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 實用主義的真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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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先于并超過任何個人的動機。
雖然人和上帝都不應确定真理,但真理這個詞仍須作為應該确定和承認的東西予以界說。
要說一個從經驗的各種具體事實概括出來的觀念怎樣被用來反對和否定這些具體經驗,再沒有比這個更好的實例了。
哲學和平常生活中充滿了這樣的例子。
“感情主義者的謬誤”就是對抽象的正義、慷慨、與美等等灑淚,但當在大街上碰到它們時,則由于環境使它們顯得有些庸俗,反而認不出這些優良品質來了。
例如我在一本私人出版的著名理性主義者的傳記裡,讀到這樣幾句話:“我的哥哥雖然很欣賞抽象的美,但他對壯麗的建築、美妙的圖畫、花卉卻不感興趣,這真有點奇怪。
”在我最近讀到的哲學書裡有這樣一段話:“正義是理想的,純粹理想的。
理性認為正義是應當存在的,但是經驗表明它不能存在。
真理是應當有的,但又不能有……理性被經驗弄得殘缺不全了。
理性一跑到經驗中去就變得違反理性了。
” 這裡理性主義者的謬誤和感情主義者的謬誤完全一樣,兩者都從經驗的污穢的細節裡提出一種性質;在一經提出之後,他們發現它非常純潔,就把它和一切污穢的實例對比,而認為它具有一種相反的而且較高的本性。
其實它就是它們的本性。
它是應予确認和證實的真理的本性。
它使我們的觀念受到确認是合算的。
我們尋求真理的責任,是我們應做合算的事情的總責任的一部分。
真實的觀念所給我們的好處,就是我們為什麼有責任去尋求它們的唯一理由。
拿富裕和健康來說,也都是相同的理由。
真理所要求的和使人擔負的責任,與健康、富裕所要求的和使人擔負的責任一樣。
所有這些要求都是有條件的;我們所獲得的具體利益就是我們把追求真理叫做責任的意思。
就真理而言,不真的信念歸根結蒂會起有害的作用,猶如真的信念會起有益的作用一樣。
抽象地說來,“真”的性質可以說是越來越絕對的寶貴,“不真”的性質是越來越絕對的可惡:無條件地,一個可以叫做好的,一個可以叫做壞的。
無可異議,我們必須想真的,我們必須躲開假的。
但是如果我們死闆地對待這個抽象作用,并且把它和它的經驗的産地對立起來,試想我們自己會達到如何荒謬的地步。
那樣一來,在實際思維中,我們會寸步難行了。
什麼時候我應該承認這個真理,什麼時候我應該承認那個真理呢?要大聲地承認呢?還是默默地承認呢?如果有時大聲承認有時又默認,現在應當怎麼辦呢?什麼時候要把一個真理收進百科全書的冷藏庫裡去呢?什麼時候要把它拿出來進行戰鬥?“二乘二等于四”這個真理要求我們永遠承認,我們是否就必須不停地重複這個真理呢?或者是不是有時它也有些不相幹呢?是否因為我确實有個人的罪惡和缺點,我的思想中就要日夜萦繞着它們呢?或者為了作一個相當不錯的社會上的人,而不做一個充滿了可怕的憂郁和忏悔的人,可不可以沉默不管它們呢? 很明顯,我們承認真理的責任絕不是無條件的,而是非常有條件的。
真理這個以大寫T開頭而又是單數的詞,既然是抽象名詞,當然要求抽象地為人所承認,但是各種具體的真理就隻有在被認為是方便的時候才需要承認。
當一個真理和一個虛假都與一種具體情況有所聯系時,我們總是甯願要真理而不要虛假;但是在兩者都不與一種具體情況有所聯系時,我們對待真理和虛假的責任是一樣的小。
若問我現在幾點鐘,而我答複你說,我住歐文路95号,我的答複可能确是真的,但是你感不到我有什麼責任要這樣回答。
這樣的回答之不切實際,和一個假的地址完全一樣。
我們既然承認有許多條件限制了抽象命令的應用,實用主義對真理的看法就會對我們顯得愈為有力。
我們因此可以看得出來與實在相符合的責任是以一大堆具體的方便方法為根據的。
從前貝克萊解釋人們如何了解物質的意義時,人們認為他否認物質的存在。
席勒先生和杜威先生現在解釋人們如何理解真理時,人們就責備他們否認了真理的存在。
批評家們說這些實用主義者破壞了一切客觀标準,把智與愚等量齊觀。
人們對席勒先生和我的理論加以描述時,他們所好用的一個公式是:我們是這樣一種人,這些人認為,隻要人們說些他們認為說了為快的話,并把它叫做真理,那就能滿足實用主義的一切要求了。
這話是不是無禮的诽謗,我讓你們去判斷。
實用主義者比誰都更懂得他們被包圍在從過去費力取得的全部積累的真理和他周圍的感覺世界的約束中;我們心智進行活動所受到的客觀控制的大壓力,誰還能比實用主義者感覺得更深刻呢?愛默遜(Emerson)說,如果有人認為這個規律太松,那就讓他試行遵守一天那規律的戒條吧。
近來我們常聽人說在科學中運用想象力的問題。
現在也該是盡力勸人在哲學中運用些想象力的時候了。
一些批評我們的人一味曲解我們的話,硬說其中隻有最糊塗的含意,這種人,就我所知,在最近哲學史上是最缺乏想象力不過的了。
席勒說,凡是“有效驗”的東西就是真的。
因此人家以為他把證實限制在最低級的物質功利上。
杜威說,真理是使人“滿足”的東西。
人家以為他相信,一切事物凡是會使人感到愉快的,就是真的。
我們的批評家的确需要對實在有更多的想象力。
我曾經誠意地強使我自己的想象力,從最好方面去理解理性主義者的概念的意義,但我必須承認我仍然感到莫明其妙。
我感到莫明其妙的是這樣一種關于實在的觀念:實在要求我們和它“一緻”不是為了别的理由,而隻是因為它所要求的是無條件的或超驗的。
我試着設想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實在,然後再設想如果許可我的話,我自己還能更多地“要求”些什麼。
如果你們提醒我,說我可以要求,由空虛愚昧中産生一個心靈來模仿我,那末,我固然能想象到這種模仿将會是怎麼回事——但是我卻想不出有什麼動機來。
如果進一步的後果,明白地和在原則上不能作為這要求(如我們的理性主義權威所确定的)的動機,我很難理解我被模仿對我有什麼好處,或對那模仿我的人,又有什麼好處。
當羨慕愛爾蘭人的人用一個沒底的轎子擡他去赴宴時,他說:“天哪,若不是為了光榮,我甯肯走着去。
”這裡也是如此。
若不是為了光榮,我甯肯不被模仿。
模仿是真正認識的一種方式(為了一些奇怪的理由,當代先驗主義者争先恐後地否認它);但是,當我們超過模仿,回到了未定名的符合形式時,這種形式既被明白地認為不是模仿,也不是引導,适合,或其他任何從實用主義上可下定義的過程;這種要求的“符合”是什麼和它的為什麼,就同樣不可理解了。
它的内容或動機都很難想象。
這是絕對無意義的抽象。
① 确實,在這個關于真理的領域裡,宇宙理性的真正辯護人是實用主義者,而不是理性主義者。
①我還記得李克特教授在很久以前就放棄了整個建立在與實在相符的基礎之上的真理觀念。
據他的看法,實在是任何與真理相符的東西,而真理是完全建立在我們的主要責任之上的。
這種異想天開的思想飛躍和周其姆先生在他著的《真理的本性》一書裡坦率承認的失敗,在我看來,好象是标志着理性主義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的破産。
李克特在他所謂的“相對論”的标題下談到了部分實用主義的論旨。
我不能在這裡讨論他的原文。
但是說這麼一點也就夠了;象他這樣一個一般很有能力的作者,在那一章裡所提出的論點是那麼站不住腳,似乎簡直是令人難以相信。
雖然人和上帝都不應确定真理,但真理這個詞仍須作為應該确定和承認的東西予以界說。
要說一個從經驗的各種具體事實概括出來的觀念怎樣被用來反對和否定這些具體經驗,再沒有比這個更好的實例了。
哲學和平常生活中充滿了這樣的例子。
“感情主義者的謬誤”就是對抽象的正義、慷慨、與美等等灑淚,但當在大街上碰到它們時,則由于環境使它們顯得有些庸俗,反而認不出這些優良品質來了。
例如我在一本私人出版的著名理性主義者的傳記裡,讀到這樣幾句話:“我的哥哥雖然很欣賞抽象的美,但他對壯麗的建築、美妙的圖畫、花卉卻不感興趣,這真有點奇怪。
”在我最近讀到的哲學書裡有這樣一段話:“正義是理想的,純粹理想的。
理性認為正義是應當存在的,但是經驗表明它不能存在。
真理是應當有的,但又不能有……理性被經驗弄得殘缺不全了。
理性一跑到經驗中去就變得違反理性了。
” 這裡理性主義者的謬誤和感情主義者的謬誤完全一樣,兩者都從經驗的污穢的細節裡提出一種性質;在一經提出之後,他們發現它非常純潔,就把它和一切污穢的實例對比,而認為它具有一種相反的而且較高的本性。
其實它就是它們的本性。
它是應予确認和證實的真理的本性。
它使我們的觀念受到确認是合算的。
我們尋求真理的責任,是我們應做合算的事情的總責任的一部分。
真實的觀念所給我們的好處,就是我們為什麼有責任去尋求它們的唯一理由。
拿富裕和健康來說,也都是相同的理由。
真理所要求的和使人擔負的責任,與健康、富裕所要求的和使人擔負的責任一樣。
所有這些要求都是有條件的;我們所獲得的具體利益就是我們把追求真理叫做責任的意思。
就真理而言,不真的信念歸根結蒂會起有害的作用,猶如真的信念會起有益的作用一樣。
抽象地說來,“真”的性質可以說是越來越絕對的寶貴,“不真”的性質是越來越絕對的可惡:無條件地,一個可以叫做好的,一個可以叫做壞的。
無可異議,我們必須想真的,我們必須躲開假的。
但是如果我們死闆地對待這個抽象作用,并且把它和它的經驗的産地對立起來,試想我們自己會達到如何荒謬的地步。
那樣一來,在實際思維中,我們會寸步難行了。
什麼時候我應該承認這個真理,什麼時候我應該承認那個真理呢?要大聲地承認呢?還是默默地承認呢?如果有時大聲承認有時又默認,現在應當怎麼辦呢?什麼時候要把一個真理收進百科全書的冷藏庫裡去呢?什麼時候要把它拿出來進行戰鬥?“二乘二等于四”這個真理要求我們永遠承認,我們是否就必須不停地重複這個真理呢?或者是不是有時它也有些不相幹呢?是否因為我确實有個人的罪惡和缺點,我的思想中就要日夜萦繞着它們呢?或者為了作一個相當不錯的社會上的人,而不做一個充滿了可怕的憂郁和忏悔的人,可不可以沉默不管它們呢? 很明顯,我們承認真理的責任絕不是無條件的,而是非常有條件的。
真理這個以大寫T開頭而又是單數的詞,既然是抽象名詞,當然要求抽象地為人所承認,但是各種具體的真理就隻有在被認為是方便的時候才需要承認。
當一個真理和一個虛假都與一種具體情況有所聯系時,我們總是甯願要真理而不要虛假;但是在兩者都不與一種具體情況有所聯系時,我們對待真理和虛假的責任是一樣的小。
若問我現在幾點鐘,而我答複你說,我住歐文路95号,我的答複可能确是真的,但是你感不到我有什麼責任要這樣回答。
這樣的回答之不切實際,和一個假的地址完全一樣。
我們既然承認有許多條件限制了抽象命令的應用,實用主義對真理的看法就會對我們顯得愈為有力。
我們因此可以看得出來與實在相符合的責任是以一大堆具體的方便方法為根據的。
從前貝克萊解釋人們如何了解物質的意義時,人們認為他否認物質的存在。
席勒先生和杜威先生現在解釋人們如何理解真理時,人們就責備他們否認了真理的存在。
批評家們說這些實用主義者破壞了一切客觀标準,把智與愚等量齊觀。
人們對席勒先生和我的理論加以描述時,他們所好用的一個公式是:我們是這樣一種人,這些人認為,隻要人們說些他們認為說了為快的話,并把它叫做真理,那就能滿足實用主義的一切要求了。
這話是不是無禮的诽謗,我讓你們去判斷。
實用主義者比誰都更懂得他們被包圍在從過去費力取得的全部積累的真理和他周圍的感覺世界的約束中;我們心智進行活動所受到的客觀控制的大壓力,誰還能比實用主義者感覺得更深刻呢?愛默遜(Emerson)說,如果有人認為這個規律太松,那就讓他試行遵守一天那規律的戒條吧。
近來我們常聽人說在科學中運用想象力的問題。
現在也該是盡力勸人在哲學中運用些想象力的時候了。
一些批評我們的人一味曲解我們的話,硬說其中隻有最糊塗的含意,這種人,就我所知,在最近哲學史上是最缺乏想象力不過的了。
席勒說,凡是“有效驗”的東西就是真的。
因此人家以為他把證實限制在最低級的物質功利上。
杜威說,真理是使人“滿足”的東西。
人家以為他相信,一切事物凡是會使人感到愉快的,就是真的。
我們的批評家的确需要對實在有更多的想象力。
我曾經誠意地強使我自己的想象力,從最好方面去理解理性主義者的概念的意義,但我必須承認我仍然感到莫明其妙。
我感到莫明其妙的是這樣一種關于實在的觀念:實在要求我們和它“一緻”不是為了别的理由,而隻是因為它所要求的是無條件的或超驗的。
我試着設想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實在,然後再設想如果許可我的話,我自己還能更多地“要求”些什麼。
如果你們提醒我,說我可以要求,由空虛愚昧中産生一個心靈來模仿我,那末,我固然能想象到這種模仿将會是怎麼回事——但是我卻想不出有什麼動機來。
如果進一步的後果,明白地和在原則上不能作為這要求(如我們的理性主義權威所确定的)的動機,我很難理解我被模仿對我有什麼好處,或對那模仿我的人,又有什麼好處。
當羨慕愛爾蘭人的人用一個沒底的轎子擡他去赴宴時,他說:“天哪,若不是為了光榮,我甯肯走着去。
”這裡也是如此。
若不是為了光榮,我甯肯不被模仿。
模仿是真正認識的一種方式(為了一些奇怪的理由,當代先驗主義者争先恐後地否認它);但是,當我們超過模仿,回到了未定名的符合形式時,這種形式既被明白地認為不是模仿,也不是引導,适合,或其他任何從實用主義上可下定義的過程;這種要求的“符合”是什麼和它的為什麼,就同樣不可理解了。
它的内容或動機都很難想象。
這是絕對無意義的抽象。
① 确實,在這個關于真理的領域裡,宇宙理性的真正辯護人是實用主義者,而不是理性主義者。
①我還記得李克特教授在很久以前就放棄了整個建立在與實在相符的基礎之上的真理觀念。
據他的看法,實在是任何與真理相符的東西,而真理是完全建立在我們的主要責任之上的。
這種異想天開的思想飛躍和周其姆先生在他著的《真理的本性》一書裡坦率承認的失敗,在我看來,好象是标志着理性主義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的破産。
李克特在他所謂的“相對論”的标題下談到了部分實用主義的論旨。
我不能在這裡讨論他的原文。
但是說這麼一點也就夠了;象他這樣一個一般很有能力的作者,在那一章裡所提出的論點是那麼站不住腳,似乎簡直是令人難以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