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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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長蔡伯卿生存時,與卒壼山君宋世珩,家舍相換。

    時伯卿家,則四十間,宋世珩受賜尹興義籍沒家,則二十間,以大小不同,故木綿若幹添價成文。

    而頃因乙巳之人籍沒家舍還給本主之敎,宋世珩受賜之家,卽給尹興義之處,故祖父伯卿之家,欲依法還退,呈漢城府,則漢城府於宋世珩妾女壻完溪令處,知非決給,不爲還退,極爲冤悶。

    』雲。

    臣希霖與其時同僚議,以爲常時家舍買賣,則自有定法,固不可還退。

    而乙巳年誤蒙重罪,籍沒家舍,特蒙伸雪,還給本主,則雖傳傳放賣,或爲相換,不可以過限例論,當各還本主。

    而漢城府果爲矇曨誤決,不爲退給,請治其時官吏之罪。

    啓移掌隷院,改分揀,而掌隷院依官式後,久不決折。

    臣今年春爲掌令時,又治色吏延拖不決之罪。

    掌隷院於李氏處,還退決給,頃日完溪令以爲:『乙巳籍沒之物,退還本主,承傳本意,則專指籍沒之物,而今者所訟之家,掌隷院枉引以乙巳籍沒還退之例,於蔡伯卿孫女壻正義守處,誤決。

    』又以爲:『其時給價買得,不爲相換,而掌隷院奪給,用情違法,莫此爲甚。

    』呈狀于本府,本府以爲:『宋世珩於蔡伯卿處,準價許給,成文買得,則不可指以相換,而掌隷院矇曨誤決,違法還退。

    』方治官吏誤決之罪,而臣今爲本職,與同僚議相矛盾,勢難相容。

    請命遞臣職。

    」〈時李陽元爲大憲,右完溪令邊,有此論。

    〉○柳希春於經席,最後啓曰:「凡事有意見、有事體。

    意見雖不無理,而於事有弊,則亦不可行也。

    凡處事之道,要在無過不及。

    苟或過中,則與不及,均爲失中。

    凡事惟中之爲貴。

    聖上合理之事,群臣固伏,至於政事之不當者,臣下之所諫者,自上試於燕閑無事之時思之,則得之矣。

    蓋無適無莫,惟義之比,固帝王之要道也。

    伏願留神焉。

    」 ○有政。

    以洪天民爲大司諫,閔起文爲黃海監司,申翌爲鹹鏡北道兵使,兪泓爲會寧府使。

     ○直提學李珥,三詣闕上疏乞退。

    上答曰:「求退至此,志不強奪,玆允所辭。

    」 ○政院請留李珥,上不聽。

     ○上因府啓,改災傷敬差官爲禦使,令從簡摘姦,以除民弊。

     7月21日 ○己亥,執義金戣肅拜後,啓辭甚多,多自明之言,以爲金誠一意有所在而發也。

    上答曰:「別無所失。

    勿辭。

    」 ○鹹鏡北道兵使張弼武,以永興府使徐崶昵愛京妓,遠道往來之際,蔔駄絡繹,請罷。

    上從之。

     ○朝,經筵廳領事右相啓曰:「常時大風大雨,則人氣易傷,所當謹愼,而況聖候未寧,今日雨勢非常,經筵出禦未安,請停。

    」傳曰:「予已出禦,近日久未得見。

    雨勢如此,宜勿爲進講,暫入侍而退可也。

    」 ○昨日,日本國小二殿使來。

     ○府啓:「執義金戣辭職事,顯有士林相傾之漸,經席之上,重被譏斥,不可在職,請遞。

    」上從之。

     ○禮曹啓,自請行祈晴祭。

     7月22日 ○庚子,院啓:「掌令柳希霖,論議不可相容爲辭,則爲同僚者,所當各自避嫌,以待公論,而輕自啓遞。

    大司憲李陽元以下,請命遞。

    」上從之。

     ○上答直提學李珥曰:「爾可合論思之職,雖有疾病,調理就仕,所辭不允。

    」 ○有政。

    以辛應時爲執義,樸應福爲掌令,洪聖民爲舍人,尹覃休爲禮曹正郞,宋賛爲永興府使。

     ○是日再政。

    以柳希春爲大司憲,金瓘爲掌令,金宇宏爲持平,趙溥爲持平。

     7月23日 ○辛醜,柳希春辭免,啓曰:「風憲之長,爲任至重。

    苟非聰明剛毅之人,莫能堪之。

    臣昏暗迂踈,前日再爲本職,不能修擧百一,方懷慙悚,豈可復忝重地,以孤倚任之聖眷乎?伏乞亟命遞臣,更授合當之人。

    」上答曰:「可合,勿辭。

    」又避嫌啓曰:「臣頃爲禮曹參判,以河淡孫上言,回啓緩慢,被推。

    今雖事畢,同罪在外之人,方遭推考者非一。

    在臣,不可推考他人,請命遞臣職。

    」上答曰:「令刑曹畢推,勿辭。

    」 ○上以臺諫不齊,輟朝講。

     7月24日 ○壬寅,朝講。

     ○直提學李珥上疏乞退。

    上答曰:「守靜恬退,雖是素志,然應召纔進,姑且仕朝,何必汲汲辭退?不允。

    」 ○大司諫李山海,三度呈辭。

     ○府啓:「今年處處水災,北道又以旱災乏食,不宜遣災傷敬差官,遍歷踏驗。

    請隻遣禦使,從簡摘姦事,賞加改正事,換米事。

    文昭殿薛裡及入番宗親,西瓜體大而不納,以緻闕膳事,北兵使張弼武罷職事。

    」上答曰:「盡喩,故不允。

    張弼武遞差,罷職則不允。

    勿遣敬差事,依啓。

    」 7月25日 ○癸卯,左相樸淳、同知經筵樸謹元、特進官任悅、金繼輝、承旨尹復、校理宋應漑、修撰李誠中,同入經席,講《書》之《甘誓》。

    旣畢,臣希春詣榻前陳:「鹹鏡內需司貢米,不可與豐儲倉之米相換。

    」上曰:「不必與豐儲倉貢米相換。

    自有推移之處。

    」又陳「文昭殿入番宗親及宦官,敢將可用西瓜,以人情不足,故退之,而至闕膳,請宗親及同參官員罷職。

    官員及下人,詔獄推考。

    」上曰:「此事不然。

    若論其闕膳,而以爲可以徐啓,供上之不足,則猶之可也。

    今啓如此,此決不可從也。

    」又論侍藥慈殿人員賞加事。

    醫官旣已改正,提調亦微勞相同,不可獨升崇品峻資。

    上曰:「宰相與宦官不同。

    」旣而上問:「刁蹬是何語?出於何書?」臣希春對曰:「此語出於。

    吏文蓋要遮新嗇之意。

    」 7月26日 ○甲辰,直提學李珥疏雲:「竊觀,今日政遵舊規,人取練熟,廟堂無建白之議。

    臣隣避喜事之謗,正心誠意,爲已陳之芻狗;王道仁政,爲竪儒之空言;章奏爲該司之故紙;簿牒爲胥吏之世業;侍從以休告廢事爲高緻;士類以模稜容默爲得中;庶官數易,百務不擧,事私者爲智,奏公者爲愚,徇俗者爲賢,特立者爲不肖。

    假使豪傑之士,含章蘊奇者,廁乎朝列,將必矛盾掣肘,不能施一策。

    況臣才踈病痼,言闊行孤,以殘根弱植,孑孑於群非衆笑之中,罪戾之不可免。

    況可小補於袞職乎?殿下如欲得人爲政,匡濟一時,則必須奮發乾剛之志,深追三五之迹,上下相誓,痛洗舊習,旁招俊子,列于庶位,因循之弊,一切革罷,然後國家之勢,庶可回也。

    」 ○府啓:「文廟釋奠,獻官省牲之事,其來已久。

    頃於仲春釋奠祭,獻官因典牲署官員之言,輕廢久遠之規,至爲不當。

    請其日三獻官,竝命推考。

    」又啓前啓三事。

    上答曰:「竝不允。

    推考事依啓。

    」 7月27日 ○乙巳,憲府啓曰:「頃者,臺官以完溪令代奴禮孫狀,其故上典宋世珩所受籍沒尹興義家舍二十七間,與蔡伯卿家舍四十間相換,而大小不同,添價交易。

    而掌隷院官員,違法還退,請治矇曨誤決之罪,已命照律矣。

    臣等取見前後作文,則此家舍,非如尋常買賣過限之比,乙巳年誤蒙重罪,籍沒之物,到今特蒙天恩伸雪,還給本主,不可以過限論之。

    掌隷院官員洪春年等所決,允合情法,別無所失,請勿爲照律。

    其公事依所決施行。

    換米事,文昭殿內官等事,《五禮儀序例》省牲條中,亦有觀牲充腯之文,而典牲署參奉李宏,敢以謬見,輕告獻官,使廢久遠遵行之禮,至爲駭愕。

    請推考治罪。

    」答曰:「二事不允。

    照律勿爲,依所決施行。

    推治事依啓。

    」 7月28日 ○丙午,司憲府啓曰:「市裡之民,方苦人參貿易,又督納別造弓黑角六百張。

    此物倭以駄重,而不持來,赴京通事,亦不貿來,市民無從而得,號悶盈路。

    請待冬至使貿來,姑緩督納。

    」上從之。

     7月29日 ○丁未,院啓:「二十六日上答諫院之箚曰:『君志,臣不敢』敎一語,此惟其言,而莫予違之意。

    承旨不卽救正,使之流布。

    其日仕進承旨,請罷。

    又論定州牧使樸麟壽,頃爲兵使,不悛前日之貪,請罷。

    」上命遞差。

     八月 8月1日 ○戊申,全羅巡撫禦史辛應時入京。

    其書狀: 道內守令賢否貪廉,備細聞見,則南原物衆地大,古稱難治。

    府使鄭淹不厲聲色,吏畏民懷,下車未久,四境晏如,願借數年,勿差京官,愚下之民,雖不知事體,其誠心愛悅,據此可知。

    樂安郡守高景柳,交結品官,一從其言,官庫之物,公然輸運,兩度載船,一度緻敗。

    羅老浦、倭浦松材,闆屋船造作依憑,百餘條至斫伐。

    擲奸時現捉,泛濫無忌,極爲駭愕。

    鄭淹、高景柳,宜加賞罰,以示勸懲。

     景柳已以臺諫所劾坐罷。

    上命鄭淹賞加,拿推景柳。

     8月2日 ○己酉,以樸謹元爲大司憲,柳希春爲同知中樞府事,洪聖民爲執義崔興源爲掌令,辛應時爲應敎,金宇宏爲持平,李戩爲北兵使,鄭淹通政南原府使,具鳳齡爲大司成。

     8月4日 ○辛亥,海安君?卒。

    禮曹啓請停朝市。

     ○平安監司狀啓: 府西面,今七月初六日下雨時,默寺陊。

    又寧邊藥山山腰,一嶽岩石崩頹,積塞于路,可至數裡許,人馬不通,雖用萬軍之力,勢難修治。

    此開府設立以後所無之變,極爲非常。

     雲。

     ○府啓:「北兵使李戩,本非威望殫壓之人,而且前爲慶尙左兵使時,以分養馬瘦瘠,應在降資之類,請命遞差。

    慶尙監司樸素立、全羅監司李仲虎,固當名望之人,而治劇非其所長,頗有不合之議。

    且土豪之人,多在兩南,閑丁之避役投入,乃其淵藪。

    下道之人,當此搜括之際,亦豈無妨礙難處之事乎?請竝命遞差。

    」上從之。

     8月5日 ○壬子,持平金宇宏啓曰:「文昭殿闕膳事、侍藥提調賞加事,不當停啓,而兩司皆停啓,與臣之見有異,請遞臣職。

    」於是,司憲府員以兩司停啓,司諫院以文昭殿停啓,皆避嫌請遞,退待物論。

    玉堂上箚,請掌令郭越、持平金宇宏外,兩司皆遞。

    「上從之。

     8月6日 ○癸醜,以尹毅中爲大司憲,李山海爲大司諫,韓灝爲執義,鄭彥智爲司諫,辛應時爲舍人,金繼輝爲慶尙監司,樸民獻爲全羅監司,林晉爲會寧府使。

     8月7日 ○甲寅,夜三更,同副承旨柳濤暴卒。

     8月8日 ○乙卯,朝講,故領經筵洪暹,特進官柳希春,參判尹鉉,右尹金啓,至經筵廳。

    政院以柳濤去夜卒逝入啓。

    上答曰:「力近侍之臣,一日之內卒逝,予甚悼焉。

    經筵勿爲。

    」諸臣退。

     8月9日 ○丙辰,以具鳳齡爲副提學,李海壽爲同副承旨,以南陽府使閔忠元爲掌令,尹承吉爲持平,鄭元祥爲忠淸水使。

     8月10日 ○丁巳,上以今年改軍籍,民間騷動,停點馬之遣。

    從臺諫之啓也。

    又傳敎:「北使兪泓,有特異將略,命仍任。

    會寧府林復等,皆以次仍任。

     ○院啓:「彜倫斁壞,風俗悖惡,內而輦轂之下,外而村巷之間,戕賊天性,瀆滅人紀,可駭可愕之事,播於見聞者,難以枚擧。

    救此之要,不可徒區區於政末,必修明敎化,湔革舊汚,汲汲如拯溺而救焚,然後民免禽獸之歸矣。

    臣等伏見《朱子增損藍田呂氏鄕約》,規模正大,節目詳密,其矯俗之繩墨,爲治之良籍也。

    淑人心、回世道之要,正在於此,而頃者言官論啓,竟閟兪音,物情之堙鬱,愈久而愈極也。

    其時上敎,旣以爲迂闊,搢紳之間,亦有妨礙難行之議,或以爲宜古,不宜於今。

    臣等未知,何者爲妨礙,何者爲不宜於今乎?人君以大有爲之志,奮然行之,則雖三代之制,亦無難行之患。

    況在鄕約,乃大賢斟酌增損,爲萬世通行之規,宜於人情,合於天理,非高遠駭俗之事乎!若以此爲迂闊而不擧,則斁壞之人倫,悖惡之風俗,無時而可變矣。

    豈不於悒!京師,四方之本,王化之所始。

    今若命先行之,則丕變之效,庶幾可見。

    請加深思,亟命擧行。

    」 ○是年春,大司諫許曄等,請行鄕約。

    上以爲迂闊。

    柳希春於經席,引朱子答南軒書,其實難行之說,以爲恐有妨礙,故諫官雲然。

     8月11日 ○戊午,奏請使書狀先來,通事持來。

    大槪,中朝答將修錄雲雲,其事未的,上意不快。

     8月12日 ○己未,奏請使書狀來到。

     禮部題奏皇帝,皇帝以爲:「俟《世宗實錄》畢修後,更取旨施行。

    」大槪隻應宗系改正一事,惡名辨誣一事,無黑白雲。

    但皇朝太宗嘉請中,改號成祖。

    癸亥年,金澍奏請使時,文武亦稱成祖。

    頃日奏請文字,以太宗書塡,中朝禮部以爲事不恪。

     其時都提調以下盧守愼、樸忠元、金貴榮、姜士尙、柳希春啓曰:「嘉請十七年,樸寬回自京師,齎改太宗爲成祖詔。

    厥後十八年,奏文稱成祖。

    丁巳年奏文,稱太宗。

    癸亥年奏文稱成祖。

    臣等因循謬例,以緻皇朝査究不恪之責,臣等之罪重矣。

    惶恐待罪。

    答曰:」偶未及察之事,不必待罪也。

    「右相以掌撰官,再待罪。

    提調等先退。

     ○宗室豐城君卒。

    命停朝一日。

     8月14日 ○辛酉,以盧禛爲大司諫,尹先覺爲正言。

     8月15日 ○壬戌,夕,經筵。

     8月16日 ○癸亥,朝講。

    領事洪暹、同知事柳希春、特進官許世麟、承旨崔顒,掌令閔忠元、獻納黃允吉、校理宋應漑、正字洪進等入侍。

    講至《五子之歌》,其一其二其三等處,希春臨文曰:「其一段,踈民虐政,以召怨者,皆由於縱一己之欲。

    第二章,色荒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墻等,爲病根故也。

    人君能克己窒慾,則無虐民召怨之事也。

    此等處與《大禹謨》,益戒舜一段相應。

    彼雲:『罔咈百姓,以從己之慾,無怠無荒,四夷來王』者,與此章正相反也。

    」又因內作色荒條,而言曰:「宋哲宗,春秋幼沖卽位。

    講官範祖禹,忠誠藹然,再誦此六句雲:『願陛下留意。

    』哲宗肯然還位。

    聖上亦宜深念也。

    講畢,臺諫啓事訖。

    希春趨進曰:」上以小臣爲同知經筵,臣久在玉堂,無少補益。

    況能爲同知經筵,補養君德哉?頃日柳成龍爲講官,陳說精切,推爲講官第一。

    今遭大故,至於將過三年,士林多惜之。

    然道理無窮,一人未能盡說,講讀之官論說,多有可採,豈嫌於薄識,而不陳乎?臣伏見《朱子語錄》曰:「治道別無說,人主恭、儉、好善、納諫,則治,反之則亂。

    」從古有定本。

    蓋撿身接下,莫不以禮,謂之恭;不侈用傷財,而取民有制謂之儉;輕賤貨色,愛重賢良,納用其言,謂之好善;人有諫爭,以爲愛我,樂聞採用,雖或狂踈,亦不譴怒,謂之納諫。

    此四者,人君之美德,而出治之要也。

    凡士大夫朋友之間,非相愛而相信者,不敢規責。

    凡諫爭我者,皆愛我者也。

    其或激發過中者,亦信吾君之仁明也。

    歷觀前代,自聖惡直之主,則直言不問於其時,人主當恢弘受言之量,雖激觸,而不以爲忤,然後盡言不諱之徒進,而治道成矣。

    若政事之方,則要在無適無莫,惟義之從,則處事無過不及,而適其中矣。

    「又陳:」發明《綱目》之印出,曾以下三道楮田所出,爲之矣。

    但十月十一月間,日短氷凍,不利於印出。

    莫若令下三道紙,以正月會納于冊闆近處。

    大邑,以正月念後,遣校書館官員,印出爲當。

    宜捧承傳于該曹。

    「講訖,退。

     ○禮曹參判李澤,以特進官,至經筵廳,因鼻衂大發,不得入。

     ○掌令閔忠元,自南陽召還。

     ○府啓:「海州牧使尹玉信,聽下人誣飾之訴,將一無辜之民,構成罪惡,衆吏陰囑獄卒,橫加慘毒,竟死於獄中。

    撿屍官康翎縣監宋江,甕津縣令沈友信,曲爲庇護,諉謂病死,至爲駭愕。

    請竝先罷後推。

    海州下人,窮極推鞫。

    北兵使郭舜壽,才器短淺,請遞。

    上先從遞郭。

     ○上答憲府拒諫之箚曰:「雖曰弗咈,人各有所見,豈事事而從乎?當留念。

    」 8月17日 ○甲子,三公大臣鄕約議。

    領相權轍議大略:「今之閭巷之間,素有鄕徙之約束,而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等事,亦本於先儒鄕約之餘意也。

    今謹遵先儒增損節目,展行美意而循循善誘,則人心可淑,世道可回矣。

    」左相樸淳議略:「伏見《呂氏鄕約》,固是補助風敎美意,而朱子又取而增損之。

    其規模節目,平實簡便,深酌人情之所易行者而爲之,本無拘礙難行之弊。

    但當擧而施之而已。

    矧今敎化不明,風俗極敗,彜倫之變,見聞駭愕,豈可坐視淪溺而不救乎?此諫院之所以有啓也。

    且我國之俗,內自都下,外曁鄕曲,皆有洞隣之契,香徒之會,私立約條,欲相檢攝,而第以各從己意,粗率無章,不足爲綱紀而藉賴。

    又其約束不出於朝廷,而私自造立,故強者侮之,惡者壞之,終不能糾正。

    閭巷父老,恒懷嘆惋,而無如之何也。

    今若擧行先賢旣定之規,命令一下,則民將從順之不暇,誠以因人心之所欲爲而敎導之也。

    寧有駭俗挑患之事乎?宜令該曹,速爲宣布,以化民成俗。

    」右相盧守愼議:「伏見《朱子增損鄕約》,嘆其旨意深遠,而皆不外於日用平常之間。

    方今風俗斁敗,將淪胥以亡,自上必痛傷憂懼,思有以救之。

    豈有以此爲眞迂闊而不可用?特恐奉行者非其人,徙使無益而有害耳。

    臣固知聖慮極爲淵遠,臣之愚意,今列邑或有略倣此約,各有鄕徒者。

    若因是而廣布此書于中外,依而行之,不須盡遵其儀,必無駭世挑患之虞,將有厚倫成俗之效矣。

    」領府事洪暹議略:「淑人心、厚風俗,助成化理者,莫如《呂氏鄕約》,況增損折衷,曾經子朱子之手者乎?今欲丕變汚俗,則行之無可疑者。

    但曾見昔年此約之行,京外閭巷村閻之間,不惟聚會謹讀而已。

    隨其從違,當有勸善懲惡之施,斥黜末已,鞭撻斷之,事勢自至者也。

    彼習於偸薄自便,不肯強於爲善者,難保其無厭惡慍懟之心矣。

    興言造語,指爲新異,必欲沮止。

    當此之時,聖志之堅執與否,非愚臣之所能預度,俗未成而或旋停廢,則似非王者難愼之政。

    作事當謀其始,今宜裁自聖衷。

    」判府事李鐸議雲:「《呂氏鄕約》,切於化民成俗,其所以規戒勸勉者,皆是日用當然之倫理,而初非高遠難行之事,苟能行之,則可以回人心而復古治矣。

    但患人不能行耳。

    臣伏見朱晦菴答張敬夫之書曰:『鄕約之書,偶家有藏本。

    且欲流行,其實恐亦難行,如所諭也。

    然使讀者見之,因前輩所以敎人善俗者,而知自修之目,亦庶乎其少補耳。

    』雲。

    於此亦略見古人之意矣。

    臣意以爲,命印此冊,多有件數,廣頒中外,京則童蒙學,外則鄕校至於村巷學長,多數頒給,使學者讀書之暇,亦不可廢此冊。

    時加覽閱,則人皆知自修之道,民風俗習亦,或因此而向變矣。

    言官所啓,實出公論,臣何敢異同於其間?隻陳愚抱而已,參酌採擇,唯在聖斷。

    伏惟上裁。

    」 ○柳希春曰:「諸公之議,皆有意謂。

    惟李鐸之議,獨得朱子之意逈出諸公之表。

    」 ○領相權轍,三度呈辭。

    上不允批答。

     ○上以備忘記,答大臣議得曰:「觀鄕約之書,定有妨礙處。

    若自朝廷,下令行之,必有騷擾拘迫難行之弊。

    且呂氏乃行於一鄕,非盡行於國也今但多出此書,廣頒中外,則或盡從其儀,或略倣其儀,任其自爲之事也。

    」 ○院啓:「鄕約之事,大臣之議,皆以爲可行,而聖敎以爲多印出此書,廣頒中外,任其自爲之。

    自上旣知化民成俗莫切於此,許其自行,丕變之效,庶可見矣。

    然而命令不出於朝廷,則雖敬奉行,人無所據,必有遲疑難據之患。

    況習於偸薄之民,豈有奮然興起,不令自行之理乎?雖命行之,必無騷擾拘迫之弊,請令該司爲公事擧行。

    」上答曰:「大臣之議,亦非皆以爲可行,況朱子有難行之說,更爲煩言乎? 8月19日 ○丙寅,傳曰:「來九月,當謁先聖,擇日以啓事,言于禮曹。

    」 ○李恒上疏入啓。

    傳曰:「得省陳疏,實是格言。

    可見學問精詣,深用嘉悅。

    予雖不敏,常加留念。

    」 ○來月謁聖日,禮曹以九月十六日爲擇。

     8月20日 ○丁卯,朝講。

    右相盧守愼請:「以軍籍遣敬差官于下三道,搜括土豪隱占良丁。

    」 8月22日 ○己巳,傳:「《呂氏鄕約》之書,最切於化民成俗。

    先爲印出此冊,多其件數,廣頒中外。

    京則童蒙學,外則鄕校至於村巷學長,多數頒給,使人人皆得閱覽,知其自修之道。

    或盡從其儀,或略倣其儀,遵而勿廢,行之有漸,以緻厚倫成俗之效事,下禮曹。

    」 8月24日 ○辛未,持平樸崇元啓,略曰:「尹慶應所當啓,移禁府窮推,而徒援風聞,直推正犯之例,啓請刑訊,未免不察之失。

    請大司憲以下,竝命遞差。

    」答曰:「如啓。

    」 ○院啓:「北道新兵使柳敬先,別無才望,撫禦節制之策,非此人所堪,請命遞差。

    忠淸水使李欽禮,人物貪鄙,所行麤妄,請遞。

    漢城判尹任說,前爲慶尙監司,處事之際,多有顚倒之失。

    昵愛官妓,駄載以隨,所言皆從,多行鄙陋之事,南人至今唾鄙。

    身在宰相之位,專一道風化之任,而爲人笑侮如此,其辱使命極矣。

    請命罷職。

    」上從之。

    但任說,隻命遞。

     ○特旨以沈義謙爲大司憲,李山海爲吏曹參議,辛應時爲執義,河晉寶、郭越爲掌令,鄭以周爲持平,姜暹爲判尹,柳敬先爲忠淸水使。

     ○弘文館箚子,大槪,求賢不篤,鄕約傳敎未安事,入啓。

    答曰:「見此讜論,寧不嘉納?第以己德不敏,求賢化民,實有所不能行。

    箚意當留念。

    」 8月26日 ○癸酉,以崔應龍爲北兵使,李遴爲忠淸監司,柳希春爲副摠管,李珥爲直提學,柳薰爲掌樂正,鄭琢爲吏曹佐郞,尹晛爲正言,金宇顒爲弘文正字。

     8月27日 ○甲戌,左相以寬縱安馥,被兩司之劾,不安而呈辭。

     ○以柳希霖爲掌令,尹卓然爲持平,尹先覺爲正言,洪淵爲戶曹參議,南彥經爲楊州牧使。

     8月28日 ○乙亥,謁聖時取人。

    武科初試分兩所,各取五十。

    傳曰:「依己巳年規矩,而依辛亥年講書。

    」 ○昨日儒生等上疏,大槪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李彥迪及李滉從祀文廟。

    上答曰:「從祀文廟,事係非輕,不可輕擧,未允所請。

    」 8月29日 ○丙子,儒生上疏以金宏弼等五賢從祀,再度上疏。

    上答曰:「諸生趨向,如此其正,必能學問於平日,良用嘉焉。

    第以從祀重事,必待公論,而公論久然後定。

    未可因一時上疏輕擧也。

    玆不允。

    」 ○朝講。

    執義辛應時啓曰:「羅州殺人罪囚李惟謙,一道之人,皆以爲瞹昧,萬口到處皆然,臣雖未見推案,而物情如此,若無罪而死,則有妨好生之政。

    古有爲囚求生之說,今若更推,則必有生道矣。

    」上曰:「然則然矣。

    瞹昧之事無耶?更察爲之可也。

    」 ○大司憲沈義謙,以外戚,不可據重地,上疏辭職。

    上命勿辭。

     ○以樸素立爲右尹,金添慶爲判決事。

     九月 9月2日 ○己卯,有政。

    以郭越爲司諫,任允臣爲掌令。

    政廳以六曹乏人爲啓,上命特別薦。

     9月4日 ○辛巳,自晨雷雨,以啓覆,右相、六曹堂上、經筵堂上詣闕。

    政院以正陽之月,雷變非常,請停啓覆,上從之。

     ○以成祖誤書太宗事,一會于承文院,大提學金貴榮、兵判姜士尙、工參尹鉉、同知李陽元、柳希春、洪天民、金添慶、李湛,僉議以爲:「於禮部移咨,則似乎不重於皇帝。

    若爲陳謝表,則措辭不便,莫若以文陳謝。

    令掌務寫群議,往告于三公。

    」 9月5日 ○壬午,有政。

    以鄭宗榮爲禮判,成世章爲戶判,沈義謙爲刑參,柳希春爲漢城府右尹。

    鄭彥智爲司諫,崔滉爲正言,趙廷機爲持平。

     ○是政,更以柳希春爲禮曹參判。

     9月8日 ○乙酉,以尹慶應妻母通奸,三省交坐。

     9月9日 ○丙戌,昨夕朝報,府啓:「軍籍敬差官,委任非輕,而其差出於兵曹,有同軍籍郞廳之例,請命吏曹精擇差遣。

    」院啓:「北鄙近年軍民凋弊,防備虛踈,兵使崔應龍素無威望,且乏將略。

    請命遞差,改正其加。

    上答兩司曰:」鄕約事,先賢豈偶然計,而曰難行乎?朱子之心,亦以爲難,而敢欲行之於今,予所未曉也。

    假雖經行,未必有效,而徒起騷擾妨礙之弊也。

    崔應龍遞政事,依啓。

    「 ○禮曹啓曰:「今日儒生課試,三公俱有故,不得行之。

    」上曰:「知道。

    」是日,乃九月九日也。

     ○校書館,以鄕約進上、國用件數取稟。

    上命進上五件,國用三百件印進。

     9月10日 ○丁亥,上爲恭懿殿重病還瘳之慶,與懿聖殿有進豐呈宴。

     ○有政。

    以洪天民爲大司諫,郭越爲掌令,姜暹兼都摠官,金禹瑞爲北道兵使,崔應龍爲副護軍,崔玩遞北兵使,改正嘉善,又不得仍任忠淸監司。

     9月12日 ○己醜,有政。

    以金啓爲右尹,李仲虎爲左副承旨,柳希霖爲掌令,許予爲奉敎。

     ○左相樸淳四度呈辭。

    傳曰:「省卿狀辭,知卿疾,到今未愈。

    予用憂焉。

    卿有才有行,新居相位,驥足未展,遽辭厥位,予甚缺然,而於卿心亦豈安乎?前頭疊有大禮,而隻有右相,國體尤虧。

    卿須爲予勉加藥餌,十分調理,可於迎勑出仕,以副微意。

    」遣史官諭之。

    左相四啓曰:「伏承聖敎諄切,感涕罔極,無地自容。

    臣素多疾病,又冒風寒,漑綿未差。

    大禮臨迫,病伏私室,不勝惶恐。

    」上答曰:「知道。

    」 ○諫院啓:「鄕約之事,論列已久。

    天聽逾邈,臣等惶惑悶迫之至。

    昨日伏見聖批,曰:『欲一從其議,而爲之耶?欲略從其議,而爲之耶?』臣等固知殿下將回天意,不勝感激焉。

    夫鄕約之書,旣經兩賢之手,其規模節目,秩然有序,而參酌損益,旣已周備。

    後之人所憂者,行之不力而已。

    然其設施之際,適時之宜,在殿下下詢參酌之如何耳。

    請加三思,亟從公論。

    」上答曰:「如啓。

    觀此則當有二品以上會議。

    」 9月13日 ○庚寅,尹彥[元]衡之女,安德大以相訟文記不納事,受刑訊於秋官。

     9月15日 ○壬辰,左相樸淳差病,出仕肅拜。

    仍辭免。

    上答曰:「卿能體予意,力疾出仕,可見國耳忘身之意。

    寡人良用喜悅。

    」 ○領議政權轍六度呈辭。

    上答曰:「卿懇辭至此,勉從所請。

    」 9月16日 ○癸巳,上延勑于慕華館,先行到勤政殿,行四拜禮。

     ○上欲告宗廟而頒赦,大臣臺諫多以爲未可。

    臺諫再啓,上不聽。

    乃以前日赦雜犯死罪爲過,隻命赦流以下,招詞臣製赦文,至初更人定後,上出禦勤政殿,侍衛臣東西列立,受左議政樸淳等百官箋及開城留守、監司箋進讀後,有司讀赦文,百官前後行禮,上還宮。

     ○臺官啓:「海南故郡守尹弘中之子,淫蒸父妾,拔劍逐父,其罪惡不可一日容息於覆載間,請命拿推。

    尹弘中子淫蒸父妾雲者,弘中家有奸女僕,其子蒸焉。

    弘中則不知,弘中自海南所居,移赴靈光,妻孥隨之。

    至羅州,其子率女僕以逃。

    弘中始知其子有畜生之行,自是父子相絶。

    弘中常語人曰:『吾旣絶子,吾父母宗祀,當付諸弟之子。

    』雲。

    則磨劍颺言:『奪嫡與他者,受人宗祀者,皆當以此劍報之。

    』弘中畏刦,避十年之間,不會面目。

    後在己巳年,弘中以殺人繫于王獄,幾陷大辟,其子終不來見。

    大倫之變,在今古,莫此爲大。

    推鞫之際,請以此等辭緣究問,推事幹事證,根尋捕捉,以待覆覈。

    」 ○慶尙右水使趙逑,狡猾貪黷,前日奪人臧穫,納賂權姦,今爲本鎭,亦不革心改過,猶從前手,軍卒嗷嗷,將不能支,請罷。

    「上從之。

     ○傳:「奏請使李後白加資,田三十結,外居奴婢幷五口;副使尹根壽加資,田二十結,奴婢幷三口;尹卓然加資,田十五結。

    於是後白爲嘉義,根壽爲嘉善。

     9月17日 ○甲午,有政。

    尹元禮爲長興府使,成世則爲右水使,辛璉爲羅州牧使。

     9月18日 ○乙未,憲府啓曰:「國家其在祖宗朝,深軫兩界邊邑虛踈。

    至今男女人口,不得出移他道,著在令甲,每因人心慢頑,法廢不擧。

    先王末年,今上卽位之初,重申舊章,出來人口,一一嚴勑刷還,而犯法之人,多在於士大夫之列,所以行之不能久,而毀之甚易,豈不寒心乎?上自士大夫,下至軍官雜類,率來兩界官物者,難以枚數。

    爲監司、守令,牽制人情,不能禁抑推還,或擅自私與,以爲悅人之資,極爲未便。

    請兩道監司推考。

    守令則監司摘發推治,前頂人口,令本道一切刻日刷還,而蔑法仍留者,隨現痛治。

    」答曰:「依啓。

    」 ○傳曰:「庚子、癸亥,宗系許改勑書來後,有別試。

    今亦依古例爲之。

    」 ○府啓:「大丘府使邊永淸性本貪濁,前後爲郡邑,惟以肥己爲事,家素寒貧,十年之間,驟至雄富,貪得之積、不仁之驗,殆可見矣。

    請命罷職。

    安州牧使宋鐻,以有識文官,方處母憂,不念衰經之在身,長在京家,構造大屋,親自董役。

    其居處服用,無異平人,略不知恥,傷風敗俗,莫此爲甚。

    請命罷職不敍。

    長興府使尹復,素無弓馬之材,迂拙書生,責以軍旅之事,大非國家用人以器之道。

    平壤庶尹文益成,才器闊踈,拙於應事,本職莅官,治務最倍於他地。

    請竝命遞差。

    」上從之。

     9月19日 ○丙申,有晝講。

    特進官尹鉉啓曰:「全羅道有大賊竊發,而吏不能捕,上命兵曹、備邊司,同議捕捉。

    」 ○院啓:「戶曹參議洪淵,曾附權奸,橫陞堂上於人望之外,見棄於公論久矣。

    性又鷙悍,前爲尙州牧使時,濫用刑杖,極其殘暴。

    使民畏之如虎,雖有欲訴之情,莫之敢近。

    闔境嗷嗷,鹹有曷喪之怨,如此之人,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忠淸監司李遴濡,迹權奸,素多物論,頃爲戶曹參議時,人皆以爲未便。

    今據方面重地,物情尤增駭怪,請命遞差。

    慶尙道軍籍敬差官李選,無物望,未有彈壓之勢,請命改差。

    」○府啓:「鎭安縣監樸思愚,怨父之淸,貪取爲事,多造私物,請罷。

    」上皆從之,洪則隻遞。

     ○有政。

    以任鼐臣爲判決事,尹復爲忠淸觀察使,崔希孝爲海州牧使,崔應龍爲密陽府使,李彥怡爲長興府使,柳世茂爲淳昌郡守,申季衡爲鎭安縣監。

     9月20日 ○丁酉,院啓:「廣興守李命生,人物悖戾,用心無狀,奪其妻同生奉祀,奸謀譎計,無所不至。

    當其妻父神主自外返魂時,躬自下去于中路,杖其神主擔持人,而奪其神主。

    身爲漢城庶尹,而構造妻娚無形之罪,發狀而謀陷,請罷職不齒仕版。

    前參議洪淵,本以貪鄙之性,濟以鷙悍之習,趨赴權姦,得躋堂上,至今士林唾鄙,猶恐得志,而爲他日之患。

    其畏之如虎者,非獨南民然也。

    大抵用舍,不可不嚴也。

    失節權門者,若又得志於淸時,則朝廷好惡,顚倒已甚,士趨何以定,人心安所懲哉?今之懲一淵者,乃以戒百淵於後也。

    請命罷職。

    長水縣監愼友善自到任之後,恣行貪濁之事,無所不至,人皆唾鄙。

    且縱其妻,亦貪虐聚斂,一邑之人,無不怨憤。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按此所論,李沈事發於公論,洪之爲人,善惡著白,雖有爲政猛悍之病,決不至爲他日士林之患,諫院之論,不亦過乎?」 9月21日 ○戊戌,是日上招左、右相,蔔領相。

    左相樸淳等以領府事洪暹、判府事李鐸爲薦。

    上以李鐸爲領相。

     ○上以禮曹所啓,宗系慶事別試,退行於明秋。

    上禦朝講于思政殿。

    領事樸淳、知事樸永俊、特進官元混、許世麟、李海壽、兩司洪天民、郭越、侍講官宋應漑、正字金宇顒、史官許銘、李養中、趙瑗入侍。

     ○上讀前受《湯誓》講訖,講官進講:「自今汝其曰,止觀世變矣。

    」講訖,宇顒進榻前,啓曰:「所謂世變者,由於人事得失之不一,而天地之氣數,亦有盈虛消息,而世道有升降,人心有淳漓。

    然而天理民彜,萬古如一日,人主所以建極於一身,而導率萬民者,初無異道也。

    是以虞、夏、商之時,世雖變,而當時人主爲學之心法,則未始不同。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虞舜、夏禹之心法也。

    以禮制心,以義制事,建中于民者,商湯之心法也。

    以禮制心,則惟一也。

    以義制事,則非惟精不能也。

    建中則執中也。

    若夫爲治之道,莫不由此心法,而措之制度文爲,雖有文質忠之損益,而三綱五常之理,亘萬古而不易者,未始變也。

    孟子曰:『舜生於諸馮,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歧周,西夷之人也。

    前聖後聖,其揆一也。

    』我國僻在東隅,殿下以聖明之質,而君臨之,其聰明睿智、仁義禮智之性,固已同符於舜、文,若能留意帝王之學,獨得於舜、文之心法,而得其導率之政,則東國之民之性,亦舜、文之民之性,未嘗小異,虞、周之治,豈不可復見於東國哉?世俗之人,識見卑下,不知此理,每以人心世道古今有異爲說,而謂古道不可復行於今,此皆不知學之人,而不合理之言也。

    願殿下勿爲此等卑下之論,謬誤聖志,而深以帝王之學自勉,謂先王之道爲可必行,斷然不疑,持之悠久,則何事之不可濟乎?天下之事,隻在立志而已。

    立志要高,不要下。

    志須極於遠大,而工夫貴於詳密也。

    殿下聖資高明,可以追蹤古先哲王。

    伏願深加聖志,則宗社臣民之福也。

    恭惟,國家列聖相承,頃者不幸權奸相繼,迷誤國事,一有剛毅正直之人,則輒加流竄殺戮之刑,於是士氣摧沮,國脈傷壞,人心不正,而不知禮義廉恥之爲何物,紀綱大紊,而幾不可爲國矣。

    逮我殿下嗣位之初,方拱默淵沖,而聰明恭儉之德,固已孚于上下。

    故禦極當天,而朝野之心已覺丕變,曾未幾時,收召故老,洗雪冤枉,德政之施,新而又新,所以上答天意,下孚人心者,幾無遺恨。

    當是時也,一國臣民顒顒仰望之心,皆以非常之功,望於殿下,當時臣以疾病,屛伏田間,伏見人心,頓覺振勵,爭欲濯磨,以沐至澤,而紀綱已似修擧矣。

    比年以來,人心解弛,紀綱廢墜,殆無以異權奸之時。

    臣在遐方,竊見爲守令牧民之任者,慢不以民事爲念,朝廷命令有所不達於民間,臣未知何故而至此也。

    臣田野之人,朝廷得失,有不得知,若以爲任事之臣,不得其人,則當今朝廷淸明,群臣亦豈盡非其人,固有賢俊之士矣。

    惟在殿下察其邪正短長,知其爲賢而用之,則分職責任,推誠委信,凡有陳列,虛心開納,使得展布所薀,則皆足以修政立事矣。

    但恐,聖志有不能日新,而講學培養之道,或未能盡得其道也。

    臣願,殿下今日覺悟,則便從今日爲始,洗濯磨勵,大加聖志,以王道爲心,生靈爲念,而不宜過自菲薄,因循苟且,而不復以古昔帝王自期也。

    殿下欲法哲王,亦不待遠求,隻據今日進講之書,取法成湯而已。

    孟子曰:『湯、武反之也。

    』湯、武聰明之質,亦有不及於堯、舜之純全,由其能學而知,利而行,克己復禮,而反身踐實,故及其成功則一也。

    然朱子曰:『湯反之之功,蓋精密考之於《書》,有曰以禮制心,以義制事;曰不邇聲色,不殖貨利;曰從諫弗咈,改過不吝;曰撿身若不及,與人不求備。

    在《大學》則記其《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湯之心,新而又新,無一時間斷。

    此皆成湯切實用工夫處。

    在《詩》則曰:『聖敬日躋,昭格遲遲,格于上下。

    』蓋其用工夫處,要在敬之一字而已。

    心存敬畏,持久不息,其效至於昭格上下也。

    然原其所以能至乎此者,其初頭用功親切處,唯在不邇聲色,不殖貨利而已。

    此語似若甚淺,未足以盡湯之德,然此本原之地。

    湯能先用力於此,使本原之地,無一毫私邪之蔽,虛明澄澈,故志氣淸明,義理昭著,而聖敬日躋,工夫有所施矣。

    願殿下視以爲法,敬之一字,用力之方,隻在日用之間,殿下燕居無事之時,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澟然常若立乎宗廟之中,朝廷之上,而不使小有人欲私邪之念,得以幹其間者,此靜而主敬也。

    對群臣必敬,而退居深宮,亦必敬。

    至於講書之際,反覆辨難,要使義理洞然,殿下聖學高明,其於文義之間,固不難明。

    然義理無窮,必有待講而後明者,敷陳政事之間,亦賜溫顔,反覆商確,都、兪之外,亦須籲咈,要使聖心洞然,見得事理分明而後已。

    此則窮理之事,而要在主敬工夫爲之本領也。

    殿下若能於此,深加聖意,而用力焉,則成湯反身之工,隻是於此更無他也。

    然臣非知道者,隻以所聞於師友者,盡達於君父之前。

    此非臣之說,乃古昔聖賢之說,願勿以臣之微賤,而忽其言,則宗社幸甚,臣民幸甚。

    臣本迂儒,於天下之事,無所知識,加以疾病屛伏山野,有司誤擧,殿下命召,臣不敢不承命上來,而自顧,無足以稱塞者,故謹上陳情疏,備陳微悃。

    天聰至高,未卽允許,而禦批丁寧,敎之以論思盡職之意,臣材識薄劣,言語拙訥,不足以於備論思之列,然愛君憂國之心,出於天理民彜,雖在愚賤,而固有之。

    至於學問之事,臣雖踈昧,未有所成,而亦嘗辛勤十年,從事於斯,而粗有所聞,非敢不無朝夕獻替,而畢陳其說也。

    但未知,殿下聖志,欲加意帝王之學,而追三代之治乎?此志果立,而奮然用力,則使小臣者,雖極愚陋,亦欲勉悉瘦鉈,依日月之光,而效其尺寸,以備輔助於萬一,如其不然,而隻欲爲姑息小康之事而已,則臣誠愚拙,未有大人格心之學,無以開發聖志。

    而其所學者,又皆爲已陳之芻狗,未有奇論異聞,可以聳動天聽者。

    環顧其中,實未知所以盡職之道也。

    伏願聖慈,察其微衷焉。

    」 ○李珥以直提學,被召入直,初入侍講《尙書》。

    珥進啓曰:「小臣疾病久退,今日伏聞,玉音殊不通利,不知何故而然也。

    竊聞,殿下不樂聞戒色之語,未曉聖意所在。

    想必殿下聖資,自是淸明寡欲,不待人言,故聞人此等語,便以爲不曉,而妄言故爾。

    然無則加勉,不宜厭聞也。

    」上曰:「汝曾上疏,亦言如此。

    然此卻不然。

    人之語音自不同,予語聲自是然爾。

    何疑之有?」珥曰:「殿下初年,臣嘗忝侍,這時玉音琅然,未嘗如此也。

    故臣敢疑之。

    」珥凡啓事時,辭氣頗傷快直。

    是時玉色頗以爲忤,仍曰:「爾何故久退不來也?」對曰:「臣羸疾,不堪陳力,且有心恙。

    又材力淺短,在此未有以補輔,每念苟祿,心恙增激。

    以此不得不退居。

    君臣之義,心豈敢忘?」上曰:「爾當留輔予,勿復言去也。

    」珥曰:「鄕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