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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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威儀之際,不可不謹也。
臣下進言之際,當優容而禮貌之,雖有違拂之辭,時露英氣,以振警之,不宜事事表襮,高自賢聖,以示群下,如此,則百僚解體,救過之不贍矣。
三曰辯君子小人。
君子小人,自有定分,不可掩也。
唐之文宗、宋之仁宗,未嘗不知君子小人,而牽於私黨,不能辯別而用之,遂緻眩於是非,朝廷不靖。
苟君子也,雖或小人攻治,拔而用之;苟小人也,雖有私意,去之勿疑。
如此,則安有河北朝廷之難治也哉?四曰破朋黨之私。
〈時,沈義謙以外戚,締結群小,有濁亂朝著之漸,故箚中以此爲目。
〉今世之人,或有身無過擧,事無違則,而一言不合,則排斥不容。
其於不事行檢,不務讀書,而高談大言,結爲朋友者,以爲高緻,遂成虛僞之風。
君子則竝立,而勿疑,小人則任置,而同其流可也。
此乃殿下公聽竝觀,務去此弊之時也。
臣切於貢忠,而臨死錯亂,言不盡意。
〈公愛君憂時,易簀之日,尙有此箚,眞古之遺直也。
其時義謙之黨,指此箚爲枯燥就木之言,至於陳疏力斥。
信乎!君子之言,群小之所憚也。
〉 九月 9月1日 ○甲申,兩司啓:「金明胤包藏禍心,諂付權姦,陰謀邪計,如鬼如蜮,竟起大獄,羅織無辜,遂使王子陷於大戮,士類殲於淫刑,而圖參僞勳,久辱名器,通天之惡,其可忍言?宜加顯戮,以快人心,終逭天討,老死牖下,不可禮葬。
請收成命。
」 9月2日 ○乙酉,有政。
以金孝元爲持平。
9月3日 ○丙戌,弘文館上箚,諫上折臺諫,城底尺限之事,金明胤勿禮葬事。
9月4日 ○丁亥,行常參禮,因設經筵。
左相洪暹、特進官樸永俊、柳希春、都承旨樸謹元、掌令韓灝、修撰申點、趙廷機入侍。
講畢,臺諫論執金明胤極惡大罪,不可禮葬。
趙廷機亦力言。
申點言:「徐敬德學行敎人,爲世名儒,而中廟朝追贈時,有司隻據生時參奉九品。
乃隻贈佐郞,物情未愜。
」上曰:「不論其德行,而唯以踐歷之官爲高卑,此誠不可。
」希春進言曰:「敬德有操行,又有學問,樸淳、許曄,皆其弟子。
淳語臣曰:『《儒先錄》中,徐敬德可得請於上而參入耶?」臣對曰:「徐某固有學行,但其學偏於數,奈何?』淳答曰:『邵康節,以數尙得隨周、程之後,蔡元定,以數學亦附周、程之間。
爲人大槪正,而以學問淑其徒,得參《儒先錄》,何妨?』臣答之曰:『我未詳其事實,公可親啓上前而爲之。
』雲雲。
」趙廷機又啓曰:「殿下頃日下敎:『柔弱之主、姑息之臣,不足以有爲。
』殿下出於剛毅果斷,固有合當之時,亦豈無過中之時乎?」希春初因傳中順於理,而言曰:「凡事不必悖於理,然後爲不順於理。
或過中,則亦爲不順理,而生弊。
」遂因廷機之說,而贊之曰:「廷機此言是也。
凡人君有心於矯革事,多至於過當,而生弊。
此不可不戒也。
」希春又曰:「前日上之玉音,讀書時斷續,今日伏聞音聲,舒暢連續,凡在入侍,孰不感悅?此由小差,而善於調理,以至於平,爲政亦然。
臣以經幄侍臣,聞物情之鬱,不敢不白。
忠義加資之濫受者,上命改正。
此事甚爲騷擾,且多妨礙。
」上曰:「此事予非欲爲之者,但一改正,而一不改正,爲牴牾而不可。
蓋在事理之當然,不得不改正也。
」上之語,蓋指及第李承楊等已攻正也。
希春曰:「又有一事。
三館、訓鍊院未去官者,積滯太甚。
成均校書權知,至於十年,乃去官,或至八九年。
訓鍊院,丙辰年及第,至今未去官,或至十五六年,或至十七八年。
蓋祖宗置《大典》,隻據式年出身,而有兩都目遷轉之法,無別遷之規。
今鬱積至此,伏乞斷自宸衷,式詢其大臣,以爲開通之路,幸甚。
」 ○是日特旨,擢樸謹元爲大司憲。
大司憲樸應男再度呈辭,上命遞差。
傳于賓廳曰:「大司憲樸謹元,特加爲之可也。
」又命曰:「四館別遷可也。
」從希春之言也。
「 ○以柳潛爲刑曹判書。
○府啓:「潛,人物庸下,居官不謹,請遞。
」上從之。
○禮曹,登極別試初試策問一度,分三所,各取二百事,入啓。
○刑曹啓曰:「近年以來,各衙門選上奴子,不勝其役,破家亡産,流離失巢,聞見慘酷,故朝廷特慮其弊,申明詳定之規,一依法典磨鍊矣。
若因其司啓請,續續更改,則事涉騷擾,誠爲非便,而奉常寺,則專掌祭享,宗廟及文昭殿、迎恩殿,供上備辦諸事,所關緊重,故自前中廟、明廟朝,隨時加定,無弊供役,其來久矣。
今次減除,選上二十二名,不可不仍舊定給,以重祀事。
但詳定之初,各司紛紜啓請,使不得畫一施行,亦爲可慮。
自今以後,減下選上,勿爲受理,何如?」上乃命成均館,又命掌隷院給之。
○上答敎曰:「頃日成均館選上,亦依法,掌隷院定給可也。
○有政。
以工曹判書元混爲刑曹判書,知事鄭惟吉爲工曹判書,權克禮爲原州牧使。
9月5日 ○戊子,以諫院所啓,京畿、忠淸、江原三道擧子作亂,悉罷其試官之職,收議于大臣。
領相及領府事李鐸,竝以爲當罷,左相以爲當不罷,以杜作亂之源。
○上旣收三公罷榜之議,斷之曰:「因其作亂罷榜,自前固多有之。
此亦慮事不遠之意也。
一定之後,豈有輕罷乎?未便,殊不知罷榜之故,而科擧不重,惡習益長,自前罷榜頻數,而作亂尤甚,亦一效也。
勿罷可也。
」 ○傳:「贈戶曹佐郞徐敬德,生于士氣銷鑠之餘,杜門不出,專精學問,尤邃《易》理,多有自得之妙,誘掖奬進,聞而知者亦多,其有功於斯文大矣。
如有其後,官爵除授,以示崇儒重道之意事,下禮曹。
」 ○諫院啓曰:「故及第金明胤通天之罪,自上已洞照,而命削其官,則是乃天地間一罪人耳。
其不可禮葬也明矣。
故臣等論執,而反諉以僞勳之未削,而牢拒公論,愈久愈堅,正爲功耶?以戕殺宗支,何功於國家耶?以藏奸慝,黨邪陷正,爲功耶?以戕殺宗支,魚肉士林,爲功耶?斯二者旣不可以爲功,則明胤一身,生爲稔惡之奸,死爲負罪之鬼,兇穢之骨,有何足惜,而加以禮葬之盛典乎?」 ○大司憲樸謹元肅拜而辭,不允。
9月6日 ○己醜,以專經文臣考講,承旨史官等入侍。
講專經二十五員內,二十四員皆自不而退,唯學錄金德淵獨略。
上賜酒饌于入侍諸臣。
9月8日 ○辛卯,謝恩使樸民獻、金繼輝入京。
9月10日 ○癸巳,義州牧使書狀,大行皇帝,今九月十一日發引雲。
○以許曄爲大司成,樸大立爲工曹參判。
9月11日 ○甲午,樸永俊、金貴榮、盧守愼、金啓、閔起文、柳希春,皆會于承文院。
領、左相亦隨至。
尊諡、尊號二使,文書看審後,更爲完議。
華使主上相見時,宗系惡名辨正等,大略以言語先之,隨以單字,詳記付諸爲當。
領相令禮判樸永俊起草,左相小加潤色,以付金啓,使與通事洪淳彥等,化作漢語,成單字,付禮曹以啓。
9月13日 ○丙申,爲客人宴享禮。
辰正,上坐于仁政殿,入侍諸臣,入庭四拜,然後宗室升殿坐于東堂,宰相坐于西壁。
凡七味九爵,又有宣醞,至申時乃罷。
9月14日 ○丁酉,辰正,上殿坐于春塘臺,領、左相與大提學,出吏文題擬。
禮曹請中外男女冠服,竝從華制。
先講漢語,講官五人內,一略三粗,製吏文二十餘人內,三中三人,崔顒、金繼輝、沈義謙,三下三人,權擘、李希儉、樸民獻。
是日上旣賜酒,又別宣醞。
又賜飯,申時罷。
○以申點爲掌令,尹復爲修撰,林樞爲全羅都事,李銖爲羅州判官。
○義州牧使啓本: 天使,二十九日,發北京,今月初十日間,過山海關。
雲雲。
○府啓:「擧國請削僞勳,終歲伏閤,未蒙允兪。
雖或不得已姑退,而停之,臣子之痛憤,久而愈激。
況金明胤宗社之罪人,豈可以僞勳爲功,加之以禮葬乎?」 ○院啓:「河原君鋥,自以爲王室至親,無所我何,狂縱妄悖,無所不至。
獻官非厭避之事,闕庭非捉人之所,而發憤於差祭,移怒於色吏,執捉亂打,以快其心,豈臣子所忍爲之事哉?繩之以律,罪不止罷,而自上反拒公論,久閟兪音,將何以懲其無忌之心,絶其爲惡之習乎?罰不阿近,古之道也。
國家紀綱若明,鋥不宜免罪,請亟命罷職。
」上不允。
○府啓:「河原君鋥,狂縱暴橫,無所不至,國人視之,有同仇讎。
今者又有無上蔑王法之罪,自上雖篤親親之恩,其如祖宗之朝廷何?其如祖宗之憲章何?而況悖妄之人,不知恩貸之意,日長狂暴之習,犯觸刑憲,歲增日益,則聖上雖欲保之,其可得乎?」 ○院嚴劾。
上答院曰:「河原事,未必盡信。
假使有之,有識文士,尙且悖妄無理者多。
如宗室,不必盡責之以禮法,故不允也。
」 9月17日 ○庚子,聖節使書狀,去八月三十日,到通州,詔使仍留不發。
請見,則上使不肯見,副使出見。
上使臺杠八隻內,皇杠二隻。
上使頗用酒,副使用酒不多,水陸之物,皆嗜食,隻要精潔雲雲。
○來十月初二日,景福宮還禦事,傳敎。
○以李山海爲吏曹參議,柳希春爲副提學。
9月18日 ○辛醜,平安兵使李大伸被拿,入禁府。
○上招出當講經書。
於《易》,出小過之六二,過其祖遇其妣。
又出漸之六二,鴻漸于磐,飮食衎衎。
於《書》,出咨汝二十有二人,欽哉惟時亮天功。
於《論語》,出不世川上。
於《中庸》出尊德性而道問學及徵則悠遠及尊賢爲大。
於《孟子》,出用上敬下,謂之尊賢等章。
皆尊賢修身、正大光明、懇惻篤厚之辭,而上意所在,亦可嘆服。
9月19日 ○壬寅,戊辰夏,館學儒生上疏,請以金宏弼及鄭汝昌、趙光祖、李彥迪從祀文廟。
其論宏弼曰:「生當絶學之後,早奮有爲之志,以聖賢爲必可至,服《小學》以培根本,遵《大學》以立規模,力持誠敬,動遵禮法。
及其造詣旣深,踐履益篤,乃以闡明斯文爲己任,敎人不倦,循循有序。
凡賢人吉士之名于世者,多出其門。
風聲所及,莫不向善而興起,一時稱爲道學之宗。
」疏至三上,是時兵曹參判白仁傑請以趙光祖從祀文廟。
上下其疏于大臣李浚慶等議曰:「以道學之功言之,欲祀光祖,不可不竝祀金宏弼也。
及羅文章之士,彬彬輩出,然義理之學,實自宏弼啓之也。
宏弼生於我朝絶學之後,首慕聖賢之學,盡棄舊習,專心《小學》,不求聲利,一動一靜,必循禮法,專力緻敬,眞積力久,道成德立,而不幸身遭亂世,臨禍之際,從容就死。
雖不克有所施設於世,而其中之所得,益驗於此。
至於誨誘不倦,使我東方之士,知有聖賢之學,實此人之功也。
」今年春,副提學柳希春獻議於經席曰:「金宏弼、鄭汝昌,請賜懿諡,以示聖朝崇奬儒先之意。
」敎曰可。
9月20日 ○癸卯,以柳希春爲藝文館提學,奇大升爲大司諫,樸承任爲右承旨。
○禮曹啓:「登極別試,初試,來十一月初二日。
殿試,同月十六日。
放榜二十六日。
」 9月21日 ○甲辰,朝講。
修撰趙廷機請李滉著述之文,竝撰於《儒先錄》。
上以已撰定,不許輕改。
○輪對。
司宰正洪溥進言曰:「乙巳之事,當其時人心危疑,人之相遇,以目相視,不敢發言。
人心難欺,天理不泯,至於先王之末年,渙然省察,故還謫人,或給籍藏,將大降汪恩,盡雪冤枉,而臣民無祿,弓劍遽遺。
夫以當時之所謂罪人者,旣皆追還,其所謂功臣者,已知其爲僞詐也。
及殿下之始,盡用舊人,復爵朽骨。
是其於奸究誣罔之迹,固已洞然,而無疑矣。
奈何知其僞詐,而不卽去其籍,擧世非之,而尙不從其諫歟?此愚臣之所未解也。
古人以繼志述事爲孝,殿下拔擢乙巳之人,革爵首惡之擧,固不待廷論之發,而自爲之矣。
尙何俟乎今日乎?臣願,殿下於燕閑之日,平心察理,上念先王之心,下念臣民之憤,不拘偏係之私,務恢舍己之量,俯詢輿情,渙散兪音,則足慰先王在天之靈,庶伸含冤入地之魂矣。
昔漢武帝,遭戾園之變,忘父子之倫,及聞千秋一言,飜然悔悟,天理藹然。
若殿下不以臣卑鄙,不以人廢言,則臣雖萬死,將無愧千秋於地下矣。
伏願小察聾瞽之言。
」傳之此言,可謂獻忠。
9月22日 ○乙巳,柳希春疏辭藝文提學。
其略曰: 藝文提學者,詞臣之極選也。
非徒製撰辭命,循次事進,至於主一國之文,爲多士矜或。
凡事大文書之修閱,皆出其手。
華使之來,迎送於境上,往還數十百裡,相與酬唱,是大提學國之大任,而藝文提學,乃其階梯。
其不可一日非其人,而冒處甚明。
臣於屬文,性分甚拙,雖粗嘗涉獵書史,而筆力太弱,不能成章。
詩詞賦箋之類,尤所未解,雖遠送朋舊之際,尙不成贈言一句之作。
不特臣自知樗櫟之無用,同類亦有書麤之嗤笑矣。
今使臣爲提學於藝苑,而臣亦冒昧受之,則是猶使瞽者辨五色,而駟跛鼈以求上山也。
臣本偏陋小儒,隻以尋常摘句,叨侍經幄,累承顧問,區區管見,固宜無隱。
至於強所不堪,苟貪榮寵,上欺乎天,下怍於人,臣實恥之。
殿下以至誠待臣下,臣下之任所短,而患不堪者,或有瀝懇而祈免,則殿下必俯採而從之。
殿下若審知臣於此職不相近似,則禦筆豈加臣名耶?方今聖明圖治,隨才授任,各盡所長,而臣之闕短,如前所陳,是以臨當謝恩,忸怩跼蹐,而不敢出。
伏乞聖慈,特垂憐察,亟命回臣所授,以畀能者,使國有詞翰之光,臣無竊吹之羞,不勝幸甚。
○吏曹啓曰:「徐敬德隻有一子應麒,已爲參奉,無他子孫以受賞。
應麒量宜加職,以示崇重儒道之意,何如?」依允。
「 ○司諫柳濤啓曰:「宮城底應撤出之人,非今自犯,誠可矜惻,故臺諫請進其尺,庶使愚氓不失其所,聖上仁民愛物之德,無小欠缺,多日伏閤,非徒竟未蒙允,至下未安之敎。
又於未停啓之前,督令盡撤,其輕視言官,蔑其公議,至於此極,而身在諫諍之列者,其於進退,自有其道,而依違偸惰,苟且就職,迄至于今,言官風彩,掃地盡矣。
持平金瓘、獻納鄭彥信、正言閔忠元、李玄培
臣下進言之際,當優容而禮貌之,雖有違拂之辭,時露英氣,以振警之,不宜事事表襮,高自賢聖,以示群下,如此,則百僚解體,救過之不贍矣。
三曰辯君子小人。
君子小人,自有定分,不可掩也。
唐之文宗、宋之仁宗,未嘗不知君子小人,而牽於私黨,不能辯別而用之,遂緻眩於是非,朝廷不靖。
苟君子也,雖或小人攻治,拔而用之;苟小人也,雖有私意,去之勿疑。
如此,則安有河北朝廷之難治也哉?四曰破朋黨之私。
〈時,沈義謙以外戚,締結群小,有濁亂朝著之漸,故箚中以此爲目。
〉今世之人,或有身無過擧,事無違則,而一言不合,則排斥不容。
其於不事行檢,不務讀書,而高談大言,結爲朋友者,以爲高緻,遂成虛僞之風。
君子則竝立,而勿疑,小人則任置,而同其流可也。
此乃殿下公聽竝觀,務去此弊之時也。
臣切於貢忠,而臨死錯亂,言不盡意。
〈公愛君憂時,易簀之日,尙有此箚,眞古之遺直也。
其時義謙之黨,指此箚爲枯燥就木之言,至於陳疏力斥。
信乎!君子之言,群小之所憚也。
〉 九月 9月1日 ○甲申,兩司啓:「金明胤包藏禍心,諂付權姦,陰謀邪計,如鬼如蜮,竟起大獄,羅織無辜,遂使王子陷於大戮,士類殲於淫刑,而圖參僞勳,久辱名器,通天之惡,其可忍言?宜加顯戮,以快人心,終逭天討,老死牖下,不可禮葬。
請收成命。
」 9月2日 ○乙酉,有政。
以金孝元爲持平。
9月3日 ○丙戌,弘文館上箚,諫上折臺諫,城底尺限之事,金明胤勿禮葬事。
9月4日 ○丁亥,行常參禮,因設經筵。
左相洪暹、特進官樸永俊、柳希春、都承旨樸謹元、掌令韓灝、修撰申點、趙廷機入侍。
講畢,臺諫論執金明胤極惡大罪,不可禮葬。
趙廷機亦力言。
申點言:「徐敬德學行敎人,爲世名儒,而中廟朝追贈時,有司隻據生時參奉九品。
乃隻贈佐郞,物情未愜。
」上曰:「不論其德行,而唯以踐歷之官爲高卑,此誠不可。
」希春進言曰:「敬德有操行,又有學問,樸淳、許曄,皆其弟子。
淳語臣曰:『《儒先錄》中,徐敬德可得請於上而參入耶?」臣對曰:「徐某固有學行,但其學偏於數,奈何?』淳答曰:『邵康節,以數尙得隨周、程之後,蔡元定,以數學亦附周、程之間。
爲人大槪正,而以學問淑其徒,得參《儒先錄》,何妨?』臣答之曰:『我未詳其事實,公可親啓上前而爲之。
』雲雲。
」趙廷機又啓曰:「殿下頃日下敎:『柔弱之主、姑息之臣,不足以有爲。
』殿下出於剛毅果斷,固有合當之時,亦豈無過中之時乎?」希春初因傳中順於理,而言曰:「凡事不必悖於理,然後爲不順於理。
或過中,則亦爲不順理,而生弊。
」遂因廷機之說,而贊之曰:「廷機此言是也。
凡人君有心於矯革事,多至於過當,而生弊。
此不可不戒也。
」希春又曰:「前日上之玉音,讀書時斷續,今日伏聞音聲,舒暢連續,凡在入侍,孰不感悅?此由小差,而善於調理,以至於平,爲政亦然。
臣以經幄侍臣,聞物情之鬱,不敢不白。
忠義加資之濫受者,上命改正。
此事甚爲騷擾,且多妨礙。
」上曰:「此事予非欲爲之者,但一改正,而一不改正,爲牴牾而不可。
蓋在事理之當然,不得不改正也。
」上之語,蓋指及第李承楊等已攻正也。
希春曰:「又有一事。
三館、訓鍊院未去官者,積滯太甚。
成均校書權知,至於十年,乃去官,或至八九年。
訓鍊院,丙辰年及第,至今未去官,或至十五六年,或至十七八年。
蓋祖宗置《大典》,隻據式年出身,而有兩都目遷轉之法,無別遷之規。
今鬱積至此,伏乞斷自宸衷,式詢其大臣,以爲開通之路,幸甚。
」 ○是日特旨,擢樸謹元爲大司憲。
大司憲樸應男再度呈辭,上命遞差。
傳于賓廳曰:「大司憲樸謹元,特加爲之可也。
」又命曰:「四館別遷可也。
」從希春之言也。
「 ○以柳潛爲刑曹判書。
○府啓:「潛,人物庸下,居官不謹,請遞。
」上從之。
○禮曹,登極別試初試策問一度,分三所,各取二百事,入啓。
○刑曹啓曰:「近年以來,各衙門選上奴子,不勝其役,破家亡産,流離失巢,聞見慘酷,故朝廷特慮其弊,申明詳定之規,一依法典磨鍊矣。
若因其司啓請,續續更改,則事涉騷擾,誠爲非便,而奉常寺,則專掌祭享,宗廟及文昭殿、迎恩殿,供上備辦諸事,所關緊重,故自前中廟、明廟朝,隨時加定,無弊供役,其來久矣。
今次減除,選上二十二名,不可不仍舊定給,以重祀事。
但詳定之初,各司紛紜啓請,使不得畫一施行,亦爲可慮。
自今以後,減下選上,勿爲受理,何如?」上乃命成均館,又命掌隷院給之。
○上答敎曰:「頃日成均館選上,亦依法,掌隷院定給可也。
○有政。
以工曹判書元混爲刑曹判書,知事鄭惟吉爲工曹判書,權克禮爲原州牧使。
9月5日 ○戊子,以諫院所啓,京畿、忠淸、江原三道擧子作亂,悉罷其試官之職,收議于大臣。
領相及領府事李鐸,竝以爲當罷,左相以爲當不罷,以杜作亂之源。
○上旣收三公罷榜之議,斷之曰:「因其作亂罷榜,自前固多有之。
此亦慮事不遠之意也。
一定之後,豈有輕罷乎?未便,殊不知罷榜之故,而科擧不重,惡習益長,自前罷榜頻數,而作亂尤甚,亦一效也。
勿罷可也。
」 ○傳:「贈戶曹佐郞徐敬德,生于士氣銷鑠之餘,杜門不出,專精學問,尤邃《易》理,多有自得之妙,誘掖奬進,聞而知者亦多,其有功於斯文大矣。
如有其後,官爵除授,以示崇儒重道之意事,下禮曹。
」 ○諫院啓曰:「故及第金明胤通天之罪,自上已洞照,而命削其官,則是乃天地間一罪人耳。
其不可禮葬也明矣。
故臣等論執,而反諉以僞勳之未削,而牢拒公論,愈久愈堅,正爲功耶?以戕殺宗支,何功於國家耶?以藏奸慝,黨邪陷正,爲功耶?以戕殺宗支,魚肉士林,爲功耶?斯二者旣不可以爲功,則明胤一身,生爲稔惡之奸,死爲負罪之鬼,兇穢之骨,有何足惜,而加以禮葬之盛典乎?」 ○大司憲樸謹元肅拜而辭,不允。
9月6日 ○己醜,以專經文臣考講,承旨史官等入侍。
講專經二十五員內,二十四員皆自不而退,唯學錄金德淵獨略。
上賜酒饌于入侍諸臣。
9月8日 ○辛卯,謝恩使樸民獻、金繼輝入京。
9月10日 ○癸巳,義州牧使書狀,大行皇帝,今九月十一日發引雲。
○以許曄爲大司成,樸大立爲工曹參判。
9月11日 ○甲午,樸永俊、金貴榮、盧守愼、金啓、閔起文、柳希春,皆會于承文院。
領、左相亦隨至。
尊諡、尊號二使,文書看審後,更爲完議。
華使主上相見時,宗系惡名辨正等,大略以言語先之,隨以單字,詳記付諸爲當。
領相令禮判樸永俊起草,左相小加潤色,以付金啓,使與通事洪淳彥等,化作漢語,成單字,付禮曹以啓。
9月13日 ○丙申,爲客人宴享禮。
辰正,上坐于仁政殿,入侍諸臣,入庭四拜,然後宗室升殿坐于東堂,宰相坐于西壁。
凡七味九爵,又有宣醞,至申時乃罷。
9月14日 ○丁酉,辰正,上殿坐于春塘臺,領、左相與大提學,出吏文題擬。
禮曹請中外男女冠服,竝從華制。
先講漢語,講官五人內,一略三粗,製吏文二十餘人內,三中三人,崔顒、金繼輝、沈義謙,三下三人,權擘、李希儉、樸民獻。
是日上旣賜酒,又別宣醞。
又賜飯,申時罷。
○以申點爲掌令,尹復爲修撰,林樞爲全羅都事,李銖爲羅州判官。
○義州牧使啓本: 天使,二十九日,發北京,今月初十日間,過山海關。
雲雲。
○府啓:「擧國請削僞勳,終歲伏閤,未蒙允兪。
雖或不得已姑退,而停之,臣子之痛憤,久而愈激。
況金明胤宗社之罪人,豈可以僞勳爲功,加之以禮葬乎?」 ○院啓:「河原君鋥,自以爲王室至親,無所我何,狂縱妄悖,無所不至。
獻官非厭避之事,闕庭非捉人之所,而發憤於差祭,移怒於色吏,執捉亂打,以快其心,豈臣子所忍爲之事哉?繩之以律,罪不止罷,而自上反拒公論,久閟兪音,將何以懲其無忌之心,絶其爲惡之習乎?罰不阿近,古之道也。
國家紀綱若明,鋥不宜免罪,請亟命罷職。
」上不允。
○府啓:「河原君鋥,狂縱暴橫,無所不至,國人視之,有同仇讎。
今者又有無上蔑王法之罪,自上雖篤親親之恩,其如祖宗之朝廷何?其如祖宗之憲章何?而況悖妄之人,不知恩貸之意,日長狂暴之習,犯觸刑憲,歲增日益,則聖上雖欲保之,其可得乎?」 ○院嚴劾。
上答院曰:「河原事,未必盡信。
假使有之,有識文士,尙且悖妄無理者多。
如宗室,不必盡責之以禮法,故不允也。
」 9月17日 ○庚子,聖節使書狀,去八月三十日,到通州,詔使仍留不發。
請見,則上使不肯見,副使出見。
上使臺杠八隻內,皇杠二隻。
上使頗用酒,副使用酒不多,水陸之物,皆嗜食,隻要精潔雲雲。
○來十月初二日,景福宮還禦事,傳敎。
○以李山海爲吏曹參議,柳希春爲副提學。
9月18日 ○辛醜,平安兵使李大伸被拿,入禁府。
○上招出當講經書。
於《易》,出小過之六二,過其祖遇其妣。
又出漸之六二,鴻漸于磐,飮食衎衎。
於《書》,出咨汝二十有二人,欽哉惟時亮天功。
於《論語》,出不世川上。
於《中庸》出尊德性而道問學及徵則悠遠及尊賢爲大。
於《孟子》,出用上敬下,謂之尊賢等章。
皆尊賢修身、正大光明、懇惻篤厚之辭,而上意所在,亦可嘆服。
9月19日 ○壬寅,戊辰夏,館學儒生上疏,請以金宏弼及鄭汝昌、趙光祖、李彥迪從祀文廟。
其論宏弼曰:「生當絶學之後,早奮有爲之志,以聖賢爲必可至,服《小學》以培根本,遵《大學》以立規模,力持誠敬,動遵禮法。
及其造詣旣深,踐履益篤,乃以闡明斯文爲己任,敎人不倦,循循有序。
凡賢人吉士之名于世者,多出其門。
風聲所及,莫不向善而興起,一時稱爲道學之宗。
」疏至三上,是時兵曹參判白仁傑請以趙光祖從祀文廟。
上下其疏于大臣李浚慶等議曰:「以道學之功言之,欲祀光祖,不可不竝祀金宏弼也。
及羅文章之士,彬彬輩出,然義理之學,實自宏弼啓之也。
宏弼生於我朝絶學之後,首慕聖賢之學,盡棄舊習,專心《小學》,不求聲利,一動一靜,必循禮法,專力緻敬,眞積力久,道成德立,而不幸身遭亂世,臨禍之際,從容就死。
雖不克有所施設於世,而其中之所得,益驗於此。
至於誨誘不倦,使我東方之士,知有聖賢之學,實此人之功也。
」今年春,副提學柳希春獻議於經席曰:「金宏弼、鄭汝昌,請賜懿諡,以示聖朝崇奬儒先之意。
」敎曰可。
9月20日 ○癸卯,以柳希春爲藝文館提學,奇大升爲大司諫,樸承任爲右承旨。
○禮曹啓:「登極別試,初試,來十一月初二日。
殿試,同月十六日。
放榜二十六日。
」 9月21日 ○甲辰,朝講。
修撰趙廷機請李滉著述之文,竝撰於《儒先錄》。
上以已撰定,不許輕改。
○輪對。
司宰正洪溥進言曰:「乙巳之事,當其時人心危疑,人之相遇,以目相視,不敢發言。
人心難欺,天理不泯,至於先王之末年,渙然省察,故還謫人,或給籍藏,將大降汪恩,盡雪冤枉,而臣民無祿,弓劍遽遺。
夫以當時之所謂罪人者,旣皆追還,其所謂功臣者,已知其爲僞詐也。
及殿下之始,盡用舊人,復爵朽骨。
是其於奸究誣罔之迹,固已洞然,而無疑矣。
奈何知其僞詐,而不卽去其籍,擧世非之,而尙不從其諫歟?此愚臣之所未解也。
古人以繼志述事爲孝,殿下拔擢乙巳之人,革爵首惡之擧,固不待廷論之發,而自爲之矣。
尙何俟乎今日乎?臣願,殿下於燕閑之日,平心察理,上念先王之心,下念臣民之憤,不拘偏係之私,務恢舍己之量,俯詢輿情,渙散兪音,則足慰先王在天之靈,庶伸含冤入地之魂矣。
昔漢武帝,遭戾園之變,忘父子之倫,及聞千秋一言,飜然悔悟,天理藹然。
若殿下不以臣卑鄙,不以人廢言,則臣雖萬死,將無愧千秋於地下矣。
伏願小察聾瞽之言。
」傳之此言,可謂獻忠。
9月22日 ○乙巳,柳希春疏辭藝文提學。
其略曰: 藝文提學者,詞臣之極選也。
非徒製撰辭命,循次事進,至於主一國之文,爲多士矜或。
凡事大文書之修閱,皆出其手。
華使之來,迎送於境上,往還數十百裡,相與酬唱,是大提學國之大任,而藝文提學,乃其階梯。
其不可一日非其人,而冒處甚明。
臣於屬文,性分甚拙,雖粗嘗涉獵書史,而筆力太弱,不能成章。
詩詞賦箋之類,尤所未解,雖遠送朋舊之際,尙不成贈言一句之作。
不特臣自知樗櫟之無用,同類亦有書麤之嗤笑矣。
今使臣爲提學於藝苑,而臣亦冒昧受之,則是猶使瞽者辨五色,而駟跛鼈以求上山也。
臣本偏陋小儒,隻以尋常摘句,叨侍經幄,累承顧問,區區管見,固宜無隱。
至於強所不堪,苟貪榮寵,上欺乎天,下怍於人,臣實恥之。
殿下以至誠待臣下,臣下之任所短,而患不堪者,或有瀝懇而祈免,則殿下必俯採而從之。
殿下若審知臣於此職不相近似,則禦筆豈加臣名耶?方今聖明圖治,隨才授任,各盡所長,而臣之闕短,如前所陳,是以臨當謝恩,忸怩跼蹐,而不敢出。
伏乞聖慈,特垂憐察,亟命回臣所授,以畀能者,使國有詞翰之光,臣無竊吹之羞,不勝幸甚。
○吏曹啓曰:「徐敬德隻有一子應麒,已爲參奉,無他子孫以受賞。
應麒量宜加職,以示崇重儒道之意,何如?」依允。
「 ○司諫柳濤啓曰:「宮城底應撤出之人,非今自犯,誠可矜惻,故臺諫請進其尺,庶使愚氓不失其所,聖上仁民愛物之德,無小欠缺,多日伏閤,非徒竟未蒙允,至下未安之敎。
又於未停啓之前,督令盡撤,其輕視言官,蔑其公議,至於此極,而身在諫諍之列者,其於進退,自有其道,而依違偸惰,苟且就職,迄至于今,言官風彩,掃地盡矣。
持平金瓘、獻納鄭彥信、正言閔忠元、李玄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