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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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三月,宣内閣臣徐溥、劉健、李東陽、謝遷至文華殿。

    上曰:“近前。

    ”于是直叩禦榻,司禮監諸太監環跪于案側。

    上曰:“看文書。

    ”諸太監取本付溥等,又分置朱硯筆,授片紙數幅。

    上曰:“與先生輩計較。

    ”薄等看畢,相與議定批辭,以次陳奏,得允,乃錄于紙上以進。

    上覽畢,親批本,而或更三二字,或删去二三句,皆應手疾書,宸翰清逸,略無疑滞。

    有山西巡撫官本,上顧曰:“欲提問一副總兵,該提否?”溥等對曰:“此事輕,副總兵恐不必提,止提都指揮以下三人可也。

    ”上曰:“然。

    邊情事重,小官亦不可提耳。

    ”又禮部本拟一“是”字,上曰:“天下事亦大,還看本内事情,若止批一‘是’字,恐有遺失。

    ”因取本閱之,則曰:“是隻須一字足矣。

    ”又一本,健奏曰:“此本事多,臣等将下,細看拟奏。

    ”上曰:“文書尚多,都要一看,下去也是閑,就此商量,豈不好?”皆應曰:“諾。

    ”上指餘本,謂左右曰:“此皆常行事,不過‘該衙門知道’耳。

    ”乃皆叩頭退。

    上複顧左右曰:“吃茶。

    ”出文華門,尚膳官監捧茶以俟。

    韋太監喜曰:“茶已具矣。

    ”蓋時出忽召,未有宿辦也。

    東陽《燕對錄》曰:“自天順至今四十年,先帝及今上之初,間嘗召内閣,不過一二語。

    是日經筵罷,有此召,因得以窺天質之明睿,廟算之周詳,聖心之仁厚,有不可測量者如此。

    ” 戊午六月,南京并蘇、松、常、鎮、嘉、湖、杭州、徽州諸處河港潭池井沼,水急泛溢二三尺許。

    似潮非潮,天亦無雨。

    沿海去處,約有四尺,千裡相應。

    豈蛟龍妖異所緻,抑水為陰物,過多失常為災也? 庚申六月,陝西西安府縣道安裡軍士毛志學于本裡趙綸村泥水河邊澡浴,得古玉。

    其色純白無瑕,光彩異常,厚一寸,背有螭紐,紐高二寸,方圓一尺四寸,棱角完好,無損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巡撫都禦史熊翀等以獻于朝,議欲稱賀。

    郎中陳仁等建言此不足信,況亡秦之物不足為重。

    遂已之。

     庚申六月,召内閣諸臣至平台,上出諸營提督官辭任本,各議去留。

    大學士劉健請上裁決,上取英國公張懋本,令拟旨留之。

    及保國公朱晖、惠安伯張偉,皆然。

    至成山伯王镛、甯晉伯劉福,皆準辭退。

    問曰:“何如?”劉健等皆應曰:“聖覽極當。

    ”皆拟旨訖。

    又問:“新甯伯譚祐,較之劉福如何?”蓋祐時亦有言其短長者。

    李東陽對曰:“譚祐在營管事,似勝劉福。

    ”上意亦以為然,但止可令管神機營,提督團營須另選,可令鎮遠侯顧溥代之,因問溥如何。

    劉健等皆應曰:“溥在湖廣甚好。

    ”李東陽曰:“況新有貴州功。

    ”上曰:“然則令管神機營。

    ”李東陽曰:“譚祐掌神機營久,但系伯爵,若與薄同營,即當為副。

    溥雖侯爵,但新自外入。

    若令管五軍營,名在張懋次,而令張偉,似于事體稍便。

    ”上從之,即令撰手敕稿。

    是日司禮惟二太監在侍,餘無一人在左右者。

    于是扶安、李璋舉小紅卓,具朱筆硯,李東陽錄稿以進。

    上親書手敕成,付司禮監官。

    李東陽複奏曰:“今邊方多事,皇上留意武臣,親賜黜陟,臣等不勝瞻仰。

    ”皆叩頭出。

    時已召兵部尚書馬文升等候于左順門,候敕出行之。

     舊例通政司奏事,各衙門承旨,惟刑部、都察院同為一法司,并立聽候。

    如旨雲“法司知道”,兩衙門俱跪而應。

    若止雲“刑部知道”,惟刑部堂上官承旨。

    雲“都察院知道”,惟都察院官承旨。

    玉音微低,不免混聽,則具本認罪。

    時白司寇昂每次不差,闵都禦史珪屢差,俱蒙溫旨不究。

    李閣老東陽與闵俱甲申進士,因會同年席上謂闵曰:“今早年兄何以又差?”闵答曰:“某一時聽不真。

    ”李曰;“白公隻有一耳,何以聽真?年兄有兩耳,何聽不真?”衆皆愕然。

    李徐笑曰:“刑部字止一耳,都察院非兩耳而何?”一座輾然稱善。

     上厭閹豎專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