吏部拟兵科給事中,改吏科;時禮部尚書吳鐘巒扈王,兼督學政,以開國第一人薦,将授翰林院官。
先後力辭。
王翊之朝王也,見之瑜恨晚,舉孝廉,辭。
辛卯,舟山陷,飄泊海島,轉徙日本、交址、暹羅間。
甲午征還;敕書達交址,焚香開讀,東望涕零。
戊戌,赴廈門朝王,不果。
己亥,朝王金門。
時朱成功、張煌言會師入長江,之瑜主建威伯馬信營。
信,台州副将降于張名振者也。
名振死,以兵屬成功與忠靖伯陳輝,之瑜常往來兩軍間。
克瓜州、下鎮江,皆親曆行陣。
未幾事敗,益彷徨無所向,返日本。
日本人安東守約周給之。
丁未,水戶藩侯源光國為築第,駒籠别莊造膝訪道。
東國未有學,着學宮圖說,依以創造,凡古升、古尺、簠豆笾铏之屬鹹備。
又命俊秀子弟從受釋奠禮。
己酉,年七十,辭歸,不聽。
飨之後樂園,以屏風為壽,繪東國及中華耆德六人,則武内宿祢、藤原在衡、藤原俊成、大公望、桓榮、文彥博也。
己未,年八十,緻祝如初。
壬戌四月十七日卒,年八十三。
光國遣世子綱條臨喪,葬常陸久慈郡大田鄉瑞龍山,谥曰「文恭」;構祠堂,駒籠别莊親制文诔之。
之瑜生八歲而孤。
伯兄啟明,天啟乙醜武進士,南京神武營總兵都督同知,以忤閹削職。
特旨昭雪,授漕運總督,國變未赴任,行由總兵劾歸。
國朝強起之,不可。
後以老壽卒。
仲兄之瑾,諸生,弱冠即夭。
之瑜在日本,苦蚊,有勸幛以紗廚者。
謝曰:「先世葬域,兵後恐遭蹂躏,輾轉思維,不敢身處安逸耳」。
凡中華人來,必泣問伯兄近狀。
娶葉氏,生子元模、元楷;繼娶陳氏,生女高,字柔端。
元模屢省父交址、廈門,辛醜殁于海外。
元楷隐居教授,己酉卒。
柔端六歲喪母,年十二遭世亂,即佩刃自防;字何東平子,郁郁未嫁而亡。
之瑜笃于友誼。
初以詩受知于張國維,朝列相知者陳函輝、張肯堂,同縣則鄒元實、鬥東葉大受、陳遵之族子錦,尤與王翊、吳鐘巒、朱永佑契。
之瑜之返日本也,諸将留之,張煌言挽之尤力。
之瑜以海濱無田可耕,坐而縻饷,有負本志,遂行。
初,交址王檄取通曉中華文字者,被攝至,不拜;王怒,锢禁之。
繼知不可屈,遺書有「太公佐周而周王,陳平在漢而漢興」語。
答曰:「天禍明室,不佞逃遁貴邦,苟全性命。
如欲委質他國,皇天後土,實鑒此心。
倘異日者,瑜藉大王之靈,遄歸桑梓,當舉貴國攜貳之端,昌言于朝,使聖主明見萬裡,貴國得世守藩維,歲貢終王,甯不賢于瑜之竭蹶貴邦哉」。
乃縱之歸。
之瑜問學赅博,少從業慈溪李契元,有詩數十篇,附刻姚江詩存。
文集二十八卷,皆海外所作,日本正德二年源綱條刻之,有安東守約序。
日本高弟有守約子安積覺,又今井将興(謹據朱衍緒家傳補)。
馬士英不悅,拟谕诘責。
回奏上,獲免。
尋以安遠侯柳祚昌薦,起用阮大铖;正宸又力争,且曰:「朝廷如此舉動,邸報流傳,見臣姓名尚挂仕版,必相顧駭愕,謂負掖垣職掌,萬死何辭!乞先放臣歸裡」。
士英輩忌正宸居言路,遂用為大理寺丞。
已見國事日非,請假歸。
魯王監國,起吏部左侍郎,不受,仍署舊官。
事敗,棄家為僧,不知所之(謹據王鴻緒撰明史稿補)。
朱之瑜字楚嶼,至海外複字魯嶼,又号舜水,餘姚人。
少伉爽有志概。
有持譜獻者,謂朱文公子為餘姚令,家于此,族人欲附之。
之瑜曰:「中有一世訛脫,即難征信。
且人貴自立,不必攀附紫陽也」。
寄籍松江,成諸生。
提學禦史元某以才備文武上諸禮部,癸未、甲申兩奉征辟。
明社既屋,福王建号江南,總兵方國安薦授江西按察副使兼兵部職方司郎中,監國安軍。
馬士英方用事,遣私人周某偕同邑何進士東平招之。
之瑜念方、馬終誤大計,力辭。
台省劾偃蹇不奉诏,将逮捕,會南都亡,遂解。
黃斌卿奉表閩中勸進,唐王加斌卿肅鹵伯,鎮舟山;之瑜往依焉。
于斌卿強悍不法,數有所救正。
承制授昌國知縣,又表授監察禦史,管理屯田事務,聘軍前贊畫,均不應。
禦史馮京第之自湖州軍破也,間關入四明王職方翊軍中。
時内地單弱,欲藉海外之師為響應。
京第勸斌卿乞師日本,斌卿因命弟孝卿副京第往,之瑜從之。
撒斯瑪王許發罪人三千及洪武錢數十萬,京第先歸,之瑜留;而師不果出。
己醜,魯王駐舟山,安洋将軍劉世勳疏薦監紀推官,吏部拟兵科給事中,改吏科;時禮部尚書吳鐘巒扈王,兼督學政,以開國第一人薦,将授翰林院官。
先後力辭。
王翊之朝王也,見之瑜恨晚,舉孝廉,辭。
辛卯,舟山陷,飄泊海島,轉徙日本、交址、暹羅間。
甲午征還;敕書達交址,焚香開讀,東望涕零。
戊戌,赴廈門朝王,不果。
己亥,朝王金門。
時朱成功、張煌言會師入長江,之瑜主建威伯馬信營。
信,台州副将降于張名振者也。
名振死,以兵屬成功與忠靖伯陳輝,之瑜常往來兩軍間。
克瓜州、下鎮江,皆親曆行陣。
未幾事敗,益彷徨無所向,返日本。
日本人安東守約周給之。
丁未,水戶藩侯源光國為築第,駒籠别莊造膝訪道。
東國未有學,着學宮圖說,依以創造,凡古升、古尺、簠豆笾铏之屬鹹備。
又命俊秀子弟從受釋奠禮。
己酉,年七十,辭歸,不聽。
飨之後樂園,以屏風為壽,繪東國及中華耆德六人,則武内宿祢、藤原在衡、藤原俊成、大公望、桓榮、文彥博也。
己未,年八十,緻祝如初。
壬戌四月十七日卒,年八十三。
光國遣世子綱條臨喪,葬常陸久慈郡大田鄉瑞龍山,谥曰「文恭」;構祠堂,駒籠别莊親制文诔之。
之瑜生八歲而孤。
伯兄啟明,天啟乙醜武進士,南京神武營總兵都督同知,以忤閹削職。
特旨昭雪,授漕運總督,國變未赴任,行由總兵劾歸。
國朝強起之,不可。
後以老壽卒。
仲兄之瑾,諸生,弱冠即夭。
之瑜在日本,苦蚊,有勸幛以紗廚者。
謝曰:「先世葬域,兵後恐遭蹂躏,輾轉思維,不敢身處安逸耳」。
凡中華人來,必泣問伯兄近狀。
娶葉氏,生子元模、元楷;繼娶陳氏,生女高,字柔端。
元模屢省父交址、廈門,辛醜殁于海外。
元楷隐居教授,己酉卒。
柔端六歲喪母,年十二遭世亂,即佩刃自防;字何東平子,郁郁未嫁而亡。
之瑜笃于友誼。
初以詩受知于張國維,朝列相知者陳函輝、張肯堂,同縣則鄒元實、鬥東葉大受、陳遵之族子錦,尤與王翊、吳鐘巒、朱永佑契。
之瑜之返日本也,諸将留之,張煌言挽之尤力。
之瑜以海濱無田可耕,坐而縻饷,有負本志,遂行。
初,交址王檄取通曉中華文字者,被攝至,不拜;王怒,锢禁之。
繼知不可屈,遺書有「太公佐周而周王,陳平在漢而漢興」語。
答曰:「天禍明室,不佞逃遁貴邦,苟全性命。
如欲委質他國,皇天後土,實鑒此心。
倘異日者,瑜藉大王之靈,遄歸桑梓,當舉貴國攜貳之端,昌言于朝,使聖主明見萬裡,貴國得世守藩維,歲貢終王,甯不賢于瑜之竭蹶貴邦哉」。
乃縱之歸。
之瑜問學赅博,少從業慈溪李契元,有詩數十篇,附刻姚江詩存。
文集二十八卷,皆海外所作,日本正德二年源綱條刻之,有安東守約序。
日本高弟有守約子安積覺,又今井将興(謹據朱衍緒家傳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