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四 争錦緞織女秘三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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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别也。

    ”芝詈曰:“彼狡童者,特私人耳。

    于時笑語,無面目者亦自不妨,獨惜我難為丈夫矣。

    ”矩兒聞聲厲,遂出穩兵舍伺之。

    夜二鼓,聞軍人呼曰:“君夫人被辱矣,奈何不相哀籲耶?”矩兒奔入,見龍芝縛木蘭于柱,而自鞭之,乃大吼,飛兩足擊其左右頰。

    芝出不意,便倒地。

    矩兒乘其脊,揮拳殊重,芝創甚不能起。

    矩兒解木蘭縛,軍人背面稱快。

    木蘭曰:“爾恩義斷絕,我已無夫,逝梁發笱,亦複何怨?自此相逢,即如寇仇,幸善避匿。

    ”芝在地誓曰:“龍氏脈斷,亦不欲延之,婦道淪夷,見者掩面,速去!勿以醜言污吾耳。

    ”矩兒曰:“姊無為剌剌也!不忍芝,芝将忍汝,胡勿絕之?”木蘭泣曰:“行矣!”軍人皆哭送之。

    木蘭随矩兒出,及褒斜間,黑霧蔽天,戈甲湧至,聞谷中呼曰:“泾陽棄婦,留爾羅襦去,否則奪之。

    ”矩兒欲挺身鬥。

    木蘭取揚子江心鏡龍照之,霧卷散,露鬼物數百,皆持械。

    木蘭微哂曰:“是芝所鍊草木魔也。

    ”出蘆管吹之,鬼物盡飄去。

    芝下地來搏,矩兒伏弩射之。

    便叫曰:“死矣!”林莽中聞崩塌聲。

    木蘭恸曰:“哀哉,芝被誅也。

    誠即天刑,我今何忍目擊?”矩兒曰:“阿姊仁義人也,第業緣斬卻,此正其時。

    ”木蘭拭涕以謝。

    抵成都,聞甘君方卧疾,徑入起居。

    甘君曰:“兒歸乎?天女返乎?九股苗連屯五百裡,蜀東黔北楚南廣西之境,綿綿延延,主撫者惑于人心,主剿者黯于地理,兼以疠疫無命,星躔告兇,蜀中如虎之師,瘡痍未複,戎兵大事,系于我躬者,如千均一發,能不憂哉!”木蘭曰:“昔苗民逆命,神禹徂征,史傳幹羽舞階,七旬來格,乃谀辭也。

    棄而勿征,以洞庭之野,畀之而已。

    豈格之謂乎?若謂苗不格,由于德未敷,帝舜不宜有是,益之贊禹,宜于阙下,何待師中,傳此一篇,開後世坐論太平,民不知兵之弊。

    今天子文德,豈遜虞廷。

    而有苗之衆,倍蓰當日,群臣宴安盛明,鮮有勳伐,張皇無以作氣,要結足以損威,實未好謀,非真罔濟也。

    明公為故李将軍,北平知畏,小範老子,西夏敢欺,天尚可回,寇何難殄?若憂思郁結,病且日臻,國家于何倚賴,忠勇失其憑依矣。

    ”甘君瞿然曰:“天女起予是也,聞蜀兵多争。

    今渡錦江東下者千五百名,吾欲微行以觀其輕與整,天女盍偕往?”木蘭從之,經萬裡橋邊酒家,入坐飲,一士翩然其來,飲畢。

    便入亭子賦詩雲: 濯錦何心飲吸川,若為題柱訪名賢。

     不歸獨怅風雲外,萬裡橋尋萬裡船。

     後署司馬季孫,甘君拱手問曰:“先生寄托幽遐,何來何往?”士喟然曰:“苗人并興,此書生投筆之日,吾獻策罰帥不行,且東歸耳。

    ”甘君曰:“聞甘鼎招賢,我将自投幕府,請為先容可乎?”士仰天笑曰:“彼烏足以知予哉?”甘君曰:“士誠自量,亦未可輕量人也。

    明日今時,于此地相報何如?”士斂容曰:“且如命。

    ”遂别去,見蜀兵來渡如沸,喧嚣聒人,甘君歎曰:“實不能軍,何以用命?”木蘭曰:“固非節制之師,選鋒而出,其人半可用也。

    ”兵渡畢日将西夕,爰買舟遊錦江。

    聞鄰船有叩舷歌者,招木蘭曰:“爾主人且維舟百花潭,入子美草堂,作萍蹤話。

    ”木蘭告甘君曰:“招呼者即員夫人,乞明公依草堂之約。

    ”甘君曰:“員帥别時,曾有此囑,當速入俟。

    ”無何,一童子前導,入草堂者,衣飾如村姬,而光燭九幽,神澹于水。

    甘君迎謝,各北面拜。

    木蘭與夫人亦為禮。

    夫人南面坐,甘君側坐西南隅,乃曰:“往者罕之役,夫人勤于王家,鼎奉以馳驅,始無隕越。

    今蜀江振旅,方虞獨力不支,而忽下雲斬,不爽臨岐之信。

    夫人其将出世乎?抑有以教鼎也。

    ”夫人曰:“自歸泾原,而回文半幅,秦中士女,直寶之為碎金。

    好事若告于秦宗藩,遣其王妃相召,請織西征露布,即如教,王潛奏禁廷,欲以女尚書宣召,爰與夫計,隐青城山避之。

    伊未敢挂冠,俟瓜代者,即潛遊嵩少耳。

    嗟乎,俗患才少,仙患才多,是以斷機裂帛,甯使天宮絕業,不示世人。

    将懵懂以歸真,勿紛華而入妄,固其所矣。

    總帥平苗,宜用文士,日中之司馬季孫,相如後人,才真不世,命之持檄谕禍福,蜀中之苗,當不煩血刃,此心戰之地,武事不勝用也。

    ”甘君再拜受教。

    夫人與童子出門,甘君送之,已不複見,乃與木蘭還幕雲: 不求仙釋問清真,漫诩西方有聖人。

     那默德徒稱教主,鹹陽王始是良臣。

     矛頭咫尺生煙霧,壁後倉皇泣鬼神。

     寄語天才息機事,妙明心可證前因。

     藕房子诠曰: 銅頭不見,錦緞聿興,武事之終,複為文事,而争之者何也?人自誇其腕中之錦緞,則内争;人共逞其胸下之錦緞,則外争;争之不已,而刀槍劍戟,突至交加,必幻銅頭于胸中,而不畏人之争。

    且懸銅頭于腕下,而孰禁我之争!君子曰:“夫錦緞而可争也,織女其傷之矣。

    ” 俠以武犯禁,禁在士師而終不能犯;儒以文亂法,法在宮府而卒緻之亂;則豈非禁行而法阻,儒之害甚于俠哉!錦緞之争也,所謂文事之禍,切于盜賊刀兵,關乎陰陽水火,非錦心之織女,孰與拯之,以秘息争,乃正本清源之道。

     色絲機為三絕,吳宮所矜,而凡技能之以三絕稱者,率仿乎此,織女不聞有是事也,宣則未知,秘于何有?史氏則以支機之石,著于嚴君平,不得謂織女無機。

    即不得謂織女之色與絲,非合機為三絕也。

    夫傳神仙者志其宣,而錄清異者述其秘,自秘三絕,而錦緞雖多,視猶糞土,彼蚩蚩之士夫,或冀得其全,或乞分其半,何為也哉? 史氏惡人之炫其長,曰才也、學也、識也,而思與不知而作者,以天人之力,廓而清之。

    雲織女,則自無文以至大有文者,可以埋名矣。

    雲秘三絕,則自無一長以至兼數長者,可以藏用矣。

    吾服斯旨之微而臧,罕譬而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