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中)
關燈
小
中
大
軍卒贈給之數,預爲講定。
經年戰苦之人,豈可不給銀錢?」提督曰:「全羅道小星嶺,險固可守也。
此國人,每棄險阻,下營平地,豈不敗乎?求禮城子,亦空棄不守。
防賊之道,豈如是乎?」上曰:「軫念敎誨,尤感恩德。
所謂小星嶺,在何地方?」提督曰:「在智異山近處,雲峯之路,極險可守,而又倭賊必由之路也。
鳥嶺亦可守,而前日姓申者,不守其嶺,終緻敗事,自今皆可守也。
」上曰:「爲小邦經理,無所不用其極,尤謝罔諭。
」提督曰:「殿下自此往京城乎?京城民庶,幾盡餓死。
殿下有父母、君臣之義,須卽前進活民。
」上曰:「爲國之道,亦盡言之,寡人平生,奉以周旋。
第以賊未永退,民無固志爲悶。
」張雲翼曰:「大人今永西還耶?」提督曰:「此賊尙在,吾豈永歸?」上謂張雲翼曰:「倭賊未退,不得爲國之意,懇懇措辭以告。
」張雲翼曰:「小臣以上意,告提督曰:『大人今以小邦軍機,往會經略,小邦存亡,隻係此行』,則提督曰:『正是,正是。
』」上行宴禮。
提督曰:「俺初出來時,貴國地方,不至如此;今來見之,蕩破尤甚。
我軍必多擾害之事,而非一二人不得治罰,未安未安。
」上曰:「小邦臣民賴天兵,以有今日。
豈有擾害事?今承尊敎,反爲惶恐。
」提督,手書小帖贈之,曰:「隨不肖陪臣、通官,多有勤苦,乞賢王,加陞以見用人之公也。
」上曰:「敢違大人尊敎乎?謹當陞職,然後回咨以達矣。
」上以禮單贈二將曰:「小邦無表情之物,惶愧。
」提督曰:「馬疋未安,人參亦不可受。
願得硯石二面。
」上曰:「人參,小邦所産。
馬亦駑鈍無用,而願充下廐。
硯則當到京伻送。
」提督曰:「前已多受,又受未安。
」上曰:「大人軍兵,累月勞苦,不得饋一杯酒,願以薄物,犒賜軍中。
」提督曰:「銀兩,願分飢民。
牛隻,使之耕田可也,不受。
餘皆受。
」上曰:「弊邦之人,蒙天朝恩,得以再生,豈以此物望濟乎?願分貴府軍中。
」提督曰:「俺軍於天朝,自有分賜之恩。
願依俺請,拜禮如初儀。
」上出幕次,李提督、楊副揔出。
上出送于大門外。
○上還入幕次,引見接伴使李德馨。
上曰:「卿以國事勤勞,至於生病。
」德馨曰:「迷劣小臣,膺重任用心慮,自去月念後得病,不得問安於提督。
退熱之後,不意遽隨提督,向西一路,托以天兵擾亂,無一人待候。
黃海一路,尤爲可駭。
」上曰:「山谷中,避而不出乎?或以大駕支待之事,不來雲然乎?」德馨曰:「爲半出來於大駕支待雲。
」上曰:「提督何事,急急西向耶?」德馨曰:「以宋經略前會議事入歸。
前者提督欲還遼左,休養軍兵,臣答以老爺西歸,則漢江以南,賊又入來雲,則以臣言爲是,而其主意欲西歸,換以他軍矣。
其言曰:『欲往羗煙臺、湯站留住,賊若不去,則十月當出』雲。
」上曰:「張世爵、李如栢,何以還入京城?」曰:「見宋經略牌文,還入矣。
提督使譯官來言於臣曰:『爾國,文獻之邦也。
上下、大小,各賦一言贈我,則當誇示於中國。
須啓達國王,作冊四卷以送,』其所切求者,禦劄踏寶以惠雲。
」上曰:「提督能文人乎?」德馨曰:「文理則通矣。
又善畫蘭、竹,故小臣作一冊求之,則此冊似小,須將大冊來雲。
」上曰:「觀其回帖文,不好。
」德馨曰:「曾見所製平倭碑文,亦不好。
」上曰:「當送紙地,捧其畫格及書迹送之。
」上以藥封出賜曰:「此予囊中藥,卿其小休調理以往。
」 ○夜自一更至四更,月光明盛,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五更,客星在於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彗星在於華蓋西第五第六星外傳舍西第六第七星內,形色熹微,不得詳候。
四方有霧氣。
○傳曰:「天兵以我國事來苦。
若不得一兩銀、一柄扇而歸,則至爲未安。
此由於戶曹,不能緻察之失也。
雖不受銀兩,扇子累千柄分給,以此意移咨于經略前。
」 ○義禁府啓曰:「安世熙招辭中,現出宗室,拿來事啓下。
所謂宗室,卽德陽副令忠胤,而時在江西雲。
羅將發遣,拿來何如?敢啓。
」傳曰:「依啓。
」 ○左議政尹鬥壽啓曰:「臣達夜入去,則提督方騎馬,通名則曰:『委遣重臣,多拜。
今日過此』雲。
」傳曰:「知道。
」 ○左議政尹鬥壽啓曰:「臣昨夜,承問安于提督之命,且以監司項鎖屈辱之守令決杖事,亦爲奉命,三更末起程,日出時,始達于鳳山館前。
提督三吹上馬,臣卽冠帶,立于路左,令譯官林春發、韓潤輔通名,且告以地方官員,失於迎候,禮儀虧缺,極爲駭愕。
寡君聞之,未安于心,專差問安官,兼緻惶恐之意,提督答曰:『以大臣遠遣問安,多拜上。
地方官之事,忠厚之意掃地』雲。
臣急於復命,急馳回來,鳳山郡守,則不得見面。
令監司招來,今已現身,似聞接伴使李德馨,已爲決罰雲。
決杖事,何以爲之?敢稟。
」答曰:「知道。
鳳山郡守拿推。
」 8月15日 ○丙申,上自尹聘家,夕次于鳳山地民家。
○王世子陪廟社、內殿,發江西縣,渡朔時津,夕到中和地。
○卯時,上率百官哭臨。
釋緦服反吉服。
〈以是日,靖陵改葬也。
〉○兩王子歸自虜中,謁于道左。
○左議政尹鬥壽率通政以上啓曰:「兩王子來歸,臣等喜不可言,悲不自勝,區區慰感之意,不敢不達。
」答曰:「皇恩罔極,不知所諭。
」 ○備邊司啓曰:「全羅監司李廷馣狀啓內,本道左、右水軍所屬諸將,久在海上,顯有戰功,朝庭遣官饗勞,以示激勤之意』雲。
朝廷非無此意,而南方物力,經年蕩竭,措備無策,故不敢擧行。
且勞軍之擧,獨及湖南,至於嶺南水軍,則無所霑及,亦似未安,而本道蕩竭,姑竢事完,似爲得宜。
高山縣監申景禧,圖免己罪,妄報禦使,本道支待監官色吏,紛紜捉拿,輕欲行刑,人心驚擾雲。
捉緻軍門,從重決罰事,竝爲行移何如?」答曰:「凡道內守令,令監司自斷,或黜、或杖,成推斟酌在其手,拿來以上,則朝廷爲之可也。
近來,體貌俱失,朝廷則指授示罰之輕重,監司則自請于朝廷,使方伯失其威權。
今後察而爲之。
」 ○備邊司啓曰:「近日朝家事體,積成訛誤。
元帥、方伯等官,其於黜陟、論罰等事,雖甚細微,不肯自斷,一一遙稟朝廷,元帥、方伯,不過爲等閑之官。
至於軍令所係,亦可梟示,而每事必稟,臣等常以爲非。
今承聖敎,極爲允當。
請以此意,下書于八道監司及都元帥,如有犯罪守令,劃卽論斷後啓聞,以革帥臣權輕,朝廷遙制之弊。
」上從之。
○夜自一更至五更,月光明盛,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五更,四方沈霧。
8月16日 ○丁酉,上自鳳山民家,晝停于栗串船上,夕次于載寧郡。
○王世子,自中和晝停于黃州地民家,夕次于本州地民家。
○上乘栗串津舟,都承旨沈喜壽、左承旨洪進、左副承旨鄭姬藩、同副承旨張雲翼、副提學李??、直提學白惟鹹、校理金權、注書沈彥明、南以信、奉敎趙守翼、撿閱金湧入侍。
上謂李??曰:「爾爲經筵長官,予欲一言。
」李??進前俯伏,上曰:「古人有言曰:『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又曰:『同舟則仇敵一心。
』今日,予當思載舟、覆舟之義,下亦念同舟之義可也。
」??曰:「同舟皆經幄之臣,而聖敎及此,不勝感激。
朝廷不能奉行聖意,緻有今日之事。
此後若不奉行此意,則臣等之罪也。
」沈喜壽曰:「民水之喩、同舟之戒,孰不感激?」洪進曰:「今承上敎,滿朝諸臣,孰不思竭一心?李??之言切當,此後如有不爲奉行者,萬死無惜。
」沈喜壽曰「上有此敎,東方萬世之福。
」李??曰:「在廷臣僚,不忘同舟之義,則自然可和。
」張雲翼曰:「聖意自前每欲和之,而臣僚不能奉行而然。
」上曰:「今日適乘舟,故因所見言之耳。
」 ○司憲府啓曰:「接待天將,乃一國莫重之事。
所當十分敬謹,而頃日提督西還之時,一路守令,或有全不現身者,或有不謹接遇者,提督至發未安之語,使聖上終始至誠接遇之意,歸於虛地,極爲駭愕。
各站支應,守令其不現者,請命拿鞫,其不謹者,先罷後推。
監司爲一道之主,不能周詳撿察,其罪亦大矣。
請命罷職。
」答曰:「徐當發落。
」仍傳于政院曰:「此言甚當。
予非不知,但蕩敗之邑,又差生手之官,則無以措手足也。
予意如此,問于備邊司。
」 ○備邊司啓曰:「天朝大將,奉命遠征,卻賊而歸。
此何等行,而沿路守令,不唯不謹,至於逃避?揆以常典,拿鞫猶輕,而爲其道主,不能糾撿,臺論之發,不得不爾。
第以拿命雖重,據律照斷,終歸無實,不若從重決杖之爲愈。
」上從之。
命以此意,答憲府。
○罪人黃赫、李瑛等推案。
黃赫招辭大槪:「附賊之計,情理所不近。
若問王子,則可知也。
割地講和之請,非由臣唱之也,正賊先發此言。
金貴榮曰:『此賊,欲割地者,非眞割也。
欲以此恐喝,若多其金帛,可以利動,一行同議爲狀。
』臣語金貴榮曰:『雖欲如此,廟算必不輕許。
若以持獻江南一片土,成罪則如何?』雲雲。
關白殿下雲者,此乃僞書,非眞狀也。
不書名字者,倭奴自中相稱亦曰臣,或稱王子爲太子。
犬羊之徒,無知如此。
若使倭寇,又知我國狀啓規式,則後日之患,有甚於關白殿下之稱,故絶不開示。
前日李弘業所齎僞狀,亦不書臣字者,意蓋在此。
前後之書,皆出臣手者,虜中見存者,隻有臣父子及李瑛而已。
老父病廢,王子必令臣書送。
當此時,讓於何人乎?仍念古人遭此患者,亦或有之。
胡地十九年,冷山九年,可謂偸生苟活,而當時以爲忠,後世莫及者,其忠信素孚於人也。
臣共王子,相依爲命,表節之志,非不明白,而隻以僞書之故,無理之說,四面而起,亦由平生言行,無以取信而然雲雲。
」 ○李瑛招辭大槪:「臣受任之日,乃李渾敗兵之後,道內軍士絶無。
百爾思之,束手無策,而臣前後盡心國事,諸將所共知,軍卒所共知,棄城遁走,則萬無也。
俘擄以後僞狀着名事,則臣以不學武夫,凡幹文墨之事,不通事理,問於赫則以爲:『不傳之僞書,不書臣字者,以防後日之慮』,雲,故臣無情參着,萬死無惜雲雲。
」入啓,傳曰:「三省交坐姑罷。
」 ○夜自一更至五更,密雲,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經略移咨: 爲照倭奴,倡亂朝鮮,徑走三都,直破八道。
本部回思,去歲今時,王之基業,危且殆矣。
玆幸神威遠赫,我武維楊,不數月間,下平壤復開城,逐鹹鏡收王京,保全羅守慶尙,退釜山倭奴乞哀遁歸。
王國江山,完然如昨,近復撥留兵將居守,是天朝字小之仁,厚且深矣。
本部與提督,贊畫共事,文武之人拮據擔當,亦至且盡矣。
顧留兵不能久戍,援兵恐難再煩,倭賊不能保其不復來,修守不可不亟爲之整飭。
今據報,劉綎等官兵,駐箚大丘等處,人無糧、馬無料,非但葷菜不能沾唇,卽鹽醬未曾入口,至皆相向而泣。
似此氣象,何能固留守者之心,而本部亦難責其爲王効力也。
今且無論留兵爲王居守,籍令句當天朝公事,假路貴疆,未審亦爲東道主否耶?此皆陪臣輩,溺豫已久,迷復不悛,以至漫不經心如此。
今聞王之第二胤光海君,英恣偉發,妙蘊岐嶷。
鄙意以爲,棄此國基新復之際,委令巡歷全、慶、忠淸之間,事無大小,聽其裁決。
如排選軍兵,必親閱,則巽輭柔脆者,不敢挽雜矣;修設險隘,必親査,則鳩工聚材者,不敢怠玩矣;搬運糧餉,必親督,則支放供給,不敢缺乏矣;置造軍器,必親驗,則鋒銛堅厚,不敢草率矣。
8月17日 ○戊戌,大雷電以雨。
○上自載寧郡,夕次于載寧地民家。
○王世子自黃州,夕次于鳳山廣串地。
○委官啓曰:「韓格能學倭語,與賊將交結甚密,交質、割地之事,聞之不覺竪髮。
此人,斷不可容貸。
以軍律卽時處斷,更何所疑!李瑛,以主將,先失其威,爲本國人所縛,至陷於虜中,則更無可爲之事。
偸生苟活,罪則有之,而別無附賊顯然之狀。
傳旨以爲,無異於黃赫父子之罪,而其父子特蒙天恩,瑛獨受誅,不無冤悶。
然國家大刑議處之事,所係甚重,要在聖斷。
」答曰:「黃廷彧等,以其勳舊,而侍陪王子故也,亦非將帥也。
李瑛,以閫帥,見敗擄辱,俛首賊庭,前後媚賊之書,無不竝參,至於尊賊、背君,兼有他人所無之罪,不可容貸。
近來倫紀斁盡,節義掃盡,軍律喪盡,不可不正其罪。
然此回啓,必是朝廷公論,依所啓,竝遠竄。
」 ○兩司啓曰:「人臣之罪,有關倫紀,則神人所共憤,王法所當討,其不可容貸固矣。
罪人黃赫,托婚王室,受保護王子之命,其感激報效之義,實非他臣之比,而陷賊之後,一以偸生苟活爲得計,無君背國之事,無所不至。
割地講和,諂媚賊庭,尊賊酋爲殿下,於國書不稱臣,前後悖慢之書,皆出其手,人臣大義,斁絶無餘。
及其鞫問之際,其所供招,無非矯飭誣罔之言,而一問之後,止命遠竄,豈足以扶人紀,而正王法乎?罪人李瑛,身爲閫帥,先失其威,反爲土民所縛,及至見擄,其偸生苟活,無君背國之罪,與黃赫父子無異,而年前別狀之內,亦多悖逆之語。
人臣負此大罪,豈可一刻容息於覆載間乎?請黃赫、李瑛,竝命依律定罪。
」答曰:「已爲參酌定罪。
不可依律,不允。
」 ○備邊司啓曰:「伏見接伴官徐渻狀啓,劉總兵之軍,苦厭嶺嶠荒遠,欲守京城,或守平壤。
然則鳥嶺以南,棄而不守,極爲可慮。
但經略之咨有雲:『天兵分爲二枝。
一枝分布南原、晉州之間,守全羅;一枝分布大丘、善山之間,守慶尙』雲,則必此分付,不及於劉綎之軍,而有此雲雲也。
經略咨文,謄書以送,似爲無妨。
蔚山、慶州、密陽、大丘、金海、晉州等處,皆作荒墟,隻有毀堞頹基雲。
修繕之擧,隨便措置事,左右道監司處,下諭爲當。
」上從之。
○午時,日暈。
夜自一更至五更,月光明盛,且有淡氣,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8月18日 ○己亥,上自載寧地,晝停于鵲川,夕到海州。
○大司諫樸應福啓曰:「臣本無狀,待罪言地,見事不明,多緻錯謬。
昨者辭避之時,所當退竢物議之如何,而一辭旋出,有若無罪者然。
一擧而有此兩失,尤不可仍冒。
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正言姜綖來啓曰:「大司諫樸應福,以一擧而有兩失,引嫌而退。
當初旣知李瑛罪關倫紀,而啓請拿鞫。
昨日辭避之後,又知其罪在罔赦,而卽請依律。
擬律之際,未及立異,辭避之後,不卽退待,偶未及察而然。
不可以此,輕遞言官,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大司諫樸應福啓曰:「臣之所失,揆之事體,斷無可出之理,而同僚以偶未及察,啓請出仕。
有言責者,論事直截,少不撓改,乃其職也。
豈可以偶未及察,靦然行公乎?請亟命罷斥。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掌令李有中啓曰:「臣以李瑛之罪議啓時,不能立異,旣與大司諫樸應福,同爲辭避矣。
但一辭而旋出之失,則臣亦有之。
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正言姜綖啓曰:「大司諫樸應福,啓請出仕矣,今又引嫌而退。
臣之所見,不能取信,以緻同僚再避。
不可仍冒,更爲處置,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持平樸承宗來啓曰:「樸應福,雖出於無情,而似有先後之不同。
言官論事之體,不可如是,勢難在職。
樸應福,旣以此難於在職,則姜綖請出,亦不無所失。
請大司諫樸應福、正言姜綖,竝命遞差。
李有中,議罪李瑛之時,雖不卽立異,旣覺之後,旋爲引避而論啓,其不退待,別無所失。
掌令李有中,請命出仕。
」答曰:「幷依啓。
」〈史臣曰:「隨事敢陳,諫官之職也;不行則去,諫官之體也。
有罪莫懲,王法不行。
況此背君附賊之人乎?倫紀不明,國不爲國。
況此興衰撥亂之際乎?嗚呼!循例塞責,而折檻、借劍之無聞,委曲顧眄,而引嫌圖避者皆是,則將焉用彼諫官爲哉!其不得回天心,而正王法宜矣。
」〉○司憲府連啓黃赫、李瑛,竝命依律事。
答曰:「黃赫不允,李瑛事徐當發落。
」 ○備邊司啓曰:「伏見黃海監司柳永慶書狀,徐、謝兩天使自雲:『與兩王子,約言於安州』雲。
徐、謝兩公,於王子有脫出虎口之功,不可不依約相見。
」答曰:「王子已於王京相別,不須強爲追見於安州。
經略已自定州向義州,王子亦遠來勞困。
予意不必往見也。
」 ○夜自一更至五更,密雲,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二更三更,月暈。
○備邊司啓曰:「伏聞自上特遣近臣,賑恤都城之民。
德音一下,遠近孑遺之民,其爲感泣,爲如何哉?前日賑救之穀,其數不少,皆歸於不患寡而患不均之嘆,極爲未安。
今則近臣,親自銜命而行矣。
令流民列坐市街,以米一千石,均一俵給,宣布德意,勿以還上施行。
且田稅米、太,元數不敷,而天兵留在,意在於我國大米。
一馬所飼之豆,亦多。
田稅米太,務令貯蓄,以爲他日之用。
隻以唐糧小米一千石俵給,似得接濟之宜。
」上從之。
仍命言于進去承旨。
8月19日 ○庚子,大雷電以雨。
○上在海州。
○王世子,自載寧地値雨,次于大慈院。
○罪人李瑛伏誅。
〈史臣曰:「敗軍棄城、忘君附賊,瑛之誅宜矣。
然以附賊,則首惡猶存也;以敗軍,則非獨李瑛也。
治厥?從,釋其巨魁,其何以服人心,而示後世乎?」〉○備忘記曰:「今日,賊勢有萬可虞。
備邊司自前處事弛緩,經賊二年,未嘗鍊一兵、修一械,隻望天兵,惟竢賊退,無乃不可乎?前日鍊兵事傳敎,而予言不得施矣。
雖然似不可如是悠悠,以待其亡。
今山陵都監已畢。
予意,別設訓鍊都監,差出可合人員,抄發丁壯,日日或習射、或放砲。
凡百武藝,無不敎訓事,議處。
」 ○備邊司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備邊之任。
當此國家艱危之日,未嘗獻一策、發一謀,以裸活國禦敵之猷,孤恩負國,自知審矣。
聖敎所及,摸出臣等情形盡矣,兢惶踧踖,無地自容。
」答曰:「今日之事,實是卿等之力也。
朝之所言,隻因訓鍊而發,勿待罪。
」〈史臣曰:「方今上有嘗膽之主,下無運籌之臣,國步之艱危日甚,廟謨之玩愒依舊,如此而望其恢復,蓋亦難矣。
時人語曰:」上敎允當,承政院;惶恐待罪,備邊司。
「〉○憲府連啓黃赫依律事。
答曰:「瑛則兼有軍律;赫則有陪行之勞,待以不死可矣。
不允。
」 ○弘文館副提學李??、直提學白惟鹹、校理金權等:「伏以宋臣司馬光有言曰:『爲人臣者,策名委質,有死無貳。
』不如是,而一有偸生苟免之計,背國媚賊,無所不至,則在王法必誅,而不容少貸者也。
罪人黃廷彧、黃赫等,或貴爲卿相,或親連肺腑,而被擄在賊中,不顧君臣大義,千思百計,隻欲爲偸活之地。
至乃稱關白爲殿下,是尊賊而以爲君;於國書不稱臣,是忘君而不爲臣矣。
其他割地講和,種種背逆之狀,不一而足,有難枚擧,而隻此一事,君臣之義滅久矣。
人臣負如此罪惡,不以王法正之,一鞫之後,遽命竄謫,此輿情之所共憤,而公論之激,愈久愈甚者也。
請竝命準律定罪,以快輿情,以正王法。
」答曰:「或是國家勳舊之宰,或有王子陪行之勞。
參酌定罪,不可依律。
」 ○備邊司啓曰:「大兵勢當留駐兩南,我國軍餉,雖極措置,蕩敗之餘,收聚難繼。
義州留儲唐糧外,亦有山東繼運之穀。
此穀令海運判官,與忠淸、全羅監司相議,搜出公私舡隻,令各其官,給梢工糧物,僉使萬戶中,差員別定,一時起送義州,來月內,還泊于羣山,或自韓山到公州、錦江,急時輸送于天兵所在處何如?」上從之。
○李齊閔爲司諫院大司諫,兪大儆爲司諫院正言,樸弘老爲弘文館校理,李睟光爲侍講院弼善,趙守翼爲侍講院說書。
○夜自一更至四更,密雲。
五更,月光明盛,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三更四更,月暈。
8月20日 ○辛醜,王世子自大慈院,晝停于海州地慈恩塔,夕次本州。
○中殿、東宮,奉廟社主,至自江西,上率百官,袛迎于廟門外。
○憲府連啓黃赫依律事,上不從。
○以成壽益爲禮曹參判,姜綖爲兵曹佐郞。
○夜自二更至五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候,彗星形體甚微。
五更,流星出王良星下,入西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二尺許,色赤。
8月21日 ○壬寅,掌令李有中、持平李慶涵、樸承宗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言地,論事疲軟。
黃廷彧之罪,有關倫紀,不可容貸,而未能堅執,遽爾停上,物議非之,勢難在職。
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弘文館副提學李??、校理金權等啓曰:「伏以掌令李有中、持平李慶涵、樸承宗,以論事疲軟,引嫌而退。
臺諫將黃廷彧事,累日論列,別無疲軟之失,而但廷彧雖已鞫問,李瑛、黃赫等,未及竝鞫,則是綱常重獄,時未究竟,而不待瑛、赫之來,遽先停止,物議之非,勢所難免。
臺諫少有人言,不可在職。
請竝命遞差。
」答曰:「依啓。
」 ○以李睟光爲司憲府掌令,李有中爲弘文館副校理,黃愼爲司憲府持平,李光庭爲司憲府持平。
○夜自二更至五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候,彗星形體甚微。
○備邊司啓曰:「本道,兵戈蕩敗之餘,公私赤立,民皆逃散,加以天將、天兵往來之外,至如本國差送大小人員,廚傳支供之費,專不減省,一如平時,殘敗列邑,蕩不能堪。
此外守令之瘠公肥私,爲非法,刷馬之多數徵發,或斃或失,種種弊端,難以枚擧。
在平時,尙有問弊、巡檢等禦史,況此兵興、闆蕩之時乎?本道旣有督運禦史樸文叙,巡行列邑,兼察此等之弊,或爲啓聞,或爲決罰之意,知會何如?」上從之。
8月22日 ○癸卯,備邊司啓曰:「我國順倭人二萬餘名,尙留海上雲,我國招來無路。
今適南好正南去,送咨于劉揔兵,以白旗招之,許以生道何如?」答曰:「依啓。
然此事,恐未易成也。
」 ○備忘記曰:「觀劉員外回帖,雖曰倨傲,其爲我國慮則至矣。
大槪我國備邊司所爲,若如諸唐官之憂,則我國何患乎不振?予不勝感慨。
」 ○備邊司啓曰:「我國雖在全盛,物力兵力,固不能當中國一大縣,而今擧天下大軍,入彈丸殘破之餘,已經二年。
千瘡百孔,一時露出,百般方便,將不可掩拙。
到今事勢,極爲悶迫。
今見經略咨文,其所責諭,種種難堪,至於築城作臺一事,前未有此擧,而今忽雲雲。
前往胡澤等,隻是與劉綎等,相度形勢而已,未有卽設城臺之事,而今忽責問某月興工與否,亦爲悶迫。
發我戰卒,隷劉綎訓鍊事,初不別抄一軍,隻令本道將官所率軍兵,自此前後所送新及第及精兵等,疊相往來,隨便學習,而賊猶在岸,兩南要害郡縣及賊路所衝處,分布防戍,而原數單弱,猶懼不克。
今若盡撤諸將之兵,悉詣劉營,則訓練反爲緩事,而目前防戍誠爲汲汲。
舍此而別抄他軍,則水陸漕運,支供天兵外,必無可發之兵,此亦悶迫。
略將此意,先爲回咨,且以咨文及啓辭之意,下諭于都元帥、兩道兵、水使、巡邊、防禦、管糧等官,何如?」上從之。
○憲府連啓黃廷彧、黃赫等依律事,上不從。
○備邊司啓曰:「謀大事者,固不可顧小弊,亦不暇恤人言。
但海州爲監營,數百年于玆,一道民心,以爲耳目之所安,一朝更改,其情不便。
至於官屬,勢不可不分而二之,彼此俱不得成形,亦爲可慮。
延安,本不可爲營鎭之地,隻以監、兵使計出於不得已。
甕津有城子鎭軍,而其形勢,亦非元帥所居之地。
然此二地,比他邑稍可,故啓稟矣。
黃州,自國初,實爲巨鎭,在全卽爲兵營,未爲不可,但蓄力聚衆,築城設機,以爲長遠之規,然後爲營。
姑以牧使爲防禦使,節制一道兵力,似爲無妨。
」答曰:「然則欲革罷兵使之意乎?若一向未能定,則待他大臣入來議定。
」 ○以訓鍊都監事目,傳曰:「鍊習火砲,固當爲之,然火藥未敷,不必偏習火砲,如騎射、步射,或踴躍擊剌,或追逐超走,皆可爲之,惟在敎之者,誠心盡力;而習之者,日日不怠,時加賞格,以激勸之而已。
昔戚繼光之敎士,其法非一,而囊沙懸於足,使之習走,漸加其重,以爲常,故臨戰趫捷無比,卽其一也。
蓋人性,各有所長,訓鍊士卒,宜多方以敎之。
且不必武士,如本官人,抄出丁壯數百,除其身役,敎訓試之如何?竝斟酌施行。
」 ○夜自一更至五更,密雲,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禮曹啓曰:「京師漸邇,陵寢入望。
香火之廢,已經二年,上下悲感之情,爲何如哉?慰安之祭,似不可廢。
廟社姑安於權設之宇,亦當有慰安之祭。
設行祭物,與戶曹適中磨鍊施行。
」上從之。
8月23日 ○甲辰,憲府啓曰:「黃廷彧、黃赫依律事。
京畿刷馬之弊,難以枚擧。
姑擧其甚者,京畿以結蔔分定,而自有匹數,前期入城待令,爲差使員者,點撿收拾,自足緻用,而或撓於請囑,或甘於贈物,私自放送,倉卒立馬令下,則力奪行路之馬,以充其數。
一入唐兵之手,永無還推之理,失路之人,呼號滿路,極爲駭愕。
請差使員中作俑奪馬者,罷職以懲其餘。
坡州爲邑,傍於大路,且其殘破尤酷,而曠官已三四朔,極爲寒心。
新牧使沈友正在京城中,足發重瘡,數月內勢難赴任。
監司至今未有處置,請京畿監司推考,沈友正改差,極擇曾經臺侍有名望文官,以責蘇復之任。
」答曰:「黃廷彧等,已爲參酌定罪,不可依律。
其罪又非如李瑛之以閫帥棄城敗走,兼犯軍律者之比。
餘依啓。
」 ○備忘記傳于賓廳曰:「此揭帖,乃吳惟忠送于徐、謝,仍使傳于王子,啓于國王者。
小草記,吳軍中裨將之贈王子者雲。
觀此記,軍糧事極悶。
如是而欲留天兵,寧有其理?且吳將親言於王子曰:『軍糧絶乏,士卒連死,至於善山府,則隱匿好米,給以爛米,鹽醬竝不得食。
須啓于國王。
』其言反覆丁寧,極悶雲雲。
見而回啓。
善山官吏似當重治。
且李山甫,專以糧餉事下去,何不下去于嶺南地界,號令督運?竝察以啓。
」 ○備邊司啓曰:「軍糧絶乏,先期搬運於他道。
本道不甚被兵之處,富人、巨室,或有藏置穀物者。
零細輳合,則亦可補萬一,而事不預圖,至於天兵柺腹餓死。
朝廷雖日夜憂慮,而方嶽之臣,不善措置如此,極爲未便。
下書切責爲當。
善山府使,以腐爛之米,供饋天兵,則其罪重矣。
今本道監司,推覈重杖。
大抵嶺南糧餉,一切匱竭,不可專責於湖南、江原道嶺東近南之官,忠淸道糧儲稍裕之邑,竝爲量力搬運事,亦爲下諭。
李山甫,專爲糧餉一事而去,未聞十分檢督,亦爲下書申飭。
」上從之。
○政院〈行都承旨沈喜壽、行左承旨洪進、同副承旨張雲翼〉啓曰:「兩王子被繫踰年,一朝得脫虎口,復見天日而來,皇恩罔極,仰答無階。
今所趨造感泣,以謝罔極之恩者,捨經略而誰也?前日辭謝之帖,臣等偶見,不能無未安之意。
順和君,年少且病,固難強責,如臨海君,似當自力一行,上以緻聖上慈天之喜;下以申自己肉骨之感,揆諸情理,斷不可廢。
臣等職忝近密,旣有此懷,不敢不達。
」上令備邊司議啓。
○傳于政院曰:「前日見失禦弓,今始得之矣。
聞載寧郡,囚禁得弓之人雲。
旣爲失去,則其得之無怪,勿推放送。
」 ○以柳熙緖爲兵曹正郞,尹暾爲弘文館副校理 ○夜自一更至三更,密雲,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四更五更,容星在於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8月24日 ○乙巳,憲府連啓黃廷彧、黃赫依律事。
答曰:「勳舊之人,豈可置諸死?當此國事忽蔥擾之時,斟酌勿爲煩執如何?不允。
」 ○備邊司啓曰:「王子面謝經略,揆諸情禮,斷不可廢。
今見政院啓辭,實合事宜。
臨海君親往經略處,緻謝爲當。
」答曰:「依啓。
」 ○德陽令、李峻慶推案。
德陽令忠胤招辭大槪:「臣於倡義使陣,終始從軍,今年四月,始聞宣、靖陵之變。
主將金千鎰招緻宗室等,自募奉審時,臣以成廟四代孫,忘身自願,率別將李峻慶等及軍人三十名,十七日辰時,行穿賊陣,三更得達靖陵奉審,則墳墓掘破。
臣等哭臨後,使牙兵徐介同,先入壙中搜覓,則有一屍身置壙中,倉卒之間,罔知所爲。
遽脫臣着草綠甲天益一件、李峻慶所着鴉靑襦天益一件、白色女短襖一件,使李峻慶等,斂襲絞結,深掘壙中,仍爲埋置,以瓦覆之。
又往宣陵,兩陵搜覓則,未得所在之物雲雲。
」 ○再推:「臣則不入壙中,使徐介同入見,則內外梓宮,已爲燒灰,隻持木片出來。
魂遊石近處,亦有燒灰之跡。
其屍身,則壙內當中橫置,而當初倭賊掘破時,灰沙等物壙內多積,故以所持去小時郞,掘開瓦,則曲墻上蓋瓦也。
恐爲風雨所濕,取而覆之雲雲。
」 ○李峻慶招辭大槪:「臣以倡義使金千鎰軍,倡義使以爲,賊藪中他人所難去,使臣奉審靖陵。
卽與德陽令,從冠嶽山下,令奉常寺奴介同,指路而行。
迷失其路,德陽令與介同同去,臣艱難追往,則德陽令已到陵所,迎謂臣曰:『玉體在壙中』雲。
臣問曰:『誰入見之?』德陽令曰:『介同入見。
』臣曰:『進賜,何不入見?』德陽令曰:『我有心症。
如此之處,自前難近。
』臣曰:『此事,專在宗室。
何如是虛踈乎?』臣問介同曰:『壙中深幾許?』答曰:『三丈許。
』臣以帶引之而下,則暗無所見。
介同曰:『玉體在此。
』臣禁勿撫摩,仍擊火見之,則屍身於壙中深處橫置,頭髮、鬚髯皆無。
仍使德陽令,脫所着衣裹腰上,脫臣所著衣裹腰下。
介同亦以一白幅來給,臣問其所得處則曰:『得於曲墻外,』裂以絞結雲雲。
」大槪,德陽令所供同。
入啓曰:「德陽令、李峻慶所供如此。
姑待李弘國推問後,歸一何如?」答曰:「依啓。
」 ○夜自一更至五更,客星在於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四更,月入東井星,彗星形體甚微,不得看候。
8月25日 ○丙午,備忘記曰:「上言陳訴者,多言身有軍功,未得蒙賞雲雲。
實有軍功,而賞典不酬,則人心解怠,雖欲討賊,而不可得。
令備邊司,各別察施,俾無訴冤之人。
且前有傳敎,納栗人亦多未蒙酬賞,多有人言。
更速一一相考論賞。
且恐外方奉使之人,不無欺民之弊,亦爲撿飭事,竝言于備邊司。
觀上言,多願減還上,或待年還納雲。
還上雖是爲民之事,當此蕩敗,民生盡飢,無由還納。
一路各官及大駕所經之邑,或半減或待年捧納,以示優恤之意如何?言于戶曹。
中外民生,飢餓盡死,中夜長籲。
我國生類盡矣,不能賑救者,由其無粟。
不耕何穫?明春之事,尤極寒心。
宜及今時移轉於兩湖,分給畿甸及此處之人如何?其他勸耕一事,各別留意施行,其間曲折,有司察爲事,言于備邊司。
」〈史臣曰:「宵旰之軫念至此,而奈奉行之無其人何哉!古人曰:『人君勤於求賢,而逸於得人。
』若不得人以治,而徒憂惕於事事,則誠恐日亦不足,而終無以有爲矣。
」〉○憲府連啓黃廷彧、黃赫依律事,上不從。
○政院〈行都承旨沈喜壽、行左承旨洪進、同副承旨張雲翼。
〉啓曰:「前後累千武擧之設,專爲勦滅方張之賊而已,及其點行之際,百計圖免,或初不登道,或中路落後,或纔赴戰所,旋卽逃潰,無一人與賊交鋒,其在催遠之行,極矣。
今見樸晉書狀,新及第逃亡者,亦至四百餘人。
國無紀律,至於此極,思之不覺寒心。
行路之時,公然刼掠,有同寇盜,旣逃之後,不示嚴明之譴,使之安坐,則無賴之徒,有何所創艾,而肯赴矢石之場哉?平時及第出身,雖犯極罪,不爲削科,此固國朝寬厚之法。
此事變後武科,則恐不可待以常規。
許多人雖不可一依軍律,而須用削榜之規,然後庶不失當初設科之意,且有萬一之效。
」答曰:「政院啓辭至當。
依啓。
」 ○備邊司啓曰:「伏見黃璡狀啓,經略見吳億齡齎去催發奏請陪臣之咨,頗有怒色雲。
奏請之行,勢難強拂入送。
但倭賊尙據我境,兇謀難測,天朝將官,以賊退,撤還我國。
亦不奏知今日之勢,則他日雖有緩急,無以爲辭。
昨見鄭昌衍狀啓,提督言:『爾國以卻退賊兵,脫還王子等事,再送謝恩,兼贊經略功德,則經略不爲沮止』雲,謝恩使鄭澈入去矣。
然今又爲賊退海上,王子出還,留兵防守等事,以黃璡又爲謝恩使。
其奏本末端,仍及兇賊尙據是境,及時勦滅,以畢皇恩事,婉曲陳懇無妨。
」答曰:「奏本末端,仍及以下一款,經略見之,使之勿爲,則其時何以爲爲答耶?」 ○備邊司啓曰:「又送謝恩,似無大妨,而奏本中末端一款,乃是實有之事,語次及之,恐不緻經略之沮止。
然或慮此,則姑留黃璡,待經略回程後發送,亦或無妨。
」答曰:「依啓。
」 ○政院以李肜、李彩等推案。
李肜招辭大槪:「臣嘗悶漢陽賊退之後,提督與賊講和,無意追擊。
及其養降倭於江監,入倭使於城中,晉州城陷,人心尤懼,而提督不唯主和,又有西還之志,臣不自勝憤,遽有呈文之計。
非不知功德之罔極,而姑爲矯激之說以感之,比提督於秦檜者,激其志也。
今不滅倭,後日之患,必不救。
臣欲極其弊,以激提督之心。
故預陳小邦不支,倭入上國之時,率小邦背君之徒雲,非謂今時有背君者也。
臣素有心症,今七月,重痛染病,又患瘧疾,提督招見之日,臣不食一匙之粥,沽酒半甁盡飮,手雖操筆,心則茫然,急遽之間,妄發失言雲雲。
」 ○李彩招辭大槪:「賊犯我國,緻令鑾輿遠播,宗社丘墟,陵寢燒掘,王子被據,此乃臣子不共戴天之讎也。
天子遣兵討之,此非我國私讎,實中國之巨賊。
提督無討賊之意,終欲講和。
又入倭使於城中,南陲盜賊,還爲奔突。
臣不自堪憤,七月十四日,與兄肜相泣曰:『賊勢若此,力不能制,若呈文于提督前,盡誅在京之賊,追擊嶺南之倭,則兄弟雖死於提督之鈇鉞,庶全我國之勢。
』僅能作文進呈,或以哀辭感之,或以狂言激之。
提督見文後,傳言曰:『今日,氣不平。
明日當問。
』明日早朝,接伴使招臣等,臣等卽時進去。
提督軍官稱號人出問曰:『提督功德至大。
汝何咎焉?』臣答曰:『提督功德則至大,而倭賊是食肉寢皮之讎也。
今倭使入城中,玆陳痛憤之懷。
』已而提督招臣等問曰:『汝何不早見我?』答曰:『轅門至嚴,微末小生,不得出入。
』提督硏朱書示曰:『二生責本府過重,可笑。
』答曰:『願以死爭和議之非。
』提督曰:『和議非吾志也』雲。
至於別紙,則不知事體之儒生,非但遽見提督之威,至於使人拔鬚、唾面,疊相催促,故遑遽錯亂,妄發失對而已。
誣陷本國事,萬萬無理雲雲。
」入啓曰:「元情所招,則大槪如此,而誣陷兇逆緣由,不爲承服。
刑推何如?」答曰:「夜深勿爲。
」 ○夜自二更至五更,客星在於天蒼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蒼星。
四更,土星與金星同度,彗星消滅不見。
○傳于政院曰:「平壤收復後,韓準以謝恩使往來;京城收復後,鄭澈以謝恩使,方爲赴京矣。
今者賊留南方,別無謝恩之事,令備邊司,廣議處之。
」仍傳曰:「聞京城之民,亦飢饉而死雲。
船載鹽石分給,則合於蔬菜而食之,庶或得生。
急急爲之。
」 ○備邊司啓曰:「督捕使樸晉狀啓內,所率精兵,數日之內,相繼逃亡者,至於四百四十八名。
雖緣絶糧,國無紀律,以此可知。
主簿、部將、守門將、奉事、參奉竝十九人,依前例盡削前職,無職人等,令所在各其道,秘密捕捉,各杖八十後,竝送于都元帥處何如?」傳于政院曰:「此人等,以軍律言之,則皆應死之人。
杖律亦爲一百,而必減二十,隻請八十,何意耶?問之後施行。
」仍傳曰:「南方邊報,未得知之。
元帥絶無狀啓,必通內外之情,然後方可爲也。
宣傳官,極擇有計慮可用之人,以大駕前進之意,諭于都元帥。
元帥如有陳達之事,使之書於別紙,急急齎持而來。
此宣傳之去,備邊司如有通問之事,亦言送可也。
」 ○備邊司啓曰:「劉總兵所率之軍,旣無所食,退屯諸處,而節迫授衣,亦無禦寒之具。
或雲:『前日所送提督軍前銀兩,送于總兵,俵給軍士似當。
但以三千兩,分給六千餘軍,一名所得僅半兩。
且雖得銀,地方無可買賣,莫若以千兩,貿得去核綿花于遼東,可得萬斤木花。
雖不準數,可得八千斤』雲。
令事知譯官次知,又令義州府尹,定可信人十名,往來遼東,急急輸送,則可以分給劉軍,亦可用於他處矣。
敢啓。
」答曰:「依啓,急急爲之,使無不及之患。
」仍傳于政院曰:「劉綎軍已赴南方。
往遼東木花貿易分給,似可及乎?」回啓曰:「劉軍赴南方,且着裌衣。
非不知遼東貿易道路遼遠,而我國地方,他無措備之策,不得已貿易矣。
」 ○傳于政院曰:「諸陣軍卒,或餓死、或勤苦,自上體念惻隱之意,作敎書送于元帥處,使之諸鎭曉諭之意,言于備邊司,議定後,送宣傳官。
」 8月26日 ○丁未,憲府連啓罪人黃廷彧、黃赫事,上不從。
〈廷彧,賦性狡險,貪權嗜利,無所不至。
赫,爲人浮浪,素無行檢。
畢竟,背君附賊,自陷於極惡大罪。
〉 史臣曰:「罪莫重於背君,惡莫大於附賊,而廷彧父子,以王室姻家,獨免顯戮,其可謂國有典刑乎?瑛雖伏辜,目不瞑於地下矣。
」 ○賓廳啓曰:「兵久不解,已經歲年,糧乏衣單,殺馬以食,聞之惻惻,有足動心。
逃亡相繼,而不忍以重律繩之,蓋以此也。
特下敎書,宣布聖上軫念之意,何如?」傳于政院曰:「依此爲之,固亦宜矣。
古者有投醪之說。
今雖未能遍饗諸軍,如銀兩等物,送于權慄,使之俵給,俾得沽酒而飮。
或別有他處置之事,使知予惠恤憫惻之意。
」 ○備邊司啓曰:「伏見韓孝純狀啓,劉綎之軍,因秋氣漸涼,身無厚衣蓋體,日益思歸雲。
天朝之兵,固守我國,不免飢寒,極爲未安。
忠淸道遺在貢木,多至三千九百五十疋。
若依給劉軍,則可給人一疋。
如有不足,補以本道步兵價布,竝給吳惟忠軍,以爲衣材,似爲便當。
泰仁亦有募得木四百疋、木花三百斤,可以補用。
所着木花,則肅川所在木花,雖未給我軍,先給天兵,不足之數,以義州木,易木花,隨後下送無妨。
敢稟。
」答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伏見都元帥權慄狀啓,目今措置中急先之務,莫如兵船、火藥、山城。
此三件事,請下書各道,十分嚴飭雲。
依權慄狀啓,更加申飭何如?」〈慄,故相轍之子也。
至於將才,非其所長,偶因一捷,冒居元戎,豈非僥倖耶?〉答曰:「依啓。
」 ○三省交坐,李肜、李彩,各訊杖三次,不服,當初造意者及別紙手書之人,各別盤問處之。
答曰:「造意手書,定是李肜所爲。
但一日三次加刑,今何可更爲加刑?明日推鞫。
」 史臣曰:「肜之所爲,不過無知亡作之事,而其心則出於爲國討賊之誠也。
兄及弟矣,俱繫牢獄,竟死杖下,不亦冤乎?」 ○中樞府事尹根壽、禮曹判書鄭昌衍、吏曹參議吳億齡、司憲府掌令李尙毅〈本月十八日,自經略所。
〉馳啓曰:「今日夕,楊副將元,在提督處,邀臣根壽。
臣卽進,楊將與提督,同意階上,令寫字的,取咨文及揭帖來,與陪臣看了曰:『宋老爺看此咨文揭帖,怒而批下如此』,因出示臣。
臣億齡齎來留兵咨,臣尙毅齎來請留揭帖上,皆以大字批下,奏請咨,則一筆句抹。
臣告曰:『看此批下,不勝惶恐。
請受咨帖,還送國王。
』楊將答曰:『明早,當還納。
不可與爾』雲。
仍以手指點留兵咨內倭賊遍滿八城之語曰:『此何無謂耶?』出示永川郡守金潤國踏印手本,以證倭賊之退去曰:『倭賊在釜山者及他處賊,幷皆還去。
其未去者,自釜山盡歸西平浦。
此雲遍滿八城,何耶?』臣答曰:『西平,亦我國連陸之地。
與釜山何異?』提督曰:『西平,卽上舡之所。
求貢而將盡過海去矣。
且老爺雖欲留兵爾國,每告無糧,安有無糧,而赴戰者乎?爾退而思之雲雲。
』臣等見批下之辭,相與錯愕,計不知所出雲雲。
」 ○行判中樞府事尹根壽、吏曹參議吳億齡〈本月十九日。
〉啓曰:「當日巳時,楊副將呼臣來語之曰:『昨日,宋老爺見爾國咨文,甚怒,欲重治作咨陪臣,撤兵回去。
昨晩,老爺語曰:「今者倭賊,尙在西平浦,而大兵撤回,賊若復犯慶尙,踰鳥嶺,到王京,則將無爾國也。
不可不留兵防守,然爾國殘破之餘,錢糧極難。
當初防守留兵一萬六千,每人月銀三兩六錢,爾國給二兩一錢,天朝給一兩五錢。
今則一萬六千兵,每人月糧三兩六錢內,天朝當出月糧、及行糧鹽菜銀三兩,爾國隻出衣、鞋、犒賞銀六錢,其糧料、鹽菜,爾國當辦給。
若然,爾國可以接濟矣。
今者爾國,築城堡、備險隘、多造火器、選鍊兵馬,四項事而已,凡事完備,爾國之力,得以堵截防守,則天兵可撤回。
若爾國要留兵三四月,則留防三四月;要留五六月,則留防五六月。
若十分未易完備,要留一年,可留一年防守。
此意劃卽馳啓國王,改作咨文來。
」老爺欲據咨上本,依爾所願雲雲。
』今此改作回啓,則須勿遲滯,勿作觸忤之說,明白回答,登時馳送何如?」 ○夜二更五更,客星在於天蒼東。
三更四更,密雲不見。
8月27日 ○戊申,憲府連啓罪人黃廷彧、黃赫事,上不從。
○諫院啓請黃廷彧、黃赫依律定罪事,上不從。
○備邊司啓曰:「提督臨行,要得宸翰與百官贈詩,至曰:『我來貴國,他無所要。
隻欲得此以爲傳後之資。
爾等須以此意,啓知國王雲雲。
』我國方在憂愁之中,固難暇及於文翰,而天朝將官,懇索至此,恐難孤負,何以爲之?自上雖未贈詩,以大字親寫『再造朝鮮』四字,以爲贐別之資,則其於勉副天將之請,我國緻謝之意,俱得其當。
臣等愚慮,適及於此,敢稟。
」答曰:「予於提督,雖使磨頂放踵,亦所不辭。
況陋筆乎?但形骸徒存,而神魂則已脫,兼且痼病日深,隻待近日,此時揮筆成字,誠所難能。
萬一頑命,得延數年,追書送于其家,亦爲不妨。
好爲措辭答之。
若朝臣詩章,則其贈與否,自外斟酌爲之。
」 ○備邊司啓曰:「國家爲討賊之擧,累次設科,取人之多,以千數,而此人等,憚於赴戰,隨解隨逃,人心莫不痛憤。
削科之議,前者累發於本司,政院請削之啓,果爲允當。
但新及第各人,初不登道者、中路落後者、纔赴戰所旋卽逃潰者,合前後將官所報而觀之,不啻千餘人。
當初國家不爲設科則已,旣設科,取士之後,旋卽盡削,有乖大體,恐未穩當。
且是人,於其法則當誅,而其情則可矜。
臣等因往來嶺南人聞之,嶺南糧餉絶乏十日,人給陳太五升,太絶之後,專然不給,人皆殺馬以食,食盡,又賣衣服、盤纏以食。
此非風聞之言,糧絶之報,屢出於諸將之啓。
實若糧乏,則爲主將者,所當啓聞處置,不可任其自潰自逃而已。
以此觀之,非但軍士之罪,將不得辭其責矣。
朝廷不恤此情,而遽削千萬人之科,則竊恐群怨朋興,國家政令,尤不信於民,而不無騷擾之患。
臣等愚意,嶺南防戍,止息無期,此逃軍等,限年充軍於嶺南防禦之地,以懲其罪似當。
」答曰:「依啓。
」 ○以尹承勳爲承政院承旨,金權爲司憲府持平。
〈承勳,爲人麤猾,素無識見。
居官,雖以勤幹稱,而處事,多自用之病。
〉○嶺南天將,皆要還,以糧缺爲報,以激經略之怒。
經略怒,以管糧陪臣等,不能盡職,夜不收一人,鎖拿湖、嶺管糧趙信道、任發英而去。
○夜,客星,二更三更,雲蔽不見。
四更五更,在於天蒼東。
○傳于兵批曰:「牽馬衛全龍、李春國,前有侍衛之功,已除守門將矣。
近日一路侍衛,部將除授。
」 ○備邊司啓曰:「卽刻,經略差夜不收一人,帶同譯官,往兩南,拿管糧陪臣而來,在我國,極爲未安。
陪臣雖不無一二怠慢之失,而時未現著,擧國蕩敗之餘,人力已竭,而天朝將官,則不量事勢,一向督責。
禦史尹敬立,終始竭力,國人所知。
今若拿來,情甚冤痛,他員則皆是新往,料理未久。
今當據實直告曰:『戶曹判書李誠中,專管糧料,而不幸於七月身死。
其以下泒送兩南者,如全羅道任發英、慶尙道趙信道、愼德容等,不能於職,以緻如此,故頃日新差重臣及禦史,繼往督運』雲雲,略及物力殘破,雖竭誠催促,而事多不及之由,措辭以送何如?」傳曰:「經略傳令如此,管糧陪臣不可不送。
若不送,非但事體未安,必歸責於予。
況旣緻絶糧,不得無事,尹敬立拿送可也。
咨文則一邊爲之。
」 8月28日 ○己酉,賜都元帥權慄羊裘一襲。
○遣中官李鳳禎、注書沈彥明,摘奸京城賑濟場。
○禮曹啓曰:「前者下令,自九月初一日,凡大小人員,戎服及裏衣皆窄袖;禁軍着氈笠,衣小袖袍;公私下賤,去笠子,着小帽,衣小袖袍,已諭中外。
今九月將至,行在所則令法司;外方則令觀察使糾察,不遵法者,何如?或雲朝官則戴笠,下賤則着帽,於唐人所見,似爲未穩。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氈笠、小帽簡便之制,戰士可着,故禁軍以下着之。
至於朝官,則自有領紗帽,便居則可因舊戴笠。
且下人難備,雖定日,勿爲驅迫,寬限漸漸着之。
」 ○備邊司啓曰:「張都司〈三畏〉言:『山東糴米,實十四萬,而來此者不滿一萬;遼東海,蓋民間備上糧十四萬,而來此者僅十萬。
今者留兵二萬,一日所食四百石,爾國何能辦給耶?若欲請糧,可早爲之。
』今以小邦殘破,糧餉缺乏,願卒惠救,俾得接濟之意,移咨經略何如?」上從之。
○備忘記曰:「當初觀李肜等事,意其故爲誣陷,不勝痛愕,及見其招,則似是出於因提督不討倭賊,發憤所爲,而後日親對之言,亦似出於怯於嚴威妄發。
無乃當以亂言罪之?誣陷本國雲,則過其情乎?更爲參常處之。
」委官左相尹鬥壽回啓曰:「伏見傳敎,其於李肜所犯情狀,自上昭然洞知,中外物情,莫不感激。
此人等,乘一時憤激,亂雜發言於天將之前,罪固重矣,至於誣陷本國,兇逆不道之律,似不相近。
今詳律文,《大典》《推斷條》:『凡亂言者,啓聞推覈,杖一百、流三千裡。
若幹犯於上,情理切害者斬。
』李肜等所犯,似非幹犯於上之類,隻合杖一百、流三千裡之律。
肜連日受三省訊杖,已無生道。
今若加刑,未竟而經斃,恐乖自上好生之德。
敢此先稟。
」答曰:「依啓辭爲之。
」 ○兩司啓曰:「進駐京城一事,前者累啓,尙未蒙允,中外之缺望久矣。
卽今車駕移駐海西,人心胥悅,皆以爲還都有日,而已過一旬,未有前進之期,群情之悶鬱,有甚於前日。
京師,二百年基業之地,休養生成,民物寔繁,屠戮之餘,擧皆還集,飢餓望哺,有若赤子之待慈母,而死亡相繼,或有已入而還出者。
撫綏安輯之責,專在於爲民父母,其可不急急往救之乎?況廟社丘墟,陵寢經變,展拜哭臨之擧,猶未行焉,揆諸情理,極爲未安,而於昭在天之靈,亦豈不有望於鑾輿之遄返乎?且天時向寒,風氣漸緊,進駐之事,一日爲急。
請早定行期,以副神人之望。
」答曰:「此言當矣。
然徐當斟酌爲之。
」 ○憲府、諫院連啓黃廷彧、黃赫依律定罪事,上皆不從。
○夜自二更至五更,客星在天蒼東。
自卯時至酉時,日暈。
8月29日 ○庚戌,憲府、諫院連啓黃廷彧、黃赫事,上皆不從。
○傳于政院曰:「京城有倭,安有如此痛憤之事乎?設使欲爲入去,奈有此賊何?無處置此賊之道乎?問于備邊司。
」備邊司回啓曰:「京城有賊,大駕難於進駐。
今當移咨經略、提督曰:『此賊於寡人,不共戴天之讐。
況可同處一城乎?前進京城,鎭撫遺庶,雖有丁寧聖旨與大人分付,此賊尙在都城,以此不得前往。
懇乞大人,速爲區處,移置迤南各邑中某處,使寡人速返京城,汛掃墳塋,慰撫遺庶,不勝懇祝』雲雲何如?」答曰:「此啓辭有曰『移置兇賊於迤南各邑雲雲。
』雖經略、提督如是處之,在我之道,當以大義直截,請斬此賊而已。
」 ○右議政兪泓〈自京來。
〉啓曰:「臣往戚遊擊軍前告歸,則遊擊曰:『今議留兵二萬,守湖、嶺二南,不識二道軍糧,足供其用否?如嫌兵多,公可啓國王,咨經略,留一萬防守。
不嫌,留二萬爲佳。
留兵多寡,在國王願與不願耳。
善後之策,在公此行』之故敢啓。
」〈泓性粗率,闊於事情,動輒得咎。
〉答曰:「令備邊司議處。
」 8月30日 ○辛亥,備邊司啓曰:「京城之賊,移置迤南各邑之語,果欠直截大義,而前者以請誅之意,移咨經略,不見念聽。
今者之請,必爲無益之歸,故如是啓之矣。
聖敎所喩,極爲允當。
今宜雲:『此賊在小邦不共戴天之讐,在天朝爲犯順必誅之賊。
亟施天誅,毋使幷容於小邦雲雲』,似爲無妨。
」上從之。
○備忘記曰:「予自少多病,半生以藥餌爲命,此藥房諸人之所共知。
前日玉堂之批,自言無意人世,益可想矣,今不須更言。
冬月則閉蟄一室,至於春秋,或未嘗窺苑,自逢亂離,千辛萬艱。
將此氣力,至今不死,誠理外之事,而雖謂之天道無知可也。
前將悶迫之意,籲祈非一,而非但見逼於朝議,讎賊未討,義不可言病。
逮在江西,不食數月,今則唯啜粥飮。
夜則倚屛達曙,晝則昏瞶無知。
其中狂病、目病、痺病、濕病、風病、寒病,萬病俱作,環一身而攻之,以一握元氣,寧有可堪之理?以言其狂病,則有時或歌、或哭,叫呼奔突,水火且不避,見而泫然垂淚者有之,見而愕然竪髮者有之。
自古安有狂病之君乎?以言其目病,則兩目翳盲,不能辨物,凡啓辭之字,多不解見。
其成瞎人,不日可待。
自古安有瞎目之君乎?以言其痺病,則半身偏虛,衝犯霧露,其證轉甚,右手右腳,全不運用,晝夜刺痛,以手摩之,亦不知之,恰似枯木。
自古安有一手一足之君乎?其他痼病陋疾,不可枚擧。
秋節未深,重裘已襲,萎薾奄奄之勢,若不竢終日。
如此而冒作君人,曾前古之所未有,萬萬無此理。
今兇賊已退,舊疆已復,予志已決,如水必東。
世子年長,足以撥亂緻治之主,禪位諸事,斯速擧行。
」 ○領中樞府事沈守慶、左議政尹鬥壽、右議政兪泓,率二品以上啓曰:「伏承聖敎,臣等不勝惶駭悶迫之至。
方今兇賊,尙據邊上,厥謀叵測,我國兵糧俱竭,守禦無策。
鑾輿未復舊都,而廟社在天之靈,有望於聖躬者何如;餓莩相枕於道路,而赤子之望哺於父母,其何如?國家之艱危,有甚於曩時,而自上遽下此敎,上自公卿、大夫,下至軍民、士女,孰不驚愕失措,莫知聖意之所在乎?自上縱不矜恤於臣民,其於國事何,宗社何哉?況儲宮久在愆攝之中,元氣不復,舊證彌留。
如聞此敎,想必蹜踖靡寧,大有妨於調攝之道。
臣等反覆思惟,尤極悶慮。
伏願聖上,上爲宗社,下爲臣民,亟收未安之敎,以定人心。
」答曰:「此何等事,自上輕易發說?在下亦不可視同常事而論啓也。
勿爲如此之吉,諸事察爲。
」 ○領中樞府事沈守慶、左議政尹鬥壽、右議政兪泓,率二品以上再啓曰:「臣等伏承聖批,惶駭失措,罔知仰喩。
臣等竊念,此是帝王家至大至重之擧,必上揆天心,下察人意,參之以時勢,然後受授從容,付托合宜,可無輕擧之悔矣。
強寇猝至,國步將傾,幸賴天心默祐,重恢之勢,十成八九,則天心之眷顧可知。
上自公卿,下至士庶,一聞此敎之下,莫不相顧失色,蹙蹙靡依,民情之傾戴可蔔。
況今賊據我境,兇謀叵測,防守之策,急於曩日,而天將未回,策應方緊,時不可也。
國勢判渙,財殫民窮,餓莩相枕,廟社成墟,萬機繁密,隻候聖裁,勢不可也。
天意人心之所係,國家時勢之所關,有如此之難,而遽下此敎,臣等尤不勝遑遑悶迫之至。
乞加三思。
」答曰:「隻是病不能堪,萬無仍冒之理。
若稍有可堪之勢,寧有此擧之理?予志之決久矣。
勿爲如此空言,斯速擧行。
此非論啓相持之事。
」 ○兩司啓曰:「進駐京城,不可不急之意,自上亦以爲是,而旋軫之命,尙今未下,群情之缺然,益有甚焉。
請早定行期,以副神人之望。
」答曰:「當商量爲之。
」 ○憲府諫院連啓黃廷彧、黃赫事,上不從。
○世子聞內禪命下,卽詣闕伏地涕泣而啓曰:「臣本庸愚,少無學識,年雖長成,德業蔑如。
忝居元良,自知不堪,日夜憂懼,措身無地。
況丁亂離之際,疾病交作,沈痼半歲,精神減耗,雖尋常處事,決難堪任,豈意不敢當之命,遽及於無狀之身?聞命驚慄,罔知攸出。
伏願聖慈,洞察微情,亟寢聖旨,俾臣得保愚分,無任幸甚。
微臣悶迫下情,天地神明,莫不昭臨,不勝懇祈切祝之至。
」答曰:「毋辭。
」 ○以李睟光爲執義,李德悅爲掌令,許筬爲弘文館應敎。
〈筬,以名父之子,得躋淸班,而圈閨之內,多有慙德。
〉○領議政崔興源〈本月二十七日,在京城。
〉馳啓曰:「沈遊擊〈惟敬。
〉所率倭奴,旣不能仗義勦殺,拘於天將,至於館廩許留,不勝痛惋。
戚遊擊力爲呵禁,囚之木柵,而與唐兵通同,恣行閭裡,攘奪民財,極爲痛憤。
龍山之倭,亦不早處,是實出押之虎,在袖之蠍,必有後悔,尤爲悶慮。
且提督在此時,所謂降倭,累次上來,厥數甚多,提督下去後,又有二十三名上來。
投降虛的,灼知爲難,不無托稱投降,窺覘虛實之謀,自朝廷善處何如?」啓下備邊司。
○領議政崔興源〈本月二十八日,在京城。
〉馳啓曰:「戚遊擊通事樸彭祖來言曰:『遊擊當日,發行向西。
沈遊擊所率倭,龍山留在倭,經略竝令率來,故遊擊一時偕行』雲。
臣與留都宰臣,詣遊擊所館,力陳不可率去之意,則答曰:『此經略分付之事,不敢違越』雲。
不共戴天之讎,復渡漢江之水,終至於率歸西路,極爲痛憤。
未及下歸之前,自朝廷必有處置之事,敢此馳啓。
」 ○傳于政院曰:「倭賊率往西方雲。
彼賊穿我腹裏而去,則必盡知虛實,他日定有不測之憂。
係我國存亡,無處置之道耶?問于備邊司。
」備邊司回啓曰:「我國與天將,勢力懸殊,其所決許,則在我雖百般力爭,必無得售之理。
然不可坐視其行,噤無一言也。
如不得已,則別差一員,晝夜馳往沈、戚兩遊擊處,攔止於中路曰:『前日旣蒙經略分付,勿令西向,辭語丁寧。
猝聞此擧,小邦一邊,移咨經略,當欲血誠告籲,必待經略決語,然後方許過境。
姑留于此,以待經略回話雲雲』,以此措辭力爭,遲回之頃,急遣宰臣,齎咨前往,論辨于經略,則或冀萬一。
敢啓。
」上從之。
○宣傳官兪大祺〈本月十六日,在晉州。
〉馳啓曰:「臣來到晉州,陷城節次及賊徒去留等事推問,則倭賊去六月二十一日早朝,千餘名現形;翌日,大軍彌滿入來,諸處結陣,多放鐵丸,我軍射中三十餘人,是夜再進再退。
二十三日,累度接戰,射中不知其數。
二十四日,晝夜接戰,彼我死亡相同。
二十五日亦如是。
二十六日,賊作龜匣形樻,裹以生皮,無數負戴入來,或毀城子,或掘地陷,我軍以大石投之,賊遂退。
二十七日,賊造山臺於五處,俯瞰城中,鐵丸及火箭,無數放之,城內民家,幾盡燒燬。
二十八日,忠淸兵使黃進左額逢丸,不至重傷,陷城時被殺。
二十九日,東門北擁城,因雨頹圮,賊一時突入。
我軍以大竹積置其處,無數射中,賊又退。
俄而新北門第二隔臺,衆賊着鐵甲,高噪突進,倡義軍守其面,一時齊潰。
賊立梯登城,揮劍踴躍,諸軍皆北,遂至陷城。
城子則賊盡爲撤毀,殺死本州人民男女、官軍、義兵,不知幾許。
將官被殺者,不知某某人。
各人屍體,已盡腐爛,未能指的。
各家人,隻持衣服,招魂以去。
士卒屍體,時方收瘞,而積置如山,恐未易畢。
城陷後,倭賊一運,向丹城,盡焚官舍、民家,直向山陰,轉向智異山;一運直出晉州西面,又向智異山合勢,直趨湖南,焚蕩求禮、光陽、南原、順天閭裡,還向河東、昆陽、泗川、固城、金海等處,留屯;又一運向泗川,焚蕩閭家後,還向固城、鎭海等處;又一運向三嘉、宜寧,盡焚官舍、民家,還屯鹹陽、昌原等處。
又一運從召村之路,直向鹹安;又一運自南江,領被擄本州男女及蔔物,載船三十餘隻,還向金海雲雲。
」 ○行判中樞府事尹根壽〈本月二十一日,自經略所。
〉馳啓曰:「臣等見今朝出給牌文,卽告張旗鼓曰:『老爺軫念我國之事,至令世子,帶領陪臣數員,與劉副將等,選兵催糧,爲我國計者至矣。
但世子,上年避亂奔播,不免傷於風露,自今年四月,患胃證、痰證,累月僅得痊可,亦不至大平復。
以故自上,自江西向海西之時,亦不得隨駕。
氣候若此,若仍未快蘇,恐難遠行。
此意不敢告於老爺,隻稟知張爺耳。
』旗鼓曰:『若已平復,則便當前往;若時未平復,則必先遣能幹陪臣,而世子則竢平復,隨後當往』雲。
」 ○夜自二更至五更,客星在天蒼東。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四十一〉
經年戰苦之人,豈可不給銀錢?」提督曰:「全羅道小星嶺,險固可守也。
此國人,每棄險阻,下營平地,豈不敗乎?求禮城子,亦空棄不守。
防賊之道,豈如是乎?」上曰:「軫念敎誨,尤感恩德。
所謂小星嶺,在何地方?」提督曰:「在智異山近處,雲峯之路,極險可守,而又倭賊必由之路也。
鳥嶺亦可守,而前日姓申者,不守其嶺,終緻敗事,自今皆可守也。
」上曰:「爲小邦經理,無所不用其極,尤謝罔諭。
」提督曰:「殿下自此往京城乎?京城民庶,幾盡餓死。
殿下有父母、君臣之義,須卽前進活民。
」上曰:「爲國之道,亦盡言之,寡人平生,奉以周旋。
第以賊未永退,民無固志爲悶。
」張雲翼曰:「大人今永西還耶?」提督曰:「此賊尙在,吾豈永歸?」上謂張雲翼曰:「倭賊未退,不得爲國之意,懇懇措辭以告。
」張雲翼曰:「小臣以上意,告提督曰:『大人今以小邦軍機,往會經略,小邦存亡,隻係此行』,則提督曰:『正是,正是。
』」上行宴禮。
提督曰:「俺初出來時,貴國地方,不至如此;今來見之,蕩破尤甚。
我軍必多擾害之事,而非一二人不得治罰,未安未安。
」上曰:「小邦臣民賴天兵,以有今日。
豈有擾害事?今承尊敎,反爲惶恐。
」提督,手書小帖贈之,曰:「隨不肖陪臣、通官,多有勤苦,乞賢王,加陞以見用人之公也。
」上曰:「敢違大人尊敎乎?謹當陞職,然後回咨以達矣。
」上以禮單贈二將曰:「小邦無表情之物,惶愧。
」提督曰:「馬疋未安,人參亦不可受。
願得硯石二面。
」上曰:「人參,小邦所産。
馬亦駑鈍無用,而願充下廐。
硯則當到京伻送。
」提督曰:「前已多受,又受未安。
」上曰:「大人軍兵,累月勞苦,不得饋一杯酒,願以薄物,犒賜軍中。
」提督曰:「銀兩,願分飢民。
牛隻,使之耕田可也,不受。
餘皆受。
」上曰:「弊邦之人,蒙天朝恩,得以再生,豈以此物望濟乎?願分貴府軍中。
」提督曰:「俺軍於天朝,自有分賜之恩。
願依俺請,拜禮如初儀。
」上出幕次,李提督、楊副揔出。
上出送于大門外。
○上還入幕次,引見接伴使李德馨。
上曰:「卿以國事勤勞,至於生病。
」德馨曰:「迷劣小臣,膺重任用心慮,自去月念後得病,不得問安於提督。
退熱之後,不意遽隨提督,向西一路,托以天兵擾亂,無一人待候。
黃海一路,尤爲可駭。
」上曰:「山谷中,避而不出乎?或以大駕支待之事,不來雲然乎?」德馨曰:「爲半出來於大駕支待雲。
」上曰:「提督何事,急急西向耶?」德馨曰:「以宋經略前會議事入歸。
前者提督欲還遼左,休養軍兵,臣答以老爺西歸,則漢江以南,賊又入來雲,則以臣言爲是,而其主意欲西歸,換以他軍矣。
其言曰:『欲往羗煙臺、湯站留住,賊若不去,則十月當出』雲。
」上曰:「張世爵、李如栢,何以還入京城?」曰:「見宋經略牌文,還入矣。
提督使譯官來言於臣曰:『爾國,文獻之邦也。
上下、大小,各賦一言贈我,則當誇示於中國。
須啓達國王,作冊四卷以送,』其所切求者,禦劄踏寶以惠雲。
」上曰:「提督能文人乎?」德馨曰:「文理則通矣。
又善畫蘭、竹,故小臣作一冊求之,則此冊似小,須將大冊來雲。
」上曰:「觀其回帖文,不好。
」德馨曰:「曾見所製平倭碑文,亦不好。
」上曰:「當送紙地,捧其畫格及書迹送之。
」上以藥封出賜曰:「此予囊中藥,卿其小休調理以往。
」 ○夜自一更至四更,月光明盛,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五更,客星在於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彗星在於華蓋西第五第六星外傳舍西第六第七星內,形色熹微,不得詳候。
四方有霧氣。
○傳曰:「天兵以我國事來苦。
若不得一兩銀、一柄扇而歸,則至爲未安。
此由於戶曹,不能緻察之失也。
雖不受銀兩,扇子累千柄分給,以此意移咨于經略前。
」 ○義禁府啓曰:「安世熙招辭中,現出宗室,拿來事啓下。
所謂宗室,卽德陽副令忠胤,而時在江西雲。
羅將發遣,拿來何如?敢啓。
」傳曰:「依啓。
」 ○左議政尹鬥壽啓曰:「臣達夜入去,則提督方騎馬,通名則曰:『委遣重臣,多拜。
今日過此』雲。
」傳曰:「知道。
」 ○左議政尹鬥壽啓曰:「臣昨夜,承問安于提督之命,且以監司項鎖屈辱之守令決杖事,亦爲奉命,三更末起程,日出時,始達于鳳山館前。
提督三吹上馬,臣卽冠帶,立于路左,令譯官林春發、韓潤輔通名,且告以地方官員,失於迎候,禮儀虧缺,極爲駭愕。
寡君聞之,未安于心,專差問安官,兼緻惶恐之意,提督答曰:『以大臣遠遣問安,多拜上。
地方官之事,忠厚之意掃地』雲。
臣急於復命,急馳回來,鳳山郡守,則不得見面。
令監司招來,今已現身,似聞接伴使李德馨,已爲決罰雲。
決杖事,何以爲之?敢稟。
」答曰:「知道。
鳳山郡守拿推。
」 8月15日 ○丙申,上自尹聘家,夕次于鳳山地民家。
○王世子陪廟社、內殿,發江西縣,渡朔時津,夕到中和地。
○卯時,上率百官哭臨。
釋緦服反吉服。
〈以是日,靖陵改葬也。
〉○兩王子歸自虜中,謁于道左。
○左議政尹鬥壽率通政以上啓曰:「兩王子來歸,臣等喜不可言,悲不自勝,區區慰感之意,不敢不達。
」答曰:「皇恩罔極,不知所諭。
」 ○備邊司啓曰:「全羅監司李廷馣狀啓內,本道左、右水軍所屬諸將,久在海上,顯有戰功,朝庭遣官饗勞,以示激勤之意』雲。
朝廷非無此意,而南方物力,經年蕩竭,措備無策,故不敢擧行。
且勞軍之擧,獨及湖南,至於嶺南水軍,則無所霑及,亦似未安,而本道蕩竭,姑竢事完,似爲得宜。
高山縣監申景禧,圖免己罪,妄報禦使,本道支待監官色吏,紛紜捉拿,輕欲行刑,人心驚擾雲。
捉緻軍門,從重決罰事,竝爲行移何如?」答曰:「凡道內守令,令監司自斷,或黜、或杖,成推斟酌在其手,拿來以上,則朝廷爲之可也。
近來,體貌俱失,朝廷則指授示罰之輕重,監司則自請于朝廷,使方伯失其威權。
今後察而爲之。
」 ○備邊司啓曰:「近日朝家事體,積成訛誤。
元帥、方伯等官,其於黜陟、論罰等事,雖甚細微,不肯自斷,一一遙稟朝廷,元帥、方伯,不過爲等閑之官。
至於軍令所係,亦可梟示,而每事必稟,臣等常以爲非。
今承聖敎,極爲允當。
請以此意,下書于八道監司及都元帥,如有犯罪守令,劃卽論斷後啓聞,以革帥臣權輕,朝廷遙制之弊。
」上從之。
○夜自一更至五更,月光明盛,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五更,四方沈霧。
8月16日 ○丁酉,上自鳳山民家,晝停于栗串船上,夕次于載寧郡。
○王世子,自中和晝停于黃州地民家,夕次于本州地民家。
○上乘栗串津舟,都承旨沈喜壽、左承旨洪進、左副承旨鄭姬藩、同副承旨張雲翼、副提學李??、直提學白惟鹹、校理金權、注書沈彥明、南以信、奉敎趙守翼、撿閱金湧入侍。
上謂李??曰:「爾爲經筵長官,予欲一言。
」李??進前俯伏,上曰:「古人有言曰:『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又曰:『同舟則仇敵一心。
』今日,予當思載舟、覆舟之義,下亦念同舟之義可也。
」??曰:「同舟皆經幄之臣,而聖敎及此,不勝感激。
朝廷不能奉行聖意,緻有今日之事。
此後若不奉行此意,則臣等之罪也。
」沈喜壽曰:「民水之喩、同舟之戒,孰不感激?」洪進曰:「今承上敎,滿朝諸臣,孰不思竭一心?李??之言切當,此後如有不爲奉行者,萬死無惜。
」沈喜壽曰「上有此敎,東方萬世之福。
」李??曰:「在廷臣僚,不忘同舟之義,則自然可和。
」張雲翼曰:「聖意自前每欲和之,而臣僚不能奉行而然。
」上曰:「今日適乘舟,故因所見言之耳。
」 ○司憲府啓曰:「接待天將,乃一國莫重之事。
所當十分敬謹,而頃日提督西還之時,一路守令,或有全不現身者,或有不謹接遇者,提督至發未安之語,使聖上終始至誠接遇之意,歸於虛地,極爲駭愕。
各站支應,守令其不現者,請命拿鞫,其不謹者,先罷後推。
監司爲一道之主,不能周詳撿察,其罪亦大矣。
請命罷職。
」答曰:「徐當發落。
」仍傳于政院曰:「此言甚當。
予非不知,但蕩敗之邑,又差生手之官,則無以措手足也。
予意如此,問于備邊司。
」 ○備邊司啓曰:「天朝大將,奉命遠征,卻賊而歸。
此何等行,而沿路守令,不唯不謹,至於逃避?揆以常典,拿鞫猶輕,而爲其道主,不能糾撿,臺論之發,不得不爾。
第以拿命雖重,據律照斷,終歸無實,不若從重決杖之爲愈。
」上從之。
命以此意,答憲府。
○罪人黃赫、李瑛等推案。
黃赫招辭大槪:「附賊之計,情理所不近。
若問王子,則可知也。
割地講和之請,非由臣唱之也,正賊先發此言。
金貴榮曰:『此賊,欲割地者,非眞割也。
欲以此恐喝,若多其金帛,可以利動,一行同議爲狀。
』臣語金貴榮曰:『雖欲如此,廟算必不輕許。
若以持獻江南一片土,成罪則如何?』雲雲。
關白殿下雲者,此乃僞書,非眞狀也。
不書名字者,倭奴自中相稱亦曰臣,或稱王子爲太子。
犬羊之徒,無知如此。
若使倭寇,又知我國狀啓規式,則後日之患,有甚於關白殿下之稱,故絶不開示。
前日李弘業所齎僞狀,亦不書臣字者,意蓋在此。
前後之書,皆出臣手者,虜中見存者,隻有臣父子及李瑛而已。
老父病廢,王子必令臣書送。
當此時,讓於何人乎?仍念古人遭此患者,亦或有之。
胡地十九年,冷山九年,可謂偸生苟活,而當時以爲忠,後世莫及者,其忠信素孚於人也。
臣共王子,相依爲命,表節之志,非不明白,而隻以僞書之故,無理之說,四面而起,亦由平生言行,無以取信而然雲雲。
」 ○李瑛招辭大槪:「臣受任之日,乃李渾敗兵之後,道內軍士絶無。
百爾思之,束手無策,而臣前後盡心國事,諸將所共知,軍卒所共知,棄城遁走,則萬無也。
俘擄以後僞狀着名事,則臣以不學武夫,凡幹文墨之事,不通事理,問於赫則以爲:『不傳之僞書,不書臣字者,以防後日之慮』,雲,故臣無情參着,萬死無惜雲雲。
」入啓,傳曰:「三省交坐姑罷。
」 ○夜自一更至五更,密雲,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經略移咨: 爲照倭奴,倡亂朝鮮,徑走三都,直破八道。
本部回思,去歲今時,王之基業,危且殆矣。
玆幸神威遠赫,我武維楊,不數月間,下平壤復開城,逐鹹鏡收王京,保全羅守慶尙,退釜山倭奴乞哀遁歸。
王國江山,完然如昨,近復撥留兵將居守,是天朝字小之仁,厚且深矣。
本部與提督,贊畫共事,文武之人拮據擔當,亦至且盡矣。
顧留兵不能久戍,援兵恐難再煩,倭賊不能保其不復來,修守不可不亟爲之整飭。
今據報,劉綎等官兵,駐箚大丘等處,人無糧、馬無料,非但葷菜不能沾唇,卽鹽醬未曾入口,至皆相向而泣。
似此氣象,何能固留守者之心,而本部亦難責其爲王効力也。
今且無論留兵爲王居守,籍令句當天朝公事,假路貴疆,未審亦爲東道主否耶?此皆陪臣輩,溺豫已久,迷復不悛,以至漫不經心如此。
今聞王之第二胤光海君,英恣偉發,妙蘊岐嶷。
鄙意以爲,棄此國基新復之際,委令巡歷全、慶、忠淸之間,事無大小,聽其裁決。
如排選軍兵,必親閱,則巽輭柔脆者,不敢挽雜矣;修設險隘,必親査,則鳩工聚材者,不敢怠玩矣;搬運糧餉,必親督,則支放供給,不敢缺乏矣;置造軍器,必親驗,則鋒銛堅厚,不敢草率矣。
8月17日 ○戊戌,大雷電以雨。
○上自載寧郡,夕次于載寧地民家。
○王世子自黃州,夕次于鳳山廣串地。
○委官啓曰:「韓格能學倭語,與賊將交結甚密,交質、割地之事,聞之不覺竪髮。
此人,斷不可容貸。
以軍律卽時處斷,更何所疑!李瑛,以主將,先失其威,爲本國人所縛,至陷於虜中,則更無可爲之事。
偸生苟活,罪則有之,而別無附賊顯然之狀。
傳旨以爲,無異於黃赫父子之罪,而其父子特蒙天恩,瑛獨受誅,不無冤悶。
然國家大刑議處之事,所係甚重,要在聖斷。
」答曰:「黃廷彧等,以其勳舊,而侍陪王子故也,亦非將帥也。
李瑛,以閫帥,見敗擄辱,俛首賊庭,前後媚賊之書,無不竝參,至於尊賊、背君,兼有他人所無之罪,不可容貸。
近來倫紀斁盡,節義掃盡,軍律喪盡,不可不正其罪。
然此回啓,必是朝廷公論,依所啓,竝遠竄。
」 ○兩司啓曰:「人臣之罪,有關倫紀,則神人所共憤,王法所當討,其不可容貸固矣。
罪人黃赫,托婚王室,受保護王子之命,其感激報效之義,實非他臣之比,而陷賊之後,一以偸生苟活爲得計,無君背國之事,無所不至。
割地講和,諂媚賊庭,尊賊酋爲殿下,於國書不稱臣,前後悖慢之書,皆出其手,人臣大義,斁絶無餘。
及其鞫問之際,其所供招,無非矯飭誣罔之言,而一問之後,止命遠竄,豈足以扶人紀,而正王法乎?罪人李瑛,身爲閫帥,先失其威,反爲土民所縛,及至見擄,其偸生苟活,無君背國之罪,與黃赫父子無異,而年前別狀之內,亦多悖逆之語。
人臣負此大罪,豈可一刻容息於覆載間乎?請黃赫、李瑛,竝命依律定罪。
」答曰:「已爲參酌定罪。
不可依律,不允。
」 ○備邊司啓曰:「伏見接伴官徐渻狀啓,劉總兵之軍,苦厭嶺嶠荒遠,欲守京城,或守平壤。
然則鳥嶺以南,棄而不守,極爲可慮。
但經略之咨有雲:『天兵分爲二枝。
一枝分布南原、晉州之間,守全羅;一枝分布大丘、善山之間,守慶尙』雲,則必此分付,不及於劉綎之軍,而有此雲雲也。
經略咨文,謄書以送,似爲無妨。
蔚山、慶州、密陽、大丘、金海、晉州等處,皆作荒墟,隻有毀堞頹基雲。
修繕之擧,隨便措置事,左右道監司處,下諭爲當。
」上從之。
○午時,日暈。
夜自一更至五更,月光明盛,且有淡氣,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8月18日 ○己亥,上自載寧地,晝停于鵲川,夕到海州。
○大司諫樸應福啓曰:「臣本無狀,待罪言地,見事不明,多緻錯謬。
昨者辭避之時,所當退竢物議之如何,而一辭旋出,有若無罪者然。
一擧而有此兩失,尤不可仍冒。
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正言姜綖來啓曰:「大司諫樸應福,以一擧而有兩失,引嫌而退。
當初旣知李瑛罪關倫紀,而啓請拿鞫。
昨日辭避之後,又知其罪在罔赦,而卽請依律。
擬律之際,未及立異,辭避之後,不卽退待,偶未及察而然。
不可以此,輕遞言官,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大司諫樸應福啓曰:「臣之所失,揆之事體,斷無可出之理,而同僚以偶未及察,啓請出仕。
有言責者,論事直截,少不撓改,乃其職也。
豈可以偶未及察,靦然行公乎?請亟命罷斥。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掌令李有中啓曰:「臣以李瑛之罪議啓時,不能立異,旣與大司諫樸應福,同爲辭避矣。
但一辭而旋出之失,則臣亦有之。
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正言姜綖啓曰:「大司諫樸應福,啓請出仕矣,今又引嫌而退。
臣之所見,不能取信,以緻同僚再避。
不可仍冒,更爲處置,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持平樸承宗來啓曰:「樸應福,雖出於無情,而似有先後之不同。
言官論事之體,不可如是,勢難在職。
樸應福,旣以此難於在職,則姜綖請出,亦不無所失。
請大司諫樸應福、正言姜綖,竝命遞差。
李有中,議罪李瑛之時,雖不卽立異,旣覺之後,旋爲引避而論啓,其不退待,別無所失。
掌令李有中,請命出仕。
」答曰:「幷依啓。
」〈史臣曰:「隨事敢陳,諫官之職也;不行則去,諫官之體也。
有罪莫懲,王法不行。
況此背君附賊之人乎?倫紀不明,國不爲國。
況此興衰撥亂之際乎?嗚呼!循例塞責,而折檻、借劍之無聞,委曲顧眄,而引嫌圖避者皆是,則將焉用彼諫官爲哉!其不得回天心,而正王法宜矣。
」〉○司憲府連啓黃赫、李瑛,竝命依律事。
答曰:「黃赫不允,李瑛事徐當發落。
」 ○備邊司啓曰:「伏見黃海監司柳永慶書狀,徐、謝兩天使自雲:『與兩王子,約言於安州』雲。
徐、謝兩公,於王子有脫出虎口之功,不可不依約相見。
」答曰:「王子已於王京相別,不須強爲追見於安州。
經略已自定州向義州,王子亦遠來勞困。
予意不必往見也。
」 ○夜自一更至五更,密雲,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二更三更,月暈。
○備邊司啓曰:「伏聞自上特遣近臣,賑恤都城之民。
德音一下,遠近孑遺之民,其爲感泣,爲如何哉?前日賑救之穀,其數不少,皆歸於不患寡而患不均之嘆,極爲未安。
今則近臣,親自銜命而行矣。
令流民列坐市街,以米一千石,均一俵給,宣布德意,勿以還上施行。
且田稅米、太,元數不敷,而天兵留在,意在於我國大米。
一馬所飼之豆,亦多。
田稅米太,務令貯蓄,以爲他日之用。
隻以唐糧小米一千石俵給,似得接濟之宜。
」上從之。
仍命言于進去承旨。
8月19日 ○庚子,大雷電以雨。
○上在海州。
○王世子,自載寧地値雨,次于大慈院。
○罪人李瑛伏誅。
〈史臣曰:「敗軍棄城、忘君附賊,瑛之誅宜矣。
然以附賊,則首惡猶存也;以敗軍,則非獨李瑛也。
治厥?從,釋其巨魁,其何以服人心,而示後世乎?」〉○備忘記曰:「今日,賊勢有萬可虞。
備邊司自前處事弛緩,經賊二年,未嘗鍊一兵、修一械,隻望天兵,惟竢賊退,無乃不可乎?前日鍊兵事傳敎,而予言不得施矣。
雖然似不可如是悠悠,以待其亡。
今山陵都監已畢。
予意,別設訓鍊都監,差出可合人員,抄發丁壯,日日或習射、或放砲。
凡百武藝,無不敎訓事,議處。
」 ○備邊司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備邊之任。
當此國家艱危之日,未嘗獻一策、發一謀,以裸活國禦敵之猷,孤恩負國,自知審矣。
聖敎所及,摸出臣等情形盡矣,兢惶踧踖,無地自容。
」答曰:「今日之事,實是卿等之力也。
朝之所言,隻因訓鍊而發,勿待罪。
」〈史臣曰:「方今上有嘗膽之主,下無運籌之臣,國步之艱危日甚,廟謨之玩愒依舊,如此而望其恢復,蓋亦難矣。
時人語曰:」上敎允當,承政院;惶恐待罪,備邊司。
「〉○憲府連啓黃赫依律事。
答曰:「瑛則兼有軍律;赫則有陪行之勞,待以不死可矣。
不允。
」 ○弘文館副提學李??、直提學白惟鹹、校理金權等:「伏以宋臣司馬光有言曰:『爲人臣者,策名委質,有死無貳。
』不如是,而一有偸生苟免之計,背國媚賊,無所不至,則在王法必誅,而不容少貸者也。
罪人黃廷彧、黃赫等,或貴爲卿相,或親連肺腑,而被擄在賊中,不顧君臣大義,千思百計,隻欲爲偸活之地。
至乃稱關白爲殿下,是尊賊而以爲君;於國書不稱臣,是忘君而不爲臣矣。
其他割地講和,種種背逆之狀,不一而足,有難枚擧,而隻此一事,君臣之義滅久矣。
人臣負如此罪惡,不以王法正之,一鞫之後,遽命竄謫,此輿情之所共憤,而公論之激,愈久愈甚者也。
請竝命準律定罪,以快輿情,以正王法。
」答曰:「或是國家勳舊之宰,或有王子陪行之勞。
參酌定罪,不可依律。
」 ○備邊司啓曰:「大兵勢當留駐兩南,我國軍餉,雖極措置,蕩敗之餘,收聚難繼。
義州留儲唐糧外,亦有山東繼運之穀。
此穀令海運判官,與忠淸、全羅監司相議,搜出公私舡隻,令各其官,給梢工糧物,僉使萬戶中,差員別定,一時起送義州,來月內,還泊于羣山,或自韓山到公州、錦江,急時輸送于天兵所在處何如?」上從之。
○李齊閔爲司諫院大司諫,兪大儆爲司諫院正言,樸弘老爲弘文館校理,李睟光爲侍講院弼善,趙守翼爲侍講院說書。
○夜自一更至四更,密雲。
五更,月光明盛,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三更四更,月暈。
8月20日 ○辛醜,王世子自大慈院,晝停于海州地慈恩塔,夕次本州。
○中殿、東宮,奉廟社主,至自江西,上率百官,袛迎于廟門外。
○憲府連啓黃赫依律事,上不從。
○以成壽益爲禮曹參判,姜綖爲兵曹佐郞。
○夜自二更至五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候,彗星形體甚微。
五更,流星出王良星下,入西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二尺許,色赤。
8月21日 ○壬寅,掌令李有中、持平李慶涵、樸承宗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言地,論事疲軟。
黃廷彧之罪,有關倫紀,不可容貸,而未能堅執,遽爾停上,物議非之,勢難在職。
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弘文館副提學李??、校理金權等啓曰:「伏以掌令李有中、持平李慶涵、樸承宗,以論事疲軟,引嫌而退。
臺諫將黃廷彧事,累日論列,別無疲軟之失,而但廷彧雖已鞫問,李瑛、黃赫等,未及竝鞫,則是綱常重獄,時未究竟,而不待瑛、赫之來,遽先停止,物議之非,勢所難免。
臺諫少有人言,不可在職。
請竝命遞差。
」答曰:「依啓。
」 ○以李睟光爲司憲府掌令,李有中爲弘文館副校理,黃愼爲司憲府持平,李光庭爲司憲府持平。
○夜自二更至五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候,彗星形體甚微。
○備邊司啓曰:「本道,兵戈蕩敗之餘,公私赤立,民皆逃散,加以天將、天兵往來之外,至如本國差送大小人員,廚傳支供之費,專不減省,一如平時,殘敗列邑,蕩不能堪。
此外守令之瘠公肥私,爲非法,刷馬之多數徵發,或斃或失,種種弊端,難以枚擧。
在平時,尙有問弊、巡檢等禦史,況此兵興、闆蕩之時乎?本道旣有督運禦史樸文叙,巡行列邑,兼察此等之弊,或爲啓聞,或爲決罰之意,知會何如?」上從之。
8月22日 ○癸卯,備邊司啓曰:「我國順倭人二萬餘名,尙留海上雲,我國招來無路。
今適南好正南去,送咨于劉揔兵,以白旗招之,許以生道何如?」答曰:「依啓。
然此事,恐未易成也。
」 ○備忘記曰:「觀劉員外回帖,雖曰倨傲,其爲我國慮則至矣。
大槪我國備邊司所爲,若如諸唐官之憂,則我國何患乎不振?予不勝感慨。
」 ○備邊司啓曰:「我國雖在全盛,物力兵力,固不能當中國一大縣,而今擧天下大軍,入彈丸殘破之餘,已經二年。
千瘡百孔,一時露出,百般方便,將不可掩拙。
到今事勢,極爲悶迫。
今見經略咨文,其所責諭,種種難堪,至於築城作臺一事,前未有此擧,而今忽雲雲。
前往胡澤等,隻是與劉綎等,相度形勢而已,未有卽設城臺之事,而今忽責問某月興工與否,亦爲悶迫。
發我戰卒,隷劉綎訓鍊事,初不別抄一軍,隻令本道將官所率軍兵,自此前後所送新及第及精兵等,疊相往來,隨便學習,而賊猶在岸,兩南要害郡縣及賊路所衝處,分布防戍,而原數單弱,猶懼不克。
今若盡撤諸將之兵,悉詣劉營,則訓練反爲緩事,而目前防戍誠爲汲汲。
舍此而別抄他軍,則水陸漕運,支供天兵外,必無可發之兵,此亦悶迫。
略將此意,先爲回咨,且以咨文及啓辭之意,下諭于都元帥、兩道兵、水使、巡邊、防禦、管糧等官,何如?」上從之。
○憲府連啓黃廷彧、黃赫等依律事,上不從。
○備邊司啓曰:「謀大事者,固不可顧小弊,亦不暇恤人言。
但海州爲監營,數百年于玆,一道民心,以爲耳目之所安,一朝更改,其情不便。
至於官屬,勢不可不分而二之,彼此俱不得成形,亦爲可慮。
延安,本不可爲營鎭之地,隻以監、兵使計出於不得已。
甕津有城子鎭軍,而其形勢,亦非元帥所居之地。
然此二地,比他邑稍可,故啓稟矣。
黃州,自國初,實爲巨鎭,在全卽爲兵營,未爲不可,但蓄力聚衆,築城設機,以爲長遠之規,然後爲營。
姑以牧使爲防禦使,節制一道兵力,似爲無妨。
」答曰:「然則欲革罷兵使之意乎?若一向未能定,則待他大臣入來議定。
」 ○以訓鍊都監事目,傳曰:「鍊習火砲,固當爲之,然火藥未敷,不必偏習火砲,如騎射、步射,或踴躍擊剌,或追逐超走,皆可爲之,惟在敎之者,誠心盡力;而習之者,日日不怠,時加賞格,以激勸之而已。
昔戚繼光之敎士,其法非一,而囊沙懸於足,使之習走,漸加其重,以爲常,故臨戰趫捷無比,卽其一也。
蓋人性,各有所長,訓鍊士卒,宜多方以敎之。
且不必武士,如本官人,抄出丁壯數百,除其身役,敎訓試之如何?竝斟酌施行。
」 ○夜自一更至五更,密雲,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禮曹啓曰:「京師漸邇,陵寢入望。
香火之廢,已經二年,上下悲感之情,爲何如哉?慰安之祭,似不可廢。
廟社姑安於權設之宇,亦當有慰安之祭。
設行祭物,與戶曹適中磨鍊施行。
」上從之。
8月23日 ○甲辰,憲府啓曰:「黃廷彧、黃赫依律事。
京畿刷馬之弊,難以枚擧。
姑擧其甚者,京畿以結蔔分定,而自有匹數,前期入城待令,爲差使員者,點撿收拾,自足緻用,而或撓於請囑,或甘於贈物,私自放送,倉卒立馬令下,則力奪行路之馬,以充其數。
一入唐兵之手,永無還推之理,失路之人,呼號滿路,極爲駭愕。
請差使員中作俑奪馬者,罷職以懲其餘。
坡州爲邑,傍於大路,且其殘破尤酷,而曠官已三四朔,極爲寒心。
新牧使沈友正在京城中,足發重瘡,數月內勢難赴任。
監司至今未有處置,請京畿監司推考,沈友正改差,極擇曾經臺侍有名望文官,以責蘇復之任。
」答曰:「黃廷彧等,已爲參酌定罪,不可依律。
其罪又非如李瑛之以閫帥棄城敗走,兼犯軍律者之比。
餘依啓。
」 ○備忘記傳于賓廳曰:「此揭帖,乃吳惟忠送于徐、謝,仍使傳于王子,啓于國王者。
小草記,吳軍中裨將之贈王子者雲。
觀此記,軍糧事極悶。
如是而欲留天兵,寧有其理?且吳將親言於王子曰:『軍糧絶乏,士卒連死,至於善山府,則隱匿好米,給以爛米,鹽醬竝不得食。
須啓于國王。
』其言反覆丁寧,極悶雲雲。
見而回啓。
善山官吏似當重治。
且李山甫,專以糧餉事下去,何不下去于嶺南地界,號令督運?竝察以啓。
」 ○備邊司啓曰:「軍糧絶乏,先期搬運於他道。
本道不甚被兵之處,富人、巨室,或有藏置穀物者。
零細輳合,則亦可補萬一,而事不預圖,至於天兵柺腹餓死。
朝廷雖日夜憂慮,而方嶽之臣,不善措置如此,極爲未便。
下書切責爲當。
善山府使,以腐爛之米,供饋天兵,則其罪重矣。
今本道監司,推覈重杖。
大抵嶺南糧餉,一切匱竭,不可專責於湖南、江原道嶺東近南之官,忠淸道糧儲稍裕之邑,竝爲量力搬運事,亦爲下諭。
李山甫,專爲糧餉一事而去,未聞十分檢督,亦爲下書申飭。
」上從之。
○政院〈行都承旨沈喜壽、行左承旨洪進、同副承旨張雲翼〉啓曰:「兩王子被繫踰年,一朝得脫虎口,復見天日而來,皇恩罔極,仰答無階。
今所趨造感泣,以謝罔極之恩者,捨經略而誰也?前日辭謝之帖,臣等偶見,不能無未安之意。
順和君,年少且病,固難強責,如臨海君,似當自力一行,上以緻聖上慈天之喜;下以申自己肉骨之感,揆諸情理,斷不可廢。
臣等職忝近密,旣有此懷,不敢不達。
」上令備邊司議啓。
○傳于政院曰:「前日見失禦弓,今始得之矣。
聞載寧郡,囚禁得弓之人雲。
旣爲失去,則其得之無怪,勿推放送。
」 ○以柳熙緖爲兵曹正郞,尹暾爲弘文館副校理 ○夜自一更至三更,密雲,彗星、客星竝不得看候。
四更五更,容星在於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8月24日 ○乙巳,憲府連啓黃廷彧、黃赫依律事。
答曰:「勳舊之人,豈可置諸死?當此國事忽蔥擾之時,斟酌勿爲煩執如何?不允。
」 ○備邊司啓曰:「王子面謝經略,揆諸情禮,斷不可廢。
今見政院啓辭,實合事宜。
臨海君親往經略處,緻謝爲當。
」答曰:「依啓。
」 ○德陽令、李峻慶推案。
德陽令忠胤招辭大槪:「臣於倡義使陣,終始從軍,今年四月,始聞宣、靖陵之變。
主將金千鎰招緻宗室等,自募奉審時,臣以成廟四代孫,忘身自願,率別將李峻慶等及軍人三十名,十七日辰時,行穿賊陣,三更得達靖陵奉審,則墳墓掘破。
臣等哭臨後,使牙兵徐介同,先入壙中搜覓,則有一屍身置壙中,倉卒之間,罔知所爲。
遽脫臣着草綠甲天益一件、李峻慶所着鴉靑襦天益一件、白色女短襖一件,使李峻慶等,斂襲絞結,深掘壙中,仍爲埋置,以瓦覆之。
又往宣陵,兩陵搜覓則,未得所在之物雲雲。
」 ○再推:「臣則不入壙中,使徐介同入見,則內外梓宮,已爲燒灰,隻持木片出來。
魂遊石近處,亦有燒灰之跡。
其屍身,則壙內當中橫置,而當初倭賊掘破時,灰沙等物壙內多積,故以所持去小時郞,掘開瓦,則曲墻上蓋瓦也。
恐爲風雨所濕,取而覆之雲雲。
」 ○李峻慶招辭大槪:「臣以倡義使金千鎰軍,倡義使以爲,賊藪中他人所難去,使臣奉審靖陵。
卽與德陽令,從冠嶽山下,令奉常寺奴介同,指路而行。
迷失其路,德陽令與介同同去,臣艱難追往,則德陽令已到陵所,迎謂臣曰:『玉體在壙中』雲。
臣問曰:『誰入見之?』德陽令曰:『介同入見。
』臣曰:『進賜,何不入見?』德陽令曰:『我有心症。
如此之處,自前難近。
』臣曰:『此事,專在宗室。
何如是虛踈乎?』臣問介同曰:『壙中深幾許?』答曰:『三丈許。
』臣以帶引之而下,則暗無所見。
介同曰:『玉體在此。
』臣禁勿撫摩,仍擊火見之,則屍身於壙中深處橫置,頭髮、鬚髯皆無。
仍使德陽令,脫所着衣裹腰上,脫臣所著衣裹腰下。
介同亦以一白幅來給,臣問其所得處則曰:『得於曲墻外,』裂以絞結雲雲。
」大槪,德陽令所供同。
入啓曰:「德陽令、李峻慶所供如此。
姑待李弘國推問後,歸一何如?」答曰:「依啓。
」 ○夜自一更至五更,客星在於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四更,月入東井星,彗星形體甚微,不得看候。
8月25日 ○丙午,備忘記曰:「上言陳訴者,多言身有軍功,未得蒙賞雲雲。
實有軍功,而賞典不酬,則人心解怠,雖欲討賊,而不可得。
令備邊司,各別察施,俾無訴冤之人。
且前有傳敎,納栗人亦多未蒙酬賞,多有人言。
更速一一相考論賞。
且恐外方奉使之人,不無欺民之弊,亦爲撿飭事,竝言于備邊司。
觀上言,多願減還上,或待年還納雲。
還上雖是爲民之事,當此蕩敗,民生盡飢,無由還納。
一路各官及大駕所經之邑,或半減或待年捧納,以示優恤之意如何?言于戶曹。
中外民生,飢餓盡死,中夜長籲。
我國生類盡矣,不能賑救者,由其無粟。
不耕何穫?明春之事,尤極寒心。
宜及今時移轉於兩湖,分給畿甸及此處之人如何?其他勸耕一事,各別留意施行,其間曲折,有司察爲事,言于備邊司。
」〈史臣曰:「宵旰之軫念至此,而奈奉行之無其人何哉!古人曰:『人君勤於求賢,而逸於得人。
』若不得人以治,而徒憂惕於事事,則誠恐日亦不足,而終無以有爲矣。
」〉○憲府連啓黃廷彧、黃赫依律事,上不從。
○政院〈行都承旨沈喜壽、行左承旨洪進、同副承旨張雲翼。
〉啓曰:「前後累千武擧之設,專爲勦滅方張之賊而已,及其點行之際,百計圖免,或初不登道,或中路落後,或纔赴戰所,旋卽逃潰,無一人與賊交鋒,其在催遠之行,極矣。
今見樸晉書狀,新及第逃亡者,亦至四百餘人。
國無紀律,至於此極,思之不覺寒心。
行路之時,公然刼掠,有同寇盜,旣逃之後,不示嚴明之譴,使之安坐,則無賴之徒,有何所創艾,而肯赴矢石之場哉?平時及第出身,雖犯極罪,不爲削科,此固國朝寬厚之法。
此事變後武科,則恐不可待以常規。
許多人雖不可一依軍律,而須用削榜之規,然後庶不失當初設科之意,且有萬一之效。
」答曰:「政院啓辭至當。
依啓。
」 ○備邊司啓曰:「伏見黃璡狀啓,經略見吳億齡齎去催發奏請陪臣之咨,頗有怒色雲。
奏請之行,勢難強拂入送。
但倭賊尙據我境,兇謀難測,天朝將官,以賊退,撤還我國。
亦不奏知今日之勢,則他日雖有緩急,無以爲辭。
昨見鄭昌衍狀啓,提督言:『爾國以卻退賊兵,脫還王子等事,再送謝恩,兼贊經略功德,則經略不爲沮止』雲,謝恩使鄭澈入去矣。
然今又爲賊退海上,王子出還,留兵防守等事,以黃璡又爲謝恩使。
其奏本末端,仍及兇賊尙據是境,及時勦滅,以畢皇恩事,婉曲陳懇無妨。
」答曰:「奏本末端,仍及以下一款,經略見之,使之勿爲,則其時何以爲爲答耶?」 ○備邊司啓曰:「又送謝恩,似無大妨,而奏本中末端一款,乃是實有之事,語次及之,恐不緻經略之沮止。
然或慮此,則姑留黃璡,待經略回程後發送,亦或無妨。
」答曰:「依啓。
」 ○政院以李肜、李彩等推案。
李肜招辭大槪:「臣嘗悶漢陽賊退之後,提督與賊講和,無意追擊。
及其養降倭於江監,入倭使於城中,晉州城陷,人心尤懼,而提督不唯主和,又有西還之志,臣不自勝憤,遽有呈文之計。
非不知功德之罔極,而姑爲矯激之說以感之,比提督於秦檜者,激其志也。
今不滅倭,後日之患,必不救。
臣欲極其弊,以激提督之心。
故預陳小邦不支,倭入上國之時,率小邦背君之徒雲,非謂今時有背君者也。
臣素有心症,今七月,重痛染病,又患瘧疾,提督招見之日,臣不食一匙之粥,沽酒半甁盡飮,手雖操筆,心則茫然,急遽之間,妄發失言雲雲。
」 ○李彩招辭大槪:「賊犯我國,緻令鑾輿遠播,宗社丘墟,陵寢燒掘,王子被據,此乃臣子不共戴天之讎也。
天子遣兵討之,此非我國私讎,實中國之巨賊。
提督無討賊之意,終欲講和。
又入倭使於城中,南陲盜賊,還爲奔突。
臣不自堪憤,七月十四日,與兄肜相泣曰:『賊勢若此,力不能制,若呈文于提督前,盡誅在京之賊,追擊嶺南之倭,則兄弟雖死於提督之鈇鉞,庶全我國之勢。
』僅能作文進呈,或以哀辭感之,或以狂言激之。
提督見文後,傳言曰:『今日,氣不平。
明日當問。
』明日早朝,接伴使招臣等,臣等卽時進去。
提督軍官稱號人出問曰:『提督功德至大。
汝何咎焉?』臣答曰:『提督功德則至大,而倭賊是食肉寢皮之讎也。
今倭使入城中,玆陳痛憤之懷。
』已而提督招臣等問曰:『汝何不早見我?』答曰:『轅門至嚴,微末小生,不得出入。
』提督硏朱書示曰:『二生責本府過重,可笑。
』答曰:『願以死爭和議之非。
』提督曰:『和議非吾志也』雲。
至於別紙,則不知事體之儒生,非但遽見提督之威,至於使人拔鬚、唾面,疊相催促,故遑遽錯亂,妄發失對而已。
誣陷本國事,萬萬無理雲雲。
」入啓曰:「元情所招,則大槪如此,而誣陷兇逆緣由,不爲承服。
刑推何如?」答曰:「夜深勿爲。
」 ○夜自二更至五更,客星在於天蒼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蒼星。
四更,土星與金星同度,彗星消滅不見。
○傳于政院曰:「平壤收復後,韓準以謝恩使往來;京城收復後,鄭澈以謝恩使,方爲赴京矣。
今者賊留南方,別無謝恩之事,令備邊司,廣議處之。
」仍傳曰:「聞京城之民,亦飢饉而死雲。
船載鹽石分給,則合於蔬菜而食之,庶或得生。
急急爲之。
」 ○備邊司啓曰:「督捕使樸晉狀啓內,所率精兵,數日之內,相繼逃亡者,至於四百四十八名。
雖緣絶糧,國無紀律,以此可知。
主簿、部將、守門將、奉事、參奉竝十九人,依前例盡削前職,無職人等,令所在各其道,秘密捕捉,各杖八十後,竝送于都元帥處何如?」傳于政院曰:「此人等,以軍律言之,則皆應死之人。
杖律亦爲一百,而必減二十,隻請八十,何意耶?問之後施行。
」仍傳曰:「南方邊報,未得知之。
元帥絶無狀啓,必通內外之情,然後方可爲也。
宣傳官,極擇有計慮可用之人,以大駕前進之意,諭于都元帥。
元帥如有陳達之事,使之書於別紙,急急齎持而來。
此宣傳之去,備邊司如有通問之事,亦言送可也。
」 ○備邊司啓曰:「劉總兵所率之軍,旣無所食,退屯諸處,而節迫授衣,亦無禦寒之具。
或雲:『前日所送提督軍前銀兩,送于總兵,俵給軍士似當。
但以三千兩,分給六千餘軍,一名所得僅半兩。
且雖得銀,地方無可買賣,莫若以千兩,貿得去核綿花于遼東,可得萬斤木花。
雖不準數,可得八千斤』雲。
令事知譯官次知,又令義州府尹,定可信人十名,往來遼東,急急輸送,則可以分給劉軍,亦可用於他處矣。
敢啓。
」答曰:「依啓,急急爲之,使無不及之患。
」仍傳于政院曰:「劉綎軍已赴南方。
往遼東木花貿易分給,似可及乎?」回啓曰:「劉軍赴南方,且着裌衣。
非不知遼東貿易道路遼遠,而我國地方,他無措備之策,不得已貿易矣。
」 ○傳于政院曰:「諸陣軍卒,或餓死、或勤苦,自上體念惻隱之意,作敎書送于元帥處,使之諸鎭曉諭之意,言于備邊司,議定後,送宣傳官。
」 8月26日 ○丁未,憲府連啓罪人黃廷彧、黃赫事,上不從。
〈廷彧,賦性狡險,貪權嗜利,無所不至。
赫,爲人浮浪,素無行檢。
畢竟,背君附賊,自陷於極惡大罪。
〉 史臣曰:「罪莫重於背君,惡莫大於附賊,而廷彧父子,以王室姻家,獨免顯戮,其可謂國有典刑乎?瑛雖伏辜,目不瞑於地下矣。
」 ○賓廳啓曰:「兵久不解,已經歲年,糧乏衣單,殺馬以食,聞之惻惻,有足動心。
逃亡相繼,而不忍以重律繩之,蓋以此也。
特下敎書,宣布聖上軫念之意,何如?」傳于政院曰:「依此爲之,固亦宜矣。
古者有投醪之說。
今雖未能遍饗諸軍,如銀兩等物,送于權慄,使之俵給,俾得沽酒而飮。
或別有他處置之事,使知予惠恤憫惻之意。
」 ○備邊司啓曰:「伏見韓孝純狀啓,劉綎之軍,因秋氣漸涼,身無厚衣蓋體,日益思歸雲。
天朝之兵,固守我國,不免飢寒,極爲未安。
忠淸道遺在貢木,多至三千九百五十疋。
若依給劉軍,則可給人一疋。
如有不足,補以本道步兵價布,竝給吳惟忠軍,以爲衣材,似爲便當。
泰仁亦有募得木四百疋、木花三百斤,可以補用。
所着木花,則肅川所在木花,雖未給我軍,先給天兵,不足之數,以義州木,易木花,隨後下送無妨。
敢稟。
」答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伏見都元帥權慄狀啓,目今措置中急先之務,莫如兵船、火藥、山城。
此三件事,請下書各道,十分嚴飭雲。
依權慄狀啓,更加申飭何如?」〈慄,故相轍之子也。
至於將才,非其所長,偶因一捷,冒居元戎,豈非僥倖耶?〉答曰:「依啓。
」 ○三省交坐,李肜、李彩,各訊杖三次,不服,當初造意者及別紙手書之人,各別盤問處之。
答曰:「造意手書,定是李肜所爲。
但一日三次加刑,今何可更爲加刑?明日推鞫。
」 史臣曰:「肜之所爲,不過無知亡作之事,而其心則出於爲國討賊之誠也。
兄及弟矣,俱繫牢獄,竟死杖下,不亦冤乎?」 ○中樞府事尹根壽、禮曹判書鄭昌衍、吏曹參議吳億齡、司憲府掌令李尙毅〈本月十八日,自經略所。
〉馳啓曰:「今日夕,楊副將元,在提督處,邀臣根壽。
臣卽進,楊將與提督,同意階上,令寫字的,取咨文及揭帖來,與陪臣看了曰:『宋老爺看此咨文揭帖,怒而批下如此』,因出示臣。
臣億齡齎來留兵咨,臣尙毅齎來請留揭帖上,皆以大字批下,奏請咨,則一筆句抹。
臣告曰:『看此批下,不勝惶恐。
請受咨帖,還送國王。
』楊將答曰:『明早,當還納。
不可與爾』雲。
仍以手指點留兵咨內倭賊遍滿八城之語曰:『此何無謂耶?』出示永川郡守金潤國踏印手本,以證倭賊之退去曰:『倭賊在釜山者及他處賊,幷皆還去。
其未去者,自釜山盡歸西平浦。
此雲遍滿八城,何耶?』臣答曰:『西平,亦我國連陸之地。
與釜山何異?』提督曰:『西平,卽上舡之所。
求貢而將盡過海去矣。
且老爺雖欲留兵爾國,每告無糧,安有無糧,而赴戰者乎?爾退而思之雲雲。
』臣等見批下之辭,相與錯愕,計不知所出雲雲。
」 ○行判中樞府事尹根壽、吏曹參議吳億齡〈本月十九日。
〉啓曰:「當日巳時,楊副將呼臣來語之曰:『昨日,宋老爺見爾國咨文,甚怒,欲重治作咨陪臣,撤兵回去。
昨晩,老爺語曰:「今者倭賊,尙在西平浦,而大兵撤回,賊若復犯慶尙,踰鳥嶺,到王京,則將無爾國也。
不可不留兵防守,然爾國殘破之餘,錢糧極難。
當初防守留兵一萬六千,每人月銀三兩六錢,爾國給二兩一錢,天朝給一兩五錢。
今則一萬六千兵,每人月糧三兩六錢內,天朝當出月糧、及行糧鹽菜銀三兩,爾國隻出衣、鞋、犒賞銀六錢,其糧料、鹽菜,爾國當辦給。
若然,爾國可以接濟矣。
今者爾國,築城堡、備險隘、多造火器、選鍊兵馬,四項事而已,凡事完備,爾國之力,得以堵截防守,則天兵可撤回。
若爾國要留兵三四月,則留防三四月;要留五六月,則留防五六月。
若十分未易完備,要留一年,可留一年防守。
此意劃卽馳啓國王,改作咨文來。
」老爺欲據咨上本,依爾所願雲雲。
』今此改作回啓,則須勿遲滯,勿作觸忤之說,明白回答,登時馳送何如?」 ○夜二更五更,客星在於天蒼東。
三更四更,密雲不見。
8月27日 ○戊申,憲府連啓罪人黃廷彧、黃赫事,上不從。
○諫院啓請黃廷彧、黃赫依律定罪事,上不從。
○備邊司啓曰:「提督臨行,要得宸翰與百官贈詩,至曰:『我來貴國,他無所要。
隻欲得此以爲傳後之資。
爾等須以此意,啓知國王雲雲。
』我國方在憂愁之中,固難暇及於文翰,而天朝將官,懇索至此,恐難孤負,何以爲之?自上雖未贈詩,以大字親寫『再造朝鮮』四字,以爲贐別之資,則其於勉副天將之請,我國緻謝之意,俱得其當。
臣等愚慮,適及於此,敢稟。
」答曰:「予於提督,雖使磨頂放踵,亦所不辭。
況陋筆乎?但形骸徒存,而神魂則已脫,兼且痼病日深,隻待近日,此時揮筆成字,誠所難能。
萬一頑命,得延數年,追書送于其家,亦爲不妨。
好爲措辭答之。
若朝臣詩章,則其贈與否,自外斟酌爲之。
」 ○備邊司啓曰:「國家爲討賊之擧,累次設科,取人之多,以千數,而此人等,憚於赴戰,隨解隨逃,人心莫不痛憤。
削科之議,前者累發於本司,政院請削之啓,果爲允當。
但新及第各人,初不登道者、中路落後者、纔赴戰所旋卽逃潰者,合前後將官所報而觀之,不啻千餘人。
當初國家不爲設科則已,旣設科,取士之後,旋卽盡削,有乖大體,恐未穩當。
且是人,於其法則當誅,而其情則可矜。
臣等因往來嶺南人聞之,嶺南糧餉絶乏十日,人給陳太五升,太絶之後,專然不給,人皆殺馬以食,食盡,又賣衣服、盤纏以食。
此非風聞之言,糧絶之報,屢出於諸將之啓。
實若糧乏,則爲主將者,所當啓聞處置,不可任其自潰自逃而已。
以此觀之,非但軍士之罪,將不得辭其責矣。
朝廷不恤此情,而遽削千萬人之科,則竊恐群怨朋興,國家政令,尤不信於民,而不無騷擾之患。
臣等愚意,嶺南防戍,止息無期,此逃軍等,限年充軍於嶺南防禦之地,以懲其罪似當。
」答曰:「依啓。
」 ○以尹承勳爲承政院承旨,金權爲司憲府持平。
〈承勳,爲人麤猾,素無識見。
居官,雖以勤幹稱,而處事,多自用之病。
〉○嶺南天將,皆要還,以糧缺爲報,以激經略之怒。
經略怒,以管糧陪臣等,不能盡職,夜不收一人,鎖拿湖、嶺管糧趙信道、任發英而去。
○夜,客星,二更三更,雲蔽不見。
四更五更,在於天蒼東。
○傳于兵批曰:「牽馬衛全龍、李春國,前有侍衛之功,已除守門將矣。
近日一路侍衛,部將除授。
」 ○備邊司啓曰:「卽刻,經略差夜不收一人,帶同譯官,往兩南,拿管糧陪臣而來,在我國,極爲未安。
陪臣雖不無一二怠慢之失,而時未現著,擧國蕩敗之餘,人力已竭,而天朝將官,則不量事勢,一向督責。
禦史尹敬立,終始竭力,國人所知。
今若拿來,情甚冤痛,他員則皆是新往,料理未久。
今當據實直告曰:『戶曹判書李誠中,專管糧料,而不幸於七月身死。
其以下泒送兩南者,如全羅道任發英、慶尙道趙信道、愼德容等,不能於職,以緻如此,故頃日新差重臣及禦史,繼往督運』雲雲,略及物力殘破,雖竭誠催促,而事多不及之由,措辭以送何如?」傳曰:「經略傳令如此,管糧陪臣不可不送。
若不送,非但事體未安,必歸責於予。
況旣緻絶糧,不得無事,尹敬立拿送可也。
咨文則一邊爲之。
」 8月28日 ○己酉,賜都元帥權慄羊裘一襲。
○遣中官李鳳禎、注書沈彥明,摘奸京城賑濟場。
○禮曹啓曰:「前者下令,自九月初一日,凡大小人員,戎服及裏衣皆窄袖;禁軍着氈笠,衣小袖袍;公私下賤,去笠子,着小帽,衣小袖袍,已諭中外。
今九月將至,行在所則令法司;外方則令觀察使糾察,不遵法者,何如?或雲朝官則戴笠,下賤則着帽,於唐人所見,似爲未穩。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氈笠、小帽簡便之制,戰士可着,故禁軍以下着之。
至於朝官,則自有領紗帽,便居則可因舊戴笠。
且下人難備,雖定日,勿爲驅迫,寬限漸漸着之。
」 ○備邊司啓曰:「張都司〈三畏〉言:『山東糴米,實十四萬,而來此者不滿一萬;遼東海,蓋民間備上糧十四萬,而來此者僅十萬。
今者留兵二萬,一日所食四百石,爾國何能辦給耶?若欲請糧,可早爲之。
』今以小邦殘破,糧餉缺乏,願卒惠救,俾得接濟之意,移咨經略何如?」上從之。
○備忘記曰:「當初觀李肜等事,意其故爲誣陷,不勝痛愕,及見其招,則似是出於因提督不討倭賊,發憤所爲,而後日親對之言,亦似出於怯於嚴威妄發。
無乃當以亂言罪之?誣陷本國雲,則過其情乎?更爲參常處之。
」委官左相尹鬥壽回啓曰:「伏見傳敎,其於李肜所犯情狀,自上昭然洞知,中外物情,莫不感激。
此人等,乘一時憤激,亂雜發言於天將之前,罪固重矣,至於誣陷本國,兇逆不道之律,似不相近。
今詳律文,《大典》《推斷條》:『凡亂言者,啓聞推覈,杖一百、流三千裡。
若幹犯於上,情理切害者斬。
』李肜等所犯,似非幹犯於上之類,隻合杖一百、流三千裡之律。
肜連日受三省訊杖,已無生道。
今若加刑,未竟而經斃,恐乖自上好生之德。
敢此先稟。
」答曰:「依啓辭爲之。
」 ○兩司啓曰:「進駐京城一事,前者累啓,尙未蒙允,中外之缺望久矣。
卽今車駕移駐海西,人心胥悅,皆以爲還都有日,而已過一旬,未有前進之期,群情之悶鬱,有甚於前日。
京師,二百年基業之地,休養生成,民物寔繁,屠戮之餘,擧皆還集,飢餓望哺,有若赤子之待慈母,而死亡相繼,或有已入而還出者。
撫綏安輯之責,專在於爲民父母,其可不急急往救之乎?況廟社丘墟,陵寢經變,展拜哭臨之擧,猶未行焉,揆諸情理,極爲未安,而於昭在天之靈,亦豈不有望於鑾輿之遄返乎?且天時向寒,風氣漸緊,進駐之事,一日爲急。
請早定行期,以副神人之望。
」答曰:「此言當矣。
然徐當斟酌爲之。
」 ○憲府、諫院連啓黃廷彧、黃赫依律定罪事,上皆不從。
○夜自二更至五更,客星在天蒼東。
自卯時至酉時,日暈。
8月29日 ○庚戌,憲府、諫院連啓黃廷彧、黃赫事,上皆不從。
○傳于政院曰:「京城有倭,安有如此痛憤之事乎?設使欲爲入去,奈有此賊何?無處置此賊之道乎?問于備邊司。
」備邊司回啓曰:「京城有賊,大駕難於進駐。
今當移咨經略、提督曰:『此賊於寡人,不共戴天之讐。
況可同處一城乎?前進京城,鎭撫遺庶,雖有丁寧聖旨與大人分付,此賊尙在都城,以此不得前往。
懇乞大人,速爲區處,移置迤南各邑中某處,使寡人速返京城,汛掃墳塋,慰撫遺庶,不勝懇祝』雲雲何如?」答曰:「此啓辭有曰『移置兇賊於迤南各邑雲雲。
』雖經略、提督如是處之,在我之道,當以大義直截,請斬此賊而已。
」 ○右議政兪泓〈自京來。
〉啓曰:「臣往戚遊擊軍前告歸,則遊擊曰:『今議留兵二萬,守湖、嶺二南,不識二道軍糧,足供其用否?如嫌兵多,公可啓國王,咨經略,留一萬防守。
不嫌,留二萬爲佳。
留兵多寡,在國王願與不願耳。
善後之策,在公此行』之故敢啓。
」〈泓性粗率,闊於事情,動輒得咎。
〉答曰:「令備邊司議處。
」 8月30日 ○辛亥,備邊司啓曰:「京城之賊,移置迤南各邑之語,果欠直截大義,而前者以請誅之意,移咨經略,不見念聽。
今者之請,必爲無益之歸,故如是啓之矣。
聖敎所喩,極爲允當。
今宜雲:『此賊在小邦不共戴天之讐,在天朝爲犯順必誅之賊。
亟施天誅,毋使幷容於小邦雲雲』,似爲無妨。
」上從之。
○備忘記曰:「予自少多病,半生以藥餌爲命,此藥房諸人之所共知。
前日玉堂之批,自言無意人世,益可想矣,今不須更言。
冬月則閉蟄一室,至於春秋,或未嘗窺苑,自逢亂離,千辛萬艱。
將此氣力,至今不死,誠理外之事,而雖謂之天道無知可也。
前將悶迫之意,籲祈非一,而非但見逼於朝議,讎賊未討,義不可言病。
逮在江西,不食數月,今則唯啜粥飮。
夜則倚屛達曙,晝則昏瞶無知。
其中狂病、目病、痺病、濕病、風病、寒病,萬病俱作,環一身而攻之,以一握元氣,寧有可堪之理?以言其狂病,則有時或歌、或哭,叫呼奔突,水火且不避,見而泫然垂淚者有之,見而愕然竪髮者有之。
自古安有狂病之君乎?以言其目病,則兩目翳盲,不能辨物,凡啓辭之字,多不解見。
其成瞎人,不日可待。
自古安有瞎目之君乎?以言其痺病,則半身偏虛,衝犯霧露,其證轉甚,右手右腳,全不運用,晝夜刺痛,以手摩之,亦不知之,恰似枯木。
自古安有一手一足之君乎?其他痼病陋疾,不可枚擧。
秋節未深,重裘已襲,萎薾奄奄之勢,若不竢終日。
如此而冒作君人,曾前古之所未有,萬萬無此理。
今兇賊已退,舊疆已復,予志已決,如水必東。
世子年長,足以撥亂緻治之主,禪位諸事,斯速擧行。
」 ○領中樞府事沈守慶、左議政尹鬥壽、右議政兪泓,率二品以上啓曰:「伏承聖敎,臣等不勝惶駭悶迫之至。
方今兇賊,尙據邊上,厥謀叵測,我國兵糧俱竭,守禦無策。
鑾輿未復舊都,而廟社在天之靈,有望於聖躬者何如;餓莩相枕於道路,而赤子之望哺於父母,其何如?國家之艱危,有甚於曩時,而自上遽下此敎,上自公卿、大夫,下至軍民、士女,孰不驚愕失措,莫知聖意之所在乎?自上縱不矜恤於臣民,其於國事何,宗社何哉?況儲宮久在愆攝之中,元氣不復,舊證彌留。
如聞此敎,想必蹜踖靡寧,大有妨於調攝之道。
臣等反覆思惟,尤極悶慮。
伏願聖上,上爲宗社,下爲臣民,亟收未安之敎,以定人心。
」答曰:「此何等事,自上輕易發說?在下亦不可視同常事而論啓也。
勿爲如此之吉,諸事察爲。
」 ○領中樞府事沈守慶、左議政尹鬥壽、右議政兪泓,率二品以上再啓曰:「臣等伏承聖批,惶駭失措,罔知仰喩。
臣等竊念,此是帝王家至大至重之擧,必上揆天心,下察人意,參之以時勢,然後受授從容,付托合宜,可無輕擧之悔矣。
強寇猝至,國步將傾,幸賴天心默祐,重恢之勢,十成八九,則天心之眷顧可知。
上自公卿,下至士庶,一聞此敎之下,莫不相顧失色,蹙蹙靡依,民情之傾戴可蔔。
況今賊據我境,兇謀叵測,防守之策,急於曩日,而天將未回,策應方緊,時不可也。
國勢判渙,財殫民窮,餓莩相枕,廟社成墟,萬機繁密,隻候聖裁,勢不可也。
天意人心之所係,國家時勢之所關,有如此之難,而遽下此敎,臣等尤不勝遑遑悶迫之至。
乞加三思。
」答曰:「隻是病不能堪,萬無仍冒之理。
若稍有可堪之勢,寧有此擧之理?予志之決久矣。
勿爲如此空言,斯速擧行。
此非論啓相持之事。
」 ○兩司啓曰:「進駐京城,不可不急之意,自上亦以爲是,而旋軫之命,尙今未下,群情之缺然,益有甚焉。
請早定行期,以副神人之望。
」答曰:「當商量爲之。
」 ○憲府諫院連啓黃廷彧、黃赫事,上不從。
○世子聞內禪命下,卽詣闕伏地涕泣而啓曰:「臣本庸愚,少無學識,年雖長成,德業蔑如。
忝居元良,自知不堪,日夜憂懼,措身無地。
況丁亂離之際,疾病交作,沈痼半歲,精神減耗,雖尋常處事,決難堪任,豈意不敢當之命,遽及於無狀之身?聞命驚慄,罔知攸出。
伏願聖慈,洞察微情,亟寢聖旨,俾臣得保愚分,無任幸甚。
微臣悶迫下情,天地神明,莫不昭臨,不勝懇祈切祝之至。
」答曰:「毋辭。
」 ○以李睟光爲執義,李德悅爲掌令,許筬爲弘文館應敎。
〈筬,以名父之子,得躋淸班,而圈閨之內,多有慙德。
〉○領議政崔興源〈本月二十七日,在京城。
〉馳啓曰:「沈遊擊〈惟敬。
〉所率倭奴,旣不能仗義勦殺,拘於天將,至於館廩許留,不勝痛惋。
戚遊擊力爲呵禁,囚之木柵,而與唐兵通同,恣行閭裡,攘奪民財,極爲痛憤。
龍山之倭,亦不早處,是實出押之虎,在袖之蠍,必有後悔,尤爲悶慮。
且提督在此時,所謂降倭,累次上來,厥數甚多,提督下去後,又有二十三名上來。
投降虛的,灼知爲難,不無托稱投降,窺覘虛實之謀,自朝廷善處何如?」啓下備邊司。
○領議政崔興源〈本月二十八日,在京城。
〉馳啓曰:「戚遊擊通事樸彭祖來言曰:『遊擊當日,發行向西。
沈遊擊所率倭,龍山留在倭,經略竝令率來,故遊擊一時偕行』雲。
臣與留都宰臣,詣遊擊所館,力陳不可率去之意,則答曰:『此經略分付之事,不敢違越』雲。
不共戴天之讎,復渡漢江之水,終至於率歸西路,極爲痛憤。
未及下歸之前,自朝廷必有處置之事,敢此馳啓。
」 ○傳于政院曰:「倭賊率往西方雲。
彼賊穿我腹裏而去,則必盡知虛實,他日定有不測之憂。
係我國存亡,無處置之道耶?問于備邊司。
」備邊司回啓曰:「我國與天將,勢力懸殊,其所決許,則在我雖百般力爭,必無得售之理。
然不可坐視其行,噤無一言也。
如不得已,則別差一員,晝夜馳往沈、戚兩遊擊處,攔止於中路曰:『前日旣蒙經略分付,勿令西向,辭語丁寧。
猝聞此擧,小邦一邊,移咨經略,當欲血誠告籲,必待經略決語,然後方許過境。
姑留于此,以待經略回話雲雲』,以此措辭力爭,遲回之頃,急遣宰臣,齎咨前往,論辨于經略,則或冀萬一。
敢啓。
」上從之。
○宣傳官兪大祺〈本月十六日,在晉州。
〉馳啓曰:「臣來到晉州,陷城節次及賊徒去留等事推問,則倭賊去六月二十一日早朝,千餘名現形;翌日,大軍彌滿入來,諸處結陣,多放鐵丸,我軍射中三十餘人,是夜再進再退。
二十三日,累度接戰,射中不知其數。
二十四日,晝夜接戰,彼我死亡相同。
二十五日亦如是。
二十六日,賊作龜匣形樻,裹以生皮,無數負戴入來,或毀城子,或掘地陷,我軍以大石投之,賊遂退。
二十七日,賊造山臺於五處,俯瞰城中,鐵丸及火箭,無數放之,城內民家,幾盡燒燬。
二十八日,忠淸兵使黃進左額逢丸,不至重傷,陷城時被殺。
二十九日,東門北擁城,因雨頹圮,賊一時突入。
我軍以大竹積置其處,無數射中,賊又退。
俄而新北門第二隔臺,衆賊着鐵甲,高噪突進,倡義軍守其面,一時齊潰。
賊立梯登城,揮劍踴躍,諸軍皆北,遂至陷城。
城子則賊盡爲撤毀,殺死本州人民男女、官軍、義兵,不知幾許。
將官被殺者,不知某某人。
各人屍體,已盡腐爛,未能指的。
各家人,隻持衣服,招魂以去。
士卒屍體,時方收瘞,而積置如山,恐未易畢。
城陷後,倭賊一運,向丹城,盡焚官舍、民家,直向山陰,轉向智異山;一運直出晉州西面,又向智異山合勢,直趨湖南,焚蕩求禮、光陽、南原、順天閭裡,還向河東、昆陽、泗川、固城、金海等處,留屯;又一運向泗川,焚蕩閭家後,還向固城、鎭海等處;又一運向三嘉、宜寧,盡焚官舍、民家,還屯鹹陽、昌原等處。
又一運從召村之路,直向鹹安;又一運自南江,領被擄本州男女及蔔物,載船三十餘隻,還向金海雲雲。
」 ○行判中樞府事尹根壽〈本月二十一日,自經略所。
〉馳啓曰:「臣等見今朝出給牌文,卽告張旗鼓曰:『老爺軫念我國之事,至令世子,帶領陪臣數員,與劉副將等,選兵催糧,爲我國計者至矣。
但世子,上年避亂奔播,不免傷於風露,自今年四月,患胃證、痰證,累月僅得痊可,亦不至大平復。
以故自上,自江西向海西之時,亦不得隨駕。
氣候若此,若仍未快蘇,恐難遠行。
此意不敢告於老爺,隻稟知張爺耳。
』旗鼓曰:『若已平復,則便當前往;若時未平復,則必先遣能幹陪臣,而世子則竢平復,隨後當往』雲。
」 ○夜自二更至五更,客星在天蒼東。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