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實用主義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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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我們隻須應用實用主義的方法。

    相信“絕對”的人說,他們的信念給予他們安慰,這是什麼意思呢?他們的意思是,既然在“絕對”中,有限的惡已經被“控制”住了,因此隻要我們願意,我們可以把暫時的看成好象是潛在的永恒。

    我們一定可以信賴它的結果,可以毫無罪過地消除恐懼并放下有限責任所給我們帶來的煩惱。

    總之,他們的意思是我們有權時常享受一個精神上的休假日,讓世界照它本身的意思去變遷,相信它的結局有比我們高明的能手在主宰,而與我們無關。

     宇宙是一個體系,這體系的各個成員偶而擺脫一下他們的煩惱是可以的,人們在它裡面懷着無挂無慮的心情也是對的,并且也可以有其精神上的休假日——如果我沒弄錯的話,這至少就是我們“所知道的”絕對的一部分;絕對如果是真實的,這就是它在我們各自的經驗中所給我們造成的巨大差别;照實用主義的觀點去解釋這個“絕對”,這也就是它的兌現價值。

    此外,贊成絕對唯心主義的普通非專業的哲學讀者,一般都是不願試圖使他們的概念進一步明确起來的。

    在某種限度内,他們能夠應用“絕對”,而這某種限度是很寶貴的。

    因此,當他們聽到你們不信仰“絕對”時,就會覺得痛苦,而且由于他們不理解你們的批評裡所論述的概念的各個方面,所以也就不注意你們的批評了。

     如果“絕對”的意義是這樣,而且隻是這樣,誰能否認它的真實性呢?去否認它,等于堅持人永遠不應休息,永遠沒有休假日了。

     我很知道,如果你們聽我說,隻要我們相信一個觀念對我們的生活是有益的,它就是“真”的,你們一定會覺得很奇怪。

    你們一定會很願意承認,隻要它是有益的,它就是善的這種說法。

    要是我們由于它的幫助做出來的事情是善的,你們一定會同意這個觀念本身也是善的;因為我們有了它,就對我們更有好處。

    但是你們一定要說,由于這個原因就把這些觀念叫做“真的”,這豈不是奇怪地誤用“真理”這個詞嗎? 在我講演的現階段要圓滿地回答這個難題,是不可能的。

    你們在這裡觸及了席勒先生、杜威先生和我自己的真理論的中心問題,這個問題我要到第六講裡才詳細讨論。

    現在讓我僅說明這一點:真理是善的一種,而不是如平常所設想那樣與善有所區别與善相對等的一個範疇。

    凡在信仰上證明本身是善的東西,并且因為某些明确的和可指定的理由也是善的東西,我們就管它叫做真的。

    你們一定承認,要是真觀念對人生沒有好處,或者真觀念的認識是肯定無益的,而假觀念卻是唯一有用的;那麼,認為真理是神聖和寶貴的,認為追求真理是人生的責任等等這些流行的看法是永遠不會成長起來或成為信條的。

    在那樣的世界裡,我們的責任就會是回避真理。

    但是在現實的世界裡,正如某些食物不僅适合我們的口味,而且适合我們的牙齒、腸胃和身體的組織一樣,某些觀念不僅在想到時令人感覺愉快,或在支持我們所喜歡的其他觀念方面令人感覺愉快,而且還有益于生活上的實際鬥争。

    如果某種生活真是我們應當過的較好的生活,而且如果某種觀念,我們信仰了它,就會指引我們去過這種生活,那麼除非信仰了它會有時和其他更重大的利益相沖突,我們最好是去相信那個觀念。

     “我們最好去相信的東西!”這聽起來很象是真理的定義。

    這很象是說“我們應當信仰的東西”,對于這個定義,你們誰也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奇怪。

    難道我們不應信仰我們最好去相信的東西嗎?我們能夠把對我們是比較好的和對我們是真的觀念永遠分開嗎? 實用主義說不能分開,我完全同意。

    就抽象的說法而論,大約你們也會同意;但是你會有一個疑問,就是如果我們實際上相信一切有益于我們自己個人生活的東西,那末我們一定會沉湎于各種關于世事的空想和各種關于來世的傷感的迷信中了。

    你們的這種疑問的确有很好的根據。

    當你們從抽象到那使情況複雜化的具體問題時,顯然會發生一些變化。

     我剛才說過,我們最好去相信的觀念就是真的,除非這種信念會有時和其他更大的利益相沖突。

    在實際生活上我們的任何一種個别的信念最容易和什麼重大的利益相沖突呢?在其他信念證明和這些信念不相容時,除了其他信念所産生的重大的利益之外,還有什麼呢?換句話說,我們所承認的真理之中的任何真理的最大敵人可能就是我們所承認的真理中的其他的真理。

    真理永遠都有這種不顧一切進行自衛和希望消除所有和它們矛盾的東西的本能。

    我根據絕對給我的善所産生的對于絕對的信念一定要受到所有我的别的信念的檢驗。

    姑且承認這種信念可能真的給我精神上的休假日。

    然而,照我看來——現在我來說一句心腹話,就算是我以私人身分說的吧——它是和我的其他信念相沖突的,我不肯為了它而舍棄其他真理的許多好處。

    它正好和我所反對的一種邏輯聯系着,我覺得它使我糾纏在不可接受的形而上學的矛盾之中如此等等。

    但即使不負擔這些理智上前後矛盾的煩惱,我在生活上的煩惱就已經夠多的了,所以我個人隻好放棄這個“絕對”。

    我隻是利用我的精神上的休假日;要不然,作為一個職業哲學家,我就試圖用别的原理來證明這些精神上的休假日是好的。

     如果我能把“絕對”這個概念限制在它提供的單純休假日的價值上,那它就不會和我的别的真理發生沖突了。

    但是我們不能很容易這樣限制我們的假設。

    這些假設具有許多另外的特點,而正是這些另外的特點在産生沖突。

    我不信“絕對”就意味着我不信别的許多另外的特點,因為我完全相信利用精神上的休假日是正當的。

     從這裡,你們可以看出我以前把實用主義叫做調和者或和事老,并且借用巴比尼的話說它把我們的各種理論“說活”是什麼意思了。

    實際上實用主義沒有任何偏見,沒有阻礙性的教條,關于什麼可以算作證據也沒有嚴格的标準。

    它是完全溫和的。

    它會容納任何假設,它會考慮任何證據。

    因此,從宗教方面來說,它比具有反神學傾向的實證經驗主義和在形成概念方面隻對遼遠、高尚、簡單和抽象感興趣的宗教性的理性主義都有巨大的優越性。

     總之,它擴大了尋求上帝的領域。

    理性主義堅持邏輯與崇高。

    經驗主義則堅持外在的感覺。

    實用主義願意承認任何東西,願意遵循邏輯或感覺,并且願意考慮最卑微的純粹是個人的經驗。

    隻要有實際的後果,實用主義還願意考慮神秘的經驗。

    實用主義願意承認那生活在污濁的私人事務裡的上帝——如果在這樣的地方能找到上帝的話。

     實用主義對于或然真理的唯一考驗,是要看它在引導我們的時候是不是最有效果,是不是和生活的各個部分最合适,是不是毫無遺漏地和經驗所要求的總體密切結合。

    如果神學觀念能夠作到這些,特别是對上帝的觀念竟證明能夠作到這些,實用主義怎樣能否認上帝的存在呢?把一個在實用上非常成功的概念說成是“不真實”的,實用主義實在看不出什麼意義來。

    對于實用主義來說,除了與具體的客觀實在相符合的一切以外,還會有甚麼别種真理呢? 在我最後的一篇講演裡,我還要再回過頭來說說實用主義與宗教的關系。

    但是你們現在已經可以看出實用主義是如何的民主了。

    它的舉止和大自然的舉止同樣變化多端和伸縮自如;它的才略和大自然的才略同樣豐富無窮;它的結論和大自然的結論同樣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