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逸史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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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宗謝以病。
衢兵複開化,強之安撫;甫三日而衢破,遂歸。
久之,卒于家。
徐桐字古木,嘉興人。
有膂力,善射,挽兩石弓,百發百中。
工擊劍,能飛斬人頭百步外。
通詩古文詞。
人目為文武才。
紹興建國,當事薦為遊擊将軍,率軍守嘉禾。
城破,遂入太湖。
後薙染為僧,号「木頭陀」,以岐黃終其身。
馮元飂字沛祖,慈溪人;天津巡撫元揚、兵部尚書元飙弟。
以五經中崇祯十六年進士。
死于海外,年三十二。
董守谕字次公(浙江通志)。
父世登,性至孝;工詩,為諸生有名(甬上耆舊傳)。
守谕秉資耿介,不俯同流俗(浙志)。
少受業于黃道周,講學大滌山中(全祖望擥蘭集題詞);讀書讨古,窮極幽遠(浙志)。
倪元潞見其文,大稱賞之(題詞)。
天啟四年舉于鄉,與翁鴻業、姜思睿齊名,所謂浙東三俊也(南疆繹史)。
七試南宮,不第,而學日進、名日盛。
東江初建,尚書李白春薦守谕,授戶部貴州司主事(續耆舊傳)。
時分饷、分地之議起。
分饷者,以孫嘉績、熊汝霖之師謂之義兵,食義饷;以方國安、王之仁之師謂之正兵,食正饷。
正饷,田賦所出;義饷,勸分無名之征也。
分地者,某正兵支某邑正饷,某義兵支某邑義饷也。
魯王合會議,方、王司饷者皆至,殿陛嘩然(魯紀年)。
守谕厲聲進曰:「公等今日所為何事?而不為咫尺天威地乎」!乃面奏:「分饷、分地非也,當以一切正供悉歸戶部,核兵而後酌給之。
所謂義饷者,雖有其名,不可為繼,是散遣義兵之别名」。
王以為然(黃宗羲撰墓志)。
方、王諸将不可。
戶部主事邵之詹乃調停之,卒從原議。
守谕歎曰:「江上從此潰矣」(續耆舊傳)!無何,王之仁請稅漁舟。
守谕謂其客曰:「今日所恃者人心耳。
料(謹案續耆舊傳作科)及漁舟,其細已甚,民弗堪也」。
之仁又請塞鄞之萬金湖為田,又請行稅人法,又請官賣大戶祀田。
三疏既上,兵士抽刃守谕門以待覆。
守谕疏言:「湖不可塞,祀田不可官賣,稅人必至激變」。
之仁大怒,謂「行朝大臣尚不敢裁量幕府;何物豎儒,乃爾事事中格乎」!上言:「得孟轲百,不如得商鞅一;得談仁講義之徒百,不如得雞鳴狗盜之雄一」。
遂折簡召守谕。
王雖惜守谕,不能為力,陰使避之。
守谕慷慨對曰:「命吏生死,聽于主上,非之仁所能專。
臣歸死上前,之仁能以臣血濺丹墀則可」。
舉朝忿忿,皆言「若之仁殺饷司,直反耳。
何名義師」!之仁亦迫于大義而止。
丙戌三月十九日,思宗大祥,廷議寂然(墓志)。
守谕乃上疏曰:「臣聞忠孝節義由于朝廷之激厲,濡忍偷安由于志氣之卑昏,故舉一事而能令臣民上下有悲憤振肅之狀,動一念而能令天地祖宗有式靈感格之忱,萃渙合離,全籍此道。
設人主于終天大恨,置之若遺、履之若忘,則士氣不作;士氣不作,則兵氣不揚;無論無以恢複,亦無以立國也。
臣痛憶失帝焦勞十七載,無一日不思治求賢、無一日不籌兵辦寇,奈庸臣誤國,頓遭千古未有之慘。
凡有血性,忍忘先帝身殉社稷之烈乎!臣去年窮居,值此時日,北望一哭幾絕。
痛恨南都臣子,若遺若忘。
何怪忠孝節義,掃地殆盡也!今臣腼顔部曹,皆先帝培養之餘澤,驚心歲月,當遺弓抱恨之春秋,遊魂未返,陵寝安存,真一回思之、一斷腸矣!宋高宗每正月朔日率百官遙拜二帝,不受朝賀。
今主上仁孝性成,百倍高宗。
刻刻不忘報仇,則刻刻不忘先帝;刻刻不忘恢複,則刻刻不忘三月十九日。
今年是日,即魯監國元年,追思泣血之首一日也。
臣請躬率臣民,遍谕各藩軍士,缟素哭祭;每歲定以為制。
使人人切齒怒号,庶君父大倫從此振起。
然後昊穹悔禍,神人共助,報不共戴天之仇,而建中興複古之烈也」。
王着禮部傳示,速為舉行(甬泉正氣集)。
杭人陸培、王道焜并殉節,廷議賜谥不及道焜。
守谕争曰:「兩人同死,何由分其優劣?豈以道焜非進士乎?今進士而賣國者累累也」!道焜乃得谥「節愍」。
王累欲遷守谕臣,而難于代者,命兼經筵日講。
江東内附(墓志),守谕遂行遯江浒,朝夕涕洟。
有慰之者,辄告之曰:「吾不能與汪長源、陳木叔同逝,尚何顔立人世」!其為詩歌,遍哭所知之死國者,淋漓悲凄,令人不能自勝。
是時海上未靖,柳車從亡,日在島嶼之間;守谕不惜傾家助之,以是盡落其所有(續耆舊傳)。
一日,翁洲破,相國張肯堂之孫俘入,欲遷裡,無有為
衢兵複開化,強之安撫;甫三日而衢破,遂歸。
久之,卒于家。
徐桐字古木,嘉興人。
有膂力,善射,挽兩石弓,百發百中。
工擊劍,能飛斬人頭百步外。
通詩古文詞。
人目為文武才。
紹興建國,當事薦為遊擊将軍,率軍守嘉禾。
城破,遂入太湖。
後薙染為僧,号「木頭陀」,以岐黃終其身。
馮元飂字沛祖,慈溪人;天津巡撫元揚、兵部尚書元飙弟。
以五經中崇祯十六年進士。
死于海外,年三十二。
董守谕字次公(浙江通志)。
父世登,性至孝;工詩,為諸生有名(甬上耆舊傳)。
守谕秉資耿介,不俯同流俗(浙志)。
少受業于黃道周,講學大滌山中(全祖望擥蘭集題詞);讀書讨古,窮極幽遠(浙志)。
倪元潞見其文,大稱賞之(題詞)。
天啟四年舉于鄉,與翁鴻業、姜思睿齊名,所謂浙東三俊也(南疆繹史)。
七試南宮,不第,而學日進、名日盛。
東江初建,尚書李白春薦守谕,授戶部貴州司主事(續耆舊傳)。
時分饷、分地之議起。
分饷者,以孫嘉績、熊汝霖之師謂之義兵,食義饷;以方國安、王之仁之師謂之正兵,食正饷。
正饷,田賦所出;義饷,勸分無名之征也。
分地者,某正兵支某邑正饷,某義兵支某邑義饷也。
魯王合會議,方、王司饷者皆至,殿陛嘩然(魯紀年)。
守谕厲聲進曰:「公等今日所為何事?而不為咫尺天威地乎」!乃面奏:「分饷、分地非也,當以一切正供悉歸戶部,核兵而後酌給之。
所謂義饷者,雖有其名,不可為繼,是散遣義兵之别名」。
王以為然(黃宗羲撰墓志)。
方、王諸将不可。
戶部主事邵之詹乃調停之,卒從原議。
守谕歎曰:「江上從此潰矣」(續耆舊傳)!無何,王之仁請稅漁舟。
守谕謂其客曰:「今日所恃者人心耳。
料(謹案續耆舊傳作科)及漁舟,其細已甚,民弗堪也」。
之仁又請塞鄞之萬金湖為田,又請行稅人法,又請官賣大戶祀田。
三疏既上,兵士抽刃守谕門以待覆。
守谕疏言:「湖不可塞,祀田不可官賣,稅人必至激變」。
之仁大怒,謂「行朝大臣尚不敢裁量幕府;何物豎儒,乃爾事事中格乎」!上言:「得孟轲百,不如得商鞅一;得談仁講義之徒百,不如得雞鳴狗盜之雄一」。
遂折簡召守谕。
王雖惜守谕,不能為力,陰使避之。
守谕慷慨對曰:「命吏生死,聽于主上,非之仁所能專。
臣歸死上前,之仁能以臣血濺丹墀則可」。
舉朝忿忿,皆言「若之仁殺饷司,直反耳。
何名義師」!之仁亦迫于大義而止。
丙戌三月十九日,思宗大祥,廷議寂然(墓志)。
守谕乃上疏曰:「臣聞忠孝節義由于朝廷之激厲,濡忍偷安由于志氣之卑昏,故舉一事而能令臣民上下有悲憤振肅之狀,動一念而能令天地祖宗有式靈感格之忱,萃渙合離,全籍此道。
設人主于終天大恨,置之若遺、履之若忘,則士氣不作;士氣不作,則兵氣不揚;無論無以恢複,亦無以立國也。
臣痛憶失帝焦勞十七載,無一日不思治求賢、無一日不籌兵辦寇,奈庸臣誤國,頓遭千古未有之慘。
凡有血性,忍忘先帝身殉社稷之烈乎!臣去年窮居,值此時日,北望一哭幾絕。
痛恨南都臣子,若遺若忘。
何怪忠孝節義,掃地殆盡也!今臣腼顔部曹,皆先帝培養之餘澤,驚心歲月,當遺弓抱恨之春秋,遊魂未返,陵寝安存,真一回思之、一斷腸矣!宋高宗每正月朔日率百官遙拜二帝,不受朝賀。
今主上仁孝性成,百倍高宗。
刻刻不忘報仇,則刻刻不忘先帝;刻刻不忘恢複,則刻刻不忘三月十九日。
今年是日,即魯監國元年,追思泣血之首一日也。
臣請躬率臣民,遍谕各藩軍士,缟素哭祭;每歲定以為制。
使人人切齒怒号,庶君父大倫從此振起。
然後昊穹悔禍,神人共助,報不共戴天之仇,而建中興複古之烈也」。
王着禮部傳示,速為舉行(甬泉正氣集)。
杭人陸培、王道焜并殉節,廷議賜谥不及道焜。
守谕争曰:「兩人同死,何由分其優劣?豈以道焜非進士乎?今進士而賣國者累累也」!道焜乃得谥「節愍」。
王累欲遷守谕臣,而難于代者,命兼經筵日講。
江東内附(墓志),守谕遂行遯江浒,朝夕涕洟。
有慰之者,辄告之曰:「吾不能與汪長源、陳木叔同逝,尚何顔立人世」!其為詩歌,遍哭所知之死國者,淋漓悲凄,令人不能自勝。
是時海上未靖,柳車從亡,日在島嶼之間;守谕不惜傾家助之,以是盡落其所有(續耆舊傳)。
一日,翁洲破,相國張肯堂之孫俘入,欲遷裡,無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