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李太白集序

關燈
不忘故人也。

    次以《大鵬賦》,古樂府諸篇積薪而錄,文有差互者兩舉之。

    白未絕筆,吾其再刊。

    付男平津子掌。

    其他事迹,存于後序。

     李翰林别集序 朝散大夫行尚書職方員外郎直史館上柱國  樂史 李翰林歌詩,李陽冰纂為《草堂集》十卷,史又别歌詩十卷,與《草堂集》互有得失,因校勘排為二十卷,号曰《李翰林集》。

    今于三館中得李白賦序表贊書頌等亦排為十卷,号曰《李翰林别集》,翰林在唐天寶中,賀秘監聞于明皇帝,召見金銮殿。

    隆步辇迎,如見绮、皓。

    草和蕃書,思若懸河。

    帝嘉之,七寶方丈,賜食于前,禦手調羹。

    于是置之金銮殿,出入翰林中。

    其諸事迹《草堂集序》,範傳正撰《新墓碑》,亦略而詳矣。

    史又撰《李白傳》一卷,事又稍周,然有三事近方得之。

    開元中,禁中初重木芍藥,即今牡丹也(《開元天寶花木記》)雲:禁中呼木芍藥為牡丹)。

    得四本,紅紫淺紅通白者。

    上因移植于興慶池東沉香亭前。

    會花方繁開,上乘照夜車,太真妃以步辇從。

    诏選梨園弟子中尤者,得樂一十六色。

    李龜年以歌擅一時之名,手捧檀闆,押衆樂前,将欲歌之。

    上曰:賞名花,對妃子,焉用舊樂辭焉?遽命龜年持金花箋宣賜翰林供奉李白,立進《清平調詞》三章,白欣然承诏旨。

    由若宿酲未解,因授筆賦之。

    其一曰:雲想衣裳花想容,春風拂檻露花濃。

    若非群玉山頭見,會向瑤台月下适。

    其二曰:一枝紅豔露凝香,雲雨巫山枉斷腸。

    借問漢宮誰得似?可憐飛燕倚新妝。

    其三曰:名花傾國兩相歡,長得君王帶笑看。

    解釋春風無限恨,沉香亭北倚闌幹。

    龜年以歌辭進,上命梨園弟子略約調撫絲竹,遂促龜年以歌之。

    太真妃持頗梨七寶杯,酌西涼州蒲萄酒,笑領歌辭,意甚厚。

    上因調玉笛以倚曲,每曲遍将換,則遲其聲以媚之。

    太真妃飲罷,斂繡巾重拜。

    上自是顧李翰林尤異于諸學士。

    會高力士終以脫靴為深恥。

    異日太真妃重吟前辭,力士曰:始為妃子怨李白深入骨髓,何翻拳拳如是耶?太真妃因驚曰:何翰林學士能欲辱人如斯?力士曰:以飛燕指妃子,賤之甚矣。

    太真妃頗深然之。

    上嘗三欲命李白官,卒為宮中所捍而止。

    白嘗有鑒。

    客并州,識汾陽王郭子儀于行伍間,為脫其刑責而獎重之。

    及翰林坐永王之事,汾陽功成,請以官爵贖翰林。

    上許之,因而免誅。

    翰林之知人如此,汾陽之報德如彼。

    白之從弟令問,嘗目白曰:兄心肝五髒皆錦繡耶?不然,何開口成文,揮翰霧散耳!傳中漏此三事,今書于序中。

    白有歌雲:吟詩作賦北窗裡,萬言不及一杯水。

    蓋歎乎有其時而無其位。

    嗚呼!以翰林之才名,遇玄宗之知見,而乃飄零如是。

    宋中丞薦于聖真雲:一命不沾,四海稱屈。

    得非命欤!白居易贈劉禹錫詩雲:詩稱國手徒為爾,命壓人頭不奈何。

    斯言不虛矣。

    凡百有位,無自輕焉。

    撰集之次,聊存梗概而已。

    時在繞*州中,鹹平元年三月三日序。

     故翰林學士李君墓志 并序 李華 嗚呼!姑熟東南,青山北址,有唐高士李白之墓,嗚呼哀哉!夫仁以安物,公其懋焉;義以濟難,公其志焉;識以辯理,公其博焉;文以宣志,公其懿焉。

    宜其上為王師,下為伯友,年六十有二不偶,賦《臨終歌》而卒。

    悲夫!聖以立德,賢以立言,道以恒世,言以經俗。

    雖曰死矣,吾不謂其亡矣也。

    有子曰伯禽,天然長能持,幼能辯,數梯公之德,必将大其名也已矣。

    銘曰:  立德謂聖,立言謂賢。

    嗟君之道,奇于人而侔于天。

    哀哉! 唐故翰林學士李君碣記 尚書膳部員外郎  劉全白 撰 朝議郎行當塗縣令  顧遊秦 建 君名白,廣漢人。

    性倜傥。

    好縱橫術,善賦詩,才調逸邁,往往興會屬詞,恐古人之善詩者亦不逮。

    尤工古歌。

    少任俠,不事産業,名聞京師。

    天寶初,玄宗辟翰林待诏,因為和蕃書,并上《宣唐鴻猷》一篇。

    上重之,欲以綸诰之任委之。

    同列者所謗,诏令歸山。

    遂浪迹天下,以詩酒自适。

    又志尚道術,謂神仙可