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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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如群羊共聚?惟其巡邊使者,不得其人,故習成如此,而亦朝廷軍律,不嚴之緻也。

    當依啓下書,而朝廷更加緻察,必使將得其人,而又申嚴軍律,違令者必誅,逗遛者必誅,無爲姑息之習所撓,徇私之言所奪,則庶乎其得矣。

    賊詐有餘,而軍律至嚴;我智不足,而軍律極懈。

    以此對壘,不待交鋒,而勝敗可蔔矣。

    此亦不可不知,敢發妄言,以助備邊之策於萬一。

    」 ○戶曹啓曰:「國家經費,專在於收稅,而亂離之後,勢不得踏驗災實,壬辰、癸巳兩年田稅,皆依辛卯年之例施行事,行移各道,則爲守令者,所當周行境內,審定災傷,而十分從實,報于監司;其間如有虛僞之事,則監司推治官吏,反覆覈正,然後啓聞可也,而臣等取考全羅、忠淸、江原、黃海癸巳年分啓本,則全羅、忠淸、江原等道收租,皆未滿平時二分之一。

    收稅,國之重事,實是惟正之供:『多桀寡貊』,昭載聖訓,什一之稅,三代之良法也。

    國家當於收稅之時,勿爲奸吏之所欺,公平磨勘,使稅入有裕,則非徒軍需取辦於此,凡百貢物及一應公用,皆以田稅推移分作,其他橫斂無名之擧,一切革罷,使斯民毋有戚頞之苦,而今則不然,稅入則散漫不收,科外名色,不可勝紀。

    況雖稱募粟,而實則勒納,尤不厭人意者乎?臣等之意,自今以後,收租之事,各別磨鍊施行,而俾絶遺民橫征之冤,似爲宜當。

    」傳曰:「依啓。

    」 ○戶曹啓曰:「兵曹判書李德馨筵中所啓,我國本不用銀爲貨,故雖許採銀,而不能通行,請於收贖納官時,用銀事,令該曹議啓矣。

    軍興之後,國內蕩竭,通行銀貨,以資衣食,實是今日之急務,而金作贖刑,自古已然,則收贖之時,依願許納,未爲不可。

    但不須隻用於贖刑,臣等之意,依納粟除官之例,通融幷用,亦爲無妨,至於無面徵納之際,皆許勿禁,一樣用銀,似爲便當。

    」傳曰:「議大臣施行。

    」議于大臣,則皆以爲依本曹公事宜當雲,上從之。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四十九〉 夏四月 4月1日 ○朔己酉,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在洪州。

     ○上禦便殿,引見都元帥從事官司藝李慶涵。

    上曰:「諸將無恙耶?」慶涵曰:「各陣癘疫方熾,巡邊使李薲亦苦痛矣。

    」上曰:「如此則劑藥下送可矣。

    且元帥鍊兵,幾何?」對曰:「糧餉乏絶,難於養兵,故元帥所率軍甚少,隻有數十牙兵。

    頃者自湖南裹糧來赴者,皆極疲癃,別無敎鍊事矣。

    」上曰:「賊情如何?」對曰:「雖有被擄逃還人,而其言不可盡信。

    別定人偵探,亦不能知其實情。

    隻據所聞,書啓而已。

    」上曰:「所帶軍官,幾許?」對曰:「百餘人。

    」上曰:「有火器、火藥乎?」對曰:「隻有戰用所入,而其數不多,故習放時,常患不足。

    」上曰:「耕種幾何?」對曰:「不甚被兵處,則稍稍耕作,而直路則蓬蒿極目,人煙斷絶矣。

    」上曰:「敎鍊不待兵多,多亦爲之,少亦爲之,一息尙存,不可少忽。

    元帥府及各陣,十分力爲敎錬之意,以予言傳布可也。

    」上曰:「諸將士中,能討賊勇敢者誰歟?」對曰:「大賊無抵當者矣。

    防禦零賊,則權應銖能之。

    蔚山、慶州之軍,皆善戰,而其數不多,而以糧乏爲患矣。

    」上曰:「元帥,別無稟覆乎?」對曰:「大槪在書狀矣。

    」上曰:「總兵與賊講和,而使元帥同參,則何以處之?」對曰:「欲從朝廷指揮雲矣。

    」上曰:「備邊司,何以指揮?」對曰:「欲因此而使之羈縻矣。

    」上問右承旨洪履祥曰:「淸正之事,於承旨意,何如?」履祥曰:「夷狄犬羊也。

    渠勢堂堂,萬無欲乞之理。

    今見其言,極爲兇悖。

    我國欲待天兵相持之隙,有所措置之事矣。

    然講和必不得成,而以大義言之,則中國猶或爲之,我國有萬世必報之讎,豈可與彼相和哉?天朝雖使爲之,亦不可從也。

    」上姑留慶涵,仍命內官賜酒。

    上問洪履祥曰:「昨見李廷馨書狀,則顧揔督發怒雲,何也?」履祥曰:「賊勢備悉言之,必以此爲怒矣。

    金睟,尙不得入去雲,必宋經略沮之也。

    」上曰:「議于備邊司,送問安官。

    國事日入危境,可悶。

    」履祥曰:「賑濟,一國重政也。

    一朔經費,出於千石之外,而飢民則一場數千名矣。

    賑餽無實,飢死者不知其數。

    一場五官員,使之各分飢民數三百監餽,而擇飢民中勤幹者爲使令,餽之則好矣。

    」上問慶涵曰:「李慶流,爾之同生乎?」慶涵曰:「臣之弟也。

    」上曰:「當初死於戰,予甚悼焉。

    今見爾忽思之。

    爲何人從事,而死於何處乎?」慶涵曰:「爲邊璣從事官,死於嶺南矣。

    」上曰:「尹暹、樸箎,皆死於其時。

    此平日侍從之臣也。

    予每思之,不勝慘惻。

    」履祥曰:「如此之人,不可無恤典矣。

    」上曰:「敗而死者,乃臣職也,其與敗走保生者,相去遠矣。

    」 4月2日 ○庚戌,司憲府啓曰:「變亂之後,貪風大熾,至於士大夫,不知恥者多矣。

    鹹鏡道觀察使尹卓然,平生行己之汚,衆所共知,而自受北路重寄以來,以絶遠京師爲得所,多率族類,瘠公糊口之餘,專以封靡已私爲務,不以分憂國事爲念。

    賄賂公然,請托肆行,緻使列邑虎癡之輩,承望風旨,爭尙誅求,以爲媚悅之資。

    酒肉淋漓,紅粉眩眼,有同平時;鞭撲狼藉,軍民塗炭,如水益深。

    雖被彈劾,少無懲艾,其輕朝廷,無忌憚甚矣。

    請命罷職。

    」答曰:「遞差。

    」 ○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見李廷馨書狀,顧侍郞辭氣之間,多有嗔怒不饒之色,極爲未安。

    但其怒不必在於問安之踈間,以其所謂張皇賊勢之言觀之,則似以金睟之行,歷陳前年以後賊勢,爲不可,其意亦與宋經略之意相近。

    大槪中國之人,於我國之事,節節生厭怠之心,而天朝封貢準不準之議,又復異同,恐無以結末,欲使我國靜以待之,此乃意向之所在也。

    以此纔聞告急等事,輒生嗔怪。

    若此不已,前頭處置益難。

    問安之使,亦當送去,但接伴使沈喜壽、許筬等,旣已專爲進去,近日許筠又去。

    且總督尙在遼陽雲,姑待沈喜壽等馳啓,觀勢處之。

    」上從之。

     ○推鞠廳啓曰:「邊遐福、金應天、姜震、金玉謙、柳季夏、安德男、鄭大麒、郭希壽、林信、郭大年、三孫、池源、靑今等所供如此,同謀反逆事狀,一樣隱諱,不爲直招。

    至以本道元招取服之辭,爲非自己所言,其情叵測。

    向前,邊遐福、金應天、金玉謙、安德男、孰大年、靑今等,以前後變辭辭緣,爲先刑推窮問。

    三孫年十三,納招本道推案,則以十七載錄。

    觀其容貌,似爲殘弱,亦竝刑推乎?郭希壽乃邊遐福妹夫,最親之人,請竝刑推。

    姜震招內,搜出文書,乃姜霖所爲雲。

    文書中有分部都目,而年月着標,竝無形迹,此事不可不問。

    請姜霖、姜霮等拿來憑閱,其餘柳季夏、姜震、鄭大麒、林信、池源等,姑爲仍囚。

    告者田得井,亦歸一間,仍囚以待,何如?」答曰:「依啓。

    邊遐福,乃逆魁,不可輕爲刑推。

    三孫,是遐福之奴,不可不刑推。

    」再啓曰:「金應天、金玉謙、安德男、郭大年、靑今、三孫、郭希壽,刑問各一次,不爲輸情。

    當卽加刑,而恐有經斃之人。

    請明日加刑。

    」答曰:「依啓。

    」三啓曰:「今此獄事,推鞫後,情狀當自現,但以臣等所見,則受刑者,皆是蚩蚩迷劣之民,至如三孫、靑今等,亦皆殘弱、幼穉。

    本道推案,旣無一杖承服,到此嚴刑,反爲號冤不服,情狀極爲可怪。

    且告變人言辭,未免異同,而其文書現出都目分部之冊,亦無年月署押,必須姜霖、姜霮等,拿來憑閱,然後罪人隱漏未服之情,可以得實,而典刑可正,神人之憤可洩。

    今若同時嚴鞫,累次刑訊,死者旣多,則得情益難,故臣等已請拿來姜霖等,又請明日加刑。

    第以推鞫事體言之,則不無稽緩,而其於辨覈得情,則似當如此,莫知所處,故敢稟。

    」取裁啓下。

     ○接伴使金瓚馳啓:「熊川賊船三十一隻,來泊于鎭海、固城等地,盡爲我國舟師所撞破。

    譚都司至遣票文,禁約舟師,諸臣必已馳啓矣。

    因此行長,亦頗疑懼雲。

    謹謄送倭書二度矣。

    」 ○先鋒豐臣行長,謹答劉老爺麾下。

    「倭船漂流,不到全羅道之旨,謹聞焉,豈強訴此事乎?二三日以來,朝鮮人出兵船,奪諸營樵舟,無事生事者何乎?麾下若不知之,則堅命朝鮮,禁止之好矣。

    若又頻頻出兵船,諸將出兵者必矣。

    麾下使節,能知此事,請其問之。

    譚爺,亦必說此事,故不能縷陳。

    亦復日之先示及淸正通朝鮮之言,貴部下下人奪取雲。

    淸正通朝鮮者,蓋不是妨兩國之大事乎?故僕欲速奏大閤殿下,庶幾賜淸正之書,以爲驗。

    若暗奏此事,殿下爭信之乎?是以雲爾,伏乞思旃。

    餘期嗣音,恐懼不宣。

    」 ○今三月初五日,出來蔣希春、李謙受等,賊將淸正處持來劉總爺了答書。

    皮封,書大明都督府,淸正書送來。

    披見:「貴府,英雄、俊士之人。

    夫俊士者,作事有始有卒者,顯丈夫之志也。

    然則,關白當受六十六亇國之造化,一呼百諾,此乃天之所生,地之所養也。

    英雄猛勇,壽命長短,汝不可料想,海水不可鬥量,貴處性命,再無千歲。

    大閤,日本六十六亇國,將付關白兒子,表名大閤,欲求高名譽,遣使領衆軍兵,侵大明國地方,揚名於後世,以顯男兒之志也。

    卒士先侵朝鮮處所。

    淸正,忠良之漢。

    古人雲:『忠臣不怕死。

    』怕死,不作忠臣。

    將關白親兵、良將,同生同死,何有疑心之乎?閑人毀謗,我就是不怕他。

    先年驅擄王子戰場之時,問律依法,性命惟存。

    淸正,將他同心共背,嬉戲安樂。

    我又將朝奏大閤殿下,卽時不須渡日本國,送還歸故鄕。

    此乃恩深似海。

    將大明、朝鮮,反面無情,說起淸正無恩義,汝自胸內三思,如何?又將問陪臣,天子意思,如何?又大明、朝鮮,名正言順,豈可偸人之政?我高名,日本國衆通知。

    汝將可笑者,必有後患。

    舊年二月間,馮仲英在鹹鏡道送音,納定面會之時,緊急、怠慢卽時分開,如今輕筵日久,未得再會宣懷想。

    日本國出有良將強兵,有進前之意,無退後之心也。

    若大明、朝鮮作關事,關白得勝,有面皮,兩邊和諧,卽時退兵。

    萬民喜悅,各安生理,豈不爲美乎?若有虛謗之人,說是非,我聞心內,卽時寫書奉關白付知,其罪不輕乎!今時書來意思,不明事務,多我胸中不得意也。

    此處或有故,不遣人送帖,特聊草數守,付知修文,依理決斷推詳。

    竝無私弊,我是忠言逆耳。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不爲一時之計。

    故朝鮮陣頭士卒,千人英、萬人傑,何降大明乎?古人雲:『涓涓不塞,將作江河。

    』案此謂有和樂之政,王守死於善道。

    設若大明有知慧之人,合文理通大道無礙,日本國名聲顯達,卽時和諧,一時退朝,決無差言。

    」 ○以李有中爲左承旨。

     ○辰時,日暈。

    巳時,日暈左珥。

     4月3日 ○辛亥,司諫院啓曰:「分戶曹參判閔汝慶,句管運糧之事,留在義州,不思檢身,專務便利。

    私起屯田於鴨綠島中,藉用民力,大張農事,以爲家屬率養之資,貽弊一州,其不顧廉恥甚矣。

    且天兵棄去馬匹,其數極多,所當一一置簿,以備公家之用,而盡歸於私與浪用之地,亦甚無謂。

    身居宰列,所爲若此,其何以薰率下官,整理職事乎?請命罷職。

    」上從之。

     ○上敎備邊司曰:「晉州戰死將士中,金千鎰等六人,則已爲追贈矣。

    其餘將士,時未追贈者及他表表死節之人,一一考出,速爲褒贈。

    」備邊司覆啓:「晉州戰死將士,未蒙褒贈之人,今方査考入啓,而國家於昇平之後,猝遇賊變,千裡望風,奔散恐後,而其間忠義之士,或力捍孤城,以身徇國,或橫屍戰陣,奮勇不回,義烈表表,在人耳目者,亦不爲無人,而倉卒之際,率多淪廢,不聞於朝廷,褒賞不及,無以慰忠魂於泉下,樹風聲於將來。

    以臣等所傳聞言之,則全羅道熊峙之戰,金堤郡守鄭湛,終日力戰,殺賊無算,終以矢盡,兵敗身死,而全州之保守,則鄭湛力戰摧敵之功爲多。

    海南縣監邊應井,身當賊衝,慷慨以死自誓,亦戰死於熊峙之戰,言者至今傷之。

    此外死國之臣,必多有之,而朝廷有未及聞知者。

    請令慶尙、全羅、忠淸道監司,廣詢博訪,從公論啓聞後,次第褒錄,或恤其妻子,以勸忠義。

    」 ○推鞫廳啓曰:「金應天、金玉謙、安德男、郭希壽、郭大年、三孫、靑今,刑問二次,猶不承服。

    當卽加刑,而徒斃無益,得情難期。

    當初張命壽、金光等,上疏告變於京中,下書本道,而時無憑閱啓聞之事。

    田得井,又以逆謀,進告于文化。

    其言以爲:『壬辰年倭變後,邊遐福與應天同謀。

    邊涘不死,入倭鎭爲左衛將,來到臨津戰所,遐福往見,則邊涘言:「我國之人,誘引倭奴反國。

    金玉謙,本道都巡察使,當爲差授」雲雲,得井箇箇聞知。

    今年正月,邊遐福往還慶尙道,邊涘左衛將,鄭八龍首謀事,閭閻中公然說道』雲雲,而邊遐福本道承服之招,則前年十月間,鳳山、黃州出站軍人等來言,下三道賊徒結黨,因此始生逆謀雲。

    田得井,壬辰七月所聞之言,未知出於何人,及今年正月,遐福閭閻傳說時,在何處聽聞,如此曲折,更爲詳問於得井,若以爲遐福所言,則先與遐福,對面憑閱,然後金應天等,更爲加刑窮問,使不得遁情。

    」答曰:「在本道旣已承服,且以不關違端,詰問告者未安。

    然當爲議啓。

    」回啓曰:「臣等於此獄事,自昨日反覆量度,所慮者多。

    且觀其受刑者,皆是走卒、愚民之最疲者。

    雖不可臆料其如何,而案獄之事,貴在得情,故欲因告者言端,而與之憑閱,以得情狀,伏承下敎,詰問告者,果爲未安。

    金應天等姑仍囚,使不至經斃,而待姜霖、姜霮之來,推覈文書來歷端緖而處之。

    」答曰:「依啓。

    」 ○以李希得爲鹹鏡道觀察使。

     ○自午時至酉時,日暈。

     4月4日 ○壬子,傳于賓廳大臣曰:「寡昧悶迫之情,前者言之已悉,卿等謂予一日忘之乎?不穀如在針氈上,如在炭火上,寧一擧足而忘之?世子南下,旣不可奉寶而行,則欲召還禪位,而當此春汛,東宮一動,則群情渙散,故遲留至此耳。

    今宜或遣使奉寶傳之,或召還東宮而擧行,或奏聞上國,萬不得已。

    大槪罪人,寧有一刻冒居民上之理?近且病勢深痼,達夜不眠,終日不食,精神旣脫,四肢不收,隻俟入地,惟訴於上天。

    卿等其熟慮之,速行毋滯。

    」賓廳大臣領議政柳成龍、判府事崔興源回啓曰:「國勢艱難,上下遑遑,而此敎又下,臣等相顧惶悶,不知所達。

    今日已暮,大臣及諸宰多未來,臣等不敢獨啓。

    明日齊會以啓。

    」答曰:「知道。

    」 ○以黃是爲持平。

     ○卯時,四方有霧氣。

    巳時,日暈。

     ○鹹鏡道觀察使尹卓然馳啓:「甘坡分坊人進告:『賊胡不知其數,圍城相戰,魚面萬戶聞變馳進,詳細看審,則賊胡圍城,我軍力盡,賊胡分兩衛,一時突入,急擊城中,權管及及第嚴信忠、南定等逢箭。

    賊胡衝火人家,堡中男女、老弱,盡爲出走,器械殆盡,禦敵無策』雲。

    南堡之憂,甚於北道,而今年則民方絶食,不能出戶,踰越高山峻嶺,勢所不堪。

    今此南道初試入格人,當全數入送,而無見在軍糧,極爲悶慮。

    」備邊司覆啓:「南、北道,自經賊變之後,軍卒死亡,器械凋弊,倉庫虛竭,居民流散,而胡人窺覘虛實,憑陵不已,雖極力措置,猶懼難濟。

    近觀鹹鏡道前後狀啓,於此數事,未聞有講究施設之策。

    南道,自作、仇非、加乙波知等處之變,已極駭愕,而今此甘坡堡陷城之事,尤爲痛心。

    爲其閫帥者,雖欲免罪,其可得乎?兵使崔湖,以常法言之,則卽當拿來推鞫定罪,而但當此搶攘待變之際,遞易主將,恐有踈虞。

    姑貸其罪,從重推考,隨後處置,而南道防備,夏節爲緊。

    今賊胡,旣已搶掠,得意而去,陵侮益甚。

    必有再犯衝突之虞,而魚面、自作、仇非,守備單弱,正當要衝,添兵防守,不可少緩,而江原道兵,旣不可調發,南道初試入格之人,急速分運、定將,視其防處緊歇,刻日入送,而軍食亦多般措置,以爲繼餉之策,而力戰身死人等,優恤妻子,食物題給,使之埋葬,而氷闆陷沒人等,竝恤典擧行。

    道內防備、哨探等事,十分嚴勑,再有蹉跌,則主將以下,皆以軍法從事之意,各別行移。

    自前邊情勝敗之形,朝廷未得詳知,因以誤事者多矣。

    今此戰敗,被擄死亡之數,必不止此。

    巡撫禦史李尙信,方在道內,更加詳覈,參以聞見,登時馳啓事,竝爲下諭。

    」上從之。

     4月5日 ○癸醜,賓廳大臣,率二品以上啓曰:「伏承昨日聖敎,憂惶悶迫,不知所裁。

    目今兇賊未退,艱危日甚,國事之闆渙,有若綴旒。

    此是聖上收恢迓續之秋,而非撝固退避之日也。

    況儲宮奉天朝明旨,出住湖西。

    此時非常之擧,非但事有所至難,而亦時有所不可也。

    且冊立東宮,未曾請命於皇朝,則今者處以傳禪爲請,竊恐大有所未安也。

    臣等與多官會議,衆口一辭,不謀而同,天意人心,執此可蔔。

    冒昧敢啓。

    」答曰:「每爲相持,有若上下不能通情者然。

    忍死數月,以至今日,亦已久矣。

    豈敢退避而然?姑待數月,此時勿爲復言之意,前日曾有敎矣。

    卿等忘之乎?宜平心更議,務以國事爲念,勿計其他,速爲施行,則凡事好矣。

    非是爲一己私事,隻爲國事耳。

    不勝祈懇之至。

    」再啓曰:「伏承下敎,臣等不勝感涕之至。

    此事非臣下所可爭論,則豈敢每爲相持乎?隻以時危日甚,事勢難便,與數月之前無異,故臣等悶迫之甚,不得不更陳下情耳。

    奉寶傳位,必不可行。

    東宮時方,撫軍南方,未易旋軫,則聖意雖切,而豈可遽議乎?且奏請中朝,此時恐亦非便。

    假使爲之,冊封世子,時未奏聞,則又豈可無端遽以傳禪之事奏達乎?臣等反覆思之,更無可議。

    伏望聖明,深惟時勢之非便,更念民情之動搖,勿再下敎,以慰群心。

    」答曰:「東宮下去日久,今召還何如?此事今日不擧,則明日言之;今月不行,則後月言之。

    萬不得已,卿等亦安得以不從哉?徒爲騷擾而已。

    予豈可已而不已者乎?願更加商議,好爲處之,毋使予日夜疾心,終至於疽發背死,則受恩多矣。

    」三啓曰:「臣等伏承下敎,誠不忍讀,隻相與痛泣,而此是何等大事,而聖敎之懇迫如此?非有不得已之事,臣等何敢有言哉?東宮豈可久勞於外?但今時則正當春汛,民心渙散,實如聖意所慮。

    姑抑聖情,待其事勢稍定,恐爲未晩。

    臣等不敢多言煩複,唯冀聖明裁察,以鎭人心。

    」答曰:「忝人主者,其志如此,如是而爲國事,古今無此理。

    與其苟且因仍,莫如速行之爲愈。

    此正所以爲國事也。

    願卿等更議。

    」四啓曰:「臣等每承下敎,隻覺心腸痛楚,不知所達。

    聖意如此,臣等亦豈敢欲聖敎終不得行?但今時則危亂方極,國事日急,而儲宮又不在此,未易旋軫,其與數月前陳請之事何異?臣等以此不敢承命。

    更望聖明,再加深思,待事變稍定,以鎭人心。

    」答曰:「事勢旣如彼,病勢又如此,在一日則貽一日之羞。

    惟望速禪,絶跡外方,不願更聞人間事。

    耿耿一念,上通于天,何圖志未遂,而事已乖,因仍冒居,遺恨無窮?今啓辭如此,揮涕掩泣,忍死以待。

    」 4月6日 ○甲寅,司諫院啓曰:「鹹鏡一道,北門重地。

    經變之後,列邑蕩敗,胡虜窺覦,安集鎭定,專在方伯之得人。

    新監司李希得,年紀已老,精力亦衰,出入邊塞,撫綏民夷之策,決不能堪。

    請命遞差。

    」上從之。

     ○司憲府啓曰:「目今瘡痍孑遺之民,生理已絶,死亡殆盡,輦轂之下,餓莩相望,至有母子、夫婦,相噉食者。

    自古喪難之極,未有甚於此時。

    言念及此,不勝慘怛。

    賑飢、鍊兵之外,凡百事役,所當一切俱停,以保人命之不暇。

    三闕舊址,蕩無防塞,芻菜之人,任意出入。

    定軍守直,猶之可也,至於圍排築墻,周遭甚闊,飢餒殘卒,未易就工。

    赴役之際,顚仆道路,所見尤爲矜惻,揆以恤民之意,亦甚未安。

    請命寢三闕之役。

    」上從之。

     4月7日 ○乙卯,備邊司啓曰:「各陣之軍,皆告絶糧,繼之極難,隻恃前頭兩麥之成熟,則募粟之計,所當極盡措置。

    老職堂上帖,則似有應募之人,他空名告身,亦可量數幷送。

    今於李貴下去時,量宜成給。

    」上從之。

    〈史臣曰:「賣空名告身之事,本極苟且,而又緣掌任之人,徇情肆欲,詐僞無限。

    隻辦私資,無裨國計,所得至細,所損甚大。

    非但各官鄕吏、各色公私賤、軍士,爭先免賤、免役,簿籍空虛,不成形樣也,至於鄕人年少,而冒年納粟,圖得老職堂上者甚多,故裡巷聚會,爲堂上章服之人相雜,至有頂玉紅帶,而擔負奔走,自驅牛馬,或以淫娼之子、奴僕之賤,許通而登科從仕。

    然而所募之粟,徒張虛數,未嘗充一鎭一朔之餉,畢竟紊亂名器而已,顧何益哉!」〉○推鞫廳啓曰:「邊遐福之言虛妄,已不可爲據,而又於元情之後,經二日,不待推問,而追告於本縣刑吏,仍爲連引捉囚者,至於一百二十名。

    此非徒於獄體未安,黃海一道之民,前後囚禁者,已過三百餘人,人情之騷擾,不問可知。

    臣等當此大獄,不敢輕議。

    大抵觀遐福情狀,乃是牧竪、乞兒之奸黠者。

    其所連引,在本道,則不待一杖,多數現告,而到此,則又以其招,非出己意,堅諱不言。

    且所謂現告之言,亦非同謀事狀,而隻稱某人或給某物,某人供餽酒食,其情狀極爲難測。

    臣等之意,當以遐福前後變辭辭緣,直加嚴刑,窮問其情,而其連逮被囚者,速爲辨決,然後一道民心,庶幾不至於大擾。

    若以正犯徑推未安,則此人等姑爲仍囚,待姜霖等上來,同時鞫問,得其端緖亦可。

    」答曰:「邊遐福刑推。

    」回啓曰:「邊遐福刑問一次,不爲承服。

    請加刑。

    」答曰:「徑斃則不可,察而爲之。

    且壓膝窮問。

    」回啓:「壓膝良久,反覆窮問,隨其所言捧招。

    其言雖似承服,而胡亂無指的之辭,且其謀逆曲折,猶不輸情。

    當卽加刑,而徑斃可慮。

    請明日加刑。

    」答曰:「依啓。

    」 ○卯時,日有右珥。

     4月8日 ○丙辰,司憲府啓曰:「鹹鏡道觀察使柳永吉,局量褊淺,外厲內荏,徒有勤事之虛名,實無聲績之可稱。

    變前爲江原監司,畀之築城之責,則董役不謹,隻爲築怨,賊未至而先壞。

    變初以勤王上京,聞賊勢熾張,中路逃避,草間求活,一道之人,不知方伯之所在。

    賊入境內之後,少無策應防備之事,唯以偸生竄伏爲務,提兵潰散,非止一再。

    焚蕩驛卒之居,濫殺無辜之人,關東之民,至今唾罵。

    今據本職,物情駭怪。

    請命罷職。

    經變之後,在在蕩敗,勞來安集,責在守令,而人不畏國,自便成習,無意蘇殘,反生厭憚,自以罷遞爲幸,略無保存之意,不勝痛憤。

    河陽縣監金鸞瑞,自到任以後,不治官事,玩愒引日,如聞天兵之至,則隱避山谷,緻令官家之物,掠奪無忌,下至閭閻,恣意侵害,新集之民,擧皆還散。

    隻爲罷黜,適以中欲,請令監司,囚禁治罪。

    當初太僕馬草,運緻海西,爲畿甸尤甚饑荒也。

    二月念後,所運馬草,二千五百餘同,不爲不多,內外之司,所養之馬,其數不優,而歸於私用,不閱月而告竭,又徵京畿,極爲駭愕。

    請當該官員罷職。

    且生芻節迫,今次穀草,令監司量數分定,以祛民弊。

    」答曰:「依啓。

    柳永吉事,問于大臣。

    司僕官員事,勿爲罷職,推考。

    」 ○備邊司啓曰:「伏見全羅調度禦史樸弘老狀啓,全羅沿海各官守令,盡爲下海乘舟,本邑處處空虛,不治官事。

    當此春耕時月,種子亦不趁時題給,極目陳荒,頓絶秋成之望。

    近日自兩湖上來者多言:『湖南困弊,甚於湖西,田土耕墾之處甚少』雲,臣等常以爲怪,今弘老狀啓如此,則其言果爲不虛。

    此非徒民役繁重之緻,亦由監司不能善處而然。

    全羅一道,官倉猶在,民力稍完,雖雲調發轉運之煩,而各官之皮穀,則其數亦多,今乃閉糶不發,使民生坐失農時,誠爲未便。

    請以此意下書,切責監司,使之多般區處,及時題給晩穀種,以期秋成之穫;各官耕墾多少及守令勸課勤怠,從實査考,開錄馳啓事,幷諭何如?」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近自生變以來,各處義兵,雖有多少,而大抵皆任意進退,處置之權,似不管攝於朝廷。

    今此金德齡之軍,亦當使朝廷近臣糾撿,則事體係屬於朝廷,而其所撿察之事,豈但糧餉一事而已?宜使徐渻,爲監軍之任,一道軍數及糧餉,總合通融,勿使一處,有偏重偏輕之弊,則所管亦不但在於一陣。

    如此處置,恐合時宜。

    」答曰:「一道軍數,都元帥主之,糧餉句管,旣有鄭光績,又有尹敬立,今又使徐渻主之,似爲不可。

    然依啓。

    」 ○推鞫廳啓曰:「邊遐福逆謀事狀,已爲承服,請照律處決。

    招辭現出姜震、柳季夏、安德男,刑推窮問;鄭德甫、鄭德成、張彥守、邊終金、任權翼、任權信,禁府郞廳發遣拿來。

    柳之璉、鄭連壽招內以爲:『邊遐福不見面目』雲,而出於本道遐福追招之中。

    遐福若死,則其虛實,無從憑閱,似當以之璉、連水等,雜於他人,令遐福辨出,以得實狀。

    竝稟。

    」答曰:「竝依啓。

    」再啓曰:「安德男刑問三次,姜震、柳季夏,刑問各一次,皆不承服,請加刑。

    鄭連水、柳之璉,與邊遐福面辨時,遐福不能識面。

    以此推之,其事似爲無據。

    鄭連水、柳之璉等,今姑仍囚。

    」答曰:「依啓。

    安德男壓膝窮問。

    且邊遐福照律入啓矣,或有憑問之事,姑勿典刑。

    」三啓曰:「安德男、姜震、柳季夏壓膝窮問,德男則所供如此,姜震、柳季夏無一言,不爲承服。

    請竝加刑。

    」答曰:「依啓。

    」四啓曰:「安德男刑問四次,姜震、柳季夏刑問二次,不爲承服,徑斃可慮。

    請明日加刑。

    邊遐福,以極罪之人,不卽行刑,若在獄自斃,則恐無以快正典刑。

    敢此更稟。

    」答曰:「依啓。

    邊遐福今日行刑。

    」 ○夜一更,月入太微垣,而暈。

     4月9日 ○丁巳,傳曰:「聞延安等邑,或已反耕處,以守令不給種子,訴之於駕前,予卽嚴敎,發倉給之。

    其後又行見之,則盡己付種。

    以此見之,則守令例不肯給種子,極爲無理。

    勿計他事,急給種子,督令付種。

    開城府之民,僅數百戶,而奄奄垂盡,其民以本府不爲賑濟訴之,極爲悶慘。

    或給京倉雜穀于本府,賑濟開城府。

    長湍、坡州、高陽所留擺撥兒之糧,該司令本官題給,本官何處得來?極爲悶迫雲。

    聞楊州則自京題給雲。

    依此例自京題給事,竝言于備邊司。

    」 4月10日 ○戊午,傳于政院曰:「近觀兵曹,勤於訓鍊,深嘉。

    爲國盡職,非人所及。

    第鍊兵雖勤,簡兵當精。

    今以冗雜無勇者,擇之不精,苟充行伍,隻習安坐放丸試釰,恐非所謂鍊兵之道也。

    古人鍊兵,唯務精而不務多。

    嶽飛之兵,能以少擊衆者,隻是精擇,而加訓之耳。

    其法射,必左右,被重鎧超濠,日以爲習。

    此非勇力之士,不能也。

    古人又敎士,足囊以沙,漸漸加之。

    戚繼光曰:『兵須學跑』,《新書》有鍊足、鍊身之法。

    敎兵,蓋多術矣。

    今之敎兵,或似未盡。

    予意大加簡閱,汰其身殘、力弱、體鈍、足重、年多之人,隻取精壯,又必習跑、習步。

    且前日所敎,毒火、毒矢之法,若曰無用則已,不然,不可不傳習,而其後似無所聞。

    此意言于訓鍊都監。

    」 ○以許筬爲吏曹參議。

     4月11日 ○己未,司諫院啓曰:「凡軍功論賞,所當汲汲,使不踰時,而趁未磨鍊,中外立功之人,多有缺望。

    姑以鹹鏡一道言之,則錄功啓聞,今至三年之久,猶不行賞,已爲駭愕,委遣禦史之時,未及授送,使遐方將士解體,極爲未便。

    請軍功廳堂上推考,當該郞廳罷職。

    常時牧使判官之間,體貌有截,品秩高下,不可倒置。

    海州牧使樸慶新,以堂下爲上官,判官睦詮,以堂上爲下官,其於節制禮遇之際,大有妨礙,而諉之以不拘資級,因仍不改,政體至爲苟且。

    請判官睦詮遞差。

    」答曰:「竝依啓。

    」 ○備邊司啓曰:「近自生變以來,人心易動,或有閭閻無賴之徒,造作訛言,驚動人聽,傳相告語。

    以此纔聞疑似之言,爭懷潰散之心,極爲駭愕。

    前日之事,可以鑑矣。

    古人雲:『民之訛言,胡熸莫懲?』以此觀之,則訛言惑衆者,治世之所必懲。

    頃者有慶州邊報,初非大段事,而聞閭裡市井之中,甚爲騷然,或有買馬束裝者雲。

    如此浮言惑衆之徒,不可不隨現痛治,以警其餘。

    請以此言,作爲榜文,張掛五部各處,使之知懼自戢,而政院、備邊司下吏等,以不實之言,將軍機重事,傳播惑衆者摘發,從重治罪,以警其餘。

    」傳曰:「依啓。

    軍法:『妖言惑衆者斬。

    』依此爲之事,竝入于榜文。

    」 ○訓鍊都監啓曰:「鍊兵事傳敎矣,鍊兵曲折甚多。

    大槪以意料之,則鍊兵如鍊金。

    金非百鍊,不可用。

    鍊兵,亦必極緻其精,然後可以投之於矢石爭死之地,而不亂矣。

    夫金皷、旗熾,所以鍊其耳目也;弩、銃、釰、戟,所以鍊其手足也;號令、約束,所以鍊其心膽也;進退、前卻,所以鍊其實戰也。

    其他營壘、器械、瞭望、哨探節節,無不鍊習精熟,如手持而足行,然後始可爲可用之兵。

    故其初也,人各緻其精;其終也,能使合萬人爲一心。

    此節制之兵,所以無敵於天下也。

    蓋愈精則愈一。

    此如儒家所謂:『柝之極其精而不亂,合之盡其大而無餘。

    』天下之理,無二緻也。

    故《紀效新書》亦雲:『合衆之操,頃刻完事目,力不能遍及,不如小操爲親切。

    』假使隻有五人,而當以五人操鍊;有十人,而以十人操鍊。

    以此推類,雖至於百千之多,而其規一也。

    今訓鍊之軍,以哨統隊,以隊總伍,一伍長所率,則隻是四人也,一隊所統,則隻是六伍也,一哨所統,則乃是三隊也。

    如使哨官責隊長,隊長責伍長,則所操者約,而所及自廣,此軍政之大綱也。

    惟其如是,故《新書》又有申連坐之法。

    一伍中,軍士未精,器械鈍弊,號令不行,則倂與軍卒、伍長而治之;一哨中如此,則倂與哨官、隊長而治之。

    其道也,如目網之隷綱;如枝葉之附幹,所謂哨官、隊長、伍長等,各盡其心,各操其屬,晝夜刻意,其庸劣者汰之,未習者熟之,如恐不及,而時月之間,兵無有不精者矣。

    大抵我國,自前全不知鍊軍規模,今幸得天將遺法,兵曹又極緻意,漸次成就,頗有可觀。

    待其一藝成,然後又敎一藝,推類廣之,淘汰不已,則古人左右射、重鎧、超濠、注坡等枝,次第可學也。

    聖敎:『大加簡閱,隻取精壯』,誠得務精不務多之意,極爲允當。

    但古人雲:『兵家,亦非棄弱而不用。

    』其中最精之兵,所謂選鋒,用之於推鋒陷陣,至於雜類,如旗皷手、火長等軍,亦於弱卒取之,要當使之各得其任而已。

    然鍊將尤重於鍊兵。

    兵雖訓鍊,用兵者無其人,則如列棋子於局上,而使凡手着之,雖甚整齊,依舊不勝也。

    今宜於京外武士中,搜訪將來可堪統兵者,爲訓鍊部曲之任,學習陣法,自大將以下,以及哨官、旗隊總,皆於平日,自鍊其兵,臨戰自用其軍,然後庶幾所養卽所用,所用皆所養也。

    此《新書》所以旣言鍊兵,而以鍊將終之者也。

    毒火之法,傳習於天兵。

    他餘材料,已盡聚合,但無巴豆,故頃者以內醫院餘在巴豆一兩,送于都監,使之依法合劑,待其劑成,然後試用於畜物,以觀其可用與否,而仍爲行用於諸陣,則不無效驗矣。

    」傳曰:「至矣。

    」 ○上敎政院曰:「明日大駕擧動時,飢民輦側呼飢,則人君過去,視之恝然不可也。

    以熟太五六駄,潛隨駕後,隨其所號分給。

    」 4月12日 ○庚申,上幸慕華館,親閱習陣。

    習陣後,接見天朝敎師胡汝和、王大貴,酒罷。

    上言于洪履祥曰:「禦床退果,卽令司饔院,分給黃海、平安道及京中時方試才砲手等。

    」 ○上以匹段二封,賜領相曰:「觀今日習陣,則我國所無之陣法。

    且似已熟習,此由領相平日勉力之功。

    予甚嘉焉,以此爲賞。

    」成龍曰:「小臣別無所爲。

    皆是李德馨與天朝敎師,勸奬敎鍊之事耳。

    受此恩賜未安。

    」上又以匹段一封,賜李德馨曰:「兵判勤勉奬勸,鍊習成熟,甚爲可嘉,以此爲賞。

    」德馨曰:「時無大段功勞,有何可賞之事乎?」上曰:「勿辭。

    且將官等勞苦如此,不可諉以分內事,而不爲論賞。

    將官等職秩高下,予未知之,判書可議處。

    」上入幕次。

    申時,上禦馬坐還宮。

     4月13日 ○辛酉,備邊司啓曰:「慶州之戰,助防將權應銖,唯一能走戰馬,逢丸卽斃雲。

    應銖在諸將中,最爲力戰,近者所立戰功,非止一再。

    以其爵至二品,更無可施之賞,而將士無馬,則難以赴敵。

    如於太僕馬中,特賜戰馬一匹,則允合褒奬之典,而必自感激,益殫死綏之志。

    事係激勸,惶恐敢啓。

    」傳曰:「內立馬中,擇其良馬給之。

    」 ○備邊司啓曰:「國家於危亂之時,當以愛養元元爲本,兵禍之後,加之以支供天兵,運糧、刷馬等事,一國之民,膏血已竭,而畿甸則尤甚。

    目今京城枕籍之屍,皆是畿內流離之民,慘不忍見。

    頃者天將支供之物,不分定於畿邑,而戶曹量支米麪於接待都監,使之隨便辦設,孑遺之民,蒙惠已多,而隻有刷馬痼弊未祛。

    如不及時更張,則萬無安集之路,極爲悶慮。

    近者天兵,幾盡撤回,調發刷馬,不全如前日之浩繁,如貿得可堪騎載之馬三十匹,分給兩驛各十五疋;又給持馬驛子三十人之料,一月人各六鬥,使之人持一匹,往來交遞;又定通事兩驛各一人,守門將、部將中各一員,使之次知替換,若多有閪失者,停俸示罰;無事交遞,不緻倒失者,加俸示褒;如有終始盡心者,另加陞敍,則自可盡力爲之矣。

    近日諸道軍餉之穀,稍稍來集,所費不過六七十石,而畿甸垂死之民,亦寬浚剝之苦,三四朔之後,秋穀成實,則驛子之輩,自當自活立役,可除給料之費。

    事係恤民,敢稟。

    」上從之。

     ○兵曹啓曰:「庶孽、公、私賤初試規矩,議于大臣則以爲:『當今精兵,多在於公、私賤。

    初試所當廣取,而會試規矩,更爲從重磨鍊不妨。

    如六兩騎射,非公、私賤所嘗學習,若設此等規矩,則入格者甚小。

    鳥銃、鐵箭、片箭,酌定柄矢數,巡數,三者得一中以上,得參初試,則似爲便當。

    」規矩磨鍊入啓。

    「傳曰:」知道。

    「 4月14日 ○壬戌,備邊司啓曰:「近日久不見慶尙左水使李守一狀啓,未知在於何處,舟船措置等事,亦未知如何。

    大抵我軍,本爲孤弱,而水陸諸將,又不協力猗角,雖在近地,而視同楚、越,形勢不接,極爲可怪。

    賊兵之在西生浦、林浪浦者,每以水路,犯蔚山、太和之間,使我軍馳赴其處,然後又以陸路潛兵,出於慶州,其謀深矣,而我軍零落,似同晨星,以此求以成功,難矣。

    但水路曲折及舟船往來便否,難以遙度。

    請下書問其近日事情及水軍聚會幾許,留駐何處,去蔚山賊船往來處道裡幾許,策應之術,有何便宜,緣何不與陸軍,聲勢相接及都元亮所造平海船隻來到與否,急速馳啓之意,竝爲下諭。

    」上從之。

     4月15日 ○癸亥,兵曹啓曰:「鍊兵哨官、將官等論賞事,議于大臣,則以爲:『習陣之事,則吳應鼎爲中軍,林仲樑爲千總,李福崇、元愼爲左右把總,鄭虎臣、李大男爲砲手哨官,姜譓、宋安廷、李應順、樸葵英爲殺手哨官,逐日學習。

    郞廳韓嶠,自初質問《紀效新書》,申晛爲殺手軍色,竝爲隨參於習陣,而盡誠爲之。

    』通事李億禮,以駱總兵差備通事,鍊兵時,最有奔走,句當傳譯之勞;趙儆,自初爲訓鍊都監堂上;辛慶晉爲都廳郞廳;李自海爲砲手軍色,兼掌鳥銃粧飾打造等事;郞廳崔德峋,監造許多槍刃,習陣時,從後隨參;鄭士榮專管火藥劑造;金克忠、鄭禮、樸命壽,爲砲手哨官,習陣時,從後隨參。

    近日砲手、哨官等,累蒙恩典,而今此陣法學習成就之勞,則吳應鼎以下,似當優於諸人,而不過些少奔走而已,有何可紀?且論賞重事,自下不敢擅便磨鍊,唯在上裁。

    」傳曰:「今此陣法及放砲,皆我國所未有,勤於訓鍊,陣法整齊,放砲又能,極爲可嘉。

    不可不論賞。

    所謂從後隨參之人,則皆是敎習放砲之人,當一體論賞以勸之,各人可陞職,其中辛慶晉、李福崇,則已爲正職,未資窮則加資,資窮則熟馬一匹,譯官李億禮,亦熟馬一匹賜給,崔德峋除職。

    但趙儆自初爲都監堂上,專管敎砲;吳應鼎爲中軍,能傳習陣法。

    此二人則似當特加。

    此一款,問于大臣。

    」回啓曰:「問于大臣則以爲:『趙儆、吳應鼎,雖有微效,而恩賞重事,自下不敢擅議。

    以日久專管言之,則趙儆稍優。

    』唯在上裁。

    」傳曰:「然則趙儆加資,吳應鼎姑待後日,今次熟馬一匹賜給。

    」 4月16日 ○甲子,司憲府啓曰:「慶尙一道,在賊路初程,被禍尤酷,人煙斷絶,其中雖有稍完之邑,孑遺殘民,困於徭役之重,調兵之苦,流離死亡,十室皆空,無異焚蕩之地。

    上年冬,本道糧餉告絶,繼用無路,以安奇道察訪姜霙,差遣上道,使之開諭民間,從願納粟,蓋出於不得已之計,而亦接濟軍興之一策也。

    姜霙不體此意,周行列邑,分送所率驛子於閭閻,不問甔儲之有無,勒定石數,虛張穀名,刑訊督捧,以緻所向騷然,怨讟朋興,殊非朝廷蠲免貢獻,撫摩安集之意。

    姜霙,請命罷職,令禦史,斟酌處置,俾無民怨。

    親民之官,莫切於守令,初不擇遣,終貽民害,而數易之弊,亦因此而起,豈可苟然塡差,以重列邑之闆蕩乎?海州判官申祐龍,人物庸愚,性且貪婪,前爲洪原縣監時,多有虐民肥己之事。

    河陽縣監金克裕,身體肥鈍,目不知書。

    戰陣撫字,皆非此人等所堪,請竝命遞差。

    」上從之。

     4月17日 ○乙醜,接待都監啓曰:「昨日未時,顧侍郞委官指揮胡大經,回自熊川賊中,臣德馨往見慰勞,仍問賊情,則答稱:『吾入賊營,傳宣顧老爺榜文,則行長不識字,玄蘇在傍看過,卽傳說行長。

    其榜文中,顧爺逐條罵關伯,而稱以倭奴,玄蘇惡其語,謂曰:「何以奴呼之?」吾答曰:「汝若誠心求貢,當以正道乞款,而所爲殘虐如此,顧爺是以爲怒。

    」玄蘇以筆劄問答,而傳諭行長,如行長惡聞之語,則似不盡爲說道矣。

    在中朝時,聞釜山西生浦,是倭奴舊居之地,及問于玄蘇,則玄蘇說稱:「此不是日本地方,乃朝鮮地方也。

    但吾與朝鮮,世世結好,信使相通,吾使人之來朝鮮也,必受對馬島州太守文書,而居接於釜山。

    今若轉稟顧老爺,移咨朝鮮,使不廢年例上副船通好,則不必待沈爺惟敬及天使回來,吾當退待于對馬島」雲。

    吾答曰:「汝無故興兵,侵陷朝鮮,夷其廟社,焚其廬舍,掠其子女,彼朝鮮謂汝爲不共戴天之讎。

    寧肯相通哉?但汝旣謂釜山西生浦,俱非日本地方,則何故屯據此地,大起城障及房宇耶?」玄蘇與行長答稱:「朝鮮反覆,欲洩憤怨,吾雖一日在此,豈可忘自備耶?」仍留住數日,引出遍觀巨濟等諸處營壘。

    巨濟之賊,大約五六千;熊川,大約四五千。

    金海龍堂、竹島之賊,視巨濟似多,共通計數,可四五萬矣。

    賊則不爲耕種,而朝鮮濱海居民,則或捉魚販賣,或起耕作農。

    賊中見糧,吾不知的數,而率倭等所食,一時一小鍾子,紅大米飯,皮稻居半。

    役苦腹飢,欲出降者,甚多雲。

    以此觀之,渠亦糧餉,似不敷矣。

    譚相公宗仁,則賊牢守一處,不許出入。

    吾曰:「天朝官來此,自當以禮敬事,爾何敢監禁?行卽開門許出。

    」故譚公再來見我,形容消瘦,悶悶不聊矣。

    』臣問:『關白何在?』答稱:『關白,已回日本。

    顧爺榜文,則行長飛船,送於關白處,而作稟帖回報于顧爺,吾卽帶來』雲。

    臣請看倭書,則答稱:『倭書,釘封難開。

    其書無他語。

    但雲前日沈爺約和,累爲失信。

    若準封貢,而天使出來,則盡數捲還,老爺嚴命,不敢不遵雲雲矣。

    來時見所經地方,荒原蕪蕪,餓莩相枕,不忍見,不忍見。

    貴國將官,知州、知府、縣者,見吾,罕有接話而通情意者。

    或束手無策,坐視良民盡死;或居處華屋,自供豐侈,少無哀傷惻怛之意。

    吾恨不得平時來此,而看貴國之繁華也。

    聚糧活民,鍊兵守國,爲今日妙策,此外都是虛事。

    吾見全羅、忠淸兩道人民,亦多着實。

    揀選可得精勇數萬,敎鍊半年,俱爲勝軍。

    聖天子旣降旨明諭,而顧老爺,亦惓惓於此事,貴國何憚而莫之爲耶?川兵,病弱過半,留住而無用,隻銷費朝鮮多少糧餉耳。

    貴國選得好漢子一二萬,敎鍊數月,自可爲守,何必留無用之客兵,銷損民力,而自就疲困耶?卽可慨然。

    天下一家,況吾與貴國,爲親切隣藩,有唇齒相依之勢,故不覺言之重複』雲雲。

    玄蘇問答別紙求見,則賊僧瑞俊所書,大槪皆是請顧侍郞,分付本國,依舊通好之意也。

    極爲痛惋矣。

    」傳曰:「知道。

    」 ○上禦便殿,引見大臣及備邊司有司堂上。

    上曰:「胡大經,自倭營,幾日出來?」德馨曰:「去月二十七八日間,出來雲矣。

    」上以慶尙左道兵使高彥伯書狀,傳于領相柳成龍,仍顧謂兵判李德馨曰:「朝日書啓之外,無他語乎?」德馨曰:「別無他語。

    但太經來自湖南,則人民稠於嶺南、關西。

    若以此措置,則何事不成,而姑息度日,無復振起雲雲耳。

    」上曰:「三月二十三日,賊船萬餘艘出來雲。

    若如此狀之言,則狀啓成貼,在四月初四日矣,何至此而不爲動兵乎?大勢之賊,必不空淹十餘日之久也。

    」成龍曰:「萬餘艘之船,豈可的知其數耶?此出於進告人論松之言,而不可盡信也。

    」德馨曰:「胡大經,去月二十七日間出來,其間似無此事矣。

    」上曰:「分屯左右道雲耳。

    」成龍曰:「近來聞之,則嶺南之事,無可信者矣。

    邊將多斬我國飢民,以爲大戰斬級雲。

    欺罔之事,大抵類此。

    都元帥令其從事官,往巡諸陣,則可以撿察,而頃問李慶涵,則宜寧咫尺之地,尙不往見,自京所送公文,亦皆掩置不省。

    頃者,隻恃天兵,今則又倚於金德齡,如兵使等諸將,坐以度日,國事無復可爲也。

    大槪都元帥,雖似厚重,而事多弛緩。

    」上曰:「兵使,乃一道主將,而下卒任意移屬於德齡,則其可乎?」成龍曰:「分兵時,各屬於將,則必不私自遷徙矣。

    」上曰:「如彼而設或成功,亦非道理也。

    且金睟入去之後,顧侍郞被論雲,然乎?」德馨曰:「大經言于通事宋業男曰:『此時封貢之事未定,爾國之告急使臣若入去,則顧爺亦不得自由,靜而待之可也』雲。

    唐人有徐姓者,又謂臣曰:『宋侍郞被參杜門;楊元以罪出守遼東』雲。

    楊若被罪,則宋、李亦不能獨免矣。

    」上曰:「許頊狀啓之事不小。

    何不速爲回啓乎?予意則欲改奏文頭辭而送之耳。

    」沈忠謙曰:「以賊據門庭爲頭辭。

    顧侍郞以此爲非雲。

    其下又有賊未退去之語。

    若盡改此等語,則與前告急之意,大相不同。

    無乃以一不及賊情,反以爲掩蔽乎?」上曰:「此隻請糧而已,改之亦無妨矣。

    彼若問賊之去留,則使臣自可據實陳辨矣。

    」金命元、李德馨曰:「下議,亦欲改其頭辭而送之矣。

    」上曰:「倭奴以爲,我國若與渠依舊通好,則退去雲,此前所未聞之言也。

    」成龍曰:「淸正之意如是。

    倭奴之所以侵犯我國者,以其有對馬島,而馬島之生利,必資於我國矣。

    今若無端退去,則馬島必作無人之地,以此欲通好如許矣。

    」上曰:「此言極是。

    」成龍曰:「劉總兵,亦將被罰雲。

    」上曰:「何故而然?」成龍曰:「與諸將不協。

    」上曰:「此時劉總兵,若撤回則可慮也。

    」成龍曰:「以臣所見,顧侍郞似優於宋侍郞也。

    」上曰:「何以知其然也?」成龍曰:「善處事,而不至煩擾。

    戚金嘗短石尙書之爲人曰:『其人賢而無才藝。

    』至於顧侍郞則譽之曰:」我朝之傑然者』雲。

    「忠謙曰:」權慄受專閫之命,無所爲之事。

    軍糧、軍器,一不措置,自朝廷所下文書,皆藏篋中,而不爲擧行雲。

    「上曰:」元帥豈拱手而坐乎?必是下無奉行之人耳。

    「成龍曰:」權慄少變通之才矣。

    「忠謙曰:」平安道雖重,當以李元翼爲都元帥也。

    「上曰:」此不可爲也。

    元翼,雖十年,不可遞也。

    元帥,何處得具備人任之乎?「上曰:」予初還都時,街巷多人焉,頃於擧動之日見之,則京城無人,雖僅有之,皆是女人也。

    近來僅有而然乎?「德馨曰:」令軍士,收瘞人屍,其數已過一萬七千矣。

    「上曰:」安有如此事乎?「成龍曰:」若非義勇砲手、食糧之軍,則城中尤無人矣。

    大亂之後,所可慮者,不特外患也。

    宜重京師之勢,然後可以鎭定外方。

    須置五營于城中,每營以二千人屬之,表以五方之色,有事則執兵,無事則分屯耕作,恒留萬兵則可矣。

    「上曰:」此言宜當。

    唐時有左右營。

    予亦欲依古制,置左右兩營,而五營則未及思之耳。

    但兵農合一,則不可爲也。

    若使兵就農,則是乃農夫也。

    豈能坐作擊剌乎?「成龍曰:」齊桓、晉文,亦皆兵寓於農矣。

    若盡規矩,則爲之不難,而今則勢不能爲。

    然稍加變通,擇其丁壯爲兵,待十年,亂定之後,更別處置。

    治亂、盛衰,視如四時、五行之循其序,而心志不變,如元氣之確然,則自可有爲矣。

    頃見傳敎,群情未安。

    目今賊雖在境,七道已恢,民心亦有向上之意。

    古人唯以莒、即墨數邑,而尙能恢復。

    自上當策勵群心,自強不息,浮文、末節,一皆除去,隻以鍊兵、保民、禦賊三事爲務,而盡其心力則幸矣。

    「上曰:」平安監司李元翼,非但有才,持身節儉,爲國盡誠。

    至於軍器、軍務,亦皆極盡措置,晝夜勤苦雲。

    若八道盡得如此之人而任之,則不勞而有成效矣。

    「成龍曰:」有誠悃之人也。

    「命元曰:」性度寬洪,措事之間,不動聲色,而雖遭不悅之事,亦不形於辭色,其爲人誠可服也。

    「上曰:」降倭之殺,甚無益也。

    此意,予前已言之。

    金應瑞適不殺,而已成八九人;金忠敏,亦有六名雲。

    出來者,必須給糧,使不飢餓,亦當除職,以慰其心可也。

    倭國嗜殺人,皆自危苦,聞風則出來者,必多矣。

    多數誘出者,亦可論賞矣。

    「成龍曰:」降倭處,空名告身及靑布,已下送矣。

    「上曰:」聞要叱隻之言,則似非卒倭矣。

    能識我國道路,敎以隱伏、進退之策矣。

    「成龍曰:」我國人知倭語者聞之,則倭奴以爲:『爾國之人愚矣。

    築城於卑處,敵人登高俯射,莫能當之。

    我輩之久留於爾國,以此故也。

    若於高處築之,則誰敢犯之?』雲矣。

    「上曰:」此意予已言之矣。

    城中俯瞰,則雖金城,亦何能防?海州城,亦是俯臨處,而無可隱避之地。

    若以賊之大砲放之,則難當矣。

    雖以鐵作防牌,不可制也。

    「忠謙曰:」李舜臣陣中人鄭雲,逢此大砲而死。

    穿過眞木防牌三件,又過米二石,而洞貫雲身,入於船藏矣雲雲。

    「上命出降倭大鳥銃,以示諸宰曰:」此穴中,容鐵丸二十箇及小石四箇。

    若於陸戰,載車以放,則不可當也。

    「德馨曰:」力則有大砲之勢,中則有鳥銃之炒,誠不可當也。

    「上曰:」此銃,應入火藥幾許?「德馨曰:」虎蹲砲入四兩,此砲亦可入四兩。

    我國大銃,以木箭放之,則唐人見而笑之曰:『何不納大椽乎?』平壤攻城時,駱總兵,以我國天字銃,充以大椽攻城矣。

    「上曰:」臨戰之制,莫如火攻。

    脫使項羽再生於此時,無火攻,則不得爲萬人敵矣。

    此大砲,於倭國中,亦不多有。

    若以此多載戰船放之,則不得敵矣。

    「德馨曰:」此銃勝於百子銃矣。

    「上曰:」觀此砲,甚好。

    我國,亦可效而爲之。

    「德馨曰:」多造而給於戰船,何如?「上曰:」水戰有我國大銃之具,不須爲之。

    可用於陸戰也。

    「德馨曰:」安州城,甚不好。

    「上曰:」此非古城乎?「成龍曰:」古城,而中間改築,退而廣之。

    「上曰:」我國鎭堡過多,於賊所見,不足爲固,而入防軍士,亦難分排,甚可慮也。

    「成龍曰:」莫如合之。

    其中小堡,幷於大處無妨。

    「上曰:」頃見習陣,則頗善爲之。

    此兵判敎訓之效也。

    「德馨曰:」臣之隣裡,有學刀搶者曰:『槐葉方嫩之時,拉食充腸,猶可踴躍爲之,今則枵腹,不能運身雲矣。

    』然近來月明之夜,家家皆習砲及刀槍,兒童亦皆效而習之,皆言曰:『今則雖逢倭,不至於曩日之無氣就死』雲耳。

    「上曰:」我國若勤敎鍊,則亦何有不能學之理哉?「仍以山孫所造鳥銃,賜李德馨曰:」此,山孫之制造,好矣。

    卿宜持去。

    「忠謙曰:」李提督平壤戰功立碑事,曾有傳敎,而近來文書煩委,趁未得更捧承傳,催督何如?「上曰:」予前已言之矣。

    隻畫其像而藏之,則不可也。

    其別章,亦何以爲之?「德馨曰:」使臣之行,當順付以送矣,其詩不可但爲褒張之辭而已,末端宜入賊未盡滅之意也。

    聞唐人言,則中朝科道官,論議崢嶸之時,提督出示我國歌謠,以自明其賊已去而再來雲。

    蓋平壤、松京之歌謠軸,皆已賊去爲辭故耳。

    在京城時,兪泓贈詩有曰:『南紀連營竟掃塵』雲,則亦出示曰:『此朝鮮議政之詩也雲雲。

    』獨於義州之軸,臣幸得及見而改之,頌功末端,兼言賊未盡去,而徑爲撤去,不能無追慕之意而呈之,故唯此軸,不爲出示於中朝雲矣。

    「上曰:」予意亦以爲,必以如此之言,自矜其功。

    今聞兵判之言,果然矣。

    宋經略,以金字書其歌謠雲。

    「成龍曰:」當此危難之時,三公之事,臣獨當之。

    自前亦多誤事之譏,不勝悶迫。

    臣母今年八十有三,朝夕可慮,遠在嶺南,久未得見。

    以此心思擾擾,不得專一於國事。

    今所啓達,欲往湖、嶺而巡審者,以此故也。

    「上曰:」若欲退,則予當先退。

    領相使予不得退,而欲自退可乎?「上謂崔興源曰:」近日國事,判府事,亦有可言者乎?「興源曰:」賊情日益可畏,而軍士、軍糧,日益竭乏。

    以京城之事見之,雖爲賑濟,而飢民死亡,日以益多,必至於殆盡而後已。

    平時賑濟,則唯以麥熟爲限,而今年兩麥,雖曰茂盛,所付之處至少,終無接濟之策,極爲悶慮。

    「上曰:」然則奈何?「興源曰:」臣庸劣,不知所處。

    冗官已汰,而猶有存者,似當又汰,而撙節之,以繼明年田稅可也,而唐兵不時出來,則無路可繼矣。

    「上曰:」兩麥耕種,幾許?「興源曰:」忠淸道,則稍有耕種處,而全羅道,則全不爲之雲。

    「上曰:」納粟人,如有可用者用之可也,而棄置不用,有同影職。

    如平安道李春蘭,今除衛將,使之來京侍衛何妨?此是好事,而有司不爲。

    如是而望其納粟,人誰肯爲?「德馨曰:」前者李興畯爲衛將矣,尹宜男亦擬衛將之望。

    「命元曰:」李春蘭願得一小縣雲。

    「興源曰:」居昌居樸希立之子知遇,以幼學爲嘉善,頃入衛將望矣。

    「上曰:」守令亦可爲之,如李春蘭輩,衛將除授可也。

    大槪春蘭爲人何如?可堪爲守令者乎?「命元曰:」可堪爲之。

    「上曰:」然則試之可也。

    「成龍曰:」顧侍郞連送周弘謨、胡大經,又送胡澤、沈思賢。

    以此其可驅送乎?「德馨曰:」顧侍郞責沈惟敬曰:『爾以堂堂天朝將官,何以輕入於賊營,許封貢乎?』欲杖不果雲。

    「上曰:」見通報,則中原有僭號逆賊,與秀吉相通叛逆,事覺伏誅雲。

    豈有如此駭愕之事乎?且見一通報,則一美女直租一鬥,十歲子直餠二片。

    或有父子相食者,天地間,安有如此之時乎?前年大水,陸地行舟,已過半歲雲。

    山東如彼,豈有出糧於外國之勢乎?「成龍曰:」今月,乃正陽之月,而日有食之,莫大之天變也。

    天下之亂,恐不得容易止息也。

    「德馨曰:」提督來此時,密謂臣曰:『中原,最可虞也。

    天下自此多事。

    雖倭退之後,可以敎兵,而留屯於上國境上』雲。

    「成龍曰:」提督爲我國謀曲盡矣。

    至言爾國,勿爲採銀雲。

    上曰:「令勿採銀者,何意?」德馨曰:「來此諸將,皆貪汚,須待宋爺入去之後,採之無妨雲。

    蓋來此將官,見其採用,則皆生欲得之心,其弊無窮故耳。

    」上曰:「提督則不至於宋應昌之險陂不可測者耳。

    」忠謙曰:「提督,友愛之人也。

    」上曰:「何以知之?」忠謙曰:「愛少弟如梅特厚雲。

    」上曰:「中原議論嚴峻,至以提督爲將叛矣。

    」成龍曰:「古者,以狄靑爲叛者。

    如此之論,於大體極爲好矣。

    所謂奸臣之心,以臺諫折之而有餘者,此也。

    」 ○司憲府啓曰:「贓法至嚴,苟有現犯者,必須窮覈得情,痛繩以律,然後貪饕之輩,庶或懲畏,而頹綱可振,汚習可袪。

    前郡守申尙節、金聲憲,以偸竊官穀,買得家舍之罪,見捉拿來,非出於風聞之比。

    所當終始鞫問,按法不撓,而或托以換納軍糧,或諉諸未爻文記,遊辭飾對,欲掩其迹。

    未及輸情,遽爾輕敍,有若尋常犯罪者然,物情莫不痛憤。

    請命更鞫定罪,以重贓汚之法。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延安府使樸應寅,性本弛緩,政委下吏。

    方當農月,不能勸耕,使百裡膏腴之地,幾盡荒蕪,極爲駭愕。

    請命罷職。

    本府,今爲西方大路,凋弊已甚,以剛明幹辦之人,各別擇遣。

    黃海監司柳永慶,諉以天兵出來,列邑倉穀,使不得分給於民,守令莫敢下手於其間,因緻耕種失時,一道怨咨,至爲無謂。

    請命推考。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都城之中,死於兵革、飢餓者,不知其數,冤氣薰蒸,發爲癘疫,近日閭閻之間,因此死亡者尤多。

    令禮曹,於城外築壇數處,設爲厲祭,以慰冤死之鬼,以散滯鬱之氣,似爲便當。

    」上從之。

     ○夜一更,流星出角星下,入坤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以奏本草,傳曰:「我國每以復讎之說,籲于天朝之人,則反以我爲藉賴上國,欲復其讎,所以張皇賊勢雲雲,而不我信之,極爲痛悶。

    予意今後,但當陳其賊無可退之勢,必勦滅此賊,然後小邦得以保全雲雲,而勿復擧復讎之說,如何?議啓。

    」備邊司回啓曰:「復讎大義,我國於咨奏中,陳之已盡,不必每每爲言,而況此請糧之奏,不須語及復讎。

    依聖敎刪去,改下他語,而凡幹賊情之語,總督方令改來。

    如勦滅此賊等語,若及於此奏本中,則恐又令刪改,而往復之際,日月逾至遲延。

    此語則後日奏文,措辭陳達,似爲無妨。

    」上從之。

     4月18日 ○丙寅,備邊司啓曰:「慶州諸陣司郞廳趙守翼,將爲下去,訪察軍中諸事以來。

    自古邊情,最難得實。

    自諸將處置能否,以及軍功虛實,軍士飢飽,皆當使朝廷知之。

    近者以軍功一事言之,多有虛僞,人言紛紛,至雲初無大戰對敵之事,而收拾日久,軍士所得,未辨眞僞首級,假作勝捷之樣,鋪張上功雲。

    且初試入格所斬倭頭,亦査究不明。

    眞得倭頭者無幾,其餘皆以我國飢民,潛相斬殺,削髮充數,故凡人頭買賣之人,皆有定價,初則米四五十鬥,中則十餘鬥,今則纔一哺,輒爲買得。

    以此南方之人,以倭頭及第,爲賊殺良民之大穽雲。

    傳聞,宜寧有許姓三人,皆以此得科雲,人情之痛憤極矣。

    此不過將帥牽情行私,以欺元帥,元帥又不査覈分明,故其弊至於如此。

    且各陣之中,冗食者甚多,故雖有移轉之穀,而力戰之士,顧不得一飽。

    今此趙守翼之去,諸將所率軍官幾何,戰士名數,一一從實査問,其他糧餉措置及軍功冒濫之事,使之詳細訪問來啓。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遼東都司咨文,我國欲復不共戴天之讎。

    天朝亦非不諒其情,而所以如此者,不過宋經略等,當初已失機會。

    今則留兵旣撤,再擧勢難。

    以是姑出於下策,欲以封貢之說,羈縻賊勢,庶幾賊退於萬一,而中朝科道之議,據正爭論,故於此無以處之,欲使我國,靜以俟之。

    當初猶不分明說破,而今則直說。

    『兵糧不能應,封貢又不許,朝鮮之事去矣。

    不知彼國之人,何其愚也?』雲雲,其意可見矣。

    大抵我國之請於天朝,自始至今,有三大節,皆機關所係。

    初則平壤旣破,大兵長驅,堅請勦滅,而不容他議,一節也。

    其後提督之軍雖回,而南兵萬餘,留住南邊,我國亦未至蕩竭。

    當此之時,急請添兵,一擧掃蕩,又一節也。

    今則兵也糧也,必須皆賴於天朝,而觀天朝之事,似無應副之理。

    事勢危急,日甚一日,賊若未退,則國有必亡之勢。

    到此雖請之勤勤,終無所益。

    唯當姑爲靜待,任其所爲,而更觀事勢如何,又一節也。

    今此回答,但雲:『天朝,雖欲以封貢退賊,而小邦則恐無退歸之理,以是爲慮。

    唯願深思長策,使小邦期於保全』雲雲,而勿爲一定之言,浪觸彼怒,而無益於事,似爲便當。

    」答曰:「依啓。

    」 ○自辰時至未時,日暈。

     ○傳于吏批曰:「李春蘭,有言其差守令者矣。

    今者三和縣令有闕,差送可矣。

    」 4月20日 ○戊辰,司諫院啓曰:「守令之職,生民之休戚係焉,不可不愼擇。

    三和縣令李春蘭,鄕曲無識之一富民,當軍餉匱乏時,自願納粟,固有其功,至於字牧之任,決非此人所堪。

    請命遞差。

    近來武弁之人,別無可紀之功,而恩命屢下,官爵太濫,名器不重。

    訓鍊都正趙儆,以敎砲微勞;行護軍邊應軫,試射居首,竝授重加,物情皆以爲未便。

    請命改正。

    」答曰:「不可從之事,故不允。

    」 4月21日 ○己巳,司諫院啓前事,不允。

     ○命宗室二品以下放砲,又命文官、蔭官,自募放砲。

     ○推鞫廳啓曰:「都目付人,將何以處之事,傳敎矣。

    相考都目,則合九十九人。

    其中安德男、柳季夏、任權信、姜震、任權甫、任權翼、鄭德夫、鄭德成等,出於賊招,故拿來,而鄭德夫、德男等,在逃不獲;安德男、柳季夏、姜震,受刑而死;任權信在途身故;任權甫受刑分揀;任權翼,仍囚。

    其餘池源、林信、金玉謙、金應天,則邊遐福一時拿來,而林信病斃,玉謙杖死,金應天、池源,仍囚。

    此外名在都目,而以不出庭鞫時賊招,囚在道內者,合七十五人,而金夢水、金彥守、金億汗、林百忠、尹壽堅,得病物故;金蔔進、金順孫,以出於遐福追告,分揀解放;孫乭伊、樸先、樸齡、宋彥潔、田祐、李斤壽、鄭山文、金光文、金玉千、張泓、張德龍、林仲文等十二名,載都目中,而本道被囚罪人中,不爲竝錄。

    臣等以都目所付,反覆商量,則旣無年月,又不着名,不可遽以信然。

    其分部定將人中,多出於遐福招辭,亦不可爲全無是事。

    欲盡數逮捕於京獄,則其數甚多,且其冊,雖盡於逆賊,而被誣之人,豈皆一一知情者乎?或以所聞,暗中自書,而其中容有不知之理,一以參聞逆謀論斷,則非徒橫罹者必多,亦非鎭靜人心之道。

    今賊魁邊遐福已誅;安德男,乃都目中,大將稱號之人;柳季夏,中部將稱號;任權信,前部將稱號;任權甫;捍後將稱號;林信,遊擊將稱號之人,而皆已死。

    任權甫命爲分揀,此外樸齡,以右部將稱號載錄;李應華,以後部將載錄;張泓,以斥候將載錄;黃應茂,以斬刃將載錄,而或囚在本道。

    樸齡、張泓,則不在於被囚之中,恐亦未獲而然。

    此事係幹大獄,臣等豈敢擅議處置?若欲以鎭定本道人心爲主,則當以元惡已誅,脅從罔治之道處之。

    不然都目成冊,旣非可據之書,亦當以罪疑惟輕之科斷之。

    總惟聖裁。

    臣等參候旨下,敢稟。

    」答曰:「都目出於何處乎?以將懸錄之人,似不可不鞫。

     ○推鞫廳回啓曰:「姜霖、姜霮等,以都目納于安嶽官,得於姜震家雲。

    以將懸錄之人安德男、柳季夏、任權信、姜震、林信等已死,任權甫分揀矣。

    今承下敎,樸齡、李應華、張泓、黃應茂四人,似當拿來。

    敢稟。

    」答曰:「不可鞫而又爲拿來,未知何如?議啓。

    」回啓曰:「若必欲得情則拿來,不然則定配。

    伏惟上裁。

    」答曰:「此是逆賊大獄,必須鞫問後處置,拿來。

    」 4月22日 ○庚午,司諫院連啓李春蘭事。

    答曰:「今方與賊對壘,三軍乏食,故欲爲勸奬矣。

    此豈大段不可爲之事,而如是論之耶?我國凡事,不可爲矣。

    所啓,依允。

    」 ○自前月選文官,授漢語、吏文,五日一會于承文院,海平府院君尹根壽、都承旨張雲翼,專掌漢語矣。

    張雲翼,承文院漢語考講後,書啓:「大槪兵曹佐郞李時發,才成性勤。

    其中有將來者,不勤且才踈者,竝啓。

    」傳曰:「知道。

    李時發賜兒馬一匹。

    」 ○備邊司〈大臣柳成龍、有司堂上金命元、李德馨、沈忠謙〉啓曰:「中原畜産繁息,牛則用於耕農,馬則用於戰陣。

    至於任載、騎乘、轉輸,皆以驢、騾爲之。

    騾之爲物,善行強力,倍於馬匹,負重遠緻,飢渴不困,養飼亦易,是畜物中最強者也。

    我國但有牛、馬,而驢、騾絶少,故各官刷馬,驛站騎載,皆取於牛、馬。

    若於平安道牧場中,擇其水草肥饒之處,聚牝馬數百餘匹,又於遼東,貿得牝驢若幹,雜牧於其處,擇曉解馬性者,爲監牧官,課其成效,則數年之間,所産皆騾。

    況今於義州中江開市,乘此貿換之便,多貿驢頭,勢將易就。

    令戶曹量給價物,以爲後日無窮之用,何如?」答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自古兵亂之後,民生失業者甚多。

    或作爲流言,誑惑衆聽,或聚結無賴,刼掠鄕村,其勢然也。

    若不一邊存撫安輯,以爲可生之道;一邊鎭定威制,使有慴服之心,則亂階從此而生。

    所謂,一以爲赤子,一以爲龍蛇,憊心疲精,磨以歲月者,其意豈徒然哉?近者民業蕩盡,渙散乖離,相與煽動,自陷刑戮。

    近聞黃海一路,因逆變之獄,逮捕日多,民間騷騷,望見往來之人,奔走散去,莫非民心不定之緻。

    請令觀察使,十分撫摩,宣布德意,勸課耕農,散給農糧種子,其罪囚之情犯不重者,務從寬恕,以慰一道民心,使不至積成厲階之意,下書何如?」答曰:「依啓。

    」 4月23日 ○辛未,行上護軍成渾上疏。

    略曰: 臣於前月,赴闕待罪,具疏自陳,聖批懇惻,辭旨痛切。

    臣驚惶感激,流涕而出。

    竊念國難之日,凡在人臣,皆當執羈的以從。

    臣家在車駕西巡之路,不及奔問起居,以緻聖敎丁寧,諭以自責之意。

    臣子有罪,而聖旨以爲自責,臣雖卽日死滅,固無足惜。

    伏願聖明,早賜蔽罪,裁以法義,則臣深伏厥辜,死無所恨矣。

     答曰:「緣予之罪,國事至此。

    方賴忠賢,冀濟艱難,卿宜姑恕予罪,間預諸宰之列,規畫邊務,如何?倘蒙卿之力,掃蕩此賊,則予不敢報卿之德,而祖宗在天之靈,豈不有感於冥冥?不勝涕泣之至。

    且勿辭。

    」 ○告急使判決事李廷馨,在遼東馳啓曰:「都司招臣及通事言曰:」爾國告急之請,是矣,但山東等處,飢荒太甚,雖欲發兵,糧餉難繼。

    若講和、許封、準貢,倭奴退去,則爾國安,而中國亦無事。

    』臣答曰:『小邦與倭賊,不共戴天之讎。

    和之一字,不可出諸口。

    又此賊,姦狡萬端,恐天朝講和,而爲其所瞞也。

    』答曰:『爾國,今日講和,圖復讎於他日。

    彼自乞封貢,萬無不成之理。

    講和之後,又來侵犯,則朝廷當擧大兵討之』雲。

    「 ○顧侍郞接伴使知中樞府事沈喜壽、副使上護軍許筬,在義州馳啓曰:「李廷馨,今日還越江。

    見其所齎遼東都司咨文,則顧總督處心橫慮,甚於宋經略。

    大抵金睟等,吐盡前後事情,明白痛快,而觸發機牙,增彼狼怒。

    雖科道諸官,發言盈庭,斥絶邪議,而皇上許令兩存勿辨,至於請遣査勘科道官,以助附會之計,尤爲可駭。

    卽今西南一路,物力蕩竭,有此天使出來之報,驚惶罔措。

    雖欲流血刻骨,以及於司行人支待三四分之一,亦所不能,悶慮罔涯。

    」竝下備邊司。

    都司咨文,略曰: 遼東都指揮使司,爲遵奉明旨,宣諭屬國,早見事機,以自圖存事,蒙欽差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及防海禦倭事務兵部左侍郞兼都察院右僉都禦史顧〈讓謙。

    〉憲帖。

    先準兵部題爲東事,奉聖旨。

    國家多事,言者自言,斷者自斷,要在從長計處,原不相妨。

    卿受朕委托,擔住軍國重務,旣實見得,一力主張,朕自當虛心聽從事。

    成功有所歸,不成責,亦難諉。

    今後但有爭論奏疏,宜兩存勿辯,以觀日後效驗何如?毋論倭情順逆,自宜着實修擧。

    還說與顧,撤兵大計,斷之宜早,仍令朝鮮,急自修備。

    朝廷之待屬國,恩義止此。

    從來未有自備糧餉,而代外國戌守者。

    本內請遣査勘科道官,已有旨了,欽此欽遵。

    備咨本部院,準此照得。

    皇上以爾告急,赫怒興師,以救爾國。

    一戰而破平壤,再進而得開城,倭奴竟遯王京,送還王子、陪臣,復地二千餘裡。

    皇上字小之仁,伐暴之義,千古爲烈。

    所費帑金不貲,士、馬物故亦不少,器械壞棄無算,非獨所謂舍己耘人也。

    皇上罔極之恩,亦已過矣。

    今者餉已不可再運矣,兵已不可再用矣。

    倭奴,亦畏威請降,天朝正宜許之。

    今爾陪臣金睟等,不識時務,不效蠡、種之忠,而徒爲包胥之泣,動輒虛張倭奴聲勢,曰將犯天朝,曰新增城寨,以爲請兵請餉之計。

    蓋我山東、河南及大江以北,歲飢人相食。

    皇上勑有司,多方救荒不給,安得復有糧運之爾國?又安得辟穀之兵,而發之爾國乎,朝中之議紛然,上疏請絶封貢者接踵。

    吾輩當事之臣,方履危道,而無可奈何,爾國安可不早自爲計也?本部院始代事也,蒿目而憂,苦心而畫,食不下咽,身不帖席,而爾陪臣,數擧去年事,以溷天聽,動皇上之疑,反欲中傷本部院,而以怨報德也。

    可謂有人心天理乎?爲今之計,爾國君臣,如以倭漸退留釜山等,聽候明旨,不敢復肆侵犯,悉入章奏,聞之朝廷,爲倭懇請封貢,以速其去。

    倭必反德爾,而去且不復來矣。

    昔句踐之困於會稽,身請爲臣,妻請爲妾。

    況爲倭奴請,而爲臣妾乎?爲倭奴請爲臣妾於中國,以自寬而徐爲之圖,是猶愈於句踐君臣之謀也。

    本部院,必遣人往諭倭將行長,無毀釜山諸處城寨,且留未盡糧芻,以報爾德,倭必不敢不從,而倭貢道,則出浙江、寧波,不令由釜山,以遺禍於將來。

    劉總兵兵可速撤,五千人之供,稍節約之,可活爾國二萬人之命。

    是乃所以爲爾賑也,爾國君臣,其急圖之。

    仰陪臣尹鬥壽、李德馨等,持此歸國,啓爾國王從事焉。

     ○科道官等,多陳不可講和之意。

    工科給事中徐觀瀾疏略曰: 陛下試思東征之師,何爲而擧?豈非倭奴之殘我外藩乎?是倭奴者,朝鮮之仇,亦我之仇也。

    昔以爲仇,今從而封之,是封其仇也。

    臣且見朝鮮,內失大邦之援,外迫狡寇之兵,控訴無門,歸依無地,必折而入于倭。

    以中國素附之邦而資敵,以仇敵之狡,而益之朝鮮,借寇兵而資盜糧,智者果如是乎?近觀朝鮮請兵之疏,備述倭奴方爲進取之計。

    總督顧養謙,則報倭已盡歸,說者謂提督李如松,自碧蹄戰敗之後,不敢言戰;經略宋應昌,懲如松之敗,亟議講和。

    于是遣市井無賴之沈惟敬,往返倭營,誘以甘言,啗以厚利,日惟倭奴之表是乞,而應昌亦援意養謙,欲協謀以成封貢,故養謙亦不以實報。

    是東征諸臣,連類飾詞,以欺本兵,本兵墮于其計而不察,適足以誤國而已矣。

    當事者,畏懼人言,見語及封貢不便者,輒難之曰:『目下無兵、無餉,舍封貢之外,策將安施?』夫國家當全盛之時,何得藉口兵餉之乏,以妨大計?爲此語者,不過倭奴之未至也。

    有如倭奴長驅入犯,斯時也,將以無兵爲解乎? ○兵曹判書李德馨啓曰:「臣昨聞彭守備〈士俊〉,受顧揔督差持令旗、令牌而來,迎入設茶。

    守備極言山東飢荒之狀,小邦困弊之形曰:『今之事勢,沒奈何。

    顧爺亦計無所出。

    胡叅將〈澤〉,近當齎宣諭帖文而來,尙書名亦在其帖。

    聖旨令貴國自爲修守,且使閣老及兵部尙書,陪世子,下南方經理者,甚有深意。

    中朝銜命之臣,萬一出來,當先察南方,興利、除害、務農、鍊兵、修險、設備等項。

    』問朝廷論議如何,則說稱:『李提督、劉員外,杜門不關事;宋侍郞,上章告病;楊大將元、楊參將紹先、鄭同知文彬、趙知縣以梅,方被拿問,科道封章踵起,甚爲紛擾雲。

    竊念謝恩使之行,適丁群議崢嶸之時,顧軍門深加恚恨,罄竭實情如此。

    守備力言封貢一事,實爲貴國長久計雲。

    』」傳曰:「顧侍郞,雖似爲我國,丁寧畫策,而不過出於智窮計竭,踵應昌之餘論,爲此無理之說,反謂爲愚,異哉!予,朝夕人也。

    不願見此。

    令備邊司,商確施行。

    且得非應昌到此,不能掩其姦狀,囑此老做此說,以爲他日張本地也耶?」 ○備邊司啓曰:「伏見李德馨啓辭,彭守備所言,則科道官不久將爲出來。

    今此科道之來,非但審察賊情,天朝至遣臺諫二人,事體之重,與常時天使懸絶雲。

    凡我國之事,亦有糾劾處置者,接待之際,尤不可不謹。

    一路各官,殘敗已甚,而又當農月。

    請先期下書于各道,使各道民力,不至於騷動,而支待之事,亦無失體貌爲當。

    又有大可慮者,前者聖旨,令於南方,設險、操鍊分付諸條,我國緣事力最屈,一未措置。

    勤一科道官,以遵奉聖旨,無所施行之故,繩之參論,則國事亦甚可慮。

    此外可憂之機,非止一二,故接伴應對之任,尤重於他時矣。

    且京畿開城府以上,黃海道黃州以上,所經館宇,無止宿之處。

    今若發民,造作假家,則民弊不貲,不作則無以庇風雨。

    以黑布,作爲行帳、遮日,又造油遮日、油帳,野次無假家處,設爲帳幕,亦似無妨。

    」答曰:「依啓。

    」 ○司憲府啓曰:「近來喪紀蕩然,無復人理。

    龍川,非與賊對壘之地,具思欽,人物且甚庸劣。

    若用於戰場,則起復猶有可諉,別無聲績,而使之仍察其職,以毀喪制,事甚無謂。

    具思欽,請勿仍任。

    引儀趙環,前爲內資寺假官時,自爲鼠竊之事,中夜潛開庫門,供上酒醬等物,恣意偸出,及聞實官之將至,與典僕相對痛飮,仍爲酗亂。

    其偸竊禦供,慢上不敬之罪,不可不懲。

    講先罷後推。

    司宰監僉正崔德峋,人物狂妄,前爲加平郡守時,多殺山谷間避亂之人,削去其髮,假作倭頭,希冀恩賞,至今聞者,莫不痛憤。

    請命罷職。

    所江僉使金汝嵂,上年秋,以火車監造官,下去海西,累經時月,隻造六兩,而齟齬無用,且多貽弊之事。

    請命罷職。

    」答曰:「具思欽,問于備邊司;崔德峋事,似爲不近矣,方掌軍器,亦問于備邊司;趙環、金汝嵂,依啓。

    」 ○傳于政院曰:「慶尙右水使元均,前後累上兵器,今又送大、小鳥銃,至於七十餘柄。

    因此亦可見其戰功,至爲可嘉。

    其齎持上來人元士雄除職。

    」 ○傳曰:「濟州人納戰馬。

    海外有此義氣,極爲可嘉。

    兼論賞除職。

    其人亦有親自上來者,尤爲可嘉。

    此則各別論賞。

    」 ○傳曰:「周遊擊喪柩,若來到京城近處,則不可無端,或遣官緻祭乎?令禮官察啓。

    」回啓曰:「上敎允當。

    遣官,則令吏曹差定;祭物,則令戶曹酌定。

    措備祭文,預先製述,到城外,卽時設行何如?」傳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自變生以後,我國乞恩於天朝,得至今日,天朝之恩我者,亦已至矣。

    今又以窮逼之故,特遣專使,陳奏請糧,誠出於事勢之切迫,而煩數之嫌,則固已有之矣。

    卽見顧侍郞諭帖,極陳兵糧難出之狀,且以爲山東糧十萬石,已爲賑救其處飢民之用。

    以此觀之,則假使請之懇懇,無得請之理。

    今天朝旣施無前之恩,而我國責望無已,屢瀆天聽。

    當此論議方興之際,恐求之未得,而反有未安之事。

    臣等之意,許頊若總督不許入歸,則姑令還來,更觀事勢而處之。

    」答曰:「依啓。

    許頊處下書,斯速還來。

    」 4月24日 ○壬申,備邊司啓曰:「具思欽事,果妨於喪紀,而近日時勢所迫,內地守令,亦多起復。

    具思欽,且無居官不謹之失,崔德峋所犯,臣等未及聞知。

    」傳于政院曰:「崔德峋事,人所不知之事,似爲不近。

    且方有任事,以風聞之言,不可罷職。

    具思欽仍任事,竝言于憲府。

    」 ○上禦行宮便殿,引見大臣及備邊司有司堂上。

    上曰:「科道官,未知因何事來乎。

    」兵曹參判沈忠謙曰:「侍郞輩,謂倭已過海,臺閣謂不然。

    今之出來,一以觀賊情,一以察兵務也。

    」兵曹判書李德馨曰:「東征將士,論議甚多,必是欲察諸事。

    」忠謙曰:「中朝曾以鍊兵設險事,分付者甚多,而今未措置。

    獨平安監司,能敎劍、槍等事,請天使先見平壤何如?」上曰:「請見平壤,則不當矣。

    我國全不措置,如慶尙、全羅,則未曾運一石、敎一卒。

    科道官若欲撿察,則當何如?且皇朝旣勑令東宮,在全、慶之間矣。

    今宜移駐全州等處。

    」崔興源曰:「東宮所駐處,亦令習陣、敎鍊,何如?」上曰:「今已迫矣。

    不可及。

    」忠謙曰:「浙江陣法不可爲,亦可姑習我國陣法。

    」上曰:「平日無意訓鍊,而及中朝使臣之來,始欲鍊習,苟免其責,於事理未穩。

    」興源曰:「亦可因此,漸至成就。

    」上謂德馨曰:「前日所啓,習陣軍幾何?」德馨曰:「一千人。

    」上曰:「何不令禁軍爲之?」德馨曰:「禁軍,亦多冗雜。

    方欲更試。

    」上曰:「然。

    又有一事,恐地方官,或以不堪支待,逃走不現也。

    今宜分遣禦史于西南二道,使之檢擧何如?」興源曰:「黃海道,以逆獄逮捕,被囚者甚多。

    天使未來之前,所當決放。

    」忠謙曰:「海西,方有令軍官,捕捉罪囚,故昨者李尙毅適持弓矢上來,閭閻疑其爲軍官,驚動逃散雲。

    可見海西之騷動矣。

    臣見中朝朝報,東征將士,擧皆被參,或方繫獄,或杜門不出,戚金亦受捆杖雲。

    此皆勤勞,收復我三京。

    我國似當移咨申救。

    」上曰:「此人等於我國,誠有功矣。

    但欺罔皇上,是中朝之罪人也。

    何可私自營救?」沈守慶曰:「事體誠不當救護。

    其被罪與否,又安得詳知?」上曰:「顧侍郞帖文,未知何如?以予見之,顧侍郞必失性人矣。

    以一惟敬之故,誤天下大事,如此。

    予見科道官題本,有雲:『此時不幸,而有沈惟敬。

    』此論得之矣。

    至於對馬島開市之說,前者所未聞也。

    」上曰:「科道官,萬一用心不直,則受辱可慮。

    司天使,自以名節許之,入告朝廷,全以浮言。

    」守慶曰:「近觀中國人,皆尙浮言。

    」忠謙曰:「曩者經略同來者,多是宋家門客。

    如艾主事爲人,人所難堪;劉黃裳,則少爲俠客,晩來操志,學書登科雲。

    」德馨曰:「中朝人當事者,大抵如此,是不幸之甚者。

    胡澤,嘗在城中,與敎師言曰:『朝鮮之人詐甚,難與同事』雲。

    其處心不平,正類如此。

    」上曰:「予亦東人也。

    然泛論之,則我國人,本輕詐,無質鈍處,氣習如此。

    但胡澤之言,非公言也。

    我國之陣邊情達中朝,則未嘗有一毫欺罔事。

    豈有如渠輩,公然罔上,無所不至乎?」上曰:「嘗聞倭人,不能騎馬善走,近觀其騎、其步,勝於我國矣。

    」仍顧金命元曰:「卿見賊之能騎乎?」命元曰:「臣嘗見倭賊,在漢江、臨津越邊,馳馬示勇,不下於我國之能騎者。

    尤善於走,終日馳走,而有不息者。

    」上曰:「予嘗以敎人急走事傳敎矣,《紀效新書》亦有之。

    古人亦有荷沙而走者,此乃習其血氣之強也。

    」德馨曰:「天兵有拳鬪之戲,博肩、博膝,未嘗少休。

    」忠謙曰:「李提督有時,與其兄弟爲之蹴鞠雲。

    」上曰:「中國將官,無不身習各藝,我國人性緩,袖手而莫之爲,亦習俗使然也。

    」命元曰:「提督嘗在平壤,得倭兒,置之於前,仍用劍示威,則倭兒斂袵而坐,辭色不動。

    提督問曰:『何爲不懼?』德馨曰:」當其時,臣亦見之。

    提督以爲:『此兒若年長,當作倭之名將矣。

    』遂入送廣東矣。

    「 ○吏曹判書金應南,以病呈疏請遞,答曰:「不可輕易遞差。

    」 4月25日 ○癸酉,司諫院啓曰:「國家不幸,逆變繼起,海西一道,連引逮繫者,無慮四百餘人。

    其一族隣裡,擧皆驚疑逃匿,村落騷然,不安其業。

    文化、安嶽等四、五邑,受害尤甚。

    農事方殷,華使又將出來,孑遺之民,撫綏安集,在今日最急。

    請下諭本道監司,鎭定人心。

    」上從之。

     ○司憲府啓崔德峋、具思欽事,不從。

     ○慶尙左道兵使高彥伯狀啓曰:「據劉總府傳令,稟于元帥,以蔚山校生及元帥軍官申義仁等,與僧將惟正,入遣于賊將淸正營。

    其總府諭帖曰:『昨承來帖,備悉汝意,但事有始有終。

    方稱男子,汝善謀之可也。

    』」 4月26日 ○甲戌,海平府院君尹根壽等啓曰:「守備李大諫,昨日到京,臣曾與相知,與成泳往見,則大諫因出示顧總督所上題本、揭帖,且言:『當初提督以爲:「倭奴盡退去,隻留西生浦、釜山兩處者,其數不多。

    且不搶掠,方待封貢」雲,陪臣金睟等呈文,謂倭賊,方在全羅、慶尙等地搶掠。

    若倭賊遍滿各處,則此是提督謊說,若隻在一兩處,則金陪臣被罪矣。

    今者,科一、道一、兩詔使出來,親到釜山査驗,五月十四、五日間,當越江。

    宋侍郞被參奏,三月盡頭回家;李提督被參,杜門不出。

    胡叅將及俺,當直往倭營,諭倭盡數過海去,準封準貢,而倭若不肯回巢,則總督領兵勦賊,南、北兵時方操鍊』雲。

    」 ○上禦便殿受鍼。

    以手腕、脾病故也。

     ○司憲府連啓崔德峋、具思欽事。

    答曰:「依啓。

    具思欽,則備邊司議定仍任,不允。

    」 ○遠接使尹自新病遞,以戶曹參判成泳代之。

    成泳以短於文翰,辭免,傳曰:「文翰何關?勿辭。

    」 ○傳于政院曰:「別赴防人妻子等,以不得受料,訴之,極爲矜惻。

    大槪赴防戰士父母妻子,爲有司者,不可不厚恤。

    以慰其心,各別檢擧,有時存問,毋緻慢忽事,言于兵曹。

    」 ○以樸東亮爲兵曹參議,李聖任爲吉州牧使。

    〈上敎也。

    〉 4月27日 ○乙亥,遠接使成泳啓曰:「賊不討而讎未復,則嘗膽臥薪,無一毫念及於他,在我之道,固不可先自吟詠,與人唱和。

    顧念天使觸物寓興,形諸言語,輒令和答,初則辭以未遑可也,再辭可也,若至三至四,強之不已,則爲下者,豈可終始堅執,而不爲之應乎?非徒近於不恭,亦不無以此,而失天使之心,非徒臣之意見。

    昨日闕庭,諸宰臣問安之時,聞臣膺遠接之命,莫不相顧駭怪,而崔滉則多有不平之氣,至發於辭色。

    此實爲國事,豈有他哉?伏願亟命遞差。

    」傳曰:「問于備邊司。

    」 ○政院以注書金來言,啓曰:「臣詣胡叅將〈澤〉下處問安,則答以多謝,且曰:『俺齎顧總督文書而來,明明日要示柳閣老〈指柳成龍〉、尹尙書〈指尹根壽〉、六部都察院,會議定奪,來初一日,見國王決可否。

    大槪,東征將士,宋經略以下,皆以爾國事被參。

    今若事又不成,則總督亦不免罪。

    總督若被罪,則爾國之事,誰肯爲之?』雲。

    」 ○接待都監啓曰:「周遊擊弘謨〈弘謨受命于顧總督,以諭倭回巢事,來到任實,遘癘而死。

    〉喪柩,明早當到,而其手下人,聞將殯于龍山,莫不悲泣曰:『奉天朝明命,遠死異鄕。

    今欲置其屍于城外,是委朝命於草莽也』,大以爲言。

    揆之情禮,頗似缺然。

    由西小門,入殯于舊寓家,或水路、或陸路,隨便善待以送,到殯卽時,都監設奠弔慰何如?」傳曰:「議大臣爲之。

    」 4月28日 ○丙子,備邊司啓曰:「伏見政院啓辭,接伴官李馪書啓:『胡叅將所言,實係大段機關,所答不可不預爲議定』雲。

    臣等竊念,此事所係至重,似難容易爲辭。

    今宜答之曰:『我國蒙聖天子至恩,再延宗社,得有今日。

    小邦君臣,雖糜粉隕結,不足以報皇恩之萬一,而前此所以籲呼不已,必欲勦殲此賊者,以其小邦之義,不可和;倭奴之情,不在和。

    兇賊無故興兵,大肆屠戮,甚至灰燼我宗社,發堀我園墓,小邦之於倭奴,有窮天極地之怨,而實萬世必報之讎也。

    此其義不可和也。

    倭賊跨我邊疆,強要天朝,雖雲請封、請貢,而實無歸意,有時逞兇,鏖殺天兵,而窺覘叵測之計,累發於降賊之招。

    其不卽衝突者,將欲蓄力養銳,待時而發耳,此情不在和也。

    其義如是,其情如是,故不避煩瀆,每叫天閽,小邦君臣,豈不知未安乎?今則事機屢蹉,小邦則兵單、力竭,不能勦滅,而天朝深惟大計,欲許封貢,以爲止兵、息民之圖。

    小邦雖甚悶迫,安危、休戚,隻仰恃於天朝,恭俟處置,如父母所爲,子不可違拂。

    小邦之情,如斯而已。

    』以此意,推演爲辭何如?」答曰:『今則事機屢蹉以下,語勢稍似未穩。

    每叫天閽之下,當繼之曰:『小邦之於上國,猶子之於父母。

    子爲強賊所暴,窮困無歸,必號父母,冀我拯濟,天理人情之不得不已者。

    今上國,必欲封貢逆酋,小邦更有何言?唯當恭俟處置之如何而已。

    』第顧侍郞使我國題本請封,其言似當,竝答以義理之不可爲,且胡叅將所齎帖文,乃顧侍郞諭于陪臣者,大臣等,今以此入啓辭緣,作小帖答之可矣。

    大槪胡澤之來,不過脅制我國期遂封貢,我國但當據義答之而已,不至於難辭也。

    「 ○備邊司啓曰:「前縣監權愉上疏,回啓判付內,山林之士,冤死獄中,姦臣挾憾,乘時擠陷,未知指何人,而苟有此事,極爲駭愕驚慘。

    詳察追贈伸冤事,下敎矣。

    推鞫逆獄,連逮甚廣,其間豈無橫罹,枉死之人,而今此所謂山林之士,未知的指何人,事係重大,似難臆決。

    敢啓。

    」答曰:「問于其人。

    」 ○以金宇顒爲大司憲。

     ○司憲府啓曰:「史官職在近密,所當夙夜恪恭,不可少有怠慢,而去二十六日,自上受鍼時,預備史官,無緣不來,緻令啓辭批答,不卽傳下,至於承傳色,再三出來,事甚駭愕。

    其日應進官,〈乃待敎金尙寯〉請命罷職。

    色承旨,不能檢飭,亦爲非矣。

    請命推考。

    」答曰:「承旨、史官,竝推考。

    」 ○司諫院啓曰:「開城府,舊都重地。

    經變之後,孑遺之民,不堪刷馬、人役之苦,擧皆逃散,一境空虛。

    此雖由於支待天兵等事,而不能檢飭下吏,任其作弊,使怨咨盈路,未有還集之期,極爲無謂。

    留守盧稷,請命推考。

    變生以後,人不畏法,列邑守令,不顧公家之務,專爲謀生之計,私占田莊,或於隣境,或於本邑之內,以爲一朝見敗托身之所。

    甚者,預求船隻於水邊,偸載官穀,以爲脫有警急逃竄之地,率以爲常,恬不知怪。

    分憂百裡,所爲至此,豈不寒心?若不嚴加禁斷,則縱恣無忌,終至於不可爲國。

    請下諭各道監司,一一摘發,啓聞治罪,籍其田莊所出,以補軍資。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臣等曾聞舟師及慶州諸將,不相輯睦之幾,不能無隱憂,今見韓孝純狀啓,殊爲可慮。

    同處必爭,乃是褊狹小人之所爲。

    況今者強寇在境,國勢危如一髮,存亡成敗,決於呼吸,而諸將不念國事之重,顧乃屑屑於小故,自分彼我,漸成猜嫌,此豈存心國事者之所爲乎?昔,廉、藺,先國家之急而後私讎。

    此何等時,而不思協心共濟,反蹈顯忠、宏淵之覆轍乎?今宜下書于兩處諸將,十分嚴飭,使之痛革前嫌,一心徇國,如或執迷不改,則國有常刑,將此意反覆切責。

    又令都元帥,常常戒飭;且巡撫禦史徐渻,方在道內,亦使之親往軍中,諄切開諭。

    」答曰:「依啓。

    」 ○義禁府〈判義禁府事鄭崑壽、知義禁府事金命元、洪進、同知義禁府事尹又新。

    〉以罪人李天文、李景白、魯興文〈皆以居官,貪贓拿囚者。

    〉等公事入啓,傳于政院曰:「此人等非予所命拿來之罪人,而皆上裁入啓。

    予何以爲之乎?此公事,還出給。

    」 ○備邊司啓曰:「總督曾言:『若於奏本中,改賊情而來,則當許入送。

    』雲。

    今旣改之,似當許其進去。

    頊之徑還,恐爲無辭,必緻總督之疑怪。

    」答曰:「依啓。

    」 4月29日 ○丁醜,海平府院君尹根壽、戶曹判書金命元、兵曹判書李德馨、禮曹判書李增、工曹參判李輅、刑曹參判李忠元、吏曹參議李光庭、掌令沈源河等啓:「臣等昨者,往見胡叅將,更申李馪書啓之意,臣等措辭答之。

    又恐傳語之際,或踈漏,語意不完,臨罷,繕寫其辭以贈之。

    參將曰:『諸公之意,旣曉之。

    俺之來此,實承總督特差,與國王及陪臣,議大事。

    若皆依總督之意,則總督當終始出力,極救爾國;不依其言,則當撤回兵馬,隻留鴨綠以西。

    明日諸公啓知國王,後日我當親見國王,商議停妥,卽回報顧總督,總督更上本,請準封、準貢,又請出科道二官。

    然後科道出來時,天使與沈惟敬出來,又有一箇將官領兵隨。

    令惟敬,先往倭奴營中,曉諭行長,今倭奴盡數過海而去,然後天使及惟敬,直往日本,封王、許貢。

    貢路,當從寧波府舊路,倭若不肯過海盡去,則科道及天使,竝卽回去,當卽有處置。

    』臣等言:『慶尙沿海地方之外,如巨濟、加德、天城、絶影島,俱在海中,而皆我國之地。

    倭奴若佯退海邊,而因留據巨濟等島,則將奈何?』參將答曰:『當以盡到日本、對馬島,方曰回巢。

    』臣等因極言:『倭賊反覆姦狡,無退歸之理。

    且欺瞞中朝,言淸正已還其國,其後仍據西生浦;又其手下兵,分據林郞浦;前月,深入慶州二十裡之地,大肆搶掠,防守各將官,力戰殺賊,賊始退去矣。

    』參將曰:『天兵曾自慶州撤回,爾國將官,又不留防。

    慶州城空,地方無人,倭賊搶殺何物乎?』臣等言:『我國將官,俱守慶州,以防賊路。

    』參將曰:『有首級乎?』答曰:『具在。

    』參將曰:『若有此事,何不登時續報,使顧爺知之乎?』又言:『通政使呂鳴珂,審問金陪臣,〈指金睟。

    〉知倭賊尙彌滿爾國邊城,上本以爲:「倭據朝鮮邊境,豈可遽許封貢?」且爾國害他大臣、將官,今此東征將士皆獲罪,無一陞級者,人誰不解體?』又言:『封貢一款,中朝論議不一,隻王閣老以爲可許,石尙書、顧揔督,亦皆主張。

    尙書言:「此事我獨擔當。

    事不成,其罪我不得辭」雲。

    東征將士,不待總督、軍門之令,遽卽撤回,以此總督怪之。

    吳遊擊手下兵,沿路最作弊,總督尤怪之。

    劉總兵兵馬,則雖有兵部撤回之文,姑留不回矣,鴨綠江下流黃骨地方,新設守備,領兵防守海路。

    凡寬奠一帶,添設兵馬,共一萬七千,今方招集,每人安家銀五兩,朝廷自當費五十萬兩雲。

    其自我國上封,請許封貢之事,參將未開口,故臣等亦不言矣。

    」答曰:「知道。

    」 ○永慶殿、宗廟神主內外匱七十部,至是始改造,擇日奉安。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五十〉 五月 5月1日 ○朔戊寅,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在洪州。

     ○遠接使尹先覺、柳永吉啓曰:「遠接使,自前須以主文之人差遣,其意有在。

    況今國家存亡,判於呼吸,苟非能文而備諳事機者,決不可堪。

    臣等以接伴使,陞爲此任,而才劣識暗,或久在外方,或沈迷他務,往復中朝,大小曲折,全然不知。

    其酬應失宜,終緻悞事,可以前知。

    群情亦皆虞慮,請命遞差。

    」傳曰:「令備邊司議啓。

    」備邊司回啓曰:「目今可合此任者絶少,不得已擇此兩人啓差,恐難遞改。

    惟在聖裁。

    」答曰:「仍任。

    」 ○傳于政院曰:「逆賊宋儒眞推鞫時大臣,賜熟馬;禁府堂上、都承旨、兩司長官、史官,加資;判義禁府事鄭崑壽、問事郞廳許筬,已陞堂上,熟馬一匹;申欽、崔瓘,加資陞敍;樸東賢,賜兒馬;禁府郞廳,加資;刑房都事沈說,亦品遷轉;承傳色等,各賜熟馬;長番內官及司謁,各賜兒馬;其餘律官、醫員、書吏、羅將、錄事、別監等,令該司,以米、布差等論賞。

    」 ○上出行宮正殿,行聖節拜表禮。

    〈聖節使黃佑漢、書狀官樸順男。

    〉 5月2日 ○己卯,傳曰:「忠淸兵使邊良俊,周旋捕捉逆賊,加資;牙山縣監崔有源,以賊奇最先上聞,超敍。

    」 ○傳曰:「承傳色金起文,以東宮問安事往還時,備聞賊奇以啓,加資。

    」 ○禮曹以天使時儀註,議大臣入啓,傳曰:「依李提督時爲之。

    」 ○工曹判書沈喜壽、判尹洪進、知中樞府事尹又新,竝加正憲;吏曹判書金應南、戶曹判書金命元,竝加崇政;行大司諫李齊閔,加資憲;都承旨張震翼、江原道觀察使尹承吉、忠淸道節度使邊良俊,竝加嘉善;申欽陞司僕寺僉正;崔瓘司成;沈說陞禮賓寺主簿。

    皆以逆賊推鞫論賞也。

    「 5月3日 ○庚辰,遠接使尹先覺啓曰:「臣與柳永吉,備達危悶之情,得蒙令備邊司議啓之命,謂必改授他人,而畢竟猶夫前也。

    終必悞事,不占可知。

    且念從事官,自前極選才望之士。

    今此天使,所關尤重。

    聞趙庭芝,方以判校,從事文書,啓請帶行,而又取才華,追請許筠。

    筠則年少未經事,趙庭芝,亦不知近事曲折,故曾請申欽,而政院以問事郞廳,啓遞。

    卽今朝議以爲,此人久在備邊司,往復中朝,大小事,知之甚悉,求之名流,鮮有其比。

    況今獄事垂畢,請趙庭芝遞差,申欽帶去。

    」傳曰:「雖非申欽,亦可爲也,不允。

    」先覺,以禮曹正郞申光弼,啓請帶行。

     ○傳曰:「任把揔燒葬事,極爲可駭。

    豈可如是陷人於無理?更爲開諭禁止。

    」接待都監覆啓曰:「以傳敎之意,反覆開諭,則家丁答曰:『不可載去者有三。

    棺不堅實一也,路遠二也,人夫難備三也』雲。

    敢稟。

    」傳曰:「累累言之而不聽,任渠所爲。

    」 ○備邊司啓曰:「胡參將曰:『回報文書甚急』雲,金命元答曰:『小邦事情,前已書上,更以其意,繕寫以呈。

    老爺據此,先送搪報,而後日接見停妥回去』雲。

    臣等更思之,則此事所係至重,以諸臣意,先爲搪報,未安。

    雖少遲數日,接見後詳細講定,完了文書以給,似爲便當。

    」答曰:「諸卿所呈之書,謂予不知乎?後雖接見,似無更爲講定事,彼旣催促,先爲呈文,何如?更議以啓。

    」 ○上禦便殿夾室,受鍼。

     ○藥房政院及諸侍從問安,答曰:「平安。

    」 ○領府事沈守慶,率堂上以上問安,答曰:「平安。

    」 5月4日 ○辛巳,傳曰:「尹承勳,有捕捉逆賊事,且爲道主,加資。

    」 ○備邊司啓曰:「前日以權愉上疏,山林冤死之人問啓事,有傳敎,而此非係幹備邊之務,敢稟。

    」答曰:「政院招問。

    」政院啓曰:「問于權愉則以爲:『戊辰、己巳年間,崔永慶在京中時,當鄭澈入仕顯揚之日也。

    澈聞其名,願一見,永慶已知其心術,薄其爲人,終不見之。

    及永慶南歸之後,東、西黨說起,嶺南一道之士,皆不與鄭澈之爲人。

    此非永慶家道戶說,使之不與鄭澈也,而澈以爲此實永慶倡之如此也,深欲陷之。

    適逆賊獄起,乘時構陷,做出無形之事,加以不道之名,捉緻繫獄,困辱百端。

    聖鑑孔昭,公論不泯,終以曖昧放出,澈必欲殺之而後已,復爲拘繫,終死獄中。

    豈非冤痛者乎?』雲雲。

    」傳曰:「知道。

    」仍傳于政院曰:「追贈事命下矣。

    此意言于大臣。

    」 ○政院〈都承旨張雲翼、左承旨樸東亮、右承旨洪履祥、左副承旨具宬、同副承旨李德悅。

    〉啓曰:「臣等伏見許頊狀啓,當發金、復糧二萬二千七百石,運到鴨綠江雲,皇恩罔極。

    更遣使臣,陳請賑糧,非但事體未安,顧總督攔阻不許,而強欲前去,恐有益加煩惱之患。

    許頊之行,急速召還,似爲便當。

    」答曰:「皇恩罔極矣。

    召還許頊。

    且前日慮有如此事,令備邊司,預爲整齊舟楫,未知措置若何也。

    我國之事,每爲弛緩不及。

    言于備邊司。

    」備邊司回啓曰:「船隻整齊之意,則前已屢屢申飭,而頃見李軫狀啓,多數整齊,進泊義州近地待候雲。

    然更加行會爲當。

    」答曰:「可急速行移。

    但前者唐糧次知之人,多緻欠縮,顯有不謹之言,極爲駭愕。

    今此唐糧,乃我國命脈所係,愼毋如前日之爲。

    沿海一路,或定官專掌,嚴立事目,周密措置。

    或有天兵支待之事,今次糧餉,未宜盡緻于京。

    量數輸入于平壤,別置一庫,毋得費用。

    此意竝參酌回啓。

    」 ○司諫院啓曰:「自上軫念推鞫久而未畢,緻勤下問,實出於欽恤之盛意也,因政府有故,趁未究竟。

    此何等獄事,而淹延不決,以度時月乎?首相出仕,難期於時月內,他大臣皆曾經議政,亦可讞獄。

    請命速爲推決,俾無滯囚。

    伏見平安調度禦史狀啓,兵使申磼,托以天將贈給皮物,抄發四郡民丁,驅獵海島,使飢困之民,怨號載路。

    聖旨旣有從便之敎,而正當農月,至於動衆,其不體朝廷軫念民隱之罪大矣。

    請命罷職。

    平安虞候,殫壓江邊列鎭,其任至重,不可不愼擇。

    虞候文愼言,以本道寒微之人,處事顚錯,見輕於各邑守令,動被笑侮,至於入防軍卒,皆其等夷。

    管攝策應,決不可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各別擇授。

    天將接待該用之物,都監所當啓下施行,而擅發文移。

    當此蕩敗之時,責出民力之事,慢不稟請,其時次知堂上郞廳,請竝命罷職。

    」答曰:「推鞫事,依啓。

    申磼已推,不可罷職。

    文愼言,遞擇。

    該郞罷職,依啓。

    堂上,不可罷。

    」 ○鹽鐵使洪進啓曰:「創設鹽官,決非如臣庸拙所堪,懇乞遞免,非止一再,而未蒙兪音,不敢再瀆。

    伏聞撫軍司狀啓,極陳鹽官之弊雲。

    本道郞廳,臣所啓差,不職之罪,固所難免。

    大槪微官號令不行,苟非監司協心助力,萬無得成之理,而動輒牽掣,何望有成?請詢大臣,令戶曹掌之,而斥罷小臣,以治貽弊之罪。

    」傳曰:「勿待罪,更加察任。

    」 5月5日 ○壬午,宣傳官元宗義齎有旨,往都元帥處,回還書啓曰:「探問賊勢,則降倭六十餘人,分付於諸將,而其倭自持大小劍,常時則解佩收納,若戰鬪之日則還給。

    有名要叱其者,防禦使金應瑞軍官稱號帶率,別無反歸之意。

    但狡情叵測,常慮不弛雲矣。

    」 ○以遼東張都司處回咨,〈天朝將官金達湖,漕運到扶安被偸。

    張都司要推本船及雜物,侵責不已,故此正賊皆死,無可推等因回咨。

    〉傳于政院曰:「凡人言語,不可有一毫失實,非但於理不當,自不可爲也。

    況國書乎?今見咨文內一十一名,俱已明正典刑雲。

    所謂明正典刑者,乃伏誅之謂也。

    此人等,非推訊杖死者乎?然則不可以典刑爲言。

    從實書之。

    」 ○以酒肴,下于兵曹,令與訓鍊都監、中軍廳、哨官等,同會饋之,各賜白扇一把。

    又下酒肴于備邊司及政院。

    以今日乃端午也。

     ○推鞫廳啓曰:「李訥松、金億、金福,自已發明之辭,雖不可取信,而逆謀同參,別無顯著之處。

    又不出於邊遐福之招,似當分揀,唯在上裁。

    」答曰:「金億爲先刑推。

    」 ○推鞫廳啓曰:「伏見黃海監司柳永慶啓本,麒麟驛吏張天老,以荒唐人,被捉於參奉吳彥宗等六人。

    載寧官進告內,張天老所持囊橐搜探,則有僞造瓢片印信、印信牌字一張、印信助糧件記一張、白文牌字六張。

    監司到其郡,推閱張天老,招內:『上年十一月間,聞踰一站居崔武,以逆類大將,上京擧事時,人馬整齊,信川接水軍金松,察訪差定。

    金松持僞造印信,載寧驛館軍樸無應、忠信川驛姜太萬、文化驛洪彥春、安嶽驛張貴彥、長連驛金彥方、殷栗驛崔龍斤、豐川驛盧億俊、麒麟驛吏金石等,統將定體,助糧誘引雲雲。

    』又曰:『崔武、金松等處,出入使喚,得食資生,崔武花妻良女今德通奸,恐崔武殺害,今德率逃,今月十二日,到金松家,以崔武言誑說曰:「逆謀發覺,不得成事」,前日相約在置文書及印信取來,欲告于本道監司,而中路被捉於吳彥宗雲雲。

    』各人推閱,則各擧其私嫌之事,而監司啓本結尾之辭,亦疑張天老招辭之不實矣。

    考其僞造印信,則未成篆字,件記,某人田米幾鬥雲。

    牌字,皆推捉驛吏之事,竝是僞造,而不幹於逆賊文書。

    張天老招辭不實,似無疑矣。

    令監司,窮問張天老,得情啓聞,其餘連引各人,分揀放送,似爲便當。

    」答曰:「依啓。

    」 5月6日 ○癸未,檢閱金止男,胡參將處問安後,書啓曰:「參將謂曰:『俺不出數三日,當發程,須言于諸宰臣,速完文書以給。

    』且言:『此外事,諸宰臣皆聞知而去。

    』臣問于差備通事,則以爲:『參將見尹根壽、金命元曰:「須作題本,差陪臣,與俺偕行,以達朝廷」雲。

    』」傳曰:「尹根壽、金命元,聞不小之言,何以不啓乎?」 ○海平府院君尹根壽,戶曹判書金命元啓曰:「昨昨,臣命元往見參將,則令譯官,傳言奏聞之事。

    臣答曰:『前聞差伶俐曆官各一人,一同回去之言,謂是帶與回報顧老爺而已。

    豈至於奏請天朝乎?』昨日設酌時,則不發此言,臣等相與議之,明日揭帖書呈後,更觀其言,答之如前,不必先爲質問。

    姑待今日更言與否,不欲先煩於啓達,故不爲入啓。

    」答曰:「不可爲之事,若將爲之,未知何如也?」 ○吏曹判書金應南啓曰:「臣將各道前後軍功狀啓,一一査考抄出,則其中論賞者無幾,而未論賞者居多。

    雖論賞者,亦未免有踈漏之事,或有功大而賞小者;或有功微而賞重者;或有前以功旣爲相當職,而後有功復爲前時相當職者;或有先除高職,而後反付卑職者;或有一功而再論者,至於免役、免賤、許通帖子,疊授四五度者,亦多有之。

    顚倒舛錯,不成頭緖,軍情之鬱抑,莫此爲甚。

    蓋緣事變之初,急於慰悅戰士,未暇考閱前後文書,直據一時上功之狀,多行姑息之政,故凡有軍功之人,或因公上來,或奔走呈訴者,則未有不蒙賞者;退在軍中者,則雖有力戰斬獲之功,而未授半級之資者,比比有之。

    今則盡取各道書狀,分授郞廳,不問功之已論未論,皆爲抄出騰書,仍取政院賞職承傳及吏、兵曹除拜政目,考閱各人姓名,已論功蒙賞者,則別爲付標,而然其中亦有等第未盡,如前所陳者,功微而賞重者,雖置而勿改可也。

    如功大賞輕及大段謬誤處,則恐不可不改論也。

    但於此間,亦有難處之事數端。

    大抵所錄之人,姓名相同者,不知其幾許。

    設有一人,旣立功於平安道,又立功於慶尙道。

    若從各道狀啓論功,則一人之身,分而爲二、爲三而受賞。

    若以臆斷,指謂一人,則許多姓名相同者,合而爲一,實無可據。

    此其難處者也。

    臣意如此之類,或出身、或禁軍,表表可稱,明知其一人者,則合各道之功而論其賞;如無名稱姓名相同之人,則從各道狀啓,隨現論賞。

    或移文各道,或更問將官處之然後,無功不酬,而無軍民之怨矣。

    且近日論功之人,皆因自己呈訴,問其主將及赴戰處然後,參以狀啓與書目,或上疏成冊,凡有斬殺者,一依事目論賞矣。

    今若隻憑狀啓所付之人,等第功勞,出告身帖子,頒布于各道監司處,則分給之際,不無踈漏之患。

    試以平安一道言之,當初接戰於平壤,有功應賞者,多有自他道入去者,而今皆散在他道,勢未遍及,此亦難處者也。

    臣意等第之後,出告身帖子,送于各道監司,觀其名錄,問于各官,在其道者,則分給其人;在他道者,則通關于其時各陣主將,使之推給,俾無有功不賞之患似當矣。

    不但此也。

    亂離蒼黃之中,諸道狀啓,散失頗多,自外方欲受賞遠來之人,未得考出論功,頗有缺望,怨詈而去者。

    其間冤悶不小。

    此則臣亦未知何以處之也。

    」答曰:「依啓辭爲之。

    」 ○都元帥權慄馳啓曰:「劉督府令臣務擇可人,入送淸正之窟,臣令都摠攝臣惟正入送,四月十七日,還出來。

    其別錄曰:『淸正見惟正,反覆言行長與惟敬相約之事,惟正答以:「事必不成」,則淸正喜動於色』雲。

    淸正之微意,雖不能的知,而觀其言辭,則若行長之事,不成,而有犯上國之擧,則淸正聲罪行長與關白,而欲反戈之意也。

    淸正必稱:『秀吉非王也。

    吾王有之雲雲。

    』當其時,若詰問所謂王者,指源氏之裔而雲乎?指日本所謂皇帝而雲乎?以此問之而聽其言,則庶乎探得其意,而惟正不知源氏之事,而不能雲。

    淸正答督府書曰:『大明國劉都督府。

    令金剛山大禪師來臨,喜悅喜悅。

    然則來書中,有始有終之昌言,我等同心歡喜而已。

    自今以往,不遺胸襟,相談可也。

    古之禪佛,雖卒忝金石交,幸甚幸甚。

    定而松雲有言語者也。

    照覽。

    』」 ○惟正入賊營事,略曰:「先令前日,自賊中出來鄭寶年,寄書于倭副將喜八郞曰:『朝鮮使大禪師北海松雲,自督府營下,欲入貴陳,宣諭和諧之意』雲,十二日,率出身李謙受等入歸。

    喜八問曰:『君從何處來?』又『何如僧也?』答曰:『承元帥命,自督府營來。

    』喜八蓋淸正寵將也。

    淸正出問督府書及王子書,答曰:『督府書,則來矣。

    王子承天子命,召入大明,未還。

    』淸正問小西飛所在及沈遊擊講和事,答曰:『沈事,萬無成事之理。

    』初昏,引入所在處,淸正曰:『事貴機密』,以書問答。

    有僧倭二名,粗知書畫,故問答事,專委此僧。

    酒三行,夜深退宿。

    明日,喜八郞,以沈遊擊講和之事,示惟正。

    凡五條。

    其一,與天子結婚事;一,割朝鮮地,屬日本事;一,如前交隣事;一,王子一人,入送日本永住事;一,朝鮮大官老人,質日本事。

    」 ○推鞫廳啓曰:「金億刑問二次,忍杖不服,請加刑。

    」答曰:「竝放送。

    」 ○推鞫廳啓曰:「李應華、黃應茂、樸齡供招,所謂都目,或雲:『姜霮等自作』似非可據之意,前已啓達。

    此人等何以爲之?」答曰:「都目付人,不可饒貸。

    竝刑推。

    」 5月7日 ○甲申,上禦行宮便殿,受鍼。

     5月8日 ○乙酉,海平府院君尹根壽、戶曹判書金命元、禮曹判書李增、工曹參判李輅、刑曹參判李忠元、吏曹參議李光庭等啓曰:「臣等昨夕,往見胡參將,仍呈稟帖,則參將看訖曰:『顧爺委差我,要爾國上本,爲倭請封貢,今此稟帖,失了主意。

    』臣等力言封貢,自小邦請之,義所不可。

    天朝爲小邦計而許貢封,小邦惟恭竢處置而已。

    反覆言之,至於數四則曰:」天朝豈怕倭賊乎?乃是矜憫爾邦,救援屬國耳。

    如不聽顧爺之言,顧爺撤回,劉綎兵馬,防守鴨江而已。

    更不管爾國之事,倭若再來,無望天兵之救』雲雲。

    「答曰:『豈有此理乎?」 ○推鞫廳啓曰:「遐福已爲伏誅,似無可問之事。

    其餘似當定配,何以爲之?」答曰:「此獄已老,而推鞫頗未盡。

    邊遐福,以逆賊伏誅,其倘無一人正刑。

    豈遐福一人,獨身謀逆乎?以此推之,則討賊踈漏。

    更爲參酌施行。

    」 ○推鞫廳回啓曰:「伏承下敎,惶恐之至。

    金應天、郭希壽、郭大年、三孫,竝加刑。

    」答曰:「郭希壽,姑先刑推。

    」 ○推鞫廳啓曰:「郭希壽,刑問四次,不爲承服,請加刑。

    」答曰:「定配與否,參酌爲之。

    」推鞫廳回啓曰:「郭希壽,氣息奄奄垂斃。

    定配似當。

    唯在聖裁。

    」答曰:「依啓。

    可爲定配者定配;可爲分揀者分揀。

    」 ○推鞫廳回啓曰:「金應天、郭大年、三孫、池源、任權翼、鄭大麒,似當定配;徐順福、張世昆、盧世弘,似當分揀。

    唯在上裁。

    」答曰:「依啓。

    」 ○推鞫廳啓曰:「本道囚繫人中,不出於遐福本道招辭,不付於都目者九十人;隻出於遐福本道招辭,而不付於都目者九十六人;隻付於都目軍人,而不出於招辭者六十二人。

    皆似當分揀。

    出於遐福本道招辭者,又付於都目者,金彥守等二十人,似當定配,而與拿來推鞫定罪者有間,何以爲之?」答曰:「竝依啓。

    二十人,竝定配。

    」 ○軍功廳啓曰:「公、私賤,一級則免賤;二級則羽林衛;三級則許通;四級則除守門將,已成規例矣。

    旣已許通而除職,則當與士族無異。

    如有斬級,至於十,至於二十者,依事目論賞,則雖以私奴之賤,必付東班正職,然後乃止,官爵之猥濫,莫此爲甚。

    不但此也,雖才人、白丁、匠人、山尺等賤數,亦超躐高職,若張吾乭類是也。

    物情皆以爲未便。

    何以爲之?請議大臣處之。

    」傳曰:「予意亦爲未便,然議處。

    」回啓曰:「問于大臣則以爲:『官至主簿宜當。

    主簿後未論之功,行以他賞無妨』雲。

    」傳曰:「旣爲登科之後,限品敍用,似非事理。

    且此時如此,則此輩臨戰,其誰肯効力?」 ○寅時、卯時,四方沈霧。

    自午時至申時,日暈。

    初昏,赤雲四道,自乾方,指艮方,長可六七尺,廣可一尺餘,良久乃滅。

     5月9日 ○丙戌,傳曰:「司饔院,以鷹師闕供事,請推鷹師,當此農月,捉雉未穩。

    鷹師限九月姑罷。

    幸有上來鷹師,皆遣還治農。

    」 ○傳曰:「梁山郡守邊夢龍,私自緻書于倭賊以求和,不勝駭愕。

    最關軍律,議處。

    」 ○備邊司啓曰:「解氷以後,國穀之外,私蔔一切不來,故閭閻之間,穀貴如金,餓殍之多,皆由於此。

    欲使穀物,流行於民間,頃者啓請貿木,近日將荒租八百六十餘石,所貿之木四十八同、綿紬四十餘匹、布子二匹。

    以此米價稍低,民蒙其利。

    今者全羅調度禦史樸弘老所送軍餉租一千七十餘石,今方到江,欲除出此穀,仍爲貿木及銀子,稍寬京城大小人民朝夕之急,似爲便當,而軍餉穀物,多費未安。

    」答曰:「依啓。

    」 ○上下諭于平安監司曰:「本道殘弊已極,兼且支待天兵,今又詔使出來。

    物膳雖不如前時,遠道不可封進,卿其限秋成,勿爲封進,或以應封進之物,試才分給于砲手,諭以予意。

    在卿一時斟酌耳,竝知此意。

    」 5月10日 ○丁亥,備邊司啓曰:「伏見慶尙道觀察使韓孝純狀啓,梁山郡守邊夢龍,無都元帥及監司之令,而自以己意,通書于倭賊,請拿來推鞫。

    」答曰:「邊夢龍拿來,何爲乎?令都元帥推問,似當施軍令。

    令備邊司更議以啓。

    」備邊司回啓曰:「夢龍之罪,所當卽依軍令,而但聞書狀持來人崔沂之言,則當初夢龍使崔沂,遍探各處賊勢,恐或被捉於賊中,權作一書給之曰:『若被捉,則以此書呈之,以圖脫還之路。

    』及至賊中,皆疑其爲偵探,欲殺之,不得已呈之,各處賊次次傳送,酬答以給雲。

    此言雖不可信,而其間曲折,不可不詳問而處之。

    拿來推鞫,恐爲無妨。

    」答曰:「崔沂之言,何足信哉?予意,夢龍似是聽崔沂之言,而爲此事。

    軍中諸事,都元帥主之,令都元帥處之可矣。

    」 ○備邊司啓曰:「百官散料,每旬題給矣,身死及在喪者,非料米則不得治喪,誠可憫惻。

    《法典》內:『受祿人身死及在喪於後等祿五十日內者,給後等祿』雲。

    今受散料,而身死及在喪者,依《法典》給後等祿例,後旬料米豆題給,使得治喪。

    」答曰:「依啓。

    」 5月11日 ○戊子,上幸南別宮,接見胡參將。

    〈名澤。

    以顧侍郞養謙差官,來勒我國王,上本請封倭奴者也。

    〉都承旨張雲翼啓曰:「參將接見時,不可不預講說話。

    小臣臆見,以義則不共戴天之讎,以勢則不敢指揮上國。

    且前旣以發兵,勦賊爲請,曾未數月,復請封貢,決不可爲。

    以此二條答之何如?」上曰:「此言宜當。

    大義,不可爲也。

    」上曰:「金睟拘留之言,然乎?」雲翼曰:「似非眞的。

    楊元及鄭承美、趙智賢兩官,皆被推問雲,究竟間,想必留置以待矣。

    」上與胡澤,行再拜禮。

    上以大人涉遠辛苦之意,慰之。

    澤曰:「顧爺〈指養謙也。

    〉欲爲貴國善處,專差俺來此商議。

    前日已陳於六曹判書及大臣矣,未知啓知否也?」上曰:「顧大人,於小邦事,曲盡周旋,恩德難量。

    陪臣已爲來啓矣。

    大槪君臣之意,皆一樣矣。

    竊聞金、復〈中朝州名。

    〉之糧二萬餘石欽賜雲,而時未見其公文,其的然乎?若然則孑遺之民,庶幾有生道。

    」澤曰:「俺見朝鮮人餓死殆盡,歸報于顧爺,顧爺轉稟石爺,題請金、復糧二萬二千七百石,欽賜朝鮮,以委國王處置矣。

    且令馮、李兩守備,拿還一路冒支之軍,此後冒食者必寡矣。

    且東征將士,功高而獲罪,宋經略〈應昌〉去職;李提督〈如松〉閑住。

    又宋經略膽小,軍中之事,多緻依違,刦於科道之議,遷延不決。

    若使經略,早斷貴國之事,前年八、九月,必已結局矣。

    顧爺,最剛且明,貴國之事,盡力措置。

    委遣俺,與國王相議,使之上本,以請封貢。

    貴國若從所言則已,不然將盡撤川兵,限鴨綠爲守,東事不復顧矣。

    前日見諸宰臣,言之已悉,且送文書二道,未審啓知否?」〈此乃顧養謙請封倭題奏。

    〉上答曰:「皇恩罔極。

    顧大人曲盡小邦事,恩亦厚矣。

    但封貢,乃中朝之事,小邦何敢與議於其間,而至於題請也?況頃者已遣陪臣,請勦兇賊,曾未數月,又請封貢,以瀆天聽,決不可爲也。

    且大義所在,大人亦必諒之。

    」澤曰:「科道官以爲:『倭之不恭,如前,不可不許以封貢爲論。

    』顧爺以爲:『請兵而兵不得發;請糧而糧不可運。

    爲此封貢之說,以紓目前之急耳。

    』貴國,雖不可直爲奏聞,以二月以後賊情,據實以陳,其末微陳封貢之意,似爲不妨。

    」上答曰:「大人丁寧分付,不勝感激。

    但小邦隻陳危迫之情,恭竢天朝之處置指揮而已。

    小邦安敢上本請封?此事惶恐,不敢爲也。

    」澤曰:「沈惟敬,已與行長,約許封貢。

    今不可擧兵而臨之。

    不擧兵臨之,又不許封貢,則伊賊豈有渡海之期哉?連年不去,以至於十年、二十年之久,則民不得耕,漸至焦爛。

    幸再三思量,十分善處。

    」又曰:「俺來此,極陳顧爺分付之意,下及陪臣,已盡商議矣。

    隻以天朝,以朝鮮言爲信,故必欲題請也。

    」上答曰:「小邦隻竢朝廷處置而已。

    指敎上國,於義不敢爲也。

    」澤曰:「然則更無可爲矣。

    俺之再三懇陳之意,須使陪臣,往陳於顧爺,俾知俺如此之意可也。

    」上謂都承旨張雲翼曰:「參將言:『總督〈顧養謙也。

    〉出來後,伊賊情形奏聞』雲,此則無妨。

    」雲翼曰:「顧也,欲執此,以實己言矣。

    上本事,大義所在,不可從也。

    至於此一段,直據近日邊報,從實奏聞,以副其望,未爲不可。

    」洪履祥曰:「彼之所言,非隻爲據實奏聞而已。

    欲陳倭賊恭順之意,誠心上表之事也。

    此則似不可爲矣。

    」上曰:「非謂此也。

    隻言近日無出入搶掠之事可也。

    」雲翼曰:「此則罷禮後,從容講定可也。

    」 5月12日 ○己醜,備忘記曰:「逆賊邊遐福〈己醜逆賊鄭汝立之黨,邊崇福弟也。

    〉及其倘捕告人,參酌磨鍊,分等論賞事,言于推鞫廳堂上。

    」 ○領議政柳成龍啓曰:「臣病中,精神昏暗,凡事皆茫然。

    獨念胡參將今行,所係極重,有關存亡,而臣忝爲大臣,適得危病,未得隨聞末議,以此尤爲悶。

    數日前金命元,使人傳言于臣曰:『胡參將雲:「俺爲爾國大事來此,閣老以下,或稱病不出見,是甚道理?」』臣不勝未安,以書往謝,則參將卽爲回書。

    且倂顧軍門題疏二冊、宣諭付稿一錄以送。

    臣得此二日,神氣昏乏,至今尙未仔細看過。

    又伏聞昨日,已爲接見胡參將于行宮,朝廷之議,必已商確以定矣。

    但參將所送之書,臣不可私見而置之,故敢此啓達。

    窮詳顧侍郞之意,以其上年金睟之行,多陳前年六月以後賊情兇逆悖慢之狀,其到北京,在顧侍郞出來遼陽後,而皇朝科道官,不分奏本離此日月,彈章煩言,一槪幷及於顧總督。

    如石尙書,亦以同事之人,不能分疏,方困於言者,無以主張當事,故欲令我國,詳具今年正月顧總督出來遼陽以後賊勢,明白馳奏,則自己可免於攻詆,而大事庶可料理,此恐其本情,而在我亦不須堅拒也。

    宋、顧之處置得失,有不可知,就其二人所爲而觀之,則顧之爲人,踈暢明白,當事敢爲之人,不比宋侍郞擧措隱暗也。

    況石尙書,以忠賢,名聞天下。

    當本國事變之初,適在兵部,深憂悶念,不啻如一家之事,凡有所請,無不曲從,使我國得至今日,皆尙書之力也。

    此恩何可忘也?今爲言者所攻,不能自保,使與顧侍郞等,相繼而去,則後誰有爲我國任事者哉?自古艱危屯蹇之際,處置酬應,委曲包含,使無一人有向我不平之心,可也。

    今宋經略、李提督,皆已罷去;顧侍郞纔至,所言之事,一切堅拒,本欲倚仗大國,以圖恢復,終乃大國任事之人,卒皆背手怫然,莫肯同心,則我國之勢,無乃益爲睽孤乎?故臣之妄意,竊爲國家,重此應接也。

    且顧侍郞出來遼東後,沈喜壽未知進見與否,今聞胡參將欲與宰臣一人,偕行雲,此亦不可不從。

    別擇明敏宰臣馳去,聽其言說,詳陳近日事情,且言上年奏本,出於悶迫不敢張皇之意,而緻謝侍郞,極力拯濟小邦之意,則侍郞之心必解,而前頭無難處之變矣。

    臣嘗記小書中,我國初年,有大君往朝燕京。

    太宗文皇帝,令六部尙書蹇義、夏原吉等,逐日來見,日於內殿,宣召宴慰。

    此皆所以收人心也。

    今此胡參將,亦以總督之命出來。

    宴慰等事,非物力所辦,似當令諸宰,逐日輪流參見,無使落莫而還,亦恐合於敬待天官之禮也。

    如蒙下朝廷,反覆熟議,無使事過而難追之悔,則臣可瞑目入地矣。

    」答曰:「觀卿啓事,病中尙憂國事如此,哀卿孤忠。

    但顧之爲人,甚於宋侍郞。

    觀其辭說,直前無忌憚,其實怳惚難測。

    指謂我國,往收漁人之功,此非失性者不能也。

    諷脅我國,請封逆酋,到此予欲忘言矣。

    尙何說尙何說?予不憂我國之亡,憂中國矣。

    賊勢明白具陳事,予昨日言于承旨,今日備邊司之議亦然,但上奏則恐或未安。

    或移咨於兵部可乎?未審卿意如何?啓辭當與備邊司議處。

    」 ○海平府院君尹根壽啓曰:「前日臣接待宋經略時,屢承下諭,令臣等得風水人於經略,而不之得。

    曾聞策士葉靖國,能通此術。

    昨日始自南方入來,故敢啓。

    」〈史臣曰:「根壽受國厚恩,位躋崇班,當國家危亡之際,未聞發一奇謀,薦一賢才,以濟時艱,乃以雜術荒誕之人,瀆告君父,人臣事君,止此而已乎?」〉傳曰:「靖國若妙達地理,則此予所願得者。

    卿宜秘問國都形勢及其他術數之事,密封以入。

    」 ○午時至未時,日暈。

     5月13日 ○庚寅,柳成龍又啓曰:「伏承聖敎,臣不勝流涕。

    自古國之遇屯運,如人身之有重厄,必須百分周防,過爲之慮,然後可望保全。

    今日國運,艱虞萬端,勢如累卵,不知意外之禍,又發於何事。

    故臣之愚意,凡事不得不曲爲之防也。

    顧之爲人,當事敢爲,似無顧籍。

    所謂漁人之功一語,臣病未諦看,以此等語觀之,彼乘憤氣,做出不測之言,更生事變於我國,特一轉手間耳。

    臣以此常念我國今日所患,惟於倭賊,恐日後禍變,不但在於倭賊也。

    上奏固未安,然彼欲上奏,則此亦不必爭也。

    」答曰:「當與備邊司議爲之。

    」 ○都承旨張雲翼啓曰:「昨日以邊夢龍事,有下問政院之敎,而臣病不得仕進,未預議啓之列。

    臣竊伏惟念,邊夢龍事,雖未知其間曲折,而無朝廷命令,擅自通書於列陣倭酋,非但事極駭愕,所係亦重。

    天將旣已聞知,則其謂朝廷不知,而一邊將擅爲乎哉?此非如軍中失律之比,元帥何可擅爲推鞫乎?況近日邊將之貪贓,將士之失律,亦皆拿鞫王獄,詳細推鞫。

    與朝廷,議定其罪,似爲便當。

    臣強疾來仕,伏見前後傳敎,敢陳愚見。

    」傳曰:「此亦可矣。

    當初備邊司亦欲拿鞫,遣宣傳官拿來。

    」 ○入直砲手,試放於後苑。

     ○以李廷馨爲弘文館副提學。

     ○卯時至辰時,日暈。

     ○傳曰:「政院在樞機之地,當此急難之時,凡有所懷,密贊機謀可也。

    今此胡參將所言,何以爲之乎?各陳所見。

    」行都承旨張雲翼啓曰:「小臣愚妄之意,前日已爲陳達於榻前,而大義不可請封曲折,自上接見酬酢之際,已盡言於胡參將矣。

    今無更議,但以諭帖之辭及前後所爲之事觀之,則總督之心事,槪可知矣。

    豈不甚可虞哉?萬一總督以旣送諭帖,又遣胡參將,而朝鮮終始不從爲怒,有胡突不測之擧,則國之存亡判矣。

    不可不長慮,委曲處之,而不從上本之言,則他餘事,雖曲盡恭遜,皆非總督心內事也,終難以副其願而釋其怒也。

    無已,則具一本,備言:『自顧公替宋出來之後,倭賊別無大勢搶掠之事。

    雖屯據沿海,無異前日,而與前年四出搶掠之時有間。

    日後兇謀所在,雖難測知,而時無急警,湖、嶺之民,稍得安樂』爲言,以示勉從總督所言之意,則似或不妨,而事係國家大計,不敢妄以己意爲是。

    惟在睿裁。

    」左承旨李有中啓曰:「此胡參將所言,所係極重。

    如臣昏劣,何敢輕議?第念聖問丁寧,愚妄之見,不敢不達。

    凡處事,必先觀義理之如何,若大義所在,則執之而已。

    事或可以變通者,而於理無害,則隨時以處,有何不可?伏聞顧侍郞諭帖,有雲:『倭賊情形,明白査報』,而胡參將亦將此意,欲令奏聞。

    此不過侍郞以賊情緊歇,以爲己功有無之驗,而參將則承侍郞之指意而來逼也。

    今若査考侍郞出來遼陽以後賊情賊勢,從實移報於總督軍前,則所陳賊報,旣無搶掠之勢,總督必以此報轉達于朝廷,兼以遂其所望爲幸,在我且無害理之事。

    此臣所謂事可變通,而隨時以處者也。

    至於奏請封貢一款,大義所不可爲,臣所謂執之而已者也。

    臣何敢贅言?伏惟睿裁。

    」右承旨洪履祥啓曰:「宋、李還朝之後,科道諸臣,彈奏紛紛。

    顧總督亦不得免,石尙書無以自解,欲得本國一奏,以爲之助。

    胡將之事,專在於是,而我國之所以應之者,極爲難處。

    若其爲倭請封貢,則大義所在,固不足論,而自總督替來之後,別無大段搶掠,如前日之爲,據實開陳,備達回咨中,以副其意,未爲不可。

    但其措語之際,或至蹉過,中朝見之,以爲賊已帖服,更無可虞,則大爲未安。

    此在作文者,商量善爲之辭耳。

    大槪總督分付之意,其得失,則雖未可知,而累累反覆,實非偶然。

    今於咨復之際,必須詳度事情,痛陳曲折,使之釋然而回意,惻然而動念可也。

    不宜朦朧草略,有若苟然之爲者也。

    旣爲回咨於摠督,則自可轉報於朝廷。

    若以不從其意爲未安,則或移咨兵部,恐無所妨。

    至於上本,則事體重大,題奏主意,亦似無據,未知如何?此係國家大計,愚劣賤臣,何敢與議?伏蒙下敎,惶恐敢達。

    」左副承旨具宬啓曰:「伏見今日我國事勢,無論賊之深搶與留屯,在我旣無可爲,專委國於天朝,而參詳前後諭帖及題本,則我國雖請兵、請糧,而中朝似無更爲調出應副之路,當事諸臣,不得已而出於此,以爲紓禍目前之計。

    總督之令我國,替請封貢,則不過籍我國之一言,以爲自直於科道之參論。

    此則大義所在,不必更論,而諭帖之辭,如彼其諄切,又令胡澤委來面議,機關所在,極爲重大。

    若邈無應副,一失其心,則未知日後更做何等事段也。

    存亡成敗,決於此擧,不可不深思長慮,委曲處之,而賊之兇狡,固不可測,許其封貢後,斂兵歸巢,似無是理。

    暫順復逆,亦未可料,上本陳奏,實無所據。

    今但以自顧總督替宋受任以來,倭奴之屯據海上,雖如前日,而四出搶掠,不至如上年之甚,似亦有待於天朝之處置等語,商量措辭,或移咨於兵部等處,以答其意,恐或無妨。

    」同副承旨李德悅啓曰:「顧侍郞要我國上本之言,隻爲立己之證,欲實其事也。

    在我國爲倭賊請封貢,非但義之所不敢爲,遭亂以來,專以討賊陳奏,而到今以封貢爲請,則中朝議,未必不以我始終乖張,爲此反覆,其爲後患,亦何如也?不可苟徇侍郞之意,爲此背義之擧明矣。

    惟當以侍郞代事之後,倭賊雖屯據海上,時無橫肆之狀,婉曲私咨,則庶乎不拂其意,而事亦不至於失實矣。

    」傳曰:「賊情明白具陳事,移咨兵部乎?上本乎?令備邊司議啓。

    」傳曰:「此處議論時未定,而胡參將,十五日,欲發行雲,挽留之可也。

    」 5月14日 ○辛卯,大司憲金宇顒啓曰:「國步迍邅,豺虎在邊,往年暴師,糧運不繼,民窮財竭,盜賊滿山,其危急之勢,如一髮之引千斤,而內則朝政不擧,百司怠弛,大綱小紀,紊舛失敍;外則將臣玩揭,守令貪橫,膏澤不下,暴政日加,民心已離,國事已去。

    當此之時,上裨宸聰,下肅具僚,整頓頹綱,扶持人紀,非有命世之才,莫能及也。

    與人主同心同德,而身任經濟者,大臣也;與大臣交修可否,而共贊王業者,憲臣也。

    時變至此,人心世習,日見駭異,振而作之,扶而正之,其責專在兩司,而長官尤宜審擇,豈可使庸謬疲薾一無狀小臣,冒居其地,重失人望,再誤國事哉?臣本庸騃,不適世用。

    其在平時,掇拾見聞,仰備顧問,猶懼不職而僨事。

    矧今障川回瀾,力濟時艱,此爲何等事業,而付之於愚臣耶?蚊蝱負山,商蚷馳河,其不勝任,愚智共曉。

    臣雖不自惜,其如敗官誤事何?伏願諒臣危懇,亟賜遞罷,更擇賢才,以濟時務。

    」答曰:「勿辭。

    」 ○司諫院啓曰:「前梁山郡守邊夢龍,擅自通書,私相講和,緻令賊酋,謂出於朝廷,而天將亦未免疑惑。

    其違天逆理,貽辱國家之罪大矣。

    揆之大義,自不容誅,其間曲折,有不暇問。

    請命斬徇軍中,以振頹綱,以肅軍政。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顧總督,固要上本,直請爲倭封貢。

    此則我國雖不可從,而一向違拂,殊甚未安,機關所係,亦爲重大。

    將近日賊勢,明白具陳,急速完本,付送于黃佑漢之行,似爲便當。

    要在善爲措辭,道達情事而已。

    」答曰:「前者我國,以恢復疆土,上表稱謝,至以賊無疆域之內爲對。

    厥後陳兇賊仍留之狀,石尙書對使臣,以詐斥之。

    此乃我國自取。

    到今纔請兵勦滅,又反上奏歇後之狀,深恐中國目之以前後反覆,益得詐名。

    大槪中國,素以我國習性爲詐,不可不緻慮。

    移咨兵部,與上本當否,諸堂上各陳所見。

    且移咨上本中,不可不先示其草於胡澤,取其可否,商議定奪後爲之,不可輕付於黃佑漢之行。

    」 ○備邊司又請上本,答曰:「予則移咨爲當,上本則不可,然依群議爲之。

    」 ○戶曹啓曰:「平時行用貢案,燕山朝亦多加定,民不能堪。

    往在辛巳年間,朝廷欲詳定貢物,啓下設廳,良以此也。

    兵火之餘,上卷閪失,隻有中、下卷,已爲未成之書,勢不可用,而所幸者,先王所定舊案尙存。

    一依成憲,今姑遵用,而其中不急之物,商量抄出,文移八方,使勿上納,小紓民力,而事定之後,臨時損益,改詳定何如?」上從之。

     ○司諫李尙毅、正言樸東說啓曰:「臣等待罪言地,妄料邊夢龍罪狀,大義所關,至於斬徇軍中,論啓蒙允矣。

    今聞物議,皆以爲:『無知武夫,急於偵探,自陷重罪。

    其間必以拿鞫得情,明正典刑,實合事宜,若因賊中傳報,不問曲折,輕殺我國邊臣,則後日之弊,有不勝言』,臣等率爾輕論之失著矣。

    請命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因傳于政院曰:「啓辭中,有賊中傳報之語,何意乎?」回啓曰:「接伴使狀啓內,行長通於總兵曰:『國王遣官雲雲。

    』」傳曰:「邊夢龍通于賊酋之書來此。

    他餘事,不必論也。

    」 史臣曰:「夢龍以一邊臣,擅通和書,要媚讎賊,揆之大義,罪宜擢髮。

    臺諫之據法請誅,實爲得體,避嫌之擧,又胡爲哉?曲循苟且之議,自陷疲苶之地。

    如是而行呼唱於道路,不亦愧乎?」 備邊司啓曰:「邊夢龍,斬徇軍中事,諫院入啓允下矣。

    夢龍身爲邊將,無元帥及朝廷之令,擅自通書,貽辱國家,事極駭愕。

    第念劉總兵駐在南邊,方有行計之事,機關至重密,而今者遽爾揚罪,斬徇軍中,則非但總兵聞之或疑,其於軍機,亦未知如何也。

    殊不如拿緻京獄,從容處置,俾無形迹之爲愈。

    一夢龍處置,有何關係哉?誠以軍機重事,一斷之後,雖有更欲商量,而已無及矣。

    已命拿來,而旋允諫院之請,臣等恐有後悔,惶恐敢啓。

    」答曰:「已定。

    」備邊司又啓曰:「累瀆宸嚴,不勝殞越。

    但夢龍處置,當此機關所係至重,遽爾處斷,慮有貽悔之端。

    幺磨一犯律之人,臣等有何所愛惜,而冒陳過念如此哉?軍機愼密,容或有更爲商量者,不敢不盡所懷。

    」答曰:「前啓所謂『劉總兵與賊所爲之事,機關至密至關』雲。

    備邊司啓辭,大槪如此,而其文字忘之。

    承旨斟酌見之可矣。

    予不得解見,欲詳知之。

    」傳曰:「淸正貽書事,前日予言已悉,奈備邊司尙不悟何?其以淸正之求和爲可信,而總兵之計爲可行乎?總兵已爲賊所辱,我國將爲所賣而已。

    備邊司如是深信之,無乃不可乎?夢龍自以私意,乞和於不共戴天之讎。

    夢龍乃君父之賊,於義必誅不赦。

    近來義理不明,倫紀斁敗,與賊講和,不以爲駭。

    夫刑人用律,人主當與衆共之。

    今廟堂之議如此,可從其議。

    」 ○慶尙道各邑,一樣地震。

     5月15日 ○壬辰,全羅監司李廷馣馳啓曰:「道內盜賊竊發,或數百作倘。

    羅州、南平、南原、光州、任實、全州、金堤、扶安、古阜、泰仁、興德、井邑、高山、礪山、錦山等地尤甚,白晝攻刼,略無畏忌。

    追捕械繫,累累滿獄,杖斃相繼,而接踵復起。

    竊思此盜,不過兵興三載,賦役煩重,蕩失家業,父母、妻子,不得相保,喪其良心,盜弄潢池中耳。

    若寬其力役,開其自新之路,則龍蛇赤子,隻在一轉移間,而巡邊使李鎰,以軍官申壽彭,定爲措捕將,巡行列邑,老病恇刦,擁兵自護,不分玉石,多捕是務,民心囂然,思亂不已。

    臣恐赤眉、黃巾之變,復起於今日。

    方與守令相議,各其坊裏,團結鄕兵,推其中人望所屬者,定爲領將,約束隣裡,次次相救,分兵一半,且耕且戌,如有革心自新者,雖有前犯,姑置勿論事,張榜曉諭,期於屛息,而自今督府〈劉綎也。

    〉大軍,移駐南原,支待散料等事,不藉一毫於他道,嶺南左右道將士糧餉,亦依前督運,非徒物力蕩竭,勢所難支。

    臣聞往來人言,嶺南雖經陷沒,秋耕兩麥,甚爲成實,付種雜穀,亦皆茂盛雲。

    蓋因此道,旣減征役,民力稍寬,保存餘民,專於農事所緻也。

    古之行師,或食桑椹,或給蒲嬴,豈必待穀腹然後赴戰哉?臣之愚臣,嶺南右道留駐將士,則自本道,依前連續饋餉,左道則其道及江原、忠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